“人喜欢和那些与自己意见一致的人待在一起”,这就是所谓的“平衡模式”,因为,人都倾向于选择一致性,都希望事物是一致的、合乎逻辑的,并且是和谐的,即希望关于其他人和事的感觉是始终一致的。平衡理论的另一面就是:对平衡施加力量,可使人们和所喜欢的人意见一致,和不喜欢的人意见相左。
理解“平衡性原理”的一个浅显例子,假如一对夫妻闹矛盾了,双方都会很烦恼,于是便失去了平衡。如何才能重建平衡呢?有两种办法:
(1)爱屋及乌,即若喜欢对方的人,就要喜欢对方的一切,于是便主动调整自己,向对方示好,最终恢复平衡状态;
(2)只与那些意见相同的人待在一起,既然意见不一致,那就别待在一起,夫妻散伙,以此达到新的平衡。
与心理学的几乎所有结果类似,“平衡原则”也有例外。它的最主要例外有两个:
(1)平衡的力量主要体现在积极肯定关系中。比如,当一个人不喜欢另一个人时,平衡力量相对说来就很弱,当我们不喜欢某人时,只需“简单忘掉他,而根本不关心他的意见”就行了。换句话说,对朋友来说,“和我们的意见一致”是至关重要的;但对于敌人来说,是否和我们意见一致并不重要。
(2)当三方关系体现出两个人之间肯定的关系时,人们往往能很好地互相学习,并且互相更加喜欢。比如,三个好朋友中,若某两人的喜欢程度增加了,那么,三者之间的喜欢程度也会增加;当某两人观点一致并与第三人观点不一致时,第三人可能需要主动调整自己的观点,使大家的观点都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