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利他行为,是指不期望任何外部酬赏,而完全出于自觉自愿的助人行为,它是一种把帮助别人当作唯一目标的行为。小到热心指路,大到牺牲自己的生命抢救落水者,这些都是利他行为。只不过,前者是非紧急情况下的利他,后者是紧急情况下的利他。常见的利他行为包括:
(1)当看到陌生人陷于困境时,所表现出的助人行为;
(2)制止或干预犯罪的行为,此时受害者能得到帮助,犯罪者也能受到制约或遭到惩罚;
(3)个人约束自己,不发生越轨行为,此时通过自律的方式取得利他效果;
(4)偿还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报恩,或补偿自己曾经使别人蒙受的损失。
利他行为并非人类的专利,其实在动物界,利他行为也非常普遍,比如,蜜蜂、白蚁、狒狒等,都会为了保护同类而牺牲自己。
利他行为可分为两大类:自我利他主义取向和纯利他主义取向。具体地说,当一个人看到有人需要帮助时,他既有可能产生专注于自我的内心焦虑,也有可能产生专注于他人的同情情绪,因此,可能产生两种相对应的利他行为取向:一种是为了减轻内心的紧张和不安,而采取的助人行为,此时的动机是为自我服务,助人者通过助人行为来减少自己的痛苦,使自己感到有力量,或体现到一种自我价值,这便是自我利他主义取向;另一种情况是受外部动机的驱使,因为看到有人处于困境而产生移情(即换位思考),从而做出助人行为以减轻他人的痛苦,其目的是为了帮助他人,这种情况便是纯利他主义取向。另外,根据利他行为所发生的情境特点,还可以分为紧急情况下的利他行为和非紧急情况下的利他行为。
利他行为具有4个重要特征:
(1)自愿性,即利他行为是自觉自愿的,是自发的,而非外界强迫;
(2)利他性,即行为是以有利于他人为目的,而且还是唯一目的,因此,不包括主观利己却客观利他的行为;
(3)无偿性,即利他行为中不期望任何外部报答,也不期望日后的酬赏;
(4)损失性,即对于利他者来说确实有损失,比如,在精力、金钱、时间或身体等方面蒙受了损失,甚至牺牲了生命。
在以上四个特征中,第三个特征“无偿性”很关键,也很容易混淆。此处的“无偿”,主要指外部无偿,即不谋求从外部获得任何名或利等。比如,为求善名的公开捐款,就不具有无偿性,因此,也不属于利他行为。又比如,相互帮助的行为,仍不是利他行为。但是,来自内部(内心)给自己的奖赏,不影响“无偿性”,因为,任何人在实施利他行为后都会产生诸如自豪、愉快、满足等良好感觉,这其实是自己给自己的酬赏。每个人在帮助了别人后都会觉得心情舒畅,并可能进一步推动他继续帮助别人。
与“利他行为”相近的行为,还有“助人行为”和“亲社会行为”。助人行为指一切帮助他人的行为,既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这里的“偿”,既可以是物质的,也可以是精神的;既可以是当前的,也可以是今后的等。因此,有些助人行为并不是利他行为,比如,拾金不昧后,得到一定报酬的行为,就只属于助人行为,但不是利他行为。亲社会行为是指一切有益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既包括助人行为,也包括利他行为。亲社会行为更广泛,它不一定源自利他行为。
但是,从黑客的角度看,他只要能诱发被攻击者的任何行为(包括善行)就够了,不管它是利他行为、助人行为,还是亲社会行为,所以下面就将它们统称为利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