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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要凶手去踩点儿,就会被小区的摄像头拍到
经过分析,警方认为:虽然凶手在作案当天没有被监控录像拍到,但他事先踩点儿时,一定会被监控录像拍到。有了这个分析,警方除了调阅案发当天的监控录像外,还逐日调阅了案发前半个月内王女士住宅楼附近的监控录像。很快就有了新的发现:
在11月16日早上(即案发前三天),地下停车场的监控录像显示:有个陌生男子进入地下停车场,毫不迟疑地快步走到了王女士的奥迪车旁边,一直待了一个多小时。那天王女士上班没有开车,陌生人没有等到她,只得不情愿地离开了,王女士暂时躲过一劫。通过这个监控录像,警方初步掌握了嫌疑人的身高、体型和走路特征。
为了尽快破案,刑侦人员废寝忘食地逐日查看案发前的监控录像,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真是功夫不负苦心人,很快就有了更大的发现:
11月5日晚上6点多,地下停车场的监控录像显示:有个陌生男子在地下车库来回走动,像是在找车。他在找谁的车?此时正是王女士下班开车回到家的时间。很明显,这是嫌疑人在踩点儿,目的是找到王女士停放奥迪车的位置。从陌生人走路的步态来看,这个陌生人和11月16日早上在地下车库出现的陌生人是同一个人。
警方把这两段视频联系起来分析,更清晰地发现了凶手活动的轨迹:11月5日6点多,嫌疑人第一次进入地下车库踩点儿,寻找王女士的奥迪车车位。11月16日早上又第二次进入地下车库,因为他熟悉了王女士的车位,所以径直走到王女士的奥迪车旁,等了一个多小时准备作案,只是王女士那天没有开车,才暂时躲过了一劫。
警方还认为:种种迹象表明,嫌疑人在不停地跟踪王女士。
第三,既然凶手跟踪王女士,那么他就可能在宣武医院的监控录像中也留下过身影。
警方是这么推理的:
如果凶手跟踪王女士,那么他就可能在王女士住宅小区和工作单位经常出现
如果凶手在王女士工作单位经常出现,那么就可能在宣武医院的监控录像中留下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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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凶手跟踪王女士,就可能在宣武医院的监控录像中留下身影
根据这个推理,刑侦人员又重点调阅了案发时段宣武医院的监控录像,很快有了重要发现:
11月5日下班前,嫌疑人曾在王女士的奥迪车附近徘徊很久。下班后,看到王女士走到医院停车场开车回家时,嫌疑人飞快地通过救急通道,迅速坐上自己的捷达车,尾随王女士的奥迪车,一直开到了她住家的怡海花园小区。
到了怡海花园小区,因为外来车辆不能进入王女士住宅楼下的地下车库,等嫌疑人在小区内找好车位停了车,只身进入车库时,王女士已经锁好车上楼去了。
(宣武医院的这段视频,和前面提到的11月5日下午6点多钟王女士住宅楼下车库的监控视频的画面,时间上是互相衔接的。当时地下车库的视频画面显示:嫌疑人在地下车库来回走动,寻找王女士的奥迪车。这是嫌疑人从宣武医院尾随王女士到怡海花园小区后,第一次进入地下车库踩点儿。但嫌疑人进入地下车库时,王女士已经上楼回家了。)
宣武医院的上面一段监控视频,还清晰地录下了嫌疑人的相貌特征:他与众不同,眼眶上有两道向上翘起的倒八字眉。他嘴上还戴着一个大口罩。
警方很快查到了嫌疑人驾驶的那辆捷达车的车辆信息:车主姓李,今年39岁,在一家保险公司做销售工作。警方把车主车辆登记时留下的照片,与监控录像中的照片进行了比对,发现捷达车主李某正是犯罪嫌疑人。
11月30日晚上6点,民警在李某家中将其抓获,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审查。审查过程中,李某交代了作案的始末缘由。原来巨额债务缠身的李某,曾与王女士的丈夫有过经济业务来往,知道对方家境富裕,经济实力很强。为了还债,李某想通过跟踪、踩点儿、蹲守等手段,对王女士实施抢劫。结果没有抢到钱,反而将王女士砍伤。李某实施抢劫前,曾给妻子留下“诀别”的遗书。警方一一核实李某的口供,件件无误,于是结案。
纵观全案:侦破这样的案子,难度很大。因为凶手作案当天,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受害人报案后,凶手已经逃得无影无踪,哪里去找?何处去寻?简直无处下手,无从侦破。但刑侦人员手里有一个重要法宝:逻辑推理。侦破工作有了这个法宝,一个个难题就迎刃而解了。如果警方只调取凶手作案当天的监控录像,不调取作案前半个多月的监控录像;或者只调取住宅小区的监控录像,不调取宣武医院的监控录像,此案就侦破不了。正是在逻辑推理的指引下,侦破工作才一步一步全面展开,不断打开僵局,取得突破性进展,打了一个漂亮仗,一场速决战。
12
为什么这么复杂的疑难案件却难不住刑侦人员?
难不住的刑侦人员
CCTV-1《撒贝宁时间》2014年3月30日“刻在墙上的号码”报道了这样一起案情复杂的凶杀案:
2013年3月15日,四川省雅安市一个老旧居民区,发生了一起捆绑杀害两个中年妇女的血案。
让警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现场的种种迹象表明是一个人作案,但一个人同时捆绑年轻力壮的两个妇女,又不太可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案发当天早晨8点多,王胜林接到女友艾秋菊的电话,说她要去医生蒋芙蓉家里取东西。他的女友是护士,与医生蒋芙蓉在同一个诊疗所工作。到11点多,他给女友艾秋菊打过多次电话,始终都关机。他怕女友出事,当天下午就赶到医生蒋芙蓉家里,去找女友艾秋菊。但到了蒋芙蓉家,怎么都叫不开门,越发可疑,于是赶快报警。医生蒋芙蓉刚搬到这个小区住,还没几天。警方请开锁公司打开房门,进屋一看,王胜林的女友艾秋菊,俯卧在小卧室的地上,被尼龙绳五花大绑,已经死了。在小卧室的墙上,刻着859418几个数字。在旁边的大卧室里,户主蒋芙蓉死在床上,尸体盖着被子。揭开被子,蒋芙蓉上身穿一条睡裙,也被尼龙绳五花大绑。屋内没有打斗痕迹。两个死者的手机、几张银行卡、身上戴的金戒指等首饰和1000多元现金都不见了。经检查,两个死者体内都有男人的精液,但精液又不是一个男人的,死前有被性侵的可能性。
这个案子非常复杂。警方勘查现场后,召开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对案情做了如下分析:
1.熟人作案
窗户和晾台上的灰尘分布均匀,没有攀爬痕迹,说明凶手不是从窗户和晾台爬进来的。门锁没有撬痕。屋内没有打斗痕迹,说明两个死者对凶手没有任何防范意识,可能是和平入室,熟人作案。
警方得出这个结论,经过三次推理。
第一次:
如果凶手是从窗户或晾台爬进来的,那么窗户和晾台上应该有攀爬的痕迹
窗户和晾台上都没有攀爬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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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凶手不是从窗户或晾台爬进来的
第二次:
如果凶手是撬门进来的,那么门锁应该有撬痕
门锁没有撬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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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凶手不是撬门进来的
第三次:
只有熟人作案,受害人才没有任何防范意识
两个受害人都没有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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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熟人作案
2.死亡时间
用手指轻轻按压死者艾秋菊的背部,皮肤原有的血色就会立即褪去,说明浑身血液还没凝固,死亡时间不长。
警方是这么推理的:
如果死亡时间较长,那么死者的血液就会凝固
如果死者血液凝固,那么就没有原来的血色
死者的尸体仍有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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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死亡时间不长
3.死亡原因
经法医鉴定,两个死者都是窒息性死亡,是捆绑中被尼龙绳勒死的。身上没有其他伤痕。
4.作案动机
两个死者体内都有精液(不是一个人的),有可能是劫色;银行卡、金首饰、现金都不见了,也可能是劫财。还可能既劫色,又劫财。
5.几人作案
这个凶杀案,究竟有几个人作案,大家意见很不一致。
两个死者的捆绑方式完全相同,分明是同一个人所为。再说屋内除两个死者外,只发现一个人的鞋印和指纹,这说明是一个人作案。但一个人要同时捆绑两个年轻力壮的妇女,没有遇到任何抵抗,不发生搏斗,这又是不可能的,因此又不像是一个人作案。
两种对立的意见,好像都有道理,使刑侦人员感到非常困惑。
6.是否移尸
既然一个人无法同时捆绑两个人,刑侦人员又提出了一种设想,是否在别处作案,然后移尸至此。也就是说,此处不是案发的第一现场。经过仔细观察后,大家又否定了这种想法,因为两个死者嘴边都流出了少量口水和血迹,而口水和血迹都留在原来的位置上,这说明尸体没有搬动过。
警方是这么推理的:
如果死者的口水和血迹都留在发现尸体的地方,那么说明尸体没有移动过
蒋芙蓉和艾秋菊的口水和血迹都留在发现尸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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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蒋芙蓉和艾秋菊的尸体没有移动过
7.墙上刻字
这个案子还有一个神秘之处:在艾秋菊死亡的那间小卧室的墙上,刻有一组数字:859418。这组数字,是凶手留下的,还是死者留下的?他们留下这组数字,想说明什么?因刻痕较深,估计是用匕首刻上去的。因刻字下边的地上还散落有细微粉末,所以推测是新刻上去的。刑侦人员还推测,这组数字,可能是银行卡密码、电脑开机密码、QQ密码、手机开机密码等。但究竟是什么,一时难下结论。不过大家认为,是银行密码的可能性大。
8.捆绑方法
两个死者都被五花大绑,捆绑方法非常专业,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这种捆绑方法,不易挣脱,也不会松扣儿。这种方法,以前监所的警察捆绑犯人使用过,现在早不用了。掌握这种方法的人,或者当过监所的警察,或者当过武警,或者坐过牢,见过这种捆人方法,自己也学会了。
9.勒痕特征
死者蒋芙蓉的脖子上有两条勒痕:一条较深,一条较浅。较深勒痕的皮肤下面有出血,说明她是在活着的时候被勒死的,因为只有活着的时候被绳子勒紧才会有皮下出血。较浅的勒痕下面,没有皮下出血,说明是死后被捆绑的。刑侦人员推测,凶手可能怕死者复活,所以第二次再捆绑一道绳子。
刑侦人员是这么推理的:
只有人活着时被绳子勒紧,才会有皮下出血
较深的勒痕有皮下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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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较深的勒痕是人活着时被捆绑的
如果死后被绳子勒紧,肢体就不会有皮下出血
较浅的勒痕没有皮下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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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较浅的勒痕是死后被捆绑的
警方估计:凶手捆绑第一道绳子之后,仍担心死者复活,所以又捆绑了第二道绳子。警方还估计:较深的勒痕在先,因为第一道勒痕是要把蒋芙蓉勒死,所以用力很大。较浅的勒痕在后,因为第二道勒痕是要防止蒋芙蓉复活,所以没用太大的力气。
死者艾秋菊,脖子上也有两条勒痕:一条较浅,一条较深。但这两条勒痕,都有皮下出血。这说明两条勒痕,都是在艾秋菊活着的时候,就开始捆绑造成的。刑侦人员认为,这两条勒痕的含义不同。较浅的勒痕在先,较深的勒痕在后。
当捆绑第一道绳子的时候,凶手并不想立即勒死她,她仅仅处于濒死状态,凶手还能与她对话。只不过用这种办法,逼她说出银行卡密码。所以第一道勒痕较浅。
她说出密码后,凶手用匕首把密码刻在墙上,然后用力把她勒死,留下第二道较深的勒痕。
刑侦人员经过分析,得出了与前面完全不同的结论:较浅的勒痕在先,较深的勒痕在后。
请看警方的推理过程:
如果凶手想逼问出银行密码,那么就不能一下子把她勒死
如果不能一下子把她勒死,那么就不能太用力
如果不太用力,那么捆绑的勒痕就会较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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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凶手想逼问出银行密码,那么捆绑的勒痕就会较浅
当艾秋菊说出银行卡密码之后,凶手就会用力把她勒死。所以第二道勒痕较深。
令人称道的是:刑侦人员的逻辑推理能力非常强。他们当时的分析,被以后的事态发展所完全证实。
通过第一次案情分析,大家最关注两个问题:(1)到底是一个人作案,还是多个人作案?(2)既然是熟人作案,嫌疑人是谁,他在哪儿?
不久,第一个问题有了答案。技术鉴定结果出来了:医生蒋芙蓉的死亡时间,是早上8:00左右。护士艾秋菊的死亡时间,是上午10:30左右。两个人的死亡时间,相距两个半钟头,凶手一个人完全可以利用时间差,先后捆绑并杀害两个女人。刑侦人员推测,凶手先把医生蒋芙蓉捆绑杀害,然后再把护士艾秋菊骗到这里捆绑杀害,趁机洗劫她们的财物。
在这里,警方主要进行了下面的逻辑推理:
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差,凶手是可以先后捆绑害死两个身强力壮的妇女而不会遇到反抗的
蒋芙蓉与艾秋菊的死亡时间相差两个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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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凶手是可以先后捆绑害死蒋芙蓉和艾秋菊而不遇到反抗的
至此警方认定:凶手是同一个人。
不仅如此,警方还断定:凶手在杀害蒋芙蓉前,还与她发生过性关系。因为从捆绑死者的尼龙绳上提取了凶手的DNA,经与蒋芙蓉体内遗留精液的DNA比对,二者相符(与艾秋菊体内精液的DNA比对,二者不相符)。这说明,凶手在杀害医生蒋芙蓉前与她发生过性关系。正是这个和蒋芙蓉发生性关系的人,先后杀害了医生蒋芙蓉和护士艾秋菊。
警方是这么推理的:
在尼龙绳上留下DNA的人,就是与蒋芙蓉发生性关系的人
凶手是在尼龙绳上留下DNA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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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凶手是与蒋芙蓉发生性关系的人
究竟是几个人作案的问题解决之后,大家开始集中力量解决第二个问题:嫌疑人是谁?他在哪里?
既是熟人作案,那么警方就先在受害者的熟人当中寻找嫌疑人。
在艾秋菊的熟人当中,和她接触最多的是她的男友王胜林。她生前的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王胜林的,电话里她告诉王胜林:她要去医生蒋芙蓉家里取东西。于是王胜林成了警方第一个怀疑对象,并对王胜林展开了调查。王胜林50多岁,是雅安市名山区某单位退休职工,他爱赌博,生活比较拮据,没钱买烟,烟瘾上来还捡拾地上的烟头抽。他知道医生蒋芙蓉和护士艾秋菊都有积蓄,所以他有作案动机。警方怀疑,他会不会来到蒋芙蓉家,敲开她的房门,蒋芙蓉见同事的男友来访,没有任何警惕。于是他趁机强暴并杀害了蒋芙蓉,洗劫了她的财物。正要离开时,他的女友艾秋菊也有事来找蒋芙蓉。见此情景,他一不做二不休,又杀害了艾秋菊。然后反锁房门,逃之夭夭了。为了不被怀疑,还装模作样报了警。但深入调查后,警方否定了对王胜林的怀疑。因为王胜林一直住在很远的名山区,距离案发现场20多公里,有人证明:案发当天上午,他没有离开自己的住处。因为没有作案时间,王胜林的嫌疑被排除了。
排除了艾秋菊的男友作案后,警方又开始把怀疑的重点转向蒋芙蓉的男友赵勉身上。赵勉在雅安市雨城区政府部门工作,和两个死者都很熟。他和蒋芙蓉同居了一年多,但因双方都有自己的孩子,经常发生矛盾,蒋芙蓉提出分手,赵勉不同意。但两人吵来吵去,还是在十天前分手了。蒋芙蓉于是搬到现在的小区来住。案发后,艾秋菊的男友王胜林说,是蒋芙蓉的男友给艾秋菊打电话,说有人从甘孜州给艾秋菊捎来一些虫草,让她到蒋芙蓉家里去取。警方设想,会不会赵勉不愿分手,特意给艾秋菊带来一些虫草,请艾秋菊出面帮他说和说和,使他们重归于好。可是他到了蒋芙蓉的新家,蒋芙蓉坚决不与他和好,话说得很难听,赵勉一怒之下才杀害了蒋芙蓉。后来被艾秋菊撞见,就一不做二不休,也杀害了艾秋菊,然后洗劫她们的财物,伪造抢劫杀人的现场。因此警方怀疑,赵勉也有作案的可能性。但经过调查,赵勉工作单位证实:赵勉案发当天上午在单位上班,没有作案时间。对赵勉的怀疑也排除了。
两个重点怀疑对象,都先后被排除了。这时候刑侦人员坐下来,对案情做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大家认为,下一步的侦破工作,应该换一个思路:改变从熟人中查找嫌疑人的做法,而重点从蒋芙蓉家周围及沿途的监控录像入手,查找嫌疑人。
经过分析,大家认为下面三个地方的监控录像,应该更加重视:一是蒋芙蓉所住小区的监控录像,因为查看这些录像,可以了解案发时段,进出蒋芙蓉家的人员的情况。二是通往蒋芙蓉家的大街小巷的监控录像,因为查看案发时段沿途的监控录像,可以掌握嫌疑人逃离杀人现场的情况。三是查看有关银行取款处的监控录像,因为凶手拿走两个受害人的银行卡之后,肯定会到银行取款,必然会在银行里留下影像。
思路明确了之后,刑侦人员分成三路人马,展开了紧张查看监控录像的工作。
第一路人马:案发现场的那个小区门口,有一个摄像头。刑侦人员调出监控录像查看时,发现艾秋菊在案发当天上午10点28分41秒,开着一辆小面包车到了小区门口,这时有一个穿灰色T恤衫的男子上了艾秋菊的小面包车,进入小区后,艾秋菊的面包车停在了蒋芙蓉家楼下的单元门口。刑侦人员认为,那个穿T恤衫的男子,很可能跟艾秋菊一起走进了医生蒋芙蓉的家,估计他刚一进屋,就把艾秋菊捆起来,逼问出银行卡密码后把她杀害(艾秋菊的死亡时间是上午10:30左右)。他们推测,穿T恤衫的男子就是凶手。但监控录像不太清晰,经过对录像清晰度的处理后,把比较清晰的截图拿给蒋芙蓉和艾秋菊工作单位的人辨认。蒋芙蓉的同事认出了穿T恤衫的男子,叫徐杰,是蒋芙蓉和原男友赵勉分手后,在一周前新交的男友。徐杰自称是雅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支队长。
这一次可是假李逵碰上真李逵了,这些刑侦人员都是雅安市公安系统的人,他们知道,雅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根本就没有这个叫徐杰的支队长。刑侦人员认为:这个穿T恤衫的男子,是个十足的骗子,非常可疑。
第二路人马:按照案发时段,在通往蒋芙蓉家的大街小巷中,一条街一条街地仔细查看天网录像。当办案人员追踪到小北街的时候,看到这个自称徐杰的人,和路边一个坐着喝茶的人,打了个招呼就匆忙离开。这时候是上午11点多,离凶案发生刚过了半个小时。办案民警很快找到了这个在路边喝茶的人,他姓刘,坐过牢。他说:“和我打招呼的人叫余应刚,是我坐牢时的狱友。但他和我打过招呼就匆匆走了,像是有急事儿。”这个情节很重要,使警方掌握了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和真实姓名。
第三路人马:重点查看有关银行营业网点及其附近的监控录像。这些监控录像非常清晰地记录了嫌疑人到几个网点取款的图像,使警方完全掌握了嫌疑人的长相和体貌特征。
几经周折,刑侦人员还查出,嫌疑人作案后,连夜逃回了他的祖籍甘孜州康定县。他在甘孜州新都桥待了两天,然后逃往泸定,接着又逃往西昌。
这时候还查清了余应刚的背景资料:余38岁,16岁因盗窃入狱。出狱后继续作案,又两次坐牢。从16岁到38岁的22年中,有19年在狱中度过。这次作案,刑满释放才刚满两个月。
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警方掌握了嫌疑人越来越多的情况,下一步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尽快抓到嫌疑人。但是,嫌疑人四处游荡,要在茫茫人海中抓到他,就像大海捞针一样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警方又召开了第三次案情分析会。在案情分析会上,有的刑侦人员说:“余应刚(嫌疑人)出狱后,和蒋芙蓉根本不在一个城市,他们怎么会相识呢?”有的同志回答说:“他一定是通过上网聊天,勾搭上蒋芙蓉的。余应刚可能经常上网。”通过讨论,大家很快统一了思想:应该把下一步的侦查的重点,放到网吧里。
到追捕的第5天时,办案民警锁定了西昌火车站旁边的一个网吧。但当办案人员赶到这个网吧时,余应刚刚刚离开,走得十分匆忙,连电脑上他刚刚登录过的QQ页面都没有来得及关掉。这次上网聊天,他以“随缘”的名字,和一个30多岁的离异的女子建立了联系。又冒充西昌公安局刑侦支队队长,与这名女子在QQ上约定,在3个小时后与这名女子在她居住的小区附近见面。当天是2013年3月20日,也就是杀害蒋芙蓉和艾秋菊后的第6天,余应刚又以刑侦支队队长的身份,骗得了距雅安市600公里外的西昌市的一位离异女子的信任。当晚他就住进了这个离异女子的家里,在办案人员抓捕他的时候,他正准备上床。如果不是刑侦人员及时赶到,这名女子就一定是下一个被害者。
抓捕嫌疑人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内提取了他的血样,送雅安市公安局检验。检验结果证明:与蒋芙蓉体内遗留精液的DNA相符。在铁证面前,余应刚终于承认,蒋芙蓉和艾秋菊都是他杀害的。接着他交代了作案的详细过程:
他刚出狱就学会了上网聊天,打算从网上寻找中年离异女性做猎物。之所以选择中年离异女性做猎物,是因为:一是她们生活寂寞,渴望异性关爱;二是她们生活节俭,手中都有积蓄。他选择三八妇女节这天上网,一上网就遇到了网名“黑玫瑰”的中年女性,也就是医生蒋芙蓉。对方问他干什么工作,他随口就说是雅安市刑侦支队队长。蒋芙蓉一听,就急着约他见面,当晚他就住进了蒋芙蓉的家里。
第二天,蒋芙蓉邀请几个要好的同事,到家里吃饭。吃饭时几个同事都很羡慕,蒋芙蓉刚与前男友赵勉分手,就找到了这么体面的新男友,竟然是雅安市刑侦支队队长。在饭桌上闲聊时,护士艾秋菊说要买房,第二天去取住房公积金,得有七八万。余应刚一听,暗中也把她列入下手的对象。
接着,余应刚还到蒋芙蓉和艾秋菊工作的诊所与大家见面,一见面就与大伙混得很熟,蒋芙蓉感到满脸生辉。不几天余应刚就套出了蒋芙蓉所有银行卡的密码,所有密码都是730520,意思是“亲爱的我爱你”。
余应刚怕时间长了败露,就在3月15日早8点,先把蒋芙蓉捆绑杀害,然后用蒋芙蓉的手机,给护士艾秋菊打电话说:“我从甘孜给你带来一些虫草,你赶快到蒋芙蓉家里来拿,我到小区门口等你。”二人上楼后,余应刚打开房门,让艾秋菊走在前面,他悄悄拿起尼龙绳,从后面套住艾秋菊的脖子,逼问出银行卡密码,然后用匕首把密码刻在墙上,接着把她勒死。然后洗劫二人的财物,逃之夭夭。
不久刑侦人员还查出,艾秋菊体内的精液,是她另一个隐蔽的男友所为,与本案无关。
案件侦破后,交由检察院起诉,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杀人罪,判决余应刚死刑。
从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出:三次案情分析会,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第一次案情分析会后,侦破的重点是:从熟人当中寻找嫌疑人;第二次案情分析会后,侦破的重点是:从有关监控录像中,查找嫌疑人的踪迹;第三次案情分析会后,侦查的重点是:从网吧中,查找嫌疑人的踪迹。在三次案情分析会上,刑侦人员都进行了大量的逻辑推理。正是这些正确的逻辑推理,为侦查工作及时指出了侦破方向和侦查重点。有了正确的侦破方向和侦查重点,侦查工作才可以有条不紊地全面展开,并迅速取得预期的效果。
从案件侦破的全过程来看,大大小小的逻辑推理,至少使用了上百次之多。笔者用逻辑竖式列出的逻辑推理,仅是其中很少一部分。由此可见,以刑事侦查和技术鉴定为基础的逻辑推理,对案件的侦破是至关重要的。通过逻辑推理,提出侦查假说,明确侦破方向,确定侦查重点,使侦破工作有序地逐步展开,并拨开层层迷雾,弄清来龙去脉,最终查个水落石出。可以说,逻辑推理对侦破工作,起着关键的指导作用,没有正确的逻辑推理,任何复杂案件都无法侦破。
医疗养生中的逻辑推理
13
他们的怪病是怎么治好的?
死里逃生?峰回路转
北京电视台科教频道《健康北京》栏目2014年10月8日以《“隐形毒药”现形记》为题,报道了山东女子王永丽等人到北京求医的事情。
王永丽女士是山东人,得了一种怪病,从小学一年级起,就经常头疼、肚子疼、胸闷憋气,多次到医院就诊也查不出病因。结婚生子后,身体发生了更多的变化,爱感冒,胸闷,肚子疼,头疼,皮肤瘙痒,用手一挠,一片一片地起疙瘩,而且犯病次数越来越频繁。最严重的一次是,下班回家的路上,感到皮肤有点痒,接着就喘粗气,憋得不行,走不了道,一步一步往家挪,好不容易回到家里,想着睡一觉就好了,谁知一躺下就昏死了过去。幸亏被邻居大婶发现,打电话通知她爱人,赶紧把她送到医院,当时还继续休克。抢救过来,做了各种检查,出人意料的是,所有检查结果都正常。后来到别的医院就诊,所有检查结果也都正常。都说:你没有什么病,回家好好养着就行了。
王女士病得这么厉害,为什么医院检查不出病因呢?
大凡医生看病,都要进行逻辑推理。因为她头疼,就要检查脑血管方面的病;胸闷,就得检查心脏方面的病;肚子疼,就要检查消化系统的病;呼吸困难,就得检查呼吸系统的病;浑身起疙瘩,就得检查皮肤风湿方面的病。在确诊之前,针对王女士的多种病情,医生怀疑她可能患有多种疾病,并做了下面一个选言推理:
王女士或是心脏病,或是脑部的病,或是呼吸系统的病,或是消化系统的病,或是皮肤风湿方面的病
检查结果证明王女士没有心脏病,没有脑部的病,没有呼吸系统的病,没有消化系统的病,没有皮肤风湿方面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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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王女士什么病也没有
但是这个推理是不正确的,因为它的大前提选言肢不穷尽。按照选言推理的要求,大前提的选言肢,必须做到绝对穷尽或相对穷尽,推出的结论才可靠。所谓绝对穷尽,是指大前提的选言肢列举出一切可能情况;相对穷尽是指大前提的选言肢列举出了主要的可能情况。选言肢不穷尽,就可能遗漏重要的选言肢,推出的结论就不正确。(参见拙著《实用逻辑教程》(第5版)第五章第二节。)
王女士多次发病,多次检查,医生都说她没有什么病。这使王女士的丈夫很不理解她,一秒钟前还好好的,转眼间就病得死去活来,闹得天翻地覆,好像她在装病。起初还好好照顾她,后来就经常和她吵架、闹别扭。疾病的折磨和丈夫的不理解,使王女士痛苦不堪,甚至想过自杀。
实在没有办法,王女士就坐火车,从山东到北京世纪坛医院看病。接诊的是变态反应科的主任医师王学艳。王女士痛哭流涕地向王医生诉说了自己的病情。根据她头疼、肚子疼、胸闷、憋气、浑身起疙瘩等病情,王医生也做了一个选言推理:
王女士可能是脑部的病,也可能是心脏病、肺病、胃病、风湿病,也可能是过敏引起的病
其他医院排除了前五种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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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王女士可能是过敏引起的病
这个推理的大前提,多了一个选言肢,就是“过敏引起的病”。因为根据她的诸多症状,患过敏性疾病的可能性很大。因为过敏可以造成身体器官严重缺氧,导致头疼、胃疼、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以前各家医院都没有把这种疾病列入选项,而王医生把它列入了选项。以后的事实证明王医生的推理是正确的。
依据这个推理,王医生马上给王女士开化验单,让她去做皮肤过敏试验。王女士拿着化验单,到化验室外,排队等候检查。就在这时候,忽然有病友高喊:“快来人呀!救命。”王医生跑过去一看,王女士晕倒了。病友说:“她刚才还好好的,吃了几粒花生,不知道怎么着就突然晕倒了。”
王医生断定,这是吃花生过敏引起的急性过敏性休克,就立即展开抢救。马上给她打一针肾上腺素,接着又打了5毫克地塞米松,然后把她抬到床上吸氧。又过了几分钟,她才慢慢睁开了眼,恢复了知觉。王医生说,这种情况非常危险,如果在火车上,抢救不及时,随时都有死亡危险。
王女士从山东到北京看病,坐了一宿火车没吃东西,有点饿,就从提包里掏出一包花生,谁知刚吃了几粒,就晕倒了。
王医生很有经验,她一看吃几粒花生就晕倒了,初步断定她是吃花生引起的急性过敏性休克。王医生是这么推理的:
如果吃几粒花生就马上晕倒,那么可能是花生引起的过敏性休克
王女士吃几粒花生就晕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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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王女士晕倒可能是吃花生引起的过敏性休克
(这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其推理规则是: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即有前有后。见附录之三。不过,大前提的后件带有模态概念“可能”,其结论也应带有模态概念“可能”,结论是或然性的。)
有了初步的判断,还需要做过敏试验,才能最后确诊王女士患的是什么病。起初王医生让王女士去做皮肤过敏试验,现在发现王女士病情危重,就改变了原来的检测方法。做过敏试验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做皮肤试验,另一种是抽血化验血清。但对急症、重症等病人,不能使用第一种方法,因为做皮肤试验,可以诱发和加重发生过敏性休克的可能性。王医生改变检测方法,使用第二种方法进行检测,也是经过逻辑推理的:
或者做皮肤试验,或者抽血化验血清
王女士不能做皮肤试验(病情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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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改用抽血化验血清检验
(这是一个选言推理,其推理方法是否定一个选言肢,肯定另一个选言肢。见附录之四。)
经过抽血,检测血清特异性IGE抗体,最后确诊王女士是吃花生引起的过敏性休克,和她事前的判断完全一致。
王医生还指出,过敏的严重程度和自身的身体状况有关。王女士坐了一宿火车,特别疲劳,身体抵抗力严重下降,所以刚吃几粒就休克了。
王女士的病确诊了,那么这么危重的病能否治好呢?用什么方法治疗呢?
治疗食物过敏的最有效方法,就是让病人脱离过敏源。这是国内外通行的做法。治疗王女士的病,也得使用这种方法。请看推理:
凡治疗食物过敏都是需要让病人脱离过敏源的
王女士是食物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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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王女士也是需要脱离过敏源的
(这是直言三段论推理的第一格,其推理规则是:“大全称,小肯定”,见附录之二。)
脱离过敏源的办法,也就是忌口。在治疗期间,严格做到不吃一粒花生。也不吃含有花生的其他食品,如花生奶、花生酱等。也不能吃榛子、腰果等坚果,因为它们与花生都含有引起过敏的共同成分。王女士按照医嘱,严格做到了。至今两三年过去了,非常健康,并取得了丈夫的理解,开始享受幸福的家庭生活了。
现在,回头看王女士求医的过程,不禁使人想到一个问题:王女士病了几十年,被疾病折磨得死去活来,为什么许多医院都查不出病因呢?为什么王医生不但很快查出了病因,而且三两天就能使她的疾病奇迹般地好转、转眼间就把她从死亡线上救下来呢?那些医生和王医生的差别在哪儿?差别有两点:一是医术问题,二是逻辑素养问题。王医生不但医术更高一筹,逻辑推理能力也更强,所以,对王女士这样的怪病,好多医生都束手无策,而王医生却能妙手回春。
由此可见,逻辑推理在医疗诊断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从王医生诊病的过程可以看出:不但查清病因需要逻辑推理;选择什么样的检测方法最佳,也需要逻辑推理;制订治疗方案还需要逻辑推理。越是复杂的病,越是需要严密的逻辑推理。离开逻辑推理,再高明的医生,也无能为力了。
再看一个例子:
有个美国小伙子,经常出现食物过敏反应。经美国医院诊断,是花生过敏。医生要求他严格脱离过敏源,这一点他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为了预防万一,医生还让他随身带上一只肾上腺素笔,如果犯病了,赶快扎一针就缓解了。按说,这个治疗方案已经很完美了,但他此后还是时有发病。后来他听说,北京世纪坛医院变态反应科擅长治疗这个病,就专程跑来就医了。
接诊的仍然是变态反应科的主任医生王学艳。美国小伙子要求,把医院所有的过敏源都对他检查一遍,看有没有他以前不知道的过敏源。医院把几十种过敏源一一对他做了检查,最后得出结论:没有其他过敏源,只有花生对他过敏。
既然只有花生这一种过敏源,而且他已经“完全”脱离了这种过敏源,为什么还会发病呢?
王医生断定:他还没有完全脱离过敏源,他可能仍然接触过花生类的东西,只是他不知道。
王医生是这么推理的:
如果他完全脱离了过敏源,那么就不会再发病了
他还时不时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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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没有完全脱离过敏源
(这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其推理规则是:否定后件必须否定前件,即无后无前。见附录之三。)
王医生推测患者接触过敏源,有两种情况:
或是接触了明显的过敏源,或是接触了潜藏的过敏源
他远离了所有明显的过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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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一定是接触了潜藏的过敏源
(这是有两个选言肢的选言推理,推理方法是否定一个选言肢,肯定另一个选言肢。见附录之四。)
通过这个选言推理,王医生断定,他一定是接触了潜藏的过敏源。为了查出潜藏的过敏源,王医生对美国小伙进行了详细的询问。
问:“你是否自始至终都远离了花生这种食品?”
答:“是。”
问:“你是否排除了任何含有花生成分的其他食品,如花生酱、花生奶及其他含花生的饮料?”
答:“是,非常严格。”
问:“你是否吃过腰果、榛子等坚果?”
答:“肯定没有。”
问:“你再想想,还有没有接触过与花生有关的其他过敏源?”
答:“实在想不出来。”
问:“那么,你是否记得,你最近是什么时候犯的病?”
答:“(不好意思地)和我新交的女朋友接吻后,犯过病。”
问:“她都爱吃什么东西?”
答:“不知道。”接着小伙子当场和国内的女朋友通电话,然后笑着说:“她爱吃花生酱。”
“这就是问题的根源。”王医生也笑了,说:“饭后让女朋友先刷一刷牙,过两个小时你们再亲热。或者干脆就别让她吃花生酱了。”
小伙子说:“这太好了,谢谢您!这次到中国没有白来。”
应该说,查出潜藏的过敏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很容易,小伙子就不会不远万里跑到中国来求医。王医生之所以能查出潜藏的过敏源,是得益于缜密的逻辑推理。她首先通过假言推理,明确地断定小伙子没有完全脱离过敏源,然后她又通过选言推理,断定他接触了潜藏的过敏源。有了这两个推理,才可能通过进一步深入地调查,最后找到潜藏的过敏源。
事实证明:医生看病,一靠医术,二靠逻辑推理。
14
一根8厘米长的铁钉是怎么进入杨先生的脑袋的?
杨先生头疼之谜
江西卫视《传奇故事》栏目在2014年4月8日以《8厘米长的铁钉是如何进入杨先生脑袋的》为题,报道了一件闻所未闻的奇闻。
2013年12月28日晚上,在南京市,50多岁的杨先生和妻子吃过晚饭,看了一会儿电视,就早早地睡觉了。夜里10点多钟,妻子被丈夫痛苦的叫喊声惊醒了。杨先生头疼得非常厉害,两手抱着头满床打滚儿。妻子感到非常奇怪,丈夫身体一向很好,怎么忽然病得这么厉害?妻子以为丈夫受了风寒,让他吃了一些止痛片,疼痛暂时缓解了。谁知到了夜里2点多,头疼得更厉害了,嘴唇发紫,面庞浮肿,两眼肿得像核桃。妻子要通知在苏州工作的儿子赶回来,杨先生坚决不让打扰儿子。
天亮后,杨先生和妻子走进了南京市第一医院,做了脑CT检查后,医生大吃一惊:杨先生脑腔里有一个异物,细细的,长长的,一头尖,一头圆,一头插入眼眶,一头插入颅底,像是一个铁钉子。医生测量了一下,有8厘米长,这根8厘米长的钉子穿越了杨先生的半个脑腔。医生说:“你们能够在家里坚持了整整一夜,他还走着来就医,真是奇迹了。”
一听医生说杨先生脑腔里钻进了一根8厘米长的铁钉子,杨先生的妻子根本不相信,她提出两点质疑。
第一点质疑是:
如果是脑袋里钻进了8厘米长的铁钉子,那么头部应该有伤口
丈夫头部没有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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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可能是钻进了铁钉子
第二点质疑是:
如果是铁钉子钻进脑腔,那么他应该感觉到剧疼
事发时他根本没有任何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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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可能是铁钉子钻进脑腔
杨先生妻子的质疑,很有道理。因为以上这两个推理,都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乍一看,其推理都符合推理规则。
医生看了看杨先生的头,头部没有明显的伤痕。再说,人的头盖骨大约有1厘米厚,非常坚硬,能够承受200公斤的外力,钉子是很不容易钻进去的。如果说他脑壳里的异物是钉子,这些现象都无法解释。如果说不是钉子,脑CT检测显示,分明是根长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