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手推车底部装有4个小轮子,在手扶电梯上很容易快速下滑。超市的购物车都是特制的,它的轮子与自动扶梯的凹槽可以镶嵌在一起,不容易下滑。
有一位女顾客带着两个男保洁员,到商场采购饮料。在商场三楼,他们把采购的15箱饮料,装上自带的平板手推车 上。商场人员劝阻他们:这些货物太重,不要走自动的手扶电梯。他们说,我们有两三个人,没问题。谁知刚上自动扶梯,走了不到两米,就控制不住手推车了。载重二三百斤的手推车,像脱缰野马沿着自动扶梯飞奔而下。电梯底部有一个六旬老太,听见身后有异响,正要回头看,就被飞驰而来的手推车撞出数米之外,并因伤重不治身亡。两个保洁员,因过失致人死亡,被警方拘留。
这个悲剧为什么会发生呢?
有人会说:他们太大意了。
其实这样讲,只看到了表面现象。如果从深层次讲,是他们的思维功能有缺陷:逻辑推理和逻辑判断能力差。他们之所以干傻事,是因为他们既不善于逻辑推理,又不善于逻辑判断。
先说推理能力。
在商场人员劝阻他们不要走自动扶梯后,他们为什么不想一想,这么重的手推车,在自动扶梯上万一失控,会产生什么结果。两个保洁员多年从事体力劳动,凭生活经验就应该知道,越重的物体在斜坡上下滑的力量越大,并且下滑的时间越长速度越快。自动扶梯有20来米长,45度的斜坡。他们稍微动脑子想一想,哪怕进行一下最简单的逻辑推理,就可以知道后果的严重性。请看下面的推理:
如果失控,就会撞死人
手推车有可能失控
—————————————
所以,手推车有可能撞死人
(这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其推理规则是: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即有前有后。见附录之三。)
会简单推理的人,都会预见到这种结果。但两个保洁员不善于思考问题,不善于进行逻辑推理,他们根本没想到这一点。如果他们具有较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再往深里想一想,就更不会干这种傻事了。
如果不慎撞死人,就是过失致人死亡
如果过失致人死亡,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要承担刑事责任,就要坐牢
—————————————
所以,如果撞死人,就要坐牢
(这是充分条件纯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其推理规则是:肯定“头”就要肯定“尾”,即有“头”有“尾”。见附录之三。)
如果他们事先想到这一点,绝不会冒着坐牢的风险把这么重的手推车,推上自动扶梯。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不懂推理,不会推理。事实证明:不懂推理害死人。既害别人,又害自己。任何一个人,既不是天生的聪明,也不是天生的笨,只要你学点逻辑知识,不管多么笨的人也会变得聪明起来。相反,不学逻辑知识,不动脑子,本来不傻的人也会干傻事的。
再说他们的判断能力。
两个保洁员之所以干傻事,除了不会推理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判断失误。
事物的发展有多种可能性,他们只考虑其中的一种可能性,而忽视另一种可能性。手推车在自动扶梯上,能否被控制住,事前谁也没有把握。对没有完全把握的事情做判断时,他们应该实事求是地做出选言判断:手推车可能控制住,也可能控制不住。明明是存在两种可能性,但他们只考虑其中一种可能性,并做出了直言判断:没问题,我们控制得住。应该做选言判断时,他们却做了直言判断。直言判断,只断定事物具有一种可能性,而排斥其他任何可能性。这种判断失误,是他们干傻事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学习过形式逻辑的人,都很注意选言判断的运用。运用选言判断,要求选言肢穷尽,这自然要考虑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性。善于运用选言判断,就会认真思考事物发展的多种可能性,而不会只考虑一种可能性,从思维方法上就避免了片面性的错误,从而减少和防止判断失误。
研究推理和判断,是形式逻辑的重要内容。通过形式逻辑的学习,可以提高逻辑推理和逻辑判断能力,养成逻辑思维的习惯,善于根据已知条件推测未知的结果,也善于根据实际情况对事物做出正确的判断。学点儿逻辑知识,像上面这种低级错误,就根本不会发生了。
这件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缺乏最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就会干出各种各样的傻事儿。那么,这些人为什么会缺乏基本的思维能力呢?其根源主要是缺乏必要的逻辑知识。用医疗诊断的术语说,是因为患了“逻辑知识缺乏综合征”。而治疗“逻辑知识缺乏综合征”的良方是:从书本和实践两个方面学习逻辑知识,而且要多实践,多运用。
24
未婚成年女子为什么结不成婚?
陷害别人?坑害自己
新华网郑州2014年5月6日电(记者?刘金辉):河南一未婚女子一年被“三结三离”。
事情的经过大体是这样的:
女子阳阳和她的男友,一起去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接待的工作人员告诉她:需要出示上次离婚的离婚证书。因为民政机关保存着她过去的婚姻信息:她一年之内三次结婚三次离婚。重新结婚,当然需要出示上次的离婚证书,才能办结婚手续。阳阳根本没有结过婚,哪来“三结三离”呢?她感到又气愤,又莫名其妙。结果不但领不了结婚证,还引起了男友对她的猜疑。虽经再三解释,才与男友举办了婚礼,但两个月过去了,还是领不了结婚证。阳阳女士痛苦不堪。
阳阳女士冷静想了想,觉得她在民政部门虚假的婚姻信息,可能是男子李某所为,李某曾追求过她,被拒绝后,还骚扰过她。李某在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工作,曾担任婚姻登记工作。阳阳把她的怀疑告诉了民政部门。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管理服务局对此事非常重视,经过调查核实,此事确实是李某所为。李某承认:阳阳的6次虚假婚姻登记信息,是他本人在非工作时间捏造录入的。管理服务局对李某做出留党察看一年、行政记大过处分。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还决定对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局长胡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婚姻登记处的负责人王某等,给予行政记过处分。目前,已经删除阳阳的虚假婚姻登记信息,为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这件事折腾了两个多月,阳阳夫妻二人精神上受到很大伤害。他们下一步还准备向法院起诉李某,他必须做出道歉和相应赔偿。
这件事近乎荒唐。身为公务员应该具有一定的素质,而李某为什么还能做出如此荒唐的事呢?
从思想意识来说,他求婚被拒,心怀怨恨,心胸狭窄,报复心极强,是他做荒唐事的主要原因。但如果分析他具体的思维过程,仍可以看出下面两点:
一、他错误的想法是他错误推理的结果
错误的想法,往往和错误的推理有关。
为了报复阳阳,他希望能找到一种使阳阳感到最痛苦的办法。他自己做婚姻登记工作,改变阳阳的婚姻信息最容易做到,他想:
如果改变她的婚姻信息,那么她就领不到结婚证
如果领不到结婚证,就结不成婚
如果结不成婚,阳阳就会受到沉重打击
—————————————
所以,如果改变她的婚姻信息,阳阳就会受到沉重打击
(这是充分条件纯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其推理规则是:肯定“头”就要肯定“尾”,即有头有尾。这个推理,没有违背推理规则,但它的第一前提和第二前提都是虚假的。见附录之三。)
根据这个错误推理,他才下决心给阳阳捏造虚假的婚姻信息。
二、不善于进行正确推理又是他不能及时改变错误想法的原因
一个人有了错误想法不要紧,如果认真思考一下这种想法可能给自己带来的严重后果,也许会改变主意。但这需要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有的人思想意识有问题,逻辑推理能力又比较差,所以就会干出千奇百怪的荒唐事儿。李某如果能进行下面几个简单推理,他也许不会犯这么大的错误。
第一,改变人家的婚姻信息是很容易被查出来的。
李某和阳阳有感情纠纷,有作案动机;李某又担任婚姻登记工作,有作案条件
既有作案动机又有作案条件的人容易成为重点怀疑对象
李某是既有作案动机又有作案条件的人
—————————————
所以,李某容易成为重点怀疑对象
(这是直言三段论推理的第一格,其推理规则是:“大全称,小肯定”。见附录之二。第一格是证明格,它证明李某容易成为重点怀疑对象。)
在工作人员中,能直接接触婚姻信息的只有几个人,用排除法,通过选言推理,很容易排除无关人员,找到始作俑者。
第二,国家工作人员知法犯法是会加重处罚的。
如果担任婚姻登记的人捏造他人虚假的婚姻信息,那么是非常恶劣的事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干出这样恶劣的事,那么是要加重处罚的
—————————————
所以,如果担任婚姻登记的人捏造他人虚假的婚姻信息,那么是要加重处罚的
(这是充分条件纯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其推理规则是:肯定“头”必须肯定“尾”,即有头有尾。见附录之三。)
李某做了坏事,受到了应有处罚。一个年轻公务员受到留党察看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几乎断送了自己事业发展的前程,还面临着当事人的法律诉讼。如果事前,他能想到后果如此严重,也许早就罢手了。
从李某所犯的错误,我们可以得到两点启发:
第一,干坏事的人,容易失去正常的逻辑推理能力。
有些人,在其他方面有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但是当他干坏事时,就失去了正常的逻辑推理能力。一个思想意识有问题的人,心里常常有某种不正当的欲望。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常常不择手段地干坏事。这时候,他的思维方式就是畸形的,片面的,不计后果的。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往往不考虑干坏事的结果,失去了正常的逻辑推理能力,以至于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第二,保持正常的逻辑推理能力,可以使想干坏事的人悬崖勒马。
还有另一种情况:有的人,虽然想做坏事,但由于逻辑推理能力较强,能预见到做坏事的后果,而改变主意。所以,保持正常的逻辑推理能力,才能够预见到自己行为的恶果,有所顾忌,有所收敛,或者悬崖勒马。李某如果真能想到上面最后两个逻辑推理,也许会终止自己的错误,至少不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25
一个年轻有为的画家为什么相信吸毒能带来灵感?
吸毒找灵感?画家成毒贩
《京华时报》2014年8月5日A18版(记者?王晟)登载了这样一条消息:画家陷入创作瓶颈吸毒找灵感,染上毒瘾后以贩养吸被抓。
陈某原来是一个年轻有为的画家。他自幼学画,主攻山水,在山东老家早有名气。近年到北京清华美院进修,经常到国外巡展,画作受到著名画家赞赏。但从2013年9月开始,一时缺乏创作灵感,画不出好作品,陷入创作瓶颈期。在一次聚会上,有个朋友告诉他说,吸毒可以带来灵感,还能解乏。他信以为真,大量吸食冰毒并染上毒瘾。花光积蓄后,开始以贩卖毒品的方式维持自己吸毒。有一次,他在黄渠地铁站外进行毒品交易时,被朝阳公安分局当场抓获。
陈某在艺术的道路上,本来可以大有作为,但为什么因一念之差,就跌入无底深渊呢?这一念之差,究竟差在什么地方呢?
所谓一念之差,主要差在思维方式上。从思维方式来说,他有许多严重缺陷:
第一,缺乏最基本的判断能力。
每个人都长着眼睛和耳朵,每时每刻都接触到外界大量的、各种各样不同的信息。这些信息,有真实的,也有虚假的;有有益的,也有有害的。一个思维方式健全的人,都会对各种信息的真假是非,做出自己的判断,然后决定取舍。而取什么,舍什么,又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判断能力。陈某缺乏最基本的分析判断能力,把最有害的信息,当成最有用的信息,把吸毒能激发创作灵感的鬼话,当成救命的金玉良言。一念之差,跌入深渊。
陈某在生活中,也同时会听到相反的信息:吸毒摧残生命,使人倾家荡产。但是,对这些有益的信息,陈某却充耳不闻,置之脑后。他之所以弃良言,信恶言,说明他的逻辑判断能力太差了,也说明他的逻辑知识太缺乏了。形式逻辑专门有一章,是研究判断的。判断是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任何判断,都有真有假。提高分析判断能力,首先就要识别真实的判断和虚假的判断。“创作能激发灵感”是个虚假的判断,陈某连这一点都看不出来,说明他连最基本的识别能力都没有,所以才把恶言当良言,一念之差,跌入深渊,仍懵懂不悟,这才是事出有因,不足为怪呀!
第二,缺乏最基本的逻辑推理能力。
人们的逻辑判断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陈某判断失误是和不懂逻辑推理直接相关的。他如果能进行下面的推理,就不会相信狐朋狗友的鬼话了:
如果吸毒能激发灵感,那么最大的瘾君子的创作灵感就最旺盛了
如果最大的瘾君子的创作灵感最旺盛,那么最大的瘾君子就可以成为最伟大的艺术家了
—————————————
所以,如果吸毒能激发灵感,那么最大的瘾君子就可以成为最伟大的艺术家了
实际上,最大的瘾君子根本不可能成为最伟大的艺术家。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一个人是靠吸毒成为大艺术家的。上面的推理足以证明:吸毒能激发灵感纯粹是骗人的鬼话。
吸毒,可以使人精神亢奋。但这只是假象,不反映事物的本质。吸毒成瘾,对创作有百害而无一益。靠吸毒激发灵感,无异于饮鸩止渴。
由此可见,善于推理,才能看清鬼话骗人的本质。
第三,不懂最基本的思维规律。
陈某的思维方式还有一个重要缺陷,就是轻信别人的话。那么,他为什么会轻信别人呢?
因为他不懂思维规律。
形式逻辑有四条思维规律,其中一条思维规律是充足理由律。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内容是:要确定一个判断为真,必须有充足的理由。也就是说,要确定任何一个判断的真伪,都需要经过充分的证明(实践证明或逻辑证明)。没有经过充分的证明,其真实性是不可靠的。这叫“无证不信”。
你的狐朋狗友说,吸毒可以激发创作灵感,这个说法的真实性经过证明吗?它符合科学道理吗?有什么事实可以证明它的真实性呢?既无事实证明,也无科学实验证明,也不符合人们的生活常识。人家一说,你就信。不管是真是假,不经任何证明,你都深信不疑,不上当才怪呢。
经过严格逻辑思维训练的人,都会树立一个明确的观念:就是“无证不信”。不管谁说的,只要没有经过实践证明和科学证明(包括逻辑证明)的东西,都不应该轻信它。
搞艺术的人,常偏重于形象思维,忽视逻辑思维。实际上,对搞艺术的人,逻辑思维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些艺术大家,既擅长形象思维,又擅长逻辑思维,二者兼备,并不偏废。所以对搞艺术的人来说,在提高自己形象思维能力的同时,也不要忘记逻辑思维的重要性。陈某如果具备起码的逻辑思维能力,绝不会跌入吸毒的深渊!
26
他们俩为什么死在宿舍内?
四人粗心?两人丧命
2014年5月7日《京华时报》A12版(记者?周鑫)登载了“男子搬炭炉入室?致同事死亡”的消息。
事情发生在当年3月11日晚上。崔某是北京某商贸公司的职工,他的妻子没有工作,他买了一个炭炉,准备让妻子做烧烤生意。几个同事让他妻子先做一顿烧烤,给大家尝尝,也练练手。当晚,吃完烧烤,大家坐着闲聊。不知谁说了一句“今晚有雨”。崔某和同事王某怕放在院子里的炭炉会淋湿,就想把炭炉搬到公司的厨房,但厨房门口有很多塑料袋等易燃杂物,怕着火。于是改了主意,就把炭炉搬进了刘某和帅某住的宿舍里,并放在两个床铺中间的过道上。当时,刘、帅二人还没有回宿舍睡觉。崔某觉得“炭炉过一会儿就会自己熄灭”,不会出什么事,也没等刘某和帅某回来,就和王某一起离开了。谁知第二天上午,很久不见刘、帅二人起床,撬开房门一看,二人煤气中毒死了。
这件事本不应该发生,但为什么就发生了呢?
从四个人的思维方式来讲,主要有两点缺陷:一是不善于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二是粗心大意。
先看第一点。
崔某觉得“炭炉过一会儿就会自己熄灭”,所以出不了事儿。他是这么推理的:
如果炭炉过一会儿就熄灭,那么就不会产生一氧化碳
如果不产生一氧化碳,那么就不会熏死人
—————————————
所以,如果炭炉过一会儿就熄灭,那么就不会熏死人
(这是充分条件纯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其推理规则是:肯定“头”就要肯定“尾”。见附录之三。)
他的这个推理是错误的。之所以错误,是因为推理的第一个前提是虚假的,至少是它的真实性没有经过证明。按照推理规则,用虚假的判断做前提,或者用真实性没有经过证明的判断做前提,它推出的结论可能是错误的,至少是不可靠的。
你怎么知道炭炉过一会儿就会熄灭呢?如果短时间内(一会儿)不会熄灭怎么办?熄灭之前产生一氧化碳怎么办?炭炉上没有安装烟囱,如果炭炉一直烧着,熏死人怎么办?如果崔某的逻辑推理能力较强,就应该进行下面的推理:
如果炭炉不能马上熄灭,就会产生较多的一氧化碳
如果一氧化碳聚集多了,就会致人死命
—————————————
所以,如果炭炉不能马上熄灭,就会致人死命
(这是充分条件纯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其推理规则是:肯定“头”就要肯定“尾”,即有“头”有“尾”。见附录之三。)
如果他这么想,就不会把燃烧的炭炉搬进宿舍,这个悲剧也就不会发生了。不幸的是,他的思维方式有缺陷,只会进行错误的逻辑推理,不会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
为什么崔某不善于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呢?因为他缺乏逻辑知识,不懂逻辑推理的规则,不知道哪些推理是正确的,哪些推理是错误的,糊里糊涂就推出了错误的结论。
不但崔某不善于逻辑推理,王某、刘某、帅某也同样不善于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认识错误导致行动错误,悲剧就不可避免了。
再说悲剧发生的第二个原因:粗心大意。
什么是粗心?粗心就是不细心。而细心人,就是善于从别人容易忽略的小事情上,发现大问题的人。
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都不太重视生活细节。但必须指出:有些生活细节可以忽略,有些生活细节绝对不可以忽略。学过逻辑学的人都懂得科学分类的道理,而且会根据科学分类的原则,把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细节分成两类;一类是重要细节;一类是无关紧要的细节。对前者必须高度重视,对后者完全可以忽略。
什么是重要细节?凡是关乎人身安全、重大财产安全的细节,或者影响全局成败的细节,都是重要细节,绝对不可以忽视。
一个快要熄灭的炭炉,漫不经心地一瞅,觉察不到它有什么问题,不把它放在心上。但仔细一想,就知道它可以熏死人,人命关天,万万不能大意。而上面四个人的共同错误,就是都忽略了不应该忽略的重要细节。搬炭炉的两个人想:过一会儿就会熄灭,出不了什么事儿,撂下炭炉就走了。在宿舍睡觉的两个人想:床边多了一个炭炉,也不影响我睡觉,甭管它,自己上床睡吧。你们都不管它,就出大事了。
上面四个人,都没有受过逻辑专业训练,都不懂得科学分类的道理,所以都忽略了重要细节,以致酿成了大祸。
从根本上讲,这个悲剧的发生,是缺乏逻辑素养,因而推理和判断能力较差造成的。要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就要提高逻辑素养,认认真真学点儿逻辑知识。如果平常学点逻辑知识,搬炭炉的人,就不会把正在燃烧的炭炉搬进宿舍里;在宿舍睡觉的两个人,就不会对正在燃烧的炭炉视而不见,白白送了性命。许多人漫不经心地干错事,归根到底,还是患了“逻辑知识缺乏综合征”。
惜之不学,痛之不思!前车之鉴,可儆来人!
27
他为什么敢于疯狂违章?
弄巧成拙?自食其果
《京华时报》2014年7月12日第10版《北京·法治》登载了这样一条消息(记者?周鑫):
为逃避交通处罚,李某用胶条变造车牌,把交通违法行为转嫁到别人身上,查出后被北京市大兴区警方行政拘留。
2014年4月,家住昌平区的张先生,发现自己的行车违章记录突然猛增到数十起,而且这些违章多发生在自己极少去的大兴区。张先生意识到自己的汽车可能被套牌了,于是报警。
民警调查后发现:张先生有一辆黑色帕萨特轿车,车牌号后四位是1036,最近一段时间发生了数十次交通违章,而且违章次数还不断地快速增加。经查证,这些违章大部分发生在大兴区。民警仔细查看大兴区有关的监控录像,终于找到了这辆经常违章的汽车,是一辆黑色朗逸轿车,它经常在大兴区一带出没,闯红灯,超速行驶,违章停车,全然不把交通法规放在眼里。而这辆车前后都挂着和张先生相同牌号的车牌。
7月8日下午,民警在仁和医院东门把该车查获,车主李某。他原来的车牌后四位数字是1Q36,他用工具把Q的小尾巴砸到下面,并贴上蓝色胶条,尾号就变成了1036,整个车牌号码就和张先生的一模一样了。
截止李某被抓获时,他已转嫁张先生125次违章,罚分402分,罚款两万多元。处理结果是:李某因变造车牌被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0元,吊销驾照,暂扣该车,补交违章应罚款项。
看了这条新闻,使人不禁哑然失笑。不仅违章罚款照交不误,还得加罚5000元;不但暂扣汽车,还得吊销驾照,短期内无缘再摸方向盘了;不只是坐班房,还见诸报端,颜面尽失。原来打的是如意算盘,到头来却是全盘皆输。一个变造车牌的歪点子,使他尝尽了苦头。那么,他的歪点子是怎么想出来的呢?
第一,错误的推理导致错误的行为。
李某头脑里之所以产生歪点子,其原因有二:一是他头脑里有投机取巧的邪念;二是他的思维方式有缺陷。单从思维方式讲,他的歪点子,是他错误推理导致的必然结果。当他变造汽车牌照号码的时候,他是这样推理的:
如果变造汽车牌照的号码,那么违章就可以不受处罚
如果违章不受处罚,那么我就可以不受交通法规的约束了
—————————————
所以,如果我变造汽车牌照,那么就可以不受交通法规的约束了
(这是充分条件纯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
一个人想问题,大多是在进行各种各样的推理。不是进行正确的推理,就是进行错误的推理。他变造车牌时,心里肯定是这么想的。他依据这个错误推理,才会做出这样的错误行动。所以人的错误行为,往往是错误推理导致的结果。
那么,为什么说他的推理是错误的呢?
因为他是把一时一地的、局部的错误的生活经验作为大前提进行推理的。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少数人在个别时候,用假牌照逃避了交通法规的惩罚。但这只是一时一地的局部现象,不是常态,更不是一般的规律。如果用一时一地错误的生活经验作为大前提进行推理,推出的结论肯定是错误的,因为根据虚假的前提推出的结论是不可靠的。
第二,依据正确的推理才能导致正确的行动。
依据正确的推理才能导致正确的行动,这是生活中许多客观事实都证明过的。李某如果能进行下面的推理,他是绝对不敢变造汽车牌照的:
弄虚作假终久是要被揭穿的
变造车牌号码是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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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变造车牌号码终久是要被揭穿的
这是直言三段论推理的第一格。它的大前提——弄虚作假终久是要被揭穿的——是长时间内许多人生活经验的正确总结。一般说来,以正确的生活经验作为大前提进行推理,推出的结论才是正确的、有益的;以错误的生活经验作大前提进行推理,推出的结论是错误的、有害的。
如果李某心中能进行上面这个推理,他就不敢变造车牌号码了。如果李某能进行下面这个推理,他就不敢疯狂违章了:
如果我违章次数越多,原车主受处罚就会越重
如果原车主受处罚越重,就一定会到公安部门报案
如果到公安部门报案,就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
—————————————
所以,我违章多了,就一定会被公安部门查个水落石出
这是一个充分条件纯假言推理,非常简单,一般人都会进行这样的推理。如果李某头脑清醒,他也应该会进行这个推理。但李某为了投机取巧,利令智昏,连这个最基本最简单的逻辑推理都忘得一干二净了。
李某变造车牌后,如果只偶然违章一两次,也许能侥幸逃过惩罚。但他不但变造车牌,还疯狂违章,一错再错,甚至达到肆无忌惮的程度,竟然转嫁别人违章125次。上面这两个推理,可以说是阻止他犯错误的两道防火墙,但因为他思维方式有缺陷,头脑里没有防火墙,所以才执迷不悟,一错再错。
综上所述,李某之所以栽了大跟头,是因为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思想意识有问题,总想投机取巧、损人利己;二是思维方式有缺陷,不会正确地总结生活经验,也不善于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对于思想意识有问题的人,如果能够战胜自己投机取巧的邪念,并且认真学点逻辑知识,注意改进自己的思维方式,掌握正确的逻辑推理的方法,也许能够悬崖勒马,改弦更张,至少不会碰得头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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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业公司与工人打官司为什么败诉?
弄虚作假?官司败诉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不想给员工赔偿金?单位在劳动合同上伪造签名”。
黄某原是通州一家肥业公司的职工,入职后肥业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后来他离开公司时,要求公司补足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应付给他的双倍工资的差额,并发给未缴纳的养老及失业保险损失赔偿金等。按照国家有关章程,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人离职时公司应补交上述款项,但公司不同意支付这些款项。黄某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期间,肥业公司拿出来一份与黄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还有黄某的亲笔签名。黄某说,这份劳动合同和上面的签名都是假的,并申请对上面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上面的签名是伪造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最后裁决,肥业公司补偿黄某各种款项1.3万元。
肥业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肥业公司败诉,维持仲裁委的裁决,要求肥业公司如数补偿上述各项款项。
肥业公司为了不付给黄某应得的补偿,竟干出伪造劳动合同的丑事,真是匪夷所思。为什么一个公司竟会干出这样的丑事呢?
他们有自己的思维方式,他们想:
只要拿出劳动合同,黄某的诉求就得不到支持
我们有黄某亲笔签名的劳动合同
—————————————
所以,黄某的诉求不会得到支持
(这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其推理规则是: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即有前有后。见附录之三。但第二前提是虚假的,所以结论是错误的。)
他们只想以假乱真,不去思考弄虚作假会不会被揭穿。如果他们能进行下面这个逻辑推理,他们也许会改变主意:
只要对签名进行笔迹鉴定,那么假劳动合同就露馅了
鉴定结果显示签名是假的
—————————————
所以,劳动合同也是假的
(这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其推理规则是: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即有前有后。见附录之三。)
但公司的领导人,缺乏基本的逻辑思维能力,他们想不到这一点,竟然利令智昏,干出伪造工人签名的蠢事。
更愚蠢的是,经过笔迹鉴定,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之后,他们不服仲裁机构裁决,还要固执地到法院起诉。败诉是明摆着的,偏偏还要起诉。他们应该想到下面的推理:
如果劳动合同是假的,那么到法院起诉也得败诉
经鉴定劳动合同是假的
—————————————
所以,到法院起诉也一定是败诉
明摆着是败诉,却非到法院起诉不可,肥业公司的负责人连这种起码的逻辑推理能力都没有。
肥业公司干这种丑事,一是利益驱使;二是缺乏最基本的逻辑推理能力。按常识说,一个公司的负责人,不应该犯这种非常低级的错误。但这种低级错误,在社会生活中并不罕见。这种丑事时不时出现,既说明一些人的思想意识有问题,也说明一些人的逻辑素养很差。单就后者而言,如果他们能够具备起码的逻辑推理能力,就不会接二连三地干蠢事(伪造劳动合同、拒绝接受仲裁意见、固执地到法院起诉)。一个公司的负责人,逻辑素养如此之差,这说明在全体社会成员中,普及逻辑知识的任务还十分繁重。因为提高全体民众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提高整体民族素质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
因此,笔者说:如果一个人接二连三地干蠢事,恐怕是患了“逻辑知识缺乏综合征”,到了该认真就医的时候了。
骗局中的逻辑推理
29
杜大爷为什么三番五次要给陌生人汇款?
“公安”来电?惊慌失措
CCTV-1《今日说法》2014年5月4日以《公安来电》为题,报道了一个不听银行多名工作人员劝阻和公安人员再三阻拦,坚持给电话诈骗者汇款的倔老头儿的故事。
1月8日下午,一个60来岁的老人,走进了中国建设银行南京扬子支行营业部。他要汇款时,银行职员阻拦他;他要走时,六七个银行工作人员把他围在大客户室,又不让他走;他要给对方打电话,银行工作人员也不让他给对方打电话。
这个老人姓杜,争执中杜大爷从大客户室向派出所报警了,他说:“我是来银行汇款的,银行人员不但不给我汇款,还把我关到大客户室里不让走,我只好打电话向你们求援。”
老人刚打完报警电话,银行人员也打了报警电话,说:“这位老人接到诈骗电话,非要汇出3.8万元,我们觉得他被骗了,但怎么都劝不住。老人情绪非常激动,说你们是银行,凭什么不给我汇钱。我们没有办法,请派出所出面,协助做些工作。”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还得从头说起。
当日下午两点半左右,杜大爷拿着3.8万元钱走向ATM机,要把这笔钱汇出去。他问值班的保安应该怎么操作。值班保安郭师傅,看到收款者是外地账号,就问:“你认识不认识收款人?”他说:“是我亲戚。”郭师傅看杜大爷的穿衣打扮,不像是大手大脚花钱的人,就善意提醒他去柜台汇款,柜台汇款最多收50元手续费,如从ATM机汇款,汇出3.8万元需要200多元手续费。
杜大爷说:“那我不管,我就在这儿汇。对方就让我在ATM机上汇。”
凭他这句话,值班保安郭师傅就断定,他百分之百地被诈骗了,于是就提高嗓门大声问:“收款人是你什么人?你到底认识不认识他?”
老人说:“是我老表。”
保安又问:“他多大了?”
老人答:“比我小三四岁。”
保安又问:“你多大了?”
老人答:“我是54年生的,60岁了。”
这时候,杜大爷接了一个电话,在电话中,对方再次催促杜大爷赶快汇款。保安郭师傅再次提醒杜大爷:“您肯定被诈骗了。”
但杜大爷还是坚持汇款,说:“碍你什么事,多管闲事!你一个小保安。”
郭师傅觉得自己不好再拦着了,就带着杜大爷找到银行个人业务顾问丁霞。丁霞有个权限,就是可以查看收款方账号的信息。丁霞一查,对方收款人是1988年生的,才20多岁,杜大爷刚才说老表比自己小三四岁,他的老表也得56岁上下,怎么会20多岁?
老人又改口说:“收款人是我的侄子。”
至于为什么汇钱,杜大爷始终不说。
业务顾问丁霞劝来劝去,杜大爷还是不听,他一直嚷着:“我要汇款。我要汇款。”
后来,丁霞把支行长张燊叫来了。张行长让丁霞把收款人的信息打印出来,让杜大爷看一看。丁霞很快把对方的收款账单明细打印出来了。明细显示:这是一个开户地在北京的个人银行卡,张行长一眼就看出这个账户不正常,只要钱一到账,马上就被支取掉。
张行长把明细账单拿给杜大爷看:比如2013年9月30日ATM机转账存入1.2万元,马上就被支取走了。2013年10月5日网银存入5万元,立即被支取了。另一笔刚刚存入3.5万元,也是刚刚到账就被支取了。
张行长说:“这都是电信诈骗的特征,这个账户很可疑。你如果非要汇款,也等我们把这个事情搞清楚了再汇。”
就这样也没有说服杜大爷。骗子还在电话里催促杜大爷赶快汇款,对方说:“这家银行有问题,你别在这儿汇了,你换一家银行汇款。”
张行长在一旁也听到了电话里对方说的这几句话,就对杜大爷说:“这钱坚决不能汇,你肯定被骗了。”
但无论银行的保安、职员、支行长怎么劝阻都没用。杜大爷生气地说:“钱是我自己的,想汇就汇,别人管不着,银行不能拦我。”
这时候,接到杜大爷和银行职员的报警,民警也很快赶到了现场,并且用电信诈骗的各种案例开导杜大爷,但杜大爷始终不说自己为什么汇钱给对方,对方是干什么的。任凭你磨破嘴皮,杜大爷始终沉默不语。等了老半天,他好像醒悟过来,说:“这款我不汇了。”大家这才放心了。
谁知这是杜大爷的缓兵之计。第二天(1月9日),他又换了一家银行,仍然要给对方汇款。这天他来到南京农业银行大厂支行,又向保安咨询怎么操作。值班保安李小兵一眼就认出,杜大爷昨天来ATM机汇过款,昨天来时,他电话接个不停,慌慌张张咨询汇款怎么操作。李小兵看杜大爷神色焦虑,不停地接电话,就推测他可能遭遇诈骗电话了,劝阻他不能汇款。李小兵又领他去见大堂值班经理,经过两人再三劝阻,杜大爷才答应放弃了给对方汇款。
谁知杜大爷口头答应不汇款,但内心里执迷不悟,当天刚走出了这家农业银行,又走进了斜对面的建设银行。建设银行也不给他汇款。1月9日,他又第二次来农业银行汇款,再次被值班保安李小兵认出来了,李小兵仍然拒绝帮他汇款。
那么人们要问:杜大爷是怎么了?他为什么要三番五次给对方汇款呢?
原来1月7日一大早,杜大爷就接到上海打来的一个长途电话。对方说:“我叫张桂,是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大队长。你在长宁区招商银行办了一个银行卡,卖给一个姓王的,姓王的是国际贩毒集团的头目,有证据证明你参与了贩毒活动。我们正在查这个案子,需要你配合。你如果有什么疑问,可以报警,拨打上海市114查询台,进行查询。”
杜大爷说,当时他确实有点害怕,他真以为他们是公安局的,因为他们知道他的身份证号码和家庭地址。虽然,他没做坏事,可还是慌了。如果他们不是警方,他的个人信息他们怎么会掌握呢?
杜大爷接完对方的电话,就立即拨打上海114查询台,查询长宁区公安分局的电话。一核实,给他打电话的座机的号码,果然是长宁区公安分局的电话号码。
不一会儿,对方又来电话了,杜大爷就向对方解释自己根本没有参与贩毒,并大呼冤枉。对方说:“给你一个澄清自己的机会,我们现在需要调查你的资金来源,看来路正不正。你把你的钱取出来,在ATM机上打入公安局的安全账户,公安局就能验明你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过半个小时之后,你就可以把自己的资金再取回去。”
杜大爷马上带了3.8万元去银行汇款,这是3年来他家的全部积蓄。于是,才有了两家银行3次阻截杜大爷汇款的事。
杜大爷是外地人,三年前,一家三口来南京谋生,开了一个小杂货店,起早贪黑攒下了这么点儿活命钱。农行第二次拒绝汇款以后,杜大爷无可奈何地回到家里。但是刚进家门,“上海警方”又来电话,催促他赶快把资金汇到公安局指定的安全账号上,检验他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否则立即出发来南京逮捕他。对方一连打了4次电话,杜大爷心里又慌了,老婆孩子都提前回老家过年去了,身边连个商量事儿的人都没有。情急之下,他想起了社区民警周国良。
周国良是他很信任的人,他原原本本地把事情的经过向周国良说了一遍。周警官非常肯定地说,这是电信诈骗。为了说服杜大爷,周警官立即拨通了上海长宁区公安分局的电话,周警官说:“我是南京化工园区分局长芦派出所的警官,我们社区有个叫杜盛杰的,说在你们那边被立案了,说他贩毒,有没有这回事儿?”长宁区公安分局回答说:“这是假的,是诈骗。”周警官又问:“你们有没有让老杜把钱汇到你们的账户上呀?”对方回答说:“这是电话诈骗,别上当,根本没有的事!”
杜大爷听了以后,这才彻底放心了。
后来骗子又打来电话催促汇款,杜大爷这时候有了对付他们的办法,就说:“我的手机没钱了,没法和你们联系。”对方说:“我马上给你打过去电话费。”结果,分两次给他打了250元。不一会儿,对方又电话催促汇款,杜大爷说:“你们要真是公安局的,先给我汇1万元,证明一下你们的身份,然后我再给你们汇款。”杜大爷这么说以后,对方再不来电话了。
杜大爷的故事讲完了,那么我们能从中得到什么启示呢?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对下面四组人的思维过程,做一些简要的逻辑分析:
1.关于两个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