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直觉泵和其他思考工具(出版书)》作者:[美]丹尼尔·丹尼特/译者:冯文婧【完结】 > 直觉泵和其他思考工具.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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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丹尼尔·丹尼特/译者:冯文婧 当前章节:15384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8:01

还有一个有趣的难题是由量子力学引起的:即便追溯到了我牙齿中所有金原子在这几个世纪中的运行轨迹,只要凯撒戒指上的一颗金原子与来自外界的金原子发生了碰撞,甚至只是非常接近,在原则上我们就无法确定,“碰撞”发生后哪一个原子是来自凯撒的,哪一个原子是来自外界的。与其他事物不同,原子或比原子更小的粒子无法留下指纹或者什么别的可以让我们识别其身份的东西,而且我们也无法持续地追踪它们,所以持续的同一性对于粒子来说并不一定是有意义的,这为我们了解有关那些黄金的事实又增加了一个障碍。

不论整个宇宙是不是决定论的,在设计上,电子计算机却是决定论的,它可以通过数字化而不是模拟来消除亚微观噪声,甚至是随机量子带来的涨落。康威的生命游戏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不过这种数字化决定论无处不在。数字化是为了决定论的需要,而数字化背后的基本理念是:我们可以有意创造无效的历史事实。把所有主要事件强行划分为两类,比如高和低、开和关、0和1,这让同一类别之间微小的差异被无情的忽略,比如不同数值的高电压、不同特点的开状态,深浅不同的0。这些差异并不决定任何东西,其自身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此,这些差异对计算机随的一系列状态根本起不到什么不一样的影响。

比如,你的朋友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歌,刻录到了两张CD中,这两张没有贴标签的CD将用于数字拷贝,我们把一张叫作A,另一张叫作B,但我们当然不会写在上面。你请朋友在漆黑的房间中把其中一张CD里的歌曲拷贝到你的笔记本电脑里。你不要告诉他用的是哪张,并且在你把CD交给他之前要消除掉CD上所有的指纹证据和DNA痕迹。等他拷贝完了,再把两张CD放进一个装满其他CD的袋子里,使劲摇一摇。现在,我们便获得了两个备选的无效历史事实:

A.你的笔记本电脑里的歌是从光盘A拷贝下来的。

B.你的笔记本电脑里的歌是从光盘B拷贝下来的。

对一首歌进行比特流的物理编码时,在微观的精细结构当中总会有差异。所以当你把一张CD拷贝到计算机内存中时,内存的电压也会具有独一无二的精细结构,如果再把文件从内存拷贝到硬盘或者闪存盘中,它们也会与别的拷贝之间存在微小差异。我们为了方便而称作拷贝的那种过程,其实总会另外制造出一种连续的模拟物理信号,这种信号带有独一无二的精细结构,因为世界上电子和质子就是这么工作的。但是数字化的天才之处就在于,所有这些精细结构都能够在数字化过程中被“忽略”,在“标准修正”中消除。当你拥有了一套标准,就像拥有了一张字母表,每个字母都有多种风格的书写方法,但这不会造成什么影响,因为读起来它们依旧是字母表上的这几个。在电脑中,一切都由0和1书写。

所以,除非那两张CD中有一张在数字化的过程中发生了明显的错误,例如数值写反了,0写成了1或者1写成了0,否则我们无法分辨它们。数字化可以避免将两张CD的个性传播到它的拷贝中,所以经过数模转换,从播放器或者耳麦中传出来的歌声就不再带有CD上的个性。有一些音乐发烧友被誉为“黄金耳”,他们可以听出黑胶唱片和最好的数字唱片之间的差别,可以分辨压缩格式(比如MPEG格式)的音乐文件和非压缩格式的音乐文件之间的区别。但是如果我们要问两段同样的音乐是否出自同一张CD,这些音乐发烧友们恐怕也只能随便猜了。这是一个无效的历史事实,这些拷贝中的细微结构不仅人耳分辨不出,就算用电子显微镜也不行。因为数字化处理已经在物理上杜绝了信息传输的可能,所以要是有人能凭能力分辨不同的话,那他绝对是一位超自然的超感觉能力者。

由于计算机是数字化的装置,所以让它执行几亿步的运算之后再回到与一开始完全相同的数字状态简直是小事一桩,所以,几亿步的数字操作我们也可以一遍一遍又一遍地看它重复执行。

“等一等,”有人反对道,“你说计算机是决定论的?你说我们能让它反复执行完全相同的上亿步操作?打住吧!要是这样的话,我的计算机为什么这么容易崩溃?为什么我的word周一还用得好好的,周二干同样的活儿时就卡死了呢?”

那是因为你做的不是完全相同的活儿。它卡死了不是因为它是非决定论的,而是因为它周二的状态与周一的状态并不完全相同。这之间你一定干了点什么,要么是打开了一个隐藏“标志”,要么就是激活了word中某个你以前完全没用过的功能。某个发生了改变的数据因此就在程序关闭时被保存了起来,等到周二,这微小的变化就让你的word崩溃了。要是现在你能想办法把它复位到和周二上午完全一样的状态,你的计算机还是会崩溃的。

那“随机数发生器呢”?我知道我的电脑里内置了一个可以随时制造随机性的装置。

如今,每台计算机都装有内置的“随机数发生器”,它可以根据需要在任何程序中运行。当电脑还没发明出来时,你可以买一本全是随机数字表的书以供研究使用,这一页页的数字全部严格通过了数学家们设计好的随机性测试。当然,对于同一版书而言,每一本中的随机数列都是一模一样的。其中最优秀的一本书是兰德公司于1955年出版的,包含了一百万个随机数字。但是,由所谓的随机数发生器生成的随机数字序列并不具有真正的随机性,它拥有的只是虚假的随机性:它在某种意义上是“数学上可压缩的”,也就是说,这个无限长的数列能够被某个特殊的、有限的机制所把握并计算出来。你的随机数发生器是一个程序,假设它的大小有一兆(800万比特),而它却能够生成一个(每次生成的都是同一个)无限长的数列。如果你想把这个数列发送给别人,不需要在一封无限长的电子邮件里逐个记下每个数字,你只需要把一兆大小的算法程序发给他就行了,通过这个程序就能获得整个数列。以上就是虚假的随机数发生器的基本理念了。

比如,每当你重启计算机时随机数发生器就会开始工作,它永远都会产生完全相同的数列,但是这个数列本身却是完全无规律的,好像它是由真正随机的量子涨落带来的一样。与其说计算机内置了一张“随机数字表”,不如说它装有一盘超长的录像带,录像带中包含了对一个公正的轮盘赌数百万赌局结果的历史纪录。当你开机时,录像带就会倒回到“开头”,这一点有时很重要。计算机程序在不同的“选择”点上利用了随机性,然而,假如初始状态相同,它一遍一遍地重启只能得到同样的状态序列。有时候,如果你想检测一个程序的bug,那么你总是在检测这些状态的同一个“随机样本”,除非你不时地手动在该程序的数据流中插入一个“随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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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计算机国际象棋马拉松

如果决定论是真的,还存在真正的选择吗

想弄清楚有关决定论与选择的问题是一件非常难的事。如果决定论是真的,还存在真正的选择吗?如果一个看上去具有自由意志的行动者是被决定的,实际上生活在一个决定论的世界中,这一事实会不会抹消他所有的选择和机会?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个能帮助我们探讨这一问题的直觉泵,它考察的是一个简化了的人造决定论世界。

假设你在计算机上安装了两个不同的国际象棋软件,然后把它们连到一个监控软件上,让这两个软件进行对奕,一局又一局地下棋,以至无穷。在你关机之前,它们会不会一遍一遍地重复下出同一盘棋局呢?有可能会,如果你那么设置的话。可这样一来你也得不到什么有关A和B这两个程序的有趣的东西了。假设A以同样的方式反复打败B,你也不能由此推断出,一般而言A就是一个更好的程序,或者在别的棋局中A也能打败B。从千篇一律的重复中,你无法得知这两个程序的优点和缺点。你也可以把比赛设置得更复杂些,以便让持续不断的棋局各不相同。这很容易实现。如果在运算过程中,两个程序都借用了随机数发生器,比如,在不存在可知的最优走法,需要“抛硬币”决定的情况下,那么在下一局中,只要你不让随机数发生器在每一局开始时都重新初始化,它给出的值可能就会发生改变,然后程序就会在不同的指令下得到不同的选项,这样一来它就会“选择”不同的棋路。一个变样了的棋局就这样展开了,而第三局也会以不同的方式继续下去。就像不存在两片完全相同的雪花一样,在这一连串对弈中也不存在两盘完全相同的棋局。然而,只要你重启计算机,运行相同的程序,就能得出与上次完全相同的棋局组合,因为决定两个程序如何“抛硬币”的是与上次完全相同的一串虚假的随机数。

那么,假设我们设定好了包括A、B两个程序的国际象棋世界,并研究1 000场比赛,我们会发现很多高度固定的模式。假设我们发现:在1 000场不同的比赛中A总能打败B。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可能想要一个解释。如果有人只解释说因为程序是决定论的,所以A注定会永远打败B,我们的好奇心一定不会得到满足。我们想知道的是,哪种结构、算法、配置使得A在下国际象棋中具备优势。A显然拥有一些B所没有的素质和能力,我们想知道是哪些有趣的因素在起作用。这也许是一种低层次的解释,比如,可能最后我们发现A和B是两个完全相同的程序,在它们的源代码中有着完全相同的棋步取值器,只不过程序A的编译比B更有效,以至于在同样的计算周期内A可以比B计算的步数更多。也就是说,在下棋时A与B有着完全相同的想法,只不过A计算得更快而已。在正规的国际象棋比赛中都要配备计时器,如果时间到了你还没有移动棋子就会被判输。

但可能我们需要的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解释:我们平时是怎样讨论如何下棋的?要从这个角度解释A的优越性,比如描述棋局态势,预估可能出现的局面,决定接下来会促成哪种局面,等等。也就是说,A可能会在游戏进行的过程中调整棋子的相对价值,或者它能够更好地评价棋局态势,或者能够随时决定结束某项进程。总之,A与B“想得不一样”,“想得更好、更复杂”。当然,它并不是一个有意识的人,只是这个过程与“想”近似。

实际上,从一个不会总赢的程序里,我们得到的东西可能会更多。假如,A几乎总会赢,并且在它评估哪步棋更好时会使用一套不同的原则。那么我们就需要解释一些更有意思的东西了。要想知道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们可能要把那1 000盘不同的棋局都研究一遍,从中找寻更深层的模式,我们肯定能发现不少。有些模式对于下国际象棋来说是具有普遍性的,比如,当车老是呆在后方不出时,B几乎肯定会输。而有些模式则独属于A或B,比如,B总爱过早地出皇后。从中我们会发现一些国际象棋策略的标准模式,比如,在同样的局面中,所剩的时间越少,B能搜索到的博弈树节点就越少。简而言之,我们将会发现一块蕴含着无数解释性规律的宝藏,有些是普遍性的(在这1 000局比赛中)、有些是概率性的。

在这场决定论的比赛中,最吸引眼球的就是这些我们可以识别出的下棋模式,但从微观原因的角度看它们几乎都是一样的。从我们的角度看,两个国际象棋程序正在进行紧张的对局。而从“显微镜”的角度,即通过计算机CPU指令和数据流的角度看,实际上只有一台决定论的自动机在以唯一的方式运行着,只要精确地审查随机数发生器的状态和程序中的其他数据,我们就能预测到它们所下的每一步棋。在它未来的运作中并不存在“真正的”分叉或支流;A和B所做的一切选择都是由那台计算机及其内存的状态所决定的。似乎,这个世界上除了实际发生的事情,别的什么都不可能。假如A在t时刻即将陷入一个将杀网(将杀网一定可以将死对方,但可能不容易被发现),但这时B由于时间不够而停止了搜索,最终错过了关键的一步棋导致将杀网没能建立起来。那么这就意味着,这个将杀网绝对不会发生。如果有人怀疑这一点,我们可以证明给他看:再花一天时间将这次一系列比赛重演一遍就是了。我们将会看到,在同样的时刻和完全相同的局面下,B会再一次由于时间不够而停止搜索。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说呢?在这个游戏世界中真的没有截与让、没有攻与守、没有错过的机会、没有两个行动者之间真实的拉锯、没有真实的可能性了吗?我承认,像昆虫和鱼一样,我们的国际象棋软件太简单了,它无法承担那种有重要道德意义的自由意志。但是,它们所处世界的决定论状态并不能阻止它们以不同的力量和能力去把握机会。如果想理解在那个世界中发生了什么,我们可以谈谈,实际上是必须谈谈它们的知情选择如何导致局势的改变,谈谈它们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如果我们想要找到一个因果规律来解释从那1 000盘棋局中发现的模式,那么我们必须严肃地从这一角度出发进行描述:在那个世界中存在A与B两个行动者,它们试图在国际象棋比赛中击败对方。

假如我们再把比赛程序改进一番,让它可以在A获胜时响起一阵铃声,在B获胜时发出嗡嗡声。我们让这场国际象棋马拉松开始,而一个对这两个程序一无所知的观察者可能会注意到,她听到的总是铃声,很少听到嗡嗡声。怎么解释这一现象呢,她想知道。如果不采取意向立场,我们也可以看到并描述A是如何有规律地击败B的,可是即便如此,这种规律性仍然需要被解释。唯一正确的解释或许是:对于“对方在某种局面下将会怎么走”这个问题,A产生的“看法”比B的更好。就此而言,我们要想获得一个解释,就必须接受意向立场。第33章与42章中也有其他一些例子可以说明:如果不采取意向立场,某些因果链条根本无法获得解释。

到此为止说的都很好。但是这里的“决定”和“选择”只是和决定、选择近似的东西,似乎它们少了点什么。真正的选择意味着“可以以其他的方式行动”。但是表象是会骗人的,让我们更细致地考察一个特殊的例子吧。我们可以在程序比赛中加入第三个下棋程序C,C比A和B都要厉害,几乎每次都能打败它们。让我们假设,有两局比赛前12步棋是完全相同的,后面的则不同,在这两局中C分别击败了A和B。专家们聚到一起回看了比赛,他们一致认定:在第12步棋中,也就是两局比赛共有的最后一步棋,如果A或B选择了王车易位,那么它们很有可能会打败C。第12步的王车易位是获胜的关键,而A和B都把它错过了。

程序A的设计者耸了耸肩说:“其实,A本来可以王车易位的。”B的设计者插话说:“我的也是,B本来也可以这么下的。”但A的设计者说的是对的,而B的设计者说的是错的!这怎么可能呢?整个比赛程序T都是确定性的,如果我们再来一遍,重新回到与上次比赛完全相同的那个状态,无论A和B都仍然不会做出王车易位的选择。那么,程序A的设计者是不是在骗自己呢?这可不一定。当我们问A是不是本来能够王车易位时,我们需要考察什么?一遍一遍地看与此情况一模一样的棋局对我们一点帮助也没有,我们应该查看那些与此情况有相似之处的棋局。一旦我们发现,当在其他比赛中碰上类似情况时,A确实会算得更多一点,它能够发现王车易位的好处并下出这样一步棋,那么“A本来可以王车易位”这个说法就得到了支持。

我们或许会发现,随机数发生器中仅仅一比特的变化可能就会导致A的王车易位。假设A的设计者再往深处挖掘一下,把A过早停止“思考”(因为时间有限,不论多么聪明的国际象棋程序,也不得不在某个点上强行停止它的搜索)时的实际运行状态揭示出来:A想到了王车易位,并分析走这步棋的后果,可是由于时间有限,它让随机数发生器帮它掷硬币决定自己该不该继续分析,实际上,到此为止所有的步骤都是最佳的,但是掷出的结果是不该。假如掷出来的那个随机数是1而不是0的话,A就会继续再思考一会儿,它就会进行王车易位了。“只要这个随机数变一下,A就赢了!”A的设计者说到。如果是上面所说的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可以说,A没有进行王车易位是一个意外,因为随机数发生器没有带来好运。

下面我们看看B,它的设计者也认为“在那个状况下B本来可以进行王车易位”,但却没有证据能支持这一说法。的确,B“知道”在哪种情况下进行王车易位是符合规则的,可能它也曾“动过念头”,但是这离真的做出王车易位还远着呢。在那个局面下,王车易位是一步很深奥的棋,报纸的国际象棋专栏会往这种走棋后边加上一个“!”,它已经远远超出了B的分析能力。现在,我们拥有了一个完全被决定的世界,即程序T,在这个世界中,A本来可以进行王车易位,而B则不能。A与B之间的差别是真实的,是可以解释的,它们有着能力上的不同。我们可以用一种明显自相矛盾的方式把这一点表示出来:

在t时刻,A本来可以进行王车易位,但是,在时刻t,宇宙中却不可能有王车易位的事件发生。

这样描述的意义是什么?很简单:只要我们把A和与A紧密联系的周边环境分开来看,也就是说,不考虑随机数发生器,那么无论A是否进行王车易位就都不是被决定的了。严格来说,A是否被决定依赖于A的外部环境。基于给定了的外部世界在t时刻的运行方式,A不可能进行王车易位,但这“不是A的错”。B与之相反,它本来就无法进行王车易位,它在本质上走不了这步棋。要想让B走出这步棋,我们需要改变太多的事实。

这一发现对我们很有帮助,即并不需要在非决定论的状况下,A和B“本来能做的事”之间才有区别。即便在一个决定论的世界中,我们也能看出A能做某些B做不了的事,我们解释“A为什么会打败B”时也要解释这种差别。事实上,因为决定论在这个游戏世界里是正确的,A和B在特定情况下都只能做它们实际能做出事,只要完全相同的情况再现,它们还会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所以,如果我们要对那个显而易见又非常客观的规律“A打败B”做出解释的话,上述事实既没意思且无关紧要。

国际象棋软件不是道德能动体,它所做出的选择不承担任何道德责任,因为它的世界完全是非道德的。对一个国际象棋软件来说,违反国际象棋规则是不可想象的,因此也就不存在对违反规则的惩罚。但是就像我们刚刚看到的,即便在一个简单的、决定论的电脑国际象棋世界中我们也能对A和B做出真实而有意义的区分。当A做了件傻事或聪明事时,我们可能会说:“A本来可以不这样做,但B不行。”如果你认为我们说错了,认为“因为那个世界是被决定的,A与B永远都不能不这样做”,那么你就错了。

就像我们刚刚看到的,A与B在下棋能力上有差别,而“本来可以不这样做”捕捉到了这种差别的一个侧面。那么如果事关道德又会怎样呢?有些人做了坏事,人们会说“他们本来可以不这样做”,并以此为由不宽恕他们;但他们也同意,即便换了别人,在类似情况下也可能这样做。他们如此认为并没什么错,因为这与决定论是否正确没有关系。这里展现出的是一个道德能力上的真实差异,人们的反馈也会因这种差异而不同,它不取决于决定论或是非决定论。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一点,让我们站在程序B的设计者角度思考一下。她想要知道自己是否已经找到了B的弱点所在。在另一场比赛中,由于没有进行王车易位,B又输了;那么,这次的B是否本来可以王车易位呢?如果我们发现这次的失败全是拜随机数发生器中一个字符变化所赐,那么我们也许就不必再做任何设计上的改进。如果在相似的局面下,B往往能够走出王车易位这步棋,那么它也许已经变得和我们所期望的一样好了。程序必然会用到随机数(就像掷硬币)来终止搜索、继续游戏。因此,在发现关键的一步棋之前恰好停止搜索这种事肯定会发生,这全拜掷硬币所赐。请注意,即使我们让程序B或A使用量子随机数发生器,比如一台盖革计数器,它基于亚原子微粒的随机轨迹来生成随机数,情况也不会有什么改善。仔细想一想我们说的情况,B没有王车易位是因为在应该掷0的地方却掷了1。如果随机数发生器生成了一个0,B进行王车易位;如果生成的是1,不王车易位。“B本来可以王车易位的”,当生成的是1时一个观察者会这么说。是的,可所有这些都不是B所能决定的。在出现这种状况的棋局中,B进行王车易位与不进行王车易位的概率是一半一半,不管它使用的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随机数发生器。

哲学家大卫·威金斯(David Wiggins)曾经写过决定论下的“宇宙不平等”(Wiggins, 1973, p. 54),但是我们这个关于计算机国际象棋比赛的直觉泵告诉我们,在非决定论下有着同样的“宇宙不平等”。B任由它的随机数发生器或者伪随机数发生器的“摆布”。当然,A也一样,我们都一样。真随机数发生器没有任何理由得到青睐,当然,除非你准备跟全知的神对弈,而神能够看透你的伪随机数发生器并做好相应的计划!

所以,如果我们还是希望非决定论是真的,就该找别的理由了。或许,我们不需要诉诸非决定论就可以拥有有价值的自由意志。等等,还有一个理由:

我不能改变过去,但如果非决定论是真的,我就能够改变未来!

不是的。你想把未来从什么改成什么呢?从将要发生的改成将会发生的?你无法改变过去,也无法改变未来。因为改变未来这个概念是不合逻辑的。所以:

如果决定论是真的,我们不能改变未来;如果决定论是假的,我们也不能改变未来。所以结论就是我们根本没法改变未来。

为什么我们有要去改变未来的想法呢?因为我们希望自己能够预见到灾难,这样我们就能通过努力来避免它的发生。可是,无需非决定论我们也能够做这样的事。如果有人向你扔了一块砖头,你看到并躲开了,那么你就能够避免被那块砖头击中,这很了不起。这块砖头将要砸到你的头上吗?在一个意义上说,是的,因为根据轨道来看很明显这块砖头会正好落在你的脑袋上,但由于你看到了它(由它反射的光进入了你的眼睛,因此你看到了它,你的大脑计算到了危险,因此你肯定会采取行动),所以就把它躲开了。你当然也可以不躲避它,只要你愿意,如果你有理由认为被它砸中对你来说更好的话。或许直到最后一刻,一些观察者都无法知道你会不会被砸中。所以如果他赌你会躲,也有可能输。回到我们前面讲过的那个理由——不想被预测到,但这并不需要世界是非决定论的。

这个直觉泵的目的是什么呢?它从一个有意义的角度让我们看到,与那个普遍的、未经检验的观点不同,人们常说的那句短语“本来可以不这么做”,并不依赖一种非决定论。即便“本来可以不这么做”有一种既不兼容于决定论又具有道德重要性的意义(也就是说,不仅仅为了满足形而上学的好奇心),那这也仍是需要证明的,而且证明的责任在那些相信它的人一边。我们又发现了一个“明摆着”的观点其实根本就不是那么地“明摆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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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责任

斯特劳森的错误论证

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考察了一些简单的选择:石头剪子布、下棋、躲石头,它们都与道德责任无关。我们不应该只考察棋类游戏或弹跃的瞪羚这类意向系统,是时候该具体地考察我们想要成为一个道德行动体的愿望了,也许这样我们才会真正需要非决定论。许多思想家都是这么想的。对于他们而言,那些思想实验只是在分散我们的注意力。有些思想家会拿下面这则清晰的论证来对阵决定论观点,哲学家盖伦·斯特劳森(Galen Strauson)把它整理成了如下形式(Strawaon, 2010):

① 在任何给定情况下,你因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而做出你所做之事。

② 因此,为了在根本上对你所做的事负责,你必须在根本上对你是什么样的人负责,至少对你的心智的一些关键方面负责。

③ 但是在任何方面,你都无法在根本上对你是什么样的人负责。

④ 所以,你无法在根本上对你所做的事负责。

第一个前提是无可置疑的:“你是什么样的人”包括了你在时间中的全部状态,无论你是如何进入这些状态的。不论这些状态是什么,不出意料的话,你的行为都得从它们当中产生。第二个前提论述的是,你无法在根本上对你所做的事负责,除非你能在根本上(至少能在某些方面)对你所处的状态负责。而第三个前提告诉我们这根本不可能。

所以,第四个结论看上去似乎符合逻辑。不少思想家认为这个论证很严格并且非常有意义。真的是这样吗?让我们来仔细考察一下第三个前提吧。为什么我们不能(至少在某些方面)在根本上对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负责?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明确区分要不要负责,这点在道德上也非常重要。假如,你设计制造了一个机器人,然后不加看管地把它扔到外面的世界,因为你完全清楚它所有可能会参与的事情,并且估计它可能会把一个人弄成重伤。你需要为这起事故承担责任吗?大多数人都会说,是的。你制造了它,你应该预见到它的危险,实际上你也确实预见到了,所以伤害发生后,被责备的人就是你,你至少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你坚持认为自己对机器人造成的伤害根本不用负责,则很少有人会对你表示同情。

现在,请思考一个稍有不同的例子:你设计制造了一个人,比如晚些时候的你自己,然后把自己扔到了充满危险的世界,你完全清楚自己可能会遇到的危险。那个你在酒吧里把自己灌醉,然后开着车上路了。当那个你撞上一辆校车时,难道你一点儿也不用对“这样的你”承担一部分责任吗?常识告诉我们,当然要承担。(那个酒保或纵容你的酒吧老板或许也要承担一些责任。)但是,在斯特劳森强有力的论证面前,这怎么可能啊?很简单,请记住,斯特劳森说的是我们不能对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负有绝对的责任。可是这又怎么样呢?谁会认为我们必须承担绝对的责任?这简直是一种根本不可能存在的状态,即便非决定论是真的也不可能!根据这条论证让我们期待非决定论也站不住脚。斯特劳森是这么说的:

要做到对所做之事绝对负责,人必须是自因,自己是自己的原因,但这是不可能的。即便我们不完全是由物质组成,即便我们有不朽的灵魂,这也还是不可能的。(Strawson, 2010)

绝对责任是干扰视线的伪焦点,是没人渴望得到的祝福。斯特劳森不这么认为,他批评我忽视了下面这一点:

他没有建立那种大多数人都想去相信、或者真的相信的绝对的自由意志和道德责任。他做不到,他自己也知道这一点。(Strawson, 2003)

他说的完全正确:我没有建立那种大多数人都想要相信的自由意志,我自己也知道。不过,我认为大多数人的那种想法是错的,如果他们真的相信那也相信错了。论证的责任在斯特劳森等人一边,他们得证明为什么我们应该在生活中关心根本的责任,或者关心决定论/非决定论的问题。他们可以定义各种和决定论不相容的概念,展示出人们觉得它如何重要,但是他们也必须说明这些人并没有自我欺骗。为什么有人会关心这一点?请注意我是在反问。我已经做好被打脸的准备了。我很想看到斯特劳斯或者谁站出来回答这个问题,但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这样的志愿者。

在结束对斯特劳森论证的讨论之前,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是否注意到,他的论证与我们之前看到过的一个论证惊人地相似。下面我仿照斯特劳森的形式重写一下那个论证,让大家看到它们的相似之处。

① 在任何给定的情况下,哺乳动物因为是哺乳动物而是哺乳动物。

② 要想是一个哺乳动物,你的母亲也必须是哺乳动物。

③ 但是,你的母亲也必须符合这一条件,还有你母亲的母亲,以至无穷,而这是不可能的。

④ 所以你不可能是一个哺乳动物,因为哺乳动物在根本上是不可能的。

你应该永远警惕这种“祖先”论证。几乎可以肯定,这是一种经过伪装的,被称作连锁推理(或者“谷堆”论证)的古代谬论:

① 一粒小麦不是谷堆。

② 在一粒小麦旁加上一粒小麦也不是谷堆。

③ 你不能通过增加一粒小麦,而使非谷堆变成谷堆。

④ 因此,不存在谷堆这种东西!

几千年来,哲学家们对连锁推理悖论以及其中所用术语的界限模糊问题(该悖论俨然依赖这些界限模糊的术语)著述颇多,但至今我们仍然不知道该如何判定和避免这一谬论。(你们可以登陆斯坦福哲学百科,看看他们最近做的一个出色的调查问卷。)甚至还有些勇敢的哲学家声称连锁推理是有效的,他们试图接受“既不存在秃顶的男人又不存在不秃顶的男人”这样的“事实”。这个立场捍卫起来好难!但就像43章所讲的,达尔文已然教会了我们如何拒绝连锁推理;我们无需在我们的族谱中画下一条原则上的物种分界线。

据我所知,我是第一个指出斯特劳森的论证(以及其他有关的文本中出现的相似论证)与那个古代谬误有相通之处的人,可事实就是如此。我想,就像爬行动物、兽孔目动物经过世世代代的进化可以变成哺乳动物一样,人类也是从婴儿到成人一路走来,渐渐成长为一个可以承担道德责任的人。你是一个哺乳动物,不必是一个绝对的哺乳动物;你可以承担责任而不必承担绝对的责任;你也可以拥有一种值得向往的自由意志,而不是永远绝对的自由意志。实际上,绝对的自由意识就像奇迹一样,你必须给出一个强有力的论证才能证明为何人们要贪图这样的东西。难道你想成为上帝吗?真糟糕,我们一般可没有这种好运,不过,能成为第二好的也不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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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土蜂状

有限能力无法成就自由选择

世达(Hofstadter, 1982)杜撰了“掘土蜂状”(sphexishness)这一术语,指容易被人误以为是大智若愚的一种死板的、机械的无意识状态。最典型的例子,也是这个词的来源是一种有着古怪行为的黄蜂。侯世达和我都被迪恩·伍尔德里奇(Dean Wooldridge)的《大脑机制》(The Machinery of the Brain )这本科普书中的一篇文章惊到了。文中这样描写掘土蜂:

产卵的时节,掘土蜂会为后代挖掘地洞,然后寻找并蛰咬一只蟋蟀,它的蛰咬会令蟋蟀麻痹。接着,它会把蟋蟀拖进地洞,放在卵的周围,再把洞口封死,然后头也不回地飞走。在恰当的时候,蜂卵孵化出来,掘土蜂的幼虫会以被麻痹的蟋蟀为食,此时蟋蟀还没有腐烂,这个地洞就像是掘土蜂的冷藏柜。以我们人类的眼光来看,这套精心组织、似乎目的明确的过程传达出了一点逻辑的味道,甚至还有些思想性,直到我们发现了更多的细节。比如,掘土蜂会例行公事地把麻痹的蟋蟀拖到洞口放下,然后进入洞中检查一番,确认一切都好之后再从洞里出来,最后把蟋蟀拖进洞中。如果当掘土蜂进入洞中进行初步检查时蟋蟀移动了几厘米,它出来后会再把蟋蟀拖回到洞口而不是洞内,然后把“准备工作”重做一遍。掘土蜂从来也没想过可以直接把蟋蟀拖进洞里。有一次这一过程重复了40多次,每次都是同样的结果。(Wooldridge, 1962, p. 82)

不管怎样,我们最近获悉,就像所有科普作家常做的那样,伍尔德里奇对这一现象作了一番过于简化的概述。心理学家拉斯·奇卡(Lars Chittka)在给我的一份报告中引用了法国自然学家《昆虫记》作者让-亨利·法布尔(Jean-Henri Fabre)的一些研究成果,那明显是伍尔德里奇观点的出处。如果伍尔德里奇读过法布尔的书就会知道,实际上只有某些掘土蜂是“掘土蜂状”的。而且,法布尔实际上也很想指明这一点:让你乍一看以为掘土蜂很聪明,再一看以为掘土蜂很笨,最后一看又发现有些掘土蜂一点也不那么“掘土蜂状”。奇卡给我的是法布尔《昆虫记》的德语版本,里面是这样说的:“两三次之后,掘土蜂用钳子揪着猎物的触须,把猎物拖进洞里。现在谁是傻瓜呢?”

所以,“掘土蜂状”其实有点用词不当,不过既然都这么叫了,我就不得不继续让掘土蜂忍辱负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们很幸运,可以以这种方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也算是很好地为自己提高了适应性吧。想想看,你会投票保护谁的栖息地,掘土蜂还是humdrumbeetle?也许掘土蜂没有大象、老虎和狼那样“有魅力”,但因为这成问题的“掘土蜂状”也使得掘土蜂名声大噪。

“掘土蜂状”是一种很重要的性质,与其说是因为所有例如昆虫、蠕虫、鱼等简单动物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这种性质,倒不如说是因为它让我们找到了一个术语,用来指代一种有限的、机械的、短视的能力,而更奇妙、更复杂、更有理解力的心智则建于其上。任何心智的构建模块都最好是掘土蜂状!或者,就像我之前提到过的,构建模块应该是近似心智,应该是我们心智中苍白的影子。我们也可以用掘土蜂状把有道德能力的心智与没有道德能力的心智区分出来:如果一个人的心智到了像掘土蜂似的程度,不管这是因为脑瘤或脑损伤,还是因为严重的神经失调或是精神病,或者纯粹是因为愚昧或不成熟,那么他也就无法做出有意义的事。

为了揭示出“掘土蜂状”这个性质,执着的生物学家们不惜一遍又一遍地搅扰掘土蜂,他们就是我们着实该担心的那种典型的操纵者。在哲学上,许多关于自由意志的思想实验都引入了这样一种傀儡操纵者或者一个毒恶的神经外科医生,他们偷偷地让某个人遵循他们的指令。这些可怕故事的寓意大概是:即使实际上并不存在这种傀儡操纵者,但各种各样的环境因素经由我们大脑的处理将会决定我们的行为这一事实,也证明了这种傀儡操纵者是可能存在的。萨姆·哈里斯(Sam Harris)的那本《自由意志》(Free will )的封面上就画着一组操纵傀儡的线。 (100) 但这显然是一种不当的推论。如果环境借助我们运转良好的感知系统和未受欺骗的大脑“控制”了人,那也没有什么好怕的。相反,倒是没有比这更令人满意的了,我们周围的事物和事件导致我们产生有关它们的真信念,借助这些信念把我们的行为调整得对自己更有利。光子从滩涂的气孔上反射到我眼中,让我拿起蛤耙和篮子开始挖蛤蜊。如果这算被环境所控制的话,那我举双手赞成。像大多数人一样,如果我的朋友请我吃丰盛的美食,我并不觉得自己受到威胁或被操纵,因为我知道我无法抗拒美食的诱惑。

在那些以傀儡操纵者或恶毒神经外科医生为例论述的故事当中还有另外一件值得我们注意的事,你会发现这种操纵永远永远是秘密进行的。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只有当我们的行为或选择不知不觉地被那些神秘的操纵者所左右时,我们才会在直觉上感到我们不具有自由意志。其中的道理并不难理解,让我们回想一下开启了博弈论的那个洞见:当一个行动者意识到另一个行动者想要操纵他时,他会寻找对策,或者至少会去调整他的行为以应对这个情况。两个行动者之间的竞争性互动涉及许多层面的反馈,因此会削弱想要成为操纵者的人的控制力。而一旦操纵没能秘密进行,而且还正中“傀儡”的下怀,那么局面就完全反转了。

我们只需对标准的思想实验稍加改动,转动直觉泵上的旋钮,就能演示出上面那种情况。哲学家哈里·法兰克福(Harry Frankfurt)发明过一个直觉泵,讲的是一个神经外科医生偷偷把一个可以监控神经刺激的设备植入了一个人的大脑,以确保那个人所做的一切决定都在医生的掌控之下(Frankfurt, 1969)。假如你就是那个人,如果你在一个两难的局面中选择了A而不是B,且那个医生就想让你这样选,那么他会袖手旁观;但是如果监控装置显示你想要选择B,那么外科医生就会按下按钮阻止你选B,所以无论如何你都会选择A。你对这一切都没有感觉。在这两种情况中你的选择都不是自由的吗?多年以来,哲学家们为了解决“法兰克福案例”和其变种写过成百上千的论文。其实,只需转动一下旋钮,局面就会产生巨大变化,据我所知这还从未有人冒险尝试过。下面请大家过目:

为了抑制你对甜食无尽的爱,你和一位医生签了一份合同,他帮你植入一个监控装置,并且你还会支付优厚的报酬让他监控你的每一餐。这为你提供了一个安全网以防止你点餐时选择热巧克力圣代和芝士蛋糕。你们俩都希望他永远也不必按下手中的按钮。不久之后,你都快忘记了自己还被他或他的助手控制着。你已经被“治”好了,这个小装置已经连续记录下了成百上千个指令,显示着你选择了A,“不了,只需要一杯黑咖啡,谢谢”。这能不能作为你自由选择的例子呢?为什么不能?对你来说,让自己多少有些脆弱的意志力得到点儿帮助难道不是一件很明智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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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来的男孩

一个干扰人们思考的“坏”直觉泵

理学家约书亚·格林(Joshua Greene)和哲学家乔纳森·科恩(Jonathan Cohen)在2004年合写了一篇题为《对法律而言,神经科学既改变了一切又什么也没改变》(For the Law, Neuroscience Changes Everything and Nothing )的文章,发表在了著名的《皇家学会哲学汇刊》(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Society )当中。这篇文章唤起了一场由科学发现引发的法律革命。

法律声称自己的前提不外乎是一种形而上学的适度的自由意志观念,它可以与决定论完美相容。但是我们认为,法律的直觉支撑完全是建立在一种过于形而上学的野心之上的,因为自由意志主义者的自由意志观念正遭受着决定论的威胁,更直言不讳地说,它正遭受着即将到来的认知神经科学的威胁。(Greene & Cohen, 2004, p. 1776)

他们把情况说得很微妙,这是必然的,因为他们既认为自己有丰富的论据来支持相容论(Compatibilism),这也是我在这本书里所捍卫的观点,但同时他们也想要表明一下,关于自由意志实际上“我们都还举旗不定”。他们提出并设计了一个思想实验,旨在揭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常识确实依赖着自由意志论。请注意,这个思想实验很像我前面要求过的那种论证:如果您认为我们应该关心自由意志论,请做出说明并给出理由。他们的思想实验是受一部电影《巴西来的男孩》(The Boys from Brazil )的启发,影片讲述的是一个培养希特勒克隆人(多亏抢救出了一些DNA)的纳粹科学家。下面请看这个思想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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