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你自己
伤害的控制
结语
谨以此纪念
我的父母:亨利、伊冯娜
姐姐:查梅因
女儿:谢里尔
作者注
心理变态是一种人格疾病,它被界定为一系列独特的行为以及由此衍生而出的大多遭到社会蔑视的人格特质。因此,诊断一个人是否患有心理变态事关重大。与其他任何心理疾病一样,诊断心理变态依据的是一些症状的综合表现,以及个体是否至少满足该疾病的最低标准。本书所提到的案例部分来自我本人记录的资料,这些案例中的当事人是我和我的团队在进行深入访谈和档案分析的基础上经仔细诊断后确认的心理变态。不过,为了保护这些当事人,在不影响表达的前提下,一些细节有所改动,并删除了身份信息。
尽管本书的主题是心理变态,但并非书中所描述的每个人都是心理变态者。书中提及的许多案例来自公开出版的报道、媒体新闻以及个人信件,我并不能确定这些案例中的当事人一定是心理变态者,即使这些人已经被贴上了心理变态的标签。不过,在每个案例中,与个体某些行为有关的资料、证据要么与心理变态的概念相一致,要么个体表现出了心理变态的某种重要特质或行为。这些人也许是心理变态者,也许不是。但是报告所展现出来的行为有助于我们更加清楚地了解那些用以界定心理变态的各种特点和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读者不应该仅仅因为某人的情况或背景与书中的描述相符而认为他或她就是心理变态者。
前言与致谢
心理变态者是社会中的掠夺者,他们充满魅力、善于操纵,在人生的前进道路上横冲直撞,却在身后留下了一连串伤心破碎的心灵、完全幻灭的期望和空空如也的钱包。他们良知泯灭,对他人冷酷无情,只为一己之私而任意妄为,肆意破坏社会规则和期望,却毫不内疚悔恨。只留下无所适从的受害者们绝望无助地问:“这些人到底是谁?”“他们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们怎样才能保护自己?”虽然一百多年以来,这些问题以及其他相关问题一直是临床考察和实证研究的焦点——本人已从事相关研究三十余年,但是直到最近几十年,心理变态的神秘面纱才渐渐被揭开,显露真颜。
在同意撰写本书时,我就知道,要想以公众能够理解的方式来呈现确凿有力的科学数据和仔细慎重的研究结果是颇为困难的。我原本可以舒适自在地躲在学术的象牙塔里,与其他研究者私下进行探讨,写写专业书籍和论文。然而,近年来心理变态者对公众所实施的阴谋和进行的掠夺的报道急剧增多。新闻媒体的报道中随处充斥着大量的暴力犯罪、金融丑闻和伤害公众信任的案件。不计其数的电影和书籍都述说着关于连环杀手、行骗老手和团伙罪犯的故事。尽管在他们当中,有许多人的确属于心理变态者,但其他人却并非如此,而新闻媒体、娱乐产业和普通大众却往往忽视了这一重要区别。甚至犯罪司法系统中的相关人员——律师、司法精神病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假释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和改造人员——在实践中面对这种人时通常也没有多少鉴别力,尽管日常工作中他们经常与心理变态者打交道。正如本书所揭示的那样:无法区分罪犯中哪些是心理变态者对社会造成了可怕的影响。就个人层面而言,你极有可能会在生命的某一时刻痛苦地遭遇心理变态者。出于对自己的身心幸福和财产安全考虑,知道如何鉴别心理变态者、如何保护自己、如何使自己遭受的伤害最小化极为重要。
对于缺乏行为科学相关知识背景的读者来说,大多数有关心理变态的科学文献技术性太强,过于抽象,并且晦涩难懂。我的目的就是翻译这些文献,使其通俗易懂,这不仅对于一般公众,而且对于犯罪司法系统和心理健康机构的工作人员来说都有帮助。我努力使理论问题和研究结果不过于简单化,或者对我们已知的内容夸大其词,我希望由此激发起读者的兴趣。
本书中所流露出的科学观点反映了我在实验心理学和认知心理生理学方面的背景。有些读者可能会很失望地看到,我并没有过多地讨论心理动力学方面的问题,例如无意识过程和冲突、防御机制,诸如此类。虽然在过去50年中,围绕心理变态的心理动力学解释,已经出版了许多著作和数以百计的文章,但是在我看来,它们对我们了解心理变态帮助不大。在很大程度上,这是因为大多数对心理变态的心理动力学解释都流于空想,并且通常陷入循环论证,因而不具有实证研究的可能性。尽管如此,近来已经出现了一些尝试,试图在心理变态的心理动力学假设与行为科学的理论和过程之间寻求一种一致性。这一工作的某些结果非常有趣,本书相关部分对此也进行了讨论。
多年以来,我有幸拥有源源不断的优秀研究生和助手。我们的关系通常是互惠互利的:我提供指导和有利的环境,而他们提供新思路、创造性的“火花”,以及使实验室保持活力和高产所需要的热忱。研究生的名字常常出现在我的实验室发表的成果中,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杰出贡献。我尤其要感谢斯蒂芬·哈特、阿德尔·福思、蒂莫西·哈珀、谢利·威廉森和布兰达·吉尔斯多姆,他们每个人在我过去10年的思考和研究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们的研究受到了加拿大医疗研究委员会、麦克阿瑟心理健康与法律研究网和不列颠哥伦比亚健康研究基金的资助。本研究大多是在加拿大改造中心所辖的研究机构中进行的。衷心感谢这些研究机构中的服刑人员与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为了保护参与研究的服刑人员的身份信息,我对特定案例的细节进行了改动,或者将几个案例合并了起来。
在此我要感谢朱迪斯·里根对本书撰写工作的鼓励,还有苏珊娜·利普塞特,是她教会了我如何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来呈现专业文献。
我的女儿与姐姐的勇气、果断和仁慈极大地影响了我的人生观。我尤其要感谢既是我的妻子同时也是我最好的朋友的埃夫丽尔,尽管她自己的工作也需要投入巨大精力,但是她仍然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和精力积极支持、鼓励我的工作。她的热情、判断力与临床敏锐性使我多年来备感快乐、安全和清醒。
绪论
问题
好人很少会疑神疑鬼:他们难以想象其他人会做出自己无法做出的事情来;通常他们会接受将平淡无奇的解决之道作为正确之法,从而使事情尘埃落定。那么同样,正常人常常会认为心理变态者的外表如同他们的内心一样可怕,但是如果他们能够了解真相,就会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比起他们那些完全正常的兄弟姐妹,实际上这些恶魔在现实生活中的行为举止常常看上去更加正常;他们显得格外道貌岸然——就如现实生活中真的玫瑰花苞或桃子,也许没有塑料的玫瑰花苞或桃子那样赏心悦目。
——威廉·马奇,《天生坏胚》
几年以前,我和两位研究生联合向某学术杂志投递了一篇论文。该论文描述了一个实验,在研究中我们使用了生物医学记录仪,记录了几组成年男性在完成一项语言任务时的脑电活动情况。该活动以一系列电波的形式记录在记录纸上,称为脑电波(EEG)。遗憾的是,编辑退回了我们的稿件。他所告知的原因是:“坦率地说,我们发现论文中所描述的某种脑电波模式非常怪异。人类不可能有这样的脑电波。”
我们记录下来的一些脑电波的确很奇怪,不过它们并非来自异类,当然也不会是凭空捏造的。它们是我们从每个种族、文化、社会和行业中的一些个体身上所收集到的。每个人都曾经遇到过这些人,受其蒙骗或操控,最后不得不承受或收拾他们留下的烂摊子。这些人通常魅力十足——但总是给人致命的伤害,在临床上他们被称为心理变态者。他们的特征就是丧尽天良;他们的游戏就是自己逍遥自在,而让其他人为其埋单。许多人身陷囹圄,但许多人却并非如此。他们毫无例外地都是索取远远多于付出。
本书直接剖析了心理变态者,并提出了“其本质是什么”这一令人困扰的问题——对于社会而言,它是令人惊愕的、黑暗重重的一团迷雾。历经几个世纪的思索与几十年的心理学实证研究,这团迷雾终于渐渐散开。
让我来告诉大家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有多么大,想想看北美至少有2 000 000个心理变态者;纽约市的居民中有100 000个心理变态者。这些数字还只是保守估计。心理变态远远不只是一个仅仅影响少数人的、深奥而孤立的问题,实际上它与我们每个人都密切相关。
再想想看,心理变态在我们社会中的普遍程度与精神分裂症不相上下,而精神分裂症作为一种颇具破坏性的心理疾病,对患者及其家庭都带来了撕心裂肺的痛苦。尽管如此,比起心理变态者对个人、社会、经济所造成的巨大危害,精神分裂症所带来的个人痛苦和伤害就算不上什么了。心理变态者撒下了天罗地网,几乎每个人都可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受困于网中。
心理变态最显而易见的一种表现方式——然而绝非是唯一方式——就是对社会法则的公然违背。毫不奇怪,许多心理变态者是犯罪者,但是他们中很多人却未遭囚禁,他们通过迷人的外表与善变无常对社会造成巨大破坏,并在身后留下饱受摧残的心灵。
从整体来看,这些令人迷惑不解的碎片组成了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冷酷无情的个体形象,他们缺乏同理心,无法与他人建立温暖的情感联系,行为处事丝毫不受良心的制约。如果仔细想想,你就会发现这幅画像缺少一些品质,而这些品质是人类在社会中和谐相处所必须具备的。
这是一幅并不美好的图像,有人甚至怀疑这些人是否真的存在。要消除这种质疑,你只需要想想那些更富有戏剧性的心理变态事例,而近年来在我们的社会中这些事例一直都是与日俱增的。许许多多的书籍杂志、影视节目,以及数以百计的报刊文章和头版头条都在述说着一个故事:在媒体描述的人物中,心理变态者占据了重要的组成部分——连环杀人犯、强奸犯、盗贼、骗子、虐妻狂、白领罪犯、瞒天过海的股票经纪人、“锅炉房”工作者、虐童狂、黑帮成员、被吊销执照的律师、吸毒男爵、职业赌徒、团伙罪犯、被吊销执照的医生、恐怖分子、唯利是图者、肆无忌惮的商人。
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读报纸,那么这一问题的严重程度实际上已经不可忽视了。最具有戏剧性的是那些冷血无情、丧尽天良的杀人犯,他们既让公众痛恨,又让公众着迷。看看以下这些报道吧,它们还只是从数以百计的新闻描述中选取出的一小部分样本。
●约翰·盖斯,来自伊利诺伊州德斯普兰斯市的一名承包商,曾被评为青年商会“年度人物”,以“狂潮小丑”的身份深受孩子们的喜爱,还曾与卡特总统的妻子罗萨琳合过影,却在20世纪70年代谋杀了32名年轻男子,并把他们大多数掩埋在自家房屋的地下室里。
●查尔斯·索布莱,一个出生于西贡的法国人,从小就被父亲称为“捣蛋分子”,长大后成了国际诈骗犯、走私犯、赌徒、杀人犯,活跃于20世纪70年代东南亚的大部分地区,身后留下了一连串空空如也的钱包、无所适从的女性、酩酊大醉的游客和尸体。
●杰弗里·麦克唐纳,一个头戴“绿色贝雷帽”(译者注:美国陆军特种部队的别称)的物理学家,在1970年杀害了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却宣称是“服用迷幻药后”犯下的这些罪行。他引起了许多媒体的关注,并以他为题材出版了名为《致命幻影》的小说与电影。
●加里·蒂森,已被宣判有罪的杀人犯,将犯罪司法系统玩弄于股掌之间,在3个儿子的协助下,1978年从亚利桑那州的一所监狱中脱逃,继续进行凶残的杀人游戏,夺走了6个人的生命。
●肯尼思·比安基,“山坡扼杀者”之一,20世纪70年代后期在洛杉矶强奸、摧残、杀害了12名女性,他揭发了自己的表兄和同谋(安杰洛·布诺),并哄骗专家们相信他具有多重人格,是“史蒂夫”犯下的这些罪行。
●理查德·拉米雷斯,以“黑夜幽灵”而著称,崇拜撒旦的连环杀人犯,他自称是“魔鬼”并引以为豪,在1987年被判定为13宗命案的凶手以及其他30项重罪的案犯,包括抢劫、盗窃、强奸、鸡奸、口交和杀人未遂。
●戴安·唐斯,为了讨好一个不想要孩子的男人,她枪杀了自己的孩子,并宣称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泰德·邦迪,“全美”连环杀人犯,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所发生的几十起年轻女性遇害案中,他都是元凶,他宣称自己阅读了太多的色情作品,一种“邪恶的东西”夺走了他的意识,最终在佛罗里达被处死。
●克利福德·奥尔森,加拿大连环杀人犯,他说服政府支付给自己100 000美元,以告诉当局他把年轻受害者们埋葬在何处,并竭尽所能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乔·亨特,口若悬河的操纵者,20世纪80年代早期他在洛杉矶策划了一个诈骗富家子弟的投资项目(称为“亿万富翁之子俱乐部”),对有钱人花言巧语以骗取他们的钱财,并涉嫌两宗谋杀案。
●威廉·布拉德菲尔德,一位口若悬河的古希腊文学教师,他被判杀害了一名女同事和她的两个孩子。
●肯·麦克尔罗伊,他多年来“抢劫、强奸、火烧、枪击……和残害密苏里州斯基德摩尔镇的居民,丧尽天良,冷血无情”。直至1981年,45人亲眼看见他被击毙。
●科林·皮奇弗克,号称英国的“神出鬼没者”,是第一个凭借DNA证据而被宣判的杀人犯。
●肯尼思·泰勒,流连于“花丛”中的新泽西牙医,他抛弃了第一任妻子,试图谋杀第二任妻子,1983年蜜月期间就残暴地殴打第三任妻子,第二年将她殴打致死,并在拜访他自己的父母和第二任妻子时将尸体藏在汽车后备厢中。后来他宣称,她在性虐待他们襁褓中的孩子时被自己发现了,随后她对自己进行了攻击,而他是在正当防卫中才杀了她。
●康斯坦丁·帕斯帕拉克斯和戴德丽·亨特,他们拍摄下了折磨和杀害一名青年男子的全过程,现正在等待执行死刑。
这一类人以及他们所犯下的令人发指的罪行当然会引起我们的关注。有时候他们与林林总总的杀人犯和众多的凶手一起成为舆论的焦点,而他们犯下的凶残至极、令人难以置信的罪行似乎与严重的心理问题有关——例如,埃德·盖恩,一名患有精神病的杀人犯,他剥下了受害人的皮后吃了他们;埃蒙德·恳珀,“女学生杀手”、性虐待狂和恋尸狂,将受害人肢解分尸;戴维·伯科威茨,自称“山姆之子”,专门袭击停泊车中的年轻夫妇;杰弗里·达莫,“密尔沃基怪魔”,折磨、杀害和残害了15名男性和儿童,被判入狱服刑15年。尽管这些杀人犯通常被判定为神志清醒——正如恳珀、伯科威茨和达莫那样,但是他们那些无以言表的行为、荒诞怪异的性想象以及对力量、折磨和死亡的沉醉着迷,都对“神志清醒”的界定提出了严峻挑战。
尽管如此,根据广为接受的法律和精神病标准,心理变态杀人犯并不是疯子。他们的行为并非源自精神狂乱,而是出于冷静、有条理的理性和某种能力的缺乏,即不能将他人视为有思想、有感情的人类。这种道德上难以理解的行为在一个似乎正常的个体身上表现了出来,这让我们感到无所适从、惶然无助。
虽然令人困惑,但我们必须保持谨慎态度,因为事实上大多数心理变态者会尽量在不夺人性命的情况下达到目的。如果过度关注其行为中残忍野蛮、最具新闻价值的那些方面,我们就可能会对多数情况视而不见:并未残害性命但对我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个人影响的那些心理变态者。比起丧命于目露凶光的杀人犯之手,更有可能的是,我们被花言巧语的骗子骗尽一生积蓄。
无论如何,记载详细的案例极具价值。案例的详尽记录警示我们这类人的存在,而他们在被绳之以法之前,是与我们的亲人、邻居或同事无异的。这些案例同样还说明了一个令人害怕却又令人费解的主题,而它贯穿于所有心理变态者的案例史:极其缺乏一种关注他人身心痛苦的能力——简而言之,完全缺乏同理心,即爱的先决条件。
为了尽可能地去解释这种缺乏,我们首先来看看家庭背景,虽然这对我们帮助不大。的确,某些心理变态者的童年特征是生活贫困,缺乏爱与关怀,饱受虐待,然而并不是每个心理变态者都有不良的家庭背景,还有一些人的家庭生活显然温暖而富足,他们的兄弟姐妹都很正常,富有良知,能够对他人产生深切的同理心。除此之外,还有大多数经历了悲惨童年的人长大成人之后,并没有成为心理变态者或者麻木不仁的杀人犯。正如在人类发展的其他领域可能表明的那样,曾遭受虐待和暴力的儿童长大成人之后,是否也会具有虐待和暴力倾向的争论在这里并无太大意义。对于心理变态者出现的原因与过程,有一些更深层的、更难以捉摸的解释。本书展现了我三十余年来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和探索。
该问题的主要部分在于,提出一种准确的方式来鉴别我们身边的心理变态者。因为如果无法鉴别出他们,那么我们注定会成为待宰羔羊,个体与社会皆是如此。仅举一例,一个司空见惯但令多数人困惑不解的例子:一个被判入狱的杀人犯刚获假释,立即又犯下另一宗暴力犯罪。他们难以置信地问道:“这种人为什么会获得释放?”毋庸置疑的是,如果知道了以下事实,他们会由困惑不解变成怒火中烧:很多案例中的罪犯是心理变态者,如果专家、权威们——包括假释委员会——认真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那么他们就能够对其屡教不改的暴力行为进行预测。我希望本书能够帮助普通民众和犯罪司法系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心理变态的本质,以及它所引发的大量问题,并能够采取措施以降低它对我们的生活造成的破坏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