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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高利下的“主动负债”

作者:张跃 当前章节:1556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2:13

由于近代中国资本市场与产业发展的分离,中国企业难以通过资本市场这个公共平台筹集到发展所需的资本。同时,由于政府发行大量的高回报率的公债与借入较多高利率的借款,全国银行业将大量资金投到政府公债与借款之中,这严重影响了银行业对工商企业的放款能力与意愿。另外,近代中国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市场,给银钱业放款的安全性、效率带来了很大的窒碍。上述种种原因,导致企业在资本市场中融资十分困难、融资成本高昂,这在近代中国社会是十分普遍的现象。然而,在如此困难的融资环境中,中国企业充分利用吸收存款的历史传统,为其发展筹集所需的资本与运行资金,并加以灵活运用,一定程度上助力了近代中国经济的发展。当然,企业吸收存款的行为,给银钱业的存款业务带来了冲击,因此银钱业游说政府加以取缔,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政府的取缔政令难有成效,这充分反映了历史传统的强大生命力。

一 商号和企业吸收存款的传统与普遍性

(一)商号吸收存款的传统与市场

企业吸收存款在中国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还非常普遍,无论是在地域上还是在行业方面都是如此。早在明清时期,吸收“存款”业务的现象在中国社会中就普遍存在,并且逐渐发展成民间约定俗成的不成文的金融制度。[1]在刘秋根教授《江西商人长途贩运研究——〈江西商人经营信范〉解读》一书中就收录了道光年间江西商人长途贩运中的有关存款的十几封往来信函。为了贩运需要,江西商人经常在商铺存钱。江西商人在商铺存钱主要有以下两个目的。

一是“为了在中路购买棉花方便,将在溧阳、无锡、常熟等地贩卖夏布所赚的钱存在乌江、和州的一些店铺”。例如,在其中的一封信中写道:“弟不知至和州中路(即位于安徽的几个市、镇,如芜湖、和州、乌江等)买花否?如至和州,弟以好将所收洋换银,遇相契带芜存和。”这就是说,该江西商人已将经营中得来的银元(西班牙银元,即本洋)换成银子,托熟人带来芜湖并存在和州。[2]

二是将闲置的资金存储取息。例如,其中一封信中写道:“兹托付□兄带来宝银□大定,共计曹平□佰两正,望照数查收。其银相恳□□过和存银,烦鼎代弟带存出,祈拣妥主为美为要。其项扣来,本欲付回,缘系经理若莫堪言,是以将此暂托存息,聊补少损之意。”从这段说辞中可见,该商人托人带去曹平宝银,将其一部分存放在和州,属于暂时存储取息,以弥补该笔款项因为闲置而遭受的损失。在另外一封信中,更显示了江西商人存款取息之意。其中写道:“所付上之银,因跌价亏本,未曾售出,只得代扯移银付归,以好再行生息,免得搁存。”由此言辞可见,由于银价下跌,未能在售出货物得到价银之后及时卖出,只得付归,以便存储生息,以免耽搁。在另一封信中写道:“付□手带上银两,弟往和州,在乌江存□两,价钱□;存和州□两,价钱□。近和州现换宝银价□,存不愿受,难加甚息。”这段话的大意是,该商人托人带银子去和州,在乌江镇存了若干,在和州存了若干,但是由于宝银价格下跌,原来接受存款的商铺不太愿意再接受,所以将该笔款项存于商铺不能加上什么利息。[3]

与存款普遍化相适应,在江西商人常存款的芜湖、乌江、和州等地,商人存钱有了市场价格。其中一封信中言:“弟手所带之纹于□日至乌江何合盛、张锦星二号存去□佰两正,价钱□,余者概存和州大顺□祥源,价钱□。因旧公人不实意,至今阁延几天。弟想今岁之银谅作公稳,无大跌之势。”此段话,正如刘秋根教授解释的,该商人“所带的纹银,存乌江两家商铺若干,价钱若干,其余则存在和州某商号,价钱若干。价钱是稳定的,因今年银价的大趋势是平稳的”。在这里有个重要名词,即“价钱”。在刘秋根教授《江西商人长途贩运研究——〈江西商人经营信范〉解读》一书中收录的所有信件中至少四次提及该词。[4]

那么,这里的“价钱”究竟是何意呢?是纹银与制钱的兑换率,还是存款利率?刘秋根教授认为,这个“价钱”似乎不是存款的利息。笔者倾向于认为这很有可能是存款“利率”。为什么这么说呢?咱们再回头看看“余者概存和州大顺□祥源,价钱□。因旧公人不实意,至今阁延几天。弟想今岁之银谅作公稳,无大跌之势”这段话。在此段话中,该商人特别强调了“今岁之银公稳,无大跌之势”,其意是指宝银与制钱的汇兑率比较稳定,没有较大的跌势。为什么强调这一点呢?这是因为银钱兑换率的水平,直接决定着存款的收益率,否则无法解释旧公人不愿意的原因。为说明其中理由,试举例子分析之。

假设在某一日,存款人将宝银1两存入商铺。存款期限1个月,1个月后吸收存款的商铺偿还的依然是宝银,存款人提取存款后需要换算制钱用于市场交易。假设存款当日1两宝银可兑换制钱200文,在双方均认为银钱兑换率在一个月是不会发生任何变动的情况下,商定的存款利率是每两宝银月息7.5%。1个月以后,存款者的1两宝银本利共计1.075两,共计可兑换制钱215文。

如果1个月以后,宝银贬值,如1两宝银只能兑换制钱190文。此时,存款者的1.075两本利宝银,现在只能兑换制钱204.25文。真实存款收益率仅为2.125%。由此可见,在商定好利率的前提下,宝银贬值使实际存款利率大大降低,对存款者显然是不利的。相反,宝银贬值对吸收存款者商铺是有利的,即在还款日他只需要用制钱204.25文就可以偿还存款者的宝银本利1.075两(如果宝银与制钱的兑换率在整个存款期限内保持不变,即1两宝银兑换制钱200文,吸收存款的商铺需要用制钱215文才可以偿还存款者的宝银本利1.075两)。

相反,如果1个月以后,宝银升值,如1两宝银可以兑换制钱210文。此时,存款者的1.075两本利宝银,现在能兑换制钱225.75文。真实存款收益率为12.875%。由此可见,在商定好利率的前提下,宝银升值而使实际存款利率大大提高,对存款者显然是有利的。相反,宝银升值对吸收存款者商铺是不利的,即在还款日他需要用制钱225.75文才可以偿还存款者的宝银本利1.075两。

由上可见,宝银与制钱兑换率的变化,对存款者与吸收存款者商铺的利益显然有重要影响。因此,当吸收存款的商铺预期宝银在未来会升值时,将会要求降低存款利率,否则不会接受存款。这就是为什么会有“因旧公人不实意,至令阁延几天。弟想今岁之银谅作公稳,无大跌之势”之言语表述。在这段话中,我们可知该商人预期宝银未来不会贬值,同样吸收存款的商铺很可能会同样预期宝银不会贬值,甚至有可能升值。所以,很可能是由于存款者要求按照以往或者当时市场的利率进行存储,商铺的“旧公人”认为对其不利,才会不乐意接受。这也说明,当时商业交易的主体似乎还是宝银,因此随着银钱供求关系的变化,存款利率“价钱”也会变动。

除了存款利率之外,宝银与制钱在存款过程中的兑换率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如上文所述,宝银与制钱的兑换率决定真实存款收益率的水平。在刘秋根教授收录的江西布商有关存款的信函中,有11处涉及宝银与制钱的市场兑换比率,即1两宝银可兑换制钱的数量,分别是:百九三零、二百零三、百九九零、二百零三、百九七、二百零三、二百零九、二百零三、百九九、二百零八、二百零八。[5]相比之下,如果将宝银存放在商铺里,如收棉花的“花庄”里,存款者就需要用更多的制钱折算为宝银,如“和州现换宝银(二零三),存花庄钱(二零六)”。[6]为了更好地理解其中含义,试举例子分析之。

某日某商人在市场上用宝银兑换制钱,假设有宝银100两,依当时的兑换率,1两宝银可以兑换制钱203文。如果该商人要将这100两宝银存在商铺内,他不能按照宝银100两的金额存入,而是需要按照商铺要求的制钱206文折合宝银1两的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后的宝银为98.54两,这个数字才是该商人存入商铺的本金。获取其中的差额1.46两宝银对商铺而言,有以下两个好处:一是用于弥补宝银可能升值给商铺带来的兑换上的损失;二是增加未来宝银贬值给商铺带来的额外收益。这就是出现刘秋根教授比较困惑的下面这个问题的重要原因,“‘存花庄钱’的价格略高于‘宝银价钱’,表明接受存款的这些商号,如‘花庄’必须保证有利可图,否则他直接卖出银子便可,何必接受人家的银两呢?当然,因为时段较短,数字较少,还不太好比较这两个数列之间的具体的相关性”。[7]

在考察过利率与兑换率之后,刘秋根教授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以上是否表明商人存款利息在特定的城市有了“利率行市”呢?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它有助于将我们对明清时期存款市场的利率行市的考察引向深入。不过,对此问题的深入考察,需要进一步搜集、挖掘更多史料方能给予充分论证。由以上所述可见,在明清时期商号经营存款的现象应该是比较普遍的,并且形成了一定的价格机制,其中存款利率水平与银钱兑换率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商号吸收存款的历史传统一直在中国近代社会延续,并呈现新的变化特征,起到更大的历史作用。

(二)企业吸收存款的普遍性

19世纪下半叶,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兴起,中国企业吸收社会存款的现象更为普遍。在苏州,企业吸收存款的现象非常普遍,“苏州风俗,庄号店铺无论大小,皆有殷实之家存放银两生息”。[8]在商业繁盛的上海表现得最为显著,正如时人所言,“即以上海一地而论,金融机关之发达,冠于全国,但各企业收受存款者,仍不可胜数,由此推之,可见收受存款对于大多数企业之理财方法,乃占如何重要之地位焉”。[9]

至20世纪上半叶,社会存款更是成为中国企业“举债营业”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正如民国时期的公司理财专家黄组方指出的,“在今日吾国畸形金融组织之下,企业收受存款以收举债营业之利益,实可谓之自然的结果,工商企业之收受存款,由来已久,大抵其起源当远在金融事业尚未发达之先,但至今仍风行各地”。[10]下面我们仅从晚清时期报刊报道的相关事件中,就可见企业吸收社会存款在全国各地和各个行业中的普遍性。

1881年,商人焕阿得在《申报》上告白,说他的堂侄翁来兴与他人在上海合伙开设典当行,因为生意不佳,资本亏耗甚多,不得已由其接盘。原来在鸿兴典当行有存款的存户应向他的堂侄翁来兴交涉,而与自己无关,“宜向本人是问,与店暨承受店底人无涉”。[11]1882年,郑芸初、郑敦如、郑济东、郑陶齐四人合股开办义合公司,在上海从事房屋租赁与房屋买卖的生意。在营业期间,股东们在义合公司一共存规银10600两。[12]1888年,镇江商人黄某在镇江西门外大马路开设米行,吸收“客商存款,不下四五千金”。[13]1893年,上海宝善街洽义泰工行登报声明,该行由于添加新股东,以前存户应及时前来提取退股股东经手的存款,“兹本号有新并股东,现欲清理存款,所有各户存于小号之银,于登报日起五天为限,持凭速来向前主收去,过期与新股不涉”。[14]1893年以前,袁福堂与陆姓等五人合股开设一家茶栈,袁福堂经手吸收存款若干。[15]

1895年,上海妙香楼祥记茶楼在《申报》上声明,由于有股东退股,原先在该茶楼有存款的存户应向退股股东而非新入股之股东交涉,“上洋美界新桥下堍妙香楼茶馆,前东应姓,不欲开张,盘与后东,加上祥记,另行开张,所各宝号往来以及存款、货物、银两,均向前东应姓自理,与祥记无涉”。[16]1896年,上海“乡民杜周氏前偕长子杜世卿控次子杜世杰擅取父遗存某豆行银一千九十六两”。[17]1896年,元盛鞋店老板赵心梅登报告白,“今因店东有病,近年亏本甚大,故于友改立章呈,所有各号往来存款、期票,限于本月廿四日二点钟在一壶春茶楼,当面清理”。[18]商号吸收社会存款的例子,不胜枚举。在此不再一一罗列。总之,近代中国商号吸收社会存款的现象十分普遍,而且不同行业皆有为之。

不仅普通商号广泛吸收社会存款,就连实行西方现代股份制的大公司也大加运用此项融资手段来筹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而且吸收的存款规模还十分巨大。1884年,轮船招商局的借款与吸收的社会存款共有200万两之多。[19]1894年的前几年,仁济和保险公司在轮船招商局与上海织布总局分别存款13.79万两和30万两,“暂存生息”。[20]1909年11月19日,鸿安轮船有限公司登报声称:“启者,本公司现在清理账目,凡有应向本公司收取之账务,祈于十一月初七日(农历)以前,开单送交五马路本公司清理人处,逾期自误,因届期之后,清理人即将所存款项分派也。再各客栈如有接客免票、押柜银存在本公司者,亦祈于限内,持本公司所给收条,将该押柜银取还,勿延为要,此布。宣统元年十月初七日。清理人邓鸣谦、潘毓初启。”[21]

吸收社会存款的现象非常普遍,不免产生一些经济纠葛,甚至产生了一些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由此引起官府的注意,并颁布禁止企业吸收社会存款的禁令。

1899年,上海商务总局绅董上书南洋通商大臣、两江总督刘坤一,要求禁止企业吸收存款的行为,足见当时企业吸收社会存款的盛行。在刘坤一给朝廷的奏章中,谈到了上海商务总局对企业吸收社会存款引起各种社会纠纷的担忧,“前据上海商务总局绅董呈称,近来市面日紧,倒闭之局,愈来愈奇,以有挟为护符,以延讼为得财,甚至朝集股本、暮既卷逃。昨方下货,今已移匿栈单、房契。轻遁远例,于是倒盘贬价,弊端百出,贻害无穷,请奏明照骗人财物律倒办理,当经咨准户部、抄录刑部律例,咨覆查照,奏明办理”。在接到上海商务总局的上书之后,刘坤一上奏清廷,要求严厉禁止企业吸收社会存款的“不法”行为。“前来臣查奸商市侩虚设公司、行铺招徕客商存款,希图倒骗巨资,自开自歇席卷潜逃,恃为得计,而存款之户既已罄其财产,甚至酿成命案,近来迭有所闻,殊于商务大局攸关,尤于平民生计有碍,若不申明例章,严定办法,不足以示儆戒,除咨部立案外,所有公司、行铺倒骗存款,拟照京城钱铺定例办理,缘由理合。”[22]

刘坤一所言的“京城钱铺定例”,从惩罚的角度言之,可谓极为严苛。江苏按察使朱之榛对此有过详尽的描述。“嗣后商民设公司、钱铺,即援照京城钱铺定利,无论新开旧设,均令五家联名互保,报官存案。如有侵蚀倒闭商民各款,由地方官立拿监禁,分别查封寓所、资财及原籍家产,限两月全数完竣。起意关闭之犯,枷号两个月,杖一百,折责释放。若逾限不完,无论财主、管事人及铺伙侵吞赔折,统计数在一百二十两以下者,照诓骗财务律计赃照窃盗论罪。至一百二十两发附近充军;一百二十两以上至三百三十两发近边;六百六十两发边远;一千两发极边足四千里充军;一千两以上发黑龙江安置,仍照章发新疆种地、当差改发极边足四千里充军,到配后枷号三个月;一万两以上,拟绞监候,均勒限一年追赔全完,枷责释放,不完再限一年追赔全完,归罪减二等定,即军流以下,仍枷责发落。若不完,军流以下人犯,即行发配。死罪人犯,再限一年追赔,若再不完,即永远监禁。所欠银钱,即勒令互保,均匀给限代发,免其治罪,仍咨行本犯原籍于家属名下追偿。如互保不愿代发或限代发未完,拘拿到案,照准窃盗为从律,减一等,杖一百,徒三年。其互保代还银钱,如本犯于监禁及到配后给还者,军流以下,即行释放。死罪人犯,减二等发落,互保同时关闭,一并拘拿监追,照前治罪。未还银钱,仍于各犯家属名下严追给领,其有虚设别项行铺侵蚀商民各款情节相似者,亦即照此办理。”[23]

由上可见,从晚清相关法律来看,对企业吸收社会存款行为的惩罚,不可谓不严厉。然而,禁令并没有产生什么效果。此后企业吸收社会存款依然普遍。除了晚清政府的法令执行不力之外,更是因为传统而难以禁绝。进入20世纪之后,企业吸收社会存款不仅更加盛行,而且出现了各种新的变化,存款在企业资本结构中的地位和历史作用更加重要。

(三)企业吸收存款的对象

在清末民初以前,企业吸收社会存款的对象,几乎全是企业的股东、经理及其员工的熟人。如时人所言,“我国商家如银楼、绸庄、粮铺、典当等等,向多吸纳社会存款,以资营业上之运用周转,然都不公开招揽,系由相识戚友辗转介绍而来”。[24]清末民初以后,一些企业开始用打广告的方式公开招揽社会存款,吸储对象由以往的亲朋好友、同乡故里的熟人扩至社会公众。中国企业无论是私下招揽还是用打广告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揽,社会关系网络中的亲朋好友、同乡故里的熟人始终是重要的吸储对象。梳理相关史料可知,企业吸收存款的对象主要有以下几类。

1.企业成员的亲朋好友

这里的企业成员,包括股东、经理和所有员工。有资财的亲戚与朋友基于相互熟络的关系而信任企业的成员,也乐意把手中的钱款存放到他们熟悉的企业,以生利息。下面试举若干例子示之。

1907年,上海的景福银楼登报声明,有离职伙计周某某私自挪用该银楼吸收的亲友存款。“本号开张百年,素称殷实,向不收存外款,或有店友代手情存,商恳立折。本号另有图章,概不用折柬等印,且写明账凭、薄据、折便、计数字样。岂料前有无耻歇伙周□□,竟将亲友属存款项,私自挪用,胆敢窃印本号书柬、图章,捏造存折,蒙骗亲友。今被本号侦知,已将该假折追回涂销,并着原荐保再向根究外,倘有前项情事,被其蒙骗,概与本号无涉。”[25]

1912年,浙江嘉兴恒森源颜料号主葛平甫之妻葛张氏状告儿媳葛严氏听从一个名叫杨侣梅的人挑唆,合计贪占其存在该号的存款银2500两。“恒森源颜料号系先夫葛平甫手创,王君酉卿经理,当先夫在日,氏六续结存银二千五百两,有历年滚存账簿可证。”[26]1917年上海和泰豆行股东蔡增誉登报声明,告知存款于该行的亲朋好友携带存折前来接洽办理。[27]

1919年,在法租界带钩桥开设隆慎昌新衣店的刘德清病逝,其子刘维卿、刘维财无力支撑店面,遂登报广告在其父商号有存款的亲友与商号前来清理存款。“所有先严在日承蒙各亲友、各上行往来存款、货款,今因维卿等无力支持,不得已召入亲友、上行,将店中货色公摊,承亲友、上行允许,将货分开,所有先父名义及本店图章、拮据、本票,尚有未经收回,是分货、登报之后,概作无效。”[28]

1925年,商人陈达昌在《申报》上声明,他的至亲在茂篷行内附有存款,这些存款是他的父亲和他本人经手的。“启者,先父绍基公在日,所有经手存入申茂篷行内之附项,计祖母洋七百元正,及大伯母洋一百元正,款均年年清利。自先父逝世后,存款本息经由达昌手,于乙丑年(1925年)五月初六日如数还清,因彼此至亲,存款还款,均无字据,恐日后或生纠葛,特登申新两报,郑重声明。”[29]1928年江苏盛泽的永昌甡绸庄登报声明,说该庄“受时局影响,三两年来亏耗不资,一时无法维持,不得已于本年宣告停业。盛泽方面有钱庄借款、绸领贷款、亲友存款,实在无力清偿,承蒙各债权人格外原谅,允许减折归还所有折存”。[30]

1931年,江西石塘天和太、复源两纸号登报声明,两纸号“原系程丽记、王厚记及附股叶杏记合伙营业。近因迭遭匪乱,各东决议自行全部拆伙,并同经理胡献卿君来到浙江慈溪地方,邀集戚友证明,订立拆股议约,实行解除合伙关系。各股东及亲友、外户存款,早经凭账付清,折据未缴亦作废。深恐局外不察,用登报端,郑重声明”。[31]1934年在上海开设洪济堂药店的吴根荣、徐永祥状告该店前经理靖江人许世芳“于民国二十年(1940年)九月至本年六月间,侵占吴根荣之妻妹告林氏存款六百元”。[32]1935年,居住在公共租界西华德路隆庆里的浙江上虞妇人周冯秀珍状告(上海)胜达颜料号主绍兴人董存炳诈骗其存款。“先据自诉人周冯秀珍声诉,前由石文荣之介绍,用秀记户名,陆续将现款存入被告之字号内,共计三千余元。”[33]

2.企业的股东与职工

股东在企业中的存款,表现形式不一。股东给企业的垫款有时也被视为存款。

1911年宁波和丰纱厂决定添加纱锭,该公司股东会商讨筹款办法,议决将股东垫款视为存款,“屠景三君五万两、钱崑瑜君五万两、戴瑞卿君十万两,每年摊还八分之一,作八年还清,官息周年八厘”。[34]1931年丽华公司声称:“十九年秋,因见股友及职员常有少数款项附入,遂有存款,附属发于售券处,至今合计,总数不及一万元,均属股友及职员附入者。”[35]1937年上海申新纺织公司股东张雄义将97387.31元存入该公司生息。[36]1940年申新纺织第一厂的职工存入款共有860483.84元,其中股东存款就有635323.26元之多,同时另有1934年的123200元股利被存入该厂。[37]

有些企业则将股东的股息与红利转为存款。如茂昌蛋品公司在1937年6月20日的董事会会议中决议:“二十五年度帐上,虽结有盈余,惟流动资金仍不富裕。现拟议股息红利分配办法,惟如发给现金,实不可能。为充实流动资金起见,须请股东通过不发现金,转入存款,即转账不支现为原则。董事会提议股息一分、红利一分,移作存款,不支现金为原则,如有急用,通融现金。各股东一致举手通过。”[38]

3.企业的客户

为实现顺利销售,同时又能获得售货现款,一些企业常通过吸收客户存款的方式来实现上述目标。

1911年,钱鼎记商号的店主因家庭纠纷,登报告知信成、鼎泰、悦昌、隆顺昌等商号与泰昌公司,说等他处理完与妻子沈氏的家庭纠纷再来办理它们的存款事宜,为此进行登报声明。“启者,所有钱鼎记与宝号往来款项,现在余因妻沈氏私用余款,余不得不逐款清理。惟此后各宝号存款,务望候余家务理讫,亲来接洽,不得再向沈氏过付一切。除函知外,特再登报声明。钱鼎记。”[39]

1916年,江苏昆山的种德堂药铺登报声称:“该店有森记二字,自乙卯年(1915年)终止,出盘与兴昌为业。所有森记名下前欠票款以及上行存款、各友私行借贷等项,统向森记前东理直。”[40]1921年,一家名为陈怡记的商号登报声称,在上海宁波路开设恒甡绸庄的沈宝深、沈世昌父子,有意吞没陈怡记存在恒甡绸庄的存款洋3000元,希望沈氏父子在两周内清理该笔存款,“否则即行禀请公堂追究,莫谓言之不预也”。[41]

1935年5月30日,中华书局在《申报》上紧急声明,声称其汕头分销商陶兰亭积欠该局货款,现在将陶氏存放在该局的存款扣存备抵。“近年积欠货款颇巨,特将陶兰亭本人前依本公司职员职工储蓄章程在本公司所开陶屠静婉、陶敬义堂、陶菊记、筱记四户已未到期各存款,在其所欠货款未清偿以前,暂予扣存备抵。倘上开四户存单、息折有私行转让、抵押等情,敝公司概不承认,恐外界不明真相,委请代表登报声明。”[42]

上海规模较大的公司,如先施、永安及商务印书馆等均收客户存款,照银行规矩给年利四厘,发给存款与取货簿折,每日结算未用去之存款而给年息四厘。[43]截至1932年初,商务印书馆吸收的客户存款就高达112.3万元。[44]惠罗公司为吸引外地客商,专门订有客户存款章程,“本公司订有一存款办法,如贵客存洋二十五元(此系最低之数)可得二十六元二角五分,存洋五十元者可得五十二元五角,多则类推,即于存款上加一九五扣是也。此为本公司优待顾客之微意,并可免去寄物时之迟延及顾客找补代收零数之损失,一举数得莫善于斯”。[45]

4.政府机关与社会团体

自明清以来,政府机关、合会等社会团体就有将暂不使用的官款或公款存放企业或商号之中,以资生息。具体的存款利率各不相同,因地域与市场行情而定。清代“官款及集体性款项发商生息的利率高低,大体上说,处于一分至一分五的比较多,也有低至七至八厘的”。[46]下面举若干例子示之。

1895年以前,金陵善后局曾将暂不使用的款项存放于通州、泰州的盐商之手,一方面可以弥补盐商资金不足,一方面以图利息。“金陵善后局,尝于昔年,撙节度支,积成银六万两,禀准大宪,发交两淮运司转饬淮南总局,发商生息。其时适盐务销路疲滞,通泰两属场商,积盐不销,徒搁成本,灶户运盐来垣,几至无力收买,局员矜恤商情,遂禀明上宪,即将此项存款摊借各场商人,名曰‘济收银两’,按年行息,分限偿还。俟前档还清,方可再借,后档所有息银,逐年解归省局。”[47]

企业在资金困难而又筹措无门时,常会主动吸收地方各公共团体的资金。在1912年3月10日的宁波和丰纱厂董事会上,董事“盛省传君提议请将六邑公共财产母金暂借本厂维持,存庄利息较薄,若拨出维持实业,于公家获利较厚,于本厂周转亦有禆益,实为两利。经财政科长张申之君,六邑公产经理、议董余芷津君允于次日提议拨借,以示实行维持之意”。[48]当然,有些地方公共团体贪图企业存款高利,主动将款项存入当地企业。例如,清末时期苏州市公所将地方公款两万两白银存入祝兰舫所办的振兴电灯公司生息殖利,一直存至1920年方才提出。[49]

1914年,上海虹口鸿源乾记木行主登报声明,将“昔年由敝友穆安葆先生经手存于本行变盛会名下英洋一千三百元,历年利息由会中同人每年至七月间向本行取去,作为中元建蘸之费。兹因敝友穆安葆先生去世已久,以致每期取息时,人众纷繁。为之邀集该会经理邵昌福、项际彪、李阿九、方信才、穆生甫等当面请其将此款起存别处,彼等互相议决,嘱将此款如数移存四明公所。本行理当照办,因之将此款顷间如数送交四明公所,收入变盛会名下之账,执有收据,此后永不涉本行之事,恐未周知,特此登报声明”。[50]

1915年以前,上海县的积谷公款向来是存放在典当行内生息。1915年,吸收上海县积谷公款的典当行决定歇业,于是将该项存款返还给公款公产经理处(积谷公款的管理机构)。上海县公款公产经理处决定将此项存款另存他处。“惟事关全县公款未便由处,专主昨特邀集四市十九乡,经董陆松侯、姚子让、赵志熙、黄谱蘅、秦砚畦、秦寿农、刘东海、胡锦江、周吕云、施安生、王际亨、盛茂祥、陈友儒、刘拮云、梅玉书、沈肇刚及邑绅莫子经、吴怀疚等到处公议储蓄办法。经众决定此项缴回积股存款,暂存内地电灯公司,存本以银元计算,常年八厘生息。如有要需,得以随时收回,此后积谷息款、租款,亦均照此办理。”[51]1915年11月,上海县公款公产经理处致函上海内地水公司,说“近来地方公款亏空甚巨,点金乏术,弥补为难”,要求提回之前存放在该公司的天后宫公款银三千两的活期存款。[52]

1923年10月30日,上海县公款公产经理处写信给上海华商电气公司,请求将其前后存储于该公司的五笔存款(共有两万元)化散为整。“一系四年九月九日领存七千元;一系五年二月十一日领存三千元;又存敝处领状一纸,系八年九月十五日,领存三千元(月息七厘五毫);尚有十一年一月七日领存六千元之领状”,现在欲“化散为整,计拟加一千元,合成整数两万元,一律改为常年九厘生息”。[53]1928年3月20日,上海县公款公产经理处又致函上海华商电气公司:“拟续存五千元,请贵公司顾念地方公款,准予收入,至息率仍照前例无庸变更,至希照准,极感公谊。”第二天,上海华商电气公司回函上海县公款公产经理处:“贵处三月二十日来汉,拟续存积谷公款五千元,请准予收存。查该款业由敝公司会计科列收,所有存折一扣,交来员带回,此后收付以存折为凭。”[54]

1922年7月1日,上海绸绫染业同人登报声明:“染艺公所存款,系各友司酒资中提出公积(每百抽八),备友司中之老而无依,身后萧条以及医药、婚丧、抚恤之需……自民国九年(1920年)起,提至今日,计共积有七千数百元(存在汇昌颜料号),不经同人同意许可,擅自提取者,同人决不承认。”[55]

由以上所述可见,企业在中国传统社会经营存款的业务有历史传统,并且逐渐形成了一些民间约定俗成的制度安排。步入近代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兴起,中国企业通过吸收存款筹集运行资金的现象更加普遍。清末民初以后,企业吸收存款的形式更是出现了很多新的变化。

二 近代企业吸收存款的新变化

清末民初以后,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但是正如本书第二章所论,受制于资本市场的不发达,我国企业很难通过资本市场这个公共平台筹集到发展所需的资本。为了筹集到发展资金,我国企业充分利用吸收存款这一历史传统来筹集资本,并使企业在吸收社会存款方面,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一)利用广告公开招揽

广告,是现代社会传递信息的一种有效手段,其广而告之的市场功能在中国近代也被大加利用。企业在吸收社会存款方面也采用这种方式。早在清末民初之际,一些中国企业就开始在报刊上打广告,公开招揽社会存款业务,这是近代中国企业吸收社会存款的第一个新变化。企业吸收存款的对象,也由以往的亲朋好友、同乡故里向社会公众扩展。

1910年,汉冶萍公司就在《申报》上广告,招揽社会存款。“汉冶萍煤铁厂矿总公司产业估值四千余万两,现收股本一千二百余万元。上年(1909年)曾在汉厂萍矿设立储蓄处,颇收信用。现于上海通商银行内附设汉冶萍总公司储蓄处,不拘银洋多寡,或一年或半年或三个月或随时提取,均可书明存折为凭,利息须视存款多少,期限久暂,随时议定,比较银行总可便益,此布。黄埔滩通商银行楼上,汉冶萍总公司储蓄处启。”[56]

成立于1912年的中华书局,为了扩充业务,此时也开始频繁地在报刊上打广告招揽存款。[57]至1917年“该局营业扩充资本不敷,故收受定期、活期存款数十万”。[58]中华书局每三个月就给付储户存款利息一次,并登报广而告之。[59]通过广告的方式,不仅可以彰显中华书局良好的信誉,还可借此进一步扩大吸收存款的规模。

20世纪20年代,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企业对运行资金的需求增加。企业在利用广告吸收存款方面,比从前更加热衷,它们可谓用尽心思、花样百出。首先,一些企业长期持续地打广告吸收社会存款。例如,上海共发公司之子公司日夜银行与大世界游览储蓄部从1924年6月8日起,几乎每天都在《申报》上刊登大篇幅的招揽存款的广告,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30年3月2日,因日夜银行的突然倒闭而终止。其次,一些企业以极具鼓动性与诱惑性的广告词,并借助赠送各种礼品的手段,引诱人们多存款,以达到最大限度吸收社会存款的目的。通过下面几个例子,可见其中概况。

在1928年大半年的时间里,上海大世界游览储蓄部每天都在《申报》上大篇幅地打广告,吸收社会存款。我们以它在《申报》1928年2月3日版的广告词为例。[60]上海大世界游览储蓄部存款章程如下:甲、活期储蓄。大洋一元即可储存,满一百元足一个月者,赠游券一张,多则类推。乙、零存整取。每月存洋五元(每户五十元为限),赠游券二张。丙、整存整取。只赠游券不计利息,一百元为一份(每户以十份为限);定期一年每份每月赠游券五张,多则类推,期满还本;二年者月赠游券六张,三年者月赠游券七张。丁、整存整取。既赠游券又给利息,存洋一百元月赠游券二张。戊、逐月付息。存洋一百元,逐月付息,月赠游券一张。己、对本对利。存洋一百元定期七年到期取本利;洋二百元每月赠游券二张,多则类推。庚、子女嫁娶。存洋二百元,定期十五年备将来子女嫁娶之费,期满取本利洋一千元,每年赠游券四十张。辛、长券存款,赠长年游券一张。

中法药房、九福公司、中西药房合办的百龄储蓄会的广告宣传,也极具引诱性。广告词云:“人皆以康健多财为乐,欲康健者,宜常服百龄机,以资调补。欲多财者,宜节浮费而注重储蓄。此百龄储蓄会之所由起也。百龄储蓄会,优给利息,提倡正常之储蓄,赠服百龄机,而谋康健之基础。如是则康健多财,皆可以达目的矣。”为了取信于储户,百龄储蓄会的广告声称:“百龄储蓄会由九福公司、中法药房、中西药房三大公司联合创办,以三大公司之全部资本保本保息,各营各业,各收各付,而三大公司共同负责,财政公开,办法妥善。”接着还用赠品引诱客户存款,“开创伊始,特别赠品两星期,有志储蓄而欲康健无病者,盍兴乎来。活期存款:(四百元为限,额外不收)存款满二百元满一足月赠小百龄机一瓶,满四百元满一足月赠大百龄机一瓶,逐月给息四厘。定期存款……以上各定期存欵,满洋一百元,每月赠小百龄机一瓶;满二百元,赠大百龄机一瓶”。还特别说明,“可以专人送上,以省储户往返之劳”,并给特别赠品,“在纪念期内定期存款一百元者赠大号百龄机热水瓶一只、中华出品花露精一瓶,多则类推;满二百元,得前列赠品两份外,加赠罗威出品孩儿面一大瓶”。[61]

世界书局读书储蓄会还将它的售书业务与吸收社会存款业务联系在一起,它的广告词在宣传与鼓动社会各界人士参加“读书储蓄部”方面,给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它的广告词宣称,创办读书储蓄部的宗旨是,“提倡储蓄,鼓励读书,使人人都有书读,人人都有储蓄”。[62]从该书局广告词中有“我们抱服务社会的决心,本宣扬文化的志愿,眼见得一般人有这样急迫的需求,遂本办理普通储蓄多年的经验和心得,来创行这个读书储蓄”的话来看,世界书局吸收社会存款业务已有相当长的历史,现在成立储蓄部是在原有经办普通储蓄基础上的发扬光大。世界书局的广告词确有迎合社会大众心理,能够抓住人心之处。如:“赠言: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及早储蓄,终生无忧”,“读书:一日有一日之益;储蓄:一年多一年之利”,“唯读书才能成名,唯储蓄才能得利”,“读书储蓄,是最进步的储蓄新法”,“读书储蓄,是成名得利的捷径”,等等。在宣传鼓动的同时,世界书局的广告还以参加储蓄可以获得购买书籍的“宝洋书券”和“百宝箱”的方式诱惑劝导社会大众在其公司进行储蓄。[63]

1930年12月20日,位于上海公馆马路西新桥的永华百货公司开业,营业日盛一日,该公司规模宏大,布置周详,货品新颖应时,用品无不搜罗齐备,定价低廉,赠品丰厚。在积极推广业务的同时,该公司还积极吸收社会存款,并规定“初次向本公司储蓄部存款者,赠品之外,并加送精美画片,故存户接踵而至,颇有应接不暇之势”。[64]

从上述几家公司的广告可以看出,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企业招揽社会存款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第一,存款的门槛十分低下,一元即可进行存储,这样广大低收入群体就可以参加;第二,为鼓励人们进行长期存款,存款期限越长,企业给予的回报越丰厚,赠品越多,利息回报越丰厚;第三,企业用极具引诱性的词语进行广告,并将其业务推广与吸收存款事业挂钩。这样的广告方式,不仅有利于吸收存款,还可以为其所经营的业务打广告,这一点是近代中国企业打广告吸收社会存款的普遍做法。

(二)设立储蓄部专事吸收存款

中国企业吸收社会存款的第二个新变化,是纷纷设立储蓄部专司其事。其实,早在中国企业设立储蓄部之前,就有一些外国在华企业设立储蓄部专门吸收社会存款的先例。在1912年5月4日的《申报》上,就刊登了法商达兴银公司添设储蓄部招揽社会存款的广告。该公司的广告词云:“本公司添设储蓄部,利息优厚,无论银洋,欲储蓄者请移至黄埔滩六号,本公司账房接洽可也。储蓄章程如下:存一年息长年六厘正,存二年息长年七厘正,利息每六个月登记一次,特此布闻。洋总董勒比守尼,华总董朱葆三启。”[65]从此广告中可见,法商达兴银公司还利用著名商人朱葆三的社会声望取信于存户。

达兴银公司打广告招揽存款的时间很长。达兴银公司在1918年1月3日《申报》上的广告中说:“本公司开设法京巴黎,分行设立上海,于兹七载,信用昭著,专做押款。如中外金银珠宝、钻石、股票、房屋、地产及可作为抵押品者,概可订交利息,克己兼收定期存款,如存半年者周息六厘,存全年者周息七厘,如蒙惠顾,请至五马路外滩六号本公司账房接洽可也。电话二五八二。洋总理爱达夫彭,华经理朱葆三,经理魏廷荣仝启。”[66]

很可能受外商示范效应的影响,中国企业也纷纷效仿外商设立储蓄部,专门负责吸收社会存款的业务。如时人所言,“查各通商口岸,各项储蓄会之设立,倡之者始自外人如万国储蓄会等,于是上海普通商号,亦例兼营储蓄业务”。[67]除了上文谈到的世界书局读书储蓄部之外,其他比较有名的储蓄部有先施、永安两家百货公司于1918年开设的储蓄部,1926年新新百货公司开办的储蓄部,1930年开办的同昌车行储蓄部,中西、中法药房的妇女美德储蓄部。[68]当然,这一时期还有很多中国企业也在公司内部设立职工储蓄部,专门吸收职工存款,这一点在下文中再详谈。

1928年,荣家企业(上海申新、茂新、福新总公司)也看到了吸收社会存款的巨大好处,决定成立储蓄部,专门办理存款业务,于是就向银行索取了各种存款章程,进行研究。研究结果是,申新成立储蓄部吸收社会存款是可行的:“申新当时厂多,信用颇佳;本范围一般老同事都很富裕。”最后“大约费了十几天工夫,草了一个计划。不到一个月,就粗粗地办理起来了,定名‘同仁储蓄部’”。为了能够大量招揽社会存款,荣宗敬亲自兼任储蓄部经理,其次子荣鸿三为储蓄部主任。

同样,荣家企业同仁储蓄部也利用广告招揽社会存款。1929年4月4日,荣宗敬给设在常州的申新六厂储蓄部负责人鄂先生写信,让他在常州地区打广告招揽社会存款。“昨寄一函,谅已接洽,附上广告底稿一纸,当送登常州报馆,可间日一登,如价值便宜,或以两月为期。储蓄部正在创始,希望招徕方面着想,俾图发展。此致鄂先生。宗敬启。”[69]

凭借荣家企业的实力与荣宗敬等人的社会声望,荣家企业同仁储蓄部的业务开展得比较顺利。“几个月来揣摩和吸收了各存户的心理和意见,陆续在方法上、手续上改进了许多,存款的数字日增月累,居然超过了预期的目标(三百万)。同仁储蓄部地址,上海英租界江西路五十八号,无锡分部则设于申新三厂,常州分部设于申新六厂,杭州分部附设于拱宸桥茂新批发处,汉口分部附设于福新批发处。”[70]荣家企业创办同仁储蓄部之后,其吸收社会存款的能力大增。对于这一点,我们从表3-1的数据中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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