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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知觉与意识

作者:美-罗杰·R·霍克/译者:白学军 当前章节:15408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1:41

心理学家之所以对知觉与意识的研究非常感兴趣,是因为它们阐述并展现了人的心理与环境的相互影响。思考一下,每时每刻由周围的各种刺激组合而成的数以百万计的信息,对你的感官进行着怎样的狂轰滥炸?你的大脑不可能对所有的信息进行加工。所以,你的大脑就要把这些大量来自感官的信息资料组织成具有一定形式和意义的单元。这就是心理学家所说的“知觉”。

显然,你的意识水平,通常也称为意识状态,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你对什么进行知觉以及大脑怎样组织这些信息。当你度过白天、黑夜、一周、一年甚至一生时,你会体验到各种意识状态的变化:集中注意力(或不集中)、做白日梦、胡思乱想、进入睡眠或开始做梦,你可能在某一刻被催眠,也有可能服用某种精神类药物(甚至是咖啡因和尼古丁等)。这些都是你的意识状态的变化,它们改变着你对周围世界的感知,进而影响你的行为。

在知觉和意识的研究领域内,一些极具影响力又饶有趣味的研究都集中在儿童早期的知觉能力、睡眠、梦和催眠上。本章将以一项影响深远的著名研究作为开始,该研究为研究者提供了一种精妙而卓越的研究方法,可用于研究语前儿童甚至是出生几天的儿童的思维过程和知觉过程。这种方法称之为偏好注视,有助于人们了解婴儿的大脑功能以及他们是如何对世界进行概念化的;本章的第二篇研究报告包含了两项改变心理学的研究,因为它们(1)发现了REM睡眠(快速眼动睡眠)并(2)揭示了快速眼动睡眠和梦之间的关系;第三篇研究报告论述了一项非常有影响也极受争议的研究。它提出,梦并不像弗洛伊德和其他研究者所说的那样,是来自于人潜意识中的神秘信息,而是纯粹由睡眠时大脑中随机的生理电刺激所致;第四项研究是影响传统心理学思想的众多研究之一。该研究反对一种为人普遍接受的观点,即催眠是一种强有力的独特意识状态。该研究表明,被催眠的人与清醒的人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前者更易被驱动罢了。

研究5 注视偏好

Fantz, R.L.(1961).The origin of form perception.Scientific American, 204(May), 61-72

如果你想知道别人对周围世界的知觉,一个很简单的办法就是去问他们。通常情况下,他们都会回答你。但是,你试过问婴儿这些问题吗?由于不会说话,几乎所有的婴儿都没有办法告诉你他们的想法和认识。即使能告诉你,也不会有很多,并且最有可能的是,他们完全不理解你的问题。

如果你有机会与婴儿接触(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机会),你可能常常想:“我很好奇这个婴儿在想什么!”或者“如果这个婴儿能说话该多好……”但不幸的是,这不可能发生,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的《飞越童真》(Look Who’s Talking)[1]系列电影除外。但是,纵观心理学的历史,对于婴儿的研究始终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仅本书中就包含了七个专注于婴儿的研究)。

在本章中,我们将会讨论罗伯特·范茨(Robert L.Fantz)关于下面问题的一些发现:“我们如何研究婴儿的认知过程?”“我们如何真正地窥视婴儿的大脑正在干什么?知觉了什么?以及理解了多少?”

20世纪50年代,来自克里夫兰西储大学(现为凯斯西储大学)的心理学家罗伯特·L·范茨,注意到了关于婴儿的一些很有趣的事情,但他观察的对象不是人类婴儿,而是刚孵出的小鸡。范茨报告说,小鸡几乎是从破壳而出时就能够很好地知觉周围环境,并马上开始搜索和啄食(见“小心视崖”一节,以了解更多关于小鸡的认知能力)。在某种程度上,这就意味着小鸡确实有着比人类婴儿更优秀的知觉能力,这使小鸡成为该问题的理想研究对象。但需要强调的是,当心理学家研究动物时,他们的终极目标是将研究结果应用于理解人类行为,我们将在后面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

理论观点

范茨之前的研究者已经证明,人类婴儿有一些初步知觉周围世界的方法,如趋向光亮、区分基本颜色、察觉运动等能力。但是,正如范茨所指出的:“婴儿不能对形状、图案、大小或体积等刺激作出反应已经引起了众多争论;总之,婴儿不能知觉形态。”(P.66)范茨对该观点表示怀疑。因此,在20世纪50年代晚期到20世纪60年代早期,他着手开发了一种新技术,以便研究者能获得婴儿知觉过程的更多细节,探查知觉能力发展的时间进程以及判定婴儿知觉技能的复杂性。他提出人类婴儿在刚出生时,并非与初生的小鸡完全不同,他们能够知觉不同形态;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婴儿如何“分析”他们的世界(即他们“看什么”以及“看多久”)来证明这件事。这种被称为“偏好注视”的研究婴儿心理的方法,在心理学界得到了迅速的推广,并延续至今,带来了一场理解婴儿心理研究的革命。

方法

范茨通过一个简单的实验,证明了新生小鸡能知觉什么、不能知觉什么。范茨在小鸡没有任何啄取食物的经验之前,向其呈现不同形状、大小的物体,并记录小鸡啄每个物体的次数。与锥形物体相比,小鸡更多地啄圆形物体;圆形物体比三角形物体啄的多;球形物体比扁平物体啄的多,并且面对大小不同的圆形物体,小鸡更喜欢直径比1/8英寸大一点或小一点的物体。先前没有任何学习经验,小鸡就能知觉形态——很明显,它们喜欢那些更像食物(种子或谷物)的形状。

范茨在其文章中写到,你现在可能想到的是:“当然,适用于鸟类的规律,未必适用于人类。”(P.67)他考虑到了这种可能性:鸟类知觉形态(多种鸟类都有)的这种先天能力可能在灵长类动物(包括人类)进化过程中没有得到发展,或者,也许灵长类动物在出生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或学习,才能习得这些能力。所以,当范茨将注意力转回到灵长类婴儿时,需要一个新的研究方法,很显然这是因为灵长类婴儿不会去“啄取”任何食物,并且即便有这种倾向,其所需的动作也未充分发育(当然,婴儿不会这样做的原因是,他们并不特别喜欢谷物和种子)。

然而,婴儿有一种与小鸡啄食相似的行为可以作为观察的指标:他们会凝视物体。如果范茨能够用一种方法发现婴儿对一些形态物体的注视比对另一些物体的注视多或时间长,其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能区分出差异,即能知觉形态。研究从与人类基因最相似的黑猩猩婴儿开始,范茨和他的同事们发明了所谓的“可见密室”(looking chamber),大致是一个放置于大盒子里的舒适摇篮。在盒子顶端有两个开口,用于给婴儿呈现物体,还有一个窥视孔,用于研究者观察婴儿的观看行为。当研究者确定与其他物体相比,黑猩猩婴儿对特定的物体表现出系统性偏好(由凝视时间决定)时,他们开始运用相似的程序来研究人类婴儿。

研究者没有干涉婴儿平常的安排或活动,只是将婴儿放入舒适的观察箱,给他们呈现各种各样成对的物体。婴儿的年龄范围在1周~15周。呈现给婴儿的刺激包括:立体的、有纹理的圆盘;球体;椭圆形人脸;包含杂乱的人类面部特征的椭圆形以及多种复杂性的形状和图案(见图2—1)。研究者将这些物体进行多次两两配对,观察并记录每个1分钟的试次内,婴儿注视每个物体的总时间以及在每组物体中,他们“喜欢”(注视时间长)哪个。他们的实验结果强有力地证明了:所有年龄段的婴儿都拥有知觉和辨别不同形态的能力。

结果

在实验的第一个阶段,研究者给婴儿看多组不同的黑白测试图对,包括:一个有靶状图的正方形和一个有横纹的正方形;一个棋盘和一个扁平的没有图案的正方形;一个加粗的十字和一个圆;还有一对完全相同的三角形作为对照刺激。结果如图2—1所示,婴儿明显“喜欢”更复杂的形态(靶状图、条纹和棋盘),且这种偏好具有跨年龄的一致性。这表明,区别这些形态的能力是先天的,出生时即可表现出来。大约8周开始,相比于条纹,婴儿更喜欢靶心;相比于扁平的正方形,婴儿更喜欢棋盘。这种时间上的延迟意味着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可能发生了学习,或者说脑和/或视觉系统的成熟导致了这些变化。

与这些发现一样有兴趣的是,婴儿的能力和刚孵化出的小鸡研究之间的一个重要的联系仍不明确。如果人类婴儿出生时就具备无需学习的、天生的区分形态的能力,我们必须要问这是为什么。对于小鸡而言,答案是相当直接明了的:它们辨别形态,以便寻找食物以求得生存。对于人类婴儿而言,知觉特殊形态的先天能力如何具有生存价值呢?也许原因是相似的。范茨写道:

人对婴儿的重要性就像谷物对小鸡的重要性。对于从其他物体中区分并识别一个人而言,面孔形状是人类最具特点的方面……因此,婴儿对面孔图片所产生的选择性认知也是毫无意外的(P.70)。

换句话说,人类婴儿不用依赖形态知觉来寻找食物和生存,而是依赖他人的照料。就像小鸡可以很好地识别特定形态那样,婴儿在知觉过程中偏好人类面孔也就不难理解了。事实也的确如此。

图2—1 220次测验中,婴儿对形态对的兴趣作为平均注视时间的函数

资料来源:Fantz,1961,P.70。

范茨的团队给49个婴儿(4天~6个月)呈现3个大小一样的椭圆盘。一个画有面孔特征;一个有面孔特征,但被打乱;第三个为控制盘,是一个在一段有黑色填充的椭圆盘,该椭圆盘的黑色面积与其他的两个椭圆盘黑色面积相同(如图2—2)。

图2—2 范茨的面孔图测验

资料来源:Fantz,1961 P.72。

婴儿对面孔特征的椭圆盘表现出有较高的兴趣,与图2—2中的b相比,婴儿喜欢a;与c相比,更喜欢a和b,并且专心地凝视它们,几乎忽视了控制盘。所有年龄段的婴儿的这种偏好强度都相同,再次证明了基本形态知觉在出生时即有,而排除学习或发展因素。

在这篇文章最后的研究报告中,研究者再次验证了人类婴儿知觉面孔图片的能力。呈现给婴儿6个直径为6英寸的圆盘,设计如下:(1)面孔;(2)靶状图;(3)打印页面(如报纸或者课本)的随机片段;(4)全红色的;(5)全荧光黄色的;(6)乳白色的。记录婴儿第一次看每个圆盘的时间。你认为他们看哪个盘子看的时间最长呢?如果你说“面孔”,那你就猜对了。与任何其他形态或颜色相比,他们更多地凝视面孔盘(见图2—3)。

图2—3 婴儿对图形和颜色的注视时间

注:黑条:8~12个月;灰条:年龄大于12个月。

后续研究和最新应用

和这本书里的很多研究一样,该研究明显地改变了心理学。这里有两个原因:开创性的发现以及研究者为使这些发现成为可能而发明的研究方法。直到20世纪中期前,许多行为学和生物医学研究者都假定,婴儿出生时几乎没有任何知觉和感觉能力,只有随着个体与周围环境的互动,才能发展或习得到全部或大部分的能力。心理学上的“空白”新生儿的观点,接受起来相对简单,因为那时我们并没有可以揭示初生婴儿真实能力的研究方法。范茨提供了偏好注视(preferential-looking)的方法,打开了一扇相当准确的通向婴儿心理的门。这种方法如今被普遍地使用,它对心理学的意义就像显微镜之于生物学:当想要研究婴儿如何思考时,该方法成为研究者首选的工具之一。当然,婴儿带着大量的知觉技能来到这个世界的发现并不会降低学习和发展的重要性。但是,使用范茨的方法发现的先天技能似乎为婴儿未来的生存和成长提供了一个平台。正如范茨指出的:

环境的固有知识由新生小鸡对似乎可吃的形态的偏好决定,且被婴儿对形态种类的兴趣决定,这种形态将在以后帮助物体辨别、社会回应和空间定向。这种原始的知识为大量的通过经验形成的知识的累计奠定了基础(P.72)。

范茨的发现激起了婴儿知觉能力的研究革命。你可以看到范茨的方法的独创性对发展和认知心理学领域的影响。例如,在婴儿认知领域,一些世界领导级研究者,如伊利诺伊州大学的婴儿认知实验室的芮妮·贝拉吉恩(Renee Baillargeon)和哈佛大学发展研究实验室的伊丽莎白·斯佩克(Elizabeth Spelke),在许多研究(见Talbot,2006,作为这项研究的回顾)中大量运用了范茨的偏好注视的研究方法。此外,范茨的研究也有利于说明在吉布森和沃克的经典视崖实验(见第1章)已经详细探讨的儿童深度知觉的出现时间和发展进程。

也许对于范茨的研究最重要的延伸,要归于堪萨斯大学的弗朗西斯·霍洛维茨(Frances Horowitz)。他发现,除了偏好注视,婴儿会对一遍一遍看相同的刺激感到厌烦(Horowitz,& Paden et al.,1972)。当你给婴儿呈现一个新的视觉图片(例如在范茨的研究中使用的图片)时,他们会在一段时间内注视它,但如果相同的刺激重复呈现时,婴儿的注视时间会减少,这就叫作习惯化(habituation)。如果变换图片,他们似乎又有了兴趣,且注视时间变长,这种反应叫作去习惯化(dishabituation)。通过结合优先观察、习惯化和去习惯化的方法论,研究者能够了解婴儿,甚至是新生儿所“知道”的周围世界的更多细节。

例如,在最近的一项研究中,研究者想要看何时人们能够习得区分“可能”物体和“不可能”物体的能力(Shuwarai,Albert,& Johnson,2007)。你无疑已经理解了所谓的不可能物体,就是我们经常称为错觉的东西。图2—4列举了可能和不可能物体间的区别。你会对不可能物体注视时间长,对吗?婴儿也是如此。运用偏好注视和注视时间的方法,研究者发现4个月大的婴儿注视不可能物体的时间较长,表明他们能意识到这种差异,就好像是说:“我能够发现这个物体有错误,且需要尝试着指出它来!”

图2—4 4个月的婴儿可以区分可能的和不可能的物体

这只是每年由发展心理学家和其他行为科学家所做的成百上千个研究中的一个例子,他们最基本的方法依赖于罗伯特·范茨的发现。这些方法允许我们对婴儿的大脑活动一窥究竟,因为以前从来没有了解过婴儿的知觉和想法。事实上,每当我们再看一次,就会发现他们是“精明者”,因为他们能知觉到比我们预期的要多的东西。

Horowitz, F.D., Paden , L., Bhana, K., & Self, P.(1972).An infant-controlled procedure for studying infant visual fixations.Developmental Psychology, 7, 90.

Shuwairi, s., Albert, M., & Johnson, S.(2007).Discrimination of possible and impossible objects infancy.Psychological Science,18(4), 303-307.

Talbot, M.(2006, September 4).The baby lab.The New Yorker, 82(27), 91-101.

注释

[1]这是一部美国家庭喜剧系列电影,影片中的婴儿被戏剧化地赋予了成人的思维和语言能力。——译者注

研究6 睡眠,毫无疑问就会做梦

Aserinsky, E., & Kleitman, N.(1953).Regularly occurring periods of eye mobility and concomitant phenomena during sleep.Science,118, 273-274.

Dement, W.(1960).The effect of dream deprivation.Science,131,1705-1707.

正如你所看到的,这一部分与其他部分相比有些不同,因为在这里我们探讨了两项研究。第一项研究发现了与睡眠和做梦有关的一些基本现象,为第二项研究提供了可能性。本章的主要内容是维廉·迪蒙特(William Dement)关于做梦剥夺的研究,但为了让读者对此有所准备,我们首先介绍尤金·阿瑟瑞斯基(Eugene Aserinsky)的发现。

1952年,当阿瑟瑞斯基还是个研究生时,就开始了有关睡眠的研究。他研究的一部分是观察睡眠中的婴儿。他发现,当婴儿睡眠时,总会周期性地出现主动性眼动,而在其他时间里,仅偶尔出现慢速眼球运动。他认为可能这些主动性的眼动会与做梦有关。然而,婴儿不可能告诉他自己是否在做梦。所以,为了验证他的想法,他将研究范围扩展到成人。

阿瑟瑞斯基和他的同事纳撒尼尔·克特曼(Nathaniel Kleitman)征召了20名正常成年人作为被试。电极装置被连接在被试眼部周围的肌肉上,电极的另一端用导线与灵敏的电子测量仪器相连接,导线一直延伸到隔壁房间,研究者在那儿监控被试的睡眠。然后被试就可以正常地入睡了(每个被试参加观测不止一夜)。整个夜晚,无论在主动性的眼动期,还是很少或根本没有眼动的时期,主试很可能会把被试叫醒,并对其进行“询问”。叫醒被试的目的是询问他们是否在做梦以及是否还记得梦的内容。研究结果相当具有启发性。

综合所有被试的观察结果,在快速眼动睡眠期间,被试总共被唤醒27人次。其中,20人详细报告了非常形象的梦境,其余的7人报告“感觉到在做梦”,但无法回忆详细内容。在无眼动期间,共唤醒被试23人次,其中,有19人次没有报告任何梦境;其余4人次模糊地感到好像是在做梦,但无法描述其梦境的内容。在有些情况下,允许被试整夜睡眠而不被打扰。结果发现,在平均7个小时的睡眠过程中,被试出现3到4次主动眼动期。

今天我们已经非常熟悉阿瑟瑞斯基对REM睡眠(快速眼动睡眠)或者有梦睡眠的发现,而在当时却并不是很引人注目。他的发现引出了大量关于睡眠和做梦的研究,而且其数量与日俱增。多年来,随着生理记录仪器和研究方法的日趋成熟,我们可以进一步深化阿瑟瑞斯基的发现,并揭开睡眠的神秘面纱。

例如,我们现在已经知道,当你入睡后,睡眠共经历四个阶段:开始是浅睡眠阶段(阶段1),接着进入越来越深的睡眠阶段。然后,当你达到最深的深度睡眠阶段(阶段4)后,便开始依次返回到最初的阶段,你的睡眠会越来越浅。当你即将再次进入睡眠的第一阶段时,就会出现一个叫作REM睡眠的特殊阶段。做梦大多出现在REM睡眠阶段。然而,与普遍想法相反的是,科学研究发现,在REM睡眠期间,人们并不经常挪动身体。来自大脑的电化学信息能够麻痹你的肌肉,使你的身体不能动弹。有了这样一种生存机制,人们才不会用肢体去演绎梦境,从而避免了伤害自己或者出现更糟的后果。

短暂的REM睡眠期后,你又重新开始睡眠的四个阶段,称为“非快速眼动睡眠”(NON-REM或NREM)。整个夜晚,REM睡眠和NREM睡眠交替出现约5到6次(大约入睡90分钟以后第一次出现REM睡眠),随后NREM睡眠越来越短,而REM睡眠越来越长(因此,这就是人在清晨时做梦较多的原因)。顺便提一下,每个人都会做梦。虽然有少部分人声称他们从不记得做过梦,但研究证明所有人都会做梦。

所有的这些认识都产生于阿瑟瑞斯基在20世纪50年代早期对REM睡眠的研究发现。继阿瑟瑞斯基之后,斯坦福大学的威廉·迪蒙特(William Dement)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关于睡眠和梦的非常有价值的信息。大约从阿瑟瑞斯基的发现开始,迪蒙特就开始了对睡眠与做梦数十年极具开创性的研究。

理论假设

在前人的研究中,有一项发现对迪蒙特影响最大,那就是每个人每天晚上都会做梦。正如迪蒙特在他的文章中所说的:“由于睡觉的人每晚都会出现大量的梦境,你可能会问,从某种意义上说,大量的梦是否成为人的生命所必不可少且至关重要的一部分。”(P.1705)进而,他提出,如果这一前提成立,那么“梦被完全地或部分地剥夺了,人是否还能继续正常地活动?梦在心理学意义上是必需的,还是在生理学意义上是必需的,或是二者兼而有之”(P.1705)。

迪蒙特决定通过剥夺被试做梦的机会来尝试回答这几个问题。起初,他尝试使用具有镇静作用的药物来阻止被试做梦,但药物本身对被试睡眠模式的影响太大,以至于无法得到有效的结果。所以,他决定使用“有些过激的方法”,就是每当被试在夜里进入REM睡眠中,就把他们叫醒。

方法

这篇论文报告了一项研究计划中前8名被试的情况,该项研究与睡眠和做梦有关,且现在仍在进行。被试全部为男性,年龄从23岁到32岁。被试在他们通常的入睡时间来到睡眠实验室。为记录脑电波图形和眼球运动情况,主试把小电极连接到被试的头皮和眼部周围。与阿瑟瑞斯基的研究一样,这些电极的导线穿墙而过连到隔壁房间里,这样被试可以在安静而黑暗的房间中入睡。

研究程序是这样的:开始的几个晚上,允许被试整夜正常地睡眠。这样做是为了确定每个被试在正常情况下做梦数量的基线和整个的睡眠模式。获得这些资料之后,下一步就是要剥夺被试REM睡眠或有梦的睡眠。在以后的几个夜晚(不同被试被连续剥夺REM睡眠的数量从3夜到7夜不等),每当电极传导的信息表明被试开始做梦时,实验者就唤醒被试,要求他在床上坐起来直至有迹象表明他已经完全清醒,几分钟后才允许他们再次入睡。

迪蒙特提到一个要点,即在此研究中,主试要求被试在除研究以外的其他任何时间都不能睡觉。这是因为如果被试睡着了或打了个盹儿,他们就可能会做梦,这将会污染实验结果。

在完成做梦剥夺的研究阶段后,被试就进入了实验的“恢复阶段”。在恢复阶段(1至6夜不等),允许被试整夜安然入睡而不被打扰。继续像以前那样,对他们这一阶段的梦进行电子监控并记录做梦的数量。

之后,给所有被试放几天假(毫无疑问,他们肯定会很开心)。接下来他们中有6人回到实验室,继续进行另一系列干扰睡眠的研究。这次实验中唤醒的夜晚数及每晚唤醒的次数“完全重复了做梦剥夺实验阶段的情况。唯一不同的是唤醒被试的时间,即改为在两次眼动(做梦)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唤醒被试。在做梦开始时,允许被试一直睡下去而不被打扰,当梦自然地结束以后再来唤醒他们”(P.1706)。最后,就像在做梦剥夺阶段随后所做的那样,给被试相同数量的“恢复夜晚”,这被称为“控制恢复”阶段。这一阶段的目的是为了消除这样一种可能,即无论被试做梦与否,剥夺做梦的效果不能简单归因于每晚被叫醒的次数。

结果

表2—1总结了研究的主要发现。在建立基线的夜晚,当被试不被打扰地睡觉时,他们每晚的平均睡眠时间为6小时50分钟。被试用于做梦的平均时间为80分钟,或占整个睡眠时间的19.5%(见表2—1第1列)。迪蒙特从开头几夜的结果中发现,不同被试之间用于做梦的时间惊人地相似。事实上,其做梦时间的变化仅在正负7分钟之内!

表2—1做梦剥夺实验的研究结果

*恢复阶段第二夜;

**被试在恢复阶段之前退出研究。

该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检验做梦剥夺或REM睡眠剥夺所产生的影响。与此有关的第一个发现是:在做梦剥夺阶段,阻止被试进入REM睡眠所需要的唤醒次数。正如你在表2—1中(3a列)所看到的,第一夜,实验者为了阻止被试进入REM睡眠,唤醒被试的次数在7至22次之间。然而,随着实验的进程,为了阻止被试做梦而唤醒被试的次数越来越多。在最后一个夜晚,唤醒被试的次数达到13至30次(3b列)。平均来看,在做梦剥夺结束的那一夜,被试试图做梦的次数增加到最初的2倍。

第二个也可能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发现,被试在经历了几个被阻止做梦的夜晚以后,其做梦的时间明显增加。表2—1(第4列)中的数字反映了恢复阶段第一夜的情况。这一夜所有人做梦时间平均为112分钟,占整个睡眠时间的26.6%(而第1列基线夜的做梦时间平均为80分钟,占整个睡眠的19.5%)。迪蒙特指出,有两名被试的REM睡眠时间没有表现出显著的增加(被试3和被试7)。如果将他们排除后,再来计算全部做梦时间,其平均值为127分钟,占整个睡眠的29%。这比基线夜的平均值增加了50%。

虽然在表2—1中,只报告了第一个恢复夜晚的数据,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数被试在接连5个夜晚连续表现出做梦时间的增加(与基线相比)。

“等一下!”你会想。也许这里做梦时间的增加与剥夺REM睡眠根本无关。也许这只是由于这些被试被唤醒得过于频繁。那么,迪蒙特会让你记住,他已为你敏捷的观察做了充分准备。被试中,有6个人在休息了几天以后又回到实验室,并严格地重复了实验过程,只不过是在两次REM睡眠期间被唤醒(次数相同)。在这种条件下,没有出现做梦时间的显著增加。在控制唤醒阶段以后,用于做梦的平均时间为88分钟,占整个睡眠的20.1%(第5列)。与第1列的80分钟和19.5%相比,未发现显著差异。

讨论

迪蒙特从以上研究结果中试探性地得出这样的结论:人需要梦。倘若不允许人们做梦,经过连续几夜剥夺做梦的睡眠,似乎就会增加人们做梦的压力。在经历做梦剥夺的阶段后,被试做梦的数量有所增加(比较3a列和3b列),且做梦的时间也显著延长(比较第4列和第1列),这两点在他的发现中显而易见。他还指出,这种增长会持续几个晚上,以便在数量上尽量补偿被剥夺的梦。尽管迪蒙特那时没有使用这一专业术语,如今这个重要的发现被称为“REM反弹”(REM-rebound)效应。

在这篇简明而不同凡响的论文中还有一些有趣的额外发现。如果重新查看一下表2—1,就会发现,如我们先前所说,有2名被试未表现出显著的REM反弹(被试3和被试7)。在研究中被试相对较少时,对这些特例的解释就显得十分重要了。迪蒙特发现,不难解释被试7做梦时间的增加较少这一现象:“他在恢复期的第一天晚上没能表现出做梦时间的增加,是由于来实验室之前,他在一个聚会上喝了几杯鸡尾酒,因此预期会出现的做梦时间的增加被酒精的抑制作用抵销了。”(P.1706)

然而,对被试3解释起来就比较困难。尽管在做梦剥夺阶段,他的唤醒次数增幅最大(从7变为30),但在恢复期的5天晚上,他没有表现出任何REM反弹。迪蒙特承认这名被试是其研究的特例。他从理论上推测认为,这名被试可能具有异常稳定的睡眠模式,以至于可以抵御任何变化。

最后,对8名被试进行监控,以观察是否会因为REM睡眠的剥夺而使其行为受到影响。所有被试在REM睡眠干扰阶段都出现了轻微的焦虑、烦躁和注意力不易集中的症状。有5名被试报告说在做梦剥夺阶段食欲明显增加,其中的3名被试体重增加了3至5磅[1]。在控制唤醒阶段,这些行为症状并未有所表现。

研究发现的意义及后续研究

在迪蒙特开创性研究以后的40多年,我们掌握了大量有关睡眠和做梦的知识。其中一些已在本章前几部分进行了简要的讨论。我们知道,迪蒙特1960年的论文中绝大部分内容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所有人都做梦,而且如果我们某个晚上因为某种原因而无法做梦的话,我们会在下一晚做更多的梦。的确,在我们做梦的需要中有某些本能的东西。事实上,在很多动物身上都可以观察到REM反弹效应。

有一个仅仅被迪蒙特作为轶事来报告的偶然发现,现在看来却意义重大。剥夺人REM睡眠的方式之一是通过使用酒精制品或其他药物,如安非他明、巴比妥酸盐等。这些药物在增加沉睡趋势的同时,它们会抑制REM睡眠并使人在夜晚的大部分时间里都保持在深度的NREM睡眠阶段。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很多人无法戒除为了睡眠而服用安眠药或酒精制品的习惯。一旦他们停止使用这些东西,过于强烈的REM反弹效应会妨碍他们的睡眠,导致他们害怕睡觉并重新开始服用这些药物来避免做梦。这种问题的一个极端事例是一些嗜酒成瘾的人们,很多年来,他们可能一直在剥夺自己的REM睡眠。一旦他们停止饮酒,REM反弹作用极其强烈,以至于当他们清醒时也会出现做梦的现象!这也许可以解释为因酒精中毒而引起的震颤性谵妄现象(delirium tremens,DTs),这种病常常会出现可怕的幻觉(Greenberg & Perlman,1967)。

迪蒙特用几十年的时间继续他早期的开创性研究,关注着剥夺做梦对人行为的影响。在后来的研究中,他在更长的一段时间内剥夺被试的REM睡眠,但未发现有任何证据证明这种剥夺引起了有害的变化。他总结道:“十年的研究未能证明大量的不良影响是由剥夺REM睡眠引起的,即使这种剥夺是长期而有选择的。”(Dement,1974)

源于迪蒙特这项早期研究的其他研究报告认为,在REM睡眠期间,大脑中蛋白质的合成比NREM睡眠期间更甚。也有人认为,这些化学变化可能意味着人们将新信息整合入大脑记忆结构的过程,甚至可能成为人格变化的生物基础(Rossi,1973)。

近期应用

如今,研究睡眠和梦这一领域的专家们已经普遍接受了“阿瑟瑞斯基发现REM睡眠”这一事实。大多数与睡眠、做梦或睡眠紊乱有关的研究都是以他的实验研究为基础的。因此,他与克特曼的早期研究经常被新近的科学论文频繁引用。

迪蒙特对阿瑟瑞斯基研究的扩展研究,更为研究睡眠模式的论文所广泛引用。一项最近的研究发现,人们在NREM睡眠中做梦的次数可能比我们预想的要多(Suzuki,et al.,2004)。研究人员让被试白天打盹,这样通常能比晚上睡眠更快进入NREM睡眠。研究发现,当询问被试打盹时做梦的情况时,只有那些真正进入到NREM睡眠状态的被试才回答经常做梦。然而,研究人员还发现,“在NREM阶段打盹的被试的做梦情况,在数量、生动性和情感等方面都不如REM阶段打盹的做梦情况”(P.1486)。

另一项研究与迪蒙特和阿瑟瑞斯基的基本研究主张相关,认为在REM睡眠阶段,人们会发展出一种前意识,即意识发展所需要的一种大脑的基本组织形式(Hobson,2009)。这种大脑基本形式的发展从出生前一直持续到整个儿童时期。霍布森在研究中提出,早期的REM睡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现实世界的虚拟模型,这可以帮助我们完成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任务。这个理论可以解释两个现象:为什么婴儿比成人会有更多的REM睡眠?为何人类的大脑每晚总是维持最少数量的REM睡眠?

结论

迪蒙特这位一直致力于睡眠医疗项目的研究专家,于2000年在斯坦福大学出版了他的学术著作《睡眠的价值:睡眠医学领域中对健康、幸福和高质量睡眠间重要关系的开创性探索》(The Promise of Sleep: A Pioneer in Sleep Medicine Explores the Vital Connection Between Health, Happiness and a Good Night’s Sleep)。这本书是为非科学家的普通人所著。迪蒙特花费四十年时间研究睡眠,积累了丰富的知识,并利用这些知识帮助我们了解高质量睡眠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去改善睡眠质量。在这本书中,迪蒙特(2004)将我们描述成一个“不健康睡眠的群体”,并以睡眠研究者的身份提出了自己的目标:

在我职业生涯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之所以在不停地改变社会对睡眠的应对方式,是因为当前的方式,或者根本不成为一种方式,是如此地糟糕……对于数以百万甚至数十亿的人来说,如果他们能够理解一些简单的原则,其生活质量就能得以提高,然而他们却不这样做。一想到这些,我感到非常伤心。改变社会及其组织机构应对睡眠的方式,是我所能够想到的最有意义的一件事,当然,也是我一直以来努力去实现的目标(P.4-5)。

要想更多地了解迪蒙特在斯坦福大学的人类睡眠研究中心所做的出色工作,访问http://med.stanford.edu/school/psychiatry/humansleep。

Dement, W.C.(1974).Some must watch while some must sleep.San Francisco, CA: Freeman.

Dement, W.C.(2000).The promise of sleep: A pioneer in sleep medicine explores the vital connection between health, happiness and a good night’s sleep.New York: Dell.

Greenberg, R., & Perlman, C.(1967).Delirium tremens and dreaming.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iatry,124,133-142.

Hobson, J.(2009).REM sleep and dreaming: Towards a theory of protoconsciousness.Neuroscience,10, 803-813.

Rossi, E.I.(1973).The dream protein hypothesis.American Journal of Psychiatry,130,1094-1097.

Suzuki, H., Uchiyama, M., & Tagaya, H., at al.(2004).Dreaming during non-rapid eye movement sleep in the absence of prior rapid eye movement sleep.Sleep, 27(8),1486-90.

注释

[1]1磅≈0.454千克。——译者注

研究7 类别天成

Rosch, Eleanor.H.(1973).Natural categories.Cognitive psychology, 4, 328-350.

在1934年拍摄的电影《起立欢呼》(Stand Up and Cheer)中,伟大的演员和舞者秀兰·邓波儿所扮演的丝蒂宾·芬奇(Stepin Fetchit)坐在一幢老建筑的走廊台阶上,检视着自己的一双老旧的鞋子,并充满哲学意味地思考着:“鞋子为什么叫作鞋子呢?”她扮演的剧中人物总想知道某事物为什么叫现在的名字。许多心理学家也在通过各种方式来寻求这个问题的答案。行为科学家主要通过关注认知(思维)和知觉(人类对周围世界的解释)来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

这些研究领域的一个基础性问题就是概念(concepts)。概念是对所经历事物的一种心理表征,根据事物的一些共同特征对其进行分类(例如家具、蔬菜、动物、专业、鞋子等)。由于可以将一组物体进行分类,因而概念对于提高信息加工的效率来说是非常有用的。例如,你知道某件特定家具是椅子,因为它符合你对于椅子的“概念”。因此,每当你见到式样不熟悉的椅子时,你不需要重新进行学习,就能知道这个特定物件也被称为椅子,因为它处于你对椅子的这一分类中。

因为我们在之前的讨论中提到了椅子,你现在可能正在思考椅子,对么?什么特征符合你的“椅子概念”呢?你可能认为椅子有腿、有椅面、有椅背可以靠。即使有些椅子不完全符合这些特征(比如躺椅和摇椅没有椅腿),它们仍然符合你对椅子的分类。然而,如果你见到豆袋椅(bean bag,俗称懒人沙发),而且不知道它是什么,你可能不会把它称为椅子。实际上,你可能根本不知道它叫什么。

认知心理学家最感兴趣的问题是:关于物体分类的知识是从哪儿获得的?在1970年之前,被普遍接受的传统或“经典”观点认为,分类是我们所使用语言的功能。换句话说,类别的存在是由于我们有相对应的词汇。例如,我们关于一种动物的分类是可以下蛋、能飞、有羽毛、能鸣叫,这种类别的动物我们称之为“鸟”。这种传统观点认为,如果我们没有关于鸟的词汇,这种类别或概念就不会存在。

因此,概念和分类由于语言的变化在不同的文化间也应该发生变化,而且有相关的例子。一个经常被引用的例子是生活在北极附近的因纽特人的语言中有12个关于“雪”的词汇,而在英语当中只有1到2个。很明显,由于所生活的环境的气候,因纽特人在关于雪的交流有更大的灵活性,这反映在他们的语言当中。在南太平洋岛上生活的人,在他们的语言当中根本就没有关于雪的词汇,因此科学家认为对他们来说没有关于雪的概念。

许多年来,关于概念起源的这种观点被一些社会科学领域的科学家,例如心理学家、人类学家、语言学家和社会学家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埃莉诺·罗施(Eleanor Rosch)发表了一些研究结果,对这个观点提出了挑战,并且彻底地颠覆了分类领域认知心理学的研究。她提出,分类并不是来自于语言,而是天然存在的,与人类知觉的生物能力有关。

在这里,我们将要呈现的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研究包括两个独立的实验以及一些技术规程。为了更清楚地说明,以及受篇幅的限制,我们只会对研究中的第一个实验进行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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