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算术研究(出版书)》作者:[德]卡尔·弗里德里希·高斯/译者:邵林【完结】 > 《算术研究》作者:[德]卡尔·弗里德里希·高斯.txt

第8节 剩余为+2和-2

作者:德-卡尔·弗里德里希·高斯/译者:邵林 当前章节:3029 字 更新时间:2026-7-17 01:14

112

我们来讨论剩余为+2和-2的情况。

如果从表2中收集所有剩余为+2的质数,我们就能得到7,17,23,31,41,47,71,73,79,89,97,我们发现这些数里不存在形如8n +3或8n +5的数。

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个归纳出来的结论是不是能够成立。

首先,我们发现任何形如8n +3或8n +5的合数一定有一个形如8n +3或8n +5的质因数;因为,如果存在形如8n +1或8n +7的质因数,我们就只能得到形如8n +1或8n +7的合数。那么,如果我们归纳的结论是普遍成立的,任何形如8n +3或8n +5的数都不可能有+2作为剩余。现在,显然100以内的数都不可能有+2作为剩余。假如有若干大于100的数有+2作为它们的剩余,设这些数中最小的一个等于t 。t 的形式要么是8n +3,要么是8n +5;+2是t 的剩余并且是所有小于t 的数的非剩余。设2≡a 2 (mod t ),则总是可以认为a 是小于t 的奇数(因为a 至少有两个小于t 的正值且其和等于t ,所以其中一个为偶数,另一个为奇数;参考条目104和105) 。令a 2 =2+tu (即,tu =a 2 -2) ,因a 2 形如8n +1,那么,tu 就形如8n -1。因而,对应于t 是8n +5或者8n +3的形式,u 就有8n +3或者8n +5的形式。但是,从等式a 2 =2+tu 可以推出2≡a 2 (mod u ),即,2是u 的一个剩余。容易发现的是,u <t ,因而t 就不是我们归纳结论中的最小的数,这与我们的假设矛盾。由此可知,我们在归纳中发现的结论对于一般情况下也是成立的。

将这条定理与条目111中的定理相结合,我们就可以推导出以下两条定理:

1.对于所有形如8n +3的质数,+2是非剩余,-2是剩余。

2.对于所有形如8n +5的质数,+2和-2都是非剩余。

113

对表2用类似的归纳方法,我们找到以-2为二次剩余的质数是:3,11,17,19,41,43,59,67,73,83,89,97 [6] 。因为这些数都不是形如8n +5和8n +7的,所以我们要探讨一下这种归纳是不是能给我们带来一般性的结论。如同在上一条目中的做法,我们这里证明每一个形如8n +5或8n +7的合数都包含一个形如8n +5或8n +7的质因数。因此,如果我们的归纳对一般情况也成立,那么任何形如8n +5或8n +7的数都没有以-2作为剩余的。但是,如果这样的数确实存在,设它们中最小的那个数等于t ,我们有-2=a 2 -tu 。像上面一样,如果取a 是小于t 的奇数,对应于t 是形如8n +7或者8n +5,u 就形如8n +5或者8n +7。但是,由a 2 +2=tu 和a <t 可以轻松推出u <t 。最后得出,-2也就是u 的一个剩余,即,以-2为剩余的t 不是最小的那个数,这与我们的假设矛盾。因此,-2必定是所有形如8n +5或8n +7的数的非剩余。

结合条目111中的定理,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定理:

1.对于所有形如8n +5的质数,-2和+2都是非剩余。 我们已经在上面的条目中证明了这条定理。

2.对于所有形如8n +7的质数,-2是非剩余,+2是剩余。

实际上,在每个证明中我们也可以取a 为偶数;但是我们就得区分a 是形如4n +2还是形如4n 的情况。那么,往后的推导就可按照上面来进行,没有任何困难。

114

还剩一种情况,即,当质数是形如8n +1的情况。之前的方法在这里不适用,需要使用一种特殊的方法。

设8n +1为质数模,a 是它的一个原根。我们就有 (参考条目62) a 4n ≡-1(mod 8n +1)。这个同余式也可以表示成(a 2n +1)2 ≡2a 2n (mod 8n +1)或者(a 2n -1)2 ≡-2a 2n (mod 8n +1)的形式。由此可以推出,2a 2n 和-2a 2n 都是8n +1的剩余;但是,因为a 2n 是不能被模整除的平方数,所以+2和-2都是剩余 (参考条目98) 。

115

这里对此定理再补充一个证明,这个证明与前一个证明的关系就像条目108的定理的第2个证明(条目109) 与第1个证明(条目108) 的关系一样。熟练的数学家会发现,这两对证明并不是像第一眼看上去那样不同。

1.对于任何形如4m +1的质数模,在小于模的数1,2,3,…,4m 中,有m 个数能同余于一个四次方数,而其余3m 个数都不能同余于四次方数。

从上一章的原理可以很容易推导出这一点,但是即便没有这些原理,也不难发现这一点。因为,我们已经证明了-1总是这样的模的二次剩余。因此,设f 2 ≡-1。显然,如果z 是不能被模整除的任意数,这四个数+z ,-z ,+f z ,-f z (它们显然是彼此不同余的) 的四次方将彼此同余。与这四个数不同余的任意数,它的四次方也不能同余于它们的四次方(否则的话,四次同余方程x 4 ≡z 4 的根就会超过4个,这与条目43矛盾) 。因此,我们推导出:由数1,2,3,…,4m 的四次方仅能给出m 个互不同余的数,并且,相同的这些数中有m 个数同余于这些数的四次方,而其他的数则不能同余于一个四次方的数。

2.对于形如8n +1的质数模,-1能够同余于一个四次方的数(-1被称作这个质数的四次剩余 ) 。

所有小于8n +1的四次剩余(不包括0) 的个数就等于2n ,即偶数。容易证明的是,如果r 是8n +1的四次剩余,表达式 (mod 8n +1)的值也是四次剩余。所以,如同我们在条目109中把二次剩余分组一样,我们也可以把所有的四次剩余分组。剩下的证明几乎和我们在条目109中的证明一样展开。

3.令g 4 ≡-1,且h 是表达式 (mod 8n +1)的值。那么,我们就有(g ±h )2 =g 2 +h 2 ±2gh ≡g 2 +h 2 ±2(因为gh ≡1)。但是,g 4 ≡-1,因而-h 2 ≡g 4 h 2 ≡g 2 。因此,g 2 +h 2 ≡0并且(g ±h )2 ≡±2;即,+2和-2都是8n +1的二次剩余。证明完毕。

116

从上文我们可以轻松地推导出下面的一般性规律:+2是不能被4或任何形如8n +3或8n +5的任意质数整除的数的剩余,它是所有其他的数的非剩余(例如,所有形如8n +3和8n +5的数,不论它们是质数还是合数);-2是不能被4或任何形如8n +5或8n +7的任意质数整除的数的剩余,它是所有其他的数的非剩余。

这两个优美的定理早已被睿智的费马发现(Opera Mathem [7] ),但是他从没公开声称他已经得到的证明。后来欧拉努力寻找这一证明,但是无果;拉格朗日发表了第一个严格的证明(Nouv. mêm. Acad. Berlin [8] )。当欧拉在Opuscula Analytica 上撰写论文时,似乎还不知道这件事。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