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对于给定的行列式,所有可能的特征有一半不属于任何正常原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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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理
行列式为正的非平方数的所有可能的特征中,有一半不属于任何正常原始族;如果行列式是负数,那么,它们不属于任何定正的正常原始族。
证明
设m 是行列式为D 的正常原始(定正) 族的个数;k 是包含于每个族中的类的个数,使得k m 是所有(定正的) 正常原始类的个数;n 是对于这个行列式的所有可能的不同特征的个数。那么,由条目258可得出,所有(定正的) 正常原始歧类的个数就是 ,因此,由上个条目可知,可以从一个相似的类的加倍得到的所有正常原始类的个数就是 。由条目247,所有这些类都属于包含k 个类的主族,因此,如果主族中所有的类都可以从某个类的加倍得到(下面将证明这总是成立的) ,那么有 或者 。并且,我们可以确定不可能有 ,所以也不可能有 。因此,所有(定正的) 正常原始族的个数一定不大于所有可能的特征的个数的一半,所以它们中至少有一半不可能适合于这样的族。证明完毕。但是要注意的是,由此不能推出所有可能的特征的一半适合于(定正的) 正常原始族。后面我们会证明这个重要定理的正确性,它涉及数的最深奥的性质。
对于负的行列式,定负的族和定正的族的个数一样多,显然所有可能的特征中属于定负的正常原始族的不超过一半。下面会对此,并对反常原始族做进一步讨论。最后,我们指出,这个定理不适合行列式为正的平方数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不难发现,每个可能的特征都适合一个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