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瞪圆了眼睛。
我可以百分之一万的确定,昨晚在抛尸的时候,我没有拿女尸身上的任何东西!
而且我洗过澡,也特意换了衣服……
既然如此,那女尸脚上的这对铃铛,为何会出现在我口袋里?!
霎时,仿佛有一股诡异恐怖的气息将我笼罩。
内心的惶恐,更是难以言表。
“咦?这是......”
正当我整个人僵住的时候,孟景云突然发出一声轻咦,“阿青,你这对铃铛,能给我看看吗?”
我没说话。
而孟景云已经伸手从我手里把铃铛拿了过去。
他打开车里的阅读灯,把铃铛放到灯前,凑上去细细打量起来。
这时我才注意到,那对铃铛的材质,看起来像是黄金的。
而且在铃铛表面,还刻着一些我看不懂的字符,像是甲骨文,但又不太像,玄奥晦涩。
孟景云打量片刻后,轻轻摇晃起来,但铃铛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似乎铃铛里的铃心被东西卡住了。
“景云,你认得这东西?”
看孟景云看得如此仔细,我便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他摇摇头:“不认得,但应该是件好东西,你从哪弄来的?”
“捡的。”
我撒了个谎。
倒不是不信任孟景云,只是万一让他知道女尸的事,可能会吓到他。
“捡的?那你运气也太好了吧?这看着像是金子做的,搞不好还是件......古董。”
孟景云一边说着,一边拿出手机拍那铃铛。
“你等等,我认识一个考古学教授,我把照片发给他看看,兴许他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孟景云把照片发了出去。
对方很快回复。
但我却注意到,孟景云在回复信息的时候,有意无意的在避开我。
我并不知道两人的聊天内容,只是能明显看到,孟景云的表情,从最初的惊讶,逐渐变成了狂喜。
此外。
我还有一个疑问。
孟景云和我一样都只念了高中,怎么会认识什么考古学教授?
而且,仔细想想。
他能一眼认出那对铃铛不凡,还是古董,这件事本身就不太正常。
我俩可以说是同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他是什么尿性,有几斤几两,我比他爹妈都清楚。
“太好了!阿青!我这个朋友说,这对铃铛确实是老宝贝,他还说愿意花高价收购,明天一早就动身来南江。”
“反正这东西是你捡的,要是价钱合适就卖了吧。”
就在我疑惑之际,孟景云突然激动说道。
“还真是古董?你那朋友……知道这东西的来历吗?”
我猛地回过神,语气也有些激动起来。
我的激动并非因为钱。
而是如果知道这对铃铛的来历,或许也就能知晓那具女尸的身份了。
这对铃铛莫名其妙出现在我身上,我也不能确定,那女尸还会不会再次出现。
虽然女尸已经被我处理,可她的出现实在太过诡异了……
如果再来有那种意外情况发生。
若是能知其身份。
当她再出现时,或许我也能从中找到应对之策。
“呃,这个,我那朋友倒是没细说。”
孟景云摆摆手,“反正你是捡的,管他什么来历,能卖个好价钱就行了。”
接着孟景云把铃铛还给我。
还特意叮嘱道:“阿青,你可把它收好了,他出手很阔绰的!说不定这东西能卖到上百万呢。”
上百万?!
听到这个价钱,我不由有些惊讶。
虽然三叔给我的工资不低,但一百万对于年纪轻轻的我而言,仍是一笔巨款。
这也让我对铃铛的来历,以及女尸的身份更为好奇起来。
我注视着手里的铃铛,随手掂了掂。
不料,刚才发不出声音的铃铛,这时竟发出了清脆的响声。
虽是沉重的铃铛,但它发出的声音,却有点不同寻常,像是风铃,颇为悦耳。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
就在铃声响起的刹那,我身上的疲惫感,和肩头的沉重感,好似消失了一瞬。
还不等我细细体会,孟景云已经发动了车子。
前往酒吧的路上,我试探着问出心中疑惑:“景云,以前怎么没听你说过,你还认识考古的朋友?”
“哦,前两年刚认识的。”
孟景云开着车,稍稍停顿后又补充道,“其实我这两年,做的是倒卖古董的生意,所以就认识了不少这类人。”
“这事你可别跟其他人说,毕竟古董这东西,有不少都来历不明,搞不好是要进局子的。”
“哦。”
我故作恍然的点点头。
没再继续追问。
但实际上,我一眼便能看出,孟景云在撒谎。
因为我对他实在太了解了。
当然。
我没有怪他。
每个人都有自已的秘密。
我只需要知道,这小子哪怕死都不会害我就够了。
很快我们来到南江市一家颇有名气的酒吧,说实话我并不喜欢酒吧的喧嚣氛围,街边的烧烤摊更让我感到轻松惬意。
或许这就是别人常说的,野山猪吃不了精细糠吧,我自嘲地笑了笑。
不一会,又来了几个儿时的玩伴,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人,当然也少不了浓妆艳抹的女人。
但除了孟景云和几个相熟的人,其他人知道我是个杀猪匠后,对我的态度立刻冷淡了许多。
加之我身上越来越浓重的尿骚味,就更没人愿意靠近了。
对此我并未在意。
只是独自坐在一旁喝着酒,听着喧闹的音乐,看着莺莺燕燕,灯红酒绿。
像个局外人,和酒吧里的氛围格格不入。
可渐渐的。
酒劲开始上来了,晕眩感十分强烈。
我确定自已并没有喝太多,而且喝的是洋酒,还是兑了饮料的洋酒,按理说我应该不会醉才对。
此外,我还发现,除了我身上不断散发的尿骚味外,连我杯中的酒,也开始变得骚了起来。
我当即便意识到,应该是缠着我的脏东西,又开始作祟了!
我不想扫了孟景云的兴,可那种强烈的不适感,以及内心的惊慌,还是让我不得不提前离开了酒吧。
我出门叫了辆车。
没有选择回我的出租屋,而是直接去了屠宰场。
路上,我身上的疲惫感愈发强烈。
身上那股刺鼻的尿骚味,让司机看我的眼神满是嫌弃。
我又给三叔打了通电话,想把身上发生的怪事告诉他。
结果,依旧提示关机。
我打给三婶。
奇怪的是,三婶的手机竟然也关机了。
也不知道夫妻俩在搞什么。
我感觉自已在酒吧没待多久,可回到屠宰场已经是十二点多了。
因为我们这是手工宰杀,凌晨左右就要把肉送出去,所以现在大伙都在忙碌。
老张头看到我,跟我打了声招呼,我便问他有没有见到三叔。
老张头说,晚上九点多的时候,三叔还来过这里,好像是取什么东西,急匆匆的,大概十多分钟后就走了。
听到三叔来过,我皱了皱眉。
也没再多想,搬来藤椅打算休息一会。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回到屠宰场后,身上那种诡异的疲惫感,似乎消失了不少,就连身上的尿骚味,也都被浓重的血腥味冲散了。
以前听人说,脏东西是惧怕屠夫的,不会接近屠宰场,说是因为煞气太重。
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但如果是真的,我又怎么会被脏东西缠上呢?
要知道,我从小就在屠宰场长大,十四岁就开始跟三叔学杀猪。
二十四岁就已经是杀了十年猪的老师傅了。
按理说,我身上的煞气应该很重才对。
想着想着,一阵困乏感席卷而来,不知不觉我竟睡了过去。
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的我,是个孩子。
地点,似乎是西郊芦苇荡。
阳光明媚,耳边萦绕着虫鸣。
我身旁站着一个身着蓝白色古装长裙的女人,长裙上绣着兰花图案,迎着阳光,我看不清女人的容貌。
我手里有两颗棒棒糖,看着身旁的女人,把其中一颗棒棒糖递了过去。
同时用稚嫩的声音说道:“大姐姐,你好漂亮,以后做我老婆好不好?这颗棒棒糖,就是我们的定情信物哦……”
女人没有说话,缓缓俯下身,接过我手里的棒棒糖。
光影变换。
我终于看清了古装女人的脸。
女人容貌。
赫然和那女尸一模一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