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学习管理 > 《天演论(出版书)》作者:[英]托马斯·赫胥黎/译者:严复 刘帅【完结】 > 《天演论》作者:[英]托马斯·赫胥黎.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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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托马斯·赫胥黎/译者:严复 刘帅 当前章节:15423 字 更新时间:2026-7-17 01:16

【注释】

[1] 敦庞:指丰厚,富足。

[2] 赅:指完备,全面。

[3] 綦:指很,非常。

[4] 仁让:指仁爱谦让。乐群:指与友朋相处无违失。

[5] 悴:指忧愁到极点。荣悴:比喻人世的盛衰。

[6] 先觉:指觉悟早于常人的人。俦:指同类。

[7] 玄契:指默契。同符:指相合。

[8] 分涂:指分道;分路。唱:同“倡”。

[9] 前识:谓先见之明。大心:志向大,有抱负。

[10] 额里思:希腊。

[11] 抢攘:指纷乱的样子。昏垫:指陷溺,指困于水灾;亦指水患,灾害。

[12] 无如:指无奈。

[13] 游心:潜心;留心。冥漠:空无所有。

[14] 微论:不用说,不要说。蹏:同“蹄”。交午:指纵横交错。

[15] 击鲜:指宰杀活的牲畜禽鱼,充作美食。艰食:指粮食匮乏。

[16] 持肥曳轻:指乘肥衣轻,即坐着骏马驾的车子,穿着轻暖的皮袍。比喻豪华的生活。

[17] 什一仟佰:指千分之十、百分之一。谓在大量中保存极少的一部分。

[18] 形气:指精气、元气。

[19] 标:指标立;建立。

[20] 艺:指种植。莳:指栽种。

[21] 声明:原指声音与光彩,后以喻声教文明。文物:指礼乐制度。

[22] 唐花:在室内用加温法培养的花卉。

[23] 文胜:指尚文过了头。

[24] :同“欣”。

[25] 聋盲爽发狂:出自《道德经第十二章》:“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26] 颛:指愚昧,笨拙。

[27] 醲郁:指浓厚馥郁。闲都:指文雅俊美。

[28] 摩腾:迦叶摩腾,中印度人,印度佛教高僧。东汉明帝时,遣蔡愔等十八人为使,到大月氏国求佛法,永平十年(公元67年)请得迦叶摩腾和竺法兰二僧,用白马载着佛像和经典来到洛阳。翌年,明帝建白马寺,令迦叶摩腾、竺法兰二僧讲经,并请从事梵本佛经的汉译。现存的《四十二章经》即于此时译出。这是佛教传入中国并译经之始。

[29] 费长房:生卒年不详,隋朝著名的经录学家。今四川成都人,原是北周僧侣,北周武帝宇文邕于建德三年(公元574年)下令废佛道二教,因而被迫还俗。到了隋文帝杨坚时,于开皇元年(公元581年)设置译场,因其精通佛学,并通诸子百家,遂以俗人身份被搜访敕召入京,并委任为翻经学士,此后就在大兴善寺担任笔受工作。《开皇三宝录》,共一十五卷,是一部兼具史传和经录性质的佛教著作,又名《历代三宝录》,略称《长房录》、《三宝录》、《房录》等。

[30] 《什法师年纪》:出自南宋平江(治所在今江苏苏州)景德寺高僧法云编撰的佛教辞书《翻译名义集》。

[31] 法琳:生于572年,卒于640年,河南颍川人,隋末唐初的高僧,是参与唐初佛道之争、能言善辩的佛教卫士。

[32] 内典:佛教徒称佛经。

[33] 宣圣:西汉平帝元始元年(公元1年)谥孔子为褒成宣公。此后历代王朝皆尊孔子为圣人,诗文中多称为“宣圣”。

[34] 六种震动:依佛典所载,在释尊诞生、成道、说法或如来出现时,大地皆有六种震动。

[35] 德黎:泰勒斯(约公元前624—前546年),古希腊时期的思想家、科学家、哲学家,希腊最早的哲学学派——米利都学派(也称爱奥尼亚学派)的创始人。希腊七贤之一,西方思想史上首个在记载中留名的思想家,被称为“科学和哲学之祖”。

[36] 黄赤大距:黄赤交角,是地球公转轨道面(黄道面)与赤道面(天赤道面)的交角。目前地球的黄赤交角约为23°26'。

[37] 亚诺芝曼德:阿那克西曼德(约公元前610—前545年),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据说是泰勒斯的学生。

[38] 律吕:比喻准则、标准。

[39] 芝诺芬尼:色诺芬尼(约公元前570—前480年或前470年,或公元前565年—前473年),古希腊哲学家、诗人、历史学家、社会和宗教评论家,埃利亚派的先驱。

[40] 巴弥匿智:巴门尼德(约公元前515年—前5世纪中叶以后),是一位诞生在古希腊埃利亚城邦的哲学家,是前苏格拉底哲学家中最有代表性的人物之一,是埃利亚派的实际创始人和主要代表者。

[41] 般刺密谛:又译为般剌蜜帝、般剌密帝、释极量。相传为古代印度佛教高僧,东渡中国,诵出《楞严经》,之后就回到印度,不知所终。因为文献不足,现代学者怀疑他只是个伪托的名字,实际并无其人。

[42] 安那萨哥拉:安那克萨哥拉(约公元前500—前428年),对日食和月食给予正确解释的第一位天文学家。

[43] 德摩颉利图:德谟克利特(约公元前460—前370年或前356年),古希腊的属地阿布德拉人,古希腊伟大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原子唯物论学说的创始人之一。

[44] 亚里斯大德: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前322年),古希腊先哲,世界古代史上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和教育家之一,堪称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

[45] 伊壁鸠鲁:公元前341年生,公元前270年卒,古希腊哲学家、无神论者,伊壁鸠鲁学派的创始人。他的学说的主要宗旨就是要达到不受干扰的宁静状态。

[46] 芝诺:约公元前490年生,公元前425年卒,古希腊数学、哲学家。他生活在古希腊的埃利亚城邦,是巴门尼德的学生和朋友,埃利亚学派代表人物。

[47] 阿塞西烈:阿尔克西拉乌斯(公元前316年—前242年),哲学家。他沿用苏格拉底式推论与论辩方法,不求得出结论,其主要道德标准为“追求理性的东西”。

[48] 贽:古代初次拜见尊长的见面礼。

【译文】 大概在没有文字之前,人类蒙昧淳朴,多处于游猎阶段。放牧分散,没有形成大的群体,狩猎者则杀戮猎物而吃生肉,这些都是人类没有开化时的状况。直到文字出现,才进入文明时代。“文”是说它有秩序系统,“明”则区别于蒙昧。走出蒙昧时代,进入有秩序系统的社会,没有教化是不可能实现的。然而教化有长久与暂时之分,治理也有偏重与全面的差异。人类自私不仁的心理品行,要将之转变教化很困难;而仁慈、礼让、友爱、团结的风气却日渐减弱。不可能靠几千年的打磨洗礼,就能除去沿袭了几十万、几百万年的习俗。所以自从文字发明到如今,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嬗变的阶段,这是探讨治理的人应当知道的。

考察进化的学说,起源于商周之间的欧洲与亚洲交界处,而盛行于现在的西方。这是因为人心的灵智,莫不使人具有一定的智慧。而生死兴衰,昼夜交互替代,这种奇妙的运行规律像日月一样光亮明显。所以最先觉察到这一规律的学者们,对其认识惊人地玄妙默契且一致相符,在这个研究领域不期而遇,虽然他们的研究方法和学说均有不同之处,但却殊途同归。这是2500余年中,东西方先哲们伟大智慧的成果,其精深的学说尚在,是不可捏造的。

《乞讨的妇女与儿童》 贾可杜蒙特

赫胥黎在此篇重申忧患的重要性。从古至今,人类从危机四伏的原始社会走来,进入弱肉强食的现代社会,生存的竞争没有一刻停止过。尤其是在阶级分化严重的今天,不堪生活重负的人也大量存在。这生活的种种,正符合摩揭提的“人生苦难如大海”的教义。因此,只有持有忧患意识,才能令人类时刻保持生存的危机感,勇往直前。

虽然如此,对这种规律的研究有深有浅。过去,在西周初年的时候,古希腊和古印度诸国,社会动荡,天灾频繁,各种族之间互相攻战灭杀。直到东周之后,希腊和印度的治理教化,才逐渐出现。礼制与乐制的兴起,必在大战之后的和平年代。这时民众能够安居乐业,得以自我奋发于学问研究思考之中,而不再忍心于平庸地生活,蒙昧地死去。从前的竞争,是为了生存;以后的竞争,是为了争取不虚度一生。至于今后更进一步的竞争,则是以充沛的天赋在所能的事业上竞争,而不让这种事业与自己的生命一同消失。培根的话说得好:“什么是学习?学习是藉以寻求真理规律的真实;什么是教育?教育是藉以寻求语言行为的正确。然而世上绝没有真理、规律不真实而语言行为正确的事情。东方大陆上有的民族,看见蛇就顶礼膜拜,说蛇是他们的祖先。假如蛇真是他们的祖先,那么他们顶礼膜拜的行为就是对的,而如果不然,就是错误的。所以教育与学习相权衡,学习比教育更急需。而科学不发达的国家,其政策法令多不符合国情民情,而人民的智慧思想就被压抑了。”从培根的话来看,我们时时探讨事物原理产生的原因,并以其作为人生理所当然的道理。我们在自然界与人类之间孜孜探求的,是至关重大的事情,又岂能任思想停留在那些虚无的事物上,辛苦地干一些毫无裨益的事呢?

泰勒斯

古希腊罗马哲学为欧洲哲学发展的初级阶段。所有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思想、以及社会政治伦理思想等都发端于此,这些思想对世界哲学思想的发展影响深远。在众多的古希腊哲学家中,希腊最早的哲学学派——米利都学派的创始人泰勒斯可称得上该领域的第一人。

而争取生存已经非常艰难了,这里姑且不说猛兽遍布、人类茹毛饮血、难以获得食物的原始时期。即使在今天,那些拥有骏马豪车、身着锦绣,不为生计所拖累的人,按人群中仅有十分之一来算,能有几个人呢?至于他们在生存之上的竞争,则期望越大,所要走的路就越远;见识越高,所要做的事就越辛苦。凡是这样的人,都是贤才、豪杰、圣者、哲人之类,国家因为有了他们而荣耀,民族因为得到他们而尊贵,这是人类赖以渐渐区别于禽兽的象征。这类人多多益善,多多益善啊!

然而人们的意识所能涉及的领域,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而无限扩充,而我们的生命有限,又不能不高瞻远瞩。要认识我们从何处起源,向何处终结;要弄明白生与死的原因,弄明白鬼魂和精神的情状,则受到生理形态和精神状况的限制。而人海茫茫,忧患弥漫,想要从充满缺憾的环境中寻求自我约束,又常常苦恼于缺少方法。看到摩揭提所说的“人生苦难如大海”的教义,赫拉克利特阐释的“人生好景如流水”的要旨,就可知忧患是与生俱来的。古人们对人生的见解不谋而合,可见疾痛与劳苦的事情是有生命时就相对具备了,而不是社会世事所突然带来的。

所以,组成社会实行治理,犹如种植果树、移栽花草;而语言文字、礼乐典章发展到晚期,就好像温室中的花朵。这是为什么呢?用文采优美掩饰虚伪的风气在世上滋长,歌舞、女色、美食、纵情等可娱乐人心的事情就日趋放肆,而由奢侈生活所带来的耳目败坏神经发狂等病态也就日渐增多。他们的才智既高出于愚笨的人,其深藏于性情中的感触,也显得微妙幽远而深切诚挚。所以他们以生活为乐的事情虽然气氛浓厚,闲雅大方,形式多样,不是一般粗野之人所能了解的,但由此在心中产生的感情的深厚,并且这种哀伤之情之深,也比一般质朴鄙陋之人更为强烈。对于以前的事多有于事无补的悔恨,对于将来的处境多有难以预料的忧患,因而在空想之中产生出另一番虚无的幻景,即使说这是从心中产生的地狱也不为过。况且精妙又华美的事情中,隐含着一种大害名叫“厌倦”。烦恼忧虑郁结于心中,神魂和精力消耗于体外,厌倦之情乘机涌起,那么往昔所有的欢乐,在顷刻之间全部成为糟粕。以前的欢乐越是浓烈,后来的厌倦就越是不堪忍受。及至生命终了之时,只会觉得一生虚幻荒诞,一切都无从控制;而还存有对生命恋恋不舍之心的人,不过是因为不能感知死亡而已。呜呼,这就是佛教、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等宗教之所以兴起的根源。

〖严复按语〗

有关时代盛衰治乱气运的学说,难道不正是这样吗!全面地综合这方面的学术论点来讲,人民智慧的开化,最兴盛的时期是在春秋战国之际:在中国就有老子、孔子、墨子、庄子、孟子、荀子以及战国诸子,专门研究古人学说的学者们称他们都有圣人的才识;在西方则有古希腊的诸多圣哲,在古印度则有释迦牟尼。

释迦牟尼出生和死亡的年代,迄今没有定论。印度高僧迦叶摩腾曾对汉明帝说:“释迦牟尼生于周昭王二十四年甲寅,死于周穆王五十二年壬申。”隋朝佛学家费长房在其撰写的《开皇三宝录》中说:“释迦牟尼生于鲁庄公七年甲午,出生时天空看不到恒星,只见流星坠落如雨,是为佛祖出世的祥瑞兆头;周匡王五年癸丑圆寂。”《什法师年纪》及石柱铭中说:“释迦牟尼生于周桓王五年乙丑,周襄王十五年甲申涅槃。”此外还有说释迦牟尼生于夏桀时期、商武乙时期、周平王时期的,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唯独唐朝贞观三年,刑部尚书刘德威等与法琳奉皇帝诏令详细核查,确定释迦牟尼生于周昭王丙寅年,圆寂于周穆王壬申年。然而周昭王在位十九年,没有丙寅年;而汉代印度高僧迦叶摩腾所说的周昭王二十四年也是错误的。二人都应当指的是周昭王十四年甲寅而后来传抄时出现笔误。今年的纪年是丁酉年,距当时已经2865年了,释迦牟尼比耶稣早生968年。近年来西方学者对佛经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然而对于释迦牟尼的生卒年没有最终确认,只说他比耶稣早生大约600年。据此,则费长房的说法就较为接近。释迦牟尼成教应当在鲁定公与鲁哀公之间,与孔子为同一时代,难道夜半天象的异常与佛经上所说的六种震动、光明普照十方国土是同一种事物吗?战国时的鲁国与古印度东西经度仅差30余度,时差一小时左右,同时观察到同一异常现象,或许是可能的。

至于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应可称为该领域的第一人。他生于鲁僖公二十四年,是最先利用黄赤交角来预测日食的人。阿那克西曼德出生于鲁文公十七年。毕达哥拉斯出生于鲁宣公年间,他是天文数学的鼻祖,提出以音律的形式来解释天体运行规律。色诺芬尼出生于鲁文公七年,创立了逻辑学。巴门尼德出生于鲁昭公六年。般剌密谛出生于鲁定公十年。赫拉克利特出生于鲁定公十三年,是最早研究物质性能的学者。安那克萨哥拉,安息人,出生于鲁定公十年。德谟克利特出生于周定王九年,首先提出原子不可分学说。苏格拉底出生于周元王八年,他是专门研究人性、天理和道德的人。亚里大各,又叫柏拉图,出生于周考王十四年,是最著名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出生于周安王十八年,在新学派没有出现之前,他被西方人所崇拜,其程度与中国的孔子一样。(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三人为三代师徒,各自推崇继承老师的学说,又以标新立异的见解为发展,不墨守成规。) 此外还有伊壁鸠鲁出生于周显王二十七年。芝诺出生于周显王三年,倡导斯多葛学派学说。这一时期以阿尔克西拉乌斯出生于周赧王初年,死于秦始皇六年而结束。至此古希腊的学派的分支也就渐渐枯竭了。

我曾经说过西方人做学问,贵在有独到的研究成果和创新的思想,而对墨守陈述古人学说不太看重。唯有周朝上下380年之间,创造新知识新思想的作者,层出不穷并成为当时的伟大人物,他们所持有的思想见解和思维规律,为后世所效法,历经两千年不衰。在这片接壤东西两侧大海的广阔土地上,其间还有崇山大漠相阻,车船不通,中外各国在同一个时期出现众多伟大人物这件事,就不可能普通地用“风气如此”来解释和讨论了。啊!难道这是偶然出现的现象吗?世上有谁能说出其中的原因,我将背着粮食、携带礼品,不远万里去跟随他学习。

严意第四

本文探讨的是人类社会的“刑赏”问题。在原始社会,人们能够共同遵守约定俗成的社会契约,且施刑和行赏均由大家共同决定,所以原始社会是公平的。后来刑赏大权由少数人甚至一个人掌握,刑赏就不公正了。文章进而论证了,严格查明犯罪意念、动机,并以此量刑的道理,指出故意杀人与过失杀人不能等刑,这样刑赏才能公正,社会才能不断进步。

【原文】 欲知神道设教之所由兴,必自知刑赏施报之公始。使世之刑赏施报,未尝不公,则教之兴不兴未可定也。今夫治术所不可一日无,而由来最尚者,其刑赏乎?刑赏者天下之平也,而为治之大器也。自群事既兴,人与人相与之际,必有其所共守而不畔者,其群始立。其守弥固,其群弥坚;畔之或多,其群乃涣。攻窳 [1] 强弱之间,胥视此所共守者以为断,凡此之谓公道。泰西法律之家,其溯刑赏之原也,曰:民既合群,必有群约。且约以驭群,岂惟民哉!彼狼之合从以逐鹿也,飚 [2] 逝霆击,可谓暴矣。然必其不互相吞噬而后行,是亦约也,岂必载之简书 [3] ,悬之象魏 [4] 哉?隤然默喻 [5] ,深信其为公利而共守之已矣。民之初群,其为约也大类此。心之相喻为先,而文字言说,皆其后也。其约既立,有背者则合一群共诛之;其不背约而利群者,亦合一群共庆之。诛庆各以其群,初未尝有君公焉,临之以贵势尊位,制为法令,而强之使从也。故其为约也,实自立而自守之,自诺而自责之,此约之所以为公也。夫刑赏皆以其群,而本众民之好恶为予夺,故虽不必尽善,而亦无由奋其私。私之奋也,必自刑赏之权统于一尊始矣。尊者之约,非约也,令也。约行于平等,而令行于上下之间。群之不约而有令也,由民之各私势力,而小役大、弱役强也。无宁惟是,群日以益大矣,民日以益蕃矣,智愚贤不肖之至不齐。政令之所以行,刑罚之所以施,势不得家平而户论 [6] 也,则其权之日由多而趋寡,由分而入专者,势也。

且治化日进,而通功易事之局成,治人治于人,不能求之一身而备也。矧 [7] 文法日繁,国闻日富,非以为专业者不暇给也。于是乎则有业为治人之人,号曰士君子 [8] 。而是群者亦以其约托之,使之专其事而行之,而公出赋焉,酬其庸以为之养,此古今化国之通义也。后有霸者,乘便篡之,易一己奉群之义,为一国奉已之名,久假而不归,乌知非其有乎?挽近数百年,欧罗巴君民之争,大率坐此。幸今者民权日伸,公治日出,此欧洲政治,所以非余洲之所及也。虽然,亦复其本所宜然而已。

石刑

社会秩序建立之后,民众越是遵守秩序,社会就越稳定;违反秩序的民众越多,社会就越不安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刑罚和奖赏由此产生,并备受统治阶级的推崇,一直沿用至今。石刑是人类有记载的最早的刑罚。

且刑赏者,固皆制治之大权也。而及其用之也,则刑严于赏。刑罚世轻世重 [9] ,制治者,有因时扶世之用焉。顾古之与今,有大不相同者存,是不可以不察也。草昧初民,其用刑也,匪所谓诛意者也。课夫其迹,未尝于隐微之地,加诛求也。然刑者期无刑,而明刑皆以弼教 [10] ,是故刑罚者,群治所不得已,非于刑者有所深怒痛恨,必欲推之于死亡也。亦若曰:子之所为不宜吾群,而为群所不容云尔。凡以为将然未然者,谋其已然者,固不足与治,虽治之犹无益也。夫为将然未然者谋,则不得不取其意而深论之矣。使但取其迹而诛之,则慈母之折葼 [11] ,固可或死其子;涂人之抛堶,亦可或杀其邻。今悉取以入“杀人者死”之条,民固将诿于不幸而无辞,此于用刑之道,简则简矣,而求其民日迁善,不亦难哉!何则?过失不幸者,非民之所能自主也。故欲治之克蒸,非严于怙故过眚 [12] 之分,必不可。刑则当其自作之孽,赏必加其好善之真,夫而后惩劝行,而有移风易俗之效。杀人固必死也,而无心之杀,情有可论,则不与谋故者同科。论其意而略其迹,务其当而不严其比,此不独刑罚一事然也,朝廷里党之间,所以予夺毁誉,尽如此矣。

【注释】

[1] 攻:通“功”,形容器物精好坚利。窳:疵病;粗劣。

[2] 飚:同“飙”,暴风。

[3] 简书:用于告诫、策命、盟誓、征召等事的文书。亦指一般文牍。

[4] 魏:指古代天子、诸侯宫门外的一对高建筑,亦叫“闕”或“观”,为悬示教令之处。

[5] 隤然:柔顺随和的样子。默喻:暗中晓喻。

[6] 平:应通“评”,家喻户晓之意。

[7] 矧:指另外,况且,何况。

[8] 士君子:指古代上层统治人物。

[9] 刑罚世轻世重:出自《尚书·吕刑》:“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指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刑罚的轻重和其适用程度是各不相同的。

[10] 明刑皆以弼教:出自《尚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后人简称“明刑弼教”。指用刑法晓喻人民,使人们都知法、畏法而守法,以达到教化所不能收到的效果。

[11] 折葼:指折取细枝。亦指鞭笞。

[12] 眚:指过错。

【译文】 想要了解以鬼神玄妙之说所设立的宗教之所以能够兴起的原因,就一定要从了解社会刑罚判决、奖赏施行是否公正入手。如果社会的刑赏判决和施行不曾有过不公正,那么宗教是否能够兴起,就不一定了。治理社会的方略不可一日没有,而其中最被推崇的,大概是刑罚和奖赏吧?

刑罚与奖赏,是天下的准则,因而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自从社会政务兴起,人与人互相交际,必须有其共同遵守而不违背的行为规范,社会秩序才能建立,人们越是坚决遵守这样的规范,社会秩序就越是稳定;而违背规范的人多了,社会秩序就会涣散。在优者与劣者、强者与弱者之间,以这些共同遵守的规范作为判断事情的标准,这种做法就称为公道。

西方的法律学家在追溯刑罚奖赏兴起的本源时,认为人类既然组成社会,必定有社会契约。而这种用以控制社会的契约,难道只是人类才有吗?那些野狼以合群相随的方式来追逐野鹿,像狂风雷霆一样地发动攻击,可以说凶残无比,但其前提是狼群内不互相残杀,这也是一种契约。难道契约一定要记载在书上、悬挂在宫阙之上才算吗?狼群的这种现象是它们长期和平相处自然领悟出来的,它们深信这是维护共同利益而需要共同遵守的行为方式。人类在最初组成社会时,形成契约的情形也大致如此,先是心照不宣,而写成文字形成口头和书面形式,都是后来的事。社会契约订立之后,一旦有人违背,则全社会将共同惩罚他,对遵守维护社会利益的人,全社会也一同奖赏他,惩罚和奖赏都凭全社会自主。最初并不曾有君王公侯,依靠尊贵的地位和权势,制成法令来强迫人们遵守服从。所以人们订立的契约,其实是人们自愿订立而且自觉遵守,自愿承诺而且自己承担责任的。这就是契约之所以称为公道的原因。

古代契约浮雕

随着刑罚和奖赏的出现,契约随之产生。当时还没有法令的约束,人们之间通过订立契约来自觉遵守秩序,约束自己的行为,并自愿承担责任,所以说契约是非常公平公道的。而之后独裁者所推行的约法,只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法令,算不上是契约。

刑罚奖赏全由社会主持,而社会根据人们共同的好恶来决定奖赏和惩罚。因此虽不一定完善,但也不会因此导致人们的私欲。私欲的产生,一定是自刑罚和奖赏的权力集中掌握在某一位独裁者手中开始的。独裁者推行的约法,不是契约,而是法令。契约是地位平等的人们自觉遵循的,而法令则是自上而下推行的。社会没有契约而只有法令,是因为人们各自偏袒保护自己的势力,而且是小的想驱使大的、弱者想驱使强者而造成的。人们宁可如此下去,社会因此而日益壮大,人口因此而日益增长。社会上智者、愚者、贤者、不肖者千差万别,那么政令由此推行,刑赏由此实施,势必不能以一家一户平等而论,于是权力逐渐由多数人掌管向少数人集中,由分权转入专权。这就是大势所趋。况且治理教化不断发展,分工合作的局面既已形成,则管理人与被人管理,不能在一个人身上同时兼备。而且法令条文日渐繁多,国务政闻日益繁杂,不成为专业者就无暇办理这些事务了。

因此就有了专门从事管理他人这项工作的专业人士,叫做“士君子”。社会群体中的人们便将社会契约托付给“士君子”,让他们专门管理和执行;并由大家交纳一定的赋税,作为他们的酬劳以供养其生活。这是古今文明国家通行的法则。但后来却有仗势欺人者,乘管理之便篡夺权力,变克己奉公的法则为举国供养一人的行径,并长期占有这种权力而不归还于社会,哪里还记得这权力并非他个人所有呢?最近数百年来,欧洲的一些君主与人民的斗争,大致就是由此而产生。幸而现在人民的权力日益伸张,公共治理事务日渐兴起,这就是欧洲政治是其他各大洲所不及的原因。虽然如此,这其实只是恢复社会契约政治的本来面目而已。

再说刑罚与奖赏,这两者本来都是用于控制社会治理大权的。而在实际运用的时候,则是刑罚严于奖赏。刑罚的轻重各时代不同,掌控社会治理大权的人应该使其起到顺应时代匡扶世风的作用。而古时与现在的社会实际存在极大差异,这是不可不明察的。

蒙昧时代的人类使用刑罚,不是凭犯人的犯罪动机而定罪的,而是仅仅核查犯罪事实,从不曾对人的内心活动加以深究。然而掌管刑罚的人却都希望不用刑罚就能治理好社会,刑律晓谕民众是为了弥补社会治理的不足。所以使用刑罚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办法,并非对受刑者有什么深怒痛恨,一定要置之于死地。也就是表明,受刑者的所作所为不符合社会的利益,而为社会所不容而已。

凡认为将犯罪而还没有犯罪的,则如果追究其已犯之罪,本来就不足以治罪,就算一定要治罪也没什么益处。如果要追究将犯而未犯之罪,则势必不得不取其犯罪动机进行深究。即使只以犯罪事实定罪,那么慈母折根树枝有时也可能打死自己的孩子,道路上的人玩抛掷石块的游戏有时也可能砸死附近的人,倘若把这些事件全部纳入“杀人者死”的刑律条款中处理,人们只好将其推托为“不幸”而在法律面前无法自辩。这种对于刑罚的使用之法,简单倒是简单,但要使人民不断向善,不就很难了吗?为何这样说呢?因为过失造成的不幸,不是人们自身所能控制的。所以要想使社会治理不断进步,必须严格区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刑罚要与犯人所犯之罪相当,奖赏一定要给予真正的向善者,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并可收到移风易俗的效果。

罗马民法大全 羊皮纸手稿

人类社会之初的契约,只是一种约定俗成,并没有形成口头和书面形式。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以及赏罚条例的完善,真正的书面契约便形成了。这种契约之于国家与人民,即为法律。图为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时期编撰的《罗马民法大全》的羊皮纸手稿。

杀人固然必须处以极刑,但不是有意的过失杀人,这种情形可另当别论,不能与故意杀人者同等受刑。既要论清犯罪的动机又要查清犯罪的事实,务求刑罚得当而不是刻板地遵循前例。不单是刑罚这类事如此,朝廷、乡里之间,所有的赏赐、惩罚、毁损、赞誉都应如此。

天刑第五

本文主要批驳、否定了“吉凶祸福者,天之刑赏”、“天道福善而祸淫”等观点。统治者称他们“刑当罪而赏当功”,是替天行道。文章以洪水、火山、灾荒、瘟疫导致无计其数的善良百姓死亡,成吉思汗杀人如割草却贵为天子等等生动的事例,一举推翻了上述观点。并指出当今做好事的人不一定得到幸福,做坏事的人不一定遭到灾祸,从而戳穿了统治者“动云天命”的谎言。

【原文】 今夫刑当罪而赏当功者,王者所称天而行者也。建言 [1] 有之,天道福善而祸淫 [2] ,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 [3] 。吉凶祸福者,其天之刑赏欤?自所称而言之,宜刑赏之当,莫天若也。顾僭滥 [4] 过差,若无可逃于人责者,又何说耶?请循其本,今夫安乐危苦者,不徒人而有是也,彼飞走游泳,固皆同之。诚使安乐为福,危苦为祸;祸者有罪,福者有功,则是飞走游泳者何所功罪,而天祸福之耶?应者曰:否否。飞走游泳之伦,固天所不恤也。此不独言天之不广也,且何所证而云天之独厚于人乎?就如所言,而天之于人也又何如?今夫为善者之不必福,为恶者之不必祸,无文字前尚矣,不可稽矣;有文字来,则真不知凡几也。贪狠暴虐者之兴,如孟夏之草木,而谨愿慈爱,非中正不发愤者,生丁槁饿 [5] ,死罹刑罚,接踵比肩焉。且祖父之余恶,何为降受之以子孙?愚无知之蒙殃,何为不异于估贼?一二人狂瞽偾事 [6] ,而无辜善良,因之得祸者,动以国计,刑赏之公,固如此乎?呜呼!彼苍之愦愦 [7] ,印度、额里思、斯迈特 [8] 三土之民,知之审矣。乔答摩 [9] 《悉昙》 [10] 之章,《旧约·约伯之纪》,与鄂谟 [11] (或作贺麻,希腊古诗人) 之所哀歌,其言天之不吊,何相类也。大水溢,火山流,饥馑疠疫之时行,计其所戕,虽桀纣所为,方之蔑尔。是岂尽恶,而祸之所应加者哉?人为帝王,动云天命矣。而青吉斯 [12] 凶贼不仁,杀人如薙,而得国幅员之广,两海一经。伊惕卜思 [13] ,义人也,乃事不自由,至手刃其父而妻其母。罕木勒特 [14] ,孝子也,乃以父仇之故,不得不杀其季父,辱其亲母,而自剚 [15] 刃于胸。此皆历生人之至痛极酷,而非其罪者也,而谁则尸 [16] 之?夫如是尚得谓冥冥之中,高高在上,有与人道同其好恶,而操是奖善 [17] 恶者衡耶?

《大洪水》意大利米开朗琪罗

君王将自己对刑罚的实施归于“替天行道”,意即公道在天,而自己被授之天意。为此,赫胥黎提出质疑,难道世间的一切天灾,都是上天对人类的惩罚吗?那些被降祸于身的人,都做了坏事吗?这样看来,上天并不就是公正的啊!而君王所说的替天行道的谎言,也难以自圆其说。油画《大洪水》描绘了《圣经》中关于大洪水的故事。

有为动物之学者,得鹿,剖而验之,韧肋而便体,远闻而长胫,喟然曰:伟哉夫造化!是赋之以善警捷足,以远害自完也。他日又得狼,又剖而验之,深喙而大肺,强项而不疲,怃然曰:伟哉夫造化!是赋之以猛鸷有力,以求食自养也。夫苟自格致之事而观之,则狼与鹿二者之间,皆有以觇造物之至巧,而无所容心于其间。自人之意行,则狼之为害,与鹿之受害,厘然异矣。方将谓鹿为善为良,以狼为恶为虐,凡利安是鹿者,为仁之事;助养是狼者,为暴之事。然而是二者,皆造化之所为也。譬诸有人焉,其右手操兵以杀人,其左能起死而肉骨之,此其人,仁耶暴耶?善耶恶耶?自我观之,非仁非暴,无善无恶,彼方超夫二者之间,而吾乃规规然执二者而功罪之,去之远矣。是故用古德之说,而谓理原于天,则吾将使理坐堂上而听断,将见是天行者,已自为其戎首罪魁,而无以自解于万物,尚何能执刑赏之柄,猥曰: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也哉!(伊惕卜思事见希腊旧史,盖幼为父弃,他人收养,长不相知者也。)

复案:此篇之理,与《易传》所谓乾坤之道鼓万物,而不与圣人同忧;《老子》所谓天地不仁,同一理解。老子所谓不仁,非不仁也,出乎仁不仁之数,而不可以仁论也。斯宾塞尔著《天演公例》,谓教、学二宗,皆以不可思议为起点,即竺乾所谓不二法门者也。其言至为奥博,可与前论参观。

【注释】

[1] 建言:指古语或古谚。

[2] 天道福善而祸淫:出自《尚书·汤诰》:“天道福善祸淫。”指赐福给为善的人,降祸给作恶的人。常用为劝人行善之词。

[3] “惠迪吉”三句:出自《尚书·大禹谟》。唐初鸿儒孔颖达注释其为:“吉凶之报,若影之随形,响之应声,言不虚。”

[4] 僭滥:指赏罚失当,过而无度。出自《诗经·商颂·殷武》:“不僭不滥,不敢怠遑。”

[5] 丁:指遭逢。槁饿:指穷困饥饿。

[6] 狂瞽:指愚妄无知,多用作自谦之辞。偾:败坏,破坏。偾事:指败事。

[7] 愦愦:指昏庸;糊涂。

[8] 斯迈特:即闪米特人,亦称塞姆人。源自《圣经·旧约·创世纪》所载传说,称其为诺亚(又译挪亚)长子闪的后裔。是起源于阿拉伯半岛的游牧人民。阿拉伯人、犹太人都是闪米特人。

[9] 乔答摩:乔达摩·悉达多。古印度著名思想家,古印度迦毗罗卫国释迦族人,佛教的创始者。后世尊称其为释迦牟尼佛。

[10] 悉昙:梵语,意译作“成就”、“吉祥”。

[11] 鄂谟:荷马,古希腊伟大的诗人,堪称西方文学的始祖,其代表作为《荷马史诗》。

[12] 青吉斯:成吉思汗。

[13] 伊惕卜思:俄狄浦斯,外国文学史上典型的命运悲剧人物。是希腊神话中忒拜的国王拉伊奥斯和王后约卡斯塔的儿子,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并娶了自己的母亲。“戏剧艺术的荷马”、“命运悲剧大师”索福克勒斯在古希腊戏剧《俄狄浦斯王》中丰富了其命运悲剧。

[14] 罕木勒特:哈姆雷特。

[15] 剚:指(用刀)刺。

[16] 尸:指执掌,主持。

[17] 瘅:指憎恨。

【译文】 刑罚惩治有罪者而赏赐有功者,君王称其为替天行道。古书上说过,天道把福祉降给好人,把祸患带给坏人,“遵循规律做事就得到吉利,违背规律做事则得到不幸,如影随形,如响随声”。吉利、不幸、灾祸、福祉,这些都是是上天的惩罚和奖赏吗?从以上所说的意思看,刑罚和奖赏是否得当,没有比上天更公正的了。然而一旦赏罚失当,又难以逃过人们的责难,这又该怎么解释呢?请让我们追寻其本来原由。

平安、快乐、危难、痛苦,不仅是人类特有,飞禽、走兽、鱼类等动物在这方面与人类相同。如果平安快乐是幸福,危难痛苦是灾祸,有灾祸的人有罪过,得幸福的人有功劳,那么这些飞禽、走兽、鱼类等动物对上天有何功过,而招致祸福呢?有人会回答说不是这样,飞禽走兽鱼类之类的动物,本来就是上天所不体恤的。这难道不是在说上天没有对万物一视同仁吗?而且有什么证据说明上天对人类特别厚爱呢?就算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上天对待人类又是怎样呢?

做好事的人不一定得到幸福,做坏事的人不一定遭遇灾祸。在有文字之前的历史,尚且无从考证;但自有文字以来,这样的事就真不知道总计有多少了。贪婪凶狠、残忍暴虐之人的兴起,就像初夏的草木一般繁荣;而那些谨慎老实、慈善仁爱、非正道而不发奋为之的人,活着时往往遭遇饥饿,形如槁木,却还要遭受刑罚而死去。这在历史上可找到一个又一个的例子。并且祖辈、父辈的罪孽,为什么还要传给子孙后代承受?因愚昧无知而蒙受祸殃的人,为什么所承受的惩罚等同于作恶多端的盗贼?一两个人口出狂言、诬陷好人,却让善良无辜的人因此而受到株连,这种情况多得能够组成一个国家。所谓刑罚与奖赏的公正,难道就是如此吗?唉呀,昏庸糊涂的苍天,古印度、古希腊、闪米特三族的人民,对此了解得多么透彻啊!达摩先祖的《悉昙》篇章、《旧约》中的《约伯之纪》,以及鄂谟(或叫荷马,希腊古代诗人) 所作的哀歌,他们所说的上天不悲悯苍生,于此是何等的相似啊!洪水泛滥,火山爆发,灾荒瘟疫时常流行,计算一下因此遇难的人,就是夏桀、商纣的残暴行为,与其相比也显得微不足道了!难道这些遇难者都是坏人,应该把灾祸加在他们身上吗?

当帝王的人,常说自己是奉了上天的诏命。而成吉思汗凶狠残暴没有仁道,杀人就像除草一样,扩张的国土疆域之广大,横跨了两大海洋和东西大陆。俄狄浦斯,是一位义士,但他所做的事却身不由己,以至于亲手杀害父亲而娶母亲为妻。哈姆雷特,是一个孝子,却为了给父亲复仇的缘故,不得不杀死自己的叔父,侮辱自己的母亲,而最后用刀刺进了叔父与母亲之子的胸膛。这些人经历了最痛苦、最残酷的人生,却并不因为他们是罪人。但这是由谁操纵而造成的呢?这样的事情难道有所谓冥冥之中、高高在上、具有与人类共同的好恶、掌握着惩恶扬善权力的存在,来帮助人类权衡是非吗?

被攻击的野鹿

对于善恶的评判,并不能一言概之。赫胥黎以狼猎食鹿来举例说明。在人们的潜意识中,鹿被狼食,凶狠残暴的狼是恶的代表,温顺弱小的鹿则代表了善。然而,这两种动物的生理特征是自然生成的,狼的残暴和鹿的柔顺都是生存所需。所以,二者是不应该有善恶之分的。依此,人类对是非的权衡,也并非科学而公正。

曾有一位研究动物的学者,得到一只鹿,进行解剖研究,发现鹿胸腔两侧柔软坚实而又身躯轻便,既能听见远处的声音又拥有长腿能长途奔跑,于是感叹道:“自然真是伟大啊!赋予鹿如此警觉善于奔跑的特性,足以使它们远离危险保护自己。”另一天他得到一匹狼,又进行解剖研究,发现狼的嘴尖长而肺宽大,倔强而不会疲劳,于是惊叹道:“自然真是伟大啊!赋予狼如此凶猛强劲的秉性,足以使它们获得食物养活自己。”

从科学方面来看,狼与鹿两种动物,都体现了上天造物的极致精巧,这种精巧,甚至到了毫厘不差的程度。从人类的意识来看,狼猎食鹿与鹿被狼猎食,是截然不同的。人们认为鹿温顺善良,而狼凶狠残忍,凡是有利于鹿安全的,都是仁慈的事情;凡是帮助狼生存的,都是残暴的事情。其实狼与鹿两种动物,都是自然所生成的。比如一个人,他的右手拿着兵器用来杀人,他的左手却能让人起死回生,让白骨生长出血肉来。那么这个人是仁慈还是残暴呢?是好人还是恶人呢?依我个人的观点看,这既不是仁慈也不是残暴,既无所谓好人也无所谓恶人。他应当是超越了这二者,而我却用浅薄的眼光看待他,拘泥于这两方面的标准去评判他的功罪,那实在离此事的本质太远了。

所以,依古代道德观的说法,认为道理原本出自上天,那么我将把“道理”置于公堂上听听审断,则将发现,这所谓的天道法自身已成为罪魁祸首,而无法对万物自辩,又怎么能执掌刑罚和奖赏的大权,恬不知耻地说谁做好事就赏赐给他许多吉利,谁做坏事就给予他许多灾祸呢?(俄狄浦斯的传说故事,见希腊古代史,他自幼被父亲抛弃,为他人收养,所以长大之后不认识他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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