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气候对动物的影响就要大得多,生活在不同气候下的动物会表现出明显不同的特征,这也是它们种类繁多的原因。比起人类,动物之间的差别更明显,而这种差别似乎取决于气候的不同:一些只能生活在热带地区,一些则只能生活在寒冷的气候条件下,例如,驯鹿从不居住在南方地区,狮子从不在北方生活。每一种动物都有自己的乐土和天然王国,它们由于生理需要而待在适合自己的地方。可以说,动物之间物种的不同是气候原因造成的。
炎热地区的陆地动物比寒冷或温和地区的动物要高大强壮,也更勇猛凶残,而这些特点正是源自炎热的气候。生活在非洲或印度烈日下的狮子,比其他狮子更凶猛、强悍,也更可怕。如生活在贝尔杜格里德或撒哈拉的狮子,比起常生活在冰雪覆盖的阿特拉斯山 [6] 山顶的狮子要骁勇、凶猛、残忍得多。在灼热的沙漠中生存的狮子,是旅客的眼中钉、肉中刺,也是邻邦的祸害,但其数量较少,而且正逐年减少。据那些走遍这一地区的人们证实,现在那里的狮子远没有从前的多。这种强大、勇猛的动物猎食其他所有的动物,自己却不会成为任何动物的猎物。而这些狮子数量的减少,很大程度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必须承认,即使是百兽之王,也难以敌过霍屯督人 [7] 或黑人的机智计谋。
人的力量和技术的优势不仅能摧毁狮子的力量,还能瓦解它们的勇气。在那将黑人和摩尔人隔开的广袤的撒哈拉大沙漠,在塞内加尔和毛里塔尼亚边境之间,在霍屯督地区北面等荒无人烟的地方,以及非洲和亚洲的所有南部地区,狮子依然为数众多,并且依旧保持着自然给予的本色:它们习惯于攻击任何动物,并能战而胜之,获胜的习惯使它们更加顽强和凶悍。由于它们不了解人类的力量,因此不会畏惧人类;它们没有验证过人类武器的厉害,却想与人类抗争;受伤虽能使它们发怒,却不能吓退它们,即使看到大批人马也不慌张。这些生活在沙漠中的狮子,单枪匹马就敢袭击整个商队,一场顽强和激烈的战斗之后,它们虽然疲惫,却不掉头逃跑而是继续坚持,一边后退,一边搏斗。相反,生活在印度和柏柏尔人 [8] 城邦或小镇的狮子,在领教过人类的力量后,已经丧失了勇气。甚至只要一听到人类威胁性的吆喝,就会顺从于人,它们不敢袭击人类,只会扑向小牲畜,当被棍棒击打后便放弃猎物,不光彩地作罢。
狮
狮是唯一一种雌雄两态的猫科动物,其体形巨大,属于群居性动物。狮通常捕食比较大的猎物,例如野牛、羚羊、斑马等,但小型哺乳动物和鸟类它们也不会放过。它们喜欢新鲜的肉类,不喜欢腐臭的尸体。图为亚洲狮。
狮子天性的变化和驯服清楚地表明,它能够记住人们留给它的印象,能够被驯化到一定程度,接受训练。因此,历史故事中出现了牵引凯旋之车的狮子或被迫去作战的狮子或狩猎的狮子,它们忠于自己的主人,只将自己的力量和勇气用于对付敌人。可以肯定,如果将捕获的年幼狮子和家畜饲养在一起,它们很快就会与家畜打成一片。狮子对主人表现得十分温顺,甚至十分亲密,在幼年时更是如此,即使偶尔会暴露出凶猛的天性,也很少冲着有恩于自己的人。它动作十分勇猛,食欲也极为强大,即使被驯养,也不一定能消灭其野性。因此,让它过久地挨饿,或者无故折磨它使它气恼,将会十分危险。受到虐待时,它不仅会发怒,还会一直耿耿于怀,等待蓄意报复。同时,它也会记着人们对它的好,并时刻心存感激。我可以引用大量具体事实,也许这其中有某些夸张成分,但它们还是相当可靠的。我们经常看到狮子无视敌人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宽恕它们的放肆行为;它们也曾沦为俘虏,虽然厌烦却并未变得乖戾,反而养成温和的习性,服从于主人,舔舐供应它食物的主人的手,甚至有时会拯救那些被人们当作猎物扔给它的“食物”。而且,似乎正是因为这种慷慨之举,使它们与猎物产生了感情,之后的时间里,狮子继续这样保护着它们,与它们平静地生活在一起,分享食物,有时甚至会让它们全部拿走,它们宁可挨饿,也不愿中断善行。
非洲狮
非洲狮是草原上最大的猫科动物,雄狮的体重可达180~270千克。在非洲大草原上,所有的动物在它面前都处于劣势,它可算得上是真正的草原霸主,因此有“草原兽王”之称。
狮子的外貌与它内在的伟大品质完全相衬:它相貌威严、目光坚毅、举止豪迈、吼声震天;它的身体是那样的匀称和协调,似乎是力量与灵活巧妙结合的典范。它肌肉发达,遒劲有力,身体没有过多的肉和脂肪,更不存在任何多余的赘肉。这种巨大的雄健力量体现在它轻易而神奇的跳跃;猛烈摆动的尾巴足以推倒一个人;可以使表皮和前额的皮肤灵活活动,丰富了它盛怒的表情;摇动鬣毛的能力,愤怒时,鬣毛不仅能竖起,还会向各个方向摆动。
饥饿时,狮子会从正面袭击遇见的所有动物,但由于它令其他动物非常畏惧,动物们都尽量避开它,它只得隐藏起来,出其不意地攻击它们。它潜伏在草木茂盛的地方,从那里奋力扑出,抓住猎物。在沙漠和森林中,它通常的食物是羚羊和猴子,当然,只有当猴子在地面时狮子才能捕捉到它,因为它不能像老虎或美洲豹那样爬树。它一餐能吃很多,大饱口福后可以两三天不进食;它的牙齿十分坚固,能轻易嚼碎骨头和肉,再一并吞下。据说它能忍受长期饥饿,但因为它体温很高,所以不耐渴,见到水就大饮特饮。它喝水的方式与狗很相似,唯一的区别是狗在喝水时舌头向上卷,而它则是向下卷——因此喝水时需要很长时间而且还会漏掉很多水。它喜爱鲜肉,尤其是刚杀死的动物肉,每天大约需要吃7.5千克生肉;它不喜欢扑向散发腐臭气味的尸体,因此宁可去追赶新猎物,也不想返回去享用前一个猎物的残存尸体。
狮子吼声很大,在沙漠的夜里,它的吼声如同雷鸣般震响四周。它愤怒时的叫声却又不同,这种声音突然而短促,不似吼声那般轰鸣。它每天都要吼五六次,雨天时更为频繁。它愤怒时的叫喊比吼声更加令人战栗,此时它的尾巴左右直摆,击打着地面,舞动长鬣,面部皮肤急剧抽动,粗大的眉毛上下抖动,亮出令人惧怕的牙齿,伸出有坚硬尖刺的舌头——即使没有牙齿和爪子的协助,也足以剥皮破肉。比起后半身,它的头、颌、前腿要强壮得多。夜晚,它同猫一样能够看清四周的东西;它睡眠时间不长,且易醒;但若说它睡觉时是睁着眼睛的,这一点无疑是毫无根据的。
虽然狮子的日常步态总是斜着的,却十分高傲、庄重、缓慢。它跑步的姿势并不是平稳均匀的,而是以跳跃的方式。它的行动十分迅猛,无法立即停止,因此在追赶猎物时总是越过它们。当它扑向猎物时,一下跃出十来步,扑到猎物身上,先用前爪撕裂对方,再用牙齿撕咬并吞食下去。只要它是健壮的,行动就非常敏捷。狮子很少离开沙漠和森林,因为那里有充足的野生动物供其猎食;但是,当它们年老不适合捕捉猎物时,就会经常接近人类居住的地区,对人和家畜带来相当大的危险。然而,当狮子看见人和动物在一起时,多是扑向动物,而不会扑向人,除非人攻击它。但当它发现面前的人曾伤害过它,就会丢掉猎物,转而攻向自己的“仇人”。有人说,比起别的肉,狮子更喜欢骆驼肉和幼象肉,幼象在牙还未长出时并不是狮子的对手,除非母象赶来援救。也就是说,除了大象、犀牛、老虎、河马,其他动物都不是狮子的对手。
无论狮子怎样可怕,人们都会骑着马,带着高大的猎犬来猎捕它。人们将它撵走,使它后退,但前提是必须让狗或马事先接受训练,因为未受过训练的动物一闻到狮子的气味就会颤栗而逃。尽管狮子的皮毛很坚实,却仍无法抵挡子弹,甚至连投枪都抵挡不住,然而,人们几乎从不能一枪将它毙命。人们常常通过设计捉住它,就像捕狼一样,使它落入有诱饵的陷阱。狮子一旦被捉,就会立刻变得温顺;在它还处于吃惊或犹豫时,人们就可以缚住它,给它套上嘴套,想牵到哪儿就牵到哪儿。
虎
狮子自豪、勇猛、有力,而且高贵、仁厚、大度;而老虎则过于卑鄙、残暴和冷酷。因此,老虎比狮子可怕得多。狮子经常忘记自己是百兽之王,是所有动物中的最强者,它以安详的步伐前进,从不主动攻击人,除非被挑衅。只有当受到饥饿威胁时,它才会加快步伐,奔跑狩猎。老虎则不然,即使吃得很饱,也总是显得嗜血如命。老虎的暴戾,只有当其需要设圈套捕捉动物时才会暂时收敛。然而,通常情况是,它刚刚狂暴地抓住并撕咬一个猎物后,又会立即扑向另一个猎物。它横行一方,既不怕人也不忌惮武力;它咬死和洗劫家畜群,杀死所有野兽,袭击小象、小犀牛,有时甚至敢冒犯狮子。
我们常说,体型通常与天性一致,狮子仪表高贵,腿的长度与身体长度正好成比例;密而长的狮鬣盖住肩部,遮蔽面部;目光坚定,举止庄重。老虎则体长肢短、脑袋光秃秃的,目光茫然,血红的舌头总是伸到嘴外,表现出永不满足的残暴特性;它的全部本能只是一种无休止、无理由的狂怒。有时候,老虎还会吞噬自己的亲生骨肉,甚至撕碎想要保护幼虎的母虎。不过,在大自然的成员中,这样的物种为数不多。
虎
虎的身形巨大,体毛颜色有浅黄、橘红色等。它们巨大的身体上覆盖着黑色或深棕色的横向条纹,条纹一直延伸到胸腹部。老虎不但是高级的猫科动物,也是目前地球上强大的陆地肉食动物之一。
老虎似乎生来就适应炎热的气候,在马拉巴尔海湾、孟加拉国等地,它经常出没于江、湖岸边,这是因为嗜血的本性不断刺激着它,它需要经常饮水来平息能使它精疲力竭的燥热。水边也方便老虎狩猎,炎热的气候使得其他动物每天来饮几次水,而老虎就在这里等待猎物。事实上,老虎是在反复地捕杀猎物,因为它总是丢下刚杀死的动物,再去屠杀别的动物。它好像只是为了尽情吸食动物的血,沉迷于这种快乐的享受——撕开猎物,扯开尸体,大口大口地喝溢出的血。然而,当它将马、牛等大型动物杀死后,如果觉得此地不安全,就不当场开膛剖腹,而是为了能自在地将它们撕成碎块,把它们拖曳到森林中,但它的奔跑速度绝不会因为拖着庞然大物而放缓。
老虎是仅有的不能改变天性的动物,武力、威逼都无法制服它们,无论对它们善意还是凶狠都会激怒它们。人类温和的举止能感化一切,唯独对它这种顽石般的性情无能为力;气候能缓解其他野兽的兽性,却不能缓和它的性情,只能稍微减轻它的狂暴。它撕咬喂它食物的手,认为这只手会袭击它;它看到任何生灵都会咆哮;每一种动物在它眼中都是猎物,它先是用贪婪的目光盯住,然后抖动身体和牙齿威胁它们,继而猛冲过去。尽管铁链和栅栏能阻止它的行动,却无法将它的愤怒平息。
豺与熊
豺是介于狼和犬之间的兽类,它有着狼的凶残,也有着狗的随和。熊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地方,独自隐居在自己的巢穴中,即使没有食物储备,也不出洞。
豺
尽管狼种与犬种非常接近,豺却仍能在这两者之间找到归位。正如贝隆(1517—1564年,法国著名博物学家)所说,豺是介于狼和犬之间的兽类,它不仅具有狼的凶残,也具有狗的随和;它的声音是一种夹杂着犬吠和呜咽的嗥叫;它比狗还喜欢乱叫,比狼还贪婪。它们从不独自行动,而是20只、30只,甚至40只地结队而行;它们通常集合起来发动战争或狩猎;它们以小动物为生,在人的眼皮底下袭击各种家畜、家禽,甚至毫无惧色地单独闯入羊圈、牛栏、马厩;如果实在找不到别的东西,它们就吞下鞍、长靴的皮革。缺少活物的时候,它们就会挖出动物或人的尸体。因此人们必须把墓地的泥土夯实,并掺进粗壮的荆棘以阻止它们的挖掘,要知道只有几尺厚的土是无法阻拦它们的。在掘坟时,常常是几只豺一起合作,它们一边掘土一边发出凄厉的吼叫。一旦它们习惯食尸后,就会在墓地间不断奔走。它们还会跟踪部队,袭击商队。它们是四足兽中的乌鸦,再臭的肉它们也喜欢;它们的食欲总是那么大,最干巴的皮革都可以成为它们的佳肴,任何皮毛、脂肪甚至动物的粪便,它们都吃。
豺
豺,哺乳纲,食肉目,犬科,介于狼和狗之间;外形与狼、狗等相近,比狼小而稍大于赤狐;多居住于岩石缝隙、天然洞穴,或隐匿在灌木丛中,但不会自己挖掘洞穴。
鬣狗也喜好腐肉,喜欢掘尸;它与豺之间有着一致的习性。因此,尽管二者截然不同,但人们仍然常常将这两种动物混淆。鬣狗是一种独居且很沉默的动物,它具有强烈的野性,虽然比豺要强壮许多,但并不像豺那样令人厌憎,它仅仅满足于吞食死者而不去骚扰生者;而豺的吼叫、偷盗和暴行却是所有旅行者所憎恶的,豺集中了鬣狗和狼的无耻卑劣,兼具二者的天性,集各种丑陋的因素于一身。
熊
熊是一种独居性的野生动物,它的本能是逃离所有群体,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地方。它只有生活在最原始、最自然的地方才感到舒适自在。因此,陡峭山谷中的岩穴、密林中的老树洞,都可以作为它的巢穴;它独自隐居在里面,即使没有食物储备,也不出洞,在那里度过寒冷的冬天。
熊的叫声是一种低沉的吼叫,粗哑深沉,常常夹杂着牙齿的战栗,我们常常可以听到这种声音,尤其是将它激怒时。它很容易愤怒,这种愤怒时常是出于任性的狂暴。当它被驯化后,即使显得十分温顺和听话,人们仍需提防着它,谨慎地对待它,切记不要触碰它的鼻尖。
熊
熊体形粗大、尾短小,有棕熊、白熊、黑熊等种类;属于杂食动物,既食植物也食动物。熊虽然体态笨重,但大多能爬树,并擅长游泳。
对于被驯化的熊,人们可以教它站立、做手势、跳舞,一些聪慧的熊甚至似乎能听懂乐器的声音,从而跟上乐器的节奏舞动。但是人们对其进行这类训练,必须从幼年开始,并持续一生。年龄大的熊不可能被驯化,因为它非常顽固,无所畏惧,甚至不怕人。但它极容易受惊。据说,只要人们打一声呼哨,就能将它震住,使它大吃一惊,停下脚步站立起来,这时正适合开枪击毙它。但是,若不能将它毙命,它就会出于惊恐而扑向射击者,用前肢抱紧他,倘若无人救援,它就会把射击者掐死。
熊有很好的听觉和触觉,尽管与其庞大的身躯比起来,它的眼睛要小许多,但其视觉却是极好的。熊的耳朵非常短、皮毛浓密厚实,还有着极其灵敏的嗅觉,其嗅觉甚至胜过其他任何动物。这种嗅觉是建立在它奇特的鼻腔构造上的:里面有四排骨质薄片,彼此间被三个垂直平面分割,极大地扩大了接受气味的面积。熊的四肢非常强壮,手指和脚趾又粗又短,彼此之间紧密地贴着;其次,它打架也是用拳头。这两点与人类有些类似,但这并不能使它高级多少。
象、犀牛与骆驼
象一旦被人驯化,就会变成最温和、最温顺的动物。它们专心地听从主人的吩咐,谨慎地执行主人的命令。在自然本领和智力上,犀牛与象有着较大的差距。对阿拉伯人而言,骆驼是上天赐予他们最好的礼物。
象
野象既不嗜血成性,也不凶残,相反,它生来温顺,从不滥用武力,只有在自卫或保护同类时才会使用“武器”。它是群居动物,人们很少看到它独自流浪或离群独行。它们通常结伴行动,年长者走在队伍的最前端,稍微年轻些的则走在队伍后面,年幼和体弱者就在队伍中间。当然,它们只是在危险的行程中,或是到耕地上吃东西时,才保持这一序列;在草地或森林中散步或是旅行时就不会这样谨慎了,它们之间有一定的距离,但不会相隔很远,这样听到报警后就可以互相救援了。然而,总有一些象会走失或落于其后,成为猎人袭击的目标。如果猎人想要攻击整个象群,就必须拥有一支小部队才能战胜它们,因为人们只要稍有进犯之举,都十分危险——它们会向袭击者猛扑过去,虽然它们庞大的身体看似非常笨重,但步伐之大,足以轻易地追上跑得最快的人。它们用巨牙戳,或用鼻子将袭击者卷起来像石头一样扔出去,再用脚踩踏,结束他的性命。不过,这种情况只会出现在它们被激怒时,对于那些没招惹自己的人,它们不会随意伤害。但它们对伤害十分敏感,因此人们最好不要与其相遇。那些经常出入象群活动地带的旅行者,必须在夜里燃起篝火,敲打货箱,使它们不敢靠近。据说,大象一旦被人袭击或掉进人们布置的圈套,就会耿耿于怀,随时伺机报复。
象的进化
象是一种古老的动物,在象的进化史上,先后有三脊齿古象、铲齿象、猛犸象、剑齿象和今天的亚洲象、非洲象等。前三种象的体型都较今天的亚洲象、非洲象大,但它们都已灭绝。
野象的鼻子很大,相比其他动物,它的嗅觉更加灵敏,能从很远的地方嗅到人的气味,并根据气味轻而易举地追踪到人的踪迹。古书记载,只要猎人经过的地方,大象就会用鼻子拔下那里的草,然后一一相传,让所有的象都知道敌人的踪迹。这种动物喜欢生活在河岸、深谷、绿荫和湿润地带,它们不能离开水,喝水时,总会先将水搅浑,再用象鼻吸满水,把水送进嘴里。大象不耐寒,也受不了酷热,它们为了避开灼热的阳光,尽量住到幽暗的森林深处;它们也经常泡在水里,庞大的身躯并不妨碍它们戏水,反而有助于它们在水中游泳;虽然它们不能像其他兽类那样深入水下,但那高高竖起的长鼻子却能避免它们溺水。
大象通常以树根、草叶、嫩枝为食,偶尔也吃水果和种子,但并不喜欢肉和鱼。如果某只象发现一处丰饶的牧场,便会呼唤其他的象与自己一起分享这些美味。大象需要很多草料,因此经常换地方。一旦它们来到田里,就会给这里造成极大的破坏,它们的身体沉重无比,践踏掉的植物或庄稼,往往是它们吃下的十倍以上。而且它们多是成群而至,不到一小时,便可以毁掉整块庄稼地。居住于野象出没地区的印度人和黑人了解野象的破坏力,便想尽办法吓跑它们,如发出巨大的声响或燃起熊熊篝火等。尽管如此,象群依然经常占领耕地,赶走家禽和人,有时甚至会彻底掀翻简陋的住宅。象不知道害怕,唯一能令它们止步的方法就是朝它们扔爆竹,这突如其来的炸响通常可以震住它们,有时甚至能让它们掉头逃跑。我们很少能拆散象群,因为它们总是共同决定是进攻还是若无其事地走掉或逃跑。
象一旦被人驯化,就会变成最温和、最柔顺的动物。它依恋照料它、抚摩它、给它食物的人,能理解人的手势,甚至能听懂人的语言,能分辨出人的命令、愤怒或满意的语气。它的行动有条有理,从不会误解主人的话,而是专心听他们的吩咐,谨慎地执行主人的命令。它十分稳重,总会很好地节制自己的行为。它能轻易学会屈膝,便于人们骑坐。它用鼻子向人致敬,还能用它举起重物。它乐意让人给自己穿衣,而且似乎很喜欢自己身上的金鞍,我们用套索将它套住,拴在货车、犁、船或绞盘上,它就用力拖拉,绝不气馁。
驾驭象时,驾象人通常爬上它的脖子,拿着一个铁器或锥子戳它的近耳根处,叫它拐弯或加速。但通常情况下,只需人们几句话就足够了,尤其是在它熟悉主人、对主人充分信任之后。它的感情极为深厚,所以常常拒绝为陌生人效劳,我们还见过大象因一时愤怒而杀死照料自己的主人后绝食自杀的情景。
犀牛
犀牛的身形仅次于大象,是最强有力的四足兽。它的身躯庞大,从嘴部到尾端至少长12英尺,高6~7英尺,其躯干的周长几乎与身长相等,因此在体形和重量上,犀牛与大象十分接近。但在人类看来,犀牛似乎比象要小得多,因为按照身体比例,犀牛的腿比大象要短许多。
在自然本领和智力上,犀牛却与象有着较大的差距。尽管大自然赋予犀牛所有四足兽的一般特性——皮肤上没有任何感觉系统,没有手和专门的触觉器官等,但由于它没有大象的长鼻,只有两片灵活的嘴唇,所以它的灵敏性要比大象低得多。相比其他动物,它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力量、身高和鼻子上坚硬结实的犄角上,这个角所在的位置,比反刍动物的角更有利,反刍动物的角只能武装头部和脖子上部,犀牛的角却能保护整个嘴的前端,防止鼻子、嘴和脸部受到伤害。因此,老虎更愿意攻击象,因为攻击犀牛会有被开膛的危险。
犀牛
犀牛的体积仅次于象,是陆地上最强壮的动物之一。其四肢短小,身体肥壮,皮厚毛少,胆小,与敌人对峙时,一般不会主动出击。
此外,犀牛的身体和四肢被一层刀枪不入的皮包裹着,所以它既不怕虎爪、狮爪,也不怕猎人的铁器和火器。它皮肤黝黑,与象的皮肤颜色一样,但更厚、更硬。大象对飞虫叮咬非常敏感,犀牛则不然。犀牛的皮不能皱缩,只有颈部、肩部和臀部有粗糙的褶皱,这种构造可以使它的头部和腿部活动起来比较方便。它的腿部粗壮,宽大的脚上有两只大爪。按照身体比例来看,犀牛的头部比象长,眼睛则要小,而且始终是半睁着的;其下颌没有上颌那么突出,上唇能自由活动,并能拉至6~7英寸长;嘴中央有个尖尖的附属器官,这一器官是由肌肉纤维组成,类似于手或象鼻,尽管很不完整,却能灵巧触摸、有力地抓住物体。象的防御工具是它乳白色的长牙;而犀牛则有强大的角,和位于上下颌的四颗尖利门牙,除了这些门牙,它还有24颗臼齿。它的耳朵一直竖着,形状与猪耳有些相似,但与其身体相比要小许多——犀牛的耳部是其头部唯一有鬃毛的部位。犀牛的尾端与象一样,有一束非常坚硬结实的粗鬃。
印度犀牛
印度犀牛是最原始的犀牛。它们头大耳长、鼻宽眼小,深灰而又略偏紫色的皮又厚又硬,像古代骑士的盔甲一样,只在肩胛、颈及四肢的关节处有较软的褶皱。
犀牛多以粗劣的草、带刺的灌木为主食,与草原上鲜美的草相比,它更喜欢这些粗粮;它也很爱吃甘蔗和各类种子,但对肉类却毫无兴趣,因此小动物们不怕它;它也不怕大型动物,甚至可以与虎和平共处,老虎常与它为伴,却不敢袭击它。犀牛不群居,也不像大象那样结队行动;它更为孤僻,野性更强,也更难被征服和猎捕。它只要没有受到挑衅,就不会随意攻击人,但一旦受到挑衅,就会大发雷霆,异常恐怖。它的皮很厚,大马士革利刃 [9] 、日本军刀都无法刺破,标枪长矛也扎不进去,甚至火枪子弹都不能伤害它;铅弹碰到它的皮就会被撞扁,铁制柱形子弹也不能完全穿透。这个穿着铠甲的身躯唯一的薄弱之处就是腹部、眼睛和耳朵周围,因此猎人不敢迎面攻击它,而是远远地跟踪,在它休息或睡着时再进行攻击。
骆驼
与大象和犀牛的强壮不同,骆驼的体型有些怪异,背上的驼峰更使它显得有些畸形,但在阿拉伯人眼里,骆驼是上天赐予他们最好的礼物,因此骆驼对他们而言,是最神圣的动物。如果没有骆驼,阿拉伯人不能生存,也无法进行贸易和旅行。首先,骆驼奶是阿拉伯人的必备食物;其次,骆驼肉,尤其是小骆驼肉,更是阿拉伯人的美味佳肴;最后,骆驼毛能为阿拉伯人提供更多的额外收入,骆驼每年都会进行一次彻底的换毛,由于其毛细而软,因此被阿拉伯人用来做成穿戴或布置房间的织物。
可以说,骆驼的存在,不仅可以使阿拉伯人衣食不缺,还能令他们无所畏惧。骆驼在沙漠中一天可以跑200千米,世界上任何一支军队,若要追赶一群阿拉伯人都会丧生,所以,阿拉伯人只有在心甘情愿时才会被征服。可是,这些自由、独立、安定,甚至十分富裕的阿拉伯人,却不将这些美好看作是自由的保障,反而用罪恶来玷污沙漠——他们穿过沙漠,到邻近国家抢夺奴隶和财产,利用骆驼来实施抢劫。他们以抢劫为乐趣,因为他们的行动几乎总能成功,尽管邻国蔑视他们,力量上也优于他们,但还是无可奈何地让他们逃脱,让他们不受惩罚地抢走自己的一切。
换毛的骆驼
由于沙漠中四季温差较大,骆驼会根据季节的变化长毛或脱毛,以此适应寒冷或炎热的气候。图为春季来临时,骆驼褪掉御寒的长毛。
当一个阿拉伯人决定从事“陆地强盗”这一职业后,他能很快学会忍受旅行的疲劳。一方面,他尽量减少睡眠时间,忍受饥渴、炎热。另一方面,他开始训练骆驼,在骆驼出生不久后,迫使它们蹲下伏到地上,让它们负载比较重的东西,并让它们习惯运载重物,然后再换上更重的货物;在骆驼感到口渴和饥饿时,也不给它们水和食物,而是调整它们吃喝的时间,并逐渐将两餐时间的间隔拉长,同时减少食物供应量;等骆驼稍强壮些时,就训练它们奔跑,并以马为参照来刺激骆驼,最终使它们像马一样轻快、强壮。最后,在控制了骆驼的力量、速度和饮食后,他就让骆驼承载维持自己和骆驼生存所必需的食物,动身来到沙漠边缘,抢劫过路人和偏远地区的居民,然后让骆驼驮着战利品。假如受到追击,他便立刻逃跑——登上一头最轻快的骆驼,带领队伍日夜兼程,几乎不吃不喝,在一个星期内轻松跑过300千米。在这段疲劳的赶路时间中,他让骆驼运载东西,每天只让它们休息一个小时,并只给一个面团。骆驼一跑就是十多天,没有水便不喝,当闻到不远处有水时,它们就会加快步伐靠近水源,一次性喝足可以应付整个旅程的水。骆驼的旅程经常持续好几个星期,它们节制饮食的时间,通常可以与旅行时间一样久。
单峰驼
骆驼躯体高大,腿和颈粗而长,蹄大如盘,两趾,跖有厚皮,适于沙地行走。骆驼有两种:单峰驼和双峰驼。图为单峰驼。
斑马、驼鹿与驯鹿
大自然中的一切都没有绝对相同的,因此每一种生物种类的创造都不同。正如斑马既非马,又非驴,它只是它自己。虽然我们一直试图让斑马与马或驴亲近,但始终无法让它们实现杂交或繁殖。
斑马
斑马可能是四足动物中身形最好、外表最优雅的动物了——它既有马的优雅外形,又有鹿的轻盈。它披着一身黑白相间的条纹衫,这些条纹的间隔是那么规则、匀称,就如大自然使用尺子和圆规描画出来一般。这些黑白相间的条纹非常奇妙:彼此平行,相互的间隔也极为精确,犹如一块花格布料。而且这些条纹不仅排列在它身上,还布满它的头部、大腿、小腿,甚至耳朵和尾巴。因此从远处看,斑马就像是全身环绕着细带一般。这些“细带”沿着身体轮廓分布,随体形的胖瘦、圆润不同而变宽或变窄,从而勾勒出肌体轮廓。
斑马
斑马体形优美,身上色彩鲜明,奔跑时动作轻盈。它天生有一种躲避套绳的能力,故不易捕捉;性情暴躁,不易驯服,因此至今仍没有杂交或驯化的品种。
这些条纹在雌斑马身上是黑白相间,在雄斑马身上则是黑黄相间,但色调都同样鲜艳并闪烁着光泽。斑马的体型较马稍小,比驴稍大。尽管我们常常将斑马与马或驴相比较,甚至称它们为“野马”或“条纹驴”,但它们并非马或驴的翻版,而应该算是它们的样板。大自然中的一切都没有绝对相同的,或者每一种类的创造都不同。因此斑马既非马,也非驴,它只是它自己。虽然我们一直试图让斑马与马或驴亲近,但依然无法让它们实现杂交或繁殖。
驼鹿与驯鹿
如果将驼鹿和驯鹿作一番比较,我们便能得出二者的准确形状:驼鹿体形更大更粗壮,腿也长得多,脖颈较短,毛更长,角也比驯鹿角更宽更粗大;驯鹿则矮而壮,腿短而粗,蹄更宽大,毛浓密,角长得多且有许多分叉,角的末端如掌般宽大。
它们的颈项下都有长毛,且尾短,耳朵比驯鹿要长许多。与狍子和驯鹿相同,它们也只能以跳跃的方式前进,走路如小跑,轻盈而敏捷,同样的时间内走出的路程与狍子和鹿差不多,而且不知疲惫,可以不停歇地跑上一两天。驯鹿住在山里,驼鹿则在低地和湿润的森林里活动。与鹿一样,它们也是成群结队活动,也能被驯化,但驯鹿比驼鹿更容易被驯化。驼鹿在任何地方都很自由,而驯鹿则变成最原始民族拉普兰人 [10] 的家畜——他们唯一的家畜。因为在拉普兰人生活的地区,只有斜阳照耀,气候十分寒冷,昼与夜的长短会有季节性的变化,从初秋到来年春末,一直大雪纷飞。即使夏天,荒野中的唯一绿色也只有荆棘、刺柏和苔藓。试问,这样恶劣的条件又怎能养其他家畜呢?而且马、牛、羊等所有对人类有益的动物,在这儿既没有食物,也耐不住严寒,所以,拉普兰人只得在森林中寻找那些容易驯化和最有用的物种。于是,他们开始驯化森林中的鹿、狍子,使之代替原来的牲畜,成为新的家畜。
驯鹿
驯鹿头长而直,耳朵较短,额部凸出,颈较细长,肩稍隆起,尾巴短小,蹄大而宽阔,适于在雪地和崎岖不平的道路上行走。
由此,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的慷慨,它向人类提供了马、牛、羊以及其他家畜为人类服务。尽管拉普兰人无法饲养马、牛、羊,但他们从驯鹿那里得到了好处。仔细对比,我们会发现,驯鹿的作用更大:首先,它能像马那样拉雪橇、拉车;其次,它工作起来更尽责,步伐更轻盈,可轻易地日行30英里,即使在冰冻的雪原上奔跑也如同在草地上一样;最后,驯鹿的奶比牛奶更有营养,肉也很美味,毛可以做成上好的毛皮制品,皮可以制成柔软、耐久的皮革。因此,对拉普兰人而言,仅驯鹿就能为他们提供马、牛及母羊所能带给人类的一切。
羚羊
羚羊为食草动物,牛科中的一个类群。种类繁多,体形优美、动作轻捷。四肢细长,蹄小而尖,十分机警。其轻盈敏捷的步态可与狍子媲美。但与狍子的跳跃式前进不同,羚羊通常是匀速奔跑。
羚羊,尤其是大羚羊,在非洲最为常见,其次是在印度。它们比其他羊要厉害、凶猛得多。在识别它们时,我们可以根据它们犄角的两个弯和身体两侧底部的黑色或棕色的条纹来进行。羚羊所具备的高大身材和外表,几乎与鹿相同:它们的犄角非常黑,腹部极白,后腿比前腿长。
羚羊一般分布在特莱姆森 [11] 、杜格莱、杜太尔和撒哈拉等地区。这一地区的羚羊极爱干净,喜欢睡在干燥、整洁的地方。它们奔跑起来非常轻盈,警惕性也极高,在旷野之地,它们会长时间向四周观望,一旦发现人、猎犬或其他敌人,就会立刻逃跑;虽然它们有这种胆怯的习性,但也有着特别的勇气——一旦受到突然袭击,就会立刻停下来,勇敢地面对进攻它们的敌人。
藏羚羊
藏羚羊生活在青藏高原,又名一角兽,属偶蹄目、牛科、羚羊亚科。它们拥有强健的四肢,具有善奔跑的优点,以牧草和野草为食,寿命约为八年,属中国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羚羊有着幽邃的眼睛,大而有神,同时又很温柔,东方人甚至有一句谚语说“女人的眼睛如同羚羊的眼睛一样美丽”。大部分羚羊的腿比狍子更轻捷,毛也比狍子短,既柔和又有光泽。和野兔一样,它们的后腿比前腿长,因此上坡比下坡更容易。它们轻盈敏捷的步态可与狍子媲美,但与狍子的跳跃式前进不同,它们通常是匀速奔跑。
大部分羚羊的背部颜色都是浅黄褐色的,腹下呈白色,身体侧面还有一条棕色带。羚羊的尾巴长短不一,长满了黝黑的长毛;它们的耳朵长且直立,中间宽大,顶端呈尖角状。与绵羊相似,所有羚羊都是叉蹄。它们无论雄雌,头上都长有犄角,这一点与山羊很像,只是雄羚羊的角比雌羚羊要粗且长得多。
河马与貘
河马是陆地上嘴巴最大的动物,成年河马咬合力可达1000多千克,是现存咬合力最大的陆地动物。貘是美洲大陆上体型最大的动物,体形似猪,有可以伸缩的短鼻,擅长游泳和潜水。
河马
河马身躯比犀牛大,但同样粗壮;腿很短,头虽然没那么长,但更肥大;它既不像犀牛鼻上长角,也不似反刍动物头上长角;它痛苦的叫声既像马嘶,又似水牛吼,因此我们凭借声音的相似为它取名“河马”,就如猞猁 [12] 吼声似狼,便被称作“猎鹿狼”一样。“河马”这个称谓的另一个含义,是指生活在河里的马。河马的门牙,尤其是下颌上的两颗尖齿,长且有力,质地坚硬,咬铁器时会迸出火花,古人可能据此认为河马能吐火;河马的门牙呈圆柱形,长且有凹槽,尖牙呈棱柱形,长而弯曲,与野猪的獠牙很像。它的臼齿与人的臼齿颇为相似,呈方形或不规则的长方形,而且很粗,每颗重达2千克左右。最长的牙齿可达12~16英寸,有的甚至超过5千克。除了拥有这些强大的武器之外,河马的力量也十分惊人。
河马
河马嘴巴宽大,耳朵很小,四肢短粗,躯体像个粗圆桶。它虽为陆生哺乳动物,却过着水陆两栖的生活。它喜吃甘蔗、水稻和草根等,有时也在河里捕鱼吃。河马有坚硬有力的牙齿,常常将嘴张得大大的,以此来威慑对方。
河马身体笨重,跑起来非常缓慢,追不上其他四足动物。但它游泳的速度,却比在陆地上奔跑的速度快得多。不过与河狸和水獭不同的是,河马脚趾无膜,全靠腹部巨大的容量才能在水中生活。而且它还能在水中待很久,行走时如履平地。它以甘蔗、水稻、草根等为食,能消耗大量植物,破坏耕地。然而,一旦在陆地上,河马的胆子便很小,由于它的腿太短,远离水就不能快速逃脱,所以很容易被人追上。当它遇到危险时,便会扎进水里,在水中潜游很长一段距离后才露面。人们追赶它时,它通常会选择逃跑,但若是偶尔伤了它,它就会狂暴地调转身子,冲向船舶,用牙拖船,往往能掀掉船板,有时甚至会倾覆船只。
貘
貘是美洲大陆上体型最大的动物,正如我们之前所说,该大陆上的生物似乎都非常小,或者说,还未来得及达到最大的体积,不像古老的亚洲地区所生长的象、犀牛、河马等大个头的动物。所以,我们在美洲大陆上发现的多是如貘、羊驼、小羊驼等体型较小的动物。这里的动物,体形只是那些生活在旧大陆上的动物体形的二十分之一。
在这片区域,大自然造物的材料得到惊人的节省,因此这些动物的力量也有缺陷,仿佛造物主在创造生命时忽略了它们,或者它们是造物失败的结果。生存在美洲的动物(专属新大陆的特殊动物) 几乎都没有长牙齿、犄角和尾巴;它们相貌奇特,身体与四肢不相称,整体不协调;它们生来就如此卑微,甚至没有行动和觅食的能力;它们在沙漠的荒僻处痛苦地过着萎靡的生活,一旦到了人类居住的地方,它们就无法生存。因为在那里,人和强大的动物很快就会将它们消灭。
貘
貘科是现存最原始的奇蹄目,保持着前肢4趾、后肢3趾等原始特征。貘是美洲大陆上体型最大的动物。它体形似猪,有可以伸缩的短鼻,擅长游泳和潜水。
尽管貘是美洲大陆最大的动物,但其体积也只是一头小母牛或瘤牛的大小。貘无角无尾,四肢短;与猪很像,都有着弧形的身体;像鹿一样,貘在很小的时候便长着带有花斑的皮毛,稍大点则变成全身深褐色;其头部肥长,有一只类似犀牛的长鼻子;上下颌各长有10颗门牙、10颗臼齿,这是它区别于牛和其他反刍动物的最大特点。
貘似乎是一种性情忧郁、眷恋黑暗的动物。它们一般夜间才出来活动,并且喜欢待在水里;即使生活在沼泽地里,也几乎不大远离河边或湖边,一旦感到危险,它便潜入水里,游出很长一段距离才敢露面——这点与河马极为相似,因此某些博物学家曾怀疑它是河马的同类。然而它与河马的天性差别很大,只要将我们对这二者的表述稍作比较,就可以证明这一点。貘生活在水里,却不以鱼为食,因为它虽然拥有20颗锋利的牙,却不食肉。它以植物和草根为生,绝不攻击其他动物:它天性温顺,十分胆怯,竭力避开所有战斗;它体长腿短,但奔跑和游泳却很快;它通常结伴而行,有时会大批出行;它的皮毛十分坚硬、紧密,常常能阻挡子弹的袭击;它的肉淡而无味,而且粗糙,却深受印第安人喜爱。一般来说,在巴西、巴拉圭 [13] 、圭亚那 [14] 、亚马孙河流域甚至整个南美范围内,从智利的边界到新西班牙都能发现它的踪迹。
羊驼与小羊驼
羊驼便于饲养,而且花费较少。它们不仅肉质鲜美,还有上等的细绒毛,一生都在帮人运送货物。小羊驼外形与羊驼很相似,但体型更小,腿更短,鼻吻缩得更为紧凑,它们十分胆怯,一见生人就带着幼驼逃跑。
羊驼真正的故乡,是秘鲁。它们是那里最重要的必需品,也是印第安人的全部财富。羊驼不仅肉质鲜美,还有上等的细绒毛;它们一生都在不断帮人们运送货物,通常情况下,可载重75千克,最强壮的甚至可运载125千克;它们能在所有其他动物无法通行的地域进行长途旅行,但速度较慢,每天只能走四五英里路;它们步态庄重稳健,步履坚实,可以在陡急的沟堑中行走,也可以攀越险峻陡峭的山岩;它们通常可以连续走上四五天,需要休息时,便自己做主暂停一两天再重新上路。
羊驼
羊驼别名美洲驼、无峰驼。体形颇似高大的绵羊,头较小,颈长而粗,体背平直,四肢细长,以高山棘刺植物为食。是印第安人主要的运输工具。
羊驼成长速度较快,但寿命很短。它们3岁时就能生育,到了12岁依然精力充沛,但之后便开始逐渐衰弱,到15岁时便彻底衰竭了。它们的天性似乎是根据美洲人的天性塑造而成,温和而冷静,做事有分寸。旅途中需要休息时,它们会十分小心地屈膝跪下,相应地放低身躯,以防货物落下或弄乱;一旦听到赶驼人的哨响,它们便小心翼翼地站起来,重新上路。只要有草,它们就边走边吃,但夜里却从不进食,因为夜晚的时候,它们通常会进行反刍,这样一来,即使白天什么也没吃,它们也不会觉得饥饿。羊驼睡觉时头倚在胸前,脚曲在腹下。若是人们让它过度负重,它会因为无法承载而被压倒,这时,即使打它,它也无法站起来——它固执地待在摔倒的地方,假如继续虐待它,它就会绝望地以头撞地而自杀。羊驼既不用蹄,也不用齿进行自卫,因为它们除了气愤再无别的武器。它们朝侮辱自己的人吐唾沫,据说它们愤怒时分泌的唾沫刺激性很强,甚至会使人的皮肤长疮疹。
羊驼身高约四英尺,加上脖子和脑袋长为五六英尺。它们头部很漂亮,眼睛大、鼻吻长,嘴唇厚,上唇裂开,有点耷拉;无门齿和大齿,耳长四英寸,朝前生长,容易移动;尾长八英寸,细而直,微微上翘;它们的蹄子与牛蹄一样叉开,这使它行走时不致摔倒。其背部、臀部、尾巴覆盖着一层短绒毛,但体侧和腹下的毛却很长;此外,它们毛色不同,有白色、黑色和混合色;粪便与山羊的类似。
羊驼便于饲养,而且花费较少。由于它们是偶蹄动物,所以无须钉掌;满身的厚毛,可以不用装鞍。它们食量很小,对于食物也没有过多要求,只要有青草就足够了;饮水方面也很节制。
小羊驼外形与羊驼很相似,但体型更小,腿更短,鼻吻缩得更为紧凑,它们长着干玫瑰色的绒毛,但颜色没有羊驼那么深,也无犄角。它们住在山顶上,冰雪的覆盖似乎并不妨碍它们,反而使它们更愉快。它们结队而行,步履轻捷;它们十分胆怯,一看见生人就带着幼驼逃跑。过去,秘鲁的国王严禁猎捕小羊驼,因为它们数量很少,即使现在,羊驼的数量也比西班牙人刚到的时候要少得多。它们的肉不像野羊驼那么好吃,人们猎捕它们只是为了毛皮。猎捕羊驼时,先将它们赶到窄路上,在那里拉上三四英尺高的绳子,绳子上挂满衣物和布片,小羊驼看到这些随风飘动的衣物就不敢从那里走,于是聚成一团,这样捕猎者就可以轻易将它们大量捕杀了。但羊驼中也有一些大胆的,它们利用自己身材的高大,从绳子上跳过去,其他小羊驼也会用同样的办法躲开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