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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作者:法-乔治·布封/译者:赵静 当前章节:5524 字 更新时间:2026-7-17 02:47

人类的社会

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最大特性,在于人类具有社会性,这种社会性包括相互之间的交流、等级制度,以及国家、民族观念的建立等因素。布封在论述人的本性时,并没有忽视人的社会性,他从野蛮人的生活状态开始描绘,逐渐把社会的形成整理出一条明晰的线索。在他看来,人类社会的构成,最重要的是人类可以在社会中寻求自己需要的东西。

野蛮人与社会

某些民族缺少规范,完全没有法律意识甚至连领袖都没有,而且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没有社会文明习俗的民族都不能被称为民族,充其量也只能算是一个野蛮的独立行动团体或者说是一个聚集在一起的杂乱群体。

在此之前,我们讲到人类的繁衍、成长和发展,以及人在一生中各年龄阶段的不同心态和感觉。不过,以上这些都只是个体的历史,人类历史所要求的则是一些具体的细节,其主要事实要从不同地带的各类人种中提取。这些具体细节主要包括:首先,各类人种的肤色不同,肤色是区别不同人种最显著的差异;其次,各类人种身体形状以及大小也不同;最后,各民族也有着不同习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每一个细节,都可以写成一本鸿篇巨制,但由于条件有限,我们在此谈及的内容只能是最普遍和最确切的事实。

克罗马农人

克罗马农人生活在旧石器时代 [1] 。他们靠集体狩猎为生,是很成功的猎人,经常猎取驯鹿、野牛、野马甚至猛兽。克罗马农人创造了大量艺术品,包括小件的雕刻品、浮雕以及各种动物的雕像,还有许多精美的动物壁画。

对土著民族的风俗进行大肆渲染,我认为这是不应该也是不合理的。但是,所有对这一话题进行论述的作者都忽视了这点,他们列举出的那些所谓的事实,以及一些与人类社会有关的习俗通常只是一些个别人的怪癖行为或者特殊行为罢了。他们甚至还会告诉我们,现存的民族中有些会吃掉他们的敌人;有些会把敌人活活烧死;还有些会残忍地摧毁敌人的肢体;另外有些以战争为乐,但是也有些是企盼和平生活的;有些会把到了一定年龄的父辈杀掉;还有些民族中的部分父母会吞食自己的孩子。

莫西人

莫西人又称唇盘族,居住于非洲的埃塞俄比亚,他们使用的莫雷话属古尔语支。主要靠放牧维持生活,也会在每年的雨季后种植一些玉米和高粱。传说莫西人佩戴唇盘是为了使自己变丑,以防被外族抢去做奴隶,后来佩戴唇盘就成了勇敢和美丽的象征。姑娘佩戴的唇盘越大,当她成为新娘的时候,就能获得越多的彩礼。

其实,这些故事只是喝醉的旅游者津津乐道的、一些特殊的事例而已。它们仅仅只能说明曾经有某个野蛮人吃掉了他的敌人,或者某个野蛮人摧残、甚至是烧死了他的敌人,或者仅仅是有个人杀死或吃掉了自己的孩子,等等。这些现象都有可能在一个或好几个未经开化的野蛮民族中发生,因为这些民族还缺少规范、完全没有法律意识甚至连领袖都没有。而且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没有社会文明习俗的民族都不能被称为民族,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野蛮的独立行动的团体,或者说是一个聚集在一起的杂乱群体。他们与我们不同,没有法律以及道德的束缚,在他们的意识中,只需服从自己那怪诞的欲望,他们之间没有共同利益,也就无法走向同一目标。因此,这些特殊的事例,根本谈不上是一种所谓的以合理的意图为前提的习俗。

同一个民族,是由聚集在一起的相互认识、使用同一种语言的人组成的。有时会在必要时涂上同一种颜色听从同一个首领的指挥,共同武装,或以同样的方式呼叫。如果这些习俗是固定的,他们就会毫无目的地聚集在一起,而不会无故分开;如果这些首领的留任并不是出于自己或其他人的心血来潮;如果他们拥有自己的语言,并且可以使大家简单明了地交流,这才是一个民族。

事实上,在野蛮人的头脑中只存在少量观念,因此他拥有的也只是些能应用于最普遍的事物的少量词语,其唯一的好处就是他们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听懂对方所要表达的意思。这也是野蛮人可以轻易听懂并学会说其他野蛮人所有语言的原因,在这点上,野蛮人与我们这些开化的民族有些不同,因为一个开化的民族去学习另一个开化民族的语言是很复杂和困难的。

正因为没有必要对所谓的野蛮民族风情大肆渲染,所以才应该更具体地考察个体的本性。事实上,野蛮人是最少被人认识和最难被人描述的,在动物中也是最奇特的。而且对我们而言,很难把大自然赋予我们本身的东西,与教育、艺术教给我们的东西进行区别,有时甚至完全将两者混为一谈。所以如果野人只是以其真实色彩和天然面目展现他的性格,那么我们对野人的不理解也就不足为奇了。

一个绝对野蛮的野人,对于一个哲学家来说可能是稀有的奇观,就如康纳提到的在汉诺威森林里发现的那个由熊养大的男孩。哲学家通过观察这些野人,得出本性欲望的力量,而他看到的也将会是最真实和最原始的内心,以及区别所有本能的动作。同时,他还会看到比自己更多的温柔、清心寡欲和平静。

社会的形成

人类在不同状态下,都有形成社会的倾向,并不会受到气候条件的影响。这也是一个必然的固定结果,因为人类的天性就是繁衍。这就是社会。我们能清晰地看到它是以大自然为基础而建立的。

我很高兴再次提起某些事实,尽管目前我还不愿意对感情及欲望的理论展开讨论。但这足以证明,处于自然状态下的人与大部分动物一样,无时无刻不在寻找肉食,因为他们是永远不能仅靠青草、种子或水果生存的。

一些新、老哲学家认为,某些医生建议我们使用的毕达哥拉斯食谱在大自然中是从未得到证实的。然而,只有在黄金时代,像鸽子一样天真无知的人才吃生食、喝生水。由于四处都有食物,这个人心境平和地单独生活着,并且没有烦恼地与动物和平共处。但是,当他忘记了高尚,为了与别人聚合而牺牲自由时,战争的铁器时代就取代了和平的黄金时代。这也是某些性情孤僻、道貌岸然的哲学家一直指责人类社会的地方。他们为了维护个人自尊,对整个人类进行羞辱,他们还向世人展示了这幅只存在对比价值的图表——只是因为这幅图表有时可以向人类反映出虚幻的幸福吧。

那种真正的天真无邪、高度节欲、完全平和的理想状态真的曾经存在吗?这不就是一个把人当作动物而给我们教训和范例的神话寓言吗?我们是否可以假设在社会出现之前道德就存在了?我们可以真诚地认为这种野蛮状态值得我们怀念吗?毋庸置疑,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只要有幸福,几乎没有人会想到不幸,在原始状态中道德的存在与否对他们来说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健康、自由以及力量不比伴随着奴役的柔弱、声色和享乐更重要吗?

话又说回来,如果我们天真地认为混日子比认真生活更愉快,没有食欲比满足食欲更幸福,困了就睡比睁开眼观看和感觉更简单,并这样做的话,那么我们等于让自己的灵魂麻木、思想禁锢,也就等于不再使用灵魂和精神了。若是这样,我们就将被放在动物之列,最终也只能成为与大地相连的一块原料而已。

原始茅屋

原始人长期居住在天然山洞中,直到旧石器晚期,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先民才开始修建更为舒适的房屋。早期的房屋多是用树木搭成框架,再在顶上和周围铺上茅草等植物。他们的茅屋修成一片,形成一个村落。

让我们用讨论代替无意义的争执吧!在讲过道理之后,最有说服力的就是我们提出的事实。我们肉眼看见的并不是理想状态,而是自然的现实状态。那些生活在沙漠中的人们是安静的动物吗?他们快乐吗?我们不会像哲学家那样,在主观上作一个原始人与野人之间、野人与人类之间存在很大差别的假设。因为我觉得,如果要思考事实,要制定一条绞尽脑汁之后才得到的法则,就不能去假设。这样我们才能有条理地从最有教养、最文明的民族看到那些落后的民族,再通过这些落后民族看到其他更不文明的仍然受到专制统治、受法律制约的民族。从这些落后的人看到另外不同的野蛮人,通过他们,我们能找到其与开化民族之间同样多的细微差别。其中一些民族形成了由领袖人物率领的大型民族,另外一些则形成了规模较小、便于统治的小社会,最后剩下的是那些既没有形成家庭、也不形成体制的最孤单和最孤立的人。

帝国、君主、家庭,这些就是社会的极权,同样也是大自然的边界。如果它们还能扩展,那么当人们穿越地球上最荒僻的地方时,不就找不到那些被遗弃的子女,或是分散的父母、聋哑的人了吗?我认为,除非能确定那时的人们身体结构与现在的完全不同,并且生长速度更快,否则,认为人类不形成家庭也可以生存的观点是不成立的。因为刚生下的孩子在头几年内如果没有接受救助或照料就会死去,而动物的新生儿只需要母亲照料几个月即可存活。单是人类的这种生理状况就可以成为一个依据:人类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延续和繁殖。父母与孩子的组合形式是自然的,更是必要的。因此这类组合形式就必然要求父母同孩子之间产生持久的相互眷恋。这就可以使他们能够相互熟悉彼此间的姿态、手势和声音。总之,这是感情需要的所有表达形式,它已被事实证明,因为与大多数人一样,连最孤单的野人也要使用符号和话语来进行交流。

那些生活在荒漠中的野人,也有家庭的组织形式,父母孩子互相熟悉,使用的语言也能相互理解。在香槟省丛林中发现的女熊孩,以及在汉诺威森林里发现的男熊孩,都能证明这点。这两个孩子都来自人类社会,但在大约五六岁时,即他们能够独立获取食物的时候,被遗弃在森林中。当时他们的大脑还很虚弱、记忆力也不够成熟。他们曾生活在绝对孤独的状态下,头脑中不会有社会的任何概念,更不会使用手势和语言。但是如果他们能相遇,快乐的天性同样能使他们结合在一起,他们能够互相依恋,相处很好,因为他们不但会说表达爱情的词语,还能与自己的孩子进行语言交流。

让我们来考察一下纯自然状态下组成家庭的野人们。只要他们的家庭稍微兴旺一些,这个家庭的男性就将成为一个拥有众多人口的群体首领。在这个群体中,所有成员过着同样的生活,遵循着相同习俗,说着同一类语言。到这个家庭演变到第三代或第四代时,就会分裂出小家庭,他们会一直被共同的习俗和语言约束在一起,发展成一个小部落。随着历史的发展和变化,这个小部落很可能会发展成一个民族。这主要取决于野蛮的人类同已开化的人类之间的地理距离,如果气候温和、土地丰饶,他们就能随意占据大块田园。在这里,他们只能遇到孤单生活的人,或是和他们一样的野蛮人,他们仍会继续野蛮地生存下去,但那些新加入的人群将根据不同情况,成为他们的敌人或朋友。在气候恶劣、土地贫瘠的区域,他们会因为人口过多和空间的拥挤而相互挤压,并向四周扩张,建立起殖民地。于是,他们与其他民族发生战争或冲突,而战败的一方最终成为战胜者的奴隶。因此,人类在不同状态下,都有形成社会的倾向,并不会受到气候条件的影响。这也是一个必然的固定结果,因为人类的天性就是繁衍。

这就是社会!我们能清晰地看到它是以大自然为基础而建立的。接着我们来考察一下野人的饮食习惯吧。我们发现没有任何野人可以仅靠水果、青草就能生存的,与这些食物相比,他们几乎都更喜欢鱼肉。他们同样也不喜欢喝纯水,而是通过制造或想办法获得一种更有滋味的饮料。法国南部的原始人饮用棕榈树中的水,北部的原始人则喝鲸油 [2] ,还有些原始人学会了制造发酵的饮料。他们受自然食欲驱使,制造出打猎和捕鱼的工具:弓箭、渔网、渔船等,这些工具都是出自他们卓越的思考,都是以满足他们口味为目的而研制出来的。适合他们的口味,也就代表着适合他们的天性,因为人不能只靠吃草过活,如果他们不食用富有营养的食物,就会出现营养不良的症状。人只有一个胃和一段很短的肠子,因此不可能像有四个胃和超长肠子的动物一样,可以吃很多素食,比如牛,就必须以食物的数量补充质量的不足。同时,仅有相同的水果和种子对人来说是远远不够的,他还需要大量富含营养的有机物。时至今日,尽管面包是用小麦中最纯的部分制成,且小麦与其他种子和水果都已经过改良,比那些野生果实营养更丰富,但若是仅以面包和水果为食,人还是会虚弱无力。

维伦多夫的维纳斯 新石器时代

氏族社会的形成,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进步。氏族亦称氏族公社,是以血缘为纽带结成的社会基层单位,亦是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基本贯穿于新石器时代始终。氏族社会初期,以母系血缘为纽带,即实行母权制,故称母系氏族社会。图为母系社会时期的母神雕像。

请看看那些出于神圣动机而过着素食生活的孤独苦行僧吧,他们拒绝造物主的恩赐,失掉了说话的机会,逃离社会,自我封闭在隔绝了大自然风吹雨打的圣殿里,禁锢在更像是活人墓的避难所中,他们活着只是为了呼吸。所以他们饱受折磨的脸庞上那双灰暗的眼睛,投向四周的只会是无精打采的目光。他们看起来奄奄一息,就算进食也只是因为身体的需要。因此,尽管有虔诚的信仰支撑着,他们的生命却总是很短暂,不过对他们而言,死亡并不意味着生命的结束,而只是完成了生命的一个过程罢了。

[1] 旧石器时代:在古地理学上,旧石器时代是指人类以石器为主要劳动工具的文明发展阶段,是石器时代的早期阶段(石器时代分为旧石器时代、中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其中旧石器时代又分早期、中期和晚期),一般划定此时期为距今约260万年(或250万年)至1.2万年前。这一时期的人类通常以原始族群的形式聚居在一起,并通过收集植物和猎取野生动物为生。

[2] 鲸油:一种海生动物油,由鲸的皮下组织、内脏和骨经熬煮而得的油脂,淡黄色至黄棕色,有鱼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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