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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B

作者:朱建军 曹昱 当前章节:15462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1:35

卑贱感

卑贱感有两种:(1)自己感到自己卑贱,这种卑贱感又被称为“自轻自贱”;(2)感到别人卑贱,觉得别人“真是贱啊”,这种卑贱感又被称为“轻蔑感”或“轻贱感”。

“卑”与“贱”不同,卑微的人可以不是贱人,而高位的人也可以是贱人。卑更客观,贱更主观。若被欺负还高兴、迎合,就是贱。若身处高位却容忍别人轻视自己,就是更加的贱。

卑,是地位低下或品质低下。贱,则是广义交换中的“卖贱了”,也许反而是因为本来地位高或品质好,更容易感到贱。

卑贱感和自卑并不是同样的感受。自卑是和别人比较的结果,而卑贱感则并不需要和别人比较,是对自己的品质进行评价的结果。如果一个人感觉自己的品质低下,就会产生相应的低自我价值感,这就是卑贱感。所谓“比较”,指的是与一个良知中的标准做比较。

卑贱感和耻感也有些关系,因为有耻感也是自己做了低品质的事情。当一个人感到自己卑贱时,是会以此为耻的。然而,二者的区别在于,耻感主要是因为自己做的事偏于“恶”,或低于人类标准;卑贱感则是因为自己做的事情“贱”。

卑贱感和自尊感是相反的,卑贱就是丧失了应有的自尊。因此,我们从自尊的反面就可以知道什么是典型的自轻自贱。关于自尊,你可以参见“自尊感”部分,这里只简单地说几句。自尊有两个要点:(1)明确自己的价值观,知道自己的核心价值是什么,这样核心价值就成了自我有价值的基础;(2)能保护自己的边界,从而核心价值不会被外界力量侵害。如果这两个要点都能做好,自尊感就会足够高。

一个人内部会有多种不同层面的价值,这些层面有高低之分。人的动物性层面和人性层面相比,动物性层面相对较低。

人性层面的那个部分,会觉得自己作为人的价值才是核心价值,而动物性的价值只能作为次要价值。有人说“如果活着只不过是挣钱吃饭,那和猪又有什么不同”,其实就是说人不能和动物一样仅仅是活着。在这句话中,“猪”就是人的动物性象征。如果一个人活得像动物,就会被人性层面的这个部分视为卑贱的,从而带来卑贱感。

动物性层面的最基本价值就是饮食、安全、性和权力,更高级一点的是依恋。因此,如果一个人把饮食、安全和性等放在各种精神追求之上,他就会在某个特定情况下,为了饮食、安全和性等而放弃自己的精神追求,从而产生人性层面的卑贱感。

当一个人非常饥饿的时候,如果为了能吃到食物而放弃了人性层面的坚守,就会被别人轻贱或是自己感到卑贱。请区分这样两种情况:(1)因为饿,捡别人扔在地上的食物吃;(2)孩子吃剩的饭,父母拿过来吃。这两种情况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在于,前者是自己本来就嫌弃的,但因为饿而放弃了对自己这种人际边界的坚守。在《不食嗟来之食》一文中,饥饿者宁肯饿着也不吃别人施舍的饭,这就是不为满足动物性的需要而放弃人性层面的需要,因此这个人有很强的自尊感,而不会产生卑贱感。相较而言,后者则不会让人产生卑贱感。

安全是所有人的动物性需要,但是在出现危险时,人还是应该尽量不放弃自己的人性精神追求。如果因恐惧而放弃了人性和精神层面的追求,就会被别人和自己视为卑贱。我们会蔑视那些“胆小鬼”“窝囊废”,如果发现自己就是这样的人,那么也会产生卑贱感。

动物层面最大的不安全就是死亡。如果一个人即使受到死亡的威胁也不放弃自己所坚持的价值,不做违背自己精神需要的事情,他就会有高自尊感而不会产生卑贱感,我们把这样的人称为“英雄”;相反,那些因恐惧而变节的叛徒,无论身处哪个阵营都会被我们轻蔑。如果一个人做了叛徒,那么不论他如何为自己辩解,即使是安慰自己说“我是弃暗投明”,内心也会产生“我真贱”的感受。

性的驱力是非常强大的。如果性和高层次的精神需要并不冲突,就谈不上什么卑贱不卑贱。相爱的人之间,不管做什么都没有谁会感到卑贱。因为爱情是升华到了人性层面的一种感情,因此爱情中的性是动物层次和精神层次共存的;相反,如果没有爱,甚至和精神层面的某些价值相互冲突,性就可能会带来卑贱感。因为这表明这个人是性欲的奴隶,没有能力超越性本能的驱使。女人色诱一个自己并不喜欢的男人,看到这个男人在性欲的驱使下的种种动作会感到这个男人“丑态百出”。为什么会感觉“丑”呢?因为这个男人无力抵御自己的性欲。如果这个男人在性欲消退之后反思自己,也会觉得自己当时很贱。

在没有爱的两性关系中,事后性欲消退,一个人可能既会感到对方很贱,也会觉得自己很贱。因此,有些人一夜情后不愿意同床共枕,而是希望尽快离开对方。也可能会压抑自己的卑贱感,从而感觉到有一种淡淡的忧伤或者抑郁。

与上述情况相反的是,有些人为了彻底避免卑贱感而有意识地禁欲,以证明自己不是性欲的奴隶。有一部分修行的人就是这样,即通过禁欲获得了自尊感。

有的人为了获得权力而放弃自我的尊严,也是卑贱感的来源。那些阿谀奉承上级、以求自己能升职的小人,不仅会被别人瞧不起,他们的内心也会产生卑贱感。他们会用种种合理化的借口和理由来安慰自己,但是这个卑贱感还是会潜伏在内心深处。一旦他们有了权力就会去欺压别人,通过让别人变得卑贱来缓解自己因卑贱感而产生的痛苦。

动物层面的另一个重要需求是依恋的需求。相对于食物、安全、性和权力来说,人会觉得这种需求层次相对更高一点。因此,人对于为了依恋所做的事情,通常并不会感觉到卑贱。不过,如果对方不喜欢你,你却为了依恋他而放弃了自己的精神追求,你就会感到自己挺卑贱的。

当人感到自己卑贱时,很可能会想要抽自己几个耳光。即使没有真的这样做,也会感觉脸上发热,仿佛被抽了耳光似的。卑贱感还会让人用其他方式自伤,来宣泄出那难以忍受的不愉悦能量。最严重的情况下,有人甚至会用自杀或变相自杀的方式来求解脱。姿态上,卑主要表达为屈膝,而贱主要表达为挺不起来的脊梁骨。

对身边的“贱”人,我们也许也会想抽他耳光,或者想去羞辱他。不过,想归想,但是我不建议大家这么做,因为所有这些羞辱别人的行为都不好。对别人表示轻贱是非常伤害人的,是公认的恶行。

在意象中,“卑贱”可能会表达为妓女、乞丐、狗奴才、胆小鬼等形象,还可能会表达为那些任人践踏的、被污染的小草,以及卑屈的狗等形象。

即使一个人本来没有卑贱感,有时也可以被逼出卑贱感。

上面说对别人表达轻贱是恶行。比这种恶行更恶的,是别人本来没有做出什么“贱”的事情,恶人设置一种情景,故意激发别人的“贱”。比如,电影《武状元苏乞儿》中,一群官兵逼迫苏乞儿吃狗粮,是在饮食方面逼迫他做贱的事。此外,用刀逼别人下跪、乞求饶命,是在安全方面逼迫别人变贱。做这些逼迫别人犯贱的事,可以说几乎是恶中最大的恶行。因此,这些行为很多都被现代社会界定为犯罪。

这些恶人会设置一个情景,让别人不同层次的需求之间的冲突变得非常严重。比如,通过滥用权力,让别人屈从于权力否则就不满足其基本需要,又诱惑别人,若屈从了就能获得很多好处。这样一来,屈从者就会变得很贱。当然,如果有人“威武不能屈”,那么这个情景反而会让他更有自尊。

一般来说,这些恶人之所以这样做,往往是因为他们内心感到自己很“卑”也很“贱”,因此要把别人拖下水,以减少自己的不愉悦感。

在一个人产生了卑贱感后,往往会靠自欺欺人或欺负别人的方式来缓解,但是这种方法并不能真正减弱其内心的卑贱感。

有两种途径可以真正减弱或消除卑贱感。

第一种途径是从此不屈服于低层次的欲望,永远选择高价值,这样将来就会有自尊而不再有卑贱感。孟子所提倡的就是这个途径,如“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舍生取义”等,这些说法说的都是这个途径。孟子所说的“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也是说人既有动物性,又有高于动物性的人性,当被迫在这二者之间选择时要选择人性。

第二种途径则与第一种途径截然相反,即彻底让自己成为“衣冠禽兽”,也就是把自己认同为高级动物。虽然高级动物智力高,但是说到底也不过是为了更多的资源、配偶、势力等而奋斗。这种高级动物并没有超越动物性的更高价值和追求,因此也就不会感到自己的行为有什么卑贱的了。况且,以处于“食物链的顶端”来自居,也可以抵御由尚存的人性所带来的卑贱感。只不过,别人可能会觉得这种人卑贱,并认为这种人只有动物性。

当一个人的核心价值升高时,从动物性升华到了人性时,他会感到过去的自己“挺贱的”,从而因过去的卑贱而感到羞耻、惭愧、懊悔,并下决心不会再做那些事情。

相反,当一个人的核心价值降低时,从人性下降到动物性时,他反而会感觉很舒服,自己可以随便做一些低等的事情而不会被卑贱感所困扰,因为他已放弃了人性层面的自尊需要和标准。因此,有的心理学家会用这种方式来削弱来访者的卑贱感,从而减少来访者的内心冲突。在我看来,这对人的心理健康来说并不是一种好的做法。因为如果一个人只活出自己的动物性需求,且舍弃、割裂了自己的人性需求,那么这个人的心灵不仅是被“拉低”了,而且其完整性也被损毁了,变得不完整了。

被忽视感

被忽视感,就是“你看不到我”或“大家都看不到我”的那种难受的感受。

如果一个人希望被看到和被关注,却发现或认为别人没有看到自己、没有关注自己,就会产生被忽视感。

被忽视感是失落感的一种,其体验是空落落的。被忽视感中还带有一种愤愤不平,即“你为什么看不到我”的难受。

身体上的反应为:胸区会感到空;头会向上抬看着别人,期待自己被看到;身体的存在感比较弱,似乎有些无力,感觉自己的身体轻飘飘的,生命力无法生发。有时,被忽视感还会聚集在面部,且以鼻子为中心,如果此时用鼻子向外喷气并发出类似“哼”的声音,或是用手揉揉鼻子,不舒服的感受就能得到缓解。

在意象中,感到自己被忽视的人可能会把自己表现为幽灵等不明显的存在,或是似有似无的如影子或烟雾般没有坚实的存在,或是如老鼠、虫子等在环境中可有可无的小动物般的存在。

如果一个孩子在幼年时不被父母喜爱,或是父母对他的关注太少,他可能就会积攒很多的被忽视感。这样的孩子,其自信心可能会相对比较弱。

还有一种情况是,幼年时太以自我为中心的孩子,希望自己独占父母甚至其他人的关注,一旦得不到满足,就会产生被忽视感。比如,金庸的小说《天龙八部》中的康敏,自负美貌而期待所有人都以她为中心。乔峰没有关注她,她就产生了强烈的被忽视感,进而感到极端的愤愤不平,并因此做出了报复行为。

如果一个人因过去被关注太少而不自信,那么可以通过心理咨询获得咨询师的关注,并弥补过去的缺失。在缺失得以弥补后,就可以缓解被忽视感。

如果是因自我中心而过度需求关注的人,就不能用弥补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了。对于这些人,咨询师需要与其适度对质,逐渐削弱其自我中心。在自我中心减弱后,他们就会发现自己已经得到了足够多的关注,其被忽视感也会因此减弱。

被监视感和被窥视感

看和被看到,是人与人建立联系的第一步。如果你从没有被某个人看到过,你就并未存在于这个人的心理世界中。也就是说,只有被谁看到了,才能存在于谁的世界中。

这里所说的“看到”是广义的,不仅仅是看,还包括听、嗅等感觉。我可能从来都不知道某个电台的播音员长什么样子,但是由于我经常听他播的节目,因此他是存在于我的心理世界中的。又如,老人听评书,听到别人讲关羽,那么关羽也存在于他的心理世界中。

看到过,这个人就存在。如果此时此刻看到和被看到,那么此时此刻这两个人就有联系,并且可以互相产生影响。因此,人都很在意别人是不是看到自己。

不过,别人看你,可能会对你有益处,也可能会有威胁,这取决于对方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我们都很愿意让有善意的人(比如,父母、朋友、恋人、子女等)看到自己和关注自己,如果他们不关注我们,我们就会感到失落;相反,我们不愿意让有恶意的人看到我们,因为被他们看到,可能会给我们带来危险。对于后者,他们通常会采用两种方式:(1)强行地看,即监视;(2)偷偷地看,即窥视。这两种方式都会给人带来很不愉悦的感受,即被监视感和被窥视感。这些感受又会激发愤怒、恐惧、厌恶、羞耻等不同的情绪反应。

被监视和被窥视,都会给我们造成不自然或不自在的身体感受。好像让我们的身体不再能自发地行动,且我们自己也需要监控自己的行动,以保证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更好或是保证不会泄露自己的秘密。有时还会让我们觉得自己的手和脚不知道该怎么放,皮肤和肌肉也会变紧,类似被侵入感所带来的反应。在我们被监视或被窥视的心理感受中,有时也会产生被侵入感,因为监视或窥视都是违反我们的个人意志的,所以它们本身就是一种入侵。

一般来说,被监视感和被窥视感所带来的身体感受多位于后背,因为后背是我们看不到的方向,也是监视者或窥视者通常所在的位置。同时,我们的侧面也会对此产生一些感觉,因为那也是监视者或窥视者常会在的位置。如果监视位于正前方,那么如果我们能反抗就必定会愤怒地反抗,如果不能则会产生强烈的屈辱感。监视感还可能会出现在上方,因为监视者也有可能会在上方监视。不过,监视感通常不会来自下方,因为监视者通常不会选择在下方监视别人。

当我们发现自己被监视或被窥视的时候,身体也会做出类似自我遮挡的动作。如果我们认为窥视与性有关,那么遮挡的区域就是我们的隐私区域或是很性感的区域。如果我们感到自己被监视或被窥视,就会为了保护自己的尊严和隐私权而本能地穿更多遮盖性的衣服并减少身体的暴露区,我们还可能会希望躲到一个封闭的、遮挡严密的小空间,以减少被监视或被窥视的可能性。不过,也有少数的被监视者或被窥视者在发现自己被监视或被窥视后会做出其他反应,例如:有些人发现自己被异性窥视后会感到兴奋,进而更有意识地展示和暴露自己的性感区;有些人发现自己被人监视后会故意做出一些假动作。

有时,人们会梦到自己被监视的情景或被窥视的情景,或是在其他的意象活动中想象这种情景,这都是因为他们平时就有被监视感,所以才通过梦或想象来表达这种感受。

被监视感的最典型的情景是在监狱中做囚犯。在监狱中,囚犯无权拒绝狱警的监视,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暴露在狱警的眼前,没有任何隐私权,从而感到很痛苦。

如果一个人在生活中有被监视感,那么他可能会梦见自己成了囚犯,且自己住的房间中有一个别人可以随时向内看的窗户。有些父母对子女干涉过多,总要监控子女的行为,他们的子女就会产生这种感受,也可能会产生自己在监狱中生活的意象。

被窥视感最典型的情景是被性骚扰者窥视。在这种意象中,自己正在进行正常的裸露行为(如洗澡、换衣服或上厕所),但有人在偷窥。

其实,人类有一种特殊的感觉能力:当有人在看我们的时候,我们多多少少都能感觉到。如果我们感觉到了被看,但又看不见看我们的人,就会产生被窥视感或被监视感。当然,有一点也要说明:并不是在我们感觉到了被看的时候,我们在现实中就一定是正在被看。因为有时当一个人因别的原因先产生了被窥视感或被监视感,那么这种感受也会反过来影响他,让他觉得有人正在看着自己或是一直在暗中看着自己。

还有一个能强烈地表达被监视感和被窥视感的典型意象——环境中的很多眼睛。这个意象有很多变式:可能是“天空中布满了眼睛”,这里所指的“天空”大多是夜空;也可能是“墙壁和窗帘上有很多眼睛”,只有眼睛而没有身体的其他部分;还可能是“全身都有眼睛的人或动物”,包括希腊神话中的百眼巨人阿耳戈斯、西游记中的蜈蚣精,以及《山海经》中的视肉(类似太岁,但是全身都是眼)等。

对于动物或原始人来说,被监视或被窥视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局面。猎食动物在预备攻击之前,通常都会监视猎物的行动,窥视它们的一举一动,继而跟踪、接近猎物,并在某个适当的时刻突然出击。因此,在人的很深的人格层面,被监视感和被窥视感都会带来深入骨髓的恐惧不安。被未知的人或非人所监视或窥视,也就成了精神分裂症被害妄想中最常见的症状之一。患者在现实中看不到实际存在的监视者或窥视者,就会幻想别人用神秘的力量或是高科技方法来监视或窥视自己。比如,幻想外国情报机构甚至是外星人用特别的仪器接收自己的脑电波信号,从而神不知鬼不觉地窥探自己的思想。

在当今科技更发达的时代,很多在过去只存在于幻想中的技术,如今真的可以存在于现实世界中。有些公司会借助一些技术手段来窃取他人的隐私,有的国家的情报机构,也可能会通过大数据等手段窥探人们的隐私。因此,现在人们产生了隐隐的被监视感或被窥视感,多少还是有一些现实合理性的。

当别人监视我们的时候,为了避免我们伪装,通常都会尽量不让我们发现他们在监视我们。例如,虽然班主任有权监视学生上自习课时在做什么,但是他很可能会在学生不注意时,在小窗甚至是更隐蔽的地方去观察。窥视者则更是要隐蔽起来进行窥视。因此,尽管我们看不到有人在监视或窥视我们,但并不能证明没有人在这么做。这也就是说,“有人在监视或窥视自己”这个命题是无法完全证伪的。就算我们很仔细地检查了周围,且并没有发现有被监视或被窥视的线索,也不能证明没有监视或窥视,因为那个监视者或窥视者的行动可能足够隐蔽,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和线索。因此,被监视感和被窥视感是不可能靠理智消除的。我们都必须多多少少地容忍这些感觉的存在,忍受这种不可被完全清除的不安。如果一个人完全无法忍受这种不安,比如通过过度的、反复进行的检查来缓解这种感受所带来的焦虑,那么这种反复检查就属于病理的强迫行为,他很可能就会成为神经症患者。

我们通常可以忍受一定程度的被监视感或被窥视感,就如同动物即使知道远处有狮子在看着自己,也还是可以继续照常生活。如果监视者或窥视者是权威,我们又不能或不敢反抗,那么我们可能还会忍受很强的被监视或被窥视的感受。比如,大臣前一天请客吃饭后,打牌时丢了一张牌,第二天皇帝却将这件小事说了出来。这证明皇帝派人窥视甚至监视了大臣,这种感觉的确会让大臣感到很不愉快,但是他又能怎么样呢?总不敢因此就造反吧!此外,就算孩子知道父母在监视自己,那么最多也只能去和父母吵一架,然后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继续忍受。

感到自己被监视或被窥视,并且难于忍受,往往存在一些特殊原因。有的人是因为自我保护能力很差,自我非常脆弱,所以格外难以忍受被监视感或被窥视感。因为在他看来,被监视或被窥视意味着自己离被害不远了。处于不利情景中的人也是这样,例如,半夜在无人的街上独行的少女如果感到有人在窥视自己,就会格外恐惧不安。

还有一些人,比如皇帝,因为自己地位更高,所以不能忍受别人的监视或窥视。他们会觉得,竟有人敢窥视自己,真是胆大妄为!如果一个人在一个地方真的被监视或被窥视,并因此产生了被监视感或被窥视感,那么在他去另一个地方时,很可能连很轻微的被监视感或被窥视感都会觉得无法忍受。

在心理咨询或心理成长的过程中,对于被监视感或被窥视感过强的问题,可以通过探究其特殊原因来缓解。不过,我们不可能完全消除来访者内心的被监视感或被窥视感。人类是进化的产物,人类的人格底层至今仍保留着动物祖先的本能。对于人类的动物祖先来说,这种感觉的存在是有用的,它可以让人类的动物祖先对外界保持警觉,及时发现那些真实存在的监视者或窥视者,并让人类的动物祖先有机会采取措施,去应对外界真实的危险。这样一来,人类的动物祖先也许可以找到战胜或驱逐猎食者的办法,从而获得更安全的生活。

有些人会在精神上屈服于权威或是放弃自我尊严,从而让自己格外能忍受被监视感或被窥视感。比如,一个完全屈从于父母意志的孩子会觉得,反正我一直都很乖、很听话,完全不会和父母对着干,那么就算我做什么都被父母知道了也不要紧,就算被监视也没关系。或者,一个乞讨者在垃圾堆旁边捡饭吃,他会觉得无所谓,不被饿死可比自尊重要得多。

对某些人来说,接受被监视甚至还可以成为自己对权威表忠的方式,反而会为其带来某种愉悦。如果有的人希望有机会表现自己,那么被窥视也会为他提供一个表演的机会,让他产生积极的感受。然而,从心理健康的角度看,这些情况多少有些不健康。

简言之,被监视感和被窥视感都是指向自己的、强加的,是与“被看见”议题有关的感受,二者的关键要素都在于违反人的个人意愿,因而从表面上看是“被关注”议题,核心却是“权力”主题——这一点和性骚扰有异曲同工之处。被监视感和被窥视感最重要的差别在于:在被监视感中,主体体验到的是监视人具有某种程度的主观恶意,以及之后对自己施加某种伤害的可能性;在被窥视感中,主体体验到的则是偷窥者对自己的兴趣和好奇。同时,在动机层面,被监视感会让主体认为监视者具有强烈的动机和自己在现实中建立某种控制性甚至吞噬性的关系,而被窥视感会让主体认为偷窥者只是想暗地里玩独角戏,并没有和自己建立某种现实关系的动机。

在彼此都很有爱的情况下,两个人之间才会没有被监视感或被窥视感。只有双方相爱、彼此非常开放时,才不怕对方知道自己的隐私,并希望对方看到完整、真实的自己,希望与对方保持更密切、更透明的联系,也相信对方完全没有恶意,并会尽量避免让对方产生误解。如果对方的心理是健康的,那么我们会喜欢以这种方式被看到,而不是被监视或被窥视。

被纠缠感

如果别的人或是别的力量缠着自己不放,就是所谓的“纠缠”。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坚持与你建立密切的关系,即使你表达了脱离、摆脱的意愿,这个人也不肯与你脱离,你就很可能会产生被纠缠感。他的纠缠可能对你没有恶意,也可能对你有恶意。如果你没有脱离、摆脱的意愿,那么即使对方坚持与你联系,你也不会产生被纠缠感。

被纠缠,就是被束缚、被困。因此,被纠缠感中也包含着被束缚感和被困感。

如果一个人产生了被纠缠感,心中就会产生“我被缠住了”“好缠人啊”之类不舒服的感受,但是对纠缠者并没有太大的敌意。被纠缠者的身体边缘区域(尤其是手脚)会最不舒服,好像有压力在手脚上。其呼吸会更难,胸口会发闷,会有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此外,他的身体还会产生一种想要扭动的趋向,或是向下向外甩的动作倾向,有时还可能会产生一种被黏住的感觉。

这些身体感受与被一根绳状物纠缠时的身体感受相似,而那种扭动的趋向就像是努力在摆脱这根绳子。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人们在意象中通常不会看到绳子把人捆绑住了,而只是会看到一团乱绳子把人的脚缠住了,还可能是一张网把脚缠住了。在意象中,也可能是一个人在草丛中行走,地上的杂草纠缠着人的脚,让人难以前行,这也是纠缠感。还可能是行走在原始森林,其中有很多藤蔓,人向前走时身体总会被藤蔓缠住,也是纠缠感的意象。

意象中的纠缠感,还可能是被蛇缠住。蛇是原始人生活中极为重要的动物意象。毒蛇是以咬人的方式来对付人的,象征着敌意和攻击;无毒蛇(如蟒蛇)则往往缠人,这种方式不一定有敌意,却象征着贪婪——因贪婪或是想从被纠缠者这里获得什么而缠着不放。蜘蛛网也可以是纠缠感的象征。蛇和蜘蛛网都有一种黏的感觉,这与我们被一个人纠缠时的感觉类似——我们会觉得“这个人太黏人了”。

生活中纠缠我们或是太黏着我们的人,都是对我们有依恋的人,具体而言有几种不同的情况。

最基本的一种纠缠,是小孩子黏父母。不到一岁的孩子,基本上完全离不开父母。不过,父母并不会产生被纠缠感。因为父母也知道,这么小的孩子当然会这样做,所以他们并没有摆脱孩子的欲求。一岁前后,孩子逐渐开始和父母分离,此时父母也不会产生被纠缠感。等到了玛格丽特·S.马勒(Margret S. Mahler)所说的分离期(即个体化阶段中的和解期,约在孩子16~24个月)时,孩子又会回到父母身边。此时,孩子多少都会有些黏人,因为他们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后体验到了孤独,所以对父母(尤其是母亲)的需要增加了。然而,母亲之前已关注孩子太久了,更希望孩子能从身边脱离开一些,母亲便会产生被纠缠的烦恼。

马勒举例说,有一个20个月大的男孩,不断地干扰母亲、打断母亲,在母亲读书、洗衣、工作时也会不断打断她。在母亲工作时,他会不管不顾地爬到母亲的胸前。如果母亲主动抱他,他就会挣脱出来,但在挣脱之后并不会自己玩,还是在母亲身边转来转去。此时,母亲会产生强烈的被纠缠感。

还有一种纠缠是,我们在儿童时期也许会有黏人的弟弟妹妹。他们为什么会让我们感到黏人呢?因为稍大一点的儿童更喜欢与同龄的同伴一起玩,而不喜欢带着年纪很小的弟弟妹妹玩。如果弟弟妹妹始终跟着我们不肯离开,我们就会产生被纠缠感,会觉得弟弟妹妹太黏人。此时,弟弟妹妹完全没有攻击性,我们也不会产生愤怒,只是想甩开他们而已。

在恋爱关系中,如果有一方过度缠人,那么其往往是因为没有安全感,心理学中将其称为“不安全型的依恋”。如果一方时时刻刻要求两个人在一起,另一方如果觉得这样没有问题,就不会有被纠缠感;相反,如果另一方不愿意,就会感到被纠缠,从而产生一种本能的趋向——甩开对方,从而让自己获得解脱感。然而,这个“甩”的动作必然会激发对方的不安全感,会让对方纠缠得更紧,一心想着“别想把我甩开”。这样的互动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一方越纠缠,另一方越想甩开,这一方越想甩开,那一方就越纠缠,双方的行为会越来越夸张,最后可能需要借助破坏性的行动才能终结这个循环。

在两性关系中,如果一个人要追求另一个人,但被追求者不想接受,要是追求者不甘心放弃,那么也会形成一种纠缠和被纠缠的关系。

在孤独的老年人中,有一些人会对子女产生强烈的依恋需要,坚持要求子女来陪伴。如果子女愿意来,那么没有问题;如果子女每天都很忙、工作压力大,无法拿出足够的时间来陪伴他们,子女就会产生被纠缠感。

孩子在16~24个月时,黏人是正常的行为,母亲如何应对孩子的黏人,对孩子依恋这方面的发展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母亲能包容孩子,即满足孩子的依恋需要,孩子就会逐渐成长并超越这个阶段,并在依恋需要获得满足的基础上获得安全感,长大后在其他关系中也不会太纠缠;相反,如果母亲不能包容孩子,即无法满足孩子的依恋需要,孩子就会缺乏安全感,长大后在其他关系中也会容易纠缠别人。

童年时没有拥有好的依恋关系的人,也不习惯别人对自己的依恋,因此当别人想建立持久的依恋关系时,这些人也比较容易产生被纠缠感。

如果被纠缠感太强,人就会感到很烦。随后的常见行为包括:(1)对纠缠自己的人大喊大叫、摔东西或跺脚等;(2)驱赶纠缠者,要求说“让我自己待一会儿”;(3)回避交往、离家出走等。成年人经常会以工作为借口,逃避家人或亲人的纠缠。当然,他们未必真的是去工作了,他们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这比较容易被接受。小孩子不想让母亲离开,母亲给出的最有力的理由是“我要上班,挣钱给你买吃的”。小孩子不可能不吃饭,于是只好接受。这就在他们心中留下一个这样的印记:去工作,是别人离开自己的合理理由。

因此,如果两个人处于纠缠和被纠缠的烦恼之中,那么至少其中有一个人在依恋关系的建立上是有问题的,也可能是两个人都有问题。心理咨询可以帮助他们处理依恋方面的问题,让他们从这种烦恼中解脱。

被看到感

真正意义上的被看到感,其实是一个人意识到自己被别人看到时所产生的自发感受。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与我们在临床工作中经常听到的“我想要被看到”的诉求并不是同一种感受。在临床工作中,来访者自称的“被看到”,其实并不是仅仅“被看到”的感受,而是一种被称作“被看到”的被关注感。

换句话说,一个真的想要“被看到”的人,只要别人看到了自己,知道自己存在就满足了。然而,被称作“被看到”实际上却是“被关注感”的感受则是另一回事——被关注感的重点并不在于有没有被看到,而是别人看到了自己以后的反应——如果别人看到他但表现得很平淡甚至不在意,他就会觉得自己没有“被看到”。如果别人看到他以后把他当作人群中的焦点,且别人越集中注意力、越认真地关注,那么这种所谓的“被看到”的感受就会越强。此外,被越多的人关注,这种被看到的感受就越强。因此,临床中所说的“被看到感 ”,实际上是一种需要在他者眼中寻求“我是你眼中的焦点”的自我中心的自恋性需要。这种需要往往具有排他性,如果一个人“被看到”了,但别人也“被看到”了,那么,他这种被看到感立刻就会受到挫折,他会从刚才的满足立刻变成不满足。

这种感受中含有一种“处在别人视野的中心”的体验,还含有一种“被别人评判”的体验,以及自我的存在感。“我被作为聚焦点看到,就证明我的存在是有优越性和独特性的。”这种感受会令人兴奋和激动,但也可能会令人焦虑。对于有的人来说,这种感受是很积极的;对于有的人来说,这种感受会因让人感到焦虑而偏于消极。

当一个有这种需要的人“被(作为中心)看到”时,其身体从整体上会更加兴奋或活跃——血液循环加快,心跳加快,呼吸也可能会加快。喜欢这种感受的人,会更加容光焕发,胸会挺起来,腰会挺直,人看起来也会显得更加精神;对这种感受感到焦虑的人,则会出现类似害羞的身体反应,如脸红、心跳,身体试图逃避或自我掩藏。

在心理意象上,可能会感觉自己在聚光灯下,或是在舞台上,或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或是觉得被炫目的阳光照耀着。在有的人的意象中,会看到周围有很多眼睛,或是看到百眼怪物、墙壁上的无数双眼睛、夜空中的眼睛等意象。喜欢被看的人,也许意象中会看到一些美丽的异性或是欣赏自己的长辈在看自己。

儿童过了三岁后,会开始更多地注意别人的目光。在这个所谓的“俄狄浦斯期”,有些儿童会有意识地吸引父母或别人的注意,他们会刻意表现自己的存在或自己的可爱。当有客人来访时,儿童有时会唱歌、跳舞、和客人说话,急切地吸引客人的注意,因此被父母称为“人来疯”。当然,也有一些儿童的表现则恰恰相反,他们并不喜欢吸引注意,宁愿躲起来不见陌生人。儿童吸引别人关注是有适应意义的,因为他们吸引了父母的注意,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心理和物质资源,给自己更好的生存条件。

如果人的心理固结在俄狄浦斯期,那么这种吸引别人眼光、希望被别人看到的倾向就会带来表演性的人格特质。这让他们在成年后的行为举止依然比较夸张且具有戏剧性,装饰也比较引人注目,尽管外向但是显得有些肤浅。

相反,那些对被看到的感受更敏感但是较易于焦虑的人,就会发展为比较内向的人。他们会紧张拘谨,甚至害怕被别人看到。当这种情况比较严重时,他们总是感觉被别人看,会感到很有压力,甚至会产生社交恐惧的症状。在更严重的情况下,有些人会产生被监视的感受,并且产生被害的感受,从而带来心理疾病。

过于贪求被看到的人,可以在心理咨询中学习如何减少自恋,并允许别人也成为被关注的中心。对被看到过于焦虑的人,在心理咨询中则可以通过逐步适应,减少被别人关注时的不安。

被抛弃感

被抛弃感就是感觉被亲近的人抛弃了之后所激起的那种很难受的感受。

引发这种感受的最直接的原因,当然是真实的被抛弃。曾经被弃的婴儿,会在心底烙印下深深的被抛弃感,终生都会因此而困扰不已。有些做法表面上不是抛弃,但心理上也会被视为抛弃,所以同样会激起被弃者的被抛弃感。比如,如果父母在孩子六个月到一岁多期间将孩子丢给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带,且父母很少来看望孩子,孩子就会产生被父母抛弃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能经常给孩子打电话,与孩子交流并关心孩子,孩子的被抛弃感就会少一些;相反,如果父母对孩子不闻不问,孩子的被抛弃感就会更强烈。有的父母即使和孩子生活在一起,但如果他们只忙于工作,或是每天出门打麻将,对孩子不闻不问,那么孩子仍会产生被抛弃感。孩子心里的感受通常都是对的,无论父母行为表面的理由多么合理,但是只要被孩子视为抛弃行为,从本质上说就是一定程度上的抛弃。

对于成年人来说,情形则会有所不同。有些成年人会对抛弃过敏,尽管有时别人并没有抛弃他,只是偶尔因故远离,他还是会产生被抛弃感,进而抱怨或抑郁。他不知道这其实不怪别人,而是他自己的认知出了问题,把不是抛弃的行为看成了抛弃。为什么有些成年人会产生这种认知偏差呢?如果我们追溯原因,往往就能发现他在童年时曾遭遇过真实的被抛弃,令其对抛弃过敏。

不亲近的人,不会激发我们的被抛弃感。换句话说,能激起我们被抛弃感的人,都是与我们有过依恋关系的人。因此,父母的抛弃或忽视最容易激发孩子的被抛弃感,其次则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其他养育者。成年之后,最容易激起我们被抛弃感的则是恋人或配偶。我们常常会把对父母的期待投向恋人或配偶,期待恋人或配偶能支持保护自己,保持和自己的依恋关系而不离开。如果配偶离开了自己,或者尽管人没有离开但情感淡漠或疏远了,就会激发出强烈的被抛弃感。有些人会对自己的子女产生依赖,这种人在子女离开家上学或工作时,或是结婚建立自己的家庭时会产生被抛弃感。为了避免被抛弃感,他们可能会要求子女不要去外地上大学,结婚后还要和自己生活在一起。有些父母可能会以“帮忙”为借口,深度地介入子女的小家庭,从而给子女的生活带来很多烦恼。

还有一种抛弃感与亲近的团体有关。如果你进入一个并不亲近的团体中,你可能就会产生无法融入感,但不会产生被抛弃感。如果你在一个已经让你感到很亲近的团体中,但若是被团体的其他成员抛弃,那么也会产生被抛弃感。在团体中,被抛弃感和被排斥感往往会同时出现,因此两者往往是共同存在的。两者的差异在于:抛弃只是抛弃不管了;排斥则是进一步拒绝这个人的接近,或是把这个人驱逐出团体。被团体抛弃的感受尽管比被父母抛弃的感受要轻一些,但也会让人难以忍受。

被抛弃感在身体上的感觉,主要是想依靠却无处依靠的感受。此外,还有皮肤因长期缺少抚摸、抚慰而产生的枯干和板结的感受,以及躯体上的冷感。被抛弃者的常有动作包括:呆呆地站立着一动不动,蹲着或蜷缩着,身体进入一种仿佛要“停止活动”的状态,各种欲求都会减少,连吃饭、喝水等基本欲望都好像没有了。

在意象中,被抛弃者所在的环境通常是荒凉的,可能会是戈壁、沙漠、无人的荒野等。可能是他衣衫褴褛地独自站在这荒凉场景中,无所适从;也可能是自己在一个空间内被寒风吹透、没有暖和的衣服御寒的感觉。还有一种意象则是反衬性的,那就是别人在面前表现得相亲相爱,别的孩子幸福地依偎在母亲的怀抱中,自己则无依无靠地走在街头,在寒风中饿着肚子赤脚行走,无人理睬。还有一种更直接表达被抛弃感的常见意象:一个赤身裸体的婴儿被抛弃在冰天雪地里,浑身僵硬发紫,像死了一样,周围则没有人看见他或在他的身边。还有其他常见意象,比如流浪在街头的小乞丐等形象,也能体现出被抛弃感,如《三毛流浪记》中三毛的形象。

在意象中,被抛弃者有时也会把自己视为某些动物形象,且通常是被抛弃的动物,毛是肮脏打结的,身体瘦骨嶙峋,身上会有泥点甚至伤口,还时常因为翻垃圾找食物而发黏发臭,很落魄。丧家犬往往是被抛弃感的一个象征形象,因为狗是一种追求依恋的动物,所以一旦它被主人抛弃,其被抛弃感就会比其他动物(比如猫)更加强烈。

被抛弃感对心理健康的破坏力非常大,这与哺乳动物的本性有关。对于所有哺乳动物(包括人类)来说,养育者与幼子之间的依恋极为重要。如果养育者(对于动物来说,都是母兽;对于人来说,多数情况下也是母亲,但也可以是其他养育者)与幼子之间的依恋关系很好,幼子就不会有被抛弃感,他们会觉得不论遇到什么困境,母亲都会保护自己平安。然而,在哺乳动物遇到很艰难的场景时,母亲也许会放弃某个幼子,从而把有限的资源用来保护其他幼子。或者,如果某个幼子过于衰弱,母亲就会判断这个幼子很可能最终养不活,也有可能干脆放弃它以节约资源。对于动物幼崽来说,被母亲抛弃几乎意味着死亡,它们很难在被母亲抛弃后继续活下去。因此,被抛弃感对于它们来说是非常消极且绝望的感受。被抛弃的动物幼崽基本上会放弃努力,只能在抑郁中消极等死了。

儿童如果被抛弃,同样会感到抑郁,且往往也会在麻木中等死。如果被抛弃感相对轻一些,他就会产生求生的想法,但是情绪状态也同样会很消极。被抛弃感会引发多种行为:当有轻微被抛弃感时,儿童会用讨好的方式,或是顺从和服务于父母的方式来试图扭转局面,让父母回心转意。如果曾经比较受宠,但是后来感到了被抛弃,孩子就会非常愤怒,产生暴怒或是做出攻击行为。如果孩子到了三至五岁,且被抛弃感还不是很严重,他可能就会远离父母或养育者,带着弃儿的心情生活。如果被抛弃感严重,且心理上无法独立,就会深陷重度抑郁,甚至会持续有自杀的倾向。

心理咨询中非常棘手的边缘型人格障碍患者,往往在六个月到三岁期间,曾经历过母亲或其他养育者的离开,使他产生了被抛弃感。这种抛弃被他感受为一种背叛,因此他内心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暴怒。边缘型人格障碍患者的内心深处有一股强烈而持久的仇恨,就是因此而来的。

如果一个人在童年时产生了被抛弃感,就会在成年后的婚姻中产生许多问题。因为他害怕被抛弃,所以他可能会迎合自己的配偶,而一旦对方有一点疏远的表现,他的被抛弃感就会被激发,从而表现出愤怒或恐惧,并采取很多的方式来控制,这些控制反而又会给他带来很多麻烦,增加他被抛弃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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