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荣耀感和荣誉感
荣耀和荣誉,核心都是“荣”的感受,区别在于:荣耀是因“荣”而“耀”,即感到自己有光彩;荣誉则是因“荣”而被“誉”,即被赞美。
根据《说文》和《尔雅》,“荣”这个字本来是指梧桐,后来转义用来表示“草的花”,如“木谓之华,草谓之荣”(《尔雅》);再转义则代表植物生长的“繁茂”,如“木欣欣以向荣”(《归去来兮辞》);再进一步则代表其他事物(比如一座城市、一个家族)的繁盛。
社会地位高、有权有势、有钱有名、人生得意,这些都是“荣”的外在条件。所谓“荣华富贵”,就是说富了贵了,人就会感受到荣华。被别人赞赏和羡慕,也是荣的条件和基础。
荣既能让人感到兴奋和快乐,也能让人感觉自己繁盛、欣欣向荣,从而充分体验到自身的生命力向外部世界伸展。最重要的是,荣能让人的自我披上光环,感觉现在的自我比原本的自我更大、更耀眼。因此,荣常常会让人感到洋洋得意,并常常伴随着骄傲。
在身体上,荣耀或荣誉感会让人倾向于抬头(头抬起来的程度并没有狂妄的人的头抬得那么高),胸部也会挺起来并向两侧打开,好像是在向别人展示自己的脸(即俗话说的“露脸”或“长脸”)和上身给别人看。身体似乎轻了很多,仿佛是在向上飘。
在意象中,荣最常见的就是这个字本身的意象——阳光下的繁花盛开。荣耀感在意象中是有很多的花簇拥着开放,并且是争着向上冒的样子。这些花的颜色都很鲜艳,而且很可能是黄色的——因为黄色是最亮的颜色,就像太阳一样成为我们内心世界的中心和主宰。
除了荣耀之外,荣誉感还伴随着一些自豪感。荣耀和荣誉感,都好像有很强的光亮,故不难理解“光荣”一词的由来。
与荣耀有关的意象的核心是光彩夺目的感觉,可以是聚光灯下的主角,可以是珠光宝气,可以是各种奢侈品(如豪车、名牌包、珠宝饰物等),还可以是自己走出豪车后走在红地毯上,与名流在一起,或是自己在万众瞩目中接受鲜花和掌声等。
与荣誉有关的意象,可以是人类专门用于表彰别人的物品,比如,花环、绶带、花束、奖章,以及被授予荣誉的场景——被授予奖杯后,站在领奖台上,或是位于人群的中心,或是骑上了高头大马等,享受别人赞美的眼光、别人对自己的欢呼、被很多人众星捧月般地围在中心、被很多人抬起来走,受万众瞩目……
从小生于富贵之中的人会对荣华或尊荣习以为常,他们对荣耀并不会产生很强烈的感觉;相反,之前并没有享受过尊荣的人,如果有机会享受了荣华,其荣耀感就会格外强烈。很少受到赞许的人,如果因做了一件值得褒奖的事情而获得了荣誉,也会产生极为强烈的荣誉感。为了获得荣耀或是为了不失去荣誉,人甚至可能会愿意付出自己的生命。
不足三岁的婴幼儿,对社会地位、名誉等都不大有意识,因此也不大有荣的感觉。自三岁起,人就会一直受到荣耀感或荣誉感的吸引。荣耀,是自己有各种资源;荣誉,是自己的行为受到了赞许。荣,是绝大多数人的毕生追求。《三国演义》中,刘备道:“苍天如圆盖,陆地似棋局;世人黑白分,往来争荣辱。”然而,只有很少数人能超越这个追求。如果说孩子最需要的是母亲带着爱的关注,那么成年人需要自己所在的团体和社会带着欣赏和仰慕的关注也是顺理成章的。也许从心理意义上说,人们对荣的追寻正是婴儿对母亲目光的追寻的延伸。
中国文化中的最高境界,是能够超越对荣的追求,专注于心灵的真实的升华。因此,有些人会克制自己对荣华的追求,让自己显得“不慕虚荣”。然而,那个最高境界并不是靠强求就能达到的。强行克制自己对荣华的追求,只会让这种追求变成无意识的或是虚伪扭曲的。
嘉奖、赞许那些做出善行的人以及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人并给他们足够的荣誉,以激励他们更多地做有利于社会的事情,有助于在社会中形成良好的风气。荣誉是精神层面的巨大强化,能给人带来极大的动力。
尽管荣常常与人的自恋相关,但人对荣的追求本身并没什么问题,甚至对一个凡人的自我来说也是正常的、健康的。然而,如果社会鼓励虚荣,就不利于人的心理成长。仅仅是富有或是有权力,但是没有令人尊敬的品德,人得到的荣华就是虚荣。虚荣中的自恋是一种过度的、夸张的、浅薄的自恋,而且虚荣总是需要依赖外界来不断地提供积极的反馈才能证明,因此反而会有损当事人的自信和自尊。还有一种更不健康的荣被称为“耀武扬威”,是通过欺辱别人来反衬自己的权力以获得自卑的补偿,因为一旦无法用贬低和践踏别人的自尊来反衬自己,他的内心就会深陷强烈的自我卑贱感中。
一个人以什么为荣,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后天教育的影响。普通人常以富贵为荣,优秀的人则往往以高贵的品德为荣。然而无论怎样,毋庸置疑的是,人以什么为荣,就能将他的自我引导向什么样的方向,因为其荣辱标准就是其自尊的标准。
融合感
融合感是人意识到自己和其他人或其他事物之间的边界消融,在双方合为一体时所产生的心理感受。
融合感和界限感是相反的,融合感就是界限融解,是在之前被某种界限或边界截然分开的人或事物,如今不再有边界时所带来的感受。
从性质上分,可将融合感分为身体上的融合感和精神上的融合感:身体上的融合感,最常见的是在发生性关系时能被体验到,即所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感受。精神上的融合感,最常见的是在真心相爱的恋人之间的那种心心相印的感受,这种心心相印不会被物理距离所分隔;或是当我们在读一本书时,发现自己的内心与作者产生了深刻的共鸣,便会产生一种“相逢何必曾相识”的“彼此懂得”的感受;或是当我们发现某些人在相同的境遇下会做出与我们相同的抉择时,所产生的那种惺惺相惜的感受。我们会发现:身体上的融合感总是与物理距离和物理边界相关;而精神上的融合感总是与心的相似度相关——至于我们与对方的身体是否在一起,是否认识对方的脸、是否知道对方的名字等,都是无关紧要的。
从程度上来分,可将融合感分为局部的融合感和全部的融合感:局部的融合感是两个原本各自独立的个体,现在有一部分融合了——就好像连体婴儿那样,虽然有一部分身体器官是共享的,但两个人最核心的部分依然保持着各自的独立;全部的融合感是两个原本各自独立的个体,现在融合成了一个新的有机整体,不仅无法再区分彼此,而且双方原本的自己都在这一刻消融了,并重新成为一个新的事物——就好像两块冰在融化成一滩水之后重新冻成了一块冰。
由于每个人在骨子里都有一种存在性孤独[1],因此融合感通常会让人感到愉悦——因为融合感的存在本身就意味着我们彼此都不是截然孤立的存在,这会或多或少化解我们的存在性孤独。
也许身体上最好的融合,存在于孕妇和胎儿之间。胎儿的身体一开始与母亲完全是一体的,因此胎儿最初完全不会感受到边界和界限,这种融合中没有孤独,就像鱼融在水中。如果母体是健康的,胎儿就会产生愉悦的感受;如果母体不健康,胎儿就会产生“无处可逃避,也不可避免”的坏感受——这种情况下的融合感就不是愉悦的了,而是淹没性的。
胎动使母亲意识到了胎儿的存在,也意识到胎儿的异己性,但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母亲还是会感觉自己与胎儿是融合的,这种融合通常会给母亲带来强烈的幸福感。不过,也有例外(或许这个女人还没准备好当母亲,她只是想被男人当成一个小公主去宠爱;或许她只是出于某种情况被迫怀了孕),那么胎动所带来的融合感对她来说则是恐怖的、焦虑的,甚至是厌恶的——有些听起来相当夸张的“不合常理”的孕吐(比如,有的母亲甚至会在自怀孕起就开始有孕吐,直到生下孩子后才能停止),就是在潜意识中抗拒这种令人不安的融合感。
孩子出生之后,当一个足够健康的母亲抱着孩子时,她和孩子还可以获得一定程度上的融合感。虽然此时往往不如胎儿时融合得那么好,但也会让双方感到很满足。
朋友之间,由于身体的融合不那么直接,因此只有通过精神上的一致、行动上的协调,以及相互的高度接纳和认可等,才能获得融合感。如果双方高度相互认同,都将对方视为自己、能感受对方的感受,彼此之间就没有了边界,也能比较容易感到融合。这种融合感消弭了孤独感,会给双方带来极大的欢喜。例如,两个人在某件事情上获得了很好的共情体验,即一方感到另一方在某件事情上“懂我”,此时就会产生融合感。
需要分辨的是,伯牙和子期之间存在着一种极致的融合感,即精神上的完全融合感。这种融合感不但可遇而不可求,还是世间罕有的。尽管人们常常认为二者之间的融合感是基于共情而产生的,但其实并非如此。
基于共情而产生的融合感是一种精神上的不完全融合——正因为是两个独立个体在某个局部的融合,所以你和我之间还需要借助一个可以共情的媒介,这个媒介就成了这两个独立个体之间可以共享的那个融合接口。换句话说,两个人基于共情这个中介物,在某一时刻体验到“他在这一点上和我一样”或是“他简直就是另一个我”。这是一种精神上的“物理变化”。
伯牙和子期之间精神上的完全融合感,则是一种全然的精神融合感。在第一曲之前,伯牙和子期还是两个精神存在的人。在第一曲结束后,这弹琴和听琴的两个人就发生了化合,合二为一,并且成了一个新的“一体”。就好像是氢元素和氧元素本是二,但当它们化合成了H2O,它们原来的存在方式就不复存在了,而是共同生成了一种新的存在——水。这种完全的精神融合的本质是一种对原来自身的超越和转化,双方都会发生质变,并成为一种新的存在。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化合反应。
当然,上述例子都是很高程度的融合感,这种高度融合感会令人满足,但是不总能获得;相反,程度比较低的融合感则比较容易得到。例如,一个孩子到了一所新学校,他被其他同学接纳并进入了他们的圈子,此时他就会产生融合感。又如,两个本是客气而生分的人因为某件事而变得亲密了(如果亲密到了一个可以跃迁的程度,双方的自我边界就会产生突破口),也会产生局部的融合感——越是不分彼此,融合感越强。
除了和他人之间的融合感,我们还可以和外物或是外在世界产生融合感。比如:我们在骑马时,如果这个过程非常协调,我们就会和马产生融合感;我们带着狗跑步时,如果步调一致,我们就会和狗产生融合感;我们在使用某个器具时,如果使用得异常熟练,器具和我们的身体达到了高度的协调,我们就会感到器具和我们的身体融为一体(古龙笔下的“剑中之神”西门吹雪就做到了“人剑合一”);我们玩滑板、驾驶汽车时都可能产生融合感,并能让我们感到快乐和享受;如果被植入的假牙或是新安的假肢在用了一段时间后磨合好了,也会让人产生融合感。
当我们感到融入某个整体环境(比如,去酒吧玩时在音乐中感到很兴奋,或是在体育场中观看足球比赛时看得很入迷),就可能会感到自己与那个场景融合在一起了。心理学中有一个术语是“去个性化”,是指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一个人感受不到自己与别人之间的不同。在一个人去个性化时,会产生与群体或环境的融合感。
人和环境的融合感的极致就是“天人合一感”,这是一种人和整个天地都融合为一体的感受,没有任何边界和界限,一切都是“一”。人能感知到天地之间的一切,仿佛是在感受自己的身体。这种天人合一感带来的也是乐的极致。美国心理学家、哲学家、超个人心理学作家肯·威尔伯(Ken Wilber)把这种体验称为“无界限”。由于一切都被融合进来了,因此在这种天人合一感之中还包含着完整感和具足感。
融合感在身体上的反应包括:皮肤不再有明显的触感;有时在身体的外围会有一种暖洋洋或是像水漾开的感受;对与自己融合的人或事物,人会有更加敏锐的感觉,仿佛是在感觉自己的身体或心;可能会感觉自己融化了,如同冰融化在春水中或是融化在春风里;身体内部不再有紧张感,全身都松弛下来,身体感觉上更轻;呼吸会更加舒缓,心情也会更加宁静平和;有时会让人有一丝睡意,且这种睡意会让人感觉很舒服。
当我们与一个兴奋或愤怒的群体融合时,就会产生兴奋或愤怒的身体反应。
当我们的内心中对融合有抗拒或恐惧时,在产生融合感的同时还会激发对抗的反应。对于这些抗拒者来说,融合感会类似融解的感觉,减弱人的存在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人意识到自己正在与别人融合,就会产生被别人吞噬的感受,因为是别人的存在消解了自己的存在感。所产生的睡意则与死亡过程中的意识丧失过程类似,会带来最大的恐惧,且融合感的其他特质也都被赋予了消极的意义。因此,这些人一感受到融合感就会立刻努力做抵御,他们会迅速绷紧身体(尤其是让皮肤紧张起来),他们会让自己保持清醒,并与别人保持距离;他们会故意和别人意见不同,以让自己产生独立感并借此抵消融合感;他们甚至还会故意和别人发生冲突,以回避融合的舒适。青少年之所以会反叛父母,往往就是为了抗拒融合感——他们只有抗拒习惯中的与父母的融合感,才能够建立独立的自我,从而成功地从父母那里分化出来。
融合感是爱的主要成分,是亲密关系中幸福的源头,或者说,是亲密感的升级版或跃迁。如果缺乏足够的融合感,人就会感觉世界很荒凉、孤寂和冷漠,并感觉自己很孤独、寂寞,还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包括心情不好、抑郁症,以及其他心理疾病)。然而,由于人往往又会害怕融合感,害怕被吞噬或是被侵入,因此可能会抗拒融合感,这种抗拒可能会使他得不到需要的融合感。即使有机会与别人融合,他也不能利用这个机会甚至会逃避这个机会。因此,在心理咨询中,咨询师的一个任务就是帮助来访者分辨哪些融合是对他们有益的、是无明显危险的,或者至少是危险可控的。咨询师还可以帮助来访者逐渐削弱恐惧,允许自己逐渐与别人融合,从而渐渐获得融合感,让人生变得更加幸福。
辱
古汉语中的“辱”既可以作为动词,也可以作为名词。作为动词的“辱”,就是凭借自己更有力量,去伤害、贬损别人精神层面的自我,侵犯别人的自我边界,把肮脏的、坏的东西强加给别人;作为名词的“辱”,则是一种遭受了别人强加的贬损、自我尊严被伤害之后的感受。
受辱指的是自己身为受害者,被迫承受了来自他人和外力强加的辱。一个人辱另一个人,就等于用行动告诉对方“对我来说,你的尊严不重要,你的权力不重要,我有能力伤害你”。
欺辱、凌辱、侮辱、屈辱都是辱,但内涵各有不同:欺辱强调的是以强力施加;凌辱强调的是严重的虐待;侮辱强调的是对人格的贬损和玷污;屈辱强调的是受辱者因自己的懦弱而放低了尊严从而忍受了别人的辱,它常常与耻感伴生,因为屈辱感反映的事实是“我被别人欺负、侮辱却不敢反抗”,这个为了保全自己身体安全而舍弃了精神尊严的选择会引发耻。
无论是哪一种辱,其核心都是对一个人的自我边界的侵犯,以及对自尊的伤害。辱在发生时还会涉及权力的滥用。
辱所针对的是一个人的自我,也就是说,辱真正要伤害的是一个人的精神存在。伤害别人的肉体不是行为目标,最多只能算是用伤害肉体作为伤害精神的手段,或者说伤害肉体只是附加的伤害而已。受辱感也是精神自我的受伤,肉体是否受伤则相对不重要。受辱感是一种令人极为不愉悦的感受,甚至会给人带来极大的痛苦,以至于有的人会通过自杀或杀人来缓解这种痛苦。
在生活中有许多和辱有关的人生境遇,侵犯、掠夺别人通常都会使被侵犯者感到受辱。比如,逼迫别人为自己擦鞋会让别人感到受侮辱,尽管擦鞋本身并没有什么伤害性,但是被逼迫擦鞋则是一种侮辱。鞋位于最低的位置,给别人擦鞋,就是让自己低于对方,并且要为对方服役,且鞋的主人此时的态度往往是不友善的,这时如果不得不做就会感到受辱。
向别人身上吐口水甚至吐痰,或是往别人身上撒尿,也是表达侮辱的手段。在电影《功夫》中,欺负人的小痞子把男主角打倒在地,然后几个人往他头上撒尿,这是极大的也是极为典型的侮辱。
把一个人打倒在地,然后踢他的身体,这固然也是身体的伤害,但更重要的是对其精神上的侮辱。也就是说,身体伤害并不是核心目标。因此,我们常常可以在电影中看到,占了上风的恶棍对倒在地上的人踢了一会儿后便扬长而去。他最在意的并非那个人被踢成了什么样、身体受伤成什么程度,重点在于踢,在于可以把那个人踩在脚下并肆意践踏。
骂人是侮辱别人的省力方法,这种方法不用伤害对方的身体,但是可以伤害对方的尊严。骂人的基本思路就是贬低。骂人的话虽然千变万化,但是基本的句式就是“你是一个很低贱的/肮脏的/愚蠢的/邪恶的……人”,也就是说,把对方定义为无价值的人。
受辱感在身体上的体现,最主要的是胸区有暗暗灼烧的感觉,但意象中的颜色则不是火的红色而是黑色。这或许是因为受辱会在人的低层激起愤怒,但因为力量不敌,所以愤怒又被压制住了。面部表情为皱眉闭眼、牙关紧闭,是一种忍受的表情。姿势可能是蜷缩的姿势,或是头埋在胸口,肩膀上仿佛扛着无形的压力。跪下是忍受屈辱感最典型的象征。在意象中,屈辱可能表达为负重行走的奴隶、下跪的人等形象。蠕虫类(比如蛆)的意象,以及无脊椎动物或软体动物的意象,也常是屈辱感的象征。
人在被辱并感到受辱的痛苦后,可以用什么方式来缓解或消除它呢?通常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放弃自尊甚至放弃自我,即放弃精神层面的自我追求,只过动物层面的生活,这样就不会再有受辱感。在被人辱时,会没有受辱感吗?这也是有可能的。因为受辱感是一种与自我有关的痛苦感受。婴幼儿在自我还没有形成之前就不会有受辱感。即使被别人打骂,他们也只会用愤怒或恐惧来反应。在一个人心中形成了自我形象后,才会因别人的侮辱和欺负而激发屈辱感。心理发展很差的人,由于其心理能量固结在一两岁前的时期,因此就算他们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甘愿当“奴才”,也不大会产生受屈辱的痛苦。
第二种方式是,用反抗、坚守自己等去应对,以消除自己的受辱感。在影视作品中,常有这样的街头小混混:他们平时过着动物性的浑浑噩噩的生活,但在被欺负甚至仅仅是一言不合时就会用愤怒和打斗来应对。
人在发展出了精神性的自我后,如果感到受辱就会倾向于用这种方式来消除自己的受辱感。例如,由于先秦时期的人已发展出了较强的精神性自我,性情比较强烈,且还没有被摧残出奴性,因此先秦士人极为不愿意忍受屈辱。在“二桃杀三士”[2]的故事中,三位士人宁死也不愿意忍受耻和辱。类似的事情在先秦典籍中不是孤例而是常态,这被称为“士可杀不可辱”。一个人即使力量不足,在别人欺辱自己时,只要坚持不屈服的心态和身姿,就可以没有屈辱感。比如,在别人逼迫自己下跪时宁死也不跪下,尽力把腿站直,把腰挺直,把头昂起来,这样就没有屈辱感。即使脊梁被打断或是腿被打到跪下,也不会产生屈辱感。在无法反抗的情景中,当自己被别人把痰吐到脸上时,如果能怒视对方,不低头、不回避,那么也不会产生屈辱感。
这种不屈会令想要辱人的那一方得不到满足,因此会给不屈者的身体和生命安全带来很大的威胁。人在这种情景下会面临着一个选择——是忍受侮辱以保安全,还是宁死也不忍受侮辱(如果选择“士可杀不可辱”,他就有可能真的被杀)。选择安全的人,是可以理解的凡人;选择不受辱的人,是值得尊敬的英雄人物。
在团体层面也有辱与受辱的事情。如果一个团体被另一个团体侮辱,那么被辱的团体中的成员就会承受对自己团体的辱感。同理,辱其他团体的团体成员也会分享可以辱人的优越感。
例如,在美国,种族歧视很常见。如果一个非裔美国人认为他被白人欺负了,就会产生受辱感,其他非裔美国人在看见自己的同胞被白人欺负时也会产生受辱感,而持有这种种族歧视见解的白人则会在非裔美国人面前感受到自我优越性和民族优越性。又如,中国人曾被辱为“东亚病夫”,某些地方甚至有“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标语,中国人会视其为对自己民族的侮辱,并由此产生民族屈辱感。因此,中国人会强调自己的不屈,并在新中国成立时宣称“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站起来了”就意味着不再跪着、不再弯腰了,而是脊梁骨挺直了。
总结来说,辱是独属于人类的一种情感,这种情感虽然令人痛苦,但它的存在意味着一个人有了一个精神性的自我存在——这个自我存在不但有边界,而且是好的,在关系中是被值得尊重的。如果这个自我存在的边界被侵入、被损害,并被强行污蔑成坏的,在关系中是不值得被尊重的,人就会产生辱感。
注释
[1]存在性孤独不是指实际的寂寞性孤独或个人内心的孤独,而是一种根本性的孤独,它根植于人类生命的本质——作为独立于世的个体,没人能完全理解和体验另一个人的想法和感受。
[2]相关典故最早记载于《晏子春秋·内篇谏下》。春秋时,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三人是齐景公的臣子,勇武骄横。齐相晏婴想要除去这三人,便请景公将两个桃子赐予他们,让其论功取桃,结果三人都弃桃自杀。后用“二桃杀三士”比喻用计谋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