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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说全集 最小说·第十一辑 全宇宙至此剧终(第五回)(6)

作者:多人 当前章节:15366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2:31

章节字数:1169 更新时间:08-11-16 16:55

辛追重新放慢速度,咬起一根面条含进嘴里时,无意的抬头,发现男生拿着从一旁取阅架上找到的报纸,正随意地翻到某页。下颔的脸,被黑色的头发垂盖住小半的眼睛。漫漫移动的视线,将报纸翻到下一页。这时他抬起头,正对着辛追,随后班霆合上报纸,右手抽过一旁桌上的纸巾,递给辛追。

接着又将报纸打开,翻到先前的那页。边看边等女生吃完。

辛追低下眼睛。

“婶婶。”辛追正要结帐时,听见班霆朝着另一个方向低低地说了一声。女生回过肩,看见一个中年妇女捧着用来买外卖的饭盒刚刚踏进店里。而她对班霆的称呼也让辛追很快明白过来两人的关系。

对方很快把目光落到辛追身上,认出她之后表情明显呈现惊诧的无穷状。

“……诶,你是?!……”

“我——”辛追站起身。

“婶婶。”班霆又喊了一声,他站到辛追身旁。

“……哦,哦……你们认识了啊。”客气似的笑,支满了整张脸,“不错,不错啊。”

“你结帐去吧。”班霆对辛追说。

“怎么搞的,还让人家女孩子买单啊。”

班霆看过去:“婶婶到这里不是来了解这些的吧。”

“……啊,对,碰巧嘛。”转身向店员说了句“给我来两斤辣肉面”,重新看向班霆的表情笑得一如先前,“真是够戏剧性,怎么像电视剧一样哦,给了你们家十四万,还跟你要好得来,这可真有本事啊……”

辛追站在柜台边强令自己不许回眼看过去,最终落进她耳朵的除了“两碗一共十块五毛”外,就是班霆的声音。

“婶婶尽可以拿对我爸爸的不满撒到我头上,但这些除了可以让您一时解气外,似乎也没有任何帮助吧。而且‘给了我们家十四万’,和‘要好得来’,我想问,这两条不行么,让您更不舒服了么?我没有阻碍您拿出同样的本事去实现吧?”

从店里出来,辛追只有余光里扫到的那一点点男生的人影,她想说些什么但不知道从何说起。这时男生的衣服口袋里传来了手机铃声。辛追看见班霆换个手取出手机,看见屏幕上的来电人姓名后却没有按下通话键,而是将电话重新放回口袋里。

她默默地看着班霆,或许有很轻微的叹口气。

“……”男生却转过脸来,过了半天他说,“是以前的。”

“什么?”很快懂了,“……女朋友?”

“恩。”

辛追有些吃惊,但依然镇定地不在脸上表现出过多:“不接么。”见男生没有点头或摇头的反应,辛追淡淡笑了笑,露出“真是啊……”的表情。

“什么样的女生呢。”她过会问。

“……挺特别的个性。”

“活泼?善解人意?……聪明?男生是不是比较喜爱这种的呢,”辛追摆摆手,“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我不是。”班霆说,“不要把一顶帽子盖死在‘男生’这个群体上。起码我不是。”

最小说全集 最小说·第十一辑 谁偷走了我的长袜子皮皮(1)

章节字数:1521 更新时间:08-11-16 16:55

文/落桐

是谁偷走了我的长袜子皮皮?是谁偷走了我们存封在罐头里的草莓爱情?离开凌宇十年,我原以为可以永远记住他的模样,却没想到,那个留在时光裂痕里的少年,他已经越走越远,越走越远,终于消失不见。

原来,那些走失在青春河流里的爱,丢了就是丢了。

1

凌宇遇见我时,苏辰正把手搭在我的腰上逛街。

时间在这一刻暂停,灯火辉煌的西单文化广场突然万籁俱寂,只有凌宇的面孔在我面前无限放大。这张在我记忆里缺席了十年的面孔定定的看着挂在我脖上七彩项链许久,然后我听他轻声唤道:“丫头?”

丫头,我定定的看向凌宇,记忆如同浮云,层层翻涌,最后化作珍珠般的星辰,在墨色天宙里耀耀闪烁开来。

我未曾想过,会在这里,以这样的姿态,和凌宇重逢。

遇见凌宇那年,我尚是头顶扎羊角辫,穿条纹海军连衣裙的小姑娘。

那时我家住筒子楼,是那种极老的旧式楼,好几户公用一间厕所,一个厨房,每到下班的时候,这两个地方总是人气袅然,上厕所的人匆匆解决问题,然后慌忙赶着去厨房抢占个好位置。做饭,炒菜,喧闹的人声和蒸腾的热气搅拌在一起,构筑成终日不变的楼道主旋律。

我家是一个大开间,爸妈用一道帘子把房间隔成两个空间,晚饭的时候,妈在公用厨房里热火朝天的忙碌,我则乖乖的趴在窗台前,一字一字,工工整整完成当日的作业。

我的功课一直很好,小学六年,我拿了五年的年级第一,这个荣誉,在小学六年级时被人取代。

新的年级第一获得者,是一个中途转学来的男生。

现在想来,我年少的时候真是属于后知后觉型,典型四眼牙套妹,脑袋只知道埋在书本里,对周遭山高水深风起云涌的一切都懵懂未知。既不参与课间操女生的各类八卦,也不关心任何与学习无关的话题,我只在上课抢答老师问题时格外积极兴奋,又或者在发下试卷时心醉于那种运筹帷幄的乐趣,除此之外,那些令女孩子头角峥嵘的各种文艺晚会或比赛,我都只是沉默的台下小米粒一颗,不会有人注意到我,我亦不关注任何人。

但我还是渐渐听闻了关于他的只言片语。

开始是抱着全班作业去办公室时,听到有赞扬从昔日最疼我的老师嘴里说出,于是知道有这么一个男生,刚转学来不久,功课优异自然不必说,奇就奇在压根没见过他用过功,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周围的老师于是个个点头咂嘴,说这孩子实在是天分高,日后一定有大出息。

老实说,初听到这番话时,我偷偷躲到学校厕所后的小树林里抹了几把眼泪,觉得是自己一直来辛辛苦苦经营的东西,突然被人夺了去,而那人,却没花任何气力。

后来,一个名字开始出现在周围女生的话题里。这些和我同岁的女生,她们总是喜欢三五成群,叽叽喳喳,在课与课的间隙争分夺秒,讨论前一晚的电视剧有哪些比较好看,讨论新走红的明星八卦绯闻,讨论班上哪些男生和女生的交往貌似暧昧。

她们越来越多的,开始反复说一个人名字,凌宇。

“六(五)班那个凌宇真的好帅哦,听说他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少年围棋大赛,获得了一等奖呢!”

“你的消息太落伍了,我妈和他爸是同事,听说他已经拿到了钢琴十级证书,是少年宫好多年来第一个年级这么小就考到十级证的人呢!”

哇……每个女生一发表完有关于凌宇的消息,底下一群女生就发出了这样充满了倾慕、崇拜、以及震撼的惊叹声。

这样的对话,我是从来不参加的,我没有那个传说中的神童凌宇厉害,自懂事起我就清楚明白自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不够漂亮,不够聪明,不够出众,不够天分,唯有用百倍的努力,才能勉强在人群中踮起脚尖,让众人能够看见我。

最小说全集 最小说·第十一辑 谁偷走了我的长袜子皮皮(2)

章节字数:1614 更新时间:08-11-16 16:55

可是,还是有些无法忽略的小情绪在心头发酵了,那种少女浅浅的自卑和嫉妒,蛰伏在皮肤下面,时不时就伴随着凌宇名字的出现,轻轻地冒出来,扎我一下。

2

暑假很快到了,筒子楼里新搬来一家住户。

那日是周末,我从少年宫学书画回来,刚走到楼前,只见一对母子忙忙碌碌,不停歇的把很多家什从楼下往楼上搬,母亲不停地抹去脸上的汗珠,而那少年背对着我,一整个背后都被汗湿,楼外是白花花刺目的阳光,酷暑难当,此刻所有人都躲在房间里避暑,没有人来帮忙。

我于是走上前去,拿起一件包裹说:“阿姨,我来帮你吧。”

那母亲抬起湿漉漉的脸惊诧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呵呵笑了,她摸摸我的头说:“小姑娘,谢谢你啊,天太热,你还是回家吧,别弄脏了衣服。”

母亲身边的少年也转过身看着我温和地笑,他用黑乎乎的手擦着脸上的汗,那汗液立即在脸边拉出几道黑印,那模样,如此滑稽又可笑,我噗嗤一声笑出声来,三个人于是立在七月盛阳里哈哈大笑。远处茂盛青翠的梧桐树叶里,是夏日阵阵潮汐般的蝉鸣。

我很快知道,这母子就住在我家对面。

那少年和我同岁,他母亲叫他石头,做完功课的时候,石头常常拉我一起,戴上遮阳的帽子,跑到老楼附近的农村去玩耍。

这是我从未接触过的世界,在认识石头之前,我的暑假一直是在15平米的大开间里度过,做作业,发呆,看书,练习书画。我不知道自己家附近有这样广阔的一片农田,我更不知道仲夏的农田竟然是这般的美!日光灿烂温暖,篙草从田地里不可遏制的拔节而起,将曲折阡陌层层覆盖,漫天之下是满目繁茂葱茏的绿色,有色彩斑斓的蝴蝶和蜻蜓在头顶上盘旋,碧绿的小溪顺着泥土潺潺而流,蜿蜒向不知尽头的前方。

石头显然是个很有趣的玩伴,他常常和我玩的一个游戏,叫做找东西大王。

所谓的找东西大王,是石头从他妈给他买的童话书里看来的,那本书的名字叫做《长袜子皮皮》,石头告诉我,长袜子皮皮是个很牛的小女孩,她力气大的可以拎起两个警察,没有事的时候,她就和她的朋友们做找东西大王,任何东西,田野里死去的蜻蜓,废弃的橡皮圈,小松鸡,鸵鸟毛,等等等等,都是找东西大王的目标。

我枯乏的小脑袋完全被石头描述的奇幻世界迷住了,于是一心一意要和他做找东西大王,成为长袜子皮皮一样的人物。

就这样,石头出现后,暑假的光景于我突然变得生动而漫长起来,常常是在日光西沉的时候,温暖的一天结束,繁星在暮色中化作飞鱼,我和石头的小帽子里装满了一天的胜利品,手拉手,得意洋洋的踏上归途。我们通常把找到的各式宝贝清点到捡到的一个废弃的饼干筒里,比如石头捡到的一大把绚色小珠子,比如我在一棵大树下发现的许多七彩糖纸,石头抱着饼干筒和我说:“丫头,等到这些东西存到一定地步,我就可以给你变出更多好玩的东西来。”

我抬头看石头明亮的眼睛和好看的笑脸,心里涌动着无以复加的小小愉悦和欣喜。

不出去找东西的时候,我就跑到石头家串门子。他妈妈十分喜欢我,每次都烧了好吃的菜招呼我,香菇青菜,麻婆豆腐,香干肉丝,茼蒿肉丸汤……都是极简的家常菜,可是石头妈总是有本事将之做得色香味俱全,就好像石头的家,明明非常简陋,从书桌到沙发都有股陈旧的气息,可因为拾掇得干净,看上去也就分外的居家亲切起来。

唯一与室内格调不搭的,就是客厅中央那架黑色程亮的钢琴。

这架钢琴,据石头说是他母亲省吃俭用好几年,才存下钱买的。石头每在暮霭四合的黄昏时分,就着屋外亮起的氲黄路灯开始弹琴,从练习曲弹到李斯特莫扎特,石头弹琴时候的样子和在郊外与我玩耍有着截然不同的光芒,那个时候的他异常严肃,脸上有着投入的表情。在石头之前我不是没听过其他钢琴曲,可我只觉得石头弹奏的音乐异常动人,有种朴素深远的空旷情感,这种复杂交错的成熟情感展现在一个少年脸上,便又尤为吸引人。

最小说全集 最小说·第十一辑 谁偷走了我的长袜子皮皮(3)

章节字数:1520 更新时间:08-11-16 16:56

我想,我应该是喜欢上石头了吧。

3

暑假结束的时候,我顺利升入本城的重点初中,放榜单上,我是第二,第一名是两个醒目漂亮的楷体大字,凌宇。

4

然而令我欣喜的是,石头也顺利升入初中,并且和我一个学校。

新生开学第一天,我起迟了,慌慌张张跑到学校时,上课铃声正响起。年轻的班主任披着乌黑的发走进门来,教室顿时鸦雀无声。

按照惯例,新生入学,第一堂课总是点名,然后大家自我介绍一番。而花名册的顺序上,M打头的莫姓前面还有12个字母的名字要点,我觉得有点困乏,于是从书包里掏出本石头家借来的《长袜子皮皮》,放在语文书下偷偷地看。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正沉浸在找东西大王长袜子皮皮的世界里时,忽然听到老师清脆的一声点名:凌宇!

我下意识地抬头,四处张望,只见窗斜角座位处一男生起身,他对大家温和的笑,然后,趁同学们的精力都放在老师正在介绍的“凌宇同学是成绩排名年级第一的新生”时,他偷偷对我眨了眨眼。

犹如平地里惊雷炸起,九月的阳光从窗口哗得齐头涌进,是那样的强烈,让我疑心自己看花了眼。这分明,是石头呵!

整整一堂课,我再没心思看书,不知要做什么好。是,我简直蠢得像头猪,和人家相识一暑假,竟然连姓名都不问一声。可是我怎么能想到,那个我一直心怀微小嫉妒和羡慕的凌宇,就是那个满田野奔跑和我共追逐蜻蜓蝴蝶的无忧少年石头呢?

下课铃声一响,他便跑到我的桌前,俯下身来看着我。

“丫头,我们居然在一个班,你不会是暗恋我才故意跟着我的吧。”

周围同学听到这话,一阵怪叫,他一脸不在乎的样子,促狭地对我笑,我迅速红了脸庞,正欲结结巴巴的组织语言反击他,他却拍拍我的肩膀,大声说:“放学一起走啊!”然后便抱了篮球,领着一帮男生跑出教室。

我脸上余烧未退,一颗心跳得惊魂未定,只好假装看书掩饰。

但,仍有闲言碎语传了过来,几个女生聚在我身后,我听到有女生酸酸地问:“她和凌宇什么关系啊?”

我眼睛还在一丝不苟地盯着书,心却早已神游太虚。和凌宇与众不同的亲密关系,在那一瞬间竟不可思议地在我心里萌发了优越感。

凌宇告诉我,石头是他小名,只有母亲才这么叫他。于是在学校里,我和众人一起,叫他凌宇,但只剩我俩人的时候,我便叫他石头。石头石头,这世界上可以这么叫他的只有他母亲,以及我。

这是我内心隐秘的小小虚荣,令我无比快乐。

我们每天都一起上学,一起放学,有时走路,有时骑车。周末的时候我依然早早做好功课,和凌宇骑车去找东西,开始的时候我们只是在周边的农田,或者废弃的厂区探险一番,后来便越走越远,凌宇带路,我放心地跟在他后面,在散发着温暖气息的宽阔水泥路上畅快地骑着车,阳光如大雨沿途暴洒,身影被正午的阳光缩得很小,逐渐象要连到一起。

走远路果然是有收获的,我们找到的东西越来越多,路边一晃而过的灼灼玉兰花,错综复杂小巷里不知谁人遗弃的一双手绘球鞋,暮色四起的江边一堆形状奇怪的蚌壳,以及无数个路人投掷过来的羡慕笑容。

我们骑着单车去向漫无目的的远方,时光如同迎面而来的风,刷刷地往后流,我们抱着饼干筒,搜集这世上所有奇奇怪怪的东西,以及被遗落的快乐。

学校里开始有人传我们早恋,但我们功课一直保持年级前三,老师便也无话可说,反倒责备打小报告的人,有时间多向莫小凡和凌宇讨教下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

办公室门外,偷听的凌宇对我比了一个V型手势,我们奔到墙角无人处,他摸摸我的脑袋,然后我们得意的大笑。

最小说全集 最小说·第十一辑 谁偷走了我的长袜子皮皮(4)

章节字数:1558 更新时间:08-11-16 16:56

我清楚记得那年我十五,凌宇十六,我是12月的生日,生日那天刚好下了场大雪,凌宇骑车带我去家门口的小吃摊上吃一碗虾籽面,清淡的面汤上洒上几粒青色的葱,然后从辣油瓶里舀一大勺辣油,我们在氤氲的热气中一边大口吃着面条,一边讨论着课堂上老师布置的作文题,虾籽面好香,辣油好辣,后来,我便再也没吃到过那样香的面条。

快到家门口的时候,筒子楼道里黑黝黝的一片,凌宇拉着我的手小心翼翼的上楼,快到家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停住不走了。黑暗中,我看见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串环佩叮当的项链,从我的脖子上绕过去,轻轻系上。

我刚想问这是什么,凌宇却突然俯下身来,我只觉得唇上传来一阵温柔的触感,伴随着一点点辣油和虾籽面的清香,我的大脑“嗡”得一声,心跳得几乎快要死去,但全身却被一股奇异的甜蜜环绕,令我无法动弹。

良久,凌宇才松开一口气,在我耳边轻声说了句:丫头,生日快乐。

那夜,我辗转难眠,就着从窗口透进的月光反复抚摸着颈上的项链。这串项链,上面串着各种不同的小玩意儿,有五彩的玻璃珠,碎成不规则形状的小贝壳,几根色彩斑斓的羽毛,还有毛线缠成的绒球,都是我和凌宇收集的宝贝,如今,它们缠绕在我的脖子上,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

我在甜美的初恋里,憧憬着美好不可限量的未来,最后逐渐微笑着安然入睡。

寒假放榜的时候,我和凌宇的名字依然高悬榜首,父母为了奖励我,决定带我去遥远的首都北京游玩。

我带着雀跃和欣喜与父母踏上火车,临上车的时候,还想着要在大北京给凌宇带什么回来好让他无比惊喜。

两周后,我回到家,刚放下行李就兴冲冲地敲隔壁的门,然而敲了很久也没有人来开,我以为是凌宇家有事外出,可是第二日,第三日,他家一直都静悄悄的,无论我站在门口敲多久的门,也无人来应。

我有点恐慌,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每日起床一睁眼,我便冲到对门去看有无动静,终于一日,母亲从邻里那里打听来消息,原来我们走后没多久,一日,凌宇的母亲突然匆匆从学校叫回凌宇,然后母子俩迅速的收拾好家什,像他们刚来时一样,又再度搬离了这里。

记忆里,再没有哪个冬日,能比得上那年冬日更加寒冷更加哀矜了吧,我不能接受这样的现实,做作业也不能安心,常常趴在大窗台上写着写着就泪流满面,隔壁一点风吹草动我便惊跳起来,冲到门口看是不是凌宇回来了。

可是,没有,一次也没有。

凌宇不见了。

是夜,西单文化广场上逐渐人迹稀少,天色渐暗,靠近广场的花坛里,有不知名的花香盘旋不休。

我低着头,坐在石阶上,凌宇坐在我的旁边,默默地抽着一根香烟。

十年了,我未曾想过会再遇见他。

我偷偷抬头看他,记忆中那个黑发黑眼睛的男生,他突然就变了,直接从一个少年郎,变成一个身形健硕面容英俊的男子,而中间数年的滔滔年华全部都不存在,全部都被忽略,跳过。

良久,凌宇才腾出一只手,揉揉我的发,他说:“丫头,这些年来,你还好吗?”

那晚,我和凌宇坐在首都最心脏的广场上,喋喋不休地说话,我仿佛突然患了倾诉症,恨不得将这期间消失的十年时光全部说给凌宇听,一口气说完,统统说完。我告诉他自他搬走后,我便变得愈加沉默,每年拿理所当然的第一,然后直接保送重点高中,然后考上令老师和父母都面容有光的名牌大学,先是本科,然后是硕士。生活就好象一条四平八稳的河流,我在每个关键点都冷静自持的前进,转弯,然后奔向大家都认同的更高地界。

当然,我没有告诉凌宇一直有个男孩在追我,他待我如同多年前的他一样,体贴,温柔,宠溺,学校里的人都当我们是一对,他是苏辰,在我和凌宇相遇的时候,他正耐心的陪我逛街。

最小说全集 最小说·第十一辑 谁偷走了我的长袜子皮皮(5)

章节字数:1522 更新时间:08-11-16 16:57

我说完了我的故事,然后抬头看凌宇,“石头,你呢?”

凌宇没有回答我的话,他转过身来,墨黑的眸子直接看进我的眼睛,然后我听到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俯身低头,吻住了我的唇。

几乎是毫不犹豫的,我和苏辰分了手。我告诉他我遇见了凌宇,所以必须和他澄清关系,虽然我并未觉得,我们有过真正开始。

苏辰几乎未说什么就从我身边离开了,然而在后来连续好几天内,有同寝室的同学告诉我看见苏辰喝醉在校门口的小餐馆里,吐了满地都是。

我有些微的心酸,但这些心酸,在见到凌宇那一刻立刻统统灰飞烟灭。命运兜转了十年,我依然能在正确的时间内遇到他,我想这就是缘分吧,天定的命数,无论怎样,也要在一起的。

我和凌宇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房租很便宜,是多年未修的老楼,搬家那天我仿佛一个小主妇,拉着凌宇把大大的超市和建材市场逛了个遍,然后买了一大堆我喜欢的精致小玩意儿,透明雕花的瓷碗,巴洛克风格的木纹架,田园风格的大纱帘,精巧细致的小布偶。回家后,我扯了大段大段的抹布,趴在地上一遍又一遍的擦地,累得汗流侠背,却依然欣喜异常。

我做这一切的时候,凌宇就站在未封闭的阳台上抽烟,一根接一根,夕阳将他忧郁的侧脸划成好看的弧线,我的内心充满了富足的欢愉。

是夜,我和凌宇躺在干净柔软的碎花床垫上,窗外的星光直接漫进屋内,凌宇握着我的手,终于告诉了我当年他家匆忙搬走的原因,原来凌宇的父亲是个赌徒,在欠下巨额债务后一死了之,他母亲被迫无奈,只能一次次的搬家来躲避要债的,无论酷暑寒冬,只要是一点点的风声鹤唳,他母亲就如同惊弓之鸟,带着他匆忙逃躲,直至那最后一次,他们全家终于下定决心,决定远走高飞,来到北京,投靠一个远房亲戚。

然而人是不能一再经受颠簸的,再而衰,三而竭,离开我们的家乡来到这陌生城市后,凌宇仿佛元气大伤,成绩再不复往事的辉煌,他开始厌倦学业,只盼望能早日工作,好担负起养家的责任。

“所以你高中毕业都没考大学就直接工作了?”

“是。”

“那阿姨呢,她现在在做什么,她还好吗?”

“她不好,最近刚刚查出了重病,需要很多钱动手术。”

我呆住,再不能问出话来,我没想到我和凌宇呆在一起的第一夜竟是这样的情景,我没想到我爱慕多年的少年远走他乡后身上竟背负着这样巨大而沉重的悲哀,这夜我和凌宇都彻夜无眠,睁着眼躺在床上,直至天亮。

我开始勤俭节约起来,把长发束起,平日里只穿动物园淘来的几十块钱衣服,我还兼了两份家教,一下课就慌忙奔赴城东,给那些淘气却有钱的孩子耐心反复地讲述功课。

周末的时候,我在校门口的咖啡店里做兼职,白天没课的时候,我钻进图书馆借别人的电脑给各大杂志写稿子。

我开始张口闭口就提赚钱,恨不得每分每秒都想着如何赚更多的钱,寝室里有要好的朋友奇怪地问:“莫小凡,你现在怎么变得那么市侩现实?”

我笑,并不为自己辩解。

是,这些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他们数十年如一日的躲在安全纯净的城堡里悲春伤秋,他们怎么能够想象,同样是人,当他们还在挥霍父母每月按时打到帐户上的生活费时,我的石头却在零下10度的街头为公司新出的产品扮成圣诞老人做宣传,当他们接过他手中的传单随手就扔到地上时,他们可曾想过,十年前,这个少年并不逊色于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人,不,甚至更好!

和凌宇的再度重逢,我突然从一帆风顺的河流表层看到了泥沙下方的暗流涌动,那是生活最真实的惨白面目,不要轻易指责任何人市侩或者现实,生活本来就是如此沉重残酷,它并不给人喘息的机会。

最小说全集 最小说·第十一辑 谁偷走了我的长袜子皮皮(6)

章节字数:1551 更新时间:08-11-16 16:57

好在凌宇还是原来的凌宇,生活磨去了他曾经的豪情和锐气,却并没有把他变成一个刚硬世俗的男人。他会在加班回来的晚上,给我在楼下买两个温热的包子做夜宵,我们在寒夜里把包子你一口我一口吃完,然后趴在阳台上看星星,凌宇指着对面高楼大厦的繁华灯火对我说:“丫头,等我们有了钱,就在那里买套房子,要有你最喜欢的大落地窗,可以坐在下面晒太阳,周末的时候,我们开车带妈一起去京郊游玩,对了,丫头你最喜欢的车是什么型号……”

每当这时,我就觉得那些儿时的快乐又回来了,我和凌宇手牵手畅游在家乡宽敞的水泥马路上,风浩浩荡荡的拂面而过,大道两旁的白玉兰花悠远清淡,一朵朵地开得极其丰盛妖娆,人生就好像这花开花落的历程一样,简单轻松,我和我喜欢的人一起,骑着车,唱着歌,以为那就是地老天荒了。

10

凌宇妈妈的病情恶化了。

是肾功能衰竭,医生说除非换肾,否则别无他法。

但那些巨额的医药费,我们要上哪里偷去?靠凌宇存下的积蓄和我微薄的存款,仅仅能够维持医院一个月的治疗期。

我听闻消息,匆匆赶到医院,只见凌宇蹲在病房门口,不发一言。他不哭,也不说话,他只是如同一尊雕像,在母亲的病房前凝固了一夜。

第二日,凌宇胡子拉碴的去上班,他告诉我,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公司尽心工作,也许老板会预支给他一些钱,其他的,再想办法吧。

可是上帝并没有对所有痛苦都动恻隐之心,凌宇的老板没有预支给他那些钱,平日里看似要好的同事,也一个个唯恐避之不及,声称自己要养家养房,举步唯艰。

在午夜回家的晃荡地铁里,凌宇给我打电话:“丫头,怎样才能救我妈妈?你告诉我,没有钱,是不是连唯一的亲人都留不住?丫头,我妈妈不能死,我还没有挣到很多钱,回报她的养育……”

话音到这里就断了,地铁里信号不好,可是我听到了断线前凌宇的呜咽声,如同一只受伤的兽,在胸腔里闷声炸裂,我放下电话,蹲在阳台上,失声痛哭起来。

半个月后,凌宇的妈妈撒手而去,这个坚强了一辈子的女人,终于抗争不过残酷的命运,黯然离世。

火化的时候,我紧紧抱住浑身发抖的凌宇,我喃喃自语:“别怕,石头,就算是世界末日,这世界上还有我陪你一起走过。”

然而,仿佛一夜之间,凌宇就老了。

他比从前更加卖力的工作,没日没夜,没完没了,我常常在晨昏颠倒的昏睡中感觉身边有人回来过,然而睁开眼,他又已经离开了。我给他打电话,听到的不是“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忙”,便是“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凌宇把自己变成了一台疯狂运转的工作机器,仿佛只有籍此,才能逃避丧母的悲恸,以及无法再报养育之恩的遗撼。

我曾数次来到凌宇工作的大楼下,28层的高楼,顶端快要耸入云霄,凌宇工作的第26层总是灯火明亮,然而在我眼里看来,却是无比的荒凉。

孤身入眠的夜晚,我带着凌宇15岁时送我的那条项链,无声流泪,我不知道一切为什么会这样,我们怎么就从轻薄的少年身,走到了如此狼狈的地步?我一遍遍地问,是谁偷走了我的长袜子皮皮?是谁偷走了我们存封在罐头里的草莓爱情?离开凌宇十年,我原以为可以永远记住他的模样,却没想到,那个留在时光裂痕里的少年,他已经越走越远,越走越远,终于消失不见。

原来,那些走失在青春河流里的爱,丢了就是丢了,纵使我们多想挽留,却再也无法回头了。

而生活,生活仿佛一个张着大嘴的空洞,我们丢进去委屈,愤怒,悲伤与眼泪,然而这还不够,我们把自己也丢了进去。万劫不复。

11

2006年12月30日,我25岁生日,京城飘起了小雪,我站在复式楼大大的落地窗前,看着灯火辉煌的华美夜景,微笑着迎接新的一年到来。

最小说全集 最小说·第十一辑 谁偷走了我的长袜子皮皮(7)

章节字数:623 更新时间:08-11-16 16:58

桌上的手机突然响起,是一个陌生号码,我按下接听,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出。

“丫头,生日快乐。”

是凌宇,手机的信号有些不好,我问他是从什么地方打来,他的声音时断时续,最后我听到一个女人的笑声传来,然后电话就断了。

家明从身后走来,环抱住我。

“谁打来的电话?”

“一个很久很久的朋友,三年前他母亲去世,于是离开北京,说要去全国各地流浪。”

“然后呢?”

“然后就没有了消息呀,直到今天才打来电话,什么也没说完就断了。不过我在电话里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想必他也是找到了自己的归宿吧,而在他离开的时候,我还绝望得要死,担心他此生都不会再拥有幸福了呢。”

“小傻瓜”,家明把我的身体扳过来,宠溺的刮了下我的鼻子,“每个人都会找到自己的归宿,这只是时间而已,而途中经历的那些痛苦和磨难,都是河流必经的波澜,闯过来就好,不必一直耿耿于怀。”

呵呵凌宇,你听见了吗?这是我的新男友家明,我们在去年认识,数月后就结婚,因为他足够简洁,淡定,正好镇住了我心里因你而起的混乱奔突的心性。他带给我有条不紊的镇定生活,就好像我未遇到你之前过得日子一样,平淡,波澜不惊,但是温和,让人安心。

而那些和你有关的过去,我决定将之和那条项链一起封存,就好像这首海子的诗句一样。

从此再不提起过去,

痛苦或幸福,

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最小说全集 最小说·第十一辑 温暖之光(下)(1)

章节字数:1568 更新时间:08-11-16 16:58

文/消失宾妮

倘若没有他人。也许我之轨迹与你之轨迹,终会交叠至一处。

或许我们也将,并行至死。

倘若……没有他人。其他事。

没有。

14

闲时时央试图发明些新菜式。在玖椤未回家之时,她躲在厨房理拼拼凑凑,煮出一锅气味温润的粥。按照少女恋爱魔法的课本教程,向着一锅粥许愿。再往里面放进自己的头发屑或者玫瑰瓣之类古怪的东西。有时还需要淋一夜月光。

为着只是魔法生效的那一刻。

“他就会明白你的心意”。

——魔法书如是说。

“小音,你说放头发屑会不会被发现呐?”时央看着白润的粥中漂浮着的点点黑星,有点不太相信地问着自己肩膀上的小熊布偶,“还是发现了他就会恨死我呢……”

花格子布偶小熊顽皮地坐在少女肩头,表情仿佛是“只笑不语”。

然后是傍晚时玖椤回家,习以为常地将那一锅古怪食下。然后是时央开始等待魔法生效的那天。然后是无数个相同的然后。在每一个这样的白日与夜晚,少女悄悄藏在美味间的心情、少年故意漫不经心地吃掉她书写爱意的调味。

“好不好吃吗?”时央期盼的答案其实无关美食。

“还好啦。”

甜是爱。涩如思念。而汤之浓稠都是内心待解的焦灼心态。玖椤尝出爱之百味,却故意不作回应。

然而时央不服气。

“小音,下次应该试这个了吧?”

玖椤躲在昏黄的光影下,看着时央坐在厨房的角落里偷偷翻阅那本胡编乱造的魔法书。

“其实早就明白了呢。小傻瓜。”

空气里原本沉静的灵体闪耀起温和的光。细微如粉尘,自这小小的空间中缓缓升起,交织成少女情绪的某一部分。这一刻,作怪的灵体成了天然的指向,能让这个介于两个世界之间的人轻易明白对方此时心绪。

“原谅我没法告诉你呢。”玖椤轻轻施法,将时央周围异变的灵体又抑制下来,“这个世界的次序越来越混乱了。灵体这么轻易就被情绪刺激。”

少年回过头。

“越来越糟糕了……被他们抓到,会不会像处理叛徒那样对我?”

他抬头看一眼眼前这个让人眷恋的世界。灯光所及之处,散在一地的杂志与零食;电视机里自娱自乐的访谈;还有身后的厨房理,躲在角落里的那个小傻瓜。

他们彼此之隔一墙,他之手掌所放之位,是她额头轻轻靠向的那个地方。

她在遐想,假若他能明了一切便好。

而他仰着头,隔着一墙的距离,试图去抚平她凌乱的额发。

温暖之隔一墙。

假若有个男生对你不愿回绝、又对你之心意始终缄默。

那并非他不喜欢你。

也许是因为他明明喜欢着你,却又无法喜欢你。

15

阿破坐在空间间隙处,看着眼下厨房里的小女生又开始忙碌。这已是第三天。自己接到命令来到这个空间带回“叛逃”的玖椤。说成“叛逃”实在是很离奇。因为千百年来所有人都是自愿加入守护者的行列,并为此至死不悔。

玖椤却是第一个“叛逃者”。

于是阿破先从起因下手,妄图查处让玖椤眷恋人世的原因。不过观察了三天也一无所获,除开眼前的小女生总是试图往自己做的菜里加些莫明其妙的佐料。

“难道那些怪东西是蛊惑玖椤的原因?”

“你可是正牌守护者,能不说这么不尊重魔法常识的话吗?”

身边的同行者立刻打消了他的想法。

“开玩笑嘛。”他打了个哈欠,“大人既然派我来,应该就不会介意我用我的方式处理这件事吧。”

玖椤没想到,自己担心的事情居然会这样降临。比起在野外被截或者单打独斗,甚至是失手被擒,也不会有此刻这么尴尬。自己等待良久的对手,居然会在自己打开家门的那一刻,明目张胆地向自己问好。

最小说全集 最小说·第十一辑 温暖之光(下)(2)

章节字数:1542 更新时间:08-11-16 16:59

“这位就是你说的那个人吗?”

名叫阿破的少年轻飘飘地浮在天花板上,笑眯眯地问着眼下的时央。

“你回来啦!”时央不好意思地向自己跑来,“这位是阿破,好像是我不小心召唤到的……”

“不是哦!我可不是‘不小心’出现的哦。我是因为……”

阿破似乎想说什么,却被时央制止住:“好了啦!你别说啦!”

阿破鼓鼓嘴,飞至玖椤眼前。熟悉而夸张的笑容,同样银色的长发。这不是与自己出自同样职业的阿破又是谁。可是那个世界的混蛋们,居然用计接近时央,并且派来的还是自己最好的搭档——阿破。玖椤咬紧牙关,两人之间之差分毫,彼此对视的几秒内,彼此眼神里都已经蓄积了无法估计的力量,仿佛只等待宣战那刻。

然而阿破双眼一眨,阴云瞬时散去,熟悉的气流辗转而来。

“这位先生啊,从今天起,我们就是一家人了噢。”

时央和阿破一起微笑着看着他。

16

“你搞什么啊?不是来抓我的吗?”

“不要那么紧张”阿破跳上大树,同玖椤一起坐在树上,“我们可是好兄弟唉。”

“就是这样才不放心呢。怎么他们偏偏派你来?”

“我怎么知道。”阿破笑笑,伸手去揉玖椤硬梆梆的脸,“大概大人并不希望以暴力制服你吧。”

然而玖椤仍旧绷着一张脸。好不容易等来的那个追踪他的人,居然会是自己在那个世界理最好的朋友。

“大伙等着你回去呢。不过你也真是不幸,刚刚逃跑,第四空间就暴动了。”阿破靠在树上,随手点起一支烟,“不过,你干嘛要逃走啊。”

“我只是想冷静冷静。”

“拜托。你要不想做了就继续当人类呗。”

“回归人类……意味着再也记不起跟你一起工作的经历,也就代表这过去的一年时光,我都会永远失去。”

“那就全职做守护者呗。”阿破一手搭上玖椤的肩,“我说你也是,已经脱离人类社会那么久,究竟有什么舍不得的。难道你还想把爸妈那套房子卖了钱再走?”

“你以为都是你啊!”玖椤无可奈何,“我只是……没有理由。”

作为人类的理由,或者作为守护者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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