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要好的小学同学叫黄万春,我们性格相近,都好静。在班上,他也是一个没有风头可出的学生。他出的唯一一次风头是,陆老师在课堂上批评他不用功,接着说如果他用功,会是全班成绩最好的。放学后,我们常在一起做作业,然后画画、看小人书、下象棋。活动地点基本上在我家里,去他家要趁他母亲不在,因为她太爱整洁,规矩太多,不欢迎别的孩子。受他外婆的影响,他有一点儿信佛,向我传授心得说,如果在马路上丢失了东西,只要默诵阿弥陀佛,就一定能找回来。我听了试过一下,却无效。我有另一种迷信心理,走有图案的马路时特别小心不踩线,觉得踩了就不吉利。快毕业时,黄万春没有报考中学,因为他的父亲准备接全家去香港。毕业后的那个暑假里,我们都感到依依不舍。有一天,我带他去看我已经考上的那所中学,假期里关着校门,我俩隔着篱笆朝里窥看,看见操场和操场尽头的一排教室,相视惊叹真大啊,其实那是一所很普通的中学。我最后一次去他家里,看见一个戴黑边眼镜的斯文男子,正在忙碌地收拾行装。那是他的父亲,全家日内就要动身了。他家楼下有一个制造麻将和筷子的小作坊,他经常从那里得到一些象牙或塑料边料,在我眼里全是宝贝,这时他都慷慨地送给了我。我揣着这些宝贝,在街角和他挥手相别。后来我们一直通信,他去纽约读大学后,我们仍通过他在香港的家人互转信件,直到文化大革命爆发才断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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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为释迦牟尼流泪 周国平
我读小学时,低年级开国语、算术、常识三门课,高年级取消了常识课,增加历史、地理、自然三门课,实际上是常识课的扩展。在所有这些课上学了些什么,我几乎忘光了,惟有两节课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记忆里,而它们都与死亡有关。
常识课好像是根据内容由不同的老师教的,教生理卫生常识的是一个有了点年纪的女老师,样子和说话都比较粗俗,总在课上讲一些真正属于老百姓常识的东西。例如,有一回她告诉我们,预防感冒的最好方法是经常把脑袋浸在冷水里,这在当时的我听来完全是惊人之谈。不过,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不是这类东西,并且实际上和她的教学无关。在一堂课上,她把一张人体解剖图挂在黑板上,我不记得她讲解的内容了,但清楚地记得这张图给我带来的震惊。从这张图上我仿佛发现了人最后会死的原因,就在于身体里充满这些恶心难看的内脏。我对自己说:我身体里一定不是这种乱七八糟的样子,而是一片光明,所以我是不会死的。这说明那时我已经意识到自己也会死的,并为之痛苦,所以要寻找理由抵制。
令我难忘的另一堂课是一节历史课,一位男老师给我们讲佛教始祖释迦牟尼的生平。我听着听着,眼前出现了一幅生动的图景。不知为什么,在我的想象中,佛祖是一个年龄与我相仿的男孩,和我一样为死亡问题而苦恼。我看见他怀着这种苦恼离家出走,去寻找能让人摆脱死亡的极乐世界。我还看见他躺在草地上冥思苦想,终于大彻大悟,毅然抛弃尘世的一切欢乐。在这堂课之后,同样的情景在我脑中不断重演,我感觉自己是一个和释迦牟尼一样的男孩,我对他怀着无与伦比的同情和理解,深为不能与他同时代并相识而憾恨。每每在这样的遐想中,我发现自己已经热泪盈眶。
现在看来,对死亡的思考在我童年时已经植下了种子。这倒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我常常观察到,四五岁的孩子就会表露出对死亡的困惑、恐惧和关注。不管大人们怎样小心避讳,都不可能向孩子长久瞒住这件事,孩子总能从日益增多的信息中,从日常语言中,乃至从大人们的避讳态度中,终于明白这件事的可怕性质。他也许不说出来,但心灵的地震仍在地表之下悄悄发生。这正是当年在我身上发生的情形。我的女儿四岁时,就经常问这类问题,诸如她生出来前在哪里,死了会变成什么,为什么时间会过去,并且一再表示她不想长大。面对这类问题,大人们的通常做法一是置之不理,二是堵回去,叫孩子不要瞎想,三是给一个简单的答案,那答案必定是一个谎言。在我看来,这三种做法都是最坏的。我的做法是鼓励孩子,夸她提出了这么棒的问题,连爸爸也回答不出,爸爸要好好想一想。其实我说的正是事实,因为问题的确很棒,而我也的确回答不出。当然也不妨与她讨论,提出一些可能的答案,但一定不要做结论。完全不必担心孩子会陷在某种令人痛苦的思绪中,不会的,孩子毕竟是孩子,生命的蓬勃生长使得他们决不会想不开,他们的兴奋点很容易转移,生活依然是充满乐趣的。现在我的女儿正是这样,当年我自己想必也是这样。让孩子从小对人生最重大也最令人困惑的问题保持勇于面对的和开放的心态,这肯定有百利而无一弊,有助于在他们的灵魂中生长起一种根本的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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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万竹街和城隍庙 周国平
离紫金小学不远,有一条著名的小街叫万竹街。我说它著名,是对住在那一带的孩子们而言。当时在我们小学生中间时兴搜集火柴商标,万竹街是最兴旺的交易场所。一走上这条街,就可以看到孩子们熙熙攘攘,手里拿着各色火柴商标,边走边喊:“换吗?换吗?”交换时必须小心,因为有些人用别种商标冒充火柴商标,我就上过当。街上还有一些摊贩,其中数一个老头出售的品种最多,生意也最火,我常在他的摊旁留连。普通的商标很便宜,一分钱能买一沓,精美的或罕见的要几分钱一张,这在当时的我看来算很贵了。这个老头允许用别的东西交换,我家里有几副象牙麻将,都被我陆续换光了。当时我搜集了一百多种商标,有从火柴盒上揭下的,但大多是崭新的,并且在日常用的火柴盒上见不到,可能直接来自各地大小火柴厂,也可能是专为搜集而印制的。
在更小的年龄,我搜集的是糖果包装纸,除自己吃后留下的外,大量的也是崭新的未使用过的。小时候我还集过邮,但成绩平平,半途而废。儿时的搜集只是一种游戏,与成人的收藏是两回事,后者混合着恋物癖、占有欲和虚荣心。我这么说并无贬低之意,收藏恰恰是这些欲望的最天真无邪的满足方式。也许我的这些欲望不够强烈,也许它们有了别的满足途径,总之在成年以后,我没有养成任何一种收藏的雅好。
在我小时候,除了万竹街,另一个使我流连忘返的地方是城隍庙。城隍庙是上海老城的中心,离我家很近,走几分钟就能到达。那里非常热闹,摆着五花八门的售货摊子,有卖蟋蟀、金鱼、乌龟、鸟等小生物的,也有卖各种小玩具和零食的,是孩子们的乐园。过年时尤其热闹,像赶庙会一样,平时看不到的商品都摆出来了,人声、鞭炮声、吹气球的哨声、扯铃的声音响成一片。逛城隍庙是我们每年的必有节目,不逛一下,就觉得不像过年。
饲养和搜集是孩子们的两种普遍爱好,它们也许分别代表了人的自然天性和历史天性。对于我来说,万竹街是搜集的圣地,城隍庙是饲养的天堂。我小时养过金鱼、蝌蚪、蟋蟀,最喜欢养的是蚕。当时许多孩子都喜欢养蚕,我们亲昵地把蚕叫做蚕宝宝。每年春季,在城隍庙可以买到刚孵化出来的幼蚕,我一定会买一些回来,养在纸盒里。桑叶也是要买的,一分钱可以买一小把,隔一两天换一次新鲜的。伺弄蚕宝宝,每天都有需要关心的事,每天都有惊喜。看它们辛勤地蚕食,一点点长大,身体逐渐透亮,用稻草搭一座小山,看它们爬上去吐丝作茧,这个过程真是其乐无穷。茧子由薄变厚,开始时像纱帐,仍能看见蚕在里面忙碌,渐渐就看不见了。美好的时光到此结束,因为此后必须耐心等待,直到有一天,茧上出现了一小缺口,逐渐扩大,蛾破茧而出。接下来就更没有意思了,蛾们的必然命运是交配,产卵,死去。虽然我总是把卵保存到第二年春季,但它们从来没有孵化成蚕宝宝。
在城隍庙还能买到一种米粒大小的甲虫,名叫养虫。其实我只知其发音,我揣摩是营养的养字,因为据说这种小虫是大补,而它们也专吃莲子、红枣等滋补食品。吃这种小虫的方法很特别,抓一把活活放进嘴里,让它们自己顺着咽喉和食道爬到腹中。我们班上真有同学这样吃过,我可不敢。我只是养着玩,上课时把小纸盒搁在课桌里,不时偷偷打开盖子看它们一眼。它们有惊人的繁殖力,弄几只放在那种装针剂的小纸盒里,几天后就是满满一盒了。养这种小虫的最大乐趣就在这里,看它们的数量像变魔术似地日新月异。
解放初,城隍庙口上有一家剧团,专门演大头小头戏。毛家叔叔认识守门人,带我进去观看过一回。场地很小,没有舞台,也没有座位,观众都站着看。所谓演员,其实是三个畸形人。一个侏儒女人,头极大,相当于正常人的两倍。两个男人是兄弟,头极小,相当于正常人的一半。他们都穿着花衣服,脸上抹浓彩,在锣鼓声中咿咿呀呀乱唱一气。不多久,这个剧团被解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小动物园,展出双头蛇之类怪物。后来我多次见到那一对小头兄弟,发现他们也住在侯家路,据说已经安排了正当的工作。
城隍庙现在仍是上海的一个热闹场所,那里有九曲桥和苏州式园林豫园,有许多传统小吃店和特色小商场。但是,庙早已拆除,如同今天许多地名一样,城隍庙已经名不副实。在我小时候,庙是完好无损的,而且长年燃着香烛,烟雾缭绕。庙分二层,有好几进,供着来历不同的众多神像。一楼是阳间,儒佛兼收并蓄,有玉皇也有观音,当然有城隍老爷,还有刘备、诸葛亮、关公之类。二楼是阴司,光线特别暗,展示下油锅之类阴森的地狱景象,角落里藏着拖长舌的白无常和黑无常。我经常进庙里玩,心情恐惧而兴奋,一旦踏进去又后悔,目不敢旁视,硬着头皮穿过一个个烛光昏暗的殿堂,魂飞魄散地从另一个门口逃出来。直到搬离侯家路后,长达二十年之久,我经常做同一个梦,梦见自己在庙里迷路,被无数神像包围,殿堂一间连着一间,仿佛没有尽头,怎么也找不到出口,最后在惊恐中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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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街头的娱乐 周国平
身为比较贫困家庭的孩子,我与高雅的娱乐基本无缘。我的娱乐场所在街头。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多半会看到一点好玩的东西。
最常见的是木偶戏。一个衣着破烂的外乡人,不一定是同一个人,背着一套简陋的道具在街上走,孩子们便陆续聚集起来,尾随在他身后。尾随的孩子多了,他就停下来,准备开演。一个木架,下面遮着布帘,上面如一只敞开的木箱,那就是舞台了,卖艺人躲在布帘后操纵木偶。他口含哨子,吹着单一的调子配合木偶的动作。戏的内容千篇一律,不外是武松打虎或老虎追乌龟之类。然而,我遇见了必看,百看不厌。演出结束后,卖艺人照例要向小观众们收钱,也照例所得甚少或一无所获。还经常有坏孩子欺负他,在演出时朝舞台里扔石子,几乎必定要落到他头上。这时他会撩开帘子,钻出脑袋,气恼地左右察看,企图找出凶手。当然找不出,他便没有目标地胡乱骂几句,接着再演。坏孩子又扔,最后他只得背起家当走路。
耍猴戏也是经常遇见的,耍猴人让猴子表演爬杆、取物、作揖等动作,然后让它托着铜锣向观众讨钱。我听说在训练时猴子常遭痛打,因而虽然情不自禁要看,但心里恨耍猴人,对猴子则满怀同情。有时还遇见卖唱的,往往是一个小姑娘唱,一个成年男人拉二胡伴奏。在观看时,我脑中会编织一个相同的故事,想象那个男人是坏人,我变成一个勇士,把眼前这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可怜的小姑娘救出火坑。
那时候,上海街头到处有走街穿巷的小贩,并且许多是以孩子为对象的。他们肩挑不同的家什,各操一门手艺。有一种是用烧融的糖水飞快浇出一个图案,比如花卉、人或动物,凝固了像一张糖制的剪纸,下面粘一支小竹棒,以便让孩子举在手里。这种小贩一般都携带一个赌博用的小型轮盘,一分钱转一次,赢了才能得到一幅糖图,输了只能得到一个小糖块。此外还有炒白果的,烤鱿鱼的,捏面人的,打弹子的,套圈的,等等。我一般是看热闹,但有时也忍不住要花掉零用钱。大人们想象不到,这些小贩用随身携带的炉火炒出的白果有多么嫩,烤出的鱿鱼有多么香。
熟识的孩子聚在一起,就会在路边或院子里玩小小的赌博。比如打弹子,就是现在跳棋上用的那种小玻璃球,用拇指和食指贴近地面弹出,如果击中了对方的那一颗,便可赢到手。我不善弹,所以不爱玩这种游戏。我常玩的是刮香烟牌子。我不知道为什么叫香烟牌子,其实那是印着彩色连环画的硬纸片,一张张剪开来,我们便用来玩耍。办法是刮(刮风的刮),甲的一张放在地上,乙把自己的一张用力拍向它近旁,依靠扇起的风使它翻一个面,或者贴近地面轻轻滑向它,插入它的下面,这样都算赢,就可以赢得一张。为了使香烟牌子变得平整,不易被刮翻或插入,我们就用油将它们浸渍。浸渍得好的香烟牌子往往屡战不败,就专门被用来作战,滚打得乌黑发亮。在孩子们眼里,这肮脏的模样是战绩和威力的象征,对之几乎要生出敬畏之心。
虽然我常在街上玩耍,但我毕竟是小学生,每天要上课,课余多数时间也还呆在家里,这把我和那些“野孩子”区别开来了。父亲是不准我们和“野孩子”玩的。可是,有一阵,我迷上了一个“野孩子”。那是一个大男孩,一到入夜时分,他便举着一大把商标纸,吆喊着在街上边跑边撒,招引一群小屁孩跟在他后面抢捡。我加入了这支小屁孩的队伍。他显然很喜欢我,自从我出现后,他停止了奔撒,把商标纸直接送给了我。后来他经常带我去他家里,他家开着一爿五金厂,他自己也是厂里的徒工,每次他都送给我一些五金配件玩。父亲发现我与他的来往后,竭力阻止,说他是街头小流氓。我向父亲保证他是一个好人,父亲便让我带他来家里,想亲自考察一下。这个大男孩忸怩了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跟我上楼。父亲靠在床上,问了他一些问题,又作了一番劝诫,无非是要他求上进,好好读书,别在街头胡耍。几星期后,我遇见他,他高兴地告诉我,他已经进了夜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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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最快活的日子在乡下 周国平
一个人的童年,最好是在乡村度过。一切的生命,包括植物、动物、人,归根到底来自土地,生于土地,最后又归于土地。上帝对亚当说:“你是用尘土造的,你还要归于尘土。”在乡村,那刚来自土地的生命仍能贴近土地,从土地汲取营养。童年是生命蓬勃生长的时期,而乡村为它提供了充满同样蓬勃生长的生命的环境。农村孩子的生命不孤单,它有许多同伴,它与树、草、野兔、家畜、昆虫进行着无声的谈话,它本能地感到自己属于大自然的生命共同体。相比之下,城里孩子的生命就十分孤单,远离了土地和土地上丰富的生命,与大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断了联系。在一定意义上,城里孩子是没有童年的。
当我现在记述着我的种种童年琐事的时候,我深感惭愧。事实上,我是在自曝我的童年生活的贫乏和可怜。所幸的是,当时我的祖辈中还有人住在乡下,父母时常带我去玩,使得我的童年不致与乡村完全隔绝。尽管那乡下不过是上海郊区而已,但是,每年在那里暂住的几天已足以成为我一年中最快活的日子了。
那是一个叫周沈巷的村子,离徐家汇不远,随着都市的迅速扩展,现在它早已不复存在。当时那里住着我的外婆、祖母和一个姑妈,她们的家挨得很近,沿着同一条小河走几分钟,就可以从这一家到达那一家。
孩子到了乡村,所注意的往往不是庄稼和风景,而是大人不放在眼里的各种小生物。春天的水洼里有蝌蚪,每年我都要捕捞一些,养在瓶子里,看它们摇着细尾巴活泼地游动,心里的喜悦要满溢出来。夏天的田野则是昆虫的天下。一定是很小的时候,也许还没有上学,有一次在乡下,姐姐神秘地告诉我,田里有“得蜢”。她其实说的是蚱蜢,因为发音不准,说成了“得蜢”。我好奇地跟她到田里,一起小心翼翼地捕捉,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蚱蜢。我更喜欢捉一种叫做金虫的甲虫。仲夏季节,拨开玉米叶子,便可发现它们挤成一团,正在啃食刚刚结成的玉米穗。金虫有金色的硬壳,蚕豆大小,用一根细线栓住它,让它悬空,它就扇开薄翅飞起来,发出好听的嗡嗡声。由于它爱啃西瓜皮,捉住了能养好些天。年龄稍大,我喜欢捉蟋蟀。它们往往躲在烂草堆下,翻开后四处乱跳,一眨眼就不见了,不容易捉到。最好是在夜里行动,用手电筒光能够把它们镇住。捉住后塞进自制的小纸筒,再选出模样精悍的养在小竹筒里或瓦罐里,和别的孩子玩斗蟋蟀。
在我眼里,乡下什么都和城里不一样,一切都是新奇的。喝的是井水,倘若在雨天,井水是浑浊的,往水桶里放一块明矾,便神奇地变得清澄了。潮湿的河边布满小窟窿,从中钻出一只只螃蟹,在岸上悠闲散步。林子里蝉声一片,池塘边蛙声起伏。那些池塘,母亲说里面有溺死鬼,会把小孩拖下去淹死的,使我感到既恐惧又神秘。还有夜间在草丛里飞舞的小火光,分不清是萤火虫还是鬼火,也给乡村罩上了一层神秘的气氛。
夏季是下乡的最佳季节,不但万木茂盛,而且可以一饱口福。所谓一饱口福,其实年年都是三样东西:露黍、玉米和南瓜。露黍形似高粱杆,比甘蔗细得多,味同甘蔗。新玉米当然鲜嫩可口。坐在屋外嚼着啃着,屋里飘来南瓜的香味。南瓜是在灶火上蒸的,大铁锅里只放少许水,一块块南瓜贴在锅壁上,实际上是连蒸带烤,蒸得瓜瓤红亮润口,烤得瓜皮焦黄香脆。尝鲜之后,照例要把这三样东西带一些回城,把乡村的滋味延续若干天。当年商业不发达,在城里是买不到这些东西的。
每次到乡下,我们多半住在外婆家里。当然,因为外婆疼爱我们。可是,我不喜欢外公,甚至怕他。在我的印象中,他总是坐在一张红木桌前,一边不停地咳嗽吐痰,一边写毛笔字。看见我们,他不理睬,只是从老花镜片后抬起眼睛,严厉地盯我们一眼。大约在我七八岁时,一天夜晚,我们全家已经入睡,三舅突然来我家报告外公的死讯,说完匆匆去乡下了。第二天,母亲只带我去乡下,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奔丧。一进村子,母亲逢人总是说同一句话:“爹爹死了,怎么办呢?”我听了还以为也许有办法让外公活过来,要不她为什么总这样问呢。外婆一见我们就大哭,使我意识到毫无办法,外公是死定了。屋里一片忙乱,有许多来帮忙的人。饭桌上摆着酒菜,我摸了一下桌旁的长凳,立刻遭到训斥,说是不准碰的。我感到无趣,独自走进里屋,那里光线很暗,隐约可见一张床上躺着一个人,旁边燃着蚊香。我想走近看,又不敢,出去找母亲,问她那是谁,她说就是外公,把我吓了一跳。外婆一遍遍叹气,说就是一口痰堵住了,否则不会死。夜里,我和母亲睡在里屋另一张床上,外婆则睡在白天停放尸体的床上。尼姑们在外屋作超度,念经声和木鱼声响了一夜。这些声音比死人更令我恐惧,我整整一夜没有合眼,蜷曲在母亲身边,不住地颤抖。
外公死后,外婆进城与三舅同住,我们去乡下就比较少了。有时候,父亲带我们去看祖母。和祖母住在一起的还有曾祖母,老太太活到九十岁,最后一年神经失常,不能辨认所有亲属,又好像认识一切人,见了谁都疯言疯语,十分可爱。我上高中时,祖母也死了,此后我没有再去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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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乖孩子的劣迹 周国平
我从小好静不好动,也不善于交往。这一点像母亲,她非常静,可以一整天不出门,一整天没有一点声音。父亲是喜欢交往的,时常带着我去亲戚、朋友、同事那里走动,还经常主办朋友间的聚餐。聚餐一般在我家,由父亲掌勺,他有一手好厨艺。因为是凑份子,母亲和我们都不能上桌,所以我不喜欢父亲办聚餐的日子。
小时候去作客,大人们常常夸我乖。我真是够乖的。我的乖一开始可能源于怕羞,因为怕羞而只好约束自己,后来却更多是受大人们夸奖的约束了,竭力要保持他们眼中的乖孩子形象。大约还是父亲在新新公司的时候,我才四五岁吧,父亲带我参加一个同事的婚礼,新娘披着婚纱,叔叔阿姨们朝她身上抛五颜六色的纸屑,撒得满地都是。我心里惋惜极了,这么漂亮的纸屑给我玩多好,我很想对他们说,可就是不敢。后来,父亲又带我参加我的一个远房堂兄的婚礼,新郎新娘很喜欢我,把我带进新房,抱到一张椅子上,给我吃糖。有一颗糖滚到角落里去了,我多么想去捡啊,可是,我双脚悬空坐在椅子上,听着新郎新娘的赞美,就是没好意思下地。母亲用她自己的一件红绸棉袄给我改做了一件小棉袄,我不肯穿,有一次终于还是穿上了,跟着父亲去大伯父家。我知道一个男孩穿大红衣服是可羞的,便躲在父亲的背后,于是愈加受到了大伯父和堂兄的取笑。
我想我生性还是比较老实的,在跟父亲作客的经历中,有一个很小的事例。那是在他工作的税务局里,他的一个同事也带来了自己的孩子,一个伯伯给我们每人一小包白糖,我们俩就躲在职工宿舍的一间空屋里玩起了过家家。其结果是,我的那一份白糖基本上都转移到了他的手中,吞进了他的肚里。
我的性情似乎更接近女孩子。小时候看连环画,上海人称作小人书,我喜欢的多是红楼、西厢、聊斋一类才子佳人内容的,不喜欢三国、水浒一类英雄好汉内容的,并且因此被熏陶得柔肠百结。不过,我绝无性别错位的心理,我始终是站在才子的位置上倾心于佳人。父母偶尔带我们去戏院看戏,台上演着才子佳人戏,我就自作多情得不行。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回,在上海大世界的一个剧场,我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那位佳人,心中充满不可思议的冲动,想挤到台前去,让她看见我,注意我。有时候,我自以为佳人的眼神与我相遇了,在对我眉目传情,她的唱词都是向我而发,便感到无比甜蜜。散场后,我怅然若失,好几天缓不过来。
在家里,我比姐姐受宠得多,同时也比她心眼多得多,坏得多。她从小非常忠厚,而我却比较自私。有一回,她向我提一个问题:“如果愿望可以随意满足,你最想要什么?”我立刻回答说钱。我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有了钱,我想要什么都可以买到了。她的回答是睡觉,因为睡着了就可以忘记一切苦恼。这个回答使我十分不解,我心想:你想睡觉现在就可以睡,用得着作为特别的愿望提出来吗?也许她是从某一本书中读来的,我不得而知,但至少我的回答证明了我当时的境界之平庸。
还有一件事是我终身难忘的。有一回,我和姐姐都养金鱼,每人两条,各养在一只小碗里。不几天,我的金鱼都死了,再去买两条,又都死了,而她的两条始终活泼。强烈的嫉妒使我失去自制,干下了可耻的勾当。趁没有人时,我走近她的小碗,心脏砰砰乱跳,捞起那两条鱼,紧紧握在手心里,估计它们死了,才放回碗中。没想到它们翻了几个筋斗,又游了起来。一不做,二不休,我把它们放进开水,再放回碗中。姐姐当然做梦也不会想到事情的真相,她发现她的金鱼也死了,只是叹息了一声,又出去玩了。现在她肯定早忘记小时候养金鱼这回事了,但我永远记得她的那两条金鱼,一条是红的,一条是黑的。这件事使我领教了嫉妒的可怕力量,它甚至会驱使一个孩子做出疯狂的事。
上小学时,我还偷过同学的东西,共有两次。一个男生把一件玩具带到教室里,是一只上了发条会跳的青蛙。看着他玩,我羡慕极了,我从来不曾有过这样可爱的玩具。我想象如果我有这一只青蛙,我该多么幸福。这个想象使我激动万分,终于在一天课后,我从那个男生的课桌里偷走了这一只青蛙。回家后,我只能藏着偷偷玩,不久就把它玩坏了。另一次是偷书。班上的同学把自己的图书凑起来,放在一只箱子里,办起了一个小小图书馆。我从中借了一本题为《铁木的故事》的书,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喜欢恶作剧的男孩,诸如把苍蝇包在包子里给人吃之类。我一边看,一边笑个不停。我实在太想拥有这本有趣的书了,还掉后就又把它偷了出来。
现在我交代自己童年时的这些“罪行”,并不是要忏悔。我不认为这些“罪行”具有道德含义。我是在分析童年的我的内在状态。作为一个内向的孩子,我的发展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可能性。如果一个孩子足够天真,他做坏事的心情是很单纯的,兴奋点无可救药地聚焦在那件事上,心情当然紧张,但没有罪恶感。我庆幸我的偶尔不轨未被发现,否则几乎必然会遭到某种打击和屈辱,给我的生长造成阴影。这就好像一个偶尔犯梦游症的人,本来他的病完全可以自愈,可是如果叫醒他就会发生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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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广场一角的大院 周国平
许多年前,在上海人民广场的西南角,有一个围着黑色竹篱笆的大院,门牌号为黄陂北路184号。院子里有几栋二层小楼,解放前是赛马场老板的房产,而人民广场这一带原是赛马场的地盘。解放后,这位瞿姓老板的财产被剥夺,他一家人租居在其中一栋小楼的第二层,其余房子分配给了别的住户。除小楼外,院里还盖了许多简易的茅草房,居住的人家都是上海人所说的江北佬,过去从江苏北部逃荒到上海来的。搬离侯家路后,我家便住进了这个大院,并且成了瞿家的邻居。
这些小楼都已陈旧,瞿家住的一栋算是其中最好的。底层有一个门厅,只通二楼,一楼的居民不从这里出入。二楼有三间房,我家住靠外的那一间。这间房原来也是瞿家用的,大约因为总面积超标,被迫让了出来。当时住房由公家分配,如果我家不住进来,也会住进别的人家。尽管如此,瞿太太仍不免心怀不满。她没有工作,两家做饭都在走廊上,因而天天都会和我的母亲见面,母亲常为她的指桑骂槐感到伤心。然而,每年过年,她又必定会端一盘糕团送到我家,糕团上印着鲜艳的红点,如同一种仪式。瞿先生在房产公司做事,见了我的父母只是点一点头,从不说话。我能感觉到两家之间的鸿沟,而使我的这个感觉格外鲜明的是他们的独生子。他们的居室在顶头那一扇门里,我从未瞥见过门里的情形,这位风度翩翩的公子就深居在里面苦读。当时他刚从育才中学毕业,后来考上了清华大学。偶尔在走廊上遇见,他对我们看也不看一眼,好像我们根本不存在。我倒并不因此感到自卑,只是仿佛第一次看见了一种高贵青年的类型,这是一个与我无关的类型,所以我不会用它来衡量自己。那时候我做梦也没想到,不久之后,我会进上海中学、北京大学这样的名牌学校。
在这个家庭里有一个奇怪的人物,我们叫他老公公。他大约六七十岁,满脸皱纹,须发花白,永远弓着腰,不能直立,戴一顶破毡帽,穿一件脏兮兮的蓝布短褂。据说他是瞿先生的父亲,但他的地位实在连奴仆也不如。他是无权踏进瞿家的门槛的,属于他的只有楼梯下一个黑暗的角落,那里搭了一块木板,铺一床破烂的褥被,他就在那里起居。他的亲密同伴是一只猫,总是蜷缩在他的床上。他专干扫走廊、倒垃圾之类的粗活,自己单独用餐,做一点简单的饭菜,或者就吃残羹剩饭。瞿太太动辄叱骂他,而他总是低声下气,逆来顺受。我的父亲多次替他打抱不平,向瞿家夫妇提出抗议,在街道整风时还写了大字报,但无济于事。老公公不是一个孤僻的人,他显然欢迎新房客,我们住进来后,他不那么寂寞了。他很喜欢同我们这几个孩子逗玩,给每人起了绰号,结果我们一吵架就用他起的绰号互骂。
住惯了邑庙区的鸽子笼,乍一搬到人民广场,不用说是感到新鲜而又愉快的。那时候,人民广场一带还很有野趣,到处杂草丛生。在我家对面,横穿广场,是人民公园。我们这些孩子完全不必买门票,因为我们知道公园围墙的什么位置有一个洞,可以让我们的身体自由地穿越。院子里有大片的泥土地,我在我家楼前的篱笆旁埋下牵牛、凤仙、鸡冠等花籽和黄豆、绿豆之类,头一回领略了种植的快乐。家里的住房比以前宽敞多了,光线也好,打开窗子,看见的是宽阔的广场。每年五一和十一,广场中心搭起主席台,我家的窗户就在主席台的斜对面,坐在家里可以观看游行和焰火。一到节前,母亲便忙碌起来,做许多馒头和点心,准备招待来我家看游行的亲友们,节日的气氛格外浓郁。
我在这个大院子里只住了两年,就遇上人民广场整修,这个大院子被拆除了。其后,我家搬到了江宁路一处石窟门建筑的一间暗屋子里,从此再没有搬迁。对于瞿家来说,拆迁的消息不啻是一声晴天霹雳,他们对于所安排的新居一律表示不满意,始终拒绝搬离。当然,拆迁不可阻挡,听说他们后来搬到了一个亲戚家里寄居,而瞿太太则因为承受不了这个刺激而精神失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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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孩子王 周国平
在人民广场大院居住的两年中,我一生中空前绝后地过了一次领袖瘾。院子里有一个不长胡须的胖老人,据说从前是太监,每当我从他面前走过时,他就摇着蒲扇喊我一声“孩子王”。那个大院里孩子很多,根据住楼房还是住茅房分成了两拨,在住楼房的孩子眼里,住茅房的孩子是野孩子,而我当上了住楼房的孩子们的头儿。
刚住进大院时,我曾经受到野孩子的挑衅。有一天,我在院子附近的街上玩,突然发现自己被野孩子们包围了。其中一个年龄与我相近的孩子,长得很结实,一边向我靠近,一边不停地说:“来吧,摔一交!”我从小不善打架,看到他的架势,十分心怯。其余的孩子都幸灾乐祸地望着我,等着看热闹。那个孩子觉察到我怕他,越发得意,用身体碰我,重复着他的挑战。我被激怒了,猛地抱住他的腰,两人扭作了一团。孩子们吆喝着助战。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肯定也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我竟然胜了,把他摔倒在地上。我拔腿就跑,他在后面紧追,但我终于把他甩掉了。我心中仍然非常害怕,担心遭到报复,不敢回家,在街上徘徊了很久。最后,当我提心吊胆地走向大院时,发现他正站在门口,不过并没有朝我冲过来,而是友好地向我微笑着。这件事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威望,从此以后,再也没有野孩子来向我挑战了。
野孩子们对我友好,大约和我的父亲的为人也有关系。每到台风季节,江北人住的茅草房就摇摇欲坠,必须用粗草绳和木桩加固,以防止倒塌。倘若台风来势凶猛,这样的措施就不保险了,居委会便动员楼房居民敞开家门,让草房居民进来过夜。我的父亲总是积极响应,愉快地把我家变成一个临时避难所。
我是在小学毕业、进初中之前的那个暑假住进大院的,闲着没有事,便产生了一种强烈的组织欲,想把孩子们组织起来玩。这多少是出于对少先队大队长陈心田的模仿。我首先找了三个年龄和我相仿的孩子,他们都住在某一栋楼房的一层,很像是轮船统舱里隔出的房间,家境比住茅草房的略好,但仍属贫苦人家。我向他们宣布成立一个组织,名称很没有想象力,叫红星组。我们大院旁有一家服装店,店主姓田,有两个孩子,老大比我大两岁,老二比我稍小。这家人家的后院与大院相通,田家兄弟经常带一帮小屁孩在后院里玩军事游戏。我心想,如果把他们吸收进来,一定能够丰富我们的活动内容,便向三个同伴提出了这个建议。这三个贫苦孩子一向看不惯田家兄弟,表示反对,但都服从了我的意见。联合成功之后,在我提议下,由我们六员大将组成了总务委员会,作为红星组的领导机构,下率一群小屁孩,包括我的四岁和六岁的两个弟弟。我不想与田家老大发生权力纠纷,因而总务委员会不设主席,但实际的负责人是我。
我工作得很认真,经常在我家召开会议,每一次会议都有议题并且写纪要。我们所讨论的问题当然是怎么玩,怎么玩得更好。玩需要经费,我想出了一个法子。有一个摆摊的老头,出售孩子们感兴趣的各种小玩意儿,其中有一种名叫天牛的甲虫。这种黑色的甲虫有两根长触须和尖利的牙齿,人民广场的树林里多的是。老头卖两分钱一只,我与他商量,我们去捉了卖给他,一分钱两只,他欣然同意。我们用这个办法很快筹集了两元多钱,买了象棋、军棋之类,有了一点儿集体财产。我还买了纸张材料,做了一批纸质的军官帽和肩章领章,把队伍装备起来。六个大孩子都是军官,其中我和田家老大是大将,三杠四星,其余四人是较低的将军衔。我们常常全副行头地在田家后院里玩,派几个戴纸橄榄帽的拖鼻涕的兵站岗,让他们向进出的军官敬礼,显得我们好不威风。这些有趣的活动引起了野孩子们的嫉妒,他们的愤恨集中向田家兄弟发泄。有一天,我们发现,他们排着队,喊着“打倒和尚道士”的口号,在我们的司令部门外游行。田家兄弟曾经剃光头,得了和尚道士的绰号。冲突是避免不了的了,一次他们游行时,我们捉住了一个落伍者,从他身上搜出一张手写的证件,写着“取缔和尚道士协会”的字样,才知道他们也成立了一个组织。形势紧张了一些天,我不喜欢这种敌对的局面,便出面和他们谈判,提议互不侵犯,很容易就达成了和解。事实上,在和解之后,他们的组织失去了意义,很快就散伙了。我们的组织则一直保持到大院拆迁,那一年大跃进开始,还赶时髦改名为跃进组。不过,后期的活动比开始时松懈多了。
快半个世纪过去了,我仍能清晰地忆起当年这些小伙伴的名字、模样和性格。那时候,我曾仿效梁山泊一百零八好汉,给每个人起了一个诨号。譬如说,那个姓马的北方孩子,长得又黑又瘦,动作异常敏捷,爬树飞快,我们捉天牛主要靠他,我就称他为上树猴。给那个姓蒋的苏北孩子起名时,我颇犯难。他总是瞪着呆呆的眼睛,人很老实,但比较笨,我想不出他有什么特长,干脆就把他命名为木呆鸡了事。我向他解释,这个名称包含多么优秀的意思,他相信了,觉得很满意。现在想来,这当然是欺负老实人的恶作剧,太不厚道。我把自己称为万能龙,又太自负。对田家老大,我也给了他一个龙的称号,但在前面加了一个表示冒牌意思的词。这位仁兄为人颇讲义气,但比较庸俗。有一次,我们两人在人民广场散步,为一件什么事争论了起来,他便打赌道:“如果我撒谎,我就和在这人民广场上走过的每个女人困觉!”困觉是性交的意思,他的这种赌咒方式使我大吃一惊,我心想,他一定是非常乐意自己赌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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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凌辱长志气 周国平
成都中学是上海一家十分普通的中学,因位于成都北路而命名,我在那里读了三年初中。
三年中,我们的班主任一直是王一川。他是一个中年男子,脸色焦黄,眼睛充血,唇间露出一排黄牙和两颗金牙。当时正是大跃进年代,他积极响应,酷爱制订各种规划,用工整的仿宋体抄出贴在墙上。他隆重地向全班同学宣读自己的跃进规划,主要目标是五年内入党。他的另一大爱好是写打油诗,这也是风气使然,当时正掀起全民创作被称作新民歌的打油诗的热潮,其内容是歌颂“三面红旗”。他不但自己写,而且以语文老师的资格动员大家写,开办诗歌壁报。我是他最看重的约稿对象,在他的鼓励下,我准备了一个小本子,题作“一日一诗”,每天写一首打油诗,坚持了将近一个学期。很惭愧,我不得不承认,这是我最早的文学创作活动,实在登不得大雅之堂。
在初中课程中,真正吸引我的是数学,尤其是平面几何。教平面几何的是一位高个子男老师,人长得很帅。有一次课间休息,我在双杠旁玩,听见他在一旁向别的老师谈论我,说我很聪明,我顿时脸红了。欧几里得的确把我迷住了,这些简单的几何图形中竟然隐藏着如此丰富而又神奇的关系,使我兴奋不已。我醉心于求解几何习题,课本上的已经完全不能满足我的需要,我便向课外书进军。我十分自信,凡是可以求解的题目,不论多难,我相信自己一定能把它解出,越难就劲头越大,越觉得是莫大享受。吃饭时,走路时,我脑中都会凝神思索某一道习题。我有一个专门的本子,整整齐齐地记录着每一道难题的求解过程和答案,仿佛那都是我的作品。我对数字中隐藏着的关系也有浓厚的兴趣,上课时常常走神,自己设计数字游戏玩,感到其乐无穷。
从初中起,我在学习上的能力开始显示出来了。但是,在体育方面,我似乎是一个低能儿。我的动作不灵活,接不住球,渐渐就不参加男孩子们爱玩的球类游戏了。我估计这对我的性格发生了不良影响,使我缺乏进攻性和挑战性。初中毕业前,老师宣布体育课也要考试,做引体向上三次以上及格,不及格者不能毕业。我一次也做不了,情急之下,全部课间时间都去操场练习,练得手掌上长茧,结果倒也能拉七次以上了。
初中还开有美术课和音乐课。有一阵,教美术的是一个妖艳的女子,烫着时髦的发型,描着细眉,涂着猩红的口红。她根本不会画画,我记得她只画过一次,用粉笔在黑板上画了一个圆圈,说是鸡蛋,通常只是随便拿个什么东西让我们写生。据说她是刚闹出了一个风流事件,来我们学校避难的,不久就消失了。我从小喜欢画画,开始是临摹古今人物像,做这事极有耐心,我的弟弟和小邻居们都以得到我的产品为荣,后来又热中于练习人物速写。初中毕业时,我还动过报考美术学校的念头。我也喜欢上音乐课,少年时我的嗓音十分嘹亮,同学们称我为喇叭,于是我可笑地总想在众人面前亮一亮歌喉。现在我知道,早年我并没有受到真正的艺术教育,这倒不在于是否学到了绘画或唱歌的技艺,而在于我的艺术感觉根本没有被打开。这个缺陷不可避免地体现在我的身心两方面,使我的肢体和性格都偏于拘谨。同样的缺陷延伸到了我的文字之中,我的文字也是拘谨的,缺乏色彩的丰富和节奏的自由。
由于体质孱弱,性格内向,我经常遭到别的男同学的歧视。当时,老师把班上同学按照家庭住址和性别编成校外小组,规定每周活动一次。我的那个小组共六个男生,其中四人都很顽皮,经常联合起来欺负我。有一回,一个女生奉命前来教我们做纸花,他们故意锁上门不让她进来,而我终于看不下去了,去把门打开。那个女生离去后,大家就群起而耻笑我,并且把我按倒在地上,逼我交代与那个女生是什么关系。他们还常常锁上门不让我进屋,或者把我的东西藏起来,当我好不容易找到时,便拥上来抢夺甚至乘势打人。对于我来说,校外小组的活动日是一连串恶梦,每次去那个作为活动地点的同学家里,都如同走向刑场。受了欺负以后,我从不向人诉说。我压根儿没想到要向父母或者老师告状。我噙着眼泪对自己说,我与这些男生是不一样的人,将来必定比他们有出息,我要让他们看到这一天。事实上我是憋着一股暗劲,那时候我把这称做志气,它成了激励我发奋学习的主要动力。我是越来越用功了,晚上舍不得上床,常常读着书就趴在桌上睡着了。与此同时,在不知不觉中,我的眼睛也越来越近视了,坐在第一排仍看不清黑板上的字。初三时,我配了近视镜,一开始就是450度。刚戴上眼镜的感觉是极为新奇的,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世界上的事物竟如此清晰,因而如此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