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哪会运什么气,说要“运气”只不过想吓唬吓唬Angel, 让她晓得我是有神通的。
我故作正经两脚开立,做一番自己也莫明奇妙的动作。自我感觉像杂耍。羞什么羞?又没帅哥看到。
“铃铛,你在干嘛?”
嗯?顾宇铭?嗟,无所谓,他不算帅哥。
“好,”我稳了稳神,大叫道,“冲啊──”
有点像战士冲锋陷阵。做任何事情气势很重要。气势这东西能先发制人,不战自胜。即使我赤手空拳寡不敌众也要大张旗鼓大轰大嗡高唱“必胜之歌”。这就是气势,这就是我们中国人的精神。怎么听起来有点自欺欺人阿Q主义?
闭着眼睛往前冲。惨在我没有孙大圣的铜头铁脑,现在的人又爱苗条,碰上瘦骨嶙峋的只有狗屁着凉。
一阵猛撞之后,脚下像装了轮子刹不了车。只闻一声哨响,又是狠命一撞,撞得失去重心,狼狈地一屁股坐地上。“啪”的一下,一只篮球重重打中我脑袋,眼冒金星。
周围顷刻爆发一场致命的轰动。
待我神志清醒,看见一个男生蹲在我面前,穿制服,手里捧着篮球,是球员。
“你没事吧?”男生问。
我环视周遭,蓦然发现自己坐在篮板下。怎么冲到这里来啦?!
“喂!”另一名球员跑过来,对着我大骂,“你这个笨蛋!你知不知道你撞掉一个三分球啊……”
“闭嘴。”男生不紧不慢地说。
球员涨红了脸:“队长……”
“行了,”男生起身道,“继续打球。”
站是站了个好位子,可浑身酸痛得不偿失。Angel就舒服多了,照样维持着淑女风范。我倒是像在反衬这位美女。
依我看,篮球场上女生的声势远远浩大于男生。男生们个个都变绅士文质彬彬观球不语,顶多在超级球技前发表一下赞叹;而女生们则组成一支庞大的拉拉队,手上拿着汽水瓶和依拉罐边敲边歇斯底里地大叫:“高凌!高凌!……”到激动处索性发出一阵鬼哭狼嚎。Angel要做淑女,汽水瓶没拿,但也跟着大叫:“高凌!高凌!……”
我问她:“谁是高凌?”
“喏,”Angel用手一指,“他。”
Angel指着的那个球员球技果真不凡,半分钟之内连进两个三分球,而且都是空心球,现场就他主导全局。但最最引人注目的不是他的球技,而是他那身黑得发亮的肤色,看上去很健康,安室奈美惠没他黑得刺激,晒太阳浴也晒不出这么好的效果。
“啊──?”我吃了一惊,“就是刚才撞我的那个人?”
Angel白了我一眼,说:“是你撞他──”
嗟,这不一样嘛。噢,大不一样,想必女孩们喜欢高凌已经到了被他撞一下也会甘之如饴的地步,这好比被丘比特的爱神之箭射中。若是哪一天高凌真主动撞上某个女生,那其他女生必定嫉妒得要死。以前我怎么就没想到撞人还能撞出这么微妙的奥秘来。
“高凌好棒喔──”
高凌三步上篮得分,又是一阵尖叫。
高凌是这支球队的队长,打前锋。不过听说他是任意位置球员,被誉为校“篮球明星”。球场上往往出现三对一的防守情形,而高凌似乎有金蝉脱壳的本领,防不胜防。
有人说,男生看球是看球,女生看球是看人,这话真可奉为金玉良言。我敢打赌,在场观赛的女生中球盲居多。她们只不过假借看球赛的名义来寻觅帅哥,谁叫篮球队向来帅哥特多。Angel就是那种输球也会鼓掌的人。
发型像仙道的高凌是流川枫式的风靡人物。篮球赛一结束,女生们就像苍蝇叮大粪似的把高凌团团围住。Sorry(对不起),这个比喻不恰当,我没有意思要拿高凌和粪作比较。送百事的也有,帮着擦汗的也有,嘘寒问暖,无微不至。高凌也乐在其中,并不拒绝女孩子们的殷勤。高凌喜欢哗众取宠,他抓起一瓶矿泉水就往头顶上灌,弄得制服球鞋全湿透。
“哇──!高凌好帅啊──!”女生们稀里哗啦笑成一片。
高凌确实又高又帅,十足的运动型男孩,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我发誓要写情书给他。
这年头写信的人到底是越来越少了。通讯手段先进了,有空就煲电话粥,有钱就上网聊天。生意人是识时务者,知道现在要写的只有情书,所以设计出来的信纸上印着大大一颗心,再写些伤感迷离的话,信封上注明“Love Letter(情书)”,生怕看 的人不起鸡皮疙瘩。
记得周杰在《还》剧里对林心如开口便是长串长串的情话听得我耳根发毛差点把隔年饭呕出来。我可就痛快多了,直奔主题:I love you(我爱你)。
我把信丢进他们班的信箱里,躲在墙后窃视。
不一会儿就有人出来开信箱。我看见他拿出厚厚一叠信,五颜六色的,很花俏。
“哈,”他一边笑一边朝教室里叫道,“高凌,又有那么多小女生给你写情书了!”
高凌无疑是个大众情人。
高凌慢吞吞地从教室里走出来,接过信。
“真无聊。”他嘀咕了一句,看也不看便把信全部丢进旁边的废纸篓里。
什么!我气得直想冲过去给他一记耳光。
这种男人怎么一点不懂得欣赏女孩子,一点不懂得怜香惜玉!情书这东西,即使只有短短几个字,写起来可比千字文还辛苦。尤其是一些心灵敏感纤细的女孩,更是逐字逐句地考虑。言得过轻,不够诚意;言得过重,又显轻浮;须措辞得体不差累黍。“写”不过只完成了一个步骤,更关键一步还看经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反复斟酌之后是否有胆量把它送出去。我说这些写情书的女孩,就是钟无盐投胎也算勇气可佳值得称赞。高凌这家伙以为自己帅死了,草菅情书糟蹋女孩子的心血。这家伙应该拖出去五马分尸天诛地灭!
“怎么白辛苦了?”顾宇铭不知何时来到我身后。
这小子竟敢取笑我!
“神经病。”我推开他就走。
气死我了,连这小子也取笑我,真是岂有此理。哼,我怎么能被这小子看扁?我要是不追到高凌,我誓不为人。高凌不看那些情书也好,想必我的信也没本事脱颖而出,省得我情敌眼里出东施。我可不想做赤木晴子苦苦暗恋流川枫把自己搞得花痴一样,到头来人家认都不认得她是谁。相比之下,单恋就高级多了。“单恋”和“暗恋”是大有区别的。暗恋是最最无趣最最纯粹的单相思。比如你无法自拔地爱上一个人,你的情绪随着他一颦一笑而起伏。你总是躲在角落里默默注视他,你为他不经意的回眸开心老半天,为他的不屑一顾黯然伤神。你一团乱麻自作多情地以为他也像你关注他一样地关注着你。因为暗恋中的女人容易被眼睛所欺骗,明明是很平常的一瞥到你眼里就变得含情脉脉用意暧昧。而事实上,他风平浪静当你是空气根本无视于你存在。单恋嘛至少可以时时刻刻提醒他有这样一个痴情女子一无返顾地等他回心转意,又可让你落个专情执着的好名声。我之所以欣赏赵敏就因为她在张无忌手背上咬了一口。
听说高凌喜欢在晚自修前独自练篮球。
傍晚我候在球场外。透过一根根电线杆似的铁栅栏,我看到夕阳中的高凌。高凌身穿白T恤和有红线条的黑色运动短裤。余晖把他的脸打照得有棱有角。高凌练 球很认真,不忽略基本功。他每一次运球,每一次投篮,甚至每一次跳跃都深深吸引着我。高凌很帅。
“砰”的一声,篮球飞过来撞在我面前的铁栅上,吓了我一大跳。
高凌是故意这么做的。
他靠着篮球架一手插腰一手伸出食指,勾了勾,说:“过来。”
我听话地绕开铁栅走到他跟前。
高凌审视了我一遍,说:“你是上次撞我的那个女孩?”
我受宠若惊,他居然还记得我!
“你记得我?”我诧异地问。
“嗯嗯,印象深刻,”他笑笑,“你挺好玩的。”
这算批评还算表扬?把我当笑料?
“你──找我?”
篮球弹回来,滚到他脚边。
“嗯。”我点点头。
他弯腰捡球,“有事?”
“有事。”
“什么事?”他把球顶在手指上转。
“告诉你我喜欢你。”
“What(什么)?”球从他的指尖滑落。
我走近他,大声说:“我喜欢你──”
高凌斜着眼看我,说:“你,”球又在指上转起来,“会打篮球么?”
嗟,不过学了些三脚猫的功夫就班门弄斧狗眼看人低。会打篮球有什么了不起的,他不知道我从前是校女子篮球队队......队员。嗟,队员队长又无所谓。篮球队里藏龙卧虎,不能凭这论资质。要不是我与世无争信奉无官一身轻的自由主义,这队长之位非我莫属。
高凌自以为这个问题能难倒我,有点得意忘形。
趁其不备,我一踮脚拍掉他手上的篮球。高凌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我的一举一动。不等他反应过来,我抄起球就跑到篮板下,轻轻一跃,把球扔进篮筐里。
我拍了拍手上的灰,看着一脸震惊的高凌,说:“怎么样?”
高凌望了我一阵,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的笑。忽然,他连走带跑来到篮板下,抓起篮球,一跳,头过篮筐,再一鼓作气地把球塞进篮筐里。他会灌篮!我讶异高凌居然有如此惊人的弹跳力。
哼,这不是占着身高的优势存心把我比下去吗?我绝不服输!
我跑过去硬抢他手里的篮球。
“这可是犯规的。”谁知这回他早有防备,“有种来抢球。”他把篮球往腰上绕了一圈,又一跳上篮。
怎么那么不争气啊!气死我了!
我跟高凌即刻像展开一场激烈的篮球赛。我不在乎用什么卑鄙的方式抢球,可高凌左闪右躲总能避开我的防守顺利上篮。我连碰球的机会也没有。索性冒着生命危险站在篮筐下,高凌一进篮,我就趁机接球。高凌一愣,没料到这招。
我接住球马上从篮筐底下钻出来,转身狠狠跳起,全力以赴上篮。眼看球已对准篮筐,忽然一只大手遮住我视线。“啪”的一声,球被拍出老远。居然被盖火锅?!我哆嗦着,身体向后一倾,压在高凌身上。
“对不起,对不起。”我立即爬起来,有点手足无措。
高凌坐在地上,支起腿,手搁在膝盖上。他抬起头板着脸瞅我,说:“遇见你真没好事!”
要是以前我早该破口大骂了。但不知为什么,我一动不动地站着,像在听候发落。
“哈哈哈哈……”高凌发出一阵狂笑,然后起身凑到我面前,低低地说,“我逗你玩的。”
高凌。
夕阳在篮球架上弄出一排淡淡的绯红。晚自修的铃声响了。
就这样我和高凌开始了一场轰轰烈烈却又似是而非的恋爱。我们一起逛街,一起打篮球,开通宵的圣诞Party(聚会),在充溢着罗曼蒂克气息的情人节里共进晚餐。我喜欢高凌大把大把的流汗,喜欢高凌牵着我的手的感觉,和他送我的玫瑰。每每他向他的同学介绍说我是他的女朋友,每每其他女生们向我投来欣羡的目光,我都会觉得无比优越。我以为谁做了高凌的女朋友谁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大学好比天堂。没有深文周纳,没有高中里发复习提纲像发草纸似的作业量,没有猫科动物的凶神恶煞和女魔头的明枪暗箭。寝室一人一间,但不宽敞,只够容纳一张床,一张写字台。阳台是四间寝室合用的,几个女生为了晾衣服也会喋喋不休,于是拿了支粉笔划分地盘。我在我的区域里养了几盆茸嘟嘟的仙人球,丢在那里死活不管。兴许这植物生命力旺盛,偶尔把衣服晒在上面滴水给它点滋润,除此也不做额外护理。
今天下午有书展,学校借展览中心的场地自己办的。高凌说有比赛来不了,顾宇铭自告奋勇愿充当“次”,我也不拒他的好意于千里之外。
我在寝室里打瞌睡的时候,顾宇铭就冒冒失失冲进来催我说再不去快打烊了。我去不为别的,只为那里买书打八五折图个便宜。
正准备出门,电话铃突然响起来。是高凌打来的,说比赛临时取消想约我见面。
书的诱惑怎么比得上高凌?我当即检查自己的装束。呃,不至于吧?我头发半长不短地散在肩上,睡衣脱鞋,脖子上一块玉居然荡秋千一样荡在背后,只看到一条红线掐着喉咙像要做吊死鬼。就算跟顾宇铭出去也不至于这副态度吧?来不及化妆,我三下五除二地抄起根绳子先解决了这披头散发,再翻箱倒柜找出一件像样点的衣服套在睡衣外,管不着印着幼稚的巴布豆的花边露出来。寻不到旅游鞋,穿高跟鞋走不来路也只好穿。
“铃铛,铃铛。”
我自顾不暇,头也懒得回。
“不是说好一道去书展的吗?”
“嗟,”我没耐心了,“你烦不烦?叫Angel陪你去!”
我真不明白顾宇铭在国外呆了四年怎么横来竖去还是像个阿乡一身的老土。顾宇铭是我爸爸喜欢的那种,他说好啊男小囡就应该文绉绉的有书卷气。我看他是有了书卷气没了阳刚气。现在越变越婆婆妈妈了,你在他头顶上撒尿他也动不起怒来,温腾水一样。
我践约来到高凌说的那片林子。很远就看到他倚着一棵大树,两手插在裤袋里──奇怪,高凌不是有比赛吗,怎么会穿着牛仔裤?难道像他这样大大咧咧的人约会时也会在乎起形象?
我开心得飞奔过去一把搂住高凌,边跳边叫:“高凌,高凌……”
高凌不出声,任我搂着抱着不起丝毫反应。
我有点纳闷,“高凌,你怎么了?”我看着高凌垂下的脸,“是不是我来晚了你不高兴?”
高凌忽然推开我的手,在我面前来回踱步。
林子在风里哗哗作响。我终于意识到将会有什么事发生。
“高凌……”
高凌停下来,侧转着脸,说:“我约你来是想告诉你,我们分手。”
!!
这话仿佛给了我一个晴空霹雳。
我怀疑自己的耳朵,我说:“高凌,你在开玩笑么?”
“哼哼,”他冷笑几声,一手撑在树杆上,无所谓地看着我,“我像吗?”
“为什么呢?高凌!”我的伤心已经部分转化为愤怒。
“因为,”高凌一步一步走过来,最后立定在我眼前,“征服爱情是我的乐趣。”
他的脸深深映进我的瞳仁里。我看清那张漂亮的脸孔后面掩藏着的究竟是什么。
“女人,”他举起手握紧拳头,“就像篮球一样任我摆步。”
天,我是把眼睛长在屁股上才会看上这种卑鄙无耻的家伙!
“啪”的一声,我的手重重地落在他的左脸上。
我打了高凌一记耳光。
我居然打了高凌一记耳光。
高凌。
我真的喜欢高凌。
我拼命地奔。我想奔出那片林子,奔出有高凌的地方。奔得好累好累,我不愿让自己有喘气的机会。我一心往学校跑,我不知道那里有什么,只觉得似乎到了那儿什么大不了的事都可置之度外。我突然想起我一礼拜没洗过衣服那几棵仙人球是否还茁壮;我想念起我的小寝室,我曾自说自话地决定要好好将它布置一番的,换上我心爱的机器猫窗帘,买两张谢霆锋和柏原崇的海报贴在墙上,我等着给丑娃做完新衣服就拿来当枕头用,我还要在写字台上放一缸水草养两条金鱼。我的那么多的梦想怎么一个都还没实现呢?
我踉踉跄跄地跑在走廊上,不在乎别人用什么眼光看我。
“铃铛。”顾宇铭靠着我寝室旁的墙,“铃铛,我给你买……”
我重重地推开门,冲进去一下子扑倒在床。
顾宇铭跟了进来,走到我身边:“铃铛,你怎么哭了?”
我哭了?谁说我哭了?我伸手一抹,果然一手背都湿的。我为什么要哭?我为谁哭?为了那个把我当篮球耍的人面兽心的混蛋?这该死的眼泪!我自作自受自嘲自怜,再无须别人付出代价。
我一头栽进被子里,干脆放声大哭。
“铃铛,你不是一直想买《鲁滨逊漂流记》吗?”
我哭得更大声。
我清晰记得我小时候爱哭。一哭就跑到三楼把脸对着顾宇铭他爸爸的工作室,好像是哭给顾宇铭看的。那时我在弄里是个出名的小孩,哭出名的。我哭得特频繁,而且惊天地泣鬼神。邻家一群捣蛋男孩见到我哭就会心照不宣地围成一个圈,把我圈住,一边转一边叫:“一会儿哭,一会儿笑,两只眼睛开大炮......”绕口令似的。还有那些搞不清关系的三姑六婶,即使想说几句表示喜欢的话也会冷不丁冒出“小碰哭精”来。只有顾宇铭,不起我绰号,也不落井下石。只是每回哭完,他总说:“你的哭声很难听。”
忽然,屋子里响起一阵熟悉的旋律。是顾宇铭在弹吉他。
“有时候,我的脆弱,只在你,面前解脱。而你总是帮助我,走出沉沦和迷惑,像镜子那般清楚照出真实的自我……”
顾宇铭的声音分明就在耳边。
“最好最坏的结果,你都愿张开双手。完完全全地接受,不完美的我……”
我对小刚情有独钟。小刚在内地不是很红,尤其近两年,隐退江湖了。Angel 存心刺激我说小刚告老还乡娶媳妇去了,她不懂成大器的人都是深居简出潜心修炼一旦复出一鸣惊人。我搜集遍市场上所有小刚的资料也不过是两盘CD一盒磁带。那盒磁带还是从杂七杂八的地摊里淘来的,灰尘四起,三块钱,盗版得不能再盗版。我对此痛不欲生,要知道我宁可花三百块钱来证明小刚的身价。
顾宇铭的歌声像小刚,但不完全像,有另一种特色在里面。
“有暖风,在心中,何必畏惧过寒冬?不必说,什么是拥有,你给的我懂……”
我慢慢的,竟忘了哭泣。
“有暖风,梦里头,呵护纯真的执着。爱不休,让期望的手,从来不落空。谢谢你,陪着我……”
我从指缝里窥视写字台上的《鲁滨逊漂流记》。湛蓝色的封面,和一个老头一条破船。
我伸手拿过来就翻。里面一页英文一页译文,排版很细致。这个顾宇铭,连看闲书都不忘要顺手牵羊牵些词汇语法。
我边看边问:“贵吗?”
顾宇铭搔搔头,说:“不贵。打折的。”
我一页页地翻,顾宇铭的吉他声也不知不觉停下来了。
“铃铛。”顾宇铭叫我。
我抬起头,接触到他藏在镜片后面的那双深邃的眼眸。
“你的哭声很难听。”顾宇铭不客气地说。
我忽然又想哭了。
学校小,和高凌抬头不见低头见。一回忆起我的初恋就这样轻而易举地毁在这个家伙手上,我就如火中烧想上去狠狠扁他一顿。但有回忆总比没回忆好。回忆好比一面后镜,为了安全无误地往前走而时时回顾过去的路。
大学不像高中三天一小考五天一大考,没人盯在你屁股后面催作业反而不太习惯。把一学期的课压缩在最后几个星期,平时可以玩得发疯,到了大考却仍要言归正传。老师们实在教导有方,平常总说临时抱佛脚不好,一临考就变成临阵磨枪不快也光。总之我们学生就是吃书的工具拉屎的机器。他朝令夕改我却积重难返,茫茫然一头雾水不到考试前夕分不清东南西北。成绩自然不言而喻。
朝阳穿透一校园的晨雾洒在玻璃窗上。
我刚从寝室出来就听到有人唤我。一回头,是康家文在后面。
“康老师?……”
康家文微微一笑,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说:“铃铛,能到我办公室来一趟吗?”
康家文是我们的数学老师。我对他也没什么印象,只知道是个四十来岁的矮男人。当然,能让我有印象的如猫科动物之类的老师毕竟凤毛麟角屈指可数。我是把应该看老师的时间用来看鲁滨逊了。
我走到办公室门口看到他桌上摊着的期中考试卷便全明白他叫我来的用意。之前我也是有心理准备的,因为在大学里通常能让老师叫进办公室的学生不是好得出奇就是坏得出奇。这次自然不在话下。开红灯,而且是灯芯,红得透彻。说实话我的红灯确实比中学里少了许多,考试少呗。反正凤凰和鸡在一窝里,没有分数打击我自信满满。
康家文挺照顾学生,不提那个触目惊心的分数。他握着笔指着试题说:“铃铛,这题该这样解……”
我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压根儿不注意他在讲些什么。看他谈得兴致勃勃头头是道又不忍心辜负他的好意,所以只有敷衍着应声,必要时还得发出“噢,原来是这样”之类大彻大悟的感叹。一般老师听到这种感叹都会很有成就感,潜意识里满足了他们的虚荣心;即使对你再再头大的老师听到这话也保管顿时信心倍增觉得你还不算无药可救。教育嘛,要晓之以理更要动之以情。就像我默契配合康家文配合得天衣无缝,最后他如释重负我自由快活不是皆大欢喜美差一桩么。
平常到哪儿都是骑单车,摆渡的机会也少有。难得一天春假,班里组织出海,今天可爽到根了。
我们租的那艘游艇还没铁达尼号的尾巴大,但意思意思已经够浪漫了。
船的格局装修很典雅,古色古香,内容也算考究,落弹房、跳舞机、麻将、卡拉OK、咖啡屋、酒吧基本上应有尽有。
我站在甲板上吹风。顾宇铭靠在一旁的船舷上弹吉他,伯爵蹲在他脚边。这狗和顾宇铭如胶似漆,走到哪儿跟到哪儿,要搞同性恋了。
船外的风景到底比船里的强。远处海天浑然一体,阳光直射在水面上波光粼粼,像一片浩瀚无垠的沙漠。记得有一年暑假我去苏州郊外的亲戚家玩,别的好感没有,就是迷恋他们家门前的一条臭水浜。早上晨雾弥漫,船鸣汽笛,简直达成了陶渊明的心愿。后来看到那些村姑农妇在河里洗衣淘米样样来我就直叹惋,是为这河叹惋。
做梦做得起劲,听到有人叫我:“铃铛。”
回头一看,康家文正朝这里跑来。
我说:“康老师,你也来了?”
他跑到我面前,有点喘,说:“刚才和几个老师在船舱里打牌呢。”
嗟,怎么数学老师讲话不讲逻辑,答非所问。
牌和数字有关,我问:“你嬴了?”
“嘿嘿,”他像独吞了一件财宝似的不好意思的说,“嬴了,嬴了。”
“嬴了请客吃冷饮。”我转回头,也说不出什么话来。谁叫我和跟数字有关的东西向来没什么共同语言。
康家文拉着扶杆,凑近说:“你在这儿干嘛?”
我往旁边挪了一寸,和身高小于等于自己的男子站在一起是我的大忌。
“我在想这是大西洋该多棒。”
“你喜欢数学吗?”
瞧,他又来了。讲话不讲过渡,文不对题。
“喜欢我还能考红灯?”说着又往旁边挪了一寸。拜托,再挪就挪到顾宇铭那呆子了。我是四面楚歌。
“兴趣么慢慢培养……”他边说边向我跨了一步。这一步不但把我刚才挪好的两寸全部解决掉而且变本加厉。
“没空……”
忽闻“哗”的一声,一群水鸟铺天盖地的从头上俯冲下来,有排山倒海之势。
我的视线不由自主跟着那群水鸟飞。只见它们在船头翻溅着的浪花周围盘旋,忽上忽下地在浪里穿梭,蜻蜓点水一般。
“哇,”我兴奋得边指边说,“那么多鸟!”
顾宇铭也对鸟起了兴趣,放下吉他说:“浪里有鱼,它们在觅食。”
“这样觅食多辛苦啊,”我打开包取出早饭吃剩下来的一些饼干,“不如我给它们喂食。”
顾宇铭一脸疑惑:“它们吃饼干吗?”
“吃的吃的,海鸥是杂食动物。”康家文不住地点头。
“哼,”我走到顾宇铭面前,“不吃就把你喂了!”
我跑到船头,把饼干捏成碎屑像撒渔网一样撒出去。3+2的魅力果然名不虚传,水鸟们以为天上掉馅饼了一下子全窜上来抢,给多少照单全收。这群水鸟准是来自贫困地区的移民,外国人看到这情景定认为我们中国在闹饥荒。依我看,鸟的习气和人一样坏。尚且还没温饱倒也不敢奢求;一旦丰衣足食就利令智昏萌发贪婪的邪念,得陇望蜀欲壑难填。
我站到一节横栏上。
“铃铛,小心点,别掉下去。”我听见康家文在叫。
水鸟也不认我这张脸,只管围着我的手转。不过自我感觉像在扮天使,只差头上没光环。
“铃铛,铃铛,你在干嘛?”
我低头一看,看到Angel漂亮的脸蛋。
Angel的到来让我更加激情澎湃:“Angel,你看我有魔力!”
“别听她瞎吹。”顾宇铭在Angel耳边低低地说。
这个死不掉的顾宇铭,不说话又没人把他当哑巴。
我说:“Angel,你也来试试?”
“不不不不,”Angel一叠连声地说,“我怕。”
看到Angel一副望洋兴叹的样子,我的心里别提有多得意.毕竟古往今来如我这种无所不为的女强人寥若晨星。
为了进一步显摆自己的“强”,我又踏上一节横栏。这回跨度较大,膝盖已全过船栏。
“铃铛,太危险了,快下来吧。”这是顾宇铭的声音。
康家文立即接上话茬儿:“是啊,铃铛,你快下来,你听见了吗?”
我说没听见。真是,好不容易出海一趟,人家玩在兴头上呢,哪有浅尝即止的道理?
我一意孤行。一个不留神,我的身体摇晃了几下有些力不从心。
“铃铛,太危险了!你给我下来!”顾宇铭口气生硬,并用手来拉我。
什么?他居然敢在我这个女强人面前耍大男子主义!他还以为现在是“三寸金莲”时代搞性别歧视男的说一女的不二?
我不卖他的帐:“你神经!你凭什么命令我?”
顾宇铭迟疑了片刻,只好乖乖地松手。
忽然一个巨浪上来,打湿了横栏和我的凉鞋。船颠簸了一下,我猛一战栗,鞋底打滑,身体前倾。我下意识的张开手像杠杆似的寻找支点。只感到一阵天旋地转,紧接着水声巨响搀和着失声的惊叫,浪花在我周围飞溅。我陷进旋涡里。天,我落水了?!那群得鱼忘筌的海鸥见状纷纷作鸟兽散。我像一只溺水的鸡拼命挣扎拼命喊救命,海水不断往我嘴里灌。我感到冰凉的海水就将把我吞噬掉,我渐渐失去知觉……
真没想到还能有幸再重返人间。我以为这次必定一命呜呼了,谁知阎罗王宁死不肯收我。他谢我最高纪录七门功课开红灯把阴间照得跟白天一样亮,但生死簿上清清楚楚写着接下来该有一位博大资深的仁人志士来接掌他的阎王之位,我绝不够格。既然阎罗王生怕我玷污了他的宝座不放心把他辛苦经营几千年的阴曹地府托付于我,我也不强人所难。就逍逍遥遥回来吧,不想又被两个看门的小鬼缠上。都怨我走时忘了问阎罗王讨个文书,引得这两个小鬼说阴间这地方有来无回不见经传就不放人。我说前世我和阎王是患难挚交,他们反倒向我哭诉说门差不好当啊一个失误便是绞刑,在阴间判刑等于双重死永世不得超生。正和小鬼们闹得不可开交,突然听见一个声音在唤我的名字。反反复复地唤,我像练就瞬间转移大法,一睁眼,还阳了。
“铃铛,你醒了?”
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被窝里,顾宇铭坐在床边,伯爵蹲在床边一张靠椅上。
我想坐起来,却感到浑身乏力,不能动弹。怎么在阴间活力充沛到了阳间就原气大伤虚弱得像个垂危病人?
壁炉吞吐着橘红色的火星,不时地“啪啪”作响。
想起刚才溺水的事仍令我不寒而栗。我揉揉眼睛,问:“我在船上吗?”
“嗯,准备回校。”顾宇铭顿了顿,继续说,“你把船上的人都吓坏了,刚才好多人来看你。”
我注视顾宇铭。他没戴眼镜,几簇头发湿漉漉的,贴在额前。
门外传来杂沓的脚步声。我听见汽笛在鸣,听见一种很都市化的喧嚣,猜想船快要靠岸了。
我千里迢迢从一家新开的花鸟市场买回来两条鱼。水泡眼,一红一黑。红黑搭配是时下最抢眼的颜色。我游手好闲的时候就拿它们解闷,用游戏棒戳那两个泡泡。轻悠悠的,不敢戳破,怕死相太吓人。阳台上的仙人球长得茁壮,生机盎然。兴许是我衣服里没洗净的肥皂水营养太丰富,惹得这贱东西应风而长。
我搬了把凳子在阳台上坐着,也不管不顾侵占了人家的地盘,只觉得这凳子宽宽的像母亲博大的胸膛坐着舒服。就这样坐着,石膏似的,一动不动。怎么在无意中就觉得自己老了,怎么看都像个风烛残年的老太婆。养花养鱼,百无聊赖,没有负担,也没有梦。所幸是我这样的学生在校里绝无仅有,否则社会迟早要崩溃。既然扛大梁的自有人在,要我这块再雕琢也只够拿来垫脚的顽石做什么?都是理由。我用功地玩,使劲地玩,稀里糊涂地玩,生怕这种随心的时光旋踵即逝。真的,我有预感,当某一天来临的时候,这样的日子就全没了,荡然无存。
在凳子上坐久了会累,手麻脚麻,全身都麻。站起来走动走动,听到有人敲门。“烦。”我习惯性地说一句便去开门。探出脑袋,见Angel在门外。
“铃铛,康老师有请。”Angel说。
康老师?又是康老师!肯定又说我功课不好。功课不好也没必要盯这么紧呀。别的同学作业不交他怎么不讲?有人考个位数他怎么就没看见?他干嘛总找我的茬啊?这个康师傅真是吃饱了闲着没事找事不是一般的烦!
“我觉得他好像特别关心你。”Angel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仿佛想从我脸上寻到蛛丝马迹以揭开内幕。我除了这些天长出几粒青春痘应该没多大变化吧。
我做了个拜她的动作,说:“我看他是对我有偏见,绝对有偏见!”
“怎么会?”Angel摇摇头,“不可能。你还记不记得春假那天我们出海你溺水的事?”
我点点头:“记得。”
“当时跳下海救你的不单单是顾宇铭,还有一个人。”
还有一个人?我问谁啊?
Angel故意一字一字地说:“康──家──文。”
我一把推开Angel:“你别瞎吹了!”
淑女经不起我这一推,连连靠到墙上。
“我,我骗你干嘛?”她倏的一下跳起来,淑女即刻蜕变成母夜叉,“我有病我来骗你!我弱智我来骗你!我犯十三我来骗你!”
我半信半疑看着Angel,说:“真的?”
“亲眼所见。”Angel的表情不由得你不信。
嗟,就算康家文救我么也没什么好奇怪。你说有什么奇怪的?一个四十岁的男人和一个十七岁的女人之间还会有什么能奇怪的?只不过出于对学生的爱护,是爱护,仅此而已。
我怏怏地来到办公室。
康家文放下手里的笔,翻开我的作业本。翻开时,我不禁一愕。里面居然用红笔圈划过并且每一道题旁都密密麻麻地标着关键步骤。
“铃铛,类似的题目昨天课上才讲过,你没听吗?”康家文有点严肃。
听了才叫怪。
“听了,睡了一夜,又忘了。”
康家文叹了口气,说:“这是重点,一定得记牢。”
也不管我受得了受不了,康家文卷土重来不烦 缕地给我讲解题目。
说实话,我很佩服康家文有如此的耐心和忍耐力。能对我这类顽劣的学生不动怒并耳提面命孜孜不倦地予以教诲的老师已近乎绝种。
“懂了吗?”康家文问。
不懂照样理直气壮:“懂了。”
“真懂了?”
“真懂了。”谎话重复千遍也会变成真理。
“那就复述一下。”
啊?我怎么都没料到他有这招。嗟,这不明摆着是把我当小学生管吗?
我吱吱唔唔乱讲一通欲蒙混过关,不想立即被康家文慧眼看穿不现原形不行。
康家文显然对我已无计可施,他一边捂着额头一边小儿科地玩弄笔杆。孺子不可教也,我终于也让他头痛了。
“康老师,”我索性摊牌,“我是理科白痴,你不用在我身上白费心思,我会令你很失望的,请你放弃我。”
康家文眉头紧锁,不言不语地看着我。
有人说过目光也是一种物质,它是有质量和温度的。我不清楚他的目光里到底蕴藏着什么,只是隐隐觉得它并不仅仅是老师对学生的那般单纯。我有点心虚。
“铃铛,”康家文终于开口了,“我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学生。”
我望着康家文那张认真的脸。
我深深地体会到作为一个老师康家文具有多大的人格魅力。我从没有对哪个老师如此虔诚过。我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感化和感召的。
“尤其是你。”他补充说。
我一颤,尤其是我?
阳光依附在百叶窗上。
康家文不经意掠了掠两鬓,一缕银发在黑色世界里恣肆翻卷。
从来和数学积不相能,如今不但把看鲁滨逊的时间让出来看康师傅每天晚上还在寝室与办公室之间奔波来奔波去地补习功课,想想自己都好笑。难怪古训有云“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是说连我这种不学无术的人都能被激发起读书的欲望,天下事还有什么可难的?
和往常一样,补完课已经八点。
拉开门正准备回宿舍,康家文突然叫住我说:“我想带你去一个地方。”
七拐八弯的走了一阵后,康家文带我来到一家小店。小店坐落在一条很不起眼的巷子的拐角处,但当其它大商店都冷冷清清等着打烊的时候,小店却依然门庭若市。
走到门口就香味四溢,进去一看才恍然大悟,原来这是家饮吧。饮吧里灯火通明,顾客络绎不绝。三个五个围成一桌谈笑风声,还时不时地碰杯。
我们来到中央柜台前。柜台里放着各式各样的饮料和冷饮。
“喜欢什么冷饮?”康家文问。
我偷偷瞅他一眼:“你请?”
“履行我的诺言而已。”
诺言?我猛然忆起那天在船上他嬴牌我叫他请吃冷饮的事。我说着玩玩的,他怎么当真了?嗟,不吃白不吃。我指着柜台里一个特大号的冰淇淋。
康家文仿佛很吃惊:“你不怕胖啊?”
我把自己从头至尾打量一番,线条是不美观。唉呀,都到这地方了,哪还顾得上身材啊?谁让冰淇淋比好身材更难拒绝,便轻描淡写地说:“我不在乎。”
接过冰淇淋,大口大口地嚼。康家文笑着说你的脸成花猫了,就问服务部讨来餐巾纸替我擦。
白花花的奶油高高地堆在蛋卷上,像富士山。
难得早起一天。来到阳台,踩在凳子上晾衣服,顺便浇灌浇灌那几株硕大的仙人球。阳台是这栋宿舍楼上下我认为风水最好的地方,朝南,春风得意,冬暖夏凉。我站在上头目观四面耳听八方,大好江山尽收眼底。夏天一来,云和天就格外分明,天色也日渐早亮。其实我很喜欢在懵懂的晨曦里醒来,然后勤勤快快地洗衣服晾衣服,做个贤妻良母,把骨子里的传统尽量释放出来。在阳台上呆久了会心猿意马地想到天空以外的东西去。一会儿又听到淅淅沥沥的小声说话,猜想是另几个邻居女生来了。她们一来就全破坏了独处时的那分韵味。
“爬那么高,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我突然听到这么一句。
说我呢?嗟,这几个人平时在班里就是出了名的说长道短。不去管,我仍然笃定地站在凳子上,随她们说,任她们说。刚才那句似乎是故意让我听到的,见我不动声色,她们越加猖狂。
“勾引老师,真不要脸!”
勾引老师?也说我吗?趁其不备,我猛地回过头去。三个女生六颗眼珠果然都盯着我看。
哼,我不想跟你们这般见识,你们倒好,以为我是省油的灯,得寸进尺越说越离谱。见我从凳子上跳下来,三个女生就装模作样地拉起家常。
“喂,”我走到她们面前,指指天,“要下雨了,当心风大闪了舌头。”
其中一个便说:“我们又不是说你,你不打自招。”
“我是不平则鸣伸张正义。”
三个人面面相觑。
“杵在那里干嘛?好狗不挡道。”我从她们中间挤过去。
刚过去,淅淅沥沥的声音又来了。三个女人一台戏,一点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