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剧本,我应顺水推舟说“是济慈的”,那样便会把破绽掩饰得天衣无缝。但我开不了口。我看不到沙暮,看不到观众,看不到艺频,我的眼前只有宇宙翔的影子。
台下几乎有点混乱。我的世界却一片宁静。宇宙翔,所有关于他的点滴片段全部涌现在脑中,那样清晰而真实的出现在眼前。
宇宙翔,他回来了吗?
艺频终于忍无可忍,极力要求降幕。
“总有一天,当勇气挣脱束缚的锁链……”我情不自禁地喃喃自语。
帷幕刚刚移动,又停住了。台下马上安静下来。
我等了几秒钟,继续道:“自由的爱情便会诞生。总有一天,当崭新的世界出现,新的希望将闪耀在你我面前……”
这是1968年的美国影片《罗密欧与茱丽叶》主题歌的歌词,当时我们演这出戏的时候把这首歌的电影原声作为背景音乐。
台下顿时又一阵动乱。帷幕又开始移动,移至我脚下。
“文乐,你怎么了?不舒服吗?”沙暮卸下乔的身份,过来扶我。
“文乐!你怎么回事!你疯了吗!”艺频魔鬼似地冲过来,一把推开沙暮,死死地抓着我的肩膀拼命摇晃,“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我们的戏全都被你搞砸了!我们的辛苦全白费了!你知道吗?你知道吗?……”
我不知道我做了什么。我一个字也讲不出。
“你怎么对得起我们大家,怎么对得起我!你说话呀!你说话呀!”
忽然,我的眼前一阵晕眩,便不省人世了……
我,是真的死了吗?我如何来判断我的确是死了呢?一位女作家推测过:“一个活人和一个死者之间又有多大的差距呢?死者有没有可能在他们的世界里说,他们本身是活着而世间的芸芸众生是死的呢?也许,死是进入生命的更高层次吧。”如果是这样,但愿是这样,那么我又可以见到宇宙翔了,而且如活着一样没有痛苦和煎熬。
宇宙翔,你在哪里呢。
“文乐,我回来了。”这是---宇宙翔的声音!
我转过身,宇宙翔背着一只有好多口袋的土色帆布包,脸和手臂晒得黝黑,风尘仆仆地跑到我身边。
“文乐,我去过海边了!”他兴奋地说,身上有淡淡的海水的味道。
我伸出手掌,问:“琉璃沙呢?”
他边笑边说:“你等着,我去拿。”然而一转身就不见了。
“宇宙翔,你在哪儿?宇宙翔,你出来,我不要琉璃沙了!宇宙翔---”我恐惧地大叫。
为什么还是这样呢?为什么宇宙翔又不见了?我不是死了吗?我不是可以和宇宙翔活在同一个世界里了吗?为什么他又不见了?为什么?为什么?
“宇宙翔---”
我猛地坐起来,一身冷汗。
“文乐,你醒啦?”
我睁开眼,发现自己在寝室里、自己的床上,艺频、沙暮、司司南奇、林百茜、洛扬、卓彬,还有陆楚蓝,包围在我床边。我的确还没死,至少我认得出可可龟,它是不可能英年早逝的。我太健壮了,在梦里兜了一圈还是兜回来了,回到这不如地狱的人间。而我无从抱怨。
“你好点了吗,文乐?你吓坏大家了。”陆楚蓝体贴地说。
我感激地看了他一会儿。我总对他有特别的好感,这位宇宙翔生前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能体会我的痛楚的人。
“舒服点了么?头还痛吗?”艺频眼睛里分明还有责怪之色,却又演饰不了为我而心神不宁。
我脑筋清楚了,想起自己在舞台上出了丑,浪费了其他演员的心血,又扫了观众的兴,最重要的是,这对于热爱演艺如生命的艺频来说实在是个重大的打击,是我使她第一次那么严重、那么赤裸裸地失败了。都怨我想念宇宙翔几乎成狂,不然怎至于一下子鬼使神差了呢?接下来又不知学生会要怎样审她,自己闯下的祸却要别人来收场,我不免心里充满了愧疚。
“导演,对不起。”我低低地说。
“一声‘对不起’,全完了?”林百茜一脸不满。
“木已成舟,有什么办法呢?”艺频脸上涌起一阵失落。
“导演,应该开除她!”林百茜急转直下。
大家面面相觑,一言不发。这种沉默让我更加不安。他们为什么要沉默,他们不忍心开除我吗?为什么呢?只因我晕倒了,只因我的头痛的毛病?我讨厌这种被当成病人的感觉。我不是一个病人,我不需要别人施舍同情和怜悯,我不要做一条拿病态当借口的可怜虫!
“导演,还是让文乐多休息几天吧,反正圣诞节的戏还远。”洛杨巧妙地回避话题,关切地望了我一眼,“文乐,好好睡一觉,我们先走了。”
洛杨准备离去,艺频、卓彬也跟着向门口走去。林百茜显然满心失望。我听到开门的声音。
“导演。”我终于叫道。
艺频停下脚步,从门前转过身。我再一次成了焦点。
“导演,”我鼓起勇气道,“我要退出戏剧社。”
大家震惊地望着我。艺频一动不动地站着,思忖了片刻,微皱着眉说:“我并没有要开除你啊。”
我点点头:“我知道。是我自己想离开戏剧社,从宇宙翔出车祸那天起,我就应该离开,不然也不会发生今天这样的事。”
“你不用觉得难堪,没有人会怪你,也没有人会赶你走。”艺频重重地看了林百茜一眼。
我知道她有挽留之意。我低下头,泪水从眼眶里滑出来:“可我不能这样轻易原谅我自己。这是我犯下的错,离开戏剧社是对我的惩罚。”
又是一阵沉默。
陆楚蓝走过来,递纸巾给我,再向艺频说:“艺频,让文乐离开戏剧社吧。宇宙翔刚去世,无论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她都需要时间好好调整自己,况且她现在的心理状态,根本不适合演戏,就算呆在戏剧社也没用啊。”
陆楚蓝太明白我了。我的确该离开戏剧社,离开那片伤心的土地,哪怕我并不能就此将宇宙翔从我的记忆深处拔掉。
“导演,”林百茜跑到艺频身边,声音很撒娇,“既然人家不想留下,你又何必强人所难呢?戏剧社又不是只有她一个演员。”
这话讲得有水平,顶着一个助人为乐的头衔为自己谋利益。是这样啊,我走了以后,这位娇滴滴的小姐不用再担惊受怕谁会和她争角色了。我们各得其所,岂非一大美差?
艺频定定地看了我两秒钟,面无表情地说了句:“随你吧。”便转身走了。
“文乐,”陆楚蓝俯下身,温柔地说,“以后要是觉得无聊,就到篮球队来玩。”
我点点头,予以回报的一笑。
浩浩荡荡一班人马涌了出去,寝室里空了许多。空了许多,拿什么来填补呢?我正准备躺下,侧脸居然看到沙暮站在枕边,活像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
“你干吗?想吓死我啊?”我着实吓了一跳。
他抿了抿嘴,似乎也有点不高兴,瞅着我问:“你真的要退出戏剧社?”
这有什么真的假的,无聊。“如你所见。”我不禁有点落寞。
“不行。”
“你是谁啊?!”我冒火了,这个自以为是的幼稚而傲慢的家伙。
他后退一步,想看清我的表情。我无奈地闭上眼,不想让他看得比无奈更深一步。
冷寂中,我听到他的脚步声一步步远去。
他走了吗,他生气了?他走了,寝室里就真的只剩我一人了。
孤独的恐惧占据了我的整个心头。
“文乐。”
我蓦地睁开眼,沙暮站在门口。
“你看见烟火了吗?”
我向门外望去,从两米多的高度里看到了一片五彩缤纷的世界。烟花如拖着尾巴的流星,当生命消耗殆尽的时候便释放耀眼的光圈,一朵朵,一朵朵,吟唱着幻梦的希冀,是天空刹那而永恒的依恋。于是有人欢呼雀跃,有人唱起古老的唯美的情歌,也有人默默无语地目送着最后一朵烟花的离去。这联欢,这通宵达旦的放纵啊。
我收回视线,久久地注视着沙暮那海蓝色的漂亮的眼睛,不知不觉,眼里噙满了泪。
离开戏剧社的日子果然明显闲了下来。每天除了上必修课,便是干一些与呼吸同在的日常琐事,然后无所事事地等待光阴慢慢流淌。岁月太长,似乎没有尽头,让我总感觉不到那个叫“时间”的杀手正在一点一滴耗尽我的生命。用不了大半个世纪,我粉红色的指甲变成死灰色,我光滑而浓密的头发变得焦黄而稀疏,甚至那仅剩的几簇也在风里哆嗦,随时要脱落下来的样子,我的身体会干枯得犹如从地底下挖掘出来的木乃伊。哦,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虽然我知道只要容貌不超前于年华而老去就是自然和公平的事,但我仍然会感到满腹遗憾且抱着这种遗憾待生命终结。我宁可为一张青春不老的丑陋的脸而愉快,也不会满足于只让我曾经拥有的美丽容颜。但是在这种容貌不得不被时光带走的无可挑剔的情况下,我还是选择丑陋。感谢美神遗忘了我,感谢上帝赦免我不用承受美丑相形之下的痛苦,因为没有年轻时的优越感,便不会有老去时的挫败感。我相信上帝永远是公正的,它在一个地方亏待了你,就会在另一个地方补偿给你。
我在窗台前给可可喂食,它直到现在还食欲不振。但我没有太操心,我以为可可是不会老的,也不会死。
现在是中午,寝室里没有别人,学校没有睡午觉的规定,大家便四处分散,各自寻各自的乐趣。剩我一人在这里,独守空闺。
“那天黄昏,你向我走来,初起的阳光,是你的笑颜。你对我诉说,要去海边,寻找琉璃沙,留住永远……”
这是洛杨的歌声。我向窗外望去,恰好能够看见他坐在湖边的柳树下弹吉它。洛杨和陆楚蓝不同,他不是一个毫无表现欲的人。狮子座,表现欲强,自大自信,爱听赞美,有虚荣心。然而洛杨的确很讨人喜欢。他是校里独一无二的音乐才子,又热情又热心,人又帅,所以一切让人反感的性格在他身上都成为一种个性,作为偶像的他该有的个性。
我不禁被他的歌声吸引住了,便走出寝室。
十月过后的阳光灿烂中带着乏力,秋风微起,沁人心脾。操场上有人散步,三三两两,悠闲自在,让人看着也觉得舒适。
“你的话语犹在耳边,为何你却消失不见。我独自过着没有你的夏天,像蝴蝶活在没有花的季节……”
我走到湖边。风和日丽,碧波荡漾,柳条拂动,帅气的男孩手捧木吉它,构成一幅天然的浪漫的画面。
“琉璃沙里掩藏着什么,从前的约定从前的诺言。琉璃沙里掩藏着什么,点点滴滴全是我的心愿……”
洛杨似乎听到我的脚步,马上抬起头来。
“你很不专心啊。”我故作正经地说。
他嘴角微微一扬,道:“我知道你听到这首歌一定会来的。”
“干吗?”我没有好脸,心想上了他引蛇出洞的当。
他却若无其事地说:“导演已经着手安排圣诞节的演出了,这几天在选角。”
“是么?”我嘀咕了一句。
“不要无所谓的样子。”他的笑容消失了,神情有些严肃,“文乐,你什么时候回来?你回来,现在还赶得上圣诞节的戏。”
“我为什么要回来?”我为什么要回来,我为什么要回戏剧社,我为什么要回去那片伤心的旧地?
“因为你根本就不想离开。”
“别假装了解我!”我转过身去,“是沈艺频叫你来的吗?”
“不是的,”他压着声音说,“像她那样骄傲的人怎么可能主动退步呢?是我们希望你回去,大家都是一起入社的,总想有始有终嘛。”
有始有终?多动听的字眼。难道他不知道有一个人已经再也无法和我们“有终”了吗?对于原本就不圆满的戏剧社来说,有终无终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不稀罕。”
洛杨沉默了。我知道自己像一只被蒙住眼睛的尖锐的刺猬,在触伤别人的同时,自己也染了满身的血。
“演戏不是你和宇宙翔共同的乐趣吗?”
泪水夺眶而出。该死。不要拿宇宙翔来压我。我狠狠一抹眼睛,打算扬长而去。
“文乐,”身后洛杨的声音鬼魅一样的缠绕,“你需要时间吗?你要多久?一个月,两个月,还是,你预备永远这样活在宇宙翔的阴影里?……”
我捂住耳朵发疯似的往前跑。不错,我病态,我不知好歹,我拒人于千里之外,我不可理喻,我就是要活在宇宙翔的阴影里,我就是预备永永远远活在宇宙翔的阴影里。怎么着,犯法啦?这些局外人讲起大道理来比念经还溜,不识愁滋味,象征性的规劝,隔靴骚痒一般,敷衍谁呢。医不好病还惹得伤口发炎。管我?统统见鬼去吧。
“文乐。”
我驻足张望,沙暮风度翩翩地走了过来。
“去哪儿?”他有事没事地问。
“去体育馆。”
“去那里干什么?”他无端端地又拿出一副审问的口气。
“干什么也挨不着你什么事儿呀!”我火大。
他紧紧地一蹙眉,死死地盯着我,很不满意的样子。
我不买帐,破口骂道:“脑袋坏掉啦?耍流氓啊?你讨不讨人嫌啊?你神气个什么劲儿啊?你有完没完啊?你谁啊?土包子还是乡巴佬啊?”
他气得脸发白,一字一顿道:“爱谁谁。”说完便赌气走了。
哼,我一扭头,搞什么啊,又不是小孩子,说翻脸就翻脸,还朋友呢。我继续往体育馆走。哼,恩,我瞥了一眼沙暮离去的背影,竟又忍不住自责起来。其实我在安曼乐园与他初次邂逅时就断定他是个善良的男孩。善良但不善解人意。除了长着古怪的英俊相貌和傲慢任性成习惯让我感到不太自在以外,也没什么深仇大恨。莫不是自己不如意,怎至于接二连三迁怒一群无辜的人呢。可是,我真的应该尝试摆脱宇宙翔的阴影么,或者那不是阴影,而是一种慰藉吧。对我而言的,不仅仅能填补空白、更能鼓动生命的意义所在。
体育馆周围十分幽静。虽然操场离这里不远,却不见两处同时热闹。操场上也有篮板,如果天气晴朗,足球队通常会捷足先蹬。可惜足球队阵容不比篮球队,队员们个个面目可憎,队长矮得自己心里都没底,再怎么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也没女孩子愿意多瞧一眼。倒是陆楚蓝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避不开成群结队的飞吻乱抛的追随者。
体育馆里不断传来篮球撞击木头地板的声音。我走进去,靠着墙坐下来。身边有几个啦啦队女生,一边看球一边小声地议论,偶尔发出爽朗的笑。我扫视四周,意外地看到林百茜恰巧坐在正对面。她穿着白棉布的碎花长裙,几缕发丝调皮地披在胸前,两腮红晕,明眸如水。她是那样美丽,看着她就能使人愉悦。我一边欣赏她的姿态一边又为这姿态十年后即将葬送的命运悲哀,然而她秋波至此,就是全然一副不认识你的表情。好歹也同搭过一条船,表现得那么陌路,给谁看呢。我也没了打招呼的兴致。
“文乐,你来啦。”陆楚蓝拿着一瓶矿泉水走过来,全身都挂着汗珠。
“你不是请我来玩吗?”我笑着说。
他笑着坐下来,边喝水边用护腕擦额头。
“最近有比赛吗?”
“有,下个星期和南华高中有一场……”他忽然停住了,只见林百茜迈着小脚一摇一晃地走到跟前,立定,伸出纤纤玉手,将一包“清风”纸巾递到陆楚蓝面前。
陆楚蓝迟疑了片刻。
林百茜赧颜一笑,笑不露齿,唇如樱,肌如雪,秋水如潭,细腰如柳,玉树临风。
“谢谢。”陆楚蓝终于盛情难却,接收美女的殷勤。
林百茜喜而不语,轻盈地转身而去。走到篮板下,又回眸嫣然一笑,生得千娇百媚。
“她好像很喜欢你。”我有成人之美的好意。
陆楚蓝漫不经心地瞥了她一眼,道:“我受宠若惊。”
我摇摇头说:“看不出来。”
我当然看不出来。谁看得出来?林百茜钟情于陆楚蓝的事学校里早就人尽皆知,校花追校草,都追到这份上了,这个陆楚蓝还要装傻。这也难怪,换作别的男生早就心花怒放迎得美人归了,谁让陆楚蓝就是出了奇地木讷出了奇地心如止水。
陆楚蓝向我挤眉弄眼,低声说:“你非要拿我寻开心么?”把纸巾往旁边一扔,“真该叫宇宙翔好好管管你……”话刚出口,方觉有误,“对不起。”他小心翼翼地注视着我,观察我的反应。
“没关系。”我勉强挤出笑容,“我宁可当他依然活着。”
宇宙翔。在我的心目中,死去的宇宙翔一直都是活着的,他无时无刻不存在于我的记忆之中,怀念他是我的日常生活,让有限的过去反复重现于现在,我便不是一个人,我便不会孤单也不会疲倦。
陆楚蓝深深地埋下头去,凄凉地自言自语:“没有宇宙翔的球赛……怎么打呢?”
我的天空变得阴郁,忧伤一鼓脑儿地袭上心头。
“陆楚蓝。”忽然,一个响亮的叫声使体育馆内所有的人都停下动作。
我回过神,向门口探去。只见一个身着一套宝蓝色运动服、脚踩红白相间的耐克球鞋的英俊少年站在那里。高挑的个子,端正的面孔,淡黄色的皮肤和海蓝色的眼睛,一头及肩金发丝丝缕缕。那居然是---沙暮!
我万分诧异。自从认识沙暮,还没有见他穿过西服以外的衣服和皮鞋以外的鞋子。他那身标志性的考究的打扮简直像在T型台上表演服装秀。而现在更夸张的是,他挂着宝石项链的脖子居然缠着一条毛巾,他那只戴满古灵精怪的手链的手腕居然戴着护腕。
“陆楚蓝,”他颇有气势地走到陆楚蓝面前,又飞快地扫了我一眼,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我要加入球队。”
陆楚蓝自上至下细细打量了他一番,半信半疑地问:“你要加入球队?”
“不行吗?”司司南奇形影相随,鼠辈一般从旁边窜出,冲着陆楚蓝大吼,“你少瞧不起人!”
陆楚蓝奇怪地瞄了一眼司司南奇,问:“你也要加入球队吗?”
“我……”司司南奇瞬时没了铿锵之声,“我……我不。”
陆楚蓝重新审视了沙暮一遍,道:“好吧。”起身对球员们做了个手势,“大家过来集合。”
十一名球员迅速面对面站成两排。
陆楚蓝对着沙暮:“请自我介绍一下。”
沙暮紧锁眉头,双眼直视前方,金口不开,一副目中无人的态度。
“请你自我介绍一下。”陆楚蓝忍着性子加重语气说。
球员们面面相觑,大气也不敢喘。沙暮却照样充耳不闻。
陆楚蓝队长威风扫地,终于忍无可忍:“你……”
说时迟那时快,千钧一发之际,司司南奇又“咻”地一下跳到沙暮身边,满脸堆笑着说:“由我代劳,由我代劳。”于是对着两排球员,收敛起笑容,郑重其事道,“高三(11)班,沙暮,生日3月12日,双鱼座,身高1.86米,体重71公斤,爱好旅行,以治国安民为人生目标……”
众人爆发出一片大笑。我瞠目结舌地望着沙暮。
“我叫陆楚蓝,是这支球队的队长。我代表整个篮球队欢迎你的加入。”陆楚蓝打算以高姿态收场,向沙暮友善地伸出手。
沙暮用眼角瞅着他。
“由我代劳,由我……”司司南奇又准备慷慨相助。
沙暮用手一挡,司司南奇立刻服从地退下。沙暮正视着陆楚蓝,竟缓缓伸出手,说:“谢谢。”
阳光透过斑驳的玻璃窗射在水晶漆地板上,风移影动,听不到蝉鸣,在这夏去秋至的季节里,岁月跟着日规上潜移的阴影在轻轻摇摆。
上课铃久久地响着。
每天早晨,我在Roamer乐队柔情的歌声中醒来,像个梦游的人,意识模糊地把自己及有关自己的一切整顿妥当,出操、去食堂,匆匆忙忙地回宿舍取书,悠悠的歌声伴随我一路去教学楼,在那个小巧的却足够任我遐想的空间里呆上四个小时,躲在桌子底下画漫画、打盹、听唱片、看杂志,室外阳光充沛,赐我足够的明亮干不光明磊落的事。到了晌午,大家又蜂拥进食堂,像袋鼠似的在六个窗口前蹦来蹦去,寻找合适的美食,尤其是女孩子们,盘碟端至桌前还在计算“卡路里”,斤斤计较倒也消耗了不少热量,当她们终于提起碗筷,我的盘子里往往已经颗粒无剩,这就是我深感汗颜的地方,食欲旺盛,来者不拒。下午通常以副科为主,体育、写生、电脑、音乐,这才使一天不那么了无生趣,而我总是藏在容易被人遗忘的角落用心记录周遭发生的情节,老师们对我印象淡泊,哪怕我是课堂里最专注的学生。结束了一天的课程,我就回寝室给可可喂食,再到体育馆去看陆楚蓝打篮球,听他讲一些我不知道的关于宇宙翔的琐事。日子像季节一样顺利地轮流转换,心绪趋于平坦,我只要在大考小考里上了及格线、头痛时确认一下自己还好端端地活在世间,别无它求。
黄昏十分,依然有Roamer乐队的歌声陪我至体育馆。
林百茜一天也不缺席,已经早早占据最佳视角。以前参加戏剧社时也不能天天碰面,到了体育馆却是抬头不见低头见了。司司南奇像沙暮的贴身保镖似的寸步不离,也没自己的生活情趣,喜怒哀乐全依附在沙暮身上。男生里少有这种小人之交甜如蜜的友谊。沙暮也不反对司司南奇的跟从,戏剧社、体育馆,奔波来奔波去的从不落单。沙暮练篮球的时候,司司南奇就坐在地上当观众,目光寸步不离地追随他而去,一到休息,擦汗递水呵护周到,越辛苦越甘愿般的奴隶。
“啪嗒”一声,篮球腾空落下,司司南奇抢着为沙暮捡球,又是一个“三不碰”。
“我不是让你先练习运球吗?”陆楚蓝严厉地说。
“他要怎么练就怎么练,”司司南奇急着护短,“干吗非听你的?”
陆楚蓝走到沙暮跟前,神情凝重,口气里透着些许无奈:“这是一个集体,我是这里的队长,如果你不愿服从配合,请你马上离开篮球队。”说完转身便走。
“队长,”沙暮开口叫道,“对不起,我只是想早点学投篮。”
“没有扎实的基本功怎么学投篮?你最好及早打消走捷径的念头,脚踏实地地练。”
司司南奇又要强出头,对着陆楚蓝扮鬼脸:“队长有什么了不起?你知道沙暮是谁……”
沙暮立即向司司南奇使了个眼色,上前一步,道:“队长,只要我脚踏实地地练,就能参加和南华高中的比赛吗?”
陆楚蓝没有转身,冷冷地丢来一句话:“那不可能。”
沙暮僵持了片刻,道:“我要参加和南华高中的比赛,我要打前锋。”
我不由一惊,前锋是宇宙翔在篮球队里的位置。
“你以为球场上只有你一个人么?”陆楚蓝回过身来,“别说现在离比赛只有一星期,就算还有一年,你也不一定能上场。”
陆楚蓝虽然说得直白,却也丝毫没有过分。像沙暮这样的新手要把篮球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岂能靠一朝一夕之功,何况之前他对于篮球完完全全是个门外汉。瞧他长得人模人样的,苗而不秀,连球都握不稳。还没上场就笑料百出,若真上了场,岂不要丢人现眼无地自容了?这个沙暮,一天到晚披散着金发,横竖都像个在街上流浪的颓废艺术青年,即使在身高上占优势也不可能直接把球放进篮框里啊,怎么就不肯安安份份呆在戏剧社里好好揣摩角色,非要跑到这样一个根本不适合自己的地方来,沐猴而冠,何必呢。
我走过去,拍拍沙暮的肩:“你不用演戏啦?”
他垂头丧气地看着我,问:“干吗?”
“你还是离开球队吧,省得大家都为难。”我像救世主一样地开恩道。
他目光一闪,说:“你回戏剧社,我就退出球队。”
搞什么啊,我好心好意来劝他,他倒反与我谈条件,真是没事找事。
“你两头跑不嫌累哪?”我暴躁起来。
“不用你管!”他也不甘示弱,一甩头向球场中央跑去。
“你这个笨蛋!你怎么一点都不了解你自己?”我冲着他背后大喊。
他止住步伐,转身回敬我一句:“难道你了解你自己吗?”
我,我当然了解我自己啦。我不了解我自己吗?宇宙翔死了,留下了孤独的我在这里痛彻心肺。我怎么还能回到那个舞台上,眼看着那段已偷偷走远的水木年华一一重演,咫尺之间,伸手却是永远也触碰不到的距离。若不逃离那里,叫我如何欺骗自己宇宙翔依然活着,叫我如何去寻第二个错觉的借口呢。
“文乐,文乐。”陆楚蓝在叫我,“怎么了,心事重重的样子,不舒服么?”
“没,没有。”我回到老地方坐下,宇宙翔的影子挥之不去。
“又想起宇宙翔了吧?”陆楚蓝走过来,坐在我身边。
我的心思总逃不过他的眼睛。他是唯一一个看穿我而不嘲笑我或责备我的人。我常常怀着无限感激地听他诉说关于宇宙翔生平的任何一个细节。只有他才能用我这样的心情去体会欢乐趣、离别苦的滋味啊。
“宇宙翔的位置由谁来替代呢?”我的内心变得寂寥。
“他的位置是无人可取代的。”陆楚蓝苦涩地说,“还记得去年夏天看流星雨的事吗?”
流星雨,当然记得。
午夜零点,烟花准时在空中绽开。朋友们相视而笑,那个发誓不眠的狂欢夜,让笑容显得比烟花还温柔。我望着窗外暮霭沉沉,忽然想起,就是在这里的星空,我们目送最后一班流星雨的离去。星空到底空了多久,那情节仍然清晰在昨。我在星辰的微火里悄悄地注视你和期待你,月光也不感觉冷清。不知不觉,光阴在指间穿梭,年华在犹豫时沉淀。我在这段距离之外感受你真切的存在,不要以言语矫饰,我只用安静的眼神和奇妙的直觉。我不知道那晚坠落的,竟是我们分别之前的最后一颗流星。没有承诺和约定,下一次相聚的缘分又能系在哪里。你终于走了,带走了同看流星雨的日子。你义无返顾的脚步告诉我你并不在乎那些执着的岁月的重量在我的心口拖出一条深深的痕迹,会疼痛地占据我一生的心情。时光又算什么,停不停顿都只是牵着一份伤怀在回忆里来回来去的流浪。当我慌张地意识到,你走出我眼眸的时候也就此走出我的生命,早已经来不及挽回那轻易放手的过往和不留神的坠落了。
陆楚蓝似乎也回到了往事里,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那晚我们集体围着篝火跳舞,Roamer乐队还唱着《阿诗玛》为我们伴奏。”
马铃儿响来呦玉鸟儿唱,我陪阿诗玛回家乡,远远离开热布巴拉家,从此妈妈不忧伤,不忧伤。
“后来把学校附近的居民都吵醒了,教导主任就勒令我们熄灯睡觉。当时你使性子不肯回宿舍,还和主任起了争执,最后还是宇宙翔费了一番唇舌说服你回去的……”
是的,我都记得,以前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宇宙翔的开导下情不自禁地变得乖巧,我无法拒绝他身上的魔力。
“还有,你还记得高一春游的事吗?……”
“你给我住口!”突然,一个声音打断了陆楚蓝的话。
我抬头一看,只见沙暮冲过来一把抓住陆楚蓝的衣领将他从地上揪起来。
“听清楚,不许你再讲有关宇宙翔的任何一个字。”沙暮咬牙切齿地盯着陆楚蓝。
四下当即万马齐暗,众人发愣地看着这突如其来的场面。
我倏地一下跳起来,去拉沙暮的胳膊:“沙暮,你干吗?你疯啦?快放手……”
沙暮用力一挥手,狠狠地把我推倒在墙上。
“我警告你,你要是再敢提宇宙翔一个字……”沙暮紧紧拧住陆楚蓝的领子。
“怎么样?”陆楚蓝的目光灼烧起来,“想打架吗?”
“没---错。”话音未落,沙暮一个拳头已重重地落在陆楚蓝的左脸上。
周围一片混乱。
陆楚蓝抹了抹嘴角的淤血,死死地看着沙暮,一字一顿地道:“你小子欠揍!”说罢,举起拳头就向沙暮射去。
沙暮的眼角马上变青。
“天哪!”司司南奇尖叫一声,扑上前去一把抱住沙暮,“沙暮,别打了,别打了,求求你,你不能受伤啊……”
沙暮二话不说,挣开司司南奇,上前又给陆楚蓝一拳。
“你们都住手!别打了!别打了!”林百茜欲哭无泪,“陆楚蓝,你怎么样啦?”
陆楚蓝一手将沙暮按在墙上,一手予以更严重的反击。
“不准打他,不准打他!”司司南奇见缝插针,站在沙暮面前作挡箭牌,“走远点,不许你碰他!不许你碰他!”见陆楚蓝怒气冲天的样子,又改口道,“那打我吧,打我吧,打我吧……”
沙暮一把将司司南奇推到旁边,吼道:“你闪开!”
“怎么办?怎么办?大家快帮帮忙,把他们两个拉开,把他们两个拉开!”司司南奇急得团团转,“天哪,怎么办?怎么办?大家想想办法吧,谁去叫老师啊?……”
球员们这才反应过来,纷纷上去劝架。而两人早已经拳脚相向,打得难舍难分。体育馆里顿时沸反盈天。
“你这个混蛋,你想害她一辈子走不出宇宙翔的阴影么?你要她一直这样消沉下去吗?都是你这个家伙在怂恿她一步步陷入无法自拔的境地!你究竟是何居心?……”沙暮气喘吁吁地吼着。
陆楚蓝怒目圆睁:“你小子懂什么?你认识宇宙翔吗?你知道宇宙翔对她来说有多重要吗?我们和宇宙翔之间的感情远不是你这个外人所能了解的,你没有资格说话!不用宇宙翔来安慰她,她才会痛不欲生呢……”说着,捏紧拳头就往沙暮胸前扫去。
沙暮一闪身,陆楚蓝拳头落空,沙暮立即使出浑身解数回击。
眼前的一切几乎让我发疯,拳打脚踢,暴跳如雷,野兽似的嚎叫,像天地初开时一般惊天动地。
“你们都给我住手---住手!住手!住手!”我的叫喊很快被周围的嘈杂淹没。
众人的劝阻也根本无济于事。
“这样下去非闹出人命不可,”司司南奇转身奔出体育馆,“我去叫老师!”
众人推推搡搡地把沙暮和陆楚蓝团团包围,我看不到他们,只听到挥拳如雨、恶言相对,和大家的惊慌失措声混为一谈。我的头开始剧痛起来。
只闻一声巨响,沙暮终于倒在众人脚下。
“陆楚蓝,你住手!你想把他打死吗?你住手!你快住手……”我哭喊着说。
陆楚蓝却并不准备罢手,把沙暮压在地上动弹不得,举起手又是一拳。
我头痛欲裂,感觉自己就在崩溃边缘。“不要再打了,求求你们不要再打了!”我捂住头失去理智般的大叫,“宇宙翔已经死了,宇宙翔已经死了呀!……”
周遭突然奇迹般地安静下来。
“宇宙翔已经死了,我知道宇宙翔已经死了……”我泪流满面,沿着墙壁滑倒在地上。
陆楚蓝终于停了手,放开沙暮。大家让出一条道路,陆楚蓝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跌跌撞撞地走出去了。
沙暮躺在地上挣扎,脸蛋已经鼻青眼肿,手臂上、腿上也挂了彩。
“沙暮,”我吓得魂飞魄散,爬起身冲过去便扑在他身上失声痛哭,“沙暮,你怎么了,你说话呀,你不要吓我,沙暮,沙暮……”他闭着眼,嘴唇苍白,我一把将他抱在怀里,“沙暮,沙暮,求求你回答我好吗?求求你……”我使劲摇他。
“文,文乐。”他微微睁开眼,虚弱地说了声,“我没事的。”
我紧紧地拥住他,眼泪还止不住往下滑:“沙暮,你起来,我陪你去医务室。”
沙暮虽然并无重伤,但精疲力竭得快要奄奄一息。从体育馆到医务室仅仅一箭之遥,他却步履踉跄险些昏厥。
司司南奇千里迢迢请来教导主任,不想体育馆早已人去楼空。司司南奇百口莫辩,阴差阳错地成了替罪羊,躲不了一顿训。
外面暮色凄迷,走廊上灯影憧憧,人影憧憧,医务室里却分外宁静,除了偶尔能听到细碎的脚步声和昆虫的低鸣。我没去食堂,也不想回宿舍,只是坐在沙暮床边,久久地望着他那张熟睡的脸。他确实没有重伤,只是脸上有淤血,身上有几处擦破了皮。但他实在需要好好休息一下才能恢复体力。医生给他疗伤的时候,他就沉沉地睡去了。我平静地坐着,内心却涌起一阵阵不安。他脸上涂了紫药水,又敷了纱布,用橡皮胶固定。看到那层层叠叠的包扎,我就觉得伤势严重。几小时前的那场浩劫会变成那愈合之后的疤痕,旷日持久地停在我的心里,令我毛骨悚然。他为什么要和陆楚蓝打架呢?我竟然对他产生了强大的依恋,舍不得把目光从他脸上移开。平时那样孤傲冷峻的一张脸,其实是这般纯真无邪,浮肿稍退,又显英俊。
“沙暮,你好吗?”我握起他的手,眼泪又要不请自来。
这时,他似乎有知觉地动了一下手指。我倾听他平稳的呼吸,他渐渐睁开了眼睛。
“沙暮,你醒了?是我吵醒你了吗?”
他微微摇了摇头,嘴角居然沾着一抹笑意。
“沙暮,你刚才流血了,你疼吗?”
他又摇了摇头,安静地注视着我,目光很温柔。
感觉世界灯都亮了,像个玻璃做的天堂。我给你的礼物放在那梧桐树上,你要猜三下才能让你带回家。听全世界钟都响了,它们露出天使般的笑。握住你的手掌告诉你夜会很长,若还要歌唱,请别急着离开。
冷冷的夜晚,又传来Roamer乐队优美的歌声。
今天下午,我又到体育馆去了。我原以为球员们会因昨晚打架的事人心涣散,想不到陆楚蓝训练有素,蓝球队严丝合缝依然斗志不减。只是陆楚蓝额上也蒙着纱布,嘴角还留着血印。
林百茜当然也来了。我一进门,她就深恶痛绝地盯着我,一副扑上来把我生吞活剥了也不够泄愤的样子。我却没有勇气与她对视,谁叫陆楚蓝一脸的伤的确是因我而起的呢。我只好忍气吞声,在她虎视眈眈的目光里怏怏而行。
陆楚蓝见我到来,露出尴尬的表情,道:“对不起,文乐,昨天我太冲动了。”
看他也到了缠纱布的地步,我立刻觉得过意不去,连忙摆手说:“不不不,我还要向你道歉呢。要不是因为我,你们也不会打架了。”
陆楚蓝陪我倚墙坐下,问:“沙暮还没有来,是不是我出手太重,把他打伤了?”
“没有,他只是需要休息几天,”我看着陆楚蓝有些内疚的脸,说,“我一定会劝他退出篮球队的。”
“怎么了?是他不愿意见到我还是……还是……”他欲说还休。
“什么?”我问。
他抬起头,正视我的眼睛:“还是你不信任我,怕我再和他打架呢?”
“不是的,不是的。”我竟被误解成如此小心眼的人,心里不是滋味,“我只是不希望再给你带来困扰。你知道,沙暮的拗脾气是改不了的。眼看就要比赛了,你不该再为别的事分心啊,所以让沙暮离开球队是最好的……”
“我不会离开球队的。”沙暮走进来,居高临下地环视着在场的每一个人,最后把目光投向陆楚蓝。司司南奇跟随其后,又恢复了往日的神气。
“沙暮,你怎么来啦?医生不是叫你多休息几天吗?”我跑到他面前,低声说,“你别闹了好吗?退出球队吧,都打成这样了,你还呆得下去吗?”
他斜着眼瞅我,半天憋出一句话:“你回戏剧社,我就退出篮球队,我说过的。”
“你非要那么固执吗?”我瞪了他一眼,“你就不能听我一次吗?”
“不行。”他口气硬硬的,双眼还缠住陆楚蓝不放。
陆楚蓝终于从容不迫地站了起来,与沙暮四目相对,道:“臭小子,”他指着沙暮,“有种的话就在赛场上进一球我看看。”
我吃惊地望着陆楚蓝,想明确一下他话里的意思。
“你是说让我参加和南华高中的篮球赛?”沙暮显然也有些惊讶。
“怎么,你不敢?”陆楚蓝故意嘲弄地道,“难道你只是个好打架的莽小子?”
“谁不敢?”沙暮气势汹汹地说,却又掩饰不住内心的狂喜,“咱们走着瞧。”
事情往往是这样,在一番剑拔弩张之后又以出人意料的戏剧性的转机收场。而我呢,管它是否有牵连,大可以置身事外。这到底是轻松的说法。事实上我明白自己对周遭的一切都无能为力。事实上谁又能十分肯定自己的去向呢?
我听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城里有一位男教师,娶了一个住在乡下的女子。丈夫为了不受相思两地之苦,便找了一所坐落在城乡交替之境的学校工作,妻子每个周末来看望丈夫一次,生活安定而和乐。几年之后,丈夫送走了一班毕业生。学生们虽各奔东西,但每过一段时间,都会不辞辛劳地来探望老师。而且这些学生中以女孩居多。妻子第一次知道时,并不在意,但两次、三次以后,心中就有了芥蒂。于是,她辞去村里的工作,搬来和丈夫同住。女孩们却是照样来看老师,见到妻子也不生疏。日子久了,竟也闲话家常,跟妻子学起烧饭做鞋的手艺来。妻子也不亦乐乎。只有一个女生,每回来只是问老师借书,并不与妻子打交道。妻子知道丈夫是很看重这个女孩的。一次,女孩又来借书,丈夫刚好出门,妻子便以聊天的借口问起她:“你今年几岁了?”女孩回答:“二十。”妻子又问:“你有什么打算呢?”女孩有些莫明其妙,说:“打算什么?”妻子说:“打算找什么工作啊,嫁什么人啊,今后日子怎么过啊?”女孩沉默了一会儿,就默默地离去了。这一去就是几年。再回来时,女孩已经结了婚,并告诉老师她失业了,希望老师给她找一份工作。老师心里很失望,企图再唤起几年前那个志存高远的女孩,就问她:“你还借了我几本书啊?”女孩微微一愣,想了一会儿,说:“五、六本吧。”“五本还是六本?”老师说,“我怎么记得是七本呢?”女孩露出不屑的神情,道:“七本就七本吧,下次来时还你。”故事到此就结束了,很淡,淡如炊烟。故人远去,陈事散尽,原来冥冥中都有注定。我不知道还有多少拥挤的灵魂居住在这座荒芜的城市里,为了一个传说东奔西走,打听不到天堂的下落,接收不到人间的讯息,拿什么聊以自慰?如果所有愿望最终经不起岁月的蹉跎,我只有一仍旧贯地过我的日子,和光同尘。因为我是永远无法忘却愿望成空时那种沦肌浃髓的心痛的感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