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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
迷于同性恋的两汉皇帝(图)
在汉朝,皇帝们拥有男宠是相当普遍的,史书上记载很多。在两汉25个刘姓帝王中,有10个皇帝有男宠,占到40%,至于其他60%的汉朝皇帝,也不是完全没有男宠,但其事迹不那么突出罢了。当然,男宠也不止一个,例如汉武帝这个“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史称拥有宏图大略的英明皇帝,男宠就有五个之多。这些汉朝皇帝的同性恋,准确地说,应该是“双性恋”,因为他们一方面妻妾如云,迷于女色,另一方面又湎于男宠。他们和男宠的关系,和后世的达官贵人玩弄“相公”、“小唱”不同,和男宠往往还有较为真挚的感情,如前所说的汉哀帝和董贤的关系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汉文帝和邓通则是另一个突出的例子。汉文帝是历史上记载的一个英明皇帝,“文景之治”是整个汉朝的盛世。文帝是汉朝最勤俭的皇帝,连一件穿破了的衣服也舍不得丢掉,但对男宠邓通的宠爱却无以复加,在邓通身上所花的钱难以计数。邓通,是蜀郡南安人,他的得宠是因为汉文帝做了一个梦而引起的。据《汉书·佞幸传》记载,有一次汉文帝梦见一个在宫掖池中撑船戴黄帽的小吏,从后面推他上天,到达长生不老的仙境,文帝回头一看,这个人的衣襟系在后面,梦醒后就派人去找这个“小吏”,结果找到一个也把衣襟系在后面的人,这个人叫邓通。这姓名又和“登通”的音相同,文帝十分高兴,逐渐对他加以宠幸,邓通也天天陪伴文帝,不事外出,甚至连要沐浴的日子也留在文帝身边,所以文帝更加宠爱他,赏赐他的财物以千万计,官拜上大夫,文帝还时常到邓通的家里去玩。不过,邓通没有什么才干,只是谨慎地博取文帝的宠幸。 有一次,汉文帝命一位有名的相士给邓通相命,相士说他会贫饿至死,文帝很不高兴地说:“能富通者在我,何说贫?”于是赏赐蜀郡的严道铜山给邓通,使他享有铸造钱币之权,这种把国家的造币权赏赐给人的行为实在是历史上少有的,于是邓通富可敌国,当时就有“邓氏钱布天下”的说法。可是,历史上往往有这么一个规律,一个人如果过于受皇帝宠幸,权势过大,过于富有,往往会在宫廷之中受妒,对那些没有丰功伟绩,只会媚上的男宠来说更是如此。有一次文帝生疮流脓,邓通用口吮之,文帝大为感动,并且问邓通,谁最爱朕?邓通说,当然是太子。于是文帝就要考验太子一下,当太子前来请安时,文帝叫太子替他吮脓,太子面有难色,文帝说,邓通已经这样做了,太子很惭愧,因而嫉恨邓通。邓通还由于冒犯了皇上的座位而为丞相所责,甚至要杀邓通,后来被文帝阻止了。文帝是邓通的唯一靠山,文帝一死,太子即位为景帝,立即罢免邓通,后来又抄了他的家,并且不许任何人接济他,最后,邓通正如那相士所言,饿死了。其实,邓通还不算是很跋扈的。汉武帝的男宠韩嫣和武帝一起同卧同起,形如夫妻,官至上大夫,受赏赐之多可与文帝之与邓通相比,可是这个人就更跋扈了。他喜欢弹丸,丸都为金制,每天都会弹失十多颗,所以当时在长安有俗话说:“若饥寒,逐金丸。”意即跟着韩嫣拾金丸就能发财。有一次江都王(武帝的弟弟)入朝,与武帝一起到上林御苑打猎,武帝的车还未行,叫韩嫣率领百余骑兵乘车先去,江都王以为是武帝来了,立刻在路旁跪下迎接,可是韩嫣却纵车而过,置之不理。江都王感到受到莫大的侮辱,向母亲(皇太后)哭诉,于是皇太后就十分厌恨韩嫣。韩嫣仍不收敛,仍恃宠而骄,随意出入皇帝的寝宫。最后,被太后抓住把柄,赐他死刑,虽然武帝极力说情,仍不能免。皇帝和男宠有着很真挚的感情,汉成帝和张放又是一个著名的例子。张放官居富平侯,他的曾祖父也是官拜大司马,他的母亲还是公主之女,可谓满门显贵。张放年少英俊,而且十分聪明,所以为成帝所宠幸,并且将皇后的侄女嫁给他,婚礼极其奢侈华丽,赏赐以千万计。成帝和他“同卧起”,经常一起出游,微服私行,几年内一起去了不少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张放就受到一些贵族、特别是几个国舅的妒忌,他们在太后面前说张放的坏话,太后认为皇帝正是年富力强之时,却行为不检,都是张放所致,所以就找了一个罪名,把张放放逐到外地去。成帝十分想念张放,多次召张放回京,又多次迫于太后、贵族和大臣的压力而流着泪再叫张放走。在他们分离时,通信不断。过了不久,成帝驾崩,张放也日夜思念,哭泣而死。如果以上这件事发生在男女之间,那么这也是可以和“孔雀东南飞”、“梁山伯和祝英台”媲美的一段佳话了。可是,这种事发生在两个男子之间,又该怎么看呢?历史上有许多事情实在太复杂。如果仅从汉成帝和张放的关系来看,确有情真意挚的一面,可是成帝却是汉朝一个较为荒淫的皇帝,他的最大嗜好就是观赏身穿薄露纱衣的宫女,他还经常微服去民间寻访美女,有一次微服到阳阿公主家,见歌舞女赵飞燕,就召进宫,后来废许皇后,立飞燕为后,又把飞燕妹合德召进宫,陷于淫乱,旦旦伐性,以后即因此而送了命。由此看来,汉成帝实际上是个双性恋者。这种情况在宫廷、达官贵族之间相当普遍,例如汉武帝,一方面拥有不少男宠,另一方又大召美女,大建宫第,据《三辅黄图·未央宫》载:“武帝时,后宫八区,有昭阳、飞翔、增成、合欢、兰林、披香、凤凰、鸳鸯等殿,后又增修安处、常宁、 若、椒风、发越、惠草等殿,为十四位。”“掖庭总籍,凡诸宫美女万有八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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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
古代同性恋者的性角色(图)
如果说史书所载汉代的同性恋主要表现在宫廷之间,那么自晋、唐以后,同性恋就逐渐成为一种社会风气,不仅流行于统治阶级内部,而且泛滥于民间,这都是和当时特定的社会政治、文化环境的影响分不开的。在魏晋南北朝,军阀割据,形势动荡,民众生活在干戈水火之中,生命财产旦夕难保。在这种情况下,社会风气变得放浪、颓废、豪侈、厌世,朝野崇尚风貌,社会竞尚修饰。《晋书·五行志》、《颜氏家训·勉学篇》都说,晋代贵族子弟相与散发,裸身而饮,对弄婢妾。梁朝贵族子弟,亦无不熏衣剃面,傅粉施朱。《世说新语》也记载,当时不但贵族阶层,甚至一般市民也竞相“熏衣剃面,傅粉施朱,驾长檐车,蹬高齿履,坐棋子方褥,凭斑丝隐囊,列器玩于左右,从容出入”,使人“望之若神仙”。当时,很流行“以男为女”,或自形女色以求慰藉,如魏晋时的何晏、王夷甫、潘安、裴令公、杜弘治等都是以美男子、或以善傅朱粉扮作妇人而见闻于世的。在民间,“丈夫着妇人衣行歌,旁人齐和”,变成了一种社会风气。在这种情况下,同性恋当然盛行了起来,例如著名的“竹林七贤”中,就有好几个搞同性恋的。一般豪富之家,都以娈童、乐伎为财富的象征,例如石崇和王恺,为了互争富有,以娈童为赌注,或作为下棋时的棋子,输的一方就将自己的娈童送给对方,输赢往往以数百计。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最强盛的一个时代,经济和文化十分开放。本来,在南北朝和隋朝时已经受到中亚不同地域和印度的文化所影响。唐朝建立以后,突厥、鲜卑、波斯、吐蕃等文化,都被中国人所吸收、融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文化高潮。当时,在京都长安城内,充斥了外国来的使节、僧侣、商人、学生、卖艺者以及奴隶等等,民俗民风相互交流和影响很大,同性恋也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教坊记》里的“香火兄弟”条云:坊中诸人,以气类相似,约为香火兄弟,每多至十四五人,少不下八九辈。有儿郎聘之者,辄被以妇人称呼,即所聘者兄,见呼为新妇,弟,见呼为嫂也……儿郎既嫂一女,其香火兄弟多相爱,云学突厥法。以上这条史料的最后两句很重要,说明当时以“香火兄弟”形式出现的男同性恋受突厥文化的影响很大。到了唐代,同性恋已在民间相当流行,在当时如首都长安,已出现了出卖自己身体的男妓,而且很公开,很大方。一般说来,在京师是管束较严的,京师况且如此,其它地区男风可想而知。唐代的同性恋状况,还可以从白行简所著的《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中看出来,其中有这样一段论述:圆圆翠顶,娈臣断袖于帝室,然有连璧之貌, 珠之年,爱其娇小,或异堪怜,三交六入之时,或搜获百脉四技之内,汝实通室,不然则何似于陵阳君指花于侧,弥子瑕分桃于主前,汉高祖幸于藉孺,孝武帝宠于韩嫣,故惠帝侍臣,冠 以,载貂蝉,传脂粉于灵幄,曳罗带于花筵,岂女体之足厌,是人口之相沿。白行简是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弟弟,官任主客郎中,专门管理各国朝贡、外交人事,官职不算小。但是他竟以文学体裁写《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这样的性书,其中还对同性恋作了如此生动的描写,由此也可看到唐代风气的开放,同性恋在朝野之间的普遍了。到了宋代初期,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唐代男女社交开放、性生活较为自由的传统,但是过了不久,情况就起了变化。宋代是中国的封建社会由盛转衰的一个时期,特别是到了南宋,朝廷偏安杭州,统治阶级内部的腐朽,民众生活的贫困,在外敌入侵面前的无能,全部暴露了出来。在这种情况下,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内部,统一思想,并加强对民众的控制,将程朱理学搬了出来,大力地加以推广,“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论调逐渐成为社会的统治思想,中国古代历史上的性禁锢、性封闭也逐渐发展到了一个吓人的地步。但是,尽管如此,在有宋一代,男风之事可稽查者仍不少,特别是男妓有很大发展。陶 《清异录》云:“四方指南海为烟月作坊,以言风俗尚淫,今京所鬻色户将乃万计,至于男子举体自贷,进退怡然,遂成蜂窠,又不只风月作坊也。”说男风自五代至宋,又兴盛了起来,这是说当时京师男风充斥的情形。男风如此泛滥,甚至连皇帝也不能不管了,可是,这种情况总是禁而不绝。宋代朱 写的《萍洲可谈》云:“书传载弥子瑕以色媚世,至今京师与都邑无赖男子,用以图衣食,盖未尝正名禁止。政和间始立法,告捕男子为娼,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贯。”《癸辛杂识》中也有类似的说法。当时,在都城和郡邑,有不少类似现代“红灯区”的地方,男妓装扮的女子,出没街上,互相称谓亦为女子,他们与现代的男妓不完全相同,当时主要为男子提供性服务。所以,宋朝曾有“禁男淫文”以“宜断其钻刺之根,兼塞其迎送之路”的说法了。在宋代这种理学盛行的社会,同性恋之风仍然未止,其主要原因是当它已经形成一种社会风气后,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一时并不能使它起很大变化;理学所倡导的性禁锢和性封闭还会产生反弹作用;同时,社会的动荡不安又使不少人产生了颓废、苟安、“今日有酒今日醉”的心理,耽于声色,这都使同性恋这一社会现象还存在着,发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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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
社会环境影响同性恋 (图)
如果说史书所载汉代的同性恋主要表现在宫廷之间,那么自晋、唐以后,同性恋就逐渐成为一种社会风气,不仅流行于统治阶级内部,而且泛滥于民间,这都是和当时特定的社会政治、文化环境的影响分不开的。在魏晋南北朝,军阀割据,形势动荡,民众生活在干戈水火之中,生命财产旦夕难保。在这种情况下,社会风气变得放浪、颓废、豪侈、厌世,朝野崇尚风貌,社会竞尚修饰。《晋书·五行志》、《颜氏家训·勉学篇》都说,晋代贵族子弟相与散发,裸身而饮,对弄婢妾。梁朝贵族子弟,亦无不熏衣剃面,傅粉施朱。《世说新语》也记载,当时不但贵族阶层,甚至一般市民也竞相“熏衣剃面,傅粉施朱,驾长檐车,蹬高齿履,坐棋子方褥,凭斑丝隐囊,列器玩于左右,从容出入”,使人“望之若神仙”。当时,很流行“以男为女”,或自形女色以求慰藉,如魏晋时的何晏、王夷甫、潘安、裴令公、杜弘治等都是以美男子、或以善傅朱粉扮作妇人而见闻于世的。在民间,“丈夫着妇人衣行歌,旁人齐和”,变成了一种社会风气。在这种情况下,同性恋当然盛行了起来,例如著名的“竹林七贤”中,就有好几个搞同性恋的。一般豪富之家,都以娈童、乐伎为财富的象征,例如石崇和王恺,为了互争富有,以娈童为赌注,或作为下棋时的棋子,输的一方就将自己的娈童送给对方,输赢往往以数百计。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最强盛的一个时代,经济和文化十分开放。本来,在南北朝和隋朝时已经受到中亚不同地域和印度的文化所影响。唐朝建立以后,突厥、鲜卑、波斯、吐蕃等文化,都被中国人所吸收、融化,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文化高潮。当时,在京都长安城内,充斥了外国来的使节、僧侣、商人、学生、卖艺者以及奴隶等等,民俗民风相互交流和影响很大,同性恋也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教坊记》里的“香火兄弟”条云:坊中诸人,以气类相似,约为香火兄弟,每多至十四五人,少不下八九辈。有儿郎聘之者,辄被以妇人称呼,即所聘者兄,见呼为新妇,弟,见呼为嫂也……儿郎既嫂一女,其香火兄弟多相爱,云学突厥法。以上这条史料的最后两句很重要,说明当时以“香火兄弟”形式出现的男同性恋受突厥文化的影响很大。到了唐代,同性恋已在民间相当流行,在当时如首都长安,已出现了出卖自己身体的男妓,而且很公开,很大方。一般说来,在京师是管束较严的,京师况且如此,其它地区男风可想而知。唐代的同性恋状况,还可以从白行简所著的《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中看出来,其中有这样一段论述:圆圆翠顶,娈臣断袖于帝室,然有连璧之貌, 珠之年,爱其娇小,或异堪怜,三交六入之时,或搜获百脉四技之内,汝实通室,不然则何似于陵阳君指花于侧,弥子瑕分桃于主前,汉高祖幸于藉孺,孝武帝宠于韩嫣,故惠帝侍臣,冠 以,载貂蝉,传脂粉于灵幄,曳罗带于花筵,岂女体之足厌,是人口之相沿。白行简是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弟弟,官任主客郎中,专门管理各国朝贡、外交人事,官职不算小。但是他竟以文学体裁写《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这样的性书,其中还对同性恋作了如此生动的描写,由此也可看到唐代风气的开放,同性恋在朝野之间的普遍了。到了宋代初期,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唐代男女社交开放、性生活较为自由的传统,但是过了不久,情况就起了变化。宋代是中国的封建社会由盛转衰的一个时期,特别是到了南宋,朝廷偏安杭州,统治阶级内部的腐朽,民众生活的贫困,在外敌入侵面前的无能,全部暴露了出来。在这种情况下,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内部,统一思想,并加强对民众的控制,将程朱理学搬了出来,大力地加以推广,“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论调逐渐成为社会的统治思想,中国古代历史上的性禁锢、性封闭也逐渐发展到了一个吓人的地步。但是,尽管如此,在有宋一代,男风之事可稽查者仍不少,特别是男妓有很大发展。陶 《清异录》云:“四方指南海为烟月作坊,以言风俗尚淫,今京所鬻色户将乃万计,至于男子举体自贷,进退怡然,遂成蜂窠,又不只风月作坊也。”说男风自五代至宋,又兴盛了起来,这是说当时京师男风充斥的情形。男风如此泛滥,甚至连皇帝也不能不管了,可是,这种情况总是禁而不绝。宋代朱 写的《萍洲可谈》云:“书传载弥子瑕以色媚世,至今京师与都邑无赖男子,用以图衣食,盖未尝正名禁止。政和间始立法,告捕男子为娼,杖一百,告者赏钱五十贯。”《癸辛杂识》中也有类似的说法。当时,在都城和郡邑,有不少类似现代“红灯区”的地方,男妓装扮的女子,出没街上,互相称谓亦为女子,他们与现代的男妓不完全相同,当时主要为男子提供性服务。所以,宋朝曾有“禁男淫文”以“宜断其钻刺之根,兼塞其迎送之路”的说法了。在宋代这种理学盛行的社会,同性恋之风仍然未止,其主要原因是当它已经形成一种社会风气后,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一时并不能使它起很大变化;理学所倡导的性禁锢和性封闭还会产生反弹作用;同时,社会的动荡不安又使不少人产生了颓废、苟安、“今日有酒今日醉”的心理,耽于声色,这都使同性恋这一社会现象还存在着,发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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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
男风泛滥的明清朝野(图)
明、清二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后世、末世,男风更炽。明代谢肇制所著的《五杂俎》中,详细地阐述了男同性恋作为一种历史传统发展至明代的情形:男色之兴,自伊训有比顽童之戒,则知上古已然矣。安陵龙阳,见于传册,佞幸之篇,史不绝书,至晋而大盛,世说之所称述,强半以容貌举止定衡鉴矣。史谓咸宁、太康以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海内仿效,至于夫妻离绝,动生怨恚。宋人道学,此风亦少衰止,今复稍雄张矣,大率东南人较西北为甚也。明代的男风,到了明武宗在位时,可以说发展到了一个高峰,上自天子,下至庶民,几乎都有两男相悦的关系。《暖妹由笔》说:“明正德初,内臣最为宠狎者,入‘老儿当’犹等辈也,皆选年少俊秀内臣为之,明官吏、儒生乃至流寇、市儿皆好男色。”“老儿当”就是当时男同性恋的代名词。由于男风泛滥,当时对男同性恋有不少代名词与“雅称”,明代天然痴叟在所著《石点头》中就指出:独好笑有一等人,偏好后庭花的滋味,将男作女一般样交欢淫乐,意乱心迷,岂非是件异事?说便是这般说,那男色一道,从来原有这事。读书人的总题叫做“翰林风月”,若各处乡语又是不同:北边人叫“炒茹茹”;南方人叫“打蓬蓬”;徽州人叫“塌豆腐”;江西人叫“铸火盆”;宁波人叫“善善”;龙游人叫“弄若葱”;慈溪人叫“戏虾蟆”;苏州人叫“竭先生”;大明律人唤做“以阳物插入他人粪门淫戏”。话虽不同,光景则一至。若福建有几处,民家孩子若生得清秀,十二三上便有人下聘。漳州词讼,十件事倒有九件是为鸡奸事,可不是个大笑话?明代男同性恋如此盛行,也有它深刻的社会原因。总的说来,明代继续受程朱理学、封建礼教的影响,继续实行性禁锢和性封闭。明宣宗以后,裁汰官妓,禁令甚严,无论官员或读书士子,凡有宿娼的,或稍有邪行,轻则贬谪,重则加以褫革,永不录用。在封建社会中,婚姻是不自主的,夫妻之间没有什么感情,所以恩格斯说过卖淫和通奸是一夫一妻制的补充,现在宿娼这条“补充”之路既断,于是只好在同性之间发泄了。同时,当时中国人的宗室家庭观念极重,因此对男女接触甚为严谨,以免扰乱了家庭和宗室的秩序。从国家社会来说,君臣、父子、夫妻为“三纲”,这“三纲”中任何一“纲”的破坏,都会影响其他,例如“夫为妻纲”破坏了就会影响“君为臣纲”,这是万万不可的。可是,同性恋既不会生儿育女,造成血统紊乱,又不会扰乱宗室家庭秩序,使社会瓦解,于是社会就在严格控制异性爱行为的同时,对同性恋加以放宽了。《五杂俎》中有以下一段论述:衣冠格于文网,龙阳之禁,宽于狭邪,士庶困于阿堵,断袖之费,杀于缠头,河东之吼,每末减于敝轩,桑中之约,遂难偕于倚玉,此男宠之所以日盛也。这就是说,与嫖妓相比,男风在当时和法律没有抵触,而且嫖妓要花费许多钱,有些人也负担不起。此外,男子相亲,妻子很难过问、追究、反对,家庭矛盾也不会十分尖锐,这样,男风就越刮越盛了。当时,在有些地区的民众中,同性恋还起着一种“团结互助”的作用。沈德符在《敝帚斋余谈》中说:“闽人酷重男色,无论贵贱,各以其类相结,长者为‘契兄’,少者为‘契弟’。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抚爱如婿,弟日后生计及娶妻诸费,俱取办于‘契兄’,其相爱者,年过而立者,尚寝处如伉俪。”这种民风民俗的力量是很大的。同性恋的泛滥还受几千年来中国传统的性学理论的影响。中国古代性学理论的核心是“采阴补阳”学说,它认为男人和女人性交时,以不射精或少射精为要旨,这样就能从女性那里采集到阴气,以达到相补延寿的目的。否则,射精过多,就会失去阳气,增病损寿。所以,古人还一直提倡“节欲”,即节男女之欲。但是,同性性交虽然不能通过采战而达到互补的目的,但也不会耗失阳气,因为男子同性性交,射出的精子所丧失的阳气又会从对方体内的阳气中得到补偿。同理,女子同性相交,也会将损失的阴气从对方体内吸收而得到补偿。中国古代的性学理论在宋、明以后已渐趋衰微,只能与医学、养生相结合,所以医家们对以上这些理论从养生保健的角度加以强调,在客观上对同性恋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到了清朝这一末代王朝,同性恋无论在朝廷还是民间,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另一个高峰,这也有它深刻的社会、历史的原因。清朝的统治者对性的控制也是十分严酷的,这是因为,他们要保持自己满族人的皇族血统,所以严禁满汉通婚(这个禁止直到1905年才被慈禧太后所取消);为了保持统治的稳定,避免激起汉人的反抗与社会的动乱,严禁乱扰民间妇女;程朱理学、封建礼教进一步成为统治阶级控制民众的工具;清朝初期又严禁宿娼,禁男女无媒交接。这样一来,同性恋就成为一种为统治者所默许的满汉之间的性关系,况且,同性恋也是中国长期的历史存在,它对清王朝统治者的利益、对封建礼教都没有什么矛盾和冲突。清初同性恋的进一步兴起还和亡国之恨有很大关系。《唯性主观斋主》说:“清代初叶,明室沦于夷狄,江山易主,这一来政治巨变,使许多胜国遗老,非常沮丧;他们既不能腼颜以事新主,又不易逃过政治的干涉,只有披发佯狂,寄情声色以行娱、狎妇童、醉醇酒种种行径作为政治逃避的办法。”又“清初一班士大夫中,因这种心理而男风相当浓厚。除此之外,又因为清代初叶,统治者初得天下,为了羁縻人心,故示太平,除了吟诗填词以表闲暇之外,也很鼓励这些阶层沉溺于声色之好中,以免他们闲着无事而上街。禁制既少,所以一般士大夫阶层,也就更加得以畅所欲为,且公然以嫖狎聚友,竞相夸尚了。”于是,同性恋在清朝就成为上许下行的社会风尚,也成为许多人避免政治冲突、民族冲突的“缓冲带”。所以,当时的同性恋带有一定的政治性,“在一般所谓胜朝遗老醉生梦死的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表示亡国的哀思,也多把一些去国怀旧之情撰为歌曲,使当时的优伶清唱,既闻其声,泪如雨下,然后又再拥伶而痛啜之,摩安之。”清代的男风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士大夫所狎昵的男色,多半是优伶。清代京剧之风甚盛,京剧中的旦角都是男伶扮演,由于职业的特点,不少扮演旦角的男伶都秀美而有女腔,他们常被一些士大夫与富商巨贾所玩弄、邪狎。二是男妓盛极一时。康熙年间,男子设立娼寮即已风行,至乾隆以后,男妓方面的规制更为完备。据《金台残泪记》记载,清时男妓坐堂招客的“相公堂子”一般都聚集在北京韩家潭一带,也就是今天的八大胡同附近。此书描写道:“每当华月照天,银筝掖夜,家有愁春,巷无闲火,门外青骢呜咽,正城头画角将阑矣。尝有倦容侵晨经过此地,但闻莺千燕万,学语东风不觉泪随清歌并落。嗟呼,是亦销魂之桥,迷香之洞耶?”三是在士子相互之间或和书童、娈童搞同性恋的多。这和玩优伶、嫖男妓不同,前者是在外部发生的,而这是在内部发生的,他们旦夕相处,所以更易结“安陵龙阳”之好。清代许多著名的文人都有这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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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
清代文人笔下的同性恋(1)(图)
清代是距离现代最近的一个封建王朝,流传至今的书籍、史料最多,不少文人在他们的著作中都以各种方式描述了当时普遍流行的男风,这散见在许多笔记和野史中,清代小说《品花宝鉴》则较集中地反映出当时的同性恋问题。例如,袁枚在《随园诗话》中载:春江公子,貌似妇人,与妇不睦,而好与少俊游处,与同卧起,不知鸟之雌雄。曾赋诗曰:“人各有性情,树各有枝叶,与为无盐夫,宁作子都妾。”其父,官中丞,见而怒之,他又做诗云:“周公所制礼,立意何深妙?但有烈女祠,而无贞童庙!”后公子入翰林,尝至天禄庙观剧,有参领某,误以为伶人而加以调笑,旁人为公子抱不平。公子却说:“夫狎我者,爱我也,子不见《晏子春秋》诛圉人事乎?惜彼非吾偶耳。怒之则俗矣。”他在《子不语》中又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国初,御使某,年少科第,巡按福建。有胡天保者,爱其貌美,每升舆坐堂,必伺而睨之。巡按心以为疑,卒不解其故,胥吏亦不敢言。居亡何,巡按巡它邑。胡竟偕往,阴伏厕所,窥其臀。巡按愈疑,召问之。初犹不言,加以三木,乃云:“实见大人美貌,久不能忘。明知天上桂岂为凡鸟所集,然神魂飘荡,不觉无礼至此。”巡按大怒,毙其命于枯木之下。同书又记载了这件事:乾隆甲子(公元1744年),江南乡试。常熟程生,年四十许,头场已入号矣。夜忽惊叫,似得疯病者。同号生怜而问之,俯首不答。日未午,即收拾考篮,投白卷求出。同号生不解其意,牵裙强问之。曰:“我有亏心事,发觉矣。我年未三十时,馆未缙绅家。弟子四人,皆主人之子侄也。有柳生者,年十九,貌美。余心慕,欲私之,不得其间。适清明节,诸生俱归家扫墓,惟柳生与余相对。余挑以诗曰:”绣被凭谁寝,相逢自有因。亭亭临玉树,可许凤栖身。“柳见之脸红,团而嚼之。余以为可动矣,遂强以酒,俟其醉而私焉。五更柳醒,知已被污,大恸。余劝慰之,沉沉睡去,天明则柳以缢死床上矣。家人不知其故,余不敢言,饮泣而已。他在《子不语》卷二十一又写道: 崇祯时,某相公常自言为蔡京后身,以仙官坠地狱,每世间颂仁王经,耳目为之一亮。又罚作扬州寡妇,守空房四十年,故癖好尤奇,好观美妇之臀,美男之势,以为男子之美在前,女子之美在后,世人易之,非好色者也。常使女衣袍褶,男饰裙钗,而摸其臀势,以为得味外味。又常戏取姬妾优童数十,以被蒙首,而露其下体,互猜为某郎某姬,以为笑乐。有内阁供事石俊者,微有姿,而私处甚佳,公甘为咂弄。有求书者,非石郎磨墨,不可得也。号臀曰“白玉锦团”,势曰“红霞仙杵”。以上都反映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同性恋。那个叫胡天保的,竟敢多次偷看巡按大人的屁股,结果送了性命。那位柳生,因酒醉而被鸡奸,因而上吊,似非男儿行为。至于那个“自言为蔡京后身”的人,“好观美妇之臀,美男之势”,实在是心理变态了。在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卷二十四中,记载了这么一个同性恋的事例。六十多岁的灌园老人还被鸡奸,这和那个屯兵张鸣凤的心理变态有关,也和当时盛行的男风有关。 吉木萨(乌鲁木齐制下)屯兵张鸣凤,调守卡伦(军营 望台),与一菜园近。灌园叟年六十余,每遇风雨,则借宿于卡伦;一夕,鸣凤醉而淫之。叟醒,大恚,控于营弁……上官除鸣凤粮。张元赓的《卮言·叶先生冥缘》一则,则是叙述一件男子迷恋“俊童”的同性恋之事。叶舒崇,字元礼,江苏吴江人,清康熙年间以进士官内阁中书。在其弱冠之时,美丰仪,望之如神仙。以迎入学,骑马过彩楼,有闺秀见而慕之,欲以为夫,单思染病,临绝始告父母,乃召先生永诀,先生亦呜咽不自禁。十六年后,公车计偕,至山左,于途中得一俊童,不告父母,随至辇下,欢爱之笃,过于伉俪。后俊童亡故京邱,先生哭之几绝,未及半年,亦殁于都下。至于当时的一些士大夫与富商巨贾迷恋与狎弄优伶,这类记载实在太多了。例如,乾隆年间有个叫毕秋帆的,中过状元,当过巡抚、尚书等大官,十分眷恋一个男伶李桂官,以致李桂官被人称为“状元夫人”。清人赵翼曾写过一首《李郎曲》来叙述这件事:李郎昔在长安见,高馆张灯文酒宴。乌云斜绾出场来,满堂动色惊绝艳。得郎一盼眼波流,千人万人共生羡。人方爱看郎颜红,郎亦看人广座中。一个状元犹未遇,被郎瞥睹识英雄。每当舞散歌阑后,来伴书帏琢句工。毕竟瓮头扶醉起,鄂君被底把香烘。但申啮臂盟言切,并解缠头旅食供。明年对策金门射,果然榜发魁天下。从此鸡鸣内助功,不属中闺属外舍。纪昀在《如是我闻》卷三中还记载了一个伶人方俊官,这也是清代一个有代表性的同性恋人物:幼以色艺登场,为士大夫所赏,老而贩鬻古器,时往来京师……自言本儒家,年十三四岁时,在乡塾读书,忽梦为笙歌花烛,拥入闺闼,自顾则绣裙锦帔,珠翠满头,俯视双足,亦纤纤作弓弯样,俨然一新妇矣;惊疑错愕,莫知所为;然为众手扶持,不能自主,竟被扶入帏中,与男子并肩坐,且骇且愧,悸汗而寤。后为狂且所诱,竟失身歌舞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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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
清代文人笔下的同性恋(2)(图)
至于清道光年间文人陈森所著的《品花宝鉴》中,对当时同性恋的描绘就更加集中、更加淋漓尽致了,这本书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较集中地描绘同性恋的一部名著。书中将徐子云与袁宝珠、奚十一与巴英官、潘三与妾童戏子之间的同性恋行为刻画得入木三分,据人考证,这些人物都有所指。书中还描写了同性恋者的性心理,如第十一回中徐子云的妻子对他总是和伶人戏子交往起了疑心,徐子云对此解释说:子云道:“你们眼里看着自然是女孩子好。但他们在外边酒席上,断不能带着女孩子,便有伤雅道。这些相公的好处,好在面有女容,身无女体,可以娱目,又可以制心,使人有欢乐而无欲念。这不是两全其美吗?”袁夫人笑道:“说却说得冠冕。”又如书中描写的那个奚十一不仅和他的随从巴英官搞同性恋,还以各种办法戏弄、污辱戏班伶人,在《品花宝鉴》第十九回写道:他(奚十一)有个木桶,口小底大,洋漆描金的,里头丁丁当当地响,倒像钟的声音。上头有个盖子,中间一层板,板底下有个横挡儿,外头一个铜锁门,瞧是瞧不见什么。他看上了人,要是不顺手的,便哄他到内室去瞧桶儿。人家听见里头响,自然爬在桶边瞧了。奚十一就拿些东西,或是金银锞子,或是翡翠玩意等类,都是贵重的东西,望桶里一扔,说你捡出来就是你的。那个如何知道细底?便伸手下去。原来中间那层板子,有两个孔儿,一个只放得一只手,摸不着,又伸下那只手。他就拿钥匙往锁门里一拨,这两只手再退不出来,桶又提不起来,鞠着身子,他就不问你愿不愿,就硬弄起来,要他尽兴了才放你。以上这些事情,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了。由以上所述可以看到,在中国古代,男风不绝于史,而且愈演愈炽,这是它的共性;但是,在各个不同的时代又有各种不同的条件,表现出各个时代不同的特点,这都是要加以具体分析的。在中国历史上,对男同性恋的记载是连篇累牍,而对女同性恋的记载就相对少了。实际上,女同性恋也相当广泛,可是,为什么在史书上对男风屡屡述及,而较少地述及“女风”呢?这是因为,历来编写历史的人都是男性,在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里,他们关心、歌颂与容许男性之间的友谊以至爱情,甚至于“同卧起”,而很少关心女性的生活与心理需要,她们只是在家中守候男人、生儿育女、进行家务劳动的工具而已。由于封建礼教的影响,女子如果对性有兴趣,就会被认为是“淫行”、“淫风”,同性恋也概莫能外,所以女同性恋的保密程度要比男同性恋大得多,除一些特殊时代的特殊地区外,很难公开。自古以来,许多人认为女子是“无性动物”,所以也不相信她们有什么“同性恋”。例如在英国最保守的19世纪维多利亚女王时代,女王根本不相信有女同性恋的事而使大臣无法立法,结果是造成当时男同性恋被判有罪,而女同性恋无罪的矛盾状况。中国也有类似的状况:对男同性恋注意,而对女同性恋忽视。但是,在一些史书的字里行间以及一些古人的著述中,仍旧可以看出一些女同性恋的踪迹。中国古代的女同性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宫廷女性的同性恋《唯性主观斋主》记载:“武帝时,陈皇后宠衰,使女巫着男子衣冠帏带,与后寝居,相处若夫妇。上闻穷治,谓女而男淫,废后处长门宫,此犹妖孽也。”《汉书·外戚传》的“孝武陈皇后”条载:“(陈皇后)又挟妇人媚道,颇觉,元光五年(公元前129年),上遂穷治之,女子楚服等坐为皇后巫蛊祠祭祝诅,大逆无道,相连及诛者三百余人。楚服枭首于市。”这可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例女同性恋被惩罚案。汉武帝的陈皇后因失宠,就搞起女同性恋来了,结果被武帝发现而严加追究,废了皇后,杀了一批人,包括那个女扮男装的女巫,当然,这个女人是不是什么“巫”还不一定,欧洲中世纪宗教审判所活活烧死的“女巫”,许多都是无辜的女子。在中国历史上,记载皇后、贵妃搞同性恋的极少,皇帝亲自出马予以严惩的也极少,武帝之所以严惩陈皇后,是因为“母仪天下”的皇后这么做丢了皇帝的脸。实际上,女同性恋在广大宫女中是广为流行,查不胜查的。在封建社会的宫廷中,搜罗了大量宫女。唐代大诗人杜甫曾有“先帝侍女八千人”之句,白居易又有“后宫佳丽三千人”之说,这并不是艺术夸张,唐代的宫廷女性实际上远远超过此数。《新唐书·宦者上》记载:“开元天宝中,宫嫔大率至四万。”与当时的人口相比较,平均全中国每六百名女性中就有一名宫女,这数字是十分惊人的,其它一些朝代情况也差不多。这些宫女在宫中所受的压抑、摧残是十分严重的。她们衣食不愁,但有些人生命得不到保障,而一生的青春也在深宫中被埋葬。在中国的封建王朝中,除清朝有宫女退休制度,只要不曾被皇帝收用,年满二十二岁就可被发放出去、准其择配外,历代宫女多为终生制,所以唐代诗人元稹的《行宫》中说:“寥落古行宫,宫花寂寞红;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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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古代的同性恋
中国历史上的女同性恋(1)(图)
“宫花寂寞红”,这五个字多么深刻地描述了几千年来千千万万的女性在深宫中青春之花寂寞地开放又枯萎。性是人类的一种自然需求,在正常情况下,无论男人和女人都渴求爱情、婚姻与性的幸福,可是宫女们的这种人生权利被残酷地剥夺了。在后宫,宫女们接触的男人只有皇帝和太监,太监是没有性能力的,而皇帝只有一个,在宫廷女性中能得到皇帝宠幸的又有几个呢?白居易的《上阳白发人》一诗,充分地描绘了“一生遂向空房宿”的性寂寞和性饥渴:宿空房,秋夜长,夜长无寐天不明;耿耿残灯背壁影,萧萧暗雨打窗声。春日迟,日迟独坐天难暮;宫莺百啭愁厌闻,梁燕双栖老休妒。鸳归燕去长悄然,春往秋来不记年,唯向深宫望明月,东西四五百回圆。......在这种性寂寞与性苦闷的情况下,宫廷女性怎么办呢?有人逃走了,如古人笔记中曾记载有一年正月望日,唐中宗和皇后微服出宫,在市上徜徉游览,一批宫女“皆淫奔而不返”。还有女性自叹薄命,以自杀了此余生,如隋炀帝时的侯夫人。但是以上这些情况毕竟是极少数,而多数宫女是默默忍受,有时也寻求一些方法进行性的宣泄。性宣泄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一是和太监结成挂名夫妻,借以得到感情上的安慰,这称“对食”或“菜户”;二是以手或工具进行“自慰”;三是搞同性恋。在中国古代,女同性恋多称为“磨镜”,双方相互以厮磨或抚摩对方身体得到一定的性满足,由于双方有同样的身体结构,似乎在中间放置了一面镜子而在厮磨,故称“磨镜。”,也有一人女扮男装,在腰间系一假阳具和对方进行性交的,这在古代的春宫画上有一些记载与描绘。二、女尼和道姑的同性恋中国的女尼和道姑,自汉、唐以后开始多了起来,但是在社会上一般对女尼和道姑都无好感,因为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中,人们总认为女子应在家中侍夫育儿,而出家总是“不守妇道”。在中国古代,“三姑六婆”素来没有好名声,《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四里就说:“我说那三姑六婆是再要不得的!”尼姑和道姑居“三姑”之首,更是古代社会中的男子攻击、诬蔑的对象,在许多古代小说中,尼姑庵、女道观向来被描绘成养汉淫乱的场所,人们通常认为尼姑、道姑进入一般人家的闺房,不是送春药,就是拉皮条,或是搞同性恋。有首诗说:“断俗入禅林,身清心不清。夜来风雨过,疑是叩门声。”就是说女出家人与人私通的情况。“三言两拍”是明代最有影响的拟话本小说,它反映了宋元以来市井阶层的生活状况、思想观念和欣赏情趣,其中有些内容描绘了尼姑、道姑偷汉的“淫行”。例如冯梦龙的《醒世恒言》第十五卷《赫大卿遗恨鸳鸯绦》、凌 初的《拍案惊奇》卷三十回《闻人生野战翠浮庵》都描述了男子进入尼庵,被一群尼姑拖住不放,日夜宣淫,轮番大战,最后虚脱而死的事情。还有不少民歌民谣,都有嘲笑和尚、尼姑私通以及女尼和道姑性混乱的内容。实际上,对上述状况应具体分析。古代女子削发为尼或为道姑有许多不同的原因:一种人是真心皈依教门,恪守戒律,了此一生,这是多数。另一种是为生活所迫,以尼庵、道观作为一个归宿或一时的栖身之地,如有些妓女年老色衰,或为人所弃,无路可走,就去做尼姑、道姑了。第三种女人不过是把出家入尼庵、道观作为一种实行“性开放”、“性自由”的手段而已。唐宋之时,贵族女子出家为尼为女冠的特别多,其中浓妆艳抹、喜交宾客、放荡佻达的不在少数。《湘山野录》载:“中国长公主为尼,掖廷随出者二十余人。诏两禁送至寺,赐传斋。传旨令多赋诗,唯文僖公彭乔年尚有记者云。”又《柳亭诗话》也记载道:“李义山诗《碧城》三首,盖咏公主入道事也。唐之公主,多请出家。义山同时,如文安、浔阳、平梁、邵阳、永嘉、永安、义昌、安康(诸公主)先后乞为女道士,筑观于外,颇失防闲。”这“筑观于外,颇失防闲”几个字点明了问题的实质。公主们住在宫里,搞“性自由”毕竟不方便,在宫外当女冠,情况就不同了。唐玄宗私儿媳杨玉环,开始时为掩人耳目,也把她送进道观当女道士,道号“玉真”,他们在道观频频幽会。此外,女尼、女冠们广游全国,出入宫禁与民家都比较自由、方便,与女子接触更不受限制,这都给她们的性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有些女尼、女冠自不能免,像鱼玄机这样的风流女道士绝非个别。除了搞异性恋之外,搞同性恋的更多,而社会对搞女同性恋更为宽容,因为这不破坏婚姻家庭,不算“失节”,也不影响子女的血统。当然,也不会被认为是什么“好事”,元代的陶宗仪就认为女尼、女冠等不能随意进入女子的闺房,以防生乱,其主要寓意也是防止女同性恋的发生。三、民间妇女的同性恋汉、唐以后开如果说,宫廷女性、女尼、女冠等由于接触男性的机会少,因而以搞同性恋作为一种性宣泄,那么这实际上是受了男女两性交往的限制,女同性恋是不得已而为之,这就是现代性科学所谓“境遇性同性恋”,如果环境允许她们和男性广泛接触,她们还会“从良”、“还俗”、“择偶而嫁”的。可是有些民间妇女的同性恋,是受心理变化、传统风俗的影响,完全是自愿而为之,这种同性恋就稳固得多了。例如,正如明、清的男风盛行一样,广东顺德也有许多蚕女不嫁,愿终生为处女的风俗。她们被称为“老姑婆”,同住一起,居住的地方叫“姑婆屋”。由于传统上养蚕丝之地被视为圣洁之所,男子是不可进入的,因而“姑婆屋”也不准男子进入。这些蚕女互相结盟,滴血为约,永不外嫁;她们结拜为姐妹,亲如夫妇,祸福与共,终生不渝。她们结盟的仪式称为“梳起”。举行这种仪式时,像新嫁娘出嫁一样,将做姑娘时常留的大辫子梳成别的发型,到寺内神前,当众杀公鸡喝血,拜神发誓,凡是经过“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而男家也不能强娶,但男家可以索取与要求赔偿聘金和重新订婚的费用,这费用就由那对结拜姐妹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