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 */
第二部分 中国现代的同性恋
法律、政策和同性恋(6)(图)
同性恋卖淫是同性恋犯罪的另一种形式。梁庆通在《康复》杂志发表的《同性恋新潮透视》一文称:“在对100名同性恋者的采访统计中,与外国游客、商人、留学生发生同性恋关系的有43人,这些同性恋者中充当配偶角色的有31人;而他们都通过同性恋的畸形性关系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例如有一名职业为医生的同性恋者,通过“皮条客”的介绍结识了一个日本商人,日商和他签订了一个口头合同,要他每天下午5时到某宾馆客房,隔天上午8时离开,时间为两个月,而支付的酬金高达1万美元,另外还承担其全部的日常支出。这种卖淫者与异性恋卖淫者并无两样,他们出卖肉体为的是金钱和物质享受,并满足自身的肉欲。男性同性恋卖淫者也被称为男妓,此类犯罪与妇女卖淫一样,不仅影响社会文明,大伤社会风化,而且扰乱社会秩序,更为突出的是导致艾滋病和其它性传播疾病的发生,当然应该加以纠正和处罚。在监狱服刑的犯人中,男女同性恋发生率均相当高,“上海调查”中提到有在押的同性恋犯人59人。国内某女监对在押犯中有同性恋行为迹象的42名女犯调查表明,从年龄上看有低年龄趋向,42人中30岁以下的占88%,30岁以上的只占12%;从犯罪性质看,流氓罪占74%;从刑期看,中、长刑期(5年以上)的占88%;从居住地看,家住城镇的占90.5%。其它女监也有类似情况。对某男监的调查发现,在每百名犯人中,经常发生鸡奸行为者占3~5%,有间歇性鸡奸行为的可达10~13%,在重罪犯群体中,发生鸡奸行为的可达20%左右,其高峰年龄为25岁左右,20~30岁年龄段占75.3%,其行为方式可以是骗奸、单向奸、双向奸及卖淫奸等。男女监狱犯人同性恋行为的显著增多,往往不是单纯的性发泄行为,而多伴有侵犯、征服、凌辱,虐待等动机,即借性攻击来表达不满、郁闷,从而达到满足自己和凌辱、攻击别人的心理需求。监狱中女犯人发生同性恋的原因更为复杂,她们入狱后一般都有严重的依附心理,监狱的环境和单调的生活使她们产生压抑、苦闷和沮丧的情绪,为了摆脱这种空虚寻找新的依附点,就急于与其他犯人“交朋友”,发展感情。监狱范围狭小,“朋友”朝夕相处,长相厮守,容易发展为同性恋。入监女犯中流氓犯较多,这些女犯恶习深,性要求强烈、放荡,无异性可寻时被迫转向同性,通过自我刺激和同性的刺激,获得性发泄。女性易产生嫉妒心理,为了自己感官和感情的需要,相互争宠,争风吃醋,甚至大打出手;有的会出于报复、嫉妒心理,戏剧性地掀起同性恋之风。因此,对入监犯人要做好心理卫生工作,让他们有一个适应监狱生活的心理准备和心理适应阶段。要丰富犯人的文艺生活,改善监狱的生活环境和劳动环境,积极疏导犯人服刑期间的性欲望,改善服刑期的性心理卫生等,这对做好犯罪分子的改革工作有利,也可预防监狱罪犯发生同性恋。南京脑科医院、上海精神卫生中心、北京精神病学研究所等单位对同性恋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问题积累了一定数量的临床和研究资料,他们一致认为同性恋者由于不存在精神病症状,在他们性取向于同性,进行同性性行为,甚至在他们违背道德标准或触犯刑律时,他们的意识是清晰的,他们的作案只是在偏离的性取向心理和报复心理驱使下出现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并非精神病性心理活动所致,按我国刑法规定,被鉴定人对其作案行为应具有完全的或一定的责任能力。例如,有一个20岁的女性徐×,她高中毕业后回乡务农,但结婚半年多从不让丈夫碰她,夫妻之间毫无感情,对丈夫提出的过性生活的要求,她毫无兴趣也从未同意过。夫妻关系可想而知。徐×并不甘寂寞,搞“婚外同性恋”,对象陈×,26岁,高中文化,是位刚离了婚的单身女人。徐×像是缠住了陈×,她一有机会就跑到陈家,千万百计睡在一个床上,互相亲吻,讲性语言,拥抱翻滚,用嘴吮吸阴蒂直到性高潮,甚至整夜不得安睡。徐×感觉满足了性欲,而且精神上也快乐之极。可是好景不长,半年之后,陈×经人介绍找了男朋友准备再嫁,不愿与徐保持同性恋情。徐气愤至极,竟起杀机,她准备了凶器,暗藏了一根铁棒。陈×婚期已近,某日,徐×约陈一起散步,当两人从某村岭顶下坡时,徐×从挎包中取出铁棒向陈后脑猛击,直至用铁棒和石头将陈×打死,把尸体推入水沟,然后逃离现场回了娘家。后来徐×被抓获,对其杀人动机供认不讳。这当然要以故意杀人罪论处。据有关案情调查,异性恋情杀案占凶杀案的70%以上,事实上同性恋情也会导致凶杀,作案手段也与异性恋情杀案一样凶残。总的看来,一切事情其发展往往还有些迂回曲折,在进步的大潮流中有时还夹杂着一些落后,在科学的观念越来越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有时还夹杂着一些谬误。往往有这样的情况:法律条文公正了,科学的结论作出来了,但是社会观念普通地、彻底地改变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历史发展过程。2003年初,即中国同性恋非病理化的决定作出近两年后,电视连续剧《金粉世家》中关于二少爷和男戏子之间有些同性恋的暖昧关系的情节,虽然很不起眼,可是也被删剪掉了,因为这是个“敏感问题”。
/* 47 */
第二部分 中国现代的同性恋
同性恋与艾滋病(1)(图)
一、男男性接触是导致艾滋病的高危行为同性恋是不是等同于艾滋病﹖这是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新问题。把艾滋病与同性恋联系在一起是有好处的,有利于推动社会对同性恋问题的重视,但是,如果把同性恋等同于艾滋病,又对艾滋病怀有不必要的恐惧,那么对同性恋又会产生新的歧视。当1981年第一个艾滋病例被发表在美国《疾病与死亡周报》MMWR以后,艾滋病在全世界日益发展并越来越引起人们的严重关注,艾滋病已成为人类健康的第一大敌,甚至有“世纪黑死病”之称。根据2002年底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当前全球208个国家和地区已受到艾滋病的严重威胁,有4200万人受到艾滋病毒感染,500多万人患艾滋病,100多万儿童成为受害者。艾滋病最初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至今说法并不一致。由于艾滋病最初发病的个案以性生活活跃的男同性恋者为主,所以不少学者对同性恋和艾滋病的相互关系进行了研究。从1982~1984年,在美国的纽约、华盛顿、旧金山、洛杉矶、芝加哥、匹兹堡、巴铁摩尔等地有15个以上的研究机构在探讨男同性恋者之间的性行为和艾滋病的相互关系,这些研究结果陆续被发表,结果证实男同性恋者之间主要传染艾滋病的性行为是未保护式肛交,他们指出下列几点可能和艾滋病的感染有关:肛交、不使用保险套、多重性伴侣等等。这个研究结果20年来陆续被进行的研究所不断证实,例如:马克考锡克Mckvsick等人1990年对旧金山508位男同性恋者做长期性的世代追踪调查,结果发现在1983~1984年这段时间内,有49.8%的人曾和非固定的性关系者进行未保护式肛交,有71.2%的人和固定的性关系者进行未保护式肛交。凯莱Kelly等学者在1992年调查了美国16个城市的男同性恋者,发现其中1/3在过去两个月中进行未保护式肛交平均有8次之多,而且经常与陌生者发生性关系,有9%的个案其艾滋病抗体为阳性反应。赫南狄兹Hernandez等学者于1992年研究,在美国的艾滋病国家中心做检查的2134位男同性恋/双性恋个案,其艾滋病阳性率为31%,其中以每次都同时采取接受式和插入式肛交的其艾滋病毒第一型HIV-1的阳性率最高,其中以接受式/插入式肛交与一生中男性伴侣的个数可以强烈预测艾滋病毒的阳性率。......在中国大陆,艾滋病的发生情况及趋势与世界大致相仿。1985年6月,我国北京协和医院首先报告了一例艾滋病患者,此人是美籍阿根廷人,发病5天后死亡。以后,情况不断发展,根据2002年年底联合国的估计,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实际上已超过150万人。据我国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说,如果控制不力,到2010年,我国艾滋病感染者将超过1000万。从开始看来,我国艾滋病的传播方式和西方有所不同。艾滋病的传播方式主要是血液感染、性交感染和母体感染。开始时我国艾滋病的发现多以共同使用注射器静脉注射吸毒者而导致血液感染为主。如1992年发现的802名艾滋病毒感染者包括艾滋病患者中,吸毒的有686例,性接触传染的有82例,因输血及使用血液制品感染的有4例,其他30例传播方式不详。由此可见,在我国由于性接触而导致艾滋病毒感染的比率很小,但后来则逐渐增长,例如云南省这是一个主要因吸毒而引起艾滋病毒高感染的地区1990年以前艾滋病毒感染者中经性传播的比率仅为0.46%,而1991年则上升为3.4%;1990年以前,艾滋病感染者的配偶感染率为3.13%,1993年则上升为9.8%。那么,艾滋病和同性恋的关系又是如何呢﹖首先应该明确,肛交阴茎——肛门性交是高风险的性行为,因为肛门和直肠组织很容易受损伤。肛交常使直肠发生撕裂伤,让艾滋病毒直接进入血液。其防护方法主要是使用安全套。在男同性恋者中,有肛交行为的人不少,但使用安全套者不多。英国有文献报告,伦敦中心区男同性恋者中艾滋病感染率为7.7%,虽然从1992年至1996年间感染率没有增加,但是他们中间三分之一的人无保护的性接触。1997年苏格兰东北部的艾滋病感染者中,由于危险性性接触被感染的人中39%是男同性恋者。在85%受过中等以上教育的男同性恋人群中,在过去三个月中56%有一个以上的性伙伴,对正式性伙伴有70.6%有插入直肠的性行为,与临时性伙伴有57.4%有插入直肠的性行为,安全套的使用率分别是32.5%和61.1%。86.6%的人有过口交行为,而安全套的使用率低于10%。他们中间10%的人过去一年中有过性病经历。据美国2000年8月10日《星岛日报》报道,旧金山市这一二年感染艾滋病的人数急剧上升,2000年将达759人,其中绝大多数是男同性恋者。研究同时发现男同性恋者中使用安全套的比率在下降。在2000年,美国通过对15岁至22岁3492例男同性恋的调查,发现他们中间艾滋病病毒的流行率平均为7.2%,从15岁的0%递增到22岁的9.7%;平均有41%的人进行过无保护肛交。两年龄组都将安非他命、迷幻剂、戍塞硝酸盐用于无保护肛交。那么,中国的情况如何呢﹖
/* 48 */
第二部分 中国现代的同性恋
同性恋与艾滋病(2)(图)
了解这方面的情况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很多同性恋者都不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即使承认了自己是同性恋者,也不承认自己有过肛交行为,在他们中间寻找与发现艾滋病感染者更是困难。但是,从以下这些调查中可以充分地看出问题的严重性:据“上海调查”,在254例同性恋者中,有肛交行为的占36.9%,在这部分人中,有94.7%的人不使用保险套。台湾高雄医学院柯乃荧等学者1993年对22名同性恋者和7名双性恋者做了调查,他们在肛交和口交时经常使用保险套的4人,占13.8%;时用时不用的13人,占44.8%;根本不用的12人,占41.4%。在国外,已有充分的根据说明了采取未保护式肛交是传染艾滋病的最直接的途径之一,而中国的同性恋者也在重复这高危险的性行为,而且通常忘了或根本不懂得使用最重要的护身符——保险套,中国人的生理结构和外国人并没有什么两样,难道就不易于感染艾滋病吗﹖在调查中,调查者曾多次询问中国的同性恋者:问:“你不怕得艾滋病吗﹖”答:“我不会得艾滋病,因为我相信我所接触的人都很安全。”“我接触的人不多,我想我不会那么倒霉。”问:“你们发生性关系为什么不戴保险套呢﹖”答:“如果我真正爱一个人,我愿意为他而死,还在乎什么艾滋病”“随身带一个保险套不是很奇怪的事吗?好像随时都要跟别人玩。”问:“你做过艾滋病血液筛检吗﹖”答:“谁敢去做,如果真是带原者,那不是自投罗网吗﹖”“没有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主动去做这种检查的,否则,那等于让别人知道我有问题,不是乱搞男女关系的就是同性恋”根据台湾高雄医学院柯乃荧等学者的调查,台湾的同性恋者不愿意去做艾滋病血液筛检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勇气面对检验结果7人,占24.1%;害怕暴露自己的身份6人,占20.7%;不知道确实地点6人,占20.7%;否认艾滋病有威胁2人,占6.9%。不久以前,张北川、李秀芬、史同新、胡铁中、曹宁校等作了一个中国大陆男男性接触者男性肛交者的艾滋病高危行为和相关情况的调查,在859份有效问卷中,发现年龄中位数是30.0岁,约18岁开始有肛交行为,占77.4%,86.9%有口交行为。累计男性伴侣中位数为11人,最近一年的男性中位数是3人。近一年55.6%有偶遇性性伴侣,9.6%“买”过性,3.3%“卖”过性,18.0%曾有群交行为。在857人中,182人曾有过性病,占总人数的21.4%;对71人进行过艾滋毒抗体检测,3人阳性,占监测总数的4.2%。二、中国男同性恋者已成艾滋病高危人群统计数字毕竟是抽象的,从下列一些具体情况来看,可见实际问题之严重:我上个月去广州探亲,在广州看到遇到的一些事情,真叫我心情沉重。广州火车站旁的一个大型公厕里,人们川流不息,我真不敢想像在这样的环境中,也有人找“朋友”。厕所里每一个小门背面都写着同性恋者的联系号码,有手机、呼机号码。我在那里半个小时就发现了三个同性恋者。一个20多岁的广东人,也不管对方是否健康,马上就想和我发生关系。我说,你先别急,然后问了他一些个人问题。他不耐烦了,他说:“你要玩就玩,不玩就算了,问那么多干吗﹖”说完就走了。接着我又见到一个湖北人,35岁左右,身材高大,他坦然地在那里走来走去,东张西望,10多分钟后,他走了。另外一个是广州人,50岁左右。他告诉我现在像吸毒一样,总要到这里来找人“玩”。他还说广州这里很乱,经常有敲诈勒索的事情发生。他也想和我“玩”,我说我没有心情。爱同性真的这么为难吗﹖为什么他们都不能固定伴侣,为什么他们都不怕传染艾滋病,为什么……希望你们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朋友走出黑暗。以上情况是令人忧心忡忡的。但是,同性恋者的活动并不单是公共厕所,以下是对大连一所公共浴池的描述:这座浴池在大连同性爱圈里颇有“知名度”。因其条件环境较差,极少有异性爱者光顾。所以成了某些同性寻找性伴,满足性需求的“天堂”。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来到这里,没想到人已“爆满”。刚进门服务员就告诉我,没有换衣箱了。大约等了半小时,依然没有换衣箱,而和我一起等待的已增加到四个人……走进蒸汽房,一眼就看到房里两排椅子上坐满了人,还有三五个人站着等。不足五平方米的蒸汽房内有十几个人。就在我进去的一刻,我看见有人在飞快地缩手,马上端正坐好,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几个人已经“兴奋”起来,见有人来就用毛巾盖住私处或转向墙角处。过了一会,有人试探性地来碰我,他慢慢靠近我用皮肤来摩擦。蒸汽房内的气氛渐渐活跃。大概觉得没什么危险,有的人开始大胆地相互手淫,旁若无人地开始口交。也有人在一边只是欣赏。这个时候假如有人进来,大家便“惶惶然如丧家之犬”。但没过一会又进入“角色”。从蒸汽房里走出,我来到休息厅。休息厅和一般浴池的休息厅没什么区别,只是没开灯,光线极暗,只有一台开着的电视。休息厅很大,躺椅上人头攒动,没有一个空位。躺椅上有毛毯。毛毯下面不少是一对一对的。等眼睛慢慢适应黑暗后,我观察了一会才发现其中的“玄妙”。刚从浴池中走出来的人慢慢凑到一起,钻到一床毛毯下。接下来毛毯不断地动,你会联想到他们在干什么。有的毛毯下面甚至是几个人。这样的场景在这里随处可见。特别在光线最弱的一处,人们几乎是“光明正大”地口交、肛交,甚至是几个人一起滥交。在最后一排躺椅上,有一个约20岁的男孩,躺在那里先后为四五个人口交过我第二次到这个浴池时,又看到了他。后来听人说,这个男孩每个星期必来这里,总是这样为人们“服务”。
/* 49 */
第二部分 中国现代的同性恋
同性恋与艾滋病(3)(图)
三、减轻社会压力与加大社会干预艾滋病是人类的大敌,决不可等闲视之。事实证明,同性恋也是性病、艾滋病、鞭毛虫病、阿米巴痢疾、乙肝及其它传染病的重要传播形式,严重危害自己和别人的健康。例如:鸡奸后精液进入肛门,会产生精液过敏;肛交还会导致肛周黏膜损伤等。就中国的情况而言,民众的科学知识平均水平不高,对艾滋病的威胁的大规模宣传教育还刚刚开始,许多工作还受到人力和物力的限制,中国人包括中国的同性恋者对艾滋病危险的认识还远远不足,还没有发现在同性恋者中有多少倾向于安全性行为的趋势。特别是在社会重大的压力下,绝大多数同性恋者竭力地隐藏自己同性恋者的身份,竭力地掩盖自己同性恋的性行为,这就使社会无法对他们有的放矢地进行预防艾滋病的教育,从而无法有力地纠正男同性恋者之间的未保护式肛交,制止艾滋病毒的感染。如果人们能面对现实,承认在社会生活中不可能消灭同性恋者,在同性恋者中又不可能消除性交行为,那么就应该创造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让同性恋者消除心理压力,愿意接受这方面的宣传教育,愿意接受艾滋病毒的筛检,这无论对同性恋者本人或对全社会而言,都是大有好处的。同性恋的社会干预应包括文化干预、道德和法律干预、医学和心理学干预。文化干预是指努力建设有利于同性者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扬弃传统文化中对同性恋者歧视的文化因素,发扬传统文化的优势,建立良好的、文明道德的社会风尚,加强文化教育,提高民族的文化素养,加强道德教育,加强健康的性教育,普及科学知识,包括同性恋知识,促进社会对同性恋者的理解和适当的宽容。道德和法律干预是指同性恋行为必须是在社会道德规范允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倘若一味寻求感官刺激,丧失羞耻感,缺乏道德观念,只顾自己发泄而不顾及他人,不顾及社会甚至损害于别人、毒害青少年,不仅应受到道德观念的谴责,也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种干预也是一种环境压力,促使他们约束自己,适当克制自己的欲望,收敛自己的行为,不妨碍他人,与整个社会和谐一致。医学干预和心理学干预对那些自感有医学问题及心理矛盾而主动寻求医生或心理医生帮助者更为有助。各类同性恋事实上都需要心理支持,即使是那些已触及刑律、已构成犯罪的同性恋者,在对他们进行行政或刑法处理的同时,也必须给予心理支持或心理治疗。医学干预主要针对包括同性恋者可能存在的生殖器官畸形、性功能障碍及其它医学问题的处理。心理学干预除给予心理支持外,针对其存在的心理问题、心理挫折、心理障碍而采取相应的心理疏导及其它心理治疗。对同性恋本身的心理治疗,可采用精神分析疗法、领悟疗法、疏导疗法和行为疗法等。对已婚同性恋的治疗还应注意夫妻同治,对存在性功能、性观念问题者除医学和心理学干预外,科学性教育、夫妻性生活指导、婚姻指导等各项措施也很重要。同性恋治疗详见第五章。此外,在宣传教育中既要强调在男同性恋者当中,如果采用未保护式肛交,会导致艾滋病毒的感染;又不要把艾滋病与同性恋简单地等同起来。现在,世界卫生组织WHO已经不怎么使用“高危人群”这一可能引起歧视的术语。而是强调“高危行为”,因为艾滋病的传播和行为有关,而和人的身份无关。目前在全世界发现的艾滋病传播途径有三,在性交感染方面,无论是同性恋者或异性恋者,只要采取不正确的性交方式,都可能导致艾滋病毒的感染。从目前情况看来,卖淫嫖娼、性滥交的人数要远远超过同性恋者,由异性的性滥交而造成的艾滋病毒感染的危险决不小于同性恋。从世界范围来看,艾滋病开始时最猖獗的地方是非洲的一些国家,而在这些国家艾滋病却是在异性恋者中泛滥。何以如此,还待研究,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非洲国家至今都是视同性恋为非法的,又怎么能把艾滋病与同性恋划等号呢﹖总之,艾滋病的传染原因十分复杂,要加以全面分析,才不会造成许多错误认识与偏见。
/* 50 */
第二部分 中国现代的同性恋
同性恋与艾滋病(4)(图)
/* 51 */
第二部分 中国现代的同性恋
同性恋在香港和台湾(1)(图)
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其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中国人,他们和大陆的居民一样,都受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强大影响,对包括同性恋在内的许多问题都有着相同的或相似的看法,但是,由于近几十年和近百年来社会发展的背景不完全相同,香港和台湾地区的同性恋问题也有一些特殊性。香港在同性恋问题上所受到的文化影响大致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中国大陆的移民,由于20世纪70年代前的香港居民大都来自内地,所以对同性恋的态度在很多方面是以内地为规范的;二是来自英国,香港作为英国的殖民地,英国人很早就将禁止所有的同性性行为的传统法例带至香港(如果说得准确些,法例并没有禁止同性恋,而只是禁止肛交);三是教会的影响,由于基督教会不断地传教及开办教育,不少香港人也不自觉地以基督教的性道德观念作为批判同性恋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自然对同性恋持否定态度。在社会人士的心目中,同性恋者不外都是男妓、女人型、男人婆、监犯、堕落的洋人、嬉皮士、吸毒者、变态佬、阔佬家的花花公子等。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大众传媒中涉及同性恋的内容很少,即使有偶尔的涉及,字句中也总是鞭挞和谴责的。那时,香港的同性恋者总认为自己是“世上唯一的畸人”,多数采取自我鄙视和自我逃避的态度。他们极力隐瞒自己的身份,否则,社会上的鄙视和家人的痛苦使他们受不了,但是催婚和迫婚使他们穷于应付,因为不结婚、不生子就是“变态的证据”,所以大多数同性恋者不得不和异性成家立室。不过,那时同性恋者也有自己的活动范围和小团体,如“椰子团”、“冬菇四”、“彩虹团”等,有时也组织一些小圈子的娱乐活动,多数同性恋者依靠小报的征友广告、“派对”、“钓鱼地区”、朋友介绍等途径找同性恋伴侣,当然,这一切还是相当秘密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80年代中期,香港警方对同性恋的大搜查相当厉害。1978年,香港有一名律师因触犯英方关于禁止同性性行为的法律而被判入狱3年,随之警方成立“特别调查组”(S.I.V.),专门暗中调查香港的同性恋状况,特别是那些从事司法、警务及其它公务的人员状况,从此香港检控同性恋的案件大增,S.I.V.成立前7年中共有128宗,成立后5年共有270宗。1979年,中环一个老板因涉嫌开同性恋酒吧而被捕入狱;另一个迪斯科舞厅因宣布每星期四晚上专为同性恋者开放而被取消营业执照。1982年,港英当局检叙司罗能士发出一个秘密通告,下令举报属下的同性恋公务员,并将其解雇,以后这个通告被公开,此举导致S.I.V.在1982~1984年间对同性恋者的秘密调查达到了高峰。1983年,S.I.V.突然袭击中环某餐室,扣留并盘问了200余人,从中盘查了同性恋者(特别是公务员)的私人资料,这一行动引起了社会的很大反响,多数人认为这是对私生活不合理的骚扰。反作用力往往和作用力成正比,这一期间,有不少香港人士也为同性恋者所受的不公正待遇而奔走呼号,研究这个问题,宣传对同性恋要有正确认识的主张。1979年小明雄(笔名)发表了《同性恋宣言》,创办了有关刊物如《粉红三角》及《东涛》,并和一些志同道合者到一些地方发表演讲。小明雄还开始在《号外》杂志发表同性恋的理论文章。这是香港第一次出现的维护同性恋者权益的团体,第一次在杂志上公开出现有关同性恋的论述文章,其观点和过去的所谓“道德堕落”及“病态”有所不同。1981年,小明雄出版了《同性爱问题25讲》,这是香港第一部采用现代性学及现代同性恋运动立场并且用中文写成的著作。1983年,伟文(笔名)在《音乐一周》杂志发表有关同性恋的文章,并在《城市论坛》中现身说法。1984年,小明雄出版《中国同性爱史录》,这是专门论述中国同性恋历史的第一部著作。1987年,李景邦(笔名)和小明雄先后在《解放月报》发表有关同性恋的文章,这是这类文章第二次在香港的《认真派杂志》中出现。同年,香港大学的学生刊物《学苑》举办了同性恋问题的研讨会。1988年,李景邦出版了一本题为《浑沌初开》的小册子,提出了同性恋者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切身问题,希望为他们提供一个看问题的新角度,又强调重新自我认识的重要,这是继小明雄之后又一部为研究同性恋问题打基础的书。1991年,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导师何式凝女士还在香港大学校外课程部开办了“了解同性恋的研习班”。从以上这些活动,可以看出一些香港学者在研究同性恋问题上孜孜以求的苦心和努力。可是几位有代表性的作者与学者发表文章与著作都用笔名,这也表明他们在工作中所承受的压力之大。1977年,香港前律政司霍布雷(Hobley)表示当局准备修改同性恋法例,使之与英国的看齐。1980年,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委任了一个小组,专门研究同性恋的法例问题。1982年这个小组将同性恋法例报告书交回法律改革委员会,在这以后的两年,香港各界对同性恋问题出现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大争论,正反双方都纷纷发起签名运动、民意调查、请愿等活动,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1983年,法律改革委员会公开了这个报告书,建议将成人彼此同意的私底下的同性性行为非刑事化(其他情况仍属刑事案件),并将法例扩展到同性卖淫活动。其后有区议员搞民意调查,而教会人士纷纷反对非刑事化,并与其他反对团体组成“各界关注同性恋法例联合委员会”,这些团体坚持认为同性恋是病态,应该接受辅导与治疗,并应将刑罚保留。在这时期一连串的争论中,正方是心理学家牟非博士(Dr.Murphy)与香港心理学会,该学会主席黄志荣发表声明,认为同性恋不是病,也不应强制治疗,改变倾向,并支持将其非刑事化。1987年,香港当局再度提议处理同性恋法例的建议,并说已把它呈交到行政局,以后有不少议员表示反对,于是建议再度不了了之。在这过程中,再度引起了一次“舆论战”,有些人继续坚持反对对同性恋非刑事化,而香港性教育促进会会长吴敏伦等则主张对同性恋问题采取一个开明的态度,并赞成取消刑罚;香港家庭指导委员会的立场一向也比较开明。1991年7月,香港当局终于通过并颁布了同性恋非刑事化草案,社会舆论仍不一致,对这个问题的评价、争论很多。有些人认为,“同性恋非刑事化”始终令人担心,有些人则认为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有人曾问那些赞成同性恋非刑事化的人士,如果有一天你发现自己的儿子是同性恋者会怎么办,对此,香港性教育促进会会长吴敏伦答道:“对此我当然会很觉遗憾,因为他会属于社会中不幸的少数。我会希望他不是真的同性恋者,会替他尽量找机会或可行方法去转变回异性恋者。但如果确定他已不能改变而再试图改变会使他更痛苦,我会接受他,容许他满足他的同性恋需要,尽量帮助他不因这不利的倾向而发挥不出他其他的能力和对社会的功用。”此外,在赞成者中,有些人认为同性恋非刑事化草案还有不足之处。例如香港大学社工导师何式凝认为,草案规定进行同性性行为的合法年龄,男子为21岁以上,女子为16岁以上,这是十分不公平的,应该同为16岁。因为没有什么理由要男子21岁才可决定与什么人发生性行为,而女子16岁就可以,这是否说男子需要保护多一些,而女子则不用。如果讲生理,男子在十三四岁也已发育,因而如果一个19岁的男子和他人进行同性性行为而被抓去坐监,这是十分可笑的。
/* 52 */
第二部分 中国现代的同性恋
同性恋在香港和台湾(2)(图)
周华山在《后殖民同志》中提出了一个鲜明的观点,这就是中西方同性恋文化中的奴役和歧视现象。他说,写作《后殖民同志》一书“开放了我人生历程的另一个阶段”。他结合自己近年对西方文化霸权的思考,并基于“对自己身为亚洲人、华人及香港人文化身份的认同”,不再把西方文化价值奉为恒真长存的客观真理。他的目标“并非追究逐单一化、一体化的‘华人同志理念’,而是深层地反思错综复杂、千丝万缕的文化差异,从而建立切合自身社会文化状态与需要的同志论述”。台湾著名作家白先勇对其同性恋研究的评价是:“周华山应该是当今华人社会中研究同性爱、同志运动最有成就的学者。他结合社会学理论及实地调查,又以中西文化的比较观点,来透视华人社会中的同志爱现象,因此,他的著作具有学术知性的广度与深度。又因周华山把同志爱视为人性之一部分,所以他的研究特富人情、人味。” 新闻媒体的报道也多起来了,有人统计,在香港报刊上发表的同性恋文章,2000年与1992年相比,增加了74%。香港卫视中文台几次播出介绍同性恋的专题节目,例如2001年6月,他们再次播出,该台著名主持人许戈辉主持了节目,两位嘉宾是来自中国大陆的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和同性恋者、北京电影学院的崔子恩副教授。公众对这个节目反响十分热烈。香港有一些同性恋组织,他们和中国大陆、台湾地区及日本等地的同性恋者有频繁的交往。据不完全统计,香港有同性恋者经常聚集的酒吧、茶吧30多处。不过,有些酒吧往往是鱼龙混杂。2001年5月,香港警方对一同性恋酒吧进行“扫场”,发现不少人可能身怀毒品,并当场抓获携带毒品者7人。搜查时采取了特殊的“探肛搜身”的方式,并从一个男子的直肠内搜出毒品。总的说来,形势是越来越开放了。在香港,有一些同性恋者不再对自己的性取向讳莫如深,甚至公开自己的同性恋身份。例如,著名艺人张国荣2000年8月公开了他与男友唐先生的同居关系,当时,44岁的张国荣的性取向一直是香港媒体关注的焦点。他和唐先生相识已有35年,自1985年起两人感情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张国荣在香港演出时穿女人的裙子,有言语挑逗等大胆招数,引来不少议论。2000年他在马来西亚的演出中被当地政府以宗教为由,禁止他穿裙演出,当地主办单位的负责人说:“政府不鼓励、也不赞成男人穿裙装,因为马来西亚是回教国家。”2003年4月1日,张国荣跳楼自杀,一时成为一个特大新闻。张国荣生前演过许多脍炙人口的电影,有些电影是带有同性恋色彩的,他俊秀的扮相和精湛的演技使不少青年男女为之倾倒,并把他作为崇拜的偶像。他去世之后,有人分析他的自杀与社会对同性恋的压力有关,而主要是同性恋情起了变化以致以身殉情。许多人惋惜他对生活太认真了,他“过路人生”、才46岁就匆匆离去,太可惜了。但是,即使在今日之香港,不少人说到同性恋时仍是采取“摇头”的态度。2001年4月,一个男子在地铁看到一对少女在谈情说爱,当众接吻,于是指责对方“搞鸡”,当一个少女表示他人无权干涉时,竟遭到这个男子殴打。2001年,香港特区文件指出,香港不承认各种事实婚姻关系和同居关系,虽然现行政策不歧视个人的性取向,但由于同性恋伴侣无法出示证实他们相互间的配偶关系的法律文书以及证明这一关系的困难性,所以同性恋伴侣不能申请公有住宅房。台湾地区的同性恋状况,目前缺乏足够的分析资料。在同性恋的问题上,人们既受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又受西方文化的影响,这无论在中国大陆,或是香港与台湾都是一样的。问题在于香港对外开放得最早,台湾次之,大陆再次之。在同性恋的问题上,香港人的态度基本上和大陆一样,但是社会人士的思想较为活跃,在法律上也有考虑;在台湾,情况也应该是大同小异的。台湾学者文荣光教授、王瑞琪女士等对包括同性恋问题在内的台湾人的性问题做过调查,把调查数据和中国大陆的两万例“性文明”调查作了对比,其中有些对比是很有意思的。(见文荣光、王瑞琪:《海峡两岸性爱实况调查》,台湾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4年1月版)。例如,一般居民对同性恋的了解,台湾地区与大陆基本上差不多。没听说过同性恋这回事者:台湾地区17.3%,大陆28.1%;听说过者:台湾地区41.8%,大陆46.8%;略知一二者:台湾地区40.9%,大陆25.1%。就性别来说,的受访者不论男女,对同性恋的认识都差不多,但大陆地区则是男性较“见过世面”,对同性恋的认识比女性多一些。譬如:没听说过“同性恋”的,大陆男性有23.2%。见表2-1。表2-1对同性恋的认识与性别交叉分析对同性恋的认识性别男性女性台湾大陆台湾大陆没听说过17.3%23.2%16.7%33.2%听说过45.0%48.1%38.5%45.5%略知一二37.6%28.7%44.8%21.4%总计99.9%100.0%100.0%100.0%P>0.05就年龄来说,台湾地区或大陆地区的受访者都是年长者对同性恋知道的比较少。以大陆地区为例,“没听说过”同性恋者,20~29岁组有17.4%,30~39岁组有20.9%;到60岁以上组就增加到57.3%了。
/* 53 */
第二部分 中国现代的同性恋
同性恋在香港和台湾(3)(图)
/* 54 */
第二部分 中国现代的同性恋
同性恋在香港和台湾(4)(图)
/* 55 */
第二部分 中国现代的同性恋
同性恋在香港和台湾(5)
表2-3
对同性恋的认识与教育程度交叉分析
对同性恋
的认识
教育程度
小学及以下
初中
高中
大专及以上
台湾
大陆
台湾
大陆
台湾
大陆
台湾
大陆
没听说过上
45.4%
53.0%
23.3%
26.3%
7.4%
14.7%
4.1%
4.0%
听说过
40.1%
34.0%
40.3%
49.0%
44.9%
53.9%
39.1%
55.4%
略知一二
14.5%
13.1%
36.5%
24.6%
47.7%
31.4%
56.8%
40.7%
总计
100.0%
100.0%
100.0%
99.9%
100.0%
100.0%
100.0%
100.0%
从以上叙述可以看出,在同性恋问题上,无论是社会对同性恋者的态度,或是同性恋者自身的心态等等,香港、台湾和大陆都没有什么质的区别。
有香港学者评述说,近十多年来,香港人的性态度进入了一个过渡期(有人称为真空期),旧的一套渐渐瓦解,包括大家庭、多子多孙、两性角色的观念、对婚前性行为的态度等,然而以人性、科学为基础的新的性观念又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而旧的性道德势力正不断地试图收复失去的阵地,对不少性问题的道德评价和法律处置还很不统一,有些人,特别是年轻人,包括异性恋者与同性恋者,可能失却了重心而走向另一个极端,以致出现性滥交,纵欲,物质至上,崇尚肤浅及表面化的人际关系等等,这都是要加以引导、教育和防止的。
如果说香港人在性态度上进入了一个过渡期,大陆和台湾又何尝不是呢?
/* 56 */
第二部分 中国现代的同性恋
文艺介入同性恋探索领域
随着社会对同性恋问题的深入研究,文艺界也开始在这方面日渐活跃起来。
1979年,香港艺术中心上演了香港第一部以同性恋为题材的英语话剧《Spitting Image》。1981年,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无线电视)制作了第一部探讨同性恋的电视纪录片,开创了在电视上讨论同性恋问题的先河。同年,第一部以同性恋为题材的中文话剧《暗流》上演。1983年,香港无线电视的新闻透视播放了一个探讨同性恋问题的专辑。1984年,有个演艺团体开始放映世界各地著名的同性恋电影。1986年,另一部以同性恋为题材的中文话剧《灯火阑珊处》上演;次年,有关这方面的中文话剧《两个男孩的故事》等上演,但最为大众所知的,却是进念及源流所制作的《传说孽子》及《忘形》(孽子故事)。
1988年,在筹备香港第一届同性恋电影节1989时,对如何把Lesbian and Gay Film Festivals翻译为中文,颇费踌躇。有人建议借用“同志”一词,想不到这一决定成为奠定华人“同志”运动的一个里程碑。香港的“同民”社团,都是在立法局于1991年通过同性性行为非刑事化后,用“同志”的名义注册的,如“姐妹同志”、“同志健康促进会”等。与此同时,主流媒介也逐渐采用“同志”一词,一时间,以“同志”一词代表同性恋者,也传入中国大陆、台湾及世界各地。
此后,香港多次举办同性恋电影节,并且拍摄以同性恋为主题的电影,也很有成就。在2000年第53届戛纳国际电影节上,香港同性恋影片《春光乍泄》导演王家卫获得这届电影节的评委会大奖,该片还获得了最佳摄影奖。
20世纪90年代后期,一些有关同性恋的文学作品在香港相继问世。1997年2月,香港华生书店出版了由大陆、香港、台湾作者创作的小说集《他他她她的故事》。以同性恋者身份出现的大陆作家崔子恩即崔子、童戈、石燕等的小说作品公开亮相。
1997年5月,香港回归前夕,中国大陆第一部当代同性恋长篇小说《桃色嘴唇》由香港华生书店出版,迅速行销港、台地区及北美等地。这本书也是崔子所著,因为这是以同性恋为题材的,所以受到大陆10多家出版社的拒绝,只有大型文学期刊《莽原》在1999年第1期的“崔子恩”小说专栏中选载了该书的前半部分,崔子恩本人戏称它为“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