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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达临 当前章节:15434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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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调查数据分析

相识与相聚

一、同性恋者的相互认识途径

同性恋者之间的相互认识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在“上海调查”中发现,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经他人介绍的有9人,占4.6%;偶然相逢的有33人,占16.9%;专为同性恋而结识的有92人,占47.2%;其他的有29人,占14.9%;未答有32人,占16.4%。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上述各项回答的人数分别为4人,占6.8%;25人,占42.4%;13人,占22.0%;13人,占22.0%;4人,占6.8%。

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认识途径所占比率最大的是“专为同性恋而结识”,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则为“偶然相逢”。其实这两种认识途径基本上是一致的,前者主要是指目的性,但是并不排除在结识过程中的偶然性;后者虽然在相互认识上有其偶然性,但却包含了专为同性恋而结识的目的。

许多同性恋者都是在公共场合或在同性恋者活动较多的地方,由追求的一方向被认为是同性恋者的另一方作试探,只要双方认同了,就结为性伙伴了。因此,同性恋者在寻找伙伴时往往开始时并无特定的对象,但是目的很明确,能否找到性伙伴则凭机缘。

就文化程度来分析,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专为同性恋而结识的比率较高:文化程度小学者,为66.6%;初中者55.3%,高中者50.6%,大专及以上者32.2%。

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文化程度是初中、高中者,相互认识途径以“偶然相逢”的比率为最高,分别为48.0%和55.6%;小学及以下者以“其他”的比率为最高,为45.5%;大专及以上者则以“专为同性恋而结识”的比率为最高,为40.0%。 

就年龄来看,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31岁及以上者相对集中在“专为同性恋而结识”的回答上,31~40岁者为56.3%,41岁以上者为52.5%,30岁及以下者各项回答的比率相对均衡。

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21岁至40岁的相对集中在“偶然相逢”的回答上,21~30岁者为40.0%,31~40岁者为66.7%,20岁以下和41岁以上的各项回答较为均衡。

就婚姻状况与认识同性恋伙伴的途径来看,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专为同性恋而结识的:在婚者为52.6%,曾婚者为60.0%,未婚者为37.8%;偶然相逢而结识的:在婚者为17.2%,曾婚者为20.0%,未婚者为16.2%。在押的同性恋者其婚姻状况与认识途径的关系和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比较相似,主要认识途径大都是偶然相逢或专为同性恋而结识,通过他人介绍者的比率极小。

从以上调查数据可以看到,除了性别差异在认识同性恋伙伴的途径上有较明显的差别之外,其它因素与认识途径没有明显的联系。

从各项比率的变动情况来说,年龄较小、文化程度较高、未婚的同性恋者,认识同性恋伙伴的途径更多一些,这可能与他们具有年龄、文化程度、未婚等优势有关。

二、同性恋相聚、相恋的主要场所

同性恋者的相识与相聚场所是多种多样的,除一部分人在家中相会外,公共场所有人行道、公园一角、公共厕所、公共浴室,某些街心花园,某些饭店与舞厅等等。在某些地方,自然地形成了一个“同性恋角”,不知从何时开始,也不知是什么原因,同性恋者不约而同、心照不宣地到那里去结识、寻求性伙伴。吴春生先生1994年调查了中国15个大城市,发现每个大城市都有几个“同性恋角”,据一个调查对象说,某大城市有55处同性恋活动场所。

同性恋者重视选择公共浴室和公共厕所作为结识与接头地点有几个原因:一是在裸身的情况下可在外貌之外对对方的其他方面作进一步的观察;二是通过对对方生殖器的反应确认其同性恋的身份;三是在裸体情况下便于进行性活动。相互结识的方法有交换眼神、特殊手势或姿势,以动作挑逗等,其中交换眼神相当重要,有个同性恋者说:“这种人相互之间不用讲话,眼睛会说话。双方眼光一碰就像触电一样,能意识到。”

一般说来,男性的活动地点除家里以外,有不少是在公共场所;而女性则主要在家里。

从年龄来看,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活动地点:30岁以下者在一方或双方的家中的为25.0%,他人家中7.1%,浴室21.4%,厕所9.5%,公园7.1%,马路、田头、河边7.1%,电影院等娱乐场所4.8%,其他16.7%;31~40岁者在一方或双方的家中的为32.4%,他人家中11.3%,浴室38.0%,办公室1.4%,厕所5.6%;41岁以上者在一方或双方的家中的为32.5%,他人家中7.5%,浴室35.0%,厕所7.5%,公园2.5%,其他7.5%。

30岁以上者中约有70%的活动地点是在家中或公共浴室里,30岁以下者虽然也是以家中或浴室为主,但所占的比率要低,相聚场所比较广泛,有一半以上是其它各个地方。

从文化程度来看,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文化程度较高的在一方或双方家中活动的比率较高,文化程度较低的则在公共浴室活动的比率较高。

在一方或双方家中的:小学者为16.7%,初中者10.6%,高中者29.9%,大专及以上者45.8%;在浴室的:小学者为50.0%,初中者42.6%,高中者31.2%,大专及以上者15.3%;在厕所的:小学者为8.3%1,初中者6.4%,高中者11.7%,大专及以上者3.4%;相聚在他人家中及其他场所的各组比率大致相若,似与文化程度关系不大。

由上可见,同性恋活动地点的选择和当事人的地位有关,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高、已婚的人在家中的自主程度要高一些,因此他们选择在家里作为相聚场所的可能性也要大一些。许多同性恋者又选择公共浴室、公共厕所作为结识与活动的地点,这又和中国社会的状况分不开,在现代中国,同性恋仍是十分“见不得人”的事,进行这种活动需要保持高度的私密性,但相互结识又必须在公开场所,而公共浴室、公共厕所正是公开场所与私密性相结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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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调查数据分析

同性性伴侣之间的关系特征(1)

一、同性伙伴关系是否固定之比较

同性恋伙伴之间的关系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松散的、短暂的,双方在一些公共场所偶然结识,“春风一度”或“春风几度”以后就分手了,互相不问姓名、地址,即使问起,也往往是假的;第二种则是有相对固定的关系,有感情、长期交往。从调查情况来看,这种伙伴关系以前一种居多,这主要出自安全、保密的需要以及一些同性恋者逢场作戏的态度。

在“上海调查”中,问及有无固定的性伙伴时,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回答“有的”有73人,占37.4%;回答“没有”的有116人,占59.5%;未答的有6人,占3.1%。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回答有固定的性伙伴的有23人,占39.0%;回答“没有”的35人,占59.3%;未答的1人,占1.7%。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有固定的性伙伴的同性恋者约占40%。

从“南京研究”来看,在1000名同性恋者中,像夫妻那样共同生活的约占0.4%;双方是由于有感情而结合、从而相对固定的占40.9%,这和“上海调查”是一致的。

再从“上海调查”作一些具体分析:从性别来看,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有固定性伙伴的,男性有65人,占37.1%;女性8人,占40.0%。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有固定性伙伴的,男性12人,占28.6%;女性11人,占64.7%。从以上数据看来,女性有固定性伙伴的比率明显的比男性大,这和她们重感情、重安全、社交面较小有关。

从年龄来看,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有固定性伙伴的,在30岁及以下的有38人,占该年龄组的51.4%;31~40岁的有22人,占31.0%;41岁及以上的有13人,占32.5%。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有固定性伙伴的,在20岁及以下的有4人,占该年龄组的50.0%;在21~30岁的有16人,占45.7%;在31~40岁的2人,占33.3%;在41岁及以上的1人,占10.0%。从以上数据看来,有固定性伙伴的,年龄较轻者的比率比年龄较大者多一些。

从文化程度来看,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有固定性伙伴的,小学及以下的2人,占16.7%;初中的9人,占19.1%;高中的31人,占40.3%;大专及以上的31人,占52.5%。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有固定性伙伴的,小学及以下的5人,占45.5%;初中的8人,占32.0%;高中的9人,占50.0%;大专及以上的1人,占20.0%。从以上情况看来,文化程度较高的同性恋者,有固定性伙伴的比率一般要比文化程度低者大一些。

从婚姻状况来看,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有固定性伙伴的,在婚的40人,占34.5%;曾婚的1人,占20.0%;未婚的32人,占43.2%。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有固定的性伙伴的,在婚的3人,占13.0%;曾婚的1人,占25.0%;未婚的18人,占60.0%。从以上情况看来,有固定性伙伴的,未婚者的比率稍大一点。

此外,同性恋者对同性恋所抱的态度对有无固定的性伙伴有重大影响。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有固定性伙伴的,选择对同性恋“忠贞不二”的有20人,占71.4%;选择“逢场作戏”的有4人,占7.5%;选择“说不清”的48人,占45.7%。在押的同性恋者也是这样。

二、同性恋伙伴之间的社会关系比较

根据调查对象的自我报告,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其固定同性恋伙伴是朋友的有35人,占回答人数的42.7%;是同学的有26人,占31.7%;是家人或亲属的有4人,占4.9%;是同事或工作联系者的有17人,占20.7%。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固定同性恋伙伴是朋友的有7人,占38.9%;是同事或工作联系者的有11人,占61.1%;是同学或家人、亲属的都为零。因此,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固定同性恋伙伴主要是朋友和同学;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固定同性恋伙伴则主要是朋友、同事或工作联系者。如果后者的固定同性恋伙伴是指狱中的情况,我们则可以把这固定伙伴看成是他们的狱友。

从年龄和固定同性恋伙伴的关系来看,30岁以下者回答是朋友的有20人,占46.5%;是同学的15人,占34.8%;是同事或工作联系者的6人,占14.0%。31~40岁者回答是朋友的有10人,占40.0%;是同学的4人,占16.0%;是同事或工作联系者的9人,占36.0%。41岁以上者回答是朋友的有5人,占35.7%;是同学的7人,占50%;是同事或工作联系者的2人,占14.3%。可见30岁以下者和41岁以上者的固定同性恋伙伴是以朋友和同学为主。31~40岁的是以朋友和同事或工作联系者为主。

从文化程度和固定同性恋伙伴的关系来看,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的固定性伙伴是以朋友为主的有21人,占该文化程度回答人数的45.7%;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固定性伙伴是以同学为主的有18人,占50.0%。

从婚姻状况和固定同性恋伙伴的关系来看,在婚的固定性伙伴是以朋友为主的有24人,占在婚回答人数的53.3%;未婚的固定性伙伴以同学为主的有15人,占42.9%。因此,一般说来,文化程度越高,未婚的固定性伙伴越是以同学为主,相反的则是以朋友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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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调查数据分析

同性性伴侣之间的关系特征(2)

三、同性恋者性伙伴多少之比较

从“上海调查”看来,当询问被调查者“半年来你有多少个同性性伙伴时,有一半左右的人未作回答。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回答率为53.8%,根据回答的情况,半年来平均每人有性伙伴1.68人。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回答这个问题的只有12人,回答率为21.3%,根据回答的情况,半年来平均每人有性伙伴1.67人。这个数据和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很接近,但由于回答率过低,其可信度值得考虑。

在回答该问题的人中,同性恋伙伴的最大值分别为19人(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和5人(在押的同性恋者),后者同性恋伙伴的最大值之所以远低于前者显然是和他们所处的特殊环境有关。

以上只是所调查的半年来的情况,如果调查他们过去总共有过多少同性恋性伙伴,那就多了。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和上海吴淞区中心医院的调查,同性恋者的性伙伴少则1人,最多达60人。具体情况是,在139名调查对象中,同性恋伙伴有1~2人的有22人,占15.8%;3~4人的有43人,占30.9%;5~6人的有37人,占26.6%;7~8人的有17人,占12.2%;9~10人的有15人,占10.8%;10人以上的5人,占3.6%。

根据“南京研究”,在“性乐型”同性恋者中,只有过一个同性恋性伙伴者为零,有过几个到几十个性伙伴的占89%,有过几百个性伙伴的占3.4%,另有7.6%的人记不清自己有过多少性伙伴了。有一名46岁的男性工程师,和他交合过的同性性伙伴仅是他能写得出姓名的就超过了200人,记不得姓名的就无法统计了。

在“上海调查”中,还对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和同性性伙伴数的关系作了分析。半年来,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拥有3个及以上的同性性伙伴的都是男性,共有15人,占回答人数的15.8%。他们的年龄在30岁及以下的5人,占同年龄组的10.0%;31~40岁的5人,占13.5%;41岁及以上的有5人,占27.8%。这些人的文化水平以初中、高中为主,其中小学及以下的有1人,占16.7%;初中的有6人,占28.6%;高中的有7人,占14.6%;大专及以上的没有。从婚姻状况来看,半年来有过3个及以上的同性性伙伴的,在婚的10人,占16.7%;曾婚的为零;未婚的有5人,占11.6%。从上述可以看出,有3个以上同性性伙伴的主要是男性、中年人和中等文化程度的同性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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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调查数据分析

性行为(1)

一、性活动方式

同性恋性行为与正常性行为相比较,除缺少阴茎与阴道交媾行为之外,其它行为均相同,也正是因为同性恋者缺少阴茎与阴道交媾条件,他们的非阴茎、阴道性交的性行为表现更为强烈,更为频繁。最常见的同性性行为主要是:手淫、接吻、拥抱、抚摸、摩擦淫、口交、肛交、舌淫、性幻想、性想像、性梦等。

1.手淫

手淫是以手或身体的其它部位,或借助物体或工具进行自我刺激或刺激他人生殖器的性活动,自我手淫可称为自淫或自慰,相互进行刺激的称为相互手淫,借助工具者也可称为工具性手淫。手淫是正常未婚或已婚异性间常用的性活动形式,手淫更多见于同性性活动中。

(1)同性恋者手淫的比率情况

根据“南京研究”,发现在同性恋者中,手淫的发生率占96.3%,男女比例相等。相互交替手淫的发生率占81%,频率平均每周两次以下者24%,每周3次者占39%,每日一次者占25.5%,每日两次以上者占13.5%。98%的男性同性恋者无手淫危害健康的恐惧。在他们的圈子里,手淫是一种性释放的简便手段,是同性恋者性满足的主要形式。有13%的同性恋者由于单相思或为了抵抗难以摆脱的情感纠缠及心理压抑、沮丧、焦虑等精神痛苦,常以手淫来帮助缓解心理压力,以得到暂时的自慰。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和吴淞区中心医院的调查,在140例男同性恋者中,有手淫行为的是130例,占92.9%,这比率也是相当大的。

在“上海调查”中,根据调查对象的自我报告,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有手淫行为的有167人,占85.6%;没有的有15人,占7.7%;不知道和未答的有13人,占6.7%。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上述各项人数分别为38人、9人、12人,其所占比率分别是64.4%、15.3%和20.3%。上述数字显示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手淫的比率要高于在押的同性恋者,这显然是和在押的同性恋者所处的特殊环境有关。

从年龄来看,年龄大的同性恋者手淫的比率较高。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回答有手淫情况的:20岁以下者有3人,占50.0%;21~30岁者有66人,占84.6%;31~40岁者有61人,占85.9%;41~50岁者有29人,占93.5%;51岁以上者有8人,占88.9%。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回答有手淫情况的:20岁以下者1人,占12.5%;21~30岁者有24人,占68.6%;31~40岁者有5人,占83.3%;41岁以上者有8人,占80.0%。

文化程度对手淫的影响,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似没有什么关系,但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则呈正比的关系。回答有手淫情况的: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者有3人,占27.3%;初中者有18人,占72.5%;高中者有13人,72.2%;大专及以上者有4人,占80.0%。

在婚的同性恋者有手淫行为的比率要高于未婚者,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回答有手淫情况的:在婚者有101人,占87.1%;曾婚者有4人,占80.0%;未婚者有62人,占83.6%。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回答有手淫情况的:在婚者有17人,占73.9%;曾婚者有3人,占75.0%;未婚者有18人,占60.0%。

以上有许多问题值得分析。例如,为什么女同性恋者手淫的比率低于男性,这是否和传统文化对女子的性压抑有关,在中国,女子一般对性的渴求小于男子,即使是同性恋者也不例外。年龄大一些的同性恋者对性欲满足的需求要大一些,所以手淫的比率也高一些。至于婚姻状况和手淫的关系则更为微妙,对一般人来说,在婚者的手淫发生率应小于未婚者,因为他们已经有了婚姻关系这一性宣泄渠道,但同性恋者与异性结婚,绝大多数不是自愿,而只是为了掩盖自己的同性恋倾向不得已而为之,他们的性要求根本不能在婚姻关系的范围内得到满足,反而更加饥渴,所以手淫发生率就高了。

(2)同性恋者手淫的发生频率

从手淫发生次数来看,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每周少于1次的有17人,占回答该问题人数的10.3%;每周1次的有57人,占34.5%;每周2次的有55人,占33.3%;每周3次及以上的有21人,占12.7%;每天都有的有2人,占1.2%;不清楚的有13人,占7.9%。

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每周少于1次的有7人,占30.4%;每周1次的有3人,占13.0%;每周2次的有1人,占4.3%;每周三次及以上的有1人,占4.3%;没有每天都有的;不清楚的有11人,占47.8%。

两者相比,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的手淫频率要大大高于在押的同性恋者。与全国两万例“性文明”调查比较,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的手淫频率要高于中学生,但与大学生相近。

从年龄来看,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年龄较小的,手淫频率较高,但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年龄和手淫频率没有什么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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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调查数据分析

性行为(2)

(3)同性恋者手淫的方式

根据“上海调查”,大多数同性恋者的手淫方式都是用手,很少用工具,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和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各有2人回答是用工具手淫。同性恋者的手淫很多不是独自进行,而是和性伙伴相互进行的,这是和一般人手淫的一个重要区别。在被调查的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独自手淫的有114人,占58.5%;他人触弄的有3人,占1.5%;相互手淫的有62人,占31.8%;未答的有16人,占8.2%。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独自手淫的有31人,占52.5%;他人触弄的有4人,占6.8%;相互手淫的有6人,占10.2%;未答的有18人,占30.5%。显然,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相互手淫的比率要高于在押的同性恋者,其原因也在于在押的同性恋者受监狱环境的限制。

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男性独自手淫的比率要高于女性,而相互手淫的比率则低于女性。年龄与手淫状况基本无关。就文化程度来说,大专及以上独自手淫的比率要高于文化程度低的人,而相互手淫的比率则以小学文化程度的为高。就婚姻状况来说,在婚的独自手淫的比率要低于未婚的,而相互手淫的比率则高于未婚的。

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关于手淫的状况,由于女性回答的人数太少,因此无统计学上的意义。年龄与手淫方法基本无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独自手淫的比率要高于文化程度较低的,相互手淫的比率则与文化程度基本上无关。在婚的独自手淫和相互手淫的比率都高于未婚者。

以上数据表明,除了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男女的手淫方法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别之外,其余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因素和手淫方法没有什么关联。

2、拥抱、接吻、抚摸、肛交和口交

如果说手淫有时还有自我发泄、自己获得性满足的情况,那么拥抱、接吻、抚摸、肛交和口交、工具性交等则完全是发生在同性恋者之间的性行为了。这些性行为在同性恋者之间也是经常采用的。

(1)各种性行为的比率情况

根据“上海调查”,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中,发生得最多的是抚摸,有185人承认有这种情况,占94.7%;其次是有性冲动的拥抱,作肯定回答的有170人,占87.2%;第三是接吻,作肯定回答的有154人,占79.0%;第四是肛交,作肯定回答的有72人,占36.9%;第五是口交,作肯定回答的有51人,占26.2%;最少的是用工具性交,作肯定回答的有6人,占3.1%。

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有抚摸行为的有47人,占79.7%,有性冲动的拥抱的有34人,占57.6%;有接吻行为的32人,占54.2%;有肛交行为的有11人,占18.6%;有口交行为的13人,占22.0%;有工具性交行为的2人,占3.4%。

从上述可见,除了肛交、口交的排序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和在押的同性恋者中有些差别外,其余性行为方式的排列次序都是一样的,而且都是以抚摸性敏感部位、有性冲动的拥抱和接吻为主的性行为方式,很少有用工具性交。

在“南京研究”中,发现在1000例同性恋者中,除意向型同性恋者外,有抚摸行为的发生率不低于95%,还有76%的同性恋者在拥抱的同时抚摸对方的生殖器;98.3%的同性恋者都有有性冲动的拥抱行为;有接吻行为的占72%;有肛交行为的在性乐型同性恋者中占55%;有口交行为的在性乐型同性恋者中占89.2%。

以下我们可以将发生以上这些性行为的性伙伴人数作一些阐述与分析。

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有162人和同性性伙伴发生过抚摸、拥抱、接吻行为,这方面的性伙伴平均人数是11.8人,其中在3人及以下的有73人,占45.1%;4~6人的有22人,占13.6%;7~9人的有10人,占6.2%;10~12人的有17人,占10.5%;13人及以上的有40人,占24.7%。和同性发生肛交、口交、用工具性交的有68人,和他们发生这些性行为的性伙伴平均人数是6.5人,其中在3人及以下的有34人,占50.0%;4~6人的有13人,占19.1%;7~9人的有4人,占5.9%;10~12人的有10人,占14.7%;13人及以上的有7人,占10.3%。

上述资料也反映出同性恋伙伴之间的关系,即同性恋伙伴更换频繁,关系短暂,有的甚至隐匿姓名、住址,双方认识后玩过一两次即分手。当然,也有一些同性恋伙伴经过深入交往后结成相对固定的关系。

(2)性别与同性性行为方式

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性别与性行为方式没有多大的联系,但是用工具性交和口交的比率女性要大于男性,肛交的比率则与之相反。

但是,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则存在较明显的差别,女性中拥抱、接吻、用工具性交的比率要高于男性,男性中抚摸、肛交、口交的比率则高于女性。

(3)年龄因素与同性性行为

从年龄来看,年龄较小的,拥抱、接吻的比率略高,年龄大的,肛交、口交的比率相对高。

具体来看,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回答有性冲动的拥抱行为的,30岁以下者有71人,占28.7%;31~40岁者有65人,占25.6%;41岁以上者有34人,占24.8%。

有接吻行为的,30岁以下者有64人,占25.9%;31~40岁者有59人,占23.2%;41岁以上者有31人,占22.6%。

抚摸性敏感部位的,30岁以下者有80人,占32.4%;31~40岁者有66人,占26.0%;41岁以上者有39人,占28.5%。

肛交的,30岁以下者有18人,占7.3%;31~40岁者有34人,占13.4%;41岁以上者有20人,占14.6%。

口交的,30岁以下者有12人,占4.9%;31~40岁者有27人,占10.6%;41岁以上者有12人,占8.8%。

用工具性交的,30岁以下者有2人,占0.8%;31~40岁者有3人,占1.2%;41岁以上者有1人,占0.7%。

在押的同性恋者情况也大致如此,不过限于环境,用工具性交的仅在21~30岁者有2例,占被调查者的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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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调查数据分析

性行为(3)

(4)文化程度与同性性行为

就文化程度来说,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文化程度较高的,拥抱、接吻的比率要高于文化程度较低的,而肛交、口交的比率则与此相反。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文化程度和性行为方式的关系和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相比,正好相反。

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有性冲动的拥抱的: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者有8人,占22.2%;初中者有42人,占26.4%;高中者有66人,占26.4%;大专及以上者有52人,占28.0%。

接吻的: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者有7人,占19.4%;初中者有36人,占22.6%;高中者有59人,占23.6%;大专及以上者有52人,占26.9%。

肛交的: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者有5人,占13.9%;初中者有22人,占13.8%;高中者有29人,占11.6%;大专及以上者有16人,占8.3%。

口交: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者有4人,占11.1%;初中者有16人,占10.0%;高中者有21人,占8.4%;大专及以上者有10人,占5.2%。

在押的同性恋者中,有性冲动的拥抱: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者有7人,占36.8%;初中者有14人,占23.3%;高中者有9人,占19.6%;大专及以上者有4人,占28.6%。

接吻的: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者有5人,占26.3%;初中者有16人,占26.7%;高中者有8人,占17.4%;大专及以上者有3人,占21.4%。

肛交: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者0;初中者有3人,占5.0%;高中者有8人,占17.4%;大专及以上者0。

口交: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者有1人,占5.3%;初中者有4人,占6.7%;高中者有6人,占13.0%;大专及以上者有2人,占14.3%。

关于同性恋者的文化程度和性行为方式之间的关系,“南京研究”作过一个很有意思的分析。结果发现,同性恋接吻受社会习惯及文化等不同影响,文化程度在高中以上的或者是在城市及长江以南地区的同性恋接吻者占90%,而初中以下文化或农村及北方地区的同性恋大多不愿接吻或口交。接吻的方式和时间也存在类似的差异,文化层次高的同性恋者接吻多采用舌头伸进对方口腔内相互摩擦、吮吸的深吻形式,时间长达1~2小时者占50.2%,明显超过异性间接吻的热烈程度。高文化层同性恋对长时间接吻的热衷可能与现代文化中认为接吻是文明的两性行为的观点有关。

(3)婚姻状况与同性性行为

从婚姻状况来看,已婚的同性恋者发生肛交、口交的比率要高于未婚的同性恋者,尤其是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的曾婚者;而未婚的同性恋者拥抱、接吻的比率要高于已婚的同性恋者。

3. 摩擦淫和性幻想、性想像、性梦

在“南京研究”中,还细致地注意并分析了摩擦淫和性幻想、性梦这几种一般不太令人注意的同性恋性行为或性活动方式。

摩擦淫,是指同性生殖器的相互摩擦,或者是同性生殖器与对方身体的摩擦以获得性快感的行为。同性恋的摩擦淫是同性性行为的一种方式。由于同性在性活动中不可能有异性间的阴茎阴道交媾模式,只能是外生殖器的相互摩擦,或者外生殖器与同性性对象身体的某些部位的摩擦,较常采用的方式有:

①上下体位、侧位。腿交叉体位等,外生殖器相互接触摩擦;②上位男阴茎插入下位男两大腿之间抽提造成摩擦;③男性角色的勃起阴茎在“女性角色”的腹部或身体其它部位进行摩擦;④男女同性恋均可夹持性对象的肢体对外生殖器进行摩擦等。

“南京研究”表明:同性恋中以上述方式摩擦外生殖器而获得快感的约占情感型的60%。许多人把同性恋的摩擦淫行为视为性交,但由于其不同于正常人的阴茎阴道交媾模式,故不用“性交”一词为好。

性幻想,也称性白日梦,它是一种心理现象,是人们想和异性结交但又没有合意的异性,想采取某种行为但又受社会规范的限制,想和某位异性交往而又没有机会接近,于是产生错综复杂的幻想,这种幻想使淡忘的性记忆和新的期望反复地进出人的意识,作为性行为的一种替代,以获得暂时的快乐和满足。

性幻想实际上是“大脑的性自慰”,过去也称“精神自慰”,通常不伴有性行为。若在性幻想的同时有针对性对象或自慰性行为的则称性想像。

若在睡梦中与性对象发生性接触而出现性冲动或性高潮的现象则另称为性梦,也称梦恋、色梦、梦交,出现射精的称为梦遗。

这三种性自慰现象是通过脑活动来完成的,是以不同的性对象,出现在不同意识状态下的以想像的性接触为基础的解欲过程。

在“南京研究”中,意向型同性恋100%有白日梦,有70%在错综复杂的幻想中同性对象出现性兴奋、进行手淫。24%是通过想像同性对象的照片、图画、录像、连环画及文学作品等作为性刺激,甚至进行手淫而获得性满足。

性梦的发生也比较常见,尤其在25岁左右的文化程度高的青年同性恋者中,性梦发生率最高。他们不仅可在与同性的色情活动的梦境中达到高潮而射精,也可以在同时具有恐惧和不安的情况下,甚至是在梦境与其所好相矛盾的情况下发生射精而获得满足。次日对梦境记忆清晰者不足三分之一,大部分人只有一些模糊的印象。

应该指出,性幻想、性想像、性梦这些现象绝不是同性恋者独有的,而在一般人群中也是较为常见的现象。在全国两万例“性文明”调查中,发现在3360名大学生中,白天醒着时经常有性幻想的占5.7%,偶尔有性幻想的占64.1%;看到有性描写的读物或图片产生性兴奋的占75.6%;经常有性梦的占12.8%,有时有性梦的占57.5%。但是,这些数据的概念和同性恋者不完全相同,难以进行准确的对比,只能作为参考。

从以上资料看来,同性恋者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和婚姻状况和他们的性行为方式是有一定联系和影响的。由于他们自身条件、生活经验的不同,在某些性行为方式上还是有差别的。例如由于生理条件的不同,在男同性恋之间发生肛交的比率要大大高于女同性恋者,而用工具性交则主要发生在女同性恋者之间。年龄较大者或已婚者,他们的性生活经验比较丰富,一般的性行为方式如抚摸、接吻、拥抱等对他们的性刺激不够了,所以在这些人中间肛交、口交的比率也相对地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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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调查数据分析

性行为(4)

二、性生活频率

“上海调查”还调查了同性恋者的性生活频率,这是以“亲热的间隔时间”来测量的。根据对“近半年来你和同性恋伙伴平均多长时间亲热一次”问题的回答,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每天都亲热的有4人,占2.1%;相隔2~3天的有14人,占7.2%;相隔4~7天的有27人,占13.8%;相隔1~2周的有45人,占23.1%;相隔3~4周的有14人,占7.2%;相隔一个月及以上的有36人,占18.5%;未答的有55人,占28.2%。

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每天都亲热的有2人,占3.4%;相隔2~3天的有4人,占6.8%;相隔4~7天的有3人,占5.1%;相隔1~2周的有11人,占18.6%;相隔3~4周的有4人,占6.8%;相隔一个月及以上的有19人,占32.2%;未答的有16人,占27.1%。

如果扣除未答人数,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亲热的平均间隔时间为18.4天;在押的同性恋者为25.2天。

在异性恋中,夫妻性交频率每月平均为4.66次(城市夫妻),即性交间隔时间为6.4天。显然,同性恋者的性生活频率要低于异性恋者。其原因主要是夫妻关系受到法律保护,夫妻性生活被认为是正常的因而无所顾虑,而同性恋者的性生活就完全不是这样了。

同性恋伙伴的亲热间隔时间,男性似乎大于女性。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女性亲热间隔时间为“每天”、“2~3天”的比率要大于男性;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也有类似情况。同性恋伙伴亲热的平均间隔时间,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男性为19.9天,女性为6.8天;在押的同性恋者男性为32.3天,女性为6.9天。

从年龄来看,年龄较小的同性恋者亲热间隔时间要少于年龄较大的,从调查可见,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30岁及以下的同性恋者的亲热间隔时间相对集中在“4~7天”和“1~2周”,而31岁及以上的同性恋者相对集中在“1~2周”和“1个月以上”。亲热的平均间隔时间,30岁及以下的为14.6天,31岁及以上的为21.4天。在押的同性恋者的情况也大致如此,亲热的平均间隔时间,30岁及以下的为23.5天,31岁及以上的为30.8天。

由于受年龄的影响。文化程度是初中和高中的亲热间隔时间要小于其他文化程度的,但是在押的同性恋者则有所不同。

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婚姻状况对亲热间隔时间没有什么影响;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未婚的亲热间隔时间要小于在婚的。

上述4个解释性变量最有说服力的是年龄对亲热间隔时间的影响:年龄小的同性恋者精力充沛,性欲较旺盛,性生活次数就多一些。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则与年龄有关,因为在样本中,文化程度较高的、未婚的以年龄小的居多。关于男女在亲热间隔时间上有什么差异,现有资料还不足以说明女性同性恋者的性生活频率大于男性,因为样本中女性的绝对数大大地小于男性的,由此得出的结论还不可靠,能够作出解释的也许是男女对同性恋伙伴的态度上,由于女性对同性恋伙伴的感情比较专一,因此女性同性恋者的性生活次数较多一些。然而这种分析毕竟是从异性恋的角度来看待感情在同性恋生活中的作用,同性恋的情况是否确实如此,异性恋者可能还很难把握,也很难解释。

三、性角色

同性性行为中的性角色,是指在同性性行为中扮演主动和被动两种性角色的差别,而不是一般性别角色中对自己性别的认同。也就是说,在同性性行为过程中有的(确切地说应该是有时)扮演主动的、支配的、施予的角色,而有的扮演被动的、服从的、受予的角色;对前者称之为“丈夫”角色,对后者称之为“妻子”角色,严格地说,这是套用了异性恋的性角色划分,也不一定很确切。

在“上海调查”中,根据被调查者的自我报告,在正常生活的同性恋者中,在性活动中扮演“丈夫”角色的有34人,占17.4%;扮演“妻子”角色的有23人,占11.8%;不固定(即有时是“丈夫”,有时是“妻子”)的有128人,占65.8%;未答的有10人,占5.1%。在在押的同性恋者中,在性活动中扮演“丈夫”角色的有15人,占25.4%;扮演“妻子”角色的有9人,占15.3%;不固定的有28人,占47.5%;未答的有7人,占11.9%。

由此可见,大多数同性恋者在同性性行为中所扮演的性角色并不固定,而且自我报告扮演“丈夫”角色的比率要高于扮演“妻子”的角色。根据国内许多类似的研究,都发现同性恋者在性关系中的角色互换和“服务”,是同性恋性关系的一般行为规范,这使双方都能获得满足,双方都不感到“吃亏”。

从性别来看。男女同性恋者在同性性行为中所扮演的性角色有较大的不同,女同性恋者扮演固定角色的比率要大大高于男性同性恋者。

对于出现以上这种现象的原因,尚未作进一步的调查,但是从已有的个案研究来看,这些扮演“丈夫”角色的女同性恋者更具有男性化的特征,其中不乏性倒错者,而扮演“妻子”角色的则一般曾受到男性的伤害,产生惧怕男性的心理,更倾向于接受同性的保护和照顾。此外,女同性恋者之间感情比较专一,也可能是原因之一。如果说,男同性恋者在性行为过程中的角色互换可以使双方都获得满足,那么也可以认为,女同性恋者性角色相对固定也并不影响双方的性满足。充当“丈夫”的女同性恋者往往保护、照顾自己的“妻子”,犹如异性恋中真正的丈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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