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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这江湖
金庸与武侠与爱情
左手至刚,右手至柔
叶倾城
如果江湖上真有致命武器,那么一定是,爱情。
《爱情这江湖》就这样跃现在我们的视野里。
书薄薄的,像一把小小的飞刀,刺入的是,是谁的胸膛?这生与死的短暂刹那,已是永恒了。好像说的是金庸,其实不是;好像在谈小说里的爱怨情仇,骨子里却是现实生活中所有的悲欢离合,李子是"借武侠酒杯,浇爱情块垒"。
随手试翻,处处珠玑:
"……我知道程与陆、梁与韩都是伉俪情深的,这样的结局是比较美满的;从理智上说,要求一个人从一而终,一生饱受思念之苦是很不合适,很不道德的;但,我就是忍不住心里不舒服。
"--这世上,真的还有,生死不渝、海枯石烂的爱情吗?"
--《朝郭靖,暮冠英》
"这世间,有哪一段爱情是完美无缺的呢?我们所需要的,往往不是真相,而是一块可以埋头进去逃避真相的沙丘。"
--《鸳鸯锦帕》
"已经由着性子一条道走到黑了,没有任何退路了。到了这时,除了硬撑着说不悔,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 --《不悔!不悔?》
"一定会有那么一个人,可以让我们犯贱。
"犯贱并不可怕。很少有人没有犯过贱。我们都是在犯贱里成熟起来的啊。而且,犯贱往往也是一种幸福。
"可怕的是单方面犯贱,而且是执迷不悟,遥遥无期地犯下去。
"最好,是两个人相互犯贱,那样比较幸福。"
--《幸福地犯贱》
写感情,仿佛是女人的强项,但其实不然。男人比较理性、粗糙、坚硬,也许不够温情脉脉,却能够一针见血。故而李子这些机智的文字相当让我意外及喜欢。爱情,原本也就是这般无奈,这般隐忍,这般疼痛,这般犯贱,而又是这般幸福和安慰。
李子精研金庸,从他的书里学到了不少失传已久的绝妙武功,用于写作,十分见效:
一是独孤九剑。看清对方破绽,一剑便可封喉。如殷离离开张无忌,一般认为是她心理有问题,只是爱着幼时的幻影而不能面对现实。李子则一眼看出其破绽,说殷离是因为无法接受张无忌身边有多位女子这一现实才离开他的。"从前的无忌",只不过是"为离开找个理由"(《总要为离开找个理由》)。
二是乾坤大挪移。把武侠现实、古今中外、名人小民不同的情感故事挪移到一起,在比较中凸现爱情的本质。如把夫差对西施感情与完颜洪烈对包惜弱的感情对比(《不爱,有什么办法》),把张翠山和殷素素与白流苏和范柳原以及网络时代的爱情故事相对比(《倾船倾城》),把胡逸之与"钟楼怪人"卡西莫多对比(《可以爱得像天使》),都收到奇效。乾坤大挪移这一门高深莫测的武功,李子用到得心应手,应该已经练到第七层境界。
三是双手互搏。李子的情感文字是别具一格的:非常理性却又非常感性,非常明白却又非常矛盾,非常细腻却又非常爽利,非常清醒却又非常痴迷,非常冷静却又非常狂热,非常轻松却又非常沉痛,正是深得双手互搏之精髓--像郭靖一般,同时使降龙十八掌和空明拳,左手至刚,右手至柔,刚柔相济,平添威力。到了这一步,已经几可跻身一流高手之列了。
伤人至深的武功
有人问:金庸的十四部武侠小说里,谁的武功最高?哪一门武功最厉害?这个问题还真是有点不太好回答。
且来一部部地分析一下吧。
《白马啸西风》,不好说。教阿秀武功的那个瓦耳拉齐武功似乎不错,但不好说他的武功就最高。再说,他的武功连个名字都没有。
《鸳鸯刀》里,"夫妻刀法"应该是最厉害的武功,至于哪个人的武功最高,不好说。
《书剑恩仇录》也没有明确答案。红花会首脑陈家洛从音乐中悟出的武功似乎很厉害,但要说他的武功最高,也算是勉强。
"平生不识陈近南,就称英雄也枉然",《鹿鼎记》天地会总舵主陈近南名气很大,但武功是否天下第一,书中也没有说。九难尼姑的功夫是不错的,可惜没让他们两个打一架来看看。韦小宝的滑头天下第一,倒是人民群众公认的。《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里,金面佛苗人凤号称"打败天下无敌手",却先败于胡一刀,后败于胡斐。但苗人凤的弱点是胡夫人看出来的,胡家父子等于均由胡夫人帮忙(直接或间接)才取胜。到底谁武功最高,到底是苗家剑还是胡家刀厉害,真是不好说。我倒是觉得毒手药王的毒最厉害,不过使毒……算不算武功呢?
《侠客行》里武功最高的,无疑是那个屡有奇遇的傻小子"狗杂种"。最厉害的武功是刻在侠客岛洞壁上的"侠客行"诗里的武功。诗仙李白大概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一首诗里,竟然会有如此厉害的武功吧?
《连城诀》里,武功最高的是学了神照经和西藏血刀门两派功夫、身兼正邪两家之长的狄云。最厉害的武功是神照经无疑。"练成神照经,天下无敌手",是书中的原话。
《碧血剑》里的袁承志,既学了华山派的武功,又学了木桑道人的轻功暗器,以及金蛇郎君的剑法,无疑是第一高手。不过哪一门功夫最厉害,不太好说。勉强算是华山派的功夫吧。
《射雕英雄传》里,五大高手华山论剑,王重阳本来是武功天下第一。他逝世后,一灯大师、周伯通、黄药师、欧阳锋、洪七公,还有武林后起之秀郭靖,武功各有胜场,不太容易分出高下。不过我以为,武功最高的,应该是那个没有正式出场的黄裳,以及他的《九阴真经》。
同理,《神雕侠侣》里武功最高的也是那个没有出现的独孤求败。"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只是他修为的第二层境界,人家早已"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渐进于无剑胜有剑之境。"而杨过大侠到了最后还是离不开玄铁重剑。
到了《倚天屠龙记》,张无忌既学了《九阳真经》,又学了《乾坤大挪移》以及玄铁令上的古怪心法,又得张三丰真传,可算第一高手。最厉害的功夫无疑是《九阳真经》。因为按照我国传统文化,九阳为至阳,九阴为至阴,至阳胜至阴,《九阳真经》应该是《九阴真经》更NB的武功。张三丰的武功也是源于此经的。
《天龙八部》里,武功最高的应该是少林寺里那个扫地的无名老僧。被萧峰和慕容复两大高手联手击中,浑若无事反而趁势御风而行。一掌击下,慕容博和萧远山两大高手便避无可避,成为死人;轻而易举又将他们救活,还治好了他们的内伤。这份功夫真是深不可测。在武侠小说中,少林功夫虽然总是正宗,但往往少有出风头的时候,至此总算扬眉吐气了一回。
对了,忘了说《笑傲江湖》了。在这本书里,独孤求败莫名其妙由气宗变成了剑宗,他的传人风清扬教会了令狐冲独孤九剑,本来已经可以笑傲江湖了。可惜一碰到自宫练剑不男不女的东方不败,就彻底歇菜。令狐冲与任我行、向问天三大高手联手,仍然打不过东方不败,要靠任盈盈使诈才能取得胜利。丢脸啊,丢脸啊。毫无疑问,《笑》里最厉害的武功是《葵花宝典》,武功最高的人物是东方不败--或者是那个写了《葵花宝典》的太监。
说到最后,也没有回答开头的那个问题:到底是谁的武功最高?到底是哪一种武功最厉害?事实上,这个问题是没办法回答的。一般来讲,一部书里的英雄,只能在这部书里当老大,不可能跑到另一部书中耀武扬威。硬要比较,那就会弄出"关公战秦琼"的笑话来了。
不过,我倒是当真知道,有一门武功是最厉害、伤人至深的。它能使黄药师心灰意冷,使段皇帝避位为僧,使金毛狮王、李莫愁发疯颠狂,使张无忌、令狐冲屡受重伤,使杨过、阿紫、游坦之跳下悬崖,使东方不败命丧敌手,使笃信《可兰经》的香香公主甘愿违犯教义自杀身亡,使武侠现实正邪各派各色人等遍体鳞伤直至死于非命……
是的,我说的是,爱情……
这世上,真的还有,生死不渝、海枯石烂的爱情吗?
朝郭靖,暮冠英
《射雕英雄传》里,清净散人孙不二的徒弟程遥迦被欧阳克所掳,郭靖救了她,她便对郭靖一见钟情。随后竟然大起胆子,半夜悄悄离家,到牛家村寻找郭靖。不料在郭靖故居与陆冠英并肩御敌,竟尔又萌情丝,当晚便由黄药师主婚,与陆结为夫妇。
--朝爱郭靖,暮便冠英,这移情,也太快了点吧?
程是大富人家的千金小姐,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从未见过青年男子,对郭靖一见钟情是很正常的。况且她只是暗恋郭靖,并没有明白表达,更没有什么海誓山盟,倒不好多说她。现实中,大学者梁实秋的爱情就让人大跌眼镜了。
1974年4月30日,梁的原配夫人、与他相伴半个世纪之久的程季淑逝世,5月4日葬于美国西雅图之槐园。同年8月,梁写出《槐园梦忆》来悼念她。这本6万余字的小书,可谓字字血,行行泪。"我像一棵树,突然一声霹雳,电火殛毁了半劈的树干,还剩下半株,有枝有叶,还活着,但是生意尽矣",写尽丧偶之痛,读来戚然。谁知言犹在耳,油墨未干,梁却忽然宣布再婚,实在令人难以接受。这次婚姻,使梁的形象大为折损,差点就毁了他在学术界的地位。
有人说,梁实秋那么快再娶,也是人之常情。梁一直是一个习惯被女人照顾的老式男人,太太遽然长逝,自己孑然一人,肯定会感到无比的恐慌和无助。这时遇到仰慕他而且年轻漂亮的韩菁清,不坠入情网才怪。而事实上,梁、韩二人的婚姻是十分幸福。梁与韩小别三四日,日记里每天都要写到"清清",简直就像是少年人初坠情网时的缠绵与青涩了。
年少时,总是以为,我们先遇见某人,然后产生爱情。现在看来,也可能是需要爱情,然后才会按图索骐,遇到爱人吧。爱情与爱人孰先孰后?这颇有点"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哲学问题,太难说得清楚。我知道程与陆、梁与韩都是伉俪情深的,这样的结局是比较美满的;从理智上说,要求一个人从一而终,一生饱受思念之苦是很不合适,很不道德的;但,我就是忍不住心里不舒服。
--这世上,真的还有,生死不渝、海枯石烂的爱情吗?
说是"黄氏菜"大概不会错吧?
郭靖爱吃什么菜
郭靖爱吃什么菜?这倒是个很有意思的话题。
郭靖的父亲郭啸天,原是梁山泊好汉地汉赛仁贵郭盛的后代。从这一条线来说,他应该喜欢吃咸鲜或鲜咸为特色的鲁菜,对煎饼卷大葱应该是情有独钟。郭啸天隐居在临安(今杭州)附近的牛家村,想来也会比较欣赏对原料简单、口味清淡的杭州菜。只是郭靖生在蒙古草原,鲁菜和杭州菜是吃不到口的,一直以为"牛肉羊肝便是天下最好的美味"。黄蓉做得一手好菜,美食家洪七公都赞不绝口,郭靖却并不自怎么能辨出滋味好坏,所以洪七公说他是"牛嚼牡丹"。到《神雕侠侣》中,郭靖要责罚郭芙,却被黄蓉拂中穴道,黄蓉说回头"亲自做几个小菜",向他赔罪。由此可见,他和黄蓉一起生活时间长了,也具有一定的美食经验了。
郭靖爱吃什么菜呢?说是"黄氏菜"大概不会错吧?
像郭靖一样,我们所爱吃的,除了童年时的习惯外,大概就是爱人做的菜了。那些菜,和爱情、温暖、家的气息交织在一起,是永远无法舍弃的缠绵。
而爱一个人,就是要为他洗手下厨,在满是油烟的厨房里煎、炸、炒、煮,做出他喜欢吃的菜,然后开心地看他吃下去。这个过程,就叫幸福。
两个人刚刚生活在一起时,饮食习惯往往是不同的:你喜欢吃干的,我喜欢喝稀的;你喜欢吃甜的,我喜欢吃辣的;你喜欢吃肉,我喜欢吃素;你喜欢吃面条,我偏爱吃米饭……但时间长了,不知不觉中,两个人的饮食习惯就往往趋于一致了。这种趋同,是两个人互相体贴、互相迁就出来的--爱,就要互相体贴和迁就啊。
下厨房并不应该只是女人的专利。好男人也同样应该为爱下厨房。听说过某人向女友求爱:"你要答应嫁给我,我就先到你们家住上两个月,跟你老妈学学手艺,把你喜欢吃的菜都学到手,然后一辈子做菜给你吃。"
这是我所知道的最现实主义的甜言蜜语,很可能,也是最能打动人心的吧。
犹如牛嚼牡丹
吃饭为了什么?关于这个问题,似乎是有一个标准答案的: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活着并不是为了吃饭。该答案导向正确,催人上进,十分哲理和辩证唯物主义。学生考试,如此答在试卷上,是可以得满分的。
只是,九指神丐洪七公一定会有不同意见:吃饭是为了活着?那意思岂不是说,只要能填饱肚子,吃什么都无所谓了?大内御厨的鸳鸯五珍脍和街头的羊杂碎没有什么区别,蓉儿亲手做的"玉笛谁家听落梅"和叫花子煮的狗肉没什么区别,向黄蓉讨叫花鸡也不用专门强调"鸡屁股给我",更不会因馋误事而斩掉一只手指了。
夏威夷女皇请马克?吐温赴宴,席上有鲜美而珍贵的比目鱼。女皇自己在吃饱后,让佣人狠击肚皮,一阵痛苦后,女皇继续大嚼,并对马克?吐温说:"击肚皮是为了快速消化。最好的享受,难道不是享受鱼的鲜美吗?"女皇当然太极端了,不过她倒也说出了一个真理:我们吃饭,除了填饱肚子、补充身体需要的营养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是为了享受美味,是为了愉悦味蕾、嗅觉以及视觉等感观。填饱肚子是小孩子都会的,会欣赏美味的人却并不多。像郭靖那样,饭"吃了四大碗,菜好菜坏,他也不怎么分辨得出",生生是糟踏了黄蓉绝顶的烹调手艺,难怪洪七公要摇头叹息道"牛嚼牡丹,可惜,可惜"了。
如你所知,在爱情生活中,也存在着类似的实用主义:过于关注爱情最终的结果,把目的直接指向床、婚姻或是契约,直接指向满足生理需要、获得社会认同或是繁衍子孙后代,却忽略了爱情本身,不会去享受爱情。这和吃饭不辨滋味、但求一饱有什么区别?
黄蓉的"玉笛谁家听落花",肉有五种,不同的肉混咬,滋味有二十五变,已经让洪七公大叫"了不起"了。而在爱里,有眷恋、痴迷和沉醉,有甜蜜、惆怅和哀愁,有怀念、激动和羞涩,有愉悦、温暖和感激,有相知、依靠和牵挂,有欣赏、尊重和爱怜……诸般滋味,百味陈杂,有多少变数?怎不让人惊喜交加,沉溺其中?
爱情如佳肴,要学会欣赏和享受才好。
只是,太多的人,在爱情面前,都像极了那头过牡丹花丛而大嚼的牛。
一个慌乱的眼神,一张羞红的面孔,一句亲切的问候,一声轻微的叹息,一个温情的拥抱,甚至是,指尖轻触时的颤栗……还记得吗?或者当时,就已惘然?
忍不住像洪七公一样摇头叹息:可惜,可惜。
爱情这档子事,从来都是容易化压力为动力的。
给爱压力,变成动力
网友老王因为儿子的恋爱问题,很是头疼。
老王说,他只有一根独苗苗,千辛万苦供这小子读了大学,找了份不错的工作,不说让他处个多好的对象吧,起码得说得过去吧?不能像现在这样,跟一个离过婚的粘粘糊糊。跟"二婚头"一起过日子有多少麻烦且不说,做父母的老脸该往哪儿搁!老两口骂了这小子几句,命令他立刻跟那"二婚头"绝交,否则就不认他这个儿子。这下倒好,那小子索性搬出去,跟"二婚头"同居了。把个老王差点没有活活气死。
我对老王说:你也年轻过,应该知道爱情这档子事,从来都是容易化压力为动力的。你儿子跟"二婚头"的交往,本来还可能只是相互喜欢,未必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你要把他们分开,他们反倒会靠得更紧,密不可分了。你不让他们见面,他们彼此却用了更多的时间去想念对方,用了更多的心思去找机会相聚。而那样的相聚因为来之不易,所以更加浪漫、更加刺激、更加甜蜜、更加让人欲罢不能。你给他们压力,却迫使他们更加希望长相厮守,哪有余暇考虑两个人是不是情性相投,是不是合适?哪有心思去考虑一下现实?
你看《射雕英雄传》,黄老邪看不上郭靖这傻小子,江南七怪看不惯黄蓉这小妖女,几乎全世界的人都来反对他们,他们最终还不是走到了一起?爱情不是一团火,你"哗"地一盆水泼上去,就会灰飞烟灭;爱情更像是一只充足了气的皮球,你越拍打它,它就跳得越高。不拍它了,它倒安静了。时间长了,说不定就泄气了。
老王似有所悟,说:你的意思是,长辈对于晚辈的爱情,即便是感觉不合适的,也不应该掺和,应该无为而治。不要给爱情以压力,而要给他们时间,让他们发现对方的毛病,发现爱情中的暗伤和无奈,让他们体验其中的得失对错、酸甜苦辣,自己权衡利弊,让时间冲淡他们的爱情,然后等着他们分手是不是?
我说:没错。
老王又问:那要是他们到了最后,却不会分开,死心塌地非要在一起怎么办?
我笑道:那就让他们在一起好了。我们活在世间,要体验多少无奈。我们看到的爱情,有多少委曲求全。现在,尘世间多了一对可以真心相爱的人,又有什么不好呢?就让我们一起来祝福他们吧。
做好事不需要理由,但做有违良心之事时便需要借口。
理直气壮的无耻
作为金庸笔下头号大侠,郭靖受到的照顾实在是太多了点。别的不说,单看金庸如何解决他的情感纠葛。
郭靖原本已与华筝公主有了婚约,却又和黄蓉倾心相爱。无论是从郭靖还是从读者角度来说,舍华筝而取黄蓉都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但这事弄不好就会演变成武侠版的陈世美与秦香莲故事,有损于郭靖"侠之大者"的形象。但所谓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死结难解,才见小说家手段。金庸既要解决郭靖三角恋爱的苦恼,成全其美好婚姻;又不能因此而损害了他的侠义心肠和好名声,便专门设计了华筝告密、阻止郭靖母子南下一出戏,还嫌力度不够大,更让郭母为之自杀。"大汗逼死我母,我怎能再娶华筝为妻!"郭靖此时,是何等悲愤填膺理直气壮!
可是且慢,这等理直气壮,是不是也多多少少有点无耻?你原本已有二心,只是不愿让人指戳背信弃义而已。现在好了:你既不仁,我也只好无义。你大错铸成无法挽回,我理直气壮离你而去。你且心中愧疚无地自容痛不欲生去吧,我要心安理得地与心爱的人儿双宿双飞了--作为读者,我读到此节时,虽然心里很是有点别扭,却也情不自禁暗自松了一口气。金庸真是够智慧,够老辣,够阴险,够狠毒!我只有佩服的份儿。
通常情况下,人民群众做好事不需要理由,但做有违良心之事时便需要借口,以使自己可以理直气壮地无耻下去。
武侠小说中,所谓名门正派人士要对付武功远高于已的邪派高手时,总会有人意正辞严道:"对付这等人渣,便不能讲江湖道义了。"于是设陷阱、放暗器、施迷药、车轮大战、以大欺小、群欧围攻等下三烂手段便都使出来了。
现实生活中,名"草"有主的男士,在泡MM发展婚外情时,总是少不了痛诉革命家史:自己在家中过的是旧社会的日子,吃的二茬苦受的重茬罪,无人关心无人问,感情上一片荒芜像毛乌素沙漠……等等等等,总之要让自己和MM都一致认为,开始一段新的感情是理所当然的,是符合人性的,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是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纯粹的爱情。这样才有可能坚定信心,把婚外情进行到底。
我知道一位更为NB的人物,自己早已移情别恋,却用尽心机设了个"局",让家里那位早已没了感觉的黄脸婆红杏出墙,然后自己得以问心无愧地离开旧爱投靠新欢--真TMD的清白无辜!
我有理由怀疑,有许多的理直气壮,都近于无耻。
当你对一个人怕了的时候,就是在爱了。
爱了,怕了
那一夜,必是欧阳克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
海上遇险,欧阳克、洪七公和黄蓉三人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黄蓉与洪七公在睡在洞内,洞口生了一堆火。欧阳克在洞外,数十次想闯进洞内,总是下不了决心。其实这人风流好色,偷香窃玉之事不知做了多少,却不知道为了什么对这小小女子十分忌惮。他不住地咒骂自己无用。因为洪七公当时被西毒欧阳锋蛇咬掌击,已经命在旦夕,自顾尚且不暇,不可能再来多管闲事;欧阳克虽断臂折骨,但凭一手之力,制服这小女子仍是绰绰有余。但每次走到火堆旁,总是悚然回头。
其实,欧阳克不知道,他是在爱了。此前,他虽然姬妾成群,阅人多矣,却一直不明白爱情。他不知道,当你对一个人怕了的时候,就是在爱了。
我认识这样一位女子:那是个漂亮而精明的女人,一向办事利落,干净果断,英明神武。在商场里打拼滚爬多年,经事太多,向来无所畏惧。为了做成生意,跟竞争对手、合作伙伴泡吧跳舞拼酒,大讲段子,荦素都来,根本就不在乎。在公司里她是理所当然的领导,犹如武林至尊屠龙宝刀,发号施令,无人敢不服从。但后来她爱上了一位男子,竟也优柔寡断起来小心翼翼起来,声色犬马场所再不涉足,事无巨细总要想到男友,生怕男友会不开心。爱情,竟让她淑女起来了。
我们圈子里的几位朋友,当年也都是慷慨豪迈的人物,对怕老婆的人是打心眼里瞧不起的。没想到,十年过去,大家都名草有主后,竟然也都向当年嗤之以鼻的人物看齐了。中午小聚,纷纷掏出手机,向太太请假。某位后辈像我们当年嘲笑前辈一样嘲笑我们,我们也像当年的前辈一样笑笑了事,懒得理会--毛头小伙子,懂什么呀。怕老婆,就是爱老婆呀。
爱了,自然就怕了。爱了一个人,那人就是你心中最柔软的角落,就是你无时不在的牵挂,就是你最宝贵的珍藏。你会不由自主地揣测他(她)的心思,怕他(她)会生气,怕他(她)不开心,怕他(她)受了委屈……由爱而生怖,由爱而生惧,古人早就说得很明白了。
爱了,就怕了。
怕了,那就是真爱了。
自己的命就要送在对方手上了,但是因为爱了,却无怨无悔。
爱了,有什么办法
一直以为,欧阳克虽然不折不扣是个坏蛋,但他对黄蓉的爱,却是真心的。
他中了黄蓉布下的机关,被压在千钧巨岩之下,无法脱身。而潮水渐涨,将至口鼻,眼看命将不保。这时竟然还有闲心对黄蓉说:"黄姑娘,多谢你相救。我是活不成了,但见你出力救我,我是死也喜欢。"黄容因此心中歉疚,说道:"你不用谢我。这是我布下的机关,你知道吗?"欧阳克却低声道:"别这么大声,给叔叔听到了,他可放你不过。我早知道啦 ,死在你的手里,我一点也不怨。"
《射雕英雄传》前二十回里,一直很讨厌这个自命风流、好色成性的花花公子。但因为这一节,后来看到欧阳克之死,竟然有些感动而难过:自己的命就要送在对方手上了,但是因为爱了,却无怨无悔,而且在替对方考虑,怕她受了伤害。
--是在爱了啊。爱了,有什么办法……
想起张爱玲。她始终在深爱着胡兰成,无论她是个汉奸,还是别的什么。而那胡兰成,除了小有文才、善于用小心意讨女人欢心、以及拥有了解张爱玲其人及其作品的敏锐外,为人无耻,自命风流,处处拈花惹草,哪里配得上天资聪颖、才气过人的张爱玲?哪里配得上张爱玲全身心投入、热烈如火、纯洁如白纸的初恋?身边的人、后世的人,都说张爱玲在犯傻,说胡兰成配不上她。她却在送给胡的照片后面写道:"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喜欢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是因为爱他呀。爱了,有什么办法……
而胡兰成算是个什么东西?在逃难途中,挥霍着她的资助,仍是处处留情:在武汉有个周家小姐,在温州乡下有个范家闺秀。张爱玲千里迢迢从上海到温州寻夫,看到的却是这般不堪的情景,终于心灰意冷,抽身而去,从此远走异国,最终客死他乡,孤独一生。但即使是在那般不堪的时候,她还是把大半积蓄留给了胡兰成,怕他受了苦。
--还是在爱着他呀。爱了,有什么办法呀……
没有办法。不如,趁早放手。
不爱,有什么办法
去年游苏州,凭吊馆娃宫旧址,不禁怆然。
当年,夫差对西施爱极。专门为她修了这座馆娃宫,地下埋了许多大缸,再铺上硬木地板,西施穿着木屐在上面跳舞,便发出木琴般的音乐。专门为她开了河道,好让宫女为她采香熏体。又花五年时光为她修了姑苏台,好让她登台眺望,看到越国故乡。
而西施来到夫差枕边,原是负着复国重任的。夫差那般对她,却未能赢得她的芳心。越国破吴,夫差本来可以被流放到甬东去,只要励精图志,未必不能东山再起。但他却选择了自杀。有人说他自杀是因为对不起列祖列宗,羞愧难当,我却更相信,这是因为他对爱情感到绝望--换了是你,你那般疯狂爱着的人,穷尽了一国之力讨她欢心的人,愿意为她摘下星星月亮的人,却是埋伏在你身边的间谍,却对你毫无情意,只是在利用你,一门心思盼你倒霉,你会不会伤心欲绝,觉得了无生趣?
抛开国恨家仇、民族大义不说,这实在是一个痴心男人面对一个无情女人时必然的悲剧--她不爱你,你有什么办法?
我想起《射雕英雄传》里,完颜洪烈与包惜弱的情感纠葛。
完颜洪烈对包惜弱一见倾心,便贿赂官兵夜袭牛家村,好让自己英雄救美(其中内幕,包氏至死不知)。包氏以为其夫已死,举目无亲,只得随完颜洪烈北下。完颜洪烈又用了无数小心意儿才把包氏娶到手。知她心中始终不忘故人,便派人将旧居中一切家私物品全部按原样移来。对于完颜康(杨康),明知不是自己的骨血,却爱屋及乌,一直视为已出。直到杨康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仍是把他作为皇子对待。
完颜洪烈固然狠毒卑鄙,但对包氏却也真是体贴深情、大度容忍。而且他贵为金国王子,才识渊博,谈吐不俗,方方面面与粗豪汉子杨铁心相比,都不知要好上多少倍。但在包惜弱心中,他就是远远不及一个村野匹夫。相伴十八年,包氏长居小屋之内,抚着铁枪痛哭,怀念旧夫,不曾为他展颜。而后来杨铁心意外出现,包惜弱陪夫以铁枪自戕,脸上却是心满意足、喜不自胜之情。完颜洪烈费尽心机,用情良苦,最终却是竹篮打水,空余伤痛。
--如果,你深爱一个人,那个人却不爱你,你能有什么办法?
这真是一个让无数聪明绝顶的人物伤透脑筋,让无数大英雄大豪杰束手无策的千古难题。
你再英明神武优秀出众,没用;
你再一往情深温柔体贴,没用;
你再甜言蜜语百般讨好,没用;
你再豪爽大方一掷千金,没用;
你再情深意重恩威并施,没用;
你剖肝沥胆直至牺牲性命,照样没用。
不爱,有什么办法?
没有办法。
不如,趁早放手。
我们所需要的,往往不是真相,而是一块可以埋头进去逃避真相的沙丘。
鸳鸯锦帕
我一直在瞎想,如果没有那块锦帕,结局会是怎样?
大理国国王段智兴已经准备出手,以一阳指功夫救治刘贵妃(瑛姑)的孩子。虽然明知那是她和周伯通的私生子,自己皇冠之上正绿云缭绕;虽然明知为孩子医治后自己会元气大伤,再也无法独魁武林。但他毕竟还是深爱着刘贵妃的,抵挡不住她的苦苦哀求。不料解开襁褓后,露出孩子胸口的肚兜,顿时呆若木鸡。只见那肚兜上,有一对白头鸳鸯,亲亲热热地头颈偎依着头颈,旁边绣着那首"四张机"的词。原来这肚兜,正是用当年周伯通与刘贵妃分手时掷还给她的那块锦帕做的。
就是这块锦帕,让他的心刚硬了起来:"好,你们俩要白头偕老,却把我冷冷清清地撇在宫里做皇帝!这是你俩生的孩子,我为什么要耗损精力来救活他?"
便有了世上最惨痛的事情:母亲亲手将匕首刺入孩子的胸口,因为明知救他无望,不忍让他再受痛苦。而段皇爷也就此放弃九五之尊,出家为僧,成为一灯大师。黄蓉疗伤,瑛姑复仇,洪七公康复,裘千仞顿悟,一系列悲欢离合俱由此而生。
那一块锦帕,竟决定了一个人的生死,左右了许多人的命运。
--如果没有那块锦帕呢?事情会不会是另外一种样子呢?
他和她原本是一对公认的爱侣。他是个无可争议的好男子,事业有成,对她极好。成婚数年,两人依然是琴瑟和鸣,令人羡慕。后来,她无意中翻出他的日记,知道他在她之前另外有个女人,只是因为世事所迫,无法携手。而现在他们虽然不在一个城市,却还藕断丝连,时有往来。数年恩爱,至此化为一腔怨恨。不顾他的再三求恳,她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分手。
--如果没有那本日记呢?他们,应该会白头偕老吧。
我知道这样想很有些鸵鸟心理。但是,这世上,有哪一段爱情是完美无缺的呢?我们所需要的,往往不是真相,而是一块可以埋头进去逃避真相的沙丘。
瑛姑是事出紧急,太惊慌,心已乱,没有想到锦帕的杀伤力。而爱人,你的日记,以及别的可能伤及彼此的东西,都请妥善收藏。
各种各样昵称的背后,是各种各样的温情。
另类昵称
喜欢一个人,便会想给他一个昵称。最好是只属于两个人的,是秘密,也是甜蜜。各种各样昵称的背后,是各种各样的温情。
爱人之间的昵称,实在是太多,最普通的自然是"老公"、"老婆"。这个有点缺乏创意,但当我们这样称呼爱人的时候,尤其是第一次这样称呼爱人的时候,心里总是幸福和甜蜜的。
同样缺乏创意的,是"亲爱的"。可是,有谁会不会喜欢这三个字呢?每天对他(她)说这三个字,一直到老,好不好?
"孩子他爸"和"孩子他妈",无疑是做了父母的人的专利。多么神奇啊,两个人居然就制造出了一个小人儿,那是爱的结晶,那是爱的见证。不这样每天叫上十遍八遍,怎么能表达心中的欢喜呢?
"乖乖","宝宝"之类,也是很常见的。爱一个人,就是要宠着他(她),护着他(她),照顾他(她),把他(她)当成小孩子来爱。《神雕侠侣》里,杨过和小龙女互称"龙儿"、"过儿",也是这个意思。
还有"傻孩子",爱人使小性子闹别扭时,只要说出这三个字来,就会消除纠纷,几乎是百试百灵。不相信?试试啊。
试过"爸爸"、"妈妈"吗?那是把自己作为孩子,让爱人来宠爱呢。在爱里,我们的身份是相互转换的,要宠着他(她),也要让他(她)来宠才对呢。
"老头子"、"老婆子"是老年人的专利,两人携手一生,一起慢慢变老,爱意如酒,越来越醇厚。这样的称呼,岂不让人太感动?
"肉肉",是某地特有的昵称,而且据说是在特定的时间和环境下才用的。这个词太过质感了一些,却也太准确而动人。爱人,就是我们的骨中之骨,肉中之肉呵。
《射雕英雄传》里,因私情叛师而逃的陈玄风、梅超风以"贼婆娘"、"贼汉子"互称,实在是有点另类。不过细细想来,也是很恰如其分的。
--爱人,你的确是一个贼啊,早就在不知不觉中,就偷走了我的心。
而我,始终相信,那是因为爱情。
像爱人一样
金庸写穆念慈对杨康(完颜康)的暗恋,有一段极动人。
在姜庙镇客店,穆念慈与黄蓉共居一室。黄蓉见穆念慈似有满腹心事,便闭上了眼,假装睡着。穆念慈便从包裹中取出半截衣袖--比武招亲时从完颜康锦袍上扯下来的,轻轻在嘴边亲了亲,拿在手里怔怔瞧着,满脸是温柔的神色。又将衣袖在空中一扬,套在自己臂上,虚拟出招,回思当日比武招亲时的情景。"时而轻轻踢出一脚,隔了片刻又打出一拳,有时眉毛上扬、衣袖轻拂,俨然是完颜康那副又傲慢又轻薄的神气。"就这样嘴角带着微笑,陶醉了好一阵子。
大概都有这种经历吧。喜欢一个人,便会有意无意地去模仿他(她)的穿着打扮和行为举止。我们总是想,要和爱人一样呢。
从前喜欢过一个女孩子。冬天里,她穿一件羽绒服,不知道是无心还是有意,拉链上的用料小样袋没有去掉,挂在胸前,像个装饰品一样。后来我新买了一件羽绒服,便故意也不去掉那个小样袋,任它在胸前晃来晃去,便有一种无法对人言说的别样的欢喜。
那时是暗恋啊。关系明朗化的男女,往往会穿情侣装、戴情侣表,让自己像爱人一样。武侠世界里没来得此类产品,好在江湖儿女,持雌雄宝剑行走江湖比较合乎身份。杨过与小龙女所持君子、好逑剑是一模一样的,石清、闵柔夫妇的黑白双剑也只是颜色不同而已。实话实说,我以为在武侠世界里,雌雄双剑之类有点泛滥成灾,过于俗气了。
杨康与穆念慈就比较有创意:两人私订终身时,雕了一对玉鞋作为定情之物,各持一只。这无疑十分香艳,而且极具纪念价值。因为穆念慈在北京比武招亲,就是被杨康抢下了脚上一只绣鞋,从而生出情丝万缕及纠葛无数,直至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一叹。
其实不需要那么多外在的东西。爱人在一起生活久了,自然会越来越相像。不仅是习惯、喜好、语气,就连容貌都会渐渐近似。
据说有人做过研究,说这是因为共同的饮食、生活习惯所致。
而我,始终相信,那是因为爱情。
在现实中浸染的爱情,哪里会有那样纯粹呢?
总是背负太多
我始终相信,杨康最终,也是深爱着穆念慈的。
一场比武招亲,杨康(完颜康)只是好事,穆念慈却芳心可可,从京里一路跟随,每晚在窗外看他的影子。杨康固然轻薄无行,却并非完全无情无意,遇到如此痴恋,怎能不动心?目送穆念慈越墙而出,回到房中,但见"铁枪上泪水未干,枕衾间温香犹在,回想刚才之事,真似一梦。"捡起被上所遗几茎秀发,"不由得一时微笑,一时叹息,在灯下反复思念,颠倒不已。"
就这样心动,就这样相爱,就这样相互愉悦和依恋。只是,两人的爱情,最终还是一场悲剧。
而这悲剧,与爱情无关,只是命运的捉弄与安排。
杨康跟完颜洪烈十多年父慈子孝,感情深厚,忽然有人对他说:这人不是你的父亲,是你的杀父仇人,你去杀了他,为你父亲报仇!
还有比这更残酷的事吗?
这类似于《赵氏孤儿》的故事。传统剧目中,赵氏孤儿得知养父屠岸贾原来是他的杀父仇人后,毫不犹豫地亲手杀了屠岸贾,然后与母亲庄姬公主团圆。但前2003年北京人艺上演《赵氏孤儿》,被仇人养大的孤儿不愿意介入上一辈的个人恩怨,拒绝复仇。
一面是亲情,一面是大义。无论如何选择,都难以两全。怎么做,都是错。
杨康选择亲情,拒绝复仇:是啊,你们上一辈的恩怨与我何干?我是被父王完颜洪烈养大的,那个江湖汉子杨铁心对我有何恩情?要让我为他复仇?我从小就是大金国的小王子,何以要抛弃荣华富贵去做大宋的一介平民?
于是,他犯下了滔天大罪,一步步走进万劫不复之地。而穆念慈,也为他蒙羞,早逝。
假如完颜康只是大金国的王子,而不是那个劳什子杨铁心的后代;假如完颜康只是完颜康,没有另一个名字叫杨康;假如爱情只是纯粹的爱情,不需要背负那么多的民族大义,国恨家仇,恩怨纠葛--杨康和穆念慈的爱情,会不会是个大团圆的结局呢?
可是,我这是怎样天真的想法啊。在现实中浸染的爱情,哪里会有那样纯粹呢?我们都是滚滚红尘中的俗人,我们的爱情也不可避免地要背负上俗世的一切:道德、责任、承诺,国界、地域、民族,宗教、政治、信仰,父母、亲戚、朋友,还有门第、地位、名声、职务、金钱、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