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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柏杨 当前章节:15449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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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房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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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有两种,一种曰男人文明,一种曰女人文明。西洋的男人文明洋枪洋炮,把中国男人打得头昏眼花,说来话长,姑且不论。西洋的女人文明也随着洋枪洋炮排山倒海而来,把中国女人所有的玩艺,一古脑并吞,上自头发,中经乳房,下至双脚,唏哩哗啦,全部大溃,便是八国联军把那个亡国之妖的那拉兰儿女士赶得乱跑,都没有如此之可观。幸而在这场大战中,有两件东西疾风知劲草,板荡识忠臣,为中国女人作起中流砥柱。其一为前已言之细腰,其二则为画眉焉。我们老祖宗在洋大人还茹毛饮血的时代,便懂得这一套。谦虚点说,起码我们中国也有自成体系的一套,不是硬生生的全部接受西洋女人的文化。

眉之为物,可以说实际没啥用场,生物学家说,眉生长在眼睛之上,是造物者一奇,用来专门保护眼睛,如遇流汗之时,流到眉毛那里,顺着眉毛便从眼角流下来。如没有眉毛,岂不一直流到眼睛里乎?这种解释出自有学问人之口,我们无话可说。不过如果这种逻辑可行,男人的胡子一定是保护两片嘴子,以免鼻涕流下时流到口里的矣,然而女人何以无之耶?鼻涕最多,最需要胡子以挡之的儿童又何以无之耶?何况真正大汗如雨时,眉毛并挡不住。

上帝造眉时是一种什么心情,没有原始文件可供考证,我想祂阁下可能有意把洋大人的眼珠也染得黑一点,提笔手颤,一不小心,弄到眼眶子上面去啦,将错就错,致有今日这种结果。是以人身上的东西无一没有其伟大功能,连盲肠都有内分泌任务,过去那些土豹子医生一知半解,认为它算老几,割而掷之,免得它发炎时惹麻烦,这种砍掉头以免将来患头痛的作风,现在都懊悔不迭。

眉既无啥功能,则其生也,显然的专为漂亮而生。一个女人没有眉,好像一个物件没有阴影,使人越看越觉得不对劲,这不是习惯,而是建筑在性心理上的美学观点。我想造物者一定有高度的幽默感,《圣经》上曰,上帝有一次大发脾气,暴跳如雷,向人类诅咒曰:“你们必须汗流满面,才能糊口。”大概事后一想,何必如此小家子气,弄个小玩艺叫他们娱乐娱乐,漂亮漂亮可也,就赐下了两条眉毛,以供女人画之,男人看之。

这里面只有一点难以解释,既赐给眉毛叫大家欣赏,为啥不爽爽快快毫无瑕疵乎?可能是为了使性心理有所发泄之故。汉王朝大官张敞先生画眉,被挑拨朋友向皇帝老爷打了个小报告,罪状是“无威仪”,张敞先生曰:“闺房之私,有甚于画眉者”。这答话像一把利刃,直戳道学家的心窝。夫画画眉乃是乐事之一,为人生最大的享受,使得张敞先生有足够的勇气向皇帝老爷顶嘴。画眉若是一种苦刑,或是一种猥琐,恐怕他不敢如此理直气壮。

世界上圣崽最多之处,莫过于中国。这跟程颐先生以及朱熹先生有关,一脉相承,到了今天,仍未绝种。所以一提到“性”,虽然他们照干不误,却硬是要表示花容失色,盖非如此不足以自我宣传也,当一个女人,最怕遇到这类朋友。南宋时候,名妓严蕊小姐便挨了这根闷棍,朱熹先生想要她,唐与青先生也想要她,而她却爱上了唐与青先生。朱熹先生立刻露出原形,小报告直抵皇帝老爷御座,把严小姐逮捕坐牢,打得皮破血流。这是典型的圣崽嘴脸,小民小心为妙。

于是,张敞先生为太太画了画眉,便几乎兴起大狱,可知他们的厉害,真是明察秋毫。其实女人身上,眉是最纯洁和最神圣的东西,漂亮的眉使人生出的是真正的美感,这美感和理论上的美感最为接近,不包括生理上的快感,也不包括经验上的欲感,而是净化到崇拜圣母一样的美感,女人的眉可以使一个暴躁的男人趋于平静,可以化一堆戾气为一团祥和。

女人们天生秀发十尺者有之,天生面如银盆者有之,天生三围恰到好处者有之,但天生眉如弯柳者,却硬是没有。于是描眉成了必修之学,最彻底的办法是先剃了个光,然后想怎么画就怎么画。不过毛发之为物,愈剃则愈长,愈拔则愈浓,刮掉之后,留下的是青青的一条痕迹,而且过了一下功夫,就又渐渐冒出。这种情形用来演戏拍电影当然无可奈何,如果用来在家庭中或社会上行之,为其夫或为其男友者,恐怕得常去精神病院检查一下身体,盖总有一天要被搞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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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房之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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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太太小姐都是顺其自然的发展而涂之的,缺毛露肉之处填之补之,尾巴杂乱之处束之长之。于是,眉的花样多矣,有秀眉焉,有翠眉焉,有蛾眉焉,有浓眉焉,有黛眉焉,有柳眉焉,有浅眉焉,有新月眉焉,都是看起来非常舒服之眉也。而女人画眉时,运笔墨于眉毛之上,戳来戳去,其快如飞,可叹观止。

真正的乐趣似乎在男人之画,柏杨先生的官邸是一座公寓式的楼房,对窗一家,住着一对恩爱夫妇,两人都上班办公,每天早上,丈夫必为其夫人画眉,娇妻斜倚窗台,半仰其面,微闭其目,长发拂槛,臭男人弯腰低头,鼻尖几乎碰到鼻尖,战战兢兢,细抹细描。呜呼,我敢赌一块钱,人类中能享此艳福者,有几人耶?不过似乎也有些女人不描眉的,吾友虢国夫人好像便是如此,杜甫先生曰:“淡扫蛾眉朝至尊”,有人谓杜甫先生替她吹牛;有人谓淡扫者,轻轻描一下,仍是要描的;惟据柏杨先生考察,她阁下似乎只用一种扫眉刷子,刷一下而已,盖她总得有点特别之处,否则李隆基先生绝不致如此如彼的神魂颠倒。

眉是神圣之物,绝无杂念存在其中,不过,做家长的却不可因此便小觑了它,一旦一个女孩子每天对镜描眉,那便是一个信号,她要恋爱了矣,你再以小女孩视之,是你该死。

女人真是一种有趣的动物,对自己的身体无一处不动手术。好好的头发,卷之烫之;好好的脚,缠之裹之;好好的腰,束之勒之;好好的乳,隆之鼓之;好好的脸,涂之抹之;用尽心思,使每一个细胞都不得平安。一个女人如果每天只在镜子前坐一个钟头,她的丈夫真是前辈子修下的福。这里有一则故事可供参考,一个平庸的男人在结婚十五年后,忽然成了史学博士,当颁发证书之日,记者询问他读书之道,他曰:“说穿啦也没啥,我和太太一块出门之前,她在闺房化妆,我就在客厅看点历史书。”十五年之久,竟看出一个专家,可见女人对化妆乃一种长期抗战也。我有一位朋友和某电影明星有一手,据他告知,电影明星出一趟门——或登台,或赴宴,那真要比重新塑一个人还要费功夫,从头搞到脚,再从脚搞到头,便是画,也画出来一个美女。

然而,女人身上只有一件东西,虽位居要冲,却从不修理,那就是她的鼻子。太太小姐如何独独放过鼻子,使它以本来面目与观众相见,其中有啥奥秘,我不知也,恐怕连太太小姐自己也说不出道理。大概看人家不在鼻子上玩花样,自己也只好不玩花样;也大概鼻子长得太单调,想不出什么花样好玩。只有非洲女同胞在鼻子上有创造性的贡献,跟穿耳环一样,在鼻子也凿出一个洞,挂上铁制的鼻环。呜呼,谁说非洲同胞落后乎?对鼻子的装饰上,却遥遥领先。

人力既不能也不肯奈何鼻子,则鼻子的好坏,便只好完全靠老天爷。乳小可扣上一个义乳,腰粗可勒之使细,鼻大鼻小,或鼻歪鼻斜,硬是束手无策。而且最讨厌的是,鼻子恰巧长在门面正中,瞎眼和斜眼可以戴个墨镜遮一遮,劣鼻则不能挂块布挡一挡也。这是女人身上最弱的一环,全听上帝安排,毫无补救之道。女人如果没有一只漂亮鼻子,那真是天下最大的悲痛。柏杨夫人有一天坐公共汽车,见一女人,其鼻庞然,柏杨夫人站着而该女人坐着,却连该女人鼻孔中的鼻屎都看得清清楚楚,而且咻咻然像火车头一样在那里出气哩,不禁失色,归而告我,我大惊曰:“阿巴桑,你不看看自己。”结果茶几都被踢翻。盖柏杨夫人的鼻子也不太高明,属肉鼻子型,两个鼻孔像驴鼻孔一样,一张一缩,至为精彩。生着这两种鼻子的人,是吉是凶,是祸是福,我不知道,但有一点我是知道的,起码在美学上,它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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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牺牲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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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的女人生一只不相称的鼻子,所有的美便被破坏,蒜鼻头最容易被人认作商标。盖鼻这东西,跟神仙一样,疑心不得,你越疑心神仙不存在,神仙就越不存在。好好一位美人,如果有人忽然发起神经,指出她的鼻头如蒜,你就会看她的鼻头果然像一颗蒜,而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蒜鼻头更使观众失望,好像巨炮的撞针一样,大无畏的指向男人,随时随地都可能把男人轰个粉身碎骨。

和蒜鼻头相反的,有塌鼻头焉。鼻头原来天生的要一枝独秀,向前突出。突出得太过分固然可怕如撞针,而根本不突出,也十分反常,使人闭气。这种鼻头,相书上谓之缩鼻,倒楣之鼻也。柏杨先生有一次在火车上看到一位小姐,其鼻尖与双颊几乎成为水平,好像送子娘娘跟她有仇,在她出生时,把她放在压轧机下压过,以致将鼻头压了进去。这种小姐,好像除非出国嫁华侨,或出国嫁心如火烧的留学生不可,如果待在国内,恐怕只好阴阳怪气一辈子。

幸好在这方面,是惟一可想办法挽救的一点,那就是有名的“隆鼻术”。供应由需要而生,由那么多包治隆鼻的广告,可知塌鼻的不限于我所见的那一位非出国便嫁不出去的小姐。不过动这种手术实在不好受,钢刀从牙床往上硬切,像掀锅盖一样,掀起上唇上颊,然后用塑胶把鼻子填高。好在女人为了美,啥心狠手辣的事都做得出,开刀不过小焉者耳。问题是,填隆的鼻子总免不了出毛病,不是有一天那块塑胶和肌肉接触处忽然发了炎,就是有一天起了鬼才知道什么化学作用,弄得脓血直流,痛疼难忍,恨不得跳井。或者有一天那块塑胶忽然脱了槽,使得鼻子模样大变,连门都不敢出。我有一位如花似玉的侄孙女,一天用被子蒙着头去求医,初以为她害天花,谁晓得她竟是害的鼻子塌也。

真正的漂亮鼻子是直三角形,杜甫先生诗曰:“高帝子孙尽隆准”以隆准为美,自古皆然,可上溯汉唐,否则杜甫先生的诗岂不成了“高帝子孙尽塌鼻”乎?这是古文学惟一对鼻头赞扬之词,其他作品中,还似乎没有。鼻子不但要“隆”,而鼻子上的皮肤也应该要细,尤以鼻头两侧的皮肤,每每毛孔特粗,星星斑斑,难以入目。从前皇帝老爷选妃选嫔选宫女,第一关要检查的便是先瞧瞧鼻头两侧的皮肤粗细如何。太太小姐对镜时如果多注意及此,给人的美感,才能完整无缺。

鼻子的功用当然是呼吸,但对于女人却另有一件,那就是必要时掩之以示不屑。从前楚怀王宠一美女,大老婆郑袖女士吃醋,心生一计,告美女曰:“大王爱你当然爱你,美中不足的是,他嫌你有点口臭。”美女大忧,郑女士乃教之曰:“你再见他时,不妨用手帕掩住嘴。”美女一想对呀,再三拜谢。可是楚怀王却觉得不对劲,向郑袖女士打听缘故,郑袖女士乃小报告曰:“她嫌你老人家有口臭,在那里掩鼻哩。”楚怀王七窍生烟,砍掉美人的玉头。

呜呼,掩鼻所给人的侮辱大矣哉,我有一友,其女友见他即行掩鼻,我就警告他赶快撤退,他嫌我书生之见,结果垮了下来,人财两空。盖女人一经掩鼻,便表示从心窝对你厌恶,你口臭不口臭没有关系,反正她是嫌你口臭啦,学理上有此定律,不服气不行也。

女人们对自己的玉体,虐待备至,好像一个野蛮民族对其血海深仇的敌人一样,为了达到美的目的,用尽所可以想得到的酷刑,整之搞之,死而后已。其中以双脚所受,最为可观,中国人在这方面所表现的传统文化,也最为彻底,真正做到“削足适履”的标准,为了娇小,不在工具——鞋上动脑筋,却硬把脚弄了个稀烂,使人吃惊。洋大人之国则比较高级,发明了高跟鞋,虽有长鸡眼之危,幸而此危并不普遍。而且即令人人长鸡眼,鸡眼的痛苦和缠脚的痛苦比较,犹如针尖戳一下和在屁股上责打一百大板的比较一样,差得太大。

除了双脚,女人身上第二个受苦之处,似不是胸,亦不是腰,而是耳朵焉,胸腰二者,普通人或以义乳隆之,或以布帛束之,均可避免刀光血影。惟有耳朵,可以说是女人身上最不受注意之处,却不得不为美而流血,诚可哀也。盖耳朵之为物,实在没啥了不起,上帝造人,包括盲肠在内,什么东西都不可或缺,柏杨先生已言之甚详。惟有耳朵,在女人身上似乎有亦可,没有亦可。有一位漂亮小姐,秀发沿双鬓披肩而下,随娇步而颤动,顺清风而兴波,使人看了忍不住还想再看。一次她兴奋过度,仰面大笑,我才赫然发现她的一只耳朵没有了焉,原来幼时被树枝所伤,化脓溃烂,不可遏止,谨遵医嘱,索性干掉,垂二十年矣,那一天她如果不大笑,仍无人知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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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可牺牲耳朵(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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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上帝教女人必须指定割让其五官四肢中的一个,我想她宁可牺牲耳朵,其不重要的情形,实在令人酸鼻。你阁下见有几本书和几篇文章上,形容耳朵的乎?古之美人,曰脸如何,曰眉如何;今之美人,曰三围如何,曰眼睛如何,从没有一个家伙提到耳朵如何的,鼻子还偶尔有人咏之,只耳朵如老处女,冷冷清清,无人理睬。

女人并不因为它不重要而放过它,从前流行穿耳洞,在厚厚的全是脂肪的耳垂上,用针硬通一洞,以挂耳环。通一个洞的手术,不是人人可以行之的,多半出于年纪稍大,而又下得狠心的妇人之手。清末穿耳之风最盛,彼时我见到的多矣,先把小女孩像牵猪一样牵过来,用糖一块哄她不哭,然后向她晓以大义——穿了便漂亮啦,长大了易寻婆家啦,犹如现代学堂里的精神训话,把小女孩训得晕头晕脑,狠女人就用两粒黄豆或绿豆,一边一粒,用手捻之,为了防小女孩再闹,一面捻一面训,捻到皮很薄很薄时,用带线的针猛的一戳,小女孩哎哟一声,已通了过去矣。然后将线结成一个圆环,涂上麻油,典礼乃告完成。等过了一月半月,取下棉线,俨然一个洞,就可随意往上乱挂。

穿耳之术,写起来虽不过三言五语,但真正干起来,却大有危机埋伏其中。盖穿得好啦固好,穿得不好,细菌随着针线或随着麻油浸入伤口,不出三天,有脓出焉,有血出焉;耳垂肿大如杯,一声咳嗽都会震得疼痛难忍,如果不小心碰了一下,包管粉泪如雨。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既然有如此后患,洋大人的那一套一进口遂被全部征服。洋大人者,肯用脑筋之人也,他们闲来无事,不知打打麻将,造造谣言,而硬是乱发明东西,大焉者发明氢弹、汽车、电灯泡;小焉者发明义乳、高跟鞋、和不穿孔仍可照戴不误的耳环,此皆中国圣人所努力斥之为“以悦妇人”的“奇技淫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圣人的特征,中国圣人所有的教训都是教人安于现状,甘于贫苦的,任何认真的思考,都属大逆不道。

无论如何,作一个中国女人,对洋大人应该由衷感谢,要不是洋文化所向无敌的打进来,她们今天还得用小脚在街上拧来拧去哩。至于穿耳之苦,更不能免,而洋大人发明的不穿耳而仍可戴之耳环,真是了不起的贡献,只要轻轻按弹簧便可,奇妙之极。不过,说到这里,柏杨先生又要叹气,环顾宇寰,发现最近女人们的耳朵,好像有点努力复古,似乎又流行起穿耳孔来矣。有一天我走到摊子上研究一下,不穿孔的耳环占三分之二,穿孔的耳环竟占三分之一,不禁大骇。卖耳环女人告曰:“现在小姐们又走回头路啦,以耳朵上穿洞为荣啦。”怪不得邻居那些正在读大学堂的女生,前天咭咭呱呱前来向我借敖尔买训药膏,原来现在穿耳孔用的棉线上不再抹麻油,而改抹洋大人的药膏啦。

穿孔是一种武功,穿孔的太太小姐无不骄傲其耳孔,每每向其他女人诉苦曰:“穿的时候好痛,早知道宁可不穿。”盖她希望天下女人只她一人有耳孔也。除穿耳孔之外,还有耳环的花样,柏杨先生有两点发现,一是:女人的衣服没有两人是一样的;另一是,女人的耳环也没有两人是一样的。衣服各人做各人,有的把扣子开到前面,有的把扣子开到背后(当初发明把扣子开到背后的那个家伙非进天堂不可),有的多上一折,有的少上一条,不相同还可以解释。而耳环则属大量制造,何以便不同欤?有圆的耳环焉,有方的耳环焉,有白的耳环焉,有红的耳环焉,有在灯光下闪闪发亮的耳环焉,有大得几乎可以碰到肩膀的耳环焉,有小得像米粒刚刚把耳孔堵住的耳环焉,有叮叮当当作响的耳环焉,有淡泊明志闷不吭声的耳环焉,有一见便心跳的耳环焉,有一见便恶心的耳环焉。种类繁多,不及备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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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第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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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颈之为用,除供被砍,被绞,和自动自发的上吊之外,长在女人身上,还可作撒娇之用。从前男人最怕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太太小姐要买皮大衣,或是要去美国耶稣出生地朝圣(谁要说耶稣的出生地在以色列伯利恒,谁的智慧便有问题),你要不肯,第一步粉泪如雨,继则找你的尊长,访你的长官,闹得你心中轰轰然,最后再去买条麻绳,扬言不活啦。呜呼,她们要没有脖子,不知道这最后一着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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刎颈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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脖子在人身上的地位,实在可怜之极,一个穷凶极恶的人,无论其心多么坏,其手多么辣,结果受害的准是脖子。自己走投无路,必须自缢时,从没有用麻绳往脚上套、手上套,而都是往脖子上套的。一旦被官府捉住,判以死刑,喀嚓一声,也是脖子倒楣。或者像美国殖民时期那样动不动就“问吊”,问吊者,拴住脖子吊到树上之谓也,脖子也是首当其冲。

脖子对女人的功用,似乎较对男人的功用为大。盖男人上吊,不过是许多自杀的方法之一,而女人恐怕是最佳的一着。历史上是不是有这一类的统计,我不知道,但据“自由心证”估计,女人自杀,好像以上吊为最多。跳井的、吞金的(《红楼梦》的尤二姐便是吞金而亡,惜哉,那一锭金子),总占少数,且不普遍,盖有些地方无井可跳,有些人无金可吞,有金还不上吊哩。现在文明进步,女人一时想不开,有知识的多服安眠药,无知识的多服巴拉松,脖子总算有得救的一天,否则,只脖子一处担当其苦,天下不公平之事,无逾于此。

颈之为用,除供被砍,被绞,和自动自发的上吊之外,长在女人身上,还可作撒娇之用。从前男人最怕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太太小姐要买皮大衣,或是要去美国耶稣出生地朝圣(谁要说耶稣的出生地在以色列伯利恒,谁的智慧便有问题),你要不肯,第一步粉泪如雨,继则找你的尊长,访你的长官,闹得你心中轰轰然,最后再去买条麻绳,扬言不活啦。呜呼,她们要没有脖子,不知道这最后一着是啥。

脖子对女人既负有如此重责大任,则把它打扮打扮,自属理所当然,这就要看各人的先天造化矣。有些太太小姐的脖子,其白如玉,名副其实的“玉颈”。有些太太小姐的面貌虽然很白,可是,脖子以下,却黑得要命,此乃属于“猫洗脸”之类,洗脸时只洗“脸”,耳根后和脖子上,都管他娘也。有些太太小姐的脖子和其脸同样焦黑,看起来使人扫兴。但更扫兴的却是有些太太小姐短而粗的脖子焉,看了恨不得抓住她的脑袋硬往上拔一拔。真正漂亮的玉颈,是白而长,长而细的颈也。

跟鼻子一样,诗人似乎也没有咏脖子的,大概脖子长得比鼻子还要单调,左看右看,看不出啥哲学,勾不起啥灵感,无法落笔之故。其实脖子的学问也颇大,即以接吻而论,脖子便是了不起的里程碑,而且比嘴唇更性感。男女青年接吻,在我们这个社会,固然教老头两眼发直,但在洋大人之国,接吻和握手一样的普遍,稀松平常,已不能表达爱情。而表达爱情之吻,则全靠脖子。到了相当时候,男的吻了女孩子的玉颈,而女孩子也准许他吻其玉颈,里面就大有文章啦。

脚可缠之,耳可穿之,唇可涂之,脖子则玩些啥花样哉?既无法缠,又无法穿,光光如柱,束手无策。粗心大意的人准以为这一下太太小姐可以休矣,却想不到她们照样的一点都不肯放松。用到其他方面的手术,限于形态,固无法施展,于是,不知道是那一个缺德的家伙竟发明了项链之物,这一发明,把女人发明得如醉如痴,把男人发明得要疯要狂。

女人在其雪白的玉颈上戴上一条恰到好处的项链,本有九分美的,则增为十分美,本是十分丑的,则减为七分丑六分丑矣。项链跟耳环一样,大概都属于想当年抢婚制度流传下来的余孽,柏杨先生每一想起男人竟可以把漂亮小姐锁住脖子锁到床头上,便乐不可支。可能抢婚之初,锁新娘脖子的一定是光秃秃的铁链;等到后来,怜香惜玉,可能用布包着,以免擦伤玉肌;演变下来,乃到了今天这个局面——竟用起黄金的和钻石的。大错全由男人铸成,小不忍则受大苦者也。

莫泊桑先生有一篇小说,名《项链》,家喻户晓的杰作,说的是一对年轻夫妇去参加宴会,硬要摆阔,玉颈上没有项链岂不寒酸,乃向有钱的家伙借得一条钻石的戴之。不知怎么搞的,竟弄丢啦,二人像牛马一样工作了二十年才还清,想不到还清之后才发现,当初的那条项链,竟是假的,你说糟不糟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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刎颈之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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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这当然是小说,而且充满了禁不起研究的漏洞,但不影响项链的伟大,盖太太小姐们逛街,最发生“挂钩”作用的,莫过于项链。大衣固有吸引力,其他首饰亦固有吸引力,然而都没有项链精彩。女人们正在走路,突然像被钩子挂住似的挂在玻璃窗外,里面准摆着项链。此时也,粉脸变化多矣,忽青焉,忽红焉,忽眉飞色舞焉,忽愁眉苦脸焉,忽不知不觉摸自己的脖子焉。胆小的或钱少的,怪状百出之后,依依不舍而去。胆大的或钱多的,则昂然而进,叫店员拿出,战战兢兢,戴到玉颈之上,就好像抽筋一样,弯腰弯背,站在镜子面前,其颈则向左伸之,向右伸之,其目则往左盼之,往右盼之,神驰魂飞之状,旁边无论是丈夫或是男朋友,若不赶紧掏出血汗之钱,面不改色的立刻买下,则虽碎尸万段,都不能赎罪于万一。

戴项链并不简单(本来,女人化妆之事,无一简单),柏杨先生亲眼看见一位小姐,仅戴项链,便戴了三十分钟,盖不仅花样要恰当,色泽也要恰当,衣服是蓝的焉,高跟鞋是蓝的焉,耳环是蓝的焉,假使项链这时也是蓝的颜色,你说土不土吧。问题就又回来啦,太太小姐为了不土,就势得一件衣服一件项链,而且钱值得越多越好,一个戴钻石项链的女人是天下最骄傲的女人,据说一旦戴上,仪态就自然的万方,走起路来,腰干笔直——似乎是项链可治驼背之病。

项链不但使得脖子更美,而且还使太太小姐特别显得雍容华贵——太太则像皇后,小姐则像公主。几乎所有的项链都会发亮,在阳光月光或灯光之下,闪闪烁烁,连她们自己都意乱情迷。尤其是到了夏天,双乳以上,颈项以下之处,平滑如镜,丰润如脂,一条项链恰恰垂到乳沟上端,真不知作这种打扮的太太小姐,是何居心,简直专门和男人过不去。

有一个牧师在一个宴会上,遇见一位漂亮的小姐,该小姐戴了一条项链,项链上挂着一个金质的小小飞机,垂到胸前——即上文说的乳沟上端。牧师看了又看,汗出如浆。该小姐问曰:“怎么,你喜欢我的小飞机呀?”牧师喘曰:“非也,我喜欢那飞机场。”连牧师都成了那个样子,则芸芸众生,都是凡夫俗子,你要他不心跳,可乎?

女人胸脯的面积比男人要小,因女人的胸脯去掉双乳,便所剩无几,但这所剩无几之处,却有其可观的魅力在焉,不但可停金质的小飞机,且可停男人冒火的眼。在这方面,又是洋大人的文明高过一切,有一个小孩子参加宴会回来,其母询之曰:“谁坐在你对面?”答曰:“劳伯森夫人。”询曰:“她穿的啥衣服?”小孩子想了半天,答曰:“不知道。”其母曰:“怎么会不知道?”小孩子急曰:“我没有往桌子底下看呀。”盖双乳以上,除了项链,啥都没有。我国女人在别处固拼命追赶,独在露胸上畏缩不前,偶尔也有干那么一票的,但总没有洋女人那样胆大包天,大概中国男人的心脏都不太好,恐怕他们受不了,因而慈悲为怀之故。

女人脖子,除了上吊和戴项链外,还有第三种用处,那就是擦香水焉。这学问就更大。柏杨先生原以为,十块钱买上两瓶花露水,往身上乱洒一通,便功德圆满,不料长到老学到老,真正了不起的香水,其价钱之昂,能吓死人,岂可乱洒乎?且香水的名堂和花样之多,即令写一百本巨著都写不完,因时因地因人而制宜,不能胡搞。有一闻便热情如火的香水焉,有一闻便柔情如水的香水焉,有一闻便非谈情说爱的香水焉,有一闻便棒子都打不走的香水焉,有参加宴会时用的香水焉,有乘飞机时用的香水焉,有去借钱求职时用的香水焉。而这些香水,擦到哪里乎?曰:擦到脖子上,只用纤纤玉指,沾上一星,在耳之后、颈之上,轻轻一点,便异香终日,受用无穷。常见有些太太小姐,东也抹之,西也抹之,那是猪八戒吃人参果的办法,太淡固不发生作用,太浓反而能把男人轰跑。

脖子的功用也就在此,不管男人吻你何处,总距之不远。词不云乎,“点点不离芭蕉外,声声只在斜阳里。”便是咏涂有香水的玉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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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袜故伸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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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女人的“颈”之后,现在可以谈女人的“胫”矣。胫,小腿是也。为了方便,我们不如索性连大腿带膝盖,全体一同,统统研究研究,以节篇幅,而开茅塞。

上帝在天上如果举办一项“腿意”测验,柏杨先生愿出一块钱打赌,恐怕都愿生到中国女人身上,或退而求其次的生到西洋女人身上,恐怕没有一个肯生到日本女人身上。想当年女人装束,采取的是掩盖主义,中外皆然,阿拉伯国家更甚,不但衣服穿得一层一层又一层,而且还用一块纱布或粗布之类的东西,没头没脑的裹住,可谓严密之极,再漂亮再风骚的太太小姐,到了阿拉伯便等于渊盖苏文遇见了薛仁贵,虽有九把柳叶飞刀,也施展不开。除了阿拉伯,穿着之多,还有日本和中国,日本一直到今天都仍以和服为主,而中国则随着西洋文明,起了变化,这一变化之巨,惊天地而泣鬼神,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彻彻底底的大翻其身。

前已言之矣,在露胸上,中国女人不知道怎么搞的,胆小乎耶?抑脸皮薄乎耶?或是长鸡胸的朋友太多乎耶?反正不知道因为啥,畏畏缩缩,毫不痛快,看起来不但比洋女人的道德高,亦比洋女人的格调高也。然而问题也就发生在这里,中国女人虽不堂而皇之的大露其胸,却硬是堂而皇之的大露其腿焉,而且露得一塌糊涂,淋漓尽致,全世界都要响起警钟。就美感论之也好,就性感论之也好,较之西洋女人之露胸,更为左道旁门。但在效果上,则二者却有同样奥妙,一律的逼得男人连气都出不来。

露胸最大的诱惑在乳沟,露腿最大的诱惑则在旗袍开叉之处。中国人见了西洋女人赤裸裸的前胸,无不老眼昏花,头轰的一声猛叫。西洋人见了中国女人旗袍开叉处的大腿,也会口干舌渴,眼花缭乱,连呼“王豆腐”,坐卧都不能安。然而研究起来,我们这一套的力量似乎较西洋人大得多矣。关于洋女人的胸硬往下露,中国女人的腿硬往上露,这门学问,柏杨先生在台北《自立晚报》上,曾有言论,掷地有金石之声,读者先生不妨拜读一下,便知其中奥秘。盖这种拼命往外露大腿之风,是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到了今天惟一可跟洋人抗衡的东西。试想一想,除了在开叉处隐隐现出的丰满的冰肌玉肤外,还有啥玩意是中国所独有,拿得出来的哉?《苏丝黄的世界》最中国化和最能代表中国的,就是黄小姐旗袍的高开叉焉。大腿之为物,必赖开叉方可显出其伟大价值。盖大腿也者,属于高度机密,一旦中国女人突破藩篱,硬送到洋人尊眼之前,他们怎能不晕头晕脑乎?

然而最大的冲击却发生在坐下来的时候,不论太太小姐,只要穿的是旗袍,一旦坐将下来,大腿上的雪白嫩肉在开叉处紧紧绷着,隆隆然跃之欲出,此情此景,男人欲不销魂,不可得也。女人常痛斥男人色狼,如果她们再这样露下去,当男人的,真是一件苦事。

女人大腿,在西洋似乎专门作支持躯干之用,在中国则兼作展览之用。柏杨先生有《满庭芳》词焉,中有名句曰:“提袜故伸大腿,娇滴滴,最断人肠。”君不见那些太太小姐乎,马路上也好,榻榻米房子玄关那里也好,楼梯口也好,众目睽睽之下也好,常常半弯纤腰,将旗袍或裙子向上微掀,稍翘其腿,然后徐徐的提其长统尼龙的或麻纱的丝袜。呜呼,一条玉腿,从根到梢,全部出笼,姿态优美,曲线玲珑,男人怎么能正心诚意的当正人君子也。

而最不堪设想的是旗袍开叉处竟露出三角裤——有些女人开叉得奇高,硬是高到露出三角裤焉,于是,不必查户口,准可判断她是干啥的。更进一步,还有左右开叉一高一低,变化莫测,反正中国女人对大腿肯如此牺牲,也算领导群伦,对得起男人们的眼睛矣。将来总有征服世界的一天,届时我们又多一牛,可以在报上猛吹。

和大腿恰恰相反,膝盖似乎是女人身上最差劲之处,再漂亮再美丽的太太小姐,其膝盖好像都没啥诱惑力。对于膝盖,大而化之的不太细瞧,还不觉得啥,假如有考古精神,详细的苦缠不放,大肆研究,你便会发现柏老言之不谬也。具体地说,膝盖那里又黑又皱,若动物园大象先生的屁股然,使你越看越不愿再看。因之再短的裙子都不能短到膝盖之上,表面上是为了健康,实际上是为了遮丑。美国有一女子学堂,为了争取露出膝盖的自由,大闹特闹,罢起课来;盖学堂规定裙子一定要盖住膝盖,女学生则非盖不住膝盖不可,这场纠纷的结果如何,我不知道,但即令是学校屈服,我相信用不了多久,膝盖仍会被盖,实在是它的模样,有点使人太难为情。最使男人心猿意马的脱衣舞,舞娘们啥都可以贡献出来,惟独对膝盖深表遗憾,在美国她们已开始用特制的饰物把它包住,一个太太小姐如果真能了解到这一点,作她丈夫的人准有相当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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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袜故伸大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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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先生按:这是一九六○年代的预测,二十年后的今天,理应自打嘴巴。迷你裙一起,简直短得几乎看不见,膝盖也有美感之处也。)

台北去年(一九六○)流行长旗袍长大衣焉,长到可以盖住小腿;今年(一九六一)则突然流行短旗袍短大衣,邻居太太小姐们纷纷把去年做的衣服翻出,找成衣店剪之裁之,好好的衣料硬被截去,以求跟膝盖看齐,怎不叫拿钱的男人心痛。可是,如果不改短的话,又没有一个女人肯穿,拿钱的男人心就更痛得厉害。两害取其轻,与其做新的,改之还是上策。其实短裙短衫,也有其了不起的功勋,女人们一旦坐下来时,无论在公共汽车上,或在国宾宴会上;无论是三五知友小酌之际,或是办公室写字间之内,反正是,只要坐将下来,她再也做不完的事,就是硬往下拉其旗袍,或硬往下拉其窄裙,以盖那永远都盖不住的膝盖。动作之柔和,往下拉时纤手不断提醒你注意她那迷人的玉腿,你敢保证你不发喘乎?

女人身上真正动人之处,和真正纯粹美感之处,应该是她们的小腿。在研究高跟鞋那篇敝大作时,已经说过,高跟鞋可使小腿俏伶伶的抖着,魅力便是如此抖出来的,没有几个男人受得住这种抖。但小腿如果粗细适度,则虽不抖,男人亦同样的受不住。有一部电影,名《火车情杀案》,多年前的老片子矣,详细情节亦忘之矣,只有一点却记得清楚,男主角是一个销货员,进了某一巨宅,女主角闻声下楼,下楼时,银幕上演出她那美丽的小腿,包括她那美丽的足踝和美丽的高跟鞋在内,一步一伸,一伸一阶,不慌不忙,只听噔——噔——噔——噔——噔,徐徐而降,那推销员在下面仰头细看,一一收入眼底,于是,就是那两条小腿,使他发疯,非占有她不可。

当一个女人,小腿不美比耳朵不美要糟得多,日本女人以和服包之,粗细都没有关系,中国女人则不然矣。小腿不美简直活不下去,盖它终日暴露在外,恁人观光,无法做个假的也。据说电影明星某小姐,其小腿便粗得可怕,凡这种小腿奇粗的女人,我们可实至名归的上尊号曰“半截美人”。看脸尚可,看腿则不行矣,所以某小姐的影片从不拍膝盖以下,有真理在焉。

小腿和脖子一样,短而粗者为下乘,上面如果再有乱七八糟的疤斑,则更等而下之,根本不能入流。而台湾这种腿却似乎特别的多,常看到很漂亮很风韵的太太小姐,却拖着两条红豆冰棒的腿,柏杨先生每次见之,都恨不得备钢铡一口,将其铡掉,以示薄惩。

有人云,男人有三大乐事,一曰吃中国菜,二曰住西洋房,三曰娶日本太太。呜呼,若说日本女孩子温柔和顺,我们没有话讲,若说日本女孩子漂亮,则绝非事实。仅只她们那两条小腿,便教人万念俱灰。盖日本房子为榻榻米式——榻榻米也是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之一,自大分裂时代五胡乱华十九国之后,传统文化不要啦,见洋大人的床甚妙,乃改为睡床。只有日本人食古不化,硬是还要继续睡榻榻米,无怪他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被打垮。榻榻米的优点固多,但它最大的缺点,也是最不可原谅的缺点,就是可能使女人的小腿短而且粗,有时候还要弄出个箩圈腿展览。一个人天天把身子坐到自己的小腿上,它怎能不短?怎能不粗?又怎能不箩圈乎?幸亏有和服配合,再粗再短再箩圈都看不到,大而宽的衣衫一遮,你还以为她的小腿纤细如腕哩。

日本女人具有天下最丑之腿,犹如中国女人从前具有天下最丑之脚一样。我们的小脚已成过去,而她们的粗腿苦难,却不知何时可已。西洋女人在这方面,又胜了一筹,大概和先天的骨骼构造有关,也和后天的锻炼有关,洋女人的小腿大多纤细,大多笔直,较之东方的腿文明,真不知要高上几百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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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必其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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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前,高雄市举办过“美齿小姐”,无论那方面讲,都是了不起的贡献,可惜无以为继。一届以后,成为绝响。然玉齿之被公开承认其在美感上的地位,不能不算是一大收获。

听说有一位“中国小姐”的牙齿是假的,不但牙肉黯然无光,且天长日久,里面还发黑霉。事态严重,未敢断言批评。但如果是真的,就实在有点为德不卒之感。牙齿之为物也,其主要功用在将食物咀嚼细碎,以便胃囊再精密消化。如果牙齿不坚,胃的负担过重,不患胃下垂,便患胃溃疡,其身体必不可能健康。《红楼梦》上贾母见了刘姥姥,第一句话便问:“牙齿可好?”足说明牙齿之重要。可惜这种重要性,年轻人不知道,一直要到成了老太婆或老头才知道,却悔之晚矣。

上帝造人,真是奇怪,皮肤的颜色有黑有红,头发的颜色有黑有黄,眼睛的颜色则有黑有蓝,只有牙齿一律雪白。尤其妙者,越是黑种朋友,其牙齿越白,君不见“黑人牙膏”乎?在一团黑漆漆的皮肤烘托之下,更显得牙齿如玉。论及女人的三围,该粗的地方粗之,该细的地方细之,论及牙齿,则势必“该白的地方白之”,才是第一等人才。

然而,天下事也很难讲,泰国女人有她们的逻辑。显然不过,“狗的牙齿才是白的”,人如果也保持白牙,岂不硬跻身于群狗之列乎?为了有异于狗,乃咀嚼槟榔,将之染得漆黑,方称心快意。这是美的另一标准,且有哲学的准则,我们无可奈何。而且,我们之所以不能接受这种标准者,并不是我们的见解比他们高,而是他们的炮不够凶,假使泰国人统治全世界,中华儿女以崇拜美国人的精神崇拜之,届时吃槟榔恐怕都嫌来不及,说不定口袋中还要带一锭黑墨,一有空暇,就对着小镜,咧嘴而涂之,涂得一片乌乱,连舌头都成了猪尾巴。

幸亏泰国没有统治全世界,是以我们迄今为止,仍以白牙为美。为了其白,还天天刷之。刷牙之术,中国历史书上没有记载,大概五千年传统文化中不包括刷牙。记得清王朝末年,柏杨先生尚属新派人物,新派人物最大的特征是每天早上起床后一定刷牙。那时还没有牙膏,用的是牙粉,满塞一嘴,挥动右臂,上之下之,左之右之,有时用力过猛,连血都刷将出来;刷毕漱口,水在喉头喀喀作声,气势之壮,见者无不肃然起敬。有一次返乡省亲,照样在院中刷牙,亲友睹状大惊,一会功夫,围观如堵,我的一位堂嫂,拧其小脚亦来,作恶状曰:“你把什么东西弄了一嘴,脏死啦!”

盖彼时的太太小姐一辈子都不刷牙,而且跟我这位堂嫂一样,以刷牙为脏。盖刷牙势必刷去元气,智者不为。于是,我真怀疑历史上的四大美人,西施、王昭君、杨玉环、陈圆圆,她们的牙齿是不是一片焦黄,牙缝里平常是不是常有菜梗饭屑塞着也。

牙必欲其白,犹如腰必欲其细一样,为美的最低要求,违之者不祥。民国初年,北方一度流行“黑牙根”,以牙根那里黑黑的为漂亮,这跟泰国女人全黑牙,不过百步与五十步之差,但一时蔚成风尚,几乎凡是有点脑筋的太太小姐,都得黑上一黑,不黑也要弄点树叶之类的东西,榨出汁液,猛往上涂。河北、河南、山东一带民歌中形容女人美貌时,必强调其黑牙根,可见一斑也。柏杨先生有一朋友,受新式教育,毕业于京师小学堂,有人为他说亲,告之曰:“那家姑娘,标致得很哩,小脚,黑牙根。”朋友不等说完,便双手掩耳,后来说亲者不断,“小脚”“黑牙根”也终日不断,天天聒噪,把他搞得柔肠寸断。

无论什么事体,物极必反,从前的脚太小,现在则恁凭其大。从前掩盖太甚,现在则拼命暴露。从前旗袍长度盖住玉足,现在则短得要高上膝盖。从前穿手工缝的布袜,现在则尼龙的出现。牙的道理固相同也,几千年前都是白的,大概白得发腻,泰国女人乃玩个新花样使它全黑,中国北方女人则玩个新花样使它半黑。于是,用不着到大学堂读逻辑学这一课,即可推测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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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必其白(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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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牙齿的最大反动,而迄今仍有余威的,为金牙齿焉。牙齿坏啦,用金镶之(其实只是开金),因为它的硬度大,可支持得久一点。但女人对之却另有看法,继“黑牙根”之后,大家乃把牙齿弄得黄黄然。有些太太小姐为了赶时髦,不惜把好生生的牙拔掉,换上金的;小家碧玉换不起金的,乃用铜片代之,朱唇启时,露出澄澄颗粒,使人浑身爆出鸡皮疙瘩。但在那个时代,却以为美得不得了啦,而且也竟然有男人为之销魂,可知很多女人打扮成稀奇之状,有人虽不欣赏,却硬是有其他的人欣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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