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日的方向该是来信的方向
晚霞艳艳正烧着故乡
望海的眼神自然酸涩
何况还对着返照的夕照?
四十年后,所有的镜子
都不再认得我了,只怕
更加认生是西湖和太湖
更不提,多藕多菱的玄武
纵使我恍。隐还认得那后土
根深藤密,那古老的后土
千胎万胎一代代怀过
还认得出我来吗,还认得出
久别了,这远游的龙孙?
--也是这样的龙年,这龙子
在鸡犬大劫的登高日
呱呱一哭坠在石头城
还认得出吗,这一头霜雪与风尘
就是当年东渡的浪子?
如今正要回波而归渡
像年年,南来北归的羽族
无阻的红尾伯劳和灰面骛
而那片多难多灾的后土啊
忍受过多少风暴的打击
一脚踏上去,乡愁,真能够解除?
只怕旧愁未解反添了新忧
四万万的旧愁变成了十亿的新优
曾经;长江是天堑,是天谴,横割了南北
断肠之痛从庚信痛哭到陆游
而今是更宽的海峡纵剖了东西
一道深蓝的伤痕迸裂一百多公里
未老莫还乡,老了,就不会断肠?
都说是海关要开了,开向乡关
而乡情怯怯,只怕一下子
五千年与十万万,从山东半岛到天山
甸甸都压上了肩来,承受得起吗?
四十年,久已愤于隔海的偏安
习惯了新大陆,习惯南北的卡罗莱纳
甚于老大陆,唉,甚于湖北和湖南
只会浅斟低唱:君问归期未有期
让百窗的短烛越等越暗
悠悠的四十年,渺渺的百多里
纵使我一步就跨过大半生
跨进运河边江南的小镇
跨进电影里民初的院落
草长如忘;苔深似锁,只怕是
找得回蒲扇也找不回萤人
找得回老桂也找不回清芬
而迷藏才提了一半
那些夏夜的小游伴呢?
怎么一躲就躲了快四十年。
究竟,是躲在哪口鱼缸
哪扇门,哪座假山的后面?
握着简体字的来信,问苍茫的海峡
长堤的双臂伸向未知
堤末的灯塔顶着暮色
又一艘货柜巨舶正在出港
一盘红日正落向天涯
小木屐
--木屐怀古组曲之一
看着我的女儿
高跟鞋一串清脆的音韵
向门外的男伴
敲叩而去的背影
就想起从前
两根小辫子翘着
一双小木履
拖着不成腔调的节奏
向我张开的两臂
孤注一掷地
投奔而来
腐儒
腐儒的头脑是学问的坟墓,
里面葬满了古人:
乱草和厚土顽固地拒绝
天才的阳光来访问。
有一天我掘开了这座巨墓,
想寻找往昔的伟人,
但是只发现成堆的骷髅,
而不见血肉之身。
我的四个假想敌
二女幼珊在港参加侨生联考,以第一志愿分发台大外文系。听到这消息,我松了一口气,从此不必担心四个女儿通通嫁给广东男孩了。
我对广东男孩当然并无偏见,在港6年,我班上也有好些可爱的广东少年,颇讨老师的欢心,但是要我把四个女儿全都让那些"靓仔"、"叻仔"掳掠了去,却舍不得。不过,女儿要嫁谁,说得洒脱些,是她们的自由意志,说得玄妙些呢,是姻缘,做父亲的又何必患得患失呢?何况在这件事上,做母亲的往往位居要冲,自然而然成了女儿的亲密顾问,甚至亲密战友,作战的对象不是男友,却是父亲。等到做父亲的惊醒过来,早已腹背受敌,难挽大势了。
在父亲的眼里,女儿最可爱的时候是在10岁以前,因为那时她完全属于自己。在男友的眼里,她最可爱的时候却在门岁以后,因为这时她正像毕业班的学生,已经一心向外了。父亲和男友,先天上就有矛盾。对父亲来说,世界上没有东西比稚龄的女儿更完美的了,唯一的缺点就是会长大,除非你用急冻术把她久藏,不过这恐怕是违法的,而且她的男友迟早会骑了俊马或摩托车来,把她吻醒。
我未用太空舱的冻眠术,一任时光催迫,日月轮转,再揉眼时,怎么四个女儿都已依次长大,昔日的童话之门砰的一关,再也回不去了。四个女儿,依次是珊珊、幼珊、佩珊、季珊。简直可以排成一条珊瑚礁。珊珊12岁的那年,有一次,未满9岁的佩珊忽然对来访的客人说:"喂,告诉你,我姐姐是一个少女了!"在座的大人全笑了起来。
曾几何时,惹笑的佩珊自己,甚至最幼稚的季珊,也都在时光的魔杖下,点化成"少女"了。冥冥之中,有四个"少男"正偷偷袭来,虽然蹑手蹑足,屏声止息,我却感到背后有四双眼睛,像所有的坏男孩那样,目光灼灼,心存不轨,只等时机一到,便会站到亮处,装出伪善的笑容,叫我岳父。我当然不会应他。哪有这么容易的事!我像一棵果树,天长地久在这里立了多年,风霜雨露,样样有份,换来果实累累,不胜负荷。而你,偶尔过路的小子,竟然一伸手就来摘果子,活该蟠地的树根绊你一跤!
而最可恼的,却是树上的果子,竟有自动落入行人手中的样子。树怪行人不该擅自来摘果子,行人却说是果子刚好掉下来,给他接着罢了。这种事,总是里应外合才成功的。当初我自己结婚,不也是有一位少女开门揖盗吗?"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说得真是不错。不过彼一时也,此一时也,同一个人,过街时讨厌汽车,开车时却讨厌行人。现在是轮到我来开车。
好多年来,我已经习于和五个女人为伍,浴室里弥漫着香皂和香水气味,沙发上散置皮包和发卷,餐桌上没人和我争酒,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戏称吾庐为"女生宿舍",也已经很久了。做了"女生宿舍"的舍监,自然不欢迎陌生的男客,尤其是别有用心的一类。但是自己辖下的女生,尤其是前面的三位,已有"不稳"的现象,却令我想起叶芝的一句诗:
一切已崩溃,失去重心。
我的四个假想敌,不论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是学医还是学文,迟早会从我疑惧的迷雾里显出原形,一一走上前来,或迂回曲折,慑儒其词,或开门见山,大言不惭,总之要把他的情人,也就是我的女儿,对不起,从此领去。无形的敌人最可怕,何况我在亮处,他在暗里,又有我家的"内奸"接应,真是防不胜防。只怪当初没有把四个女儿及时冷藏,使时间不能拐骗,社会也无由污染。现在她们都已大了,回不了头,我那四个假想敌,那四个鬼鬼祟祟的地下工作者,也都已羽毛丰满,什么力量都阻止不了他们了。先下手为强,这件事,该乘四个假想敌还在深褓的时候,就予以解决的。至少美国诗人纳许(OgdenNash,1902-1971)劝我们如此。他在一首妙诗《由女婴之父来唱的歌》(Song to Be Sung by the Father of Infant Female Children)之中,说他生了女儿吉儿之后,惴惴不安,感到不知什么地方正有个男婴也在长大,现在虽然还浑浑噩噩,口吐白沫,却注定将来会抢走他的吉儿。干是做父亲的每次在公园看见婴儿车中的男婴,都不由神色一变,暗暗想道:"会不会是这家伙?"想着想着,他"杀机陡萌"(Mydreams,11ear,areinfanticide),便要解开那男婴身上的别针,朝他的爽身粉里撒胡椒粉,把盐撒进他的奶瓶,把沙撒进他的菠菜汁,再扔头优游的鳄鱼到他的婴儿车里陪他游戏,逼他在水深火热之中挣扎而去,去娶别人的女儿。足见诗人以未来的女婿为假想敌,早已有了前例。
不过一切都太迟了,当初没有当机立断,采取非常措施,像纳许诗中所说的那样,真是一大失策。如今的局面,套一句史书上常见的话,已经是"定入深矣"!女儿的墙上和书桌的玻璃垫下,以前的海报和剪报之类,还是披头,拜丝,大卫·凯西弟的形象,现在纷纷换上男友了。至少,滩头阵地已经被入侵的军队占领了去,这一仗是必做的了。记得我们小时,这一类的照片被列为机密要件,不是藏在枕头套里,贴着梦境,便是夹在书堆深处,偶尔翻出来神往一番,哪有这么24小时眼前供奉的?
这一批形迹可疑的假想敌,究竟是哪年哪月开始人侵厦门街余宅的,已经不可考了。只记得6年前迁港之后,攻城的军事便换了一批口操粤语的少年来接手。至于交战的细节,就得问名义上是守城的那几个女将,我这位"昏君"是再也搞不清的了。只知道敌方的炮火,起先是瞄准我家的信箱,那些歪歪斜斜的笔迹,久了也能猜个七分;继而是集中在我家的电话,"落弹点"就在我书桌的背后,我的文苑就是他们的沙场,一夜之间,总有十几次脑震荡。那些粤音平上去入,有九声之多,也令我难以研判敌情。现在我带幼珊回了厦门街,那头的广东部队轮到我太太去抵挡,我在这头,只要留意台湾健儿,任务就轻松多了。
信箱被袭,只如战争的默片,还不打紧。其实我宁可多情的少年勤写情书,那样至少可以练习作文,不致在视听教育的时代荒废了中文。可怕的还是电话炸弹,那一串串警告的铃声,把战场从门外的信箱扩至书房的腹地,默片变成了身历声,假想敌在实弹射击了。更可怕的,却是假想敌真的闯进了城来,成了有血有肉的真敌人,不再是假想了好玩的了,就像军事演习到中途,忽然真的打起来了一样。真敌人是看得出来的。在某一女儿的接应之下,他占领了沙发的一角,从此两人呢哺细语,慑懦密谈,即使脉脉相对的时候,那气氛也浓得化不开,窒得全家人都透不过气来。这时几个姐妹早已回避得远远的了,任谁都看得出情况有异。万一敌人留下来吃饭,那空气就更为紧张,好像摆好姿势,面对照相机一般。平时鸭塘一般的餐桌,四姐妹这时像在演哑剧,连筷子和调羹都似乎得到了消息,忽然小心翼翼起来。明知这僭越的小子未必就是真命女婿,(谁晓得宝贝女儿现在是十八变中的第几变呢?)心里却不由自主升起一股淡淡的敌意。也明知女儿正如将熟之瓜,终有一天会蒂落而去,却希望不是眼前这自负的小子。
当然,四个女儿也自有不乖的时候,在恼怒的心情下,我就恨不得四个假想敌赶快出现,把她们统统带走。但是那一天真要来到时,我一定又会懊悔不已。我能够想象,人生的两大寂寞,一是退休之日,一是最小的孩子终于也结婚之后。宋淇有一天对我说:"真羡慕你的女儿全在身边广真是吗?至少目前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羡之处,也许真要等到最小的季珊也跟着假想敌度蜜月去了,才会和我并坐在空空的长沙发上,翻阅她们小时的相簿,追忆从前六人一车长途壮游的盛况,或是晚餐桌上,热气蒸腾,大家共享的灿烂灯光。人生有许多事情,正如船后的波纹,总要过后才觉得美的。这么一想,又希望那四个假想敌,那四个生手笨脚的小伙子,还是多吃几口闭门羹,慢一点出现吧。
袁枚写诗,把生女儿说成"情疑中副车";这书袋掉得很有意』忍,却也流露了重男轻女的封建意识。照袁枚的说法,我是连中了四次副车,命中率够高的了。余宅的四个小女孩现在变成了四个小妇人,在假想敌环伺之下,若问我择婿有何条件,一时倒恐怕答不上来,沉吟半响,我也许会说:"这件事情,上有月下老人的婚姻谱,谁也不能篡改,包括韦固,下有两个海誓山盟的情人,'二人同心,其利断金',我凭什么要逆天拂人,梗在中间?何况终身大事,神秘莫测,事先无法推理,事后不能悔棋,就算交给21世纪的电脑,恐怕也算不出什么或然率来。倒不如故示慷慨,伪作轻松,博一个开明父亲的美名,到时候带颗私章,去做主婚人就是了。"
问的人笑了起来,指着我说:"什么叫做'伪作轻松'?可见你心里并不轻松。"
我当然不很轻松,否则就不是她们的父亲了。例如人种的问题,就很令人烦恼。万一女儿发痴,爱上一个耸肩摊手口香糖嚼个不停的小怪人,该怎么办呢?在理性上,我愿意"有婿无类",做一个大大方方的世界公民。但是在感情上,还没有大方到让一个臂毛如猿的小伙子把我的女儿抱过门槛。现在当然不再是"严夷夏之防"的时代,但是一任单纯的家庭扩充成一个小型的联合国,也大可不必。问的人又笑了。问我可曾听说混血儿的聪明超乎常人。我说:"听过,但是我不希罕抱一个天才的'混血孙'。我不要一个天才儿童叫我Grandpa,我要他叫我外公。"问的人不肯罢休:"那么省籍呢?"
"省籍无所谓,"我说。"我就是苏闽联姻的结果,还不坏吧?当初我母亲从福建写信回武进,说当地有人向她求婚。娘家大惊小怪。说'那么远!怎么就嫁给南蛮!'后来娘家发现,除了言语不通之外,这位闽南站爷并无可疑之处。这几年,广东男孩锲而不舍,对我家的压力很大,有一天闽粤结成了秦晋,我也不会感到意外。如果有个台湾少年特别巴结我,其志又不在跟我谈文论诗,我也不会怎么为难他的。至于其他各省,从黑龙江直到云南,口操各种方言的少年,只要我女儿不嫌她,我自然也欢迎。"
"那么学识呢?"
"学什么都可以。也不一定要是学者,学者往往不是好女婿,更不是好丈夫。只有一点:中文必须精通。中文不通,将祸延吾孙!"
客又笑了。"相貌重不重要?"他再问。
"你真是迂阔之至!这次轮到我发笑了。"这种事,我女儿自己会注意,怎么会要我来操心?"
笨客还想问下去,忽然门铃响起。我起身去开大门,发现长发乱处,又一个假想敌来掠余宅。
余光中演讲朗诵作品辑录(2)
朋友四型
一个人命里不见得有太太或丈夫,但绝对不可能没有朋友。即使是荒岛上的鲁滨逊,也不免需要一个"礼拜五"。一个人不能选择父母,但是除了鲁滨逊之外,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照说选来的东西,应该符合自己的理想才对,但是事实又不尽然。你选别人,别人也选你。被选,是一种荣誉,但不一定是一件乐事。来按你门铃的人很多,岂能人人都令你"喜出望外"呢?大致说来,按铃的人可以分为下列四型:
第一型,高级而有趣。这种朋友理想是理想,只是可遇而不可求。世界上高级的人很多,有趣的人很多,又高级又有趣的人却少之又少。高级的人使人尊敬,有趣的人使人欢喜,又高级又有趣的人,使人敬而不畏,亲而不呷,交接愈久,芬芳愈醇。譬如新鲜的水果,不但甘美可口,而且富于营养,可谓一举两得。朋友是自己的镜子。一个人有了这种朋友,自己的境界也低不到哪里去。东坡先生杖履所至,几曾出现低级而无趣的俗物?
第二型,高级而无趣。这种人大概就是古人所谓的诤友,甚至畏友了。这种朋友,有的知识丰富,有的人格高超,有的呢,"品学兼优"像一个模范生,可惜美中不足,都缺乏那么一点儿幽默感,活泼不起来,你总觉得,他身上有那么一个窍没有打通,因此无法豁然恍然,具备充分的现实感。跟他交谈,既不像打球那样,你来我往,此呼彼应,也不像滚雪球那样,把一个有趣的话题愈滚愈大。精力过人的一类,只管自己发球,不管你接不接得住。消极的一类则以逸待劳,难得接你一球两球。无论对手是积极或消极,总之该你捡球,你不捡球,这场球是别想打下去的。这种畏友的遗憾,在于趣味太窄,所以跟你的"接触面"广不起来。天下之大,他从城南到城北来找你的目的,只在讨论"死亡在法国现代小说中的特殊意义"或是"爱斯基摩人对于性生活的态度"。为这种畏友捡一晚上的球,疲劳是可以想见的。这样的友谊有点像吃药,太苦了一点。
第三型,低级而有趣。这种朋友极富娱乐价值,说笑话,他最黄;说故事,他最像;消息,他最灵通;关系,他最广阔;好去处,他都去过;坏主意,他都打过。世界上任何话题他都接得下去,至于怎么接法,就不用你操心了。他的全部学问,就在不让外行人听出他没有学问。至于内行人,世界上有多少内行人呢?所以他的马脚在许多客厅和餐厅里跑来跑去,井不怎么露眼。这种人最会说话,餐桌上有了他,一定宾主尽欢,大家喝进去的美酒还不如听进去的美言那么"沁人心脾"。会议上有了他,再空洞的会议也会显得主题正确,内容充沛,没有白开。如果说,第二型的朋友拥有世界上全部的学问,独缺常识,这一型的朋友则恰恰相反,拥有世界上全部的常识,独缺学问。照说低级的人而有趣味,岂非低级趣味,你竟能与他同乐,岂非也有低级趣味之嫌?不过人性是广阔的,谁能保证自己毫无此种不良的成分呢?如果要你做鲁滨逊,你会选第三型还是第二型的朋友做"礼拜五"呢?
第四型,低级而无趣。这种朋友,跟第一型的朋友一样少,或然率相当之低,这种人当然自有一套价值标准,非但不会承认自己低级而无趣,恐怕还自以为又高级又有趣呢。然则,余不欲与之同乐矣。
假如我有九条命
假如我有九条命,就好了。
一条命,就可以专门应付现实生活。苦命的丹麦王子说过:既有肉身,就注定要承受与生俱来的千般惊扰。现代人最烦的一件事,莫过于办手续,办手续最烦的一面莫过于填表格。表格愈大愈好填,但要整理和收存,却愈小愈方便。表格是机关发的,当然力求其小,于是申请人得在四根牙签就满了的细长格子里,填下自己的地址。许多人的地址都是节外生枝,街外有巷,巷中有弄,门牌还有几号之几,不知怎么填得进去。这时填表人真希望自己是神,能把须弥纳入芥子,或者只要在格中填上两个字:"天堂"。一张表填完,又来一张,上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各条说明,必须皱眉细阅。至于照片、印章,以及各种证件的号码,更是缺一不可。于是半条命已去了,剩下的半条勉强可以用来回信和开会,假如你找得到相关的来信,受得了邻座的烟熏。
一条命,有心留在台北的老宅,陪伴父亲和岳母。父亲年逾90,右眼失明,左眼不清。他原是最外倾好动的人,喜欢与乡亲契阔谈宴,现在却坐困在半昧不明的寂寞世界里,出不得门,只能追忆冥隔了27年的亡妻,怀念分散在外地的子媳和孙女。岳母也已过了80,五年前断腿至今,步履不再稳便,却能勉力以蹒跚之身,照顾旁边的朦胧之人。她原是我的姨母,家母亡故以来,她便迁来同住;主持失去了主妇之家的琐务,对我的殷殷照拂,情如半母,使我常常感念天无绝人之路,我失去了母亲,神却再补我一个。
一条命,用来做丈夫和爸爸。世界上大概很少全职的丈夫,男人忙于外务,做这件事不过是兼差。女人做妻子,往往却是专职。女人填表,可以自称"主妇(housewife),却从未见过男人自称"主夫"(househusband)。一个人有好太太,必定是天意,这样的神思应该细加体会,切勿视为当然。我觉得自己做丈夫比做爸爸要称职一点,原因正是有个好太太。做母亲的既然那么能干而又负责,做父亲的也就乐得"垂拱而治"了。所以我家实行的是总理制,我只是合照上那位俨然的元首。四个女儿天各一方,负责通信、打电话的是母亲,做父亲的总是在忙别的事情,只在心底默默怀念着她们。
一条命,用来做朋友。中国的"旧男人"做丈夫虽然只是兼职,但是做起朋友来却是专任。妻子如果成全丈夫,让他仗义疏财,去做一个漂亮的朋友,"江湖人称小孟尝",便能赢得贤名。这种有友无妻的作风,"新男人"当然不敢。不过新男人也不能遗世独立,不交朋友。要表现得"够朋友",就得有闲、有钱,才能近悦远来。穷忙的人怎敢放手去交游?我不算太穷,却穷于时间,在"够朋友"上面只敢维持低姿态,大半仅是应战。跟身边的朋友打完消耗战,再无余力和远方的朋友隔海越洲,维持庞大的通讯网了。演成近交而不远攻的局面,虽云目光如豆,却也由干鞭长莫及。
一条命,用来读书。世界上的书太多了,古人的书尚未读通三卷两块,今人的书又汹涌而来,将人淹没。谁要是能把朋友题赠的大著通通读完,在斯文圈里就称得上是圣人了。有人读书,是纵情任性地乱读,只读自己喜欢的书,也能成为名士。有人呢,是苦心孤诣地精读,只读名门正派的书,立志成为通儒。我呢,论狂放不敢做名士,论修养不够做通儒,有点不上不下。要是我不写作,就可以规规矩矩地治学;或者不教书,就可以痛痛快快地读书。假如有一条命专供读书,当然就无所谓了。
书要教得好,也要全力以赴,不能随便。老师考学生,毕竟范围有限,题目有形。学生考老师,往往无限又无形。上课之前要备课,下课之后要阅卷,这一切都还有限。倒是在教室以外和学生闲谈问答之间,更能发挥"人师"之功,在"教"外施"化"。常言"名师出高徒",未必尽然。老师太有名了,便忙于外务,席不暇暖,怎能即之也温?倒是有一些老师"博学而无所成名",能经常与学生接触,产生实效。
另一条命应该完全用来写作。台湾的作家极少是专业,大半另有正职。我的正职是教书,幸而所教与所写颇有相通之处,不至于互相排斥。以前在台湾,我日间教英文,夜间写中文,颇能并行不悖。后来在香港,我日间教30年代文学,夜间写80年代文学,也可以各行其是。不过艺术是需要全神投入的活动,没有一位兼职然而认真的艺术家不把艺术放在主位。鲁木斯任荷兰驻西班牙大使,每天下午在御花园里作画。一位侍臣在园中走过,说道:"哟,外交家有时也画几张画消遣呢。"鲁本斯答道:"错了,艺术家有时为了消遣,也办点外交。"陆游诗云:"看渠胸次隘宇宙,惜哉千万不一施。空回英概入笔墨,生民清庙非唐诗。向令天开太宗业,马周遇合非公谁?后世但作诗人看,使我抚几空嗟咨。"陆游认为杜甫之才应立功,而不应仅仅立言,看法和鲁本斯正好相反。我赞成鲁本斯的看法,认为立言已足自豪。鲁本斯所以传后,是由于他的艺术,不是他的外交。
一条命,专门用来旅行。我认为没有人不喜欢到处去看看:多看他人,多阅他乡,不但可以认识世界,亦可以认识自己。有人旅行是乘豪华邮轮,谢灵运再世大概也会如此。有人背负行囊,翻山越岭。有人骑自行车环游天下。这些都令我羡慕。我所忧为的,却是驾车长征,去看天涯海角。我的太大比我更爱旅行,所以夫妻两人正好互作旅伴,这一点只怕徐霞客也要艳羡。不过徐霞客是大旅行家、大探险家,我们,只是浅游而已。
最后还剩一条命,用来从从容容地过日子,看花开花谢,人往人来,并不特别要追求什么,也不被"截止日期"所追迫。
借钱的境界
一提起借钱,没有几个人不胆战心惊的。有限的几张钞票,好端端地隐居在自己的口袋里,忽然一只手伸过来把它带走,真教人一点安全感都没有。借钱的威胁不下于核子战争:后者毕竟不常发生,而且同难者众,前者的命中率却是百分之百,天下之大,那只手却是朝你一个人伸过来的。
借钱,实在是一件紧张的事,富于戏剧性。借钱是一种神经战,紧张的程度,可比求婚,因为两者都是秘密进行,而面临的答复,至少有一半可能是"不肯"。不同的是,成功的求婚人留下,永远留下,失败的求婚人离去,永远离去;可是借钱的人,无论成功或失败,永远有去无回,除非他再来借钱。
除非有奇迹发生,借出去的钱,是不会自动回来的。所谓"借",实在只是一种雅称。"借"的理论,完全建筑在"还"的假设上。有了这个大胆假设,借钱的人才能名正言顺,理直气壮,贷钱的人才能心安理得,至少也不至于毫无希望。也许当初,借的人确有还的诚意,至少有一种决心要还的幻觉。等到借来的钱用光了,事过境迁,第二种幻觉便渐渐形成。他曾觉得,那一笔钱本来是"无中生有"变出来的,现在要他"重归于无"变回去,未免有点不甘心。"谁教他比我有钱呢?"朦朦胧胧之中,升起了这个念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当初就是因为不足,才需要向人借钱,现在要还钱给人,岂非损不足以奉有余,简直有背天道了。日子一久,还钱的念头渐渐由淡趋无。
久借不还,"借"就变了质,成为--成为什么呢?"偷"?明明是当面发生的事情,不能叫偷。"抢"吗?也不能算抢,因为对方明明同意。钱和这两件事最大的不同,就是后者往往施于陌生人,而前者往往行于亲朋之间。此外,偷和抢定义分明,只要出了手,罪行便告成立。久借不还--也许就叫"赖"吧?--对"受害人"的影响虽然相似,其"罪"本身却是渐渐形成的。只要借者心存还钱之念,那么,就算事过三年五载,"赖"的行为仍不能成立。'不是不还,而是还没有还。"这中间的道理,真是微妙极了。
借钱,实在是介干艺术和战术之间的事情,其实呢,贷方比借方更处于不利之境。借钱之难,难在启齿。等到开了口,不,开了价,那块"热山芋"就抛给对方了。借钱需要勇气,不借,恐怕需要更大的勇气吧。这时,"受害人"的贷方,惶恐觳觫,嗫嚅沉吟,一副搜索枯肠,藉词推托的样子。技巧就在这里了。资深的借钱人反而神色泰然了,眈眈注视对方,大有法官逼供犯人之概。在这种情势下,无论那"犯人"提出什么理由,都显得像在说谎。招架乏力,没有几个人不终于乖乖拿出钱来的。所谓"终于",其实过程很短,"不到一盏茶工夫",客人早已得手。"月底一定奉还",到了门口,客人再三保证。'不忙不忙,慢慢来。"主人再三安慰,大有孟尝君的气派。
当然是慢慢来,也许就不再来了。问题是,孟尝君的太太未必就像孟尝君那么大度。而那笔钱,不大不小,本来也许足够把自己久想购买却迟疑不忍下手的一样东西买回家来,现在竟入了他人囊中,好不恼人。月底早过去了。等那客人来还吗?不可能。催他来还吗?那怎么可以!借钱不还,最多引起众人畏惧,说不定还能赢得同情。至于向人索债,那简直是卑鄙,守财奴的作风,将不见容于江湖。何况索债往往失败;失财于前,失友于后,花钱去买绝交,还有更愚蠢的事吗?
既然是这样,借钱出去,就不该等人来还。所谓"借钱"给人,事实上等于"送钱"给人,区别在于:"借钱"给人,并不能赢得慷慨的美名,更不能赢得借者的感激,因为"借"是其待"还"的,动机本来就不算高贵。参透了这点道理,真正聪明的人,应该干脆送钱,而绝不借钱的人。钱,横竖是丢定了,何不磊磊落落,大大方方,丢得有声有色,"某某真够朋友!"听起来岂不过瘾。
当然,借钱的一方也不是毫无波折的。面露寒酸之色,口吐嗫嚅之言,所索又不过升斗之需,这是"低姿势"的借法,在战术上早落了下风。在借贷的世界里,似乎有一个公式,那就是,开价愈低,借成的机会愈小。照理区区之数,应该很容易借到,何至碰壁。问题在于,开价既低,来客的境遇穷蹇可知,身份也必然卑微。"兔子小开口",充其量不过要一根胡萝卜吧。谁耐烦去敷衍一只兔子呢?
如果来者是一个资深的借钱人,他就懂得先要大开其口。"已经在别处筹了七八万,能不能再调两万五千,让我周转一下?"狮子搏兔,喧宾夺主,一时形势互易,主人忽然变成了一只小兔子。小兔子就算捐躯成仁,恐怕也难塞大狮的牙缝。这样一来,自卑感就从客人转移到主人,借钱的人趾高气扬,出钱的人反而无地自容了。"真对不起,近来我也--(也怎么样呢?'捉襟见肘'吗?还是'三餐不继'呢?又不是你在借钱,何苦这么自贬?)--我也--先拿三千去,怎么样?"一面舌结唇颤,等待狮子宣判。"好吧,就先给我--五千好了。"两万五千减成一个零头,显得既豪爽,又体贴,感激的反而是主人。潜意识里面,好像是客人免了他两万,而不是他拿给客人五千。这是"中姿势"的借法。
至于"高姿势",那里面的学问就太大了,简直有一点天人之际的意味。善借者,不是向私人,而是向国家借。借的藉口不再是一根胡萝卜,而是好几根烟囱。借的对象不再是一个人,而是千百万人。债主的人数等于人口的总数,反而不像欠任何人的钱了。至于怎么还法,甚至要不要还,岂是胡萝卜的境界所能了解的?
此之谓"大借若还"。
山盟
山,在那上面等他。从一切历书以前,峻峻然,巍巍然,从五行和八卦以前,就在那上面等他了。树,在那上面等他。从汉时云秦时月从战国的鼓声以前,就在那上面。就在那上面等他了。虬虬蟠蟠,那原始林。太阳,在那上面等他。赫赫洪洪荒荒。太阳就在玉山背后。新铸的古铜锣。当的一声轰响,天下就亮了。
这个约会太大,大得有点像宗教。一边是,山。森林,太阳,另一边,仅仅是他。山是岛的贵族,正如树是山的华裔。登岛而不朝山,是无礼。这山盟,一爽竟爽了20年。其间他曾经屡次渡海,膜拜过太平洋和巴士海峡对岸,多少山。在科罗拉多那山国一闭就闭了两年。海拔一英里之上,高高晴晴冷冷,是六百多天的乡愁。一万四千英尺以上的不毛高峰,狼牙交错,白森森将他禁锢在里面,远望也不能当归,高歌也不能当注。他成了世界上最高的浪子,石囚。只是山中的岁月,太长,太静了,连摇滚乐的电吉它也不能一声划破。那种高高在上的岑寂,令他不安。一场大劫正蹂躏着东方,多少族人在水里,火里,唯独他学桓景登高避难,过了两个重九还不下山。
春秋佳日,他常常带了四个小女孩去攀落矾山。心惊胆战,脚麻手酸,好不容易爬到峰巅。站在一丛丛一簇簇的白尖白顶之上,反而怅然若失了。爬啊爬啊爬到这上面来了又怎么样呢?四个小女孩在新大陆玩得很高兴。她们只晓得新大陆,不晓得旧大陆。"问君西游何时还。畏途巉岩不可攀。"忽然他觉得非常疲倦。体魄魁梧的昆仑山,在远方喊他。母亲喊孩子那样喊他回去。那昆仑山系,所有横的岭侧的峰,上面所有的神话和传说。落矾山美是美雄伟是雄伟,可惜没有回忆没有联想不神秘。要神秘就要峨嵋山五台山普陀山武当山青城山庐山泰山,多少寺多少塔多少高僧、隐士、豪侠。那一切固然令他神往,可是最最亲心的,是噶达素齐老峰。那是昆仑山之根,黄河之源。那不是朝山,是回家,回到一切的开始。有一天应该站在那上面,下面摊开整幅青海高原,看黄河,一条初生的脐带,向星宿海吮取生命。他的魂魄,就化成一只雕,向山下扑去。浩大圆浑的空间,旋,令他目眩。
那只是,想想过瘾罢了。山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747才是一只越洋大雕,把他载回海岛。1972年。昆仑山仍在神话和云里。黄河仍在诗经里流着。岛有岛神,就先朝岛上的名山吧。
上山那一天,正碰上寒流,气温很低。他们向冷上加冷的高处出发。朱红色的小火车冲破寒雾,在渐渐上升的轨道上奔驰起来,不久,嘉义城就落在背后的平原上了。两侧的付蔗田和香蕉变成相思树和竹林。过了竹崎,地势渐高渐险,轨旁的林木也渐渐挺直起来,在已经够陡的坡上,将自己拔向更高的空中。最后,车窗外升起铁杉和扁柏,像十里苍苍的仪队,在路侧排开。也许怕风景不够柔媚,偶尔也亮起几树流霞一般明艳的樱花,只是惊喜的一瞥,还不够为车道镇一条花边。
路转峰回,小火车呜呜然在狭窄的高架桥上驰过。隔着车窗,山谷愈来愈深,空空茫茫的云气里,脚下远远地,只浮出几丛树尖,下临无地,好令人心悸。不久,黑黝黝的山洞一口接一口来吞噬他们的火车。他们咽进了山的盲肠里,汽笛的惊呼在山的内脏里回荡复回荡。阿里山把他们吞进去吞进去又吐出来,算是朝山之前的小小磨练。后来才发现,山洞一共49条,窄桥一共89座。一关关闭上去,很有一点西游记的味道。
过了十字路,山势益险,饶它是身材窈窕的迷你红火车,到三千多尺的高坡上,也回身乏术了。不过,难不倒它,行到绝处,车尾忽然变成车头,以退为进,潇潇洒洒,循着Z字形zigzagzig那样倒溜冰一样倒上山去。同时森林愈见浓密,枝叶交叠的翠盖下,难得射进一隙阳光。浓影所及,车厢里的空气更觉得阴冷逼人。最后一个山洞把他们吐出来,洞外的天蓝得那样澈底,阿里山,已经在脚下了。
终于到了阿里山宾馆,坐在餐厅里。巨幅玻璃窗外,古木寒山,连绵不绝的风景匍匐在他的脚下。风景时时在变,白云怎样回合群峰就怎样浮浮沉沉像嬉戏的列岛。一队白鸽在谷口飞翔,有时退得远远的,有时浪沫一样地忽然卷回来,眺者自眺,飞者自飞。目光所及,横卧的风景手卷一般展过去展过去展开米家霭霭的烟云。他不知该餐脚下的翠微,或是,回过头来,满桌的人间烟火。山中清纯如酿的空气,才吸了几口,饥意便在腹中翻腾起来。他饿得可以餐赤松子之霞,饮麻姑之露。
"爸爸,不要再看了。"佩珊说。
"再不吃,樟肉就要冷了。"咪也在催。
回过头来,他开始大嚼山珍。
午后的阳光是一种黄澄澄的幸福,他和矗立的原始林和林中一切鸟一切虫自由分享。如果他有那样一把剪刀,他真想把山上的阳光剪一方带回去,挂在他们厦门街的窗上,那样,雨季就不能围困他了。金辉落在人肌肤上,干爽而温暖,可是四周的空气仍然十分寒冽,吸进肺去,使人神清意醒,有一种要飘飘升起的感觉。当然,他并没有就此飞逸,只是他的眼神随昂昂的杉柏从地面拔起,拔起百尺的尊贵和肃穆之上,翠纛青盖之上,是蓝空,像传说里要我们相信的那样酷蓝。
而且静。海拔七千英尺以上那样的,万籁沉淀到底,阒寂的隔音。值得歌颂的,听觉上全然透明的灵境。森林自由自在地行着深呼吸。柏子间闭落在地上。绿鸠像隐士一样自管自地吟啸。所以耳神经啊你就像琴弦那么松一松吧今天轮到你休假。没有电铃会奇袭你的没有电话没有喇叭会施刑。没有车要躲灯要看没有繁复的号码要记没有钟表。就这么走在光洁的青板石道上,听自己清清楚楚的足音,也是一种悦耳的音乐。信步所之,要慢,要快,或者要停。或者让一只蚂蚁横过,再继续向前。或者停下来,读一块开裂的树皮。
或者用惊异的眼光,久久,向僵死的断树桩默然致敬。整座阿里山就是这么一所户外博物馆,到处暴露着古木的残骸。时间,已经把它们雕成神奇的艺术。虽死不朽,丑到极限竟美了起来。据说,大半是日治时代伐余的红桧巨树,高贵的躯干风中雨中不知矗立了千年百年,坎坎的斧斤过后,不知在什么怀乡的远方为栋为梁,或者凌迟寸碟,散作零零星星的家具器皿。留下这一盘盘一蛇蛇硕老无朋的树根,夭矫顽强,死而不仆,在日起月落秦风汉雨之后,虬幡纠结,筋骨尽露的指爪,章鱼似的,犹紧紧抓住当日哺乳的后土不放。霜皮龙鳞,肌理纵横。顽比锈钢废铁,这些久僵的无头尸体早已风化为树精木怪。风高月黑之夜,可以想见满山蠢蠢而动,都是这些残缺的山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