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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柏杨 当前章节:15268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3:09

依小子之意,如花似玉最好和他约会一次就“从一而终”,不要再变,更不要再选择。同样道理,作父母的看女儿总换男朋友,其心理状态虽跟小子有异,但结论却是一样的,也巴不得女儿最好瞎猫撞死老鼠,撞到谁就是谁算啦。再开明的家庭,女儿如果交上三个男朋友,老头老太太便会急得鼻涕一把泪一把,为她的“乱”而担心。我特别声明的是,柏杨先生不赞成年轻人玩火,也不赞成年轻人乱。但选择并非玩火,更不是乱。一个男孩子交上一个女孩子,如果发觉她差劲的话,他有权利甩掉她。一个女孩子亦然,她交上一个臭男人,一旦发现他原来是鸭子屎,她也有权利甩掉他。甩的技术虽然有研究余地,但甩的原则却是正确的也。恋爱和婚姻的不同在此,如果结了婚,成了正式夫妇,甩起来便不简单。《青春三凤》电视剧上那个小伙子,没有“从一而终”的义务,他是恋爱,不是结婚,遇到好的当然可以更换。柏杨夫人以及她宝贝侄女,硬要他从一而终,所以应打三十大板也。

再总结一句,自由恋爱,就是自由选择。恋爱自由,就是选择自由。如果不能选择,和古时候硬碰硬的婚姻何异?不可诬之为“乱”,诬之为“烂货”,或诬之为其他啥子难听的名堂。

有选择的自由(1)

选择的自由有赖于选择的警觉,一面恋爱,一面考察对方。当然啦,情人眼中出西施,其实情人眼中何止出西施,简直啥玩意都出,还出英雄,出圣人哩。但也正因为大家都情不自禁,虽然努力伪装,有时候也会露出来一点原形。孙悟空先生可以说是变化专家,变啥像啥,可是千变万变,就是变不了屁股。大破红孩儿时,他摇身一变,变成了红孩儿的娘,变得货真价实。可是红孩儿向她行礼,她一呵腰还礼,马上糟糕,屁股露了出来。猪八戒先生挂在梁上,忍不住呵呵一笑,走了风声,结果一场大战。

曾经有一对恋人,已经订了婚矣,小姐忽然要解除婚约,因为有一天该未婚夫把一只猫放到一只金丝雀笼里,眼看着金丝雀凄惨挣扎,不但无动于衷,反而笑逐颜开。我想把他一脚踢是对的,盖她的判断正确不正确是一回事,但她既有判断,就有权利选择,这种权利,至神至圣。即令是结了婚,她都没有从一而终的义务,何况只是订婚哉?更何况只是交交朋友哉?

人总是往高枝上飞的,遇到识字的恐怕很难守着不识字的,遇到皇帝女王恐怕很难守着挖水沟工人,遇到境界高的恐怕很难守着俗不可耐的,遇到谈得来的恐怕很难守着话不投机半句多的,遇到真爱我的恐怕很难守着玩玩我的,遇到热情如火的恐怕很难守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但问题也就在这里,女孩儿还没有交上三个小子,就攻击她乱啦,烂货啦,公共汽车啦。同样情形,小子们还没有交上三个女朋友,就也攻击他三心二意啦,好高骛远啦。

不过我们要强调的,选择不是玩玩,不是把张小子的钱花光啦,再花吴小子的,把赵先生利用了个够之后,再去利用李先生。凡是玩玩,几乎都是端着选择的嘴脸。嗟夫,这些年来,以玩玩为宗旨的太太小姐似乎特别的多,据说身上只要有一块钱,就能“吃孙子,喝孙子,最后还要骂孙子”。本领之大,技术之高,使我老人家咋舌。好比说,住在郊区的女士吧,早上起来,梳妆打扮,搽脂抹粉,带上一块钱,出门而去,用该一块钱打一个电话,一会工夫,就找到一个心甘情愿的冤大头,开车来把她接走。于是这一天就等于他包啦,又跳舞又看戏,又游泳又吃大菜,至于去了旅馆没有,因太太小姐都坚决否认,大概是没有的矣。如此这般,玩到深夜,出租车把她送回尊府。第二天春梦初醒,再如法炮制,又是一天纸醉金迷生涯。

这种女孩子是真正的玩玩,而不是选择。选择应受到尊重,玩玩便太危险矣。柏杨先生隆重嚷嚷,别把臭男人当做孙子。越是孙子,典故越多,钱岂有白花的,那些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场面,差不多都是玩玩的结果,年轻女子,似乎是越慎重越好。

有选择的自由(2)

我们强调选择自由,所以认为电视剧上那位小子,有权去爱女朋友的女朋友。我们为该小子叫屈的是,他虽然闯下了滔天大祸,把女朋友闯垮啦,而且还受到难以招架的羞辱。恐怕他阁下虽抬不起头,但心里绝对不会服气。因他所遭受的不是事变,而是试探也。呜呼,不要说爱情矣,凡是和感情有关的东西,统统不应该加以试探。盖上帝从不试探人,试探的人,都是魔鬼。

世界上最伟大的试探发生在一千九百年前,《圣经》上说,有一天,耶稣先生被圣灵充满,他就到旷野去禁食四十昼夜,后来饿得发慌,魔鬼先生乃乘虚而入,对他曰:“你如果是上帝的儿子,就请命令石头变成食物。”耶稣先生理都不理。魔鬼先生又把他领到殿顶上,曰:“你如果是上帝的儿子,就请往下跳,经书不云乎:‘主要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住你,免得你的脚碰到石头上。’”耶稣先生仍理都不理。魔鬼先生又把他领到高山上,指着世上万国曰:“我们是老朋友啦,你要是俯伏拜我,我就把它全送给你。”耶稣先生依旧理都不理。魔鬼先生觉得没趣,只好溜开。

这故事年轻小子和年轻女子都应该读个滚瓜烂熟,更要注意的,耶稣先生拒绝魔鬼先生时,曾说了一句话,曰:“不可试探你的上帝。”我们套而言之曰:“不可试探你最爱的人。”《青春三凤》中的两凤,当然好心好意要帮她们的朋友,该念头可能是聪明的,但也是魔鬼的。而该女主角竟也允许她们去试探自己的爱人,她可能也是聪明的,但她更是魔鬼的。一男一女在相爱阶段中,他崇拜她,她也崇拜他;他是她的上帝,她也是他的上帝。耶稣先生一千九百年前都厉声警告过,不要试探你的上帝,想不到一千九百年之后仍有人自作聪明,非试探不可。而女主角和该剧的作者到底不是耶稣先生,耶稣先生毅然的拒绝了魔鬼先生的诱惑,没有往下跳,而女主角和该剧作者,则往下跳矣,悲夫。

当欧洲中世纪骑士之风最盛行时,有一个堡主和一个骑士,同时追求一位千娇百媚,难解难分,以致该千娇百媚,不知道嫁给谁才好。于是她异想天开,出了一个妙法,把他们带到狮子笼前曰:“谁要是能进去把狮子杀死,我就嫁给谁。”骑士老爷一瞧,该狮子凶猛异常,不是好玩的,就甘拜下风。堡主老爷却不在乎,进得笼来,打了个血流成河,狮子先生终于断了尊气。千娇百媚不顾肮脏,抱着堡主老爷吻曰:“我本来就是要嫁你的,杀狮子不过看看你到底是不是真的爱我。”该堡主老爷把她推开曰:“我的爱情不受试探。”说罢扬长而去。

千万别试探爱情(1)

不试探并不是不考察,不考察岂不成了从一而终的傻瓜了欤?盖没有考察就没有判断,没有判断就没有选择。但试探绝不是考察,考察也绝不是试探。考察是冷眼旁观,而试探是诱人入罪,冷眼旁观他对酒的反应,就可知道他是不是酗酒。如果一时聪明过度,弄了五加仑白干,灌到他尊肚里,然后大骂他不但酒后无德,还酒后无智,便不对劲矣。王船山先生曾有一句话责备这种干法,曰:“饮之狂药而责之狂,可乎?”

《唐吉诃德传》是一部震动世界文坛的巨著,毛姆先生曾把它列为世界十大名著之一,乃一本绝世的好书也,世人不可不读。其中有一段故事,专门描写“试探”,因为这故事是原作者塞万提斯先生硬夹进去的,似乎成了累赘,没有它反而使全书更为简洁完整,所以凡是节本,都把它删掉,而我们现在却恰恰研究这硬夹进去的一段。

话说意大利佛罗棱萨地方,有一对最最要好的朋友,一位是安瑟摩尔先生,一位是罗退里奥先生,为了容易记忆,我们简称之为安先生和罗先生。安先生娶卡密拉女士为妻,一切使人神魂颠倒的奇事,就发生在他们三位身上。原来安先生爱他的妻子爱得要命,卡密拉女士爱她的丈夫也爱得要命。书上说,卡密拉女士仅她的美貌就可以征服大队武装骑兵,而且还贞节,规矩,冷漠,视丈夫以外的男人如粪土。是一个典型、甚至是一个超标准的圣洁女孩子,再细的针尖都挑不出毛病。可是安先生仍不满足,他仍要试探她,他的理论根据洋洋洒洒,堂堂皇皇。文载原书,可以复按。

他曰:

“我想要知道我的妻子卡密拉究竟是不是如我所意料的那么好,那么完全。关于这,除非像黄金经火炼一般,有了确确实实的证据,证明她的美德完整无缺,我是不能够彻底满意的。因为,朋友,我以为一个女子如果没有人向她奉承求爱,就显不出她的贞节。惟有经过不厌其烦的情人们,用诺言、赠物、眼泪,或是继续追求的力量去打动她,而终不为所动,那才算是真正的贞节。因为倘使不曾有人去诱她失节,她的节操有啥可感激呢?倘使她不曾有机会走入迷途,并且知道自己有丈夫,一经抓到她的错处,就要收拾她的生命,那么即使是矜持谨慎,又有什么了不起呢?所以凡是因有所畏惧或因没有机会而保持贞节的那种女人,我对她的敬意,绝不能和那种经过哀恳纠缠,而终不为所动的女人一般程度。”

安先生既然有这么多的真知灼见,他阁下就精神百倍的要求他的好友罗先生干一件事。那就是,他要罗先生向卡密拉求爱,他所以选择罗先生担任该项伟大的任务,也有一大堆哲学基础。

千万别试探爱情(2)

安先生曰:

“为了上面这些理由,还有我用以维持我的意见的其他许多理由,我希望我妻子卡密拉也能经过这种试探,也能在求爱和哀求的火里经过锻炼。主要的是,前去试探她的人,必须是和她的身分相配的,如果她在这样的磨炼之中,能够胜利而归——我相信一定能够,那我就要赞美我的无比幸福了。”

罗先生一听安先生要他去追求他的妻子,以便判断她贞与不贞,立刻就严加拒绝。盖这种把娇妻当做试验品的干法,简直见所未见,闻所未闻。他当然不肯,双方就展开一番争执,争执内容不必介绍啦。我们的主题不在争执的内容,而在争执的结果,结果是,罗先生勉强答应下来该份美差。第二天安先生就开始制造机会使其跟自己的爱妻接近,但罗先生是一个正人君子,怎肯顺水推舟,真的下手?所以他每天跟卡密拉女士面面相对,然后向他的朋友扯谎,说他已经向她求爱,她果然拒绝啦;又说甜言蜜语已经说啦,米汤也已经灌啦,她仍然不理;说得安先生心花怒放。

安先生心花怒放之余,仍不肯悬崖勒马,大概魔鬼在他阁下心里颇下了点功夫,以致他不得不聪明绝顶,非要试探个水落石出,千真万确不可,于是他曰:“卡密拉对求爱的言语挑逗已能拒抗,第二步我们就得看看她能不能拒抗求爱的剧烈行动了。”

于是乎他付了罗先生两千金元。于是乎到了最后。于是乎罗先生敌不过卡密拉女士的美丽绝伦。于是乎假戏真做了起来。于是乎卡密拉女士也敌不过罗先生的热情。于是乎防线全部崩溃。于是乎当二人双双携手,登上了象牙之床,要颠鸾倒凤的时候,作者塞万提斯先生叹曰:“她投降了,是呀,虽以卡密拉那样的操守,也终于投降了。但罗先生的朋友情谊之不能维持到底,又何足怪呢?”又曰:“这是一个明白的证明,证明我们对恋爱热情这种仇敌,绝不可冒昧去试探,因为该力量虽是属于人类的,却须有神力的应援,才可把它降伏。”

第七部分

奇妙的结局(1)

最妙的是,罗先生和卡密拉女士弄假成真了之后,罗先生并没有告诉她他之所以这么胆大包天,原是她丈夫钦派的。盖一则恐怕卡密拉女士自卑,一则也怕卡密拉女士把他热情看轻。于是世界上第一等混蛋丈夫安先生,乃被隆重的蒙在鼓里,他阁下光荣归来后,第一件事便是前往拜访罗先生,一见面就问他试探的结果如何。呜呼,就是换了你阁下,事情既然到了这种稀烂地步,恐怕都不会供出实话。罗先生当然不能例外,且看他如何回答吧,他曰:

“啊,安瑟摩尔朋友,我给你的消息是,你的夫人确实是一切好女人的模范和冠冕,我对她说的话都像说给风一般,我的殷勤被蔑视,我的赠品也被拒绝,而当我对她洒下假泪的时候,她竟不受感动,反而拿它来嘲笑。总而言之,卡密拉是一切美的总和,更是贞节、幽娴和操守的化身,凡是一个好女人应值得赞美的一切美德,都堆积到她身上。所以,朋友,把你的钱拿回去吧,我没有机会用它,因为卡密拉的节操,并不是像金钱礼物和甜言蜜语这种卑鄙的东西,可以动摇的。”

这一段鬼话连篇,安先生一听,立刻喜欢得摇头晃脑。但最叫座的节目还在后头。有一天,安先生藏在衣橱之中,想亲自目睹试探的成绩。谁知道他们也正要借他的眼睛塞他的嘴,于是罗先生来啦,卡密拉女士手执短剑,在地上划了一条线,然后用一种不容误解的腔调,厉声曰:“你注意听我的话,罗退里奥,你看见这一条线吗?你如果敢跨过它,或者敢跨上它,我就立刻把我手中的剑插进我的胸口。可是这一句话且不要回答,我还另外有几句话要对你说,你可以随你的意思回答我。第一、你要告诉我,你到底是否知道我的丈夫安瑟摩尔,并且给他怎样的估价?第二、你要告诉我,你到底是否知道?又给我怎样的估价?你回答呀,用不着顾忌,也用不着考虑,因为我给你的这个问题都不难呀。”

为了效果,卡密拉女士还向罗先生扑了去,这一扑迅速而猛烈,好像真要一剑插到他尊肚里,罗先生急忙一躲,卡密拉女士技高胆大,演得极为逼真,她惨叫曰:“命运既不许我正当的心愿完全满足,它却不见得能阻挡我将这种满足破坏。”说时迟,哪时快,短剑已插进了自己的酥胸,当然是酥胸上不要紧的所在,但却顿时血流如注,她阁下也就立刻昏了过去,盖她不得不立刻昏了过去,如果不立刻昏了过去,岂不势得再插第二刀乎?这一切表演,如果摄成电影,至少得颁给她一个金像奖。不过也正因为她可以得金像奖,她的丈夫果然大过其瘾,他已如愿以偿的得到了他的最高幸福,所以他还要亲自写点诗来赞美歌颂一番。

奇妙的结局(2)

安瑟摩尔先生这一场绿帽剧非常罗曼蒂克,但结局却不罗曼蒂克,盖闹到最后,作贼心虚,精神恍惚,事情终于败露。罗先生在本乡不能立足,逃到外国。卡密拉女士走投无路,只好当了尼姑。而可怜的安瑟摩尔先生大梦初醒,发现原来竟不是那么回事,既悔又痛之余,就买了一块钱的巴拉松,吃而服之,一命归天。霎时间一对恩爱夫妇,一个幸福家庭,风消云散。

安先生在临死时,曾写下他的绝命书,书曰:

“一种愚蠢而鲁莽的冲动,使我丧失生命,我希望我死的消息传到卡密拉的耳朵里,使她知道我是宽恕她的,因为她没有必须创造奇迹的义务,我也没有要求她创造奇迹的权利,而今我正是造成我自己耻辱的主人。”

这段话十分沉痛,安先生还是有他的伟大之处,他知道自己的过失,所以他不但宽恕他的妻子卡密拉,也宽恕他的朋友罗退里奥,这种气质可保障他的灵魂进入天国。如果换了一个瘪三,好比说,那位电视剧的女主角和鸦小姐吧,准破口大骂,一骂罗退里奥忘恩负义,人面兽心,衣冠禽兽,不够朋友。二骂卡密拉淫妇贱货,不要脸的下三滥,婊子养的臭私娼。安先生在栽了斤斗后检讨自己,而《青春三凤》不但没有检讨自己,却在那里举杯高歌,认为“幸亏发现得早”哩。

爱情是一种复杂的化合物,包括的东西很多,其中之一是性行为,关于这,我们说的多啦,不再说啦。其中之二是,爱情就是互信,一旦互信不生,爱情便等于裂了缝的电灯泡,不但不会再发热发光,而且迟早要稀里哗啦。而“信”这玩艺是纯主观的,纯感情的,不能分析,更不能试探。基督教要求他的徒众只要“信”,假使有一个聪明绝顶的家伙说,等我的尊眼亲自看见上帝我才信,那就不叫信。而必须看不见还是照信,那才是信。非等到证实了才信,乃科学家的干法,不是宗教徒的干法;乃侦探的干法,不是爱情的干法也。爱情的狂热有时超过宗教,只能有信,不能有试探——也就是说,不能用科学的手段去求证。呜呼,科学家证实了水是氢二氧一,它五千年都是氢二氧一,而爱情则不然矣,纵令在一次的严厉试探中证明她是贞节的,但不能保证她永远是贞节的。同样,纵令证明她某一次拆了烂污,也不能保证她一辈子都会拆烂污。爱情是感情的一种,是不稳定的,君不见有些小姐爱臭男人乎,有时爱得发紧,他天天揍她她都舒舒服服,可是一旦感情破裂,对他厌恶起来,他天天教她揍他都不干,试探怎能可靠耶哉。

人是会变的(1)

——同居跟结婚不一样,不一样就是不一样。

天下只有一件事,虽经过沧海桑田,天翻地覆,千讨论万讨论,讨论到世界末日也讨论不完的,那就是男女之间的爱情。随着经济演进,和社会结构的不同,以及当事人的文化内涵,和生活背景的不同,问题也越层出不穷。

《时报周刊》国内版记者元玑女士,曾在今年(一九七八)八月间,访问我老人家,教我就它们的“听名人谈爱情”专栏,发表发表高论。我一听我竟然被封为“名人”,不禁大喜若狂,当时就硬拉她到豆浆店吃了一顿烧饼油条,隆重的报答她提携栽培之恩。那篇访问记于九月十七日出版的该刊第二十九期刊出,题目豪华,曰:《听听柏杨的名言:爱情的诺言不是支票,是便条》、《爱情——糊涂的代名词》。立刻我就飘飘然兼然然飘,不过她阁下竟然直称我的御名,而没有加上“先生”二字,使我生了一肚子闷气,看样子那顿丰富的筵席算是白请啦。

这且按下不表,表的是我对爱情的看法,事过境迁,对于该访问所写的(当然是我自己哇啦哇啦讲的),我想对某一部分做一点修正——例如对“结婚”和“同居”,不仅做一点修正,简直做二三四点修正。吾友梁启超先生曰:“我不惜以今日之我,向昨日之我宣战。”柏杨先生觉得死不认错固是一种美德(现在有这种美德的人,车载斗量,多如驴毛),但偶尔效法梁先生,口吐真言,也不能算严重缺点,不知道贵阁下然否乎也。

男女同居而不结婚的风气盛行,是柏杨先生去年(一九七七)回到台北后,所面临的新生事物之一。最初是吓了一跳,继之是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但心里总有一个疙瘩。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五十年前,没有结婚的男女住在一起,同床共枕,勾肩搭背,俨然以夫妻自居,恐怕早被活活打杀。即令发生在十年之前,大家也会侧目而视,舆论沸腾,出门时说不定被顽童照后脑勺就是一石头。可是现在人心大变,大变人心,大家对他们连一眼都不肯多看矣。有一天,我问一位跟她男朋友同居已三年之久的老奶为啥不结婚,她曰:“结婚干啥?”这一问使我一愣,她看柏老的学问并不像她想像中那么伟大,就急忙解释曰:“别食古不化,结婚跟同居固一样的也。”我反攻曰:“结婚跟同居既然是一样的,为啥不结婚?”她曰:“结婚跟同居既然是一样的,为啥要结婚?”我想了半天,虽然满腹经纶,一时也无法抵挡,但心里总不服气。盖还是老话,既然是一样,结婚至少不比同居坏,同居也至少不比结婚好,而结婚却可以增加安全感,结婚后的家,才是生命的根。不结婚而同居,在传统上称之为“轧姘头”,形容它既不易稳定,而又不易持久也。所以柏老赞成结婚,那是人类进化的一个里程碑兼人类文化的一个结晶。

人是会变的(2)

然而,这几个月来,一连串碰到了七八个奇怪的婚姻——说它奇怪,是我老人家嘴下留情,事实上是一连串碰到了七八个恐怖的婚姻,使人毛骨悚然。终于发现同居而不结婚,也有它的实际价值。前面那位老奶一口咬定“同居跟结婚是一样的”,反而淹没了真相,自己摧毁了自己的理论基础。假如结婚跟同居果是一样的话,拒绝结婚只不过强词夺理,用以掩饰内心的某种彷徨和恐惧。问题是,结婚跟同居不一样——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同居”才有资格向“结婚”挑战。

结婚固然带给当事人安全感,但也带给当事人束缚。——实质上,安全感的意义就是束缚,没有束缚,那里来的安全感哉。反正咱俩已经拜过花堂,按过脚模手印啦,你要想甩掉老娘,可没有那么简单,法律和舆论都是站在奴家这一边的。这是对老奶而言,对臭男人,则话的内容改两个字就行,反正咱俩拜过花堂,按过脚模手印啦,你要想甩掉老子,可没有那么简单,法律和舆论都是站在俺这一边的。

我们当然希望世界上每一对夫妇都恩恩爱爱,都白头偕老,谁也别甩掉谁。但人类是惟一会变的动物,这可不是指形态上会变,小蝌蚪游来游去,有一天忽然生出四条腿来,变成一只乱跳乱叫的青蛙。一条使女人娇声尖叫的小毛虫,爬来爬去,有一天忽然长出翅膀,变成了满天飞,人见人爱的蝴蝶。这些形态上的变,人类可没有这种本领。人类自吹是万物之灵,在这方面只好自顾形惭。从娘胎呱呱坠地,生出来两条尊腿,到死都是两条尊腿(除非出了可观的车祸,被干掉了一条)。生出来两只胳膊,到死都是两只胳膊,我敢跟你赌一块钱,恁凭你法术无边,绝不会再长出一条胳膊来。所以我们说的变,不是架构上的变,而是心理上的变,意识形态上的变。

心理上的和意识形态上的变,是人类所独占的特质,其他动物就没有这么复杂。从小猫成长到老猫,习性一贯(老猫不过比较懒得再抓老鼠罢啦)。从小狗成长到老狗,习性也一贯(老狗只是很少再有兴趣闻声而吠,偷咬穷朋友的小腿)。但人类不然,不但女孩子在变,男孩子也在变,不但中年人在变,老家伙也在变。这些变研究起来,都有脉络可以追寻,也都有连锁过程可以分析。但那都是事后有先见之明的人干的勾当,实践时很少排上用场。贵阁下在一个恰当的场合中,遇到一个千娇百媚,腰缠万贯,学富五车,对你倾心兼崇拜,百依兼百顺,你晕头转向之余,忽冬一声就掉到爱情的深井里,抓还恐怕抓不牢哩,研究分析个屁。

吾友汪精卫先生,想当年刺摄政王,“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何等英雄,后来却当了大大的汉奸,这一变变得太厉害,教人招架不住。吾友寒雾女士,她在学堂念书的时候,跟另外两位女同学感情至笃,柏杨先生曾称之为三剑客,三剑客之一的一位老奶,一提基督教就火冒三丈,有一次几个同学乘车郊游,在车上抬起基督教的杠来,话不投机,她阁下在中途就坚持下车,当车不停时,她就要往下跳,吓得一群老奶哭爹叫娘才把她抱住。可是五年前她去了美国之后,忽然间信了吾友耶稣,这一信就惊天动地,如疯如狂,以致寒雾女士连封信都无法跟她交通,该老奶满纸都是“哈利路亚”,简直插不上嘴。

人是会变的(3)

柏杨先生另一位朋友的儿子老爷,在大学堂之时,英姿焕发,办杂志,组社团,读训导主任瞪眼的“邪门”之书,好友如云,豪气千秋,天塌啦都敢顶住。十年不见,前几天一见,竟然是另外一个人。他阁下一出校门就做生意,发了大财,三句话就有一个“钱”字,而且以“钱”作为衡量价值的惟一标准。他本来叫我“伯伯”的,因我的银子太少,现在的称呼已改为“老头”矣(我想,我如果想恢复“伯伯”的身分,恐怕得跟洛克斐勒先生结点亲)。最精彩的是,他深有“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的沉痛觉醒,认为过去都是年轻不懂事时的瞎胡闹,钱才是惟一的生命内容。又斜着眼教训我曰:“老头,你辛辛苦苦写稿,能赚几文?我往证券交易所一个电话,抵你写一辈子。”我洗耳恭听,连嗝都不敢打。

我们现在讨论的不是“是”“非”问题,而是“变”的现象问题。总而言之一句话,人的思想和意识形态是会变的,至于如何变,啥时候变,变向何方,不但局外人不知道,连自己都不知道。诋之为“随波逐流”也好,颂之为“适应时代”也好。反正是,人是会变的动物。

把两个会变的动物——一男一女,用结婚的形式拴在一起,而且一拴就是十年二十年,甚至五十年六十年,那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冒险。如果男女同时都朝一个目标变——这种情形并不罕见,所谓“一条被盖不住两样人”,夫妻间是互相影响的,不仅影响思想,影响意识形态,有时候甚至还影响长相,那当然甚妙。可是,如果一个变一个不变,或一个往东变,一个往西变,那麻烦可就大啦。当思想的和意识形态的层次越来越有距离时,爱情就会越来越消失。如果两个人只是同居关系,那就比较好办。如果是结了正式之婚,恐怕要脱层皮。

唯夫史观(1)

——妻子一旦认定亲爹亲娘都不可靠,朋友更不值一交,只有丈夫才是第一级活宝,恶夫就可随心所欲。

最近接到的读者老爷来信中,大半是反对离婚的,有一位住在彰化的读者老爷,理直气壮曰:“老头,你竟然鼓励离婚呀,人家美满的好姻缘,硬被你活生生的拆散。”义正词严,威不可当。柏杨先生特别再声明一次,白纸印黑字,我可从没有鼓励人家离婚,而只是认为女人有离婚的权利,希望人们不要瞎着眼一味反对离婚。犹如我可从没有鼓励人家吃辣椒,而只是认为人们有吃辣椒的权利,希望不要瞎着眼一味反对别人猛吃。这个论点必须弄清楚,问题一旦被搅和成人工漩涡,不分青红皂白的一股脑往里卷,那是浆糊脑筋的蛮缠,我可缠不过你,就算你赢。至于说好姻缘被我活生生拆散,我已声明过我没有这么大的力量,这种云天雾地的话,用以整人时吹胡子瞪眼,以壮声势,其效如神。用以讨论问题,恐怕是越讨论越糊涂。

凡好姻缘都固如金汤,谁都拆不散,如果凭我老人家写几个字就能棒打鸳鸯两离分,那恐怕准不是啥好姻缘。嗟夫,有些好姻缘,固然表里如一,真是好姻缘。但也有些好姻缘,却只表面上看起来像好姻缘,实际上却是恶姻缘,我们可以把它分为两类,一曰欧洲中古贵族型的恶姻缘,一对夫妇,在客人面前,或大庭广众之中,勾肩搭背,温言软语,简直天生璧人,爱河永浴,可是等到大家作鸟兽散,他们也就将军不下马,各自奔前程,或分头投奔情夫情妇,或关门闷坐,来一个张飞穿针,大眼瞪小眼。一曰中国传统受气包型的恶姻缘,老奶空有一肚子学问和一肚子灵性,却被丈夫踩在脚底下,专供他阁下一人淫乐奴役之用,百般辛苦,永无出头之日。

不管那一种形态,一旦老奶顿开茅塞,挺起脊梁要跟臭男人一样做一个真正的人,丈夫就立刻大跳其高。促使贵阁下跳高的责任好像并不在我,而在贵阁下的尊蹄,如果把尊蹄稍微挪开一点,甚至只要踩得轻一点,就会天下太平。不检讨自己的尊蹄,而只迁怒别人的嘴巴,无以名之,名之曰恶夫。孔丘先生曰:“苛政猛于虎。”在男女婚姻中,恶夫比苛政更为残忍。

恶姻缘中,恶夫对妻子采取的是孤立手段,孤立手段的理论基础是孤立主义,孤立主义的哲学是唯夫史观——称它为唯夫主义也行。唯夫史观者,丈夫第一,其他人类都是第三第四(根本没有第二),此乃“夫为妻天”的传统史观也。古书上的教训比比皆是,“丈夫”是妻子的“所天”,丈夫一旦抬到太平间,妻子的天就塌啦,试想一个人头上没有了“天”,那景象是何等的可怖,于是寡妇就成了“未亡人”,亡者,死翘翘也,意思是说,天已塌啦,小奴家只有坐以待毙一条路。

唯夫史观(2)

——臭男人死了妻子,可没有坐以待毙的念头,而是胸怀大志,急着要再娶一个如花似玉。咦,当男人真是妙不可言。

大男人沙文主义不一定产生恶姻缘,但恶姻缘往往由于大男人沙文主义。在上篇敝大作中,我们曾嚷嚷夫妻两方,一旦有了“跑不掉”的信心,结果将是哀哀一生,话说得似乎不够周延。中国古老的社会中,事实上“跑不掉”的只限于女人,男人却随时都可以跑掉,老奶死啦,丈夫固然可以顺理成章的跑掉,即令老奶仍然活着,丈夫也照样可以跑掉——如娶一大堆姨太太之类。女人如果想追随男人之后,也那么一跑,那简直是捅了马蜂窝。朱买臣先生的太太,饿得两眼昏花,要另找饭碗,就挨了两千年的骂——不但臭男人骂,唯夫主义者的老奶也骂,几乎没有一个人同情她阁下饥寒难当,也没有一个人承认她有拒绝被丈夫活活饿死的权利。理学系统开山老祖之一的程颐先生,他曾为唯夫史观下了一个明确的界说,那就是:妻子死啦,丈夫可以再娶。丈夫死啦,妻子却不能再嫁,胆敢再嫁,不但嗤之以鼻,还要跺之以脚。有人问程颐先生曰:“寡妇贫苦无依,能不能再嫁乎哉?”他阁下端起嘴脸,断然答曰:“绝对不能,有些人怕冻死饿死,才用饥寒作为借口,要知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好一个“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个“节”,就是大男人沙文主义为女人唯夫史观定下的标杆,女人必须坚守这个专门为她们下的标杆,逾此一步,便死啦骨头都是臭的。程颐先生真是一个典型,对慷他人之慨,和流别人之血的事情,特别大方。眼睁睁看着一个穷苦的寡妇,搂着骨瘦如柴,奄奄一息的儿女,辗转破席之上,哀哀求告,活活饿死的惨状,不但没有一丝恻隐之心,反而圣心大乐,群起为唯夫史观的光荣胜利干杯。想起来孟轲先生说的:“无恻隐之心,非人也。”真不知道大男人沙文主义“非人也”之后,会是个啥(柏老可没说大男人沙文主义会成为禽兽,恶棍丈夫可别乱罩)。

——注意“借口”两个字,用的真是结棍,轻轻一笔,就一手遮天。夫借口也者,必须是真理由说不出口,只好顺手拈来另一个可以出口的假理由,这假理由不能单独存在,而是附丽在真理由之上。如果根本就是真理由,那就不能说他是借口矣。好像我老人家在贵阁下尊肚上捅了七八九十刀,又在贵阁下心窝里再补捅七八九十刀,然后捶胸打跌曰:“你竟然借口死啦,不爬起来跟我打四圈麻将呀。”我想贵阁下可能气的真的爬起来,照我老人家屁股就是一脚。把真实的理由,诬之为“借口”的,似乎也应该得此金脚之奖。

唯夫史观(3)

唯夫史观是三从牌和三靠牌史观,大男人沙文主义肯定唯夫史观的目的,是使老奶们有志一同,心甘情愿的认为连亲爹亲娘都不可靠,只有丈夫才是第一级金饭碗。柏杨先生小时候听鼓儿词,每逢亲爹跟丈夫发生冲突的时候,女儿一定反对父亲,全力全心向丈夫一面倒,理论很简单,那就是“穿衣见父,脱衣见夫”。在老爹面前必须衣冠楚楚,所以隔了一层,滚他的也罢。而在丈夫面前,却可脱个净光,肌肤之亲,远胜过父女之情,所以对丈夫老爷,不但要献出老命,还要出卖爹娘。柏杨先生当时也觉得这道理天衣无缝,可是后来越想越不对劲,当女娃儿幼时,固也是赤条条卧在老爹怀中的也。可是在唯夫史观中,女娃儿幼时这一段不算,嫁了后才算。这种半截逻辑,我老人家怎么都不懂。不过我老人家不懂没有关系,只要大男人沙文主义懂,就行啦。

不仅古老的社会如此,就是现代社会,已到了二十世纪末期,唯夫史观仍被一些恶棍丈夫认为是幸福婚姻的哲学基础。柏杨先生有一个年轻的朋友,他就对他那大学堂毕业的漂亮妻子,每天耳提面命,千言万语一句话,天下人都不重要,只有丈夫重要——而且是最最重要和惟一的最最重要。父母已不重要啦,朋友更不值一个屁,仪态万方只是妆丈夫门面之物,学问冲天只可用来帮助丈夫走上成功之路。呜呼,芸芸众生,世道险恶,只有丈夫才是惟一爱她的人,她纵然不必杀身以报,却必须献身以报,不但要献肉体,还要献灵魂、献人性、献时间、献自尊。如果不献,他阁下就痛心疾首兼双脚乱跳,指着她的玉鼻吼曰:“你就完啦。”老奶一听“完啦”,魂飞天外,于是虽然被踩得龇牙咧嘴,却连哼都不敢哼。

其实也不一定哼都不敢哼,而是她哼啦等于白哼,徒招来更重的一踩。恶棍丈夫就是用唯夫史观的哲学,建立起来孤立主义,妻子一旦被孤立,没有父母,没有朋友,恶棍丈夫就可随心所欲,偶尔皇恩浩荡,准许她哼,可是她的人际关系已被斩断,哼也没处哼矣。盖两眼漆黑,求告无门,只好眼泪往肚子里流,恁凭恶夫千刀万剐,片片宰割;一旦恶夫变心,要卖她的时候,她还懵懵懂懂,帮他讲价钱哩。

天下奇观的判例(1)

——立法机关将要修改民法啦,务请也听听周婆的意见。

清王朝时候,一个大官,想娶小老婆,不敢开口。非他不好意思也,而是他的官来自裙带,太太偏偏又是一位女权运动委员会,啥都行,再找一个女人不行。佬倌儿急得团团转,他的摇尾系统看到眼里,痒在心头,乃向他太太据理力争曰:“这是周公定的法条,男人都要娶三妻四妾。”官太太曰:“要是周婆定的法条,准不一样,滚。”摇尾系统只好滚。

在《三靠牌》那篇敝大作中,柏老曾夸下海口曰:“如果臭男人动粗,你就离婚,我老人家替你打这场官司。”不久就被吾友田松先生,泼了一头冷水。他阁下在台北当律师,整天在男女婚姻纠纷中打转。那天狭路相逢,训我曰:“好老头,就凭你那两下子,胆敢包揽词讼。算你运气,柏府门前仍可罗雀,一旦真有遍体鳞伤的老奶投靠,我看你就闯下了滔天大祸也。”我不服曰:“我一点也不怕,先请医生验伤,出个伤单,然后我就御驾亲征,陪同老奶到衙门按铃申告,看不把那小子搞得奄奄一息。”田松先生见我执迷不悟,掉头而去,临走时教我回家仔细的看过《六法全输》之后,再开簧腔。

看《六法全输》就看《六法全输》,我岂是不识字之人,不但看《六法全输》上的《民法》,还看《亲属篇》的判例。谁知道不看尚可,一看之下,魂不附体,特此严重声明,诸老奶如果挨打受气,千万别找我求救。盖现行民法的婚姻观念,仍是十八世纪以前的观念,虽然扭扭捏捏,好像也有周婆的外貌,骨髓里却仍保持着“周公不死”的精神,其程度比干屎橛还硬,我可咽不下去。际此明哲保身时代,再好的朋友,有福同享,有祸自受,谁也别打我老汉的主意。

现行离婚的方式,有两种焉,一曰协议离婚,一曰判决离婚。协议离婚比较简单,只要一张离婚协议书,经过两个人证明,就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可是,如果一方非离婚不可,而另一方又硬是不肯,问题就出来啦,那就要仰仗判决离婚,也就是告到衙门,请法官老爷做主。可是,只要告到衙门请法官老爷做主,就等于一头栽到周公阴魂的网罗里。首先是不分青红皂白,一律“调解”一番,好像天下男女都是白痴,只有法官老爷聪明,能洞察问题的症结。这一“调解”,从传讯到开庭,从第一次开庭到第几次几十次开庭,就把人搞得精疲力尽,下气不接上气,受不了调解折磨的人,只好打消离意,在法官老爷庆幸又做了一件好事之余,回家继续承受恶姻缘的成果。受得了调解折磨的人,那就是“调解不成”,还要再受正式诉讼程序的折磨。

天下奇观的判例(2)

民法规定,离婚的原因有十大条,表面上看起来男女平等呀平等,但在男性中心社会,法官老爷又有“自由心症”的特权,吃瘪的往往仍是老奶。以十大条之一的“虐待”而言,法条曰:夫妻的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虐待,可以离婚。基于体力的优势和经济的优势,以及大男人沙文主义意识形态的顽强,女人虐待男人的少,男人虐待女人的多,事实上是一面倒的形势。

所谓虐待,包括精神的虐待和身体的虐待,臭男人每天板着恶棍嘴脸,或者动不动就把老奶祖宗三代搬出来念念有词,妻子被糟蹋得连娼妓都不如,告到衙门,准败下阵来。盖精神上的虐待,因女人不是人的缘故,算不了啥。好吧,即令算啥,法官老爷对此可是采取证据主义的。关门闭户,床笫之间,恶毒言语倾盆而出,谁能拿出证据哉。有人说,可弄个录音机呀,这比老鼠往猫老爷脖子上挂铜铃还困难。而且,录音在法律上是不能作为证据的,事情就到了绝途。一旦臭男人进一步动了粗,法官老爷摇身一变,自由心症发作,一切都是周公的“人情之常”,老奶就更别想跳出苦海。这得举几条天下奇观的判例说明:一曰:“夫妻间偶尔失和,殴打他方,致令受有微伤,如按其情形,尚难认为不堪同居虐待者,不能认为离婚的正当理由。”(二十年上字第二三四一号)——这是四十五年前老掉了牙的判例啦,时代已到核子中子,周公的那一套仍然有效,夫“按其情形”者,是法官老爷按其情形,不是挨打受气当事人按其情形。所以抓抓头发,打打耳光,抽抽皮鞭,再来一个黑虎偷心,照酥胸上比画两拳,即令“受了微伤”(好一个“微伤”),在古老的法官脑筋中,都属于“偶尔失和殴打”,活该活该,要想申冤,恐怕只有告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一途。

二曰:“因对方行为不检而他方一时忿激,致有过当的行为,不能谓不堪同居。”(二十三年上字第四五五四号)——这又是四十年的老古董。呜呼,在法律上,任何“过当”的行为,都要受到惩罚。如果法官老爷照柏杨先生尊脸上打一巴掌,我掏出洋枪洋炮,砰的一声,法官老爷伸了腿兼瞪了眼,我就准得吃上官司,无他,防卫过当,必然坐牢。可是丈夫殴打妻子,法官老爷却宽宏大量,认为“过当”也没关系,这一个判例似乎不是文明国家的产物,应属于电视上《动物奇观》影集上的产物。

三曰:“所谓不堪同居的虐待,系指予以身体上或精神上不可忍受的痛苦,致不堪同居者而言,如非客观的已达于此程度,不容夫妻之一方,以主观的见解,任意请求与他方离婚。”(三十四年上字第三九六八号)。

天下奇观的判例(3)

——这个判例的时代较近,只不过三十年,但其作怪则一。夫妻间的感情,乃纯主观的感情。患青光眼的朋友,“客观”的看起来,简直跟好眼一模一样,无奈“主观”的当事人却看不见。夫妻是否恩爱,是当事人主观的事,法官老爷却要用“客观”去判断,而所谓“客观”的判断,事实上是法官老爷“主观”的判断,这就离谱太远。爱情已经消失,不知道法官老爷根据啥学问判断爱情仍然存在。谋财害命的婚姻,不知道法官老爷又根据啥学问,判断根本没有杀机。有灵性法官老爷的判断,显然跟酱萝卜法官的判断不同,又应该由谁再加判断乎耶。恶狠狠的“不容”青光眼说他视力不佳,真是一条好汉。

十大条之另一条的“恶意遗弃”,也有奇特判例:

一曰:“丈夫依其后母牧牛生活,茅屋容膝,确有衣食难周情形。亦不过因家贫生活艰苦,自难指为恶意遗弃。”(三十九年台上字第四一五号)

——这又是专门慷他人之慨的幽灵,看别人被火烧死,毫不心疼。女人只是男人的附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现在虽是二十世纪,没有独立谋生能力,非靠丈夫吃饭不可的可怜女人,仍没有“拒绝饿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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