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下载尽在 http://bbs.txtnovel.com---书香门第下载论坛@txtnovel.com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悲观主义者的花朵》廖一梅
“男人只会变老不会成熟。”
——保尔?艾吕雅《公共的玫瑰》
“再也找不到你,你不在我心头,不在。
不在别人心头。也不在这岩石里面。
我再也找不到你。“
——里尔克《橄榄园》1 、廖一梅
我知道我终将老去,没有人能阻止这件事的发生,你的爱情也不能,我将从现在起衰老下去,开始是悄无声息的,然后是大张其鼓的,直到有一天你看到我会感到惊讶——你爱的人也会变成另一个模样。
我们都会变成另一个模样,尽管我们都不相信。
阿赵在固执地胡闹,狗子在固执地喝酒,徐晨在固执地换姑娘,爱眉固执地不结婚,老大固执地无所事事,我固执地作你的小女孩,我们固执地在别人回家的时候出门,固执地在别人睡觉的时候工作,固执地东游西逛假装天真,但是这些都毫无意义。
你要知道我已经尽了力,为了答应过你的事我尽了全力,你专横而且苛刻,你求我,你要我答应,你要我青春永驻,你要我成为你的传奇,为了你的爱情我得年轻,永远年轻,我得继续任性,我得倔犟到底——你只爱那个女孩,那个在时间的晨光里跳脱衣舞的少女。
我们从年轻变得成熟的过程,不过是一个对自己欲望、言行的毫无道理与荒唐可笑慢慢习以为常的过程,某一天,当我明白其实我们并不具备获得幸福的天性,年轻时长期折磨着我的痛苦便消逝了。
“凡是改变不了的事我们只能逆来顺受。”我们的需求相互矛盾、瞬息万变、混乱不堪,没有哪一位神祗给予的东西能令我们获得永恒的幸福。
对于人的天性我既不抱有好感,也不抱有信任。
2 、廖一梅
夜里,我又梦见了他——他的头发完全花白了,在梦中我惊讶极了,对他已经变老这个事实惊讶极了。我伸出手去抚摸他的头发,心中充满了怜悯……
实际上他永远老不到那个程度了。
九个月前,我在三联书店看到陈天的文集,翻开首页,竟然有他的照片。陈天从不在书上放自己的照片,但是现在不需要征得他的同意了。我看着照片上的那张脸,鼻子,眼睛,嘴唇,下巴,这个人似曾相识,仿佛跟我有着某种联系,那感觉就像我十八岁见到他时一样,但是具体是哪一种联系却说不清。
我买了那四本书,用书卡打了九折。
那天晚上,我一直在读那些书,黎明破晓之前,他出现了。
我在熟睡,我看见自己在熟睡,他紧贴着我,平行着从我的身体上方飞过,他的脸和我的鼻尖近在咫尺,他如此飘过,轻轻地说:“我是陈天。”好像我不知道是他似的。的确,那张飞翔的脸看起来不是陈天,仿佛一个初学者画的肖像,完全走了样子,特征也不对,但是我知道是他,除了他别无他人。
陈天曾经多年占据着我的梦境,在那里徘徊不去。
此刻,在北京的午后,在慵懒的,刚刚从夜晚中苏醒的午后,在所有夜游神神圣的清晨,在没有鸟鸣,没有自行车的叮当声,没有油条气味的清晨,我想起他,想起吸血鬼,想起他们的爱情。
我试图谈起他。
3 、廖一梅
首先应该谈起的不是陈天,而是徐晨。
徐晨竹竿似地顶着个大脑袋,不,那是以前的记忆,他的脑袋不再显得大了,像大多数三十岁的男人一样,他发胖了,不太过分,但还是胖了,这让他显得不像少年时那么青涩凛冽。
这是我的看法,我知道他会不以为然,他爱他不着调的,结结巴巴的,消瘦的青春时光——比什么都爱。
“我是一个温柔提供者。”徐晨一边说一边点头,仿佛很同意他自己的观点似的,然后又补充说,“我是一个作家。”
“对,没错,美男作家。”
“偶像作家。”他纠正我。
“人称南卫慧,北徐晨……”我拿起桌上的一张《书评周刊》念给他听,他的照片夹在一大堆年轻美女作家中显得很是突兀。
“胡说八道!”他把报纸抢了扔到一边,“完全是胡说八道!”
“你不是要成为畅销书作家吗?急什么?”我奇道。
“我指的畅销书作家是海明威!米兰昆德拉!再说说,普鲁斯特都算!”
“原来是这个意思。”
我和徐晨可以共同编写一本《误解词典》,因为几乎所有的问题,我们都需要重新界定和解释之后,才能交谈。我们经常同时使用同一个词,却完全是不同的意思。我们就在这种深刻的误解中热烈地相恋了两年,还曾经赌咒发誓永不分离。
像大多数恋人一样,我们没有说到作到。
但是在讲述这一切的一切之前,我应该首先指出我对故事的情节不感兴趣;其次不标榜故事的真实,像前两年那些领导潮流风头正健的年轻作家们常干的那样。这两点都基于我不可改变的身份——一个职业编剧。
我是以编造故事来赚钱的那种人,对这一套驾轻就熟。想想,一个故事怎么能保证在二十集,900 分钟的时间里恰当地发生、发展、直至结束,有的故事要讲很久,有的虽好却很短小,而我必须要让这些形态各异的故事具有统一性,而且在每个45分钟之内都有所发展,出那么几件小事,随着一个矛盾的解决又出现另一个矛盾,到一集结束时刚好留下一个悬念。如果这套戏准备要在台湾的黄金档播出,长度就要加长到三十集,因为他们的黄金档不接受二十集的电视剧,而不在这个档播出就不能挣到钱。所以我曾经接过一个活儿,把一个电视连续剧从二十集变成三十集。加一两个人物是少不了的,男女主人公嘛,只能让他们更多一点磨难,横生一些枝节,多误解一段时间。
我说这些无聊的事儿是为了让读者明白,我讨厌丝丝入扣地讲一个曲折动人的故事,那是一种手艺活儿,稍有想象力的人通过训练都能做到。当然这之间“好”与“不好”的差别就像“会”与“不会”那么大,但手艺必竟是手艺。
比如说吧,几个月前我和朋友一起看一张叫作「十七岁的单车」的电影DVD ,这是个不错的电影,电影节的评委们也看出了这一点,给了它个什么奖。问题是我们饶有兴趣地看到一半,碟片坏了,我们气急败坏地对着那张盗版盘加施了各种酷刑,它依然不肯就范,吱吱嘎嘎地响着就是不肯向前。最终众人只得放弃,个个丧气不已。为了安慰他们的好奇心,我以一个编剧的责任感为他们编造了后面的情节。几个星期后,当时听故事的人给我打电话,说电影的后半部分和你讲得所差无几,你肯定早就知道。我当然不知道,我不是说电影的故事是个俗套,而是说编剧的思路是可循的,如果你还凑巧认识这个编剧,对他的偏好略知一二,那就更好解释了。
我现在想作的是忘掉手艺,忘掉可循的思路,寻找意义。但是说实话,这种手艺已经融入了我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甚至左右我的生活。
曾经有人对我说:“我喜欢你。”
我回答他说:“我还真不好意思说你说了一句蠢话。”
我向你保证我不是真心想说这句话,他一说出上句话,我脑子里马上有了五六种可以表达各种情绪的对应台词。就着当时的氛围我选择了这句,因为这么酸的一句台词后面应该解构一下。这些念头都是一刹那产生的,等我看到那人脸上一脸尴尬,才知道自己选错了台词——不符合我的人物性格。
生活的真实性都值得怀疑,其他的就更别说了。
就我本人而言,我不相信任何作品的真实性,一经描述真实就不再存在,努力再现了一种真实,却可能忽略了另一面的真实,我们永远只能从自己的角度谈论世界,有的人站得高看到的角度多于其他人,但说到底,仅仅是这个差别。我讨厌虚构,真实又不存在,但是我们依然写作。在这真与假之间我希望能够明析事物和事物间的关系,寻找思维的路径,发现某种接近真相的东西。写作对我便是这样一个过程。
4 、廖一梅
两人初次幽会的时候,卡莉娜从手指上取下戒指扔进河里。“幸福到来的时刻,”她对佩特库坦说,“得给它加上一丁点儿轻微的苦涩:这样就能记得更牢。因为人对不愉快的时刻比对愉快的时刻记得更长久……”
塞尔维亚人帕维奇在他那本关于神秘部族哈扎尔的书里讲到这个故事。
跟卡莉娜的观点一样,我倾向认为我们最爱的人是给我们痛苦最多的人。这是一种难得的天生禀赋,一种张弛有度的高技巧能力,因为太多的甜蜜让人厌倦,太多的痛苦又引不起兴趣,能使我们保持在这个欲罢不能的痛点上的人,我们会爱他最久。
爱眉说这是土星对我的坏影响——认为爱情是件哀伤的事是魔羯座的怪癖。
我生在冬天,太阳落在由土星统治的魔羯座。土星是阴性的,否定的星体,以不可动摇的绝对意志控制着它的王国。“像北方的冬天一样冷酷无情。”我们分手的时候,徐晨这样形容我。
冷酷无情是魔羯座的恶劣名声。
徐晨是我大学时的恋人,我们的故事就情节上来讲没什么好说,它和其他的青春故事同出一辙,当然所有的此种故事都同出一辙——相爱和甜蜜,伤害和痛苦,还有分手。我们有过最纯洁甜蜜的时光,而后的互相伤害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从而都给对方留下了深刻印象。我敢说,我们在相互伤害中达到的理解,比我们相亲相爱时要多得多。
后来凭着魔羯座一丝不苟,拒绝托辞的态度,我试图回忆起我们之间的本质冲突。我得说,的确是本质的冲突,而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举例子说吧。
在我们相亲相爱的日子里有一个周末,我们约定在天坛门口见面,约会是四天前定的,那时候电话和呼机还不普及。
到了那一天,俗话说的:天有不测风云,外面狂风大作,暴雨突降,我躺在床上发着高烧,于是让同学打电话到他宿舍的门房,留言说约会取消。但是,他还是去了。他在暴雨中等待,希望我如约前往,朦胧的雨雾中,他看见我裹着雨衣坐在大门前的石头台阶上瑟瑟发抖,雨水顺着头发流了满脸,脸色苍白如纸,他跑过来把我抱在怀里,我向他微笑,滚烫的身体在他的手指下颤抖,然后就昏了过去……
——故事的后半部分没有发生,因为当时我正躺在宿舍的被窝里。这个景象是徐晨在给我的信中描述的,他告诉我这才是他梦想的恋人。我知道如果我能在这个故事里死掉就更完美了,他会爱我一生一世,为我写下无数感人肺腑的诗篇。我居然在能够成就这种美丽的时候躺在被窝里,让他大为失望。
徐晨是个不可救药的梦想家。他决不是分不清臆造的生活和现实之间的分歧,而是毫不犹豫地坚持现实是虚幻的,而且必须向他的头脑中的生活妥协。
你爱一个人,或者讨厌一个人可能是因为同样的事。
就像我。
说起来,年轻真是无助,我和徐晨在完全没有经验,也没有能力的时候接触到了我们所不能掌握,无法理解的东西,唯一能够帮助我们的只有本能。我的本能是离开他。
“我深深爱着的人,你得坚强,你得承受我能想象出的最大的苦难,你将会跟我一同死去。”——十九岁的疯狂的徐晨。
分手是他提出的,让他惊讶的是我同意了。于是他要求和好,我拒绝,再要求,再拒绝。在这一点上,我同意他的看法,我是个冷酷无情的人。他在以后的一年时间里,尝试了各种方法让我回头,他在我面前沉默地坐着,手里点着一支烟。他说:“以前一直不懂人怎么会依赖于一只烟,现在明白了——在一个人感到孤单、痛苦的时候,手指上那一点点火光,很暖。”
他就让那火光一直亮着,一直到现在他依然是个烟鬼。
那时他痛苦伤感的样子完全难以让我动心,我从中嗅出了某种故作姿态,矫揉造作的气息,不快地察觉到他对自己那副痛苦的样子十分着迷。我曾试图使他注意到这个,笨拙地向他说起先天诗意和后天诗意的差别,我说后天诗意就是人类所谓那些:“今天的月亮真美”之类世俗准则化的诗意。人人都可以后天学习,努力标榜。我的这种说法使他非常愤怒,结结巴巴地对我说:“诗意,诗意都是人为的!你洗一件衣服的时候,那只是一件衣服,但是你想一想,这是你爱的人穿过的,上面有他的汗,有他的味道,那就完全不同了。这就是诗。”
他说的有一定道理,但我一生都将厌恶矫揉造作的痛苦,因为我和它总是来来回回地互相追逐,在错综复杂的人生迷宫里迎面撞个满怀。正如萨岗引用艾吕雅的诗句做为她小说的名字:“你好,忧愁!”我们每次碰面时都是这样问候的。
很多年后,徐晨向我承认,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天性里这些矫揉造作的东西时无地自容。——小菲力普的母亲死了,他在嚎啕大哭的同时对自己引发起的伤感场面感到非常带劲。
“我脸‘腾’地红了,把手里的书扔出去老远。毛姆这个尖刻的英国佬,活该死的时候身边没一个朋友!不过我一直热爱他,他的书是我最经常从书架上拿下来读的。”
关于徐晨其他令人发指的讨厌个性我还可以说出很多,但这掩盖不了另一个确凿的事实——他是最甜蜜温柔的爱人。他有你想也想不出的温柔,你花再大的力气也模仿不来的温柔,他的温柔足以淹没你的头顶,窒息你对人类的兴趣,截断你和世界的联系,泯灭你的个性,让你愿意作他的气泡,他淘气的小猫,他红翅膀的小鸟,你为自己不能这样做而痛恨自己。
现在想起来,我单独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总是想闭起眼睛,总是非常得想睡觉,我是说真的睡觉,迷迷糊糊,神智不清,眼皮线牵着一样地要合在一起,如同被催眠一般。那真是个奇异的景象,他总是在说,而我总是在睡,太阳总是很快就躲到云彩后面,而时间总是箭一般逝去。
这也很好解释,人只有睡着了,才好做梦。而徐晨,睡着,醒着,都在做梦。
我们最初的青春就在这睡意朦胧中过去了。
最终,我和徐晨带着这最初的创伤和初步达成的谅解各奔东西,走上自己的人生路开始各自的冒险。我们时不时要互相张望一下,看看对方爬到了山的什么位置,讲一讲各自旅途上的风景,给遭到不幸的一方一点鼓励。我们不常见面,但电话一直没有间断过,有时候一个月打一次,有时候一年,这要看我们当时的情形。为什么一定要这样,我也不清楚,也许是因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起点,也许是因为我们给对方留下了太多的疑问。闹不好,正是这些疑问把我们连在了一起,我们都很好奇,我们都想知道答案啊!
我们聊天,争吵,斗嘴,讨论许多话题,指责对方的人生,这样已经过了很多年。
5 、廖一梅
说说我为什么喜欢吸血鬼,你会明白我要的是什么样的爱情。
特兰西瓦尼亚的德库拉伯爵是个吸血僵尸,以吸食活人的鲜血获得永生,拥有主宰风暴和驱使世间动物的力量。他有不见阳光的白皙肤色,一双看穿时间的碧蓝眼睛,他的血是不熄的欲望的代表,永生对他来说是永远的痛苦,他的痛苦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有丝毫减轻,也不会有死亡来把它终止,失去爱人那一刻的伤心会永生永世伴随着他,永无尽头……
吸血鬼的爱情有着爱情中一切吸引我的东西,致死的激情,永恒的欲望,征服与被征服,施虐和受虐,与快感相生相伴的忧伤,在痛楚和迷狂中获得的永生……
我不知道谁能带给我这样的爱情。
6 、廖一梅
二十岁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从小热爱的那些诗人作家,个个放荡不羁、道德败坏,被人指责为寡廉鲜耻。第一个是拜伦,然后是王尔德。上中学时的蓝皮日记本上我工工整整抄着拜伦和王尔德的诗句——“我对你的爱就是对人类的恨,因为爱上了人类,就不能专心爱你了。”“人生因为有美,所以最后一定是悲剧。”「拜伦传」是我十五岁那年,从动物园那家后来改成粤菜馆的书店里偷的两本书中的一本。
仅仅用没有钱来解释我偷书的行为是不充分的,作为一个中学时代的北京市三好学生,海淀区中学生智力竞赛三等奖获得者和红五月歌咏比赛的报幕员,我以此表明我内心的立场,我站在拜伦和王尔德们一边,对一切道德准则表示蔑视。
我蔑视而又能够遵守那些准则说明了什么?虚伪?掩饰?克制?胆怯?所有那些可以指认我是个好少年的证明,都是勉勉强强获得的。市级三好学生——我已经被告之不符合要求,但因再无其他人选学校不愿平白丢掉一个名额而给了我。智力竞赛——整个过程中我只回答了两个问题,而其他学校的学生因为回答的又多又错,所以我等了奖。歌咏比赛,鬼知道为什么选中我,我想是因为我总爱读些超过我理解范围的诗,不过结果证明我是不称职的,因为我在报幕时忘了让下一个队作准备而在礼堂里引起一片混乱。
总之,我是一个不能确定的,勉强可以被称为好学生的人。这勉强已经预示了我将开始的模棱两可,左右为难的人生,准备遵守世俗的准则,而在内心偷偷着爱着拜伦和王尔德,渴望与众不同的生活。
“犯罪不是庸俗,但所有的庸俗都是犯罪。”
“只有特别之物才能留存下来。”特别,就不论善恶。我寻求特别之物。
“我不仅要做一个恶棍,而且要成为一个怪物,你们会宽恕我所做的一切。换句话说,我要把你们的衡量标准变成荒唐可笑的东西。”
这是我知道的,最令我颤抖的豪言壮语,在一百年以前,被最优雅的人用优雅的态度说出,比长发愤怒青年的重金属喊叫更对我的胃口。
徐晨说:“可以理解,道德败坏的人没有禁忌,更加有趣。”“有趣”——我努力想追求正确的生活,实际上却一心向往有趣的生活。但我既缺乏力量,又不够决断,追逐这种并不适合于我的生活的必然结果是痛苦多于欢乐。但那时我坚持相信那个“白痴”公爵梅希金的说法:“她的眼睛里有着那么深的痛苦,是多么美丽啊!”
我不能一一列举我做过的蠢事,花了很多年我才意识到,实际上对我来说一句不得体的蠢话比背叛、残暴、欺骗这样的所谓罪恶,更加难以接受。罪恶里还时常蕴藏着某种激情和勇气,激情便与美感有关,而平庸与乏味则毫无美感。对我来说这是直觉的反应,达不到年轻歌德的高度——为善和美哪样更大这种问题而深受折磨。确立某种生活准则,并有勇气去坚持这些准则是必要的。可惜大家通常既无勇气坚持善,也无勇气坚持恶,甚至没有勇气坚持随波逐流。更加不幸的是,我对他人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领悟力,有了这份本可不必的理解,做起事来便难免拖泥带水,对一切都失去了明确的尺度。这对我的生活是个致命的错误。
错误当然不都是丑陋的,有些东西因为错误而格外耀眼。
7 、廖一梅
第一次见到陈天,我差三个月满十八岁,长得细胳膊细腿儿,还是个幼女。后来他多次向我讲述过那天早晨——我刚从睡梦中醒来,迷迷糊糊地暴露在他的目光下,稚嫩幼小,单薄的睡衣被晨光变成透明……
——一个幼女的脱衣秀。
据说我在窗前优美地伸着懒腰,毫无羞涩地向他展示没发育好的平板身材和孩子一样的乳房,很多年以后,他一直记得晨光里的那个小女孩,甚至把她写进了书里。
八年以后,我和他第一次上床的时候,他对我的印象还是那个稚嫩幼小,没有发育好的小女孩。他小心地抱着我,轻轻地抚摸我,手指一碰到衣服的边缘便马上躲开了。他谨慎到让我丧气的地步,本已鼓涨起的欲望一点一点地退去。他在晚上十点把我带回家,难道是为了和我喝杯茶吗?!更糟的是,他开了句不合适宜的玩笑:“你还是个幼女呢。”
我是一个幼女?他以为时间仅仅是他头上的白发,他脸上的皱纹吗?
很多年以前,他抽没有过滤嘴的天坛烟,我知道大家关心他的私生活,他喜欢女人的名声和作为作家的名声一样为人所知。我在他面前很少说话,我知道我们宿舍那个借住的英国文学研究生是他的新情人。我看着他们爱情的进展,听那大女孩轻描淡写地说起他,她尽力地想向我们这几个一年级的新生证明他们之间只是朋友,这让我觉得很可笑,有谁会在意他们上没上过床呢?反正我不在意。他来的时候,也常常和我聊聊天,他总是“小孩”来,“小孩”去地叫我。
一个月以后,那个女研究生搬出了新生宿舍,那年夏天她已经毕业了。第一个学期结束前我还去看过她,她借了陈天的小说给我,也给我看她写的诗。但我再没见过陈天,她偶尔提起他,但总是以“你不懂”作为结束。
“陈天有老婆,孩子都六七岁了。”魏红肯定地说。
女研究生搬走以后,宿舍里住了五个新生,魏红是其中最老练的,她上高中时就发表过小说,对文坛的事十分了解。
我知道我们有种倾向,总是想神话我们的情感,给我们的人生带上宿命的光环。我肯定不能说那时候我就知道有一天我会和陈天上床,甚至爱上他,但是有时候,你看到一个人,便知道总有一天你会和他发生某种联系。这就是我和陈天之间的感觉。
8 、廖一梅
我写下这些文字,知道我的少女期永远地结束了。它早就应该结束,我已经当了太长时间的少女,二十七岁时还被陈天称为“幼女”。这些青涩、幼稚的记忆一直搁浅在我的体内,让我保持了孩子的容貌,脸上留下那种迷惑、不安与执拗的神情,只要这种表情还在,我便一直生活于时间的夹缝之中,不再年轻也不能老去。
该是把这种表情剔除的时候了,心安理得地让时间的纹路爬上我的面颊,我会变得坚定,坦然,而且安详,而你将不再爱我,我可以自由地老去,我将脱离你的目光,从岁月的侵蚀中获得自由。
9 、廖一梅
在我十八岁见到陈天以后,他便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他再出现要到好多年以后。这中间我的生活被徐晨占据,有一阵子我甚至不能想象自己还会有另外的生活。
当然,你已经知道了,后来我和徐晨分了手。分手的时候,双方都做了很多残酷的事情——残酷,而且丢人。
我有了一个新男友,并且毫不犹豫地和他上了床,徐晨被这件事气疯了。他先是要走了他写的所有情书,然后给它们编了号,连同我的情书一起,一封封用新信封封好,写上学校的地址,以每天十封的频率寄给我,一气儿寄了二十多天。
这些数量巨大的情书雪片一样飞来,大家都以奇怪的目光睨视着我,每天从同学手里接过这些带编码的信时我都又羞又恼,无地自容。后来这些信终于停止,我以为是徐晨手下留情,直到学院传达室的保卫把我叫了去。
那个瘦瘦的,长了一脸凶样的保卫从上到下打量了我好一阵子,说了这么一句:“你就是陶然?”他大概把让我在那儿呆站当成了一种惩罚,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起身从柜顶上拿下一大捆编了号的信件——原来是被他扣下了。凶保卫威胁说,如果这种扰乱学校正常邮政秩序的事不停止,他就要把这些东西交到系里,交给学校。一想到老师们下课后凑在一起,分头阅读徐晨那些把我叫作小兔饼干的情书的景象,我简直就要当场昏倒。为了不使这种情况发生,我使出浑身解术,认错哀求,赌咒发誓,说这些信不过是连载的小说,是为了提高我的文学修养,以后保证改用其他方式,保证不再发生,他终于满腹狐疑地把信交给了我。
情书轰炸结束以后,我依然不能安心,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作为一个魔羯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不得体的行为,而这恰恰是徐晨的拿手好戏。
果然。
一天中午,吃完午饭回来我就看见一摞来信放在宿舍的桌上,有我的,也有别人的。我随手翻着,忽然一个信封上熟悉的字体跳了出来——是徐晨写给魏红的!绝对没错,就算徐晨再加掩饰我也认得出他的字体,更别说他写得工工整整,丝毫没有掩饰的意思。我的脸胀得通红——他又要干什么?他又要耍什么花招?他让我在学校里丢人现眼还不够,还要闹到宿舍来?就在我犹豫不决,不知是该吃了它,还是烧了它的时候,魏红拿着饭盆进来了。我手里紧捏着那封信,打定主意决不能给她。
“魏红,是徐晨写的!——有你一封信,我不想让他麻烦你,我拿走了。”
我语无轮次地说完,不等她的反应便拿着信跑了。
在中午安静的小花园里我读了那封信,然后把它们撕成碎片。我和徐晨总是约在外面见面,他和魏红并不熟悉,当然他知道宿舍里每个人的名字和她们的故事,是我说的。在那封信里,徐晨准备扮演一个勾引者的角色,勾引我同宿舍的一个女生,他甚至还写了一首诗!我想不出还有比这更拙劣,更让人讨厌的方式——如果他想让我回头。
我跟魏红没再提过这件事,她也没有。我是因为羞愧。
后来,徐晨终于宣布结束我们之间的战争,把我留在他那儿的所有东西一股脑地还了回来,在那些写了字的旧电影票,生日卡和玩具熊中间,我发现了魏红写给徐晨的信。魏红在信里说我没有权力拿走徐晨写给她的信,这是对她人权的侵犯,她为这个很不高兴。我和魏红一直是不错的朋友,那是我第一次明白人和人是怎样的缺乏了解。
“那时候我要再努把劲儿,就把你们宿舍那个什么红勾搭到手了。”十年以后的徐晨有一天想起了这码事儿。
“放心吧,一点戏都没有,她比你老练十倍。”
“可能你说得对。”
他到底还是比十年前有了进步。
10、廖一梅
我忘了说,徐晨生在春天,双鱼座,被爱和幻想包围的海王星主宰。他身上有许多品质我一直不能理解,因为他是水,而我是土。
徐晨大学时读的专业是数学,在闹了两年试图转到中文系未遂以后,每学期末潜入学院的印刷车间偷试卷,如此混到了毕业。这为他在学校赢得了天才的名声——长期旷课,到了学期末书还是新的,但门门考试都过。他家里的电脑整日开着,但作用和我的一样——用来写作。他是我见过的最勤奋的写作者。
大学毕业以后有那么一阵子,他对钱产生了巨大的热情,完全不亚于他对文学的热情。他不厌其烦的谈论钱,谈论道听途说来的有钱人的生活,谈论物质的无穷魅力,并且开始只在名店购置衣服。初次见面的人听到他那个时期的腔调,会对他产生市侩的印象,我差点认为这家伙完蛋了。不过这么多年来我已经养成了对他的话并不当真的习惯,他的金钱和他的爱情、他的文学一样都是一大堆闪亮的梦想。他列出许多通向致富之路的计划,每个计划都详尽地设计出实施细节和步骤,听起来全都真实可信,十分诱人。其实这和他上大学时,有一次要成立一个叫“野孩子”的乐队,又有一次要骗他爸爸的钱拍电影同出一辙。
曾经有两三年的时间,徐晨在成为一个作家还是成为一个企业精英之间左右为难,他只比较最成功的作家和最成功的企业精英之间的差别,而丝毫不考虑不成功的作家和不成功的企业精英之间的差别,以及自己与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我得说他对他自己和人生都充满了偏见!在他拿不定主意的情况下,他决定一边读MBA ,一边写作,一边购置西装,一边在摊上买牛仔裤。他就此事曾多次征求我的意见,但是对我的意见充耳不闻。
当然他有才能,但肯定不是天才。他的MBA 没有读下来,少年成名的机会也失去了。如果徐晨后来没有成为一个作家,我是否会感到失望?答案是肯定的,这对我来说不是偏见,而是常识。我时常觉得他不可思议——还有什么可考虑的?还有什么可犹豫的?他生来就注定了该干这个——写作是唯一能使他的幻想具有意义,成为有形之物的途径。而在其他情况下,他天真的脑袋会使他遭到没顶之灾。
魔羯座的人总是清醒冷静的,而双鱼,他们糊涂,拿不定主意,三心两意。
是爱眉告诉我的。
所有关于星座的事都是爱眉告诉我的。
11、廖一梅
爱眉的身体是对世界的感应器,这台机器如此精密,使她能捕捉到风中带来的气息,树木枯荣带来的气息,人的气息,星体在运行中相遇而形成的引力,某种强烈的愿望带来的空气的颤动。她的身体象一根柔软的丝线,每一点动静都能使她激烈地抖动,她被这些抖动折磨得心力交瘁,没有哪个星期,哪个月她是健康而安宁的,她被她敏感的身体拖累,失眠、头疼,便秘,浑身不适,精神恍惚。能够治愈她的唯一办法就是关闭这台敏感机器感应世界的触角,而这,是她死也不干的。
每次爱眉嘘嘘叨叨地谈论她什么什么地方不舒服,空气什么什么地方不对劲的时候,我都没有认真听,说实话没有比身体的感觉更难交流了。但是每次她说完,我都会劝她:“去一个没人的地方种一年菜,你什么毛病就都好了。”
话是这么说,可你做不了违反你本性的事。
认识爱眉是在大学毕业以后。
我大学毕业被分配在一家出版社工作。该怎么描述我那时的生活呢?如果我有刘震云的胸怀和文笔,就可以写一篇《单位》,可惜我不行。在出版社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我是一个懒散随便,迟到早退,不求上进的典型。常常有老同志语重心长地找我谈话,说年轻人不懂得爱惜自己,不懂得努力工作的重要性。一个魔羯座的人不懂得爱惜自己?不懂得努力工作的重要性?真是天大的笑话。
我们的出版社位于北京最大的蔬菜批发市场旁边,每天中午吃过饭,编辑们便三五结伴去批发市场买菜,共同讨价还价,然后提回许多葱绿水灵低于零售价的蔬菜。下午的时候,你常常可以看见办公室里几位同志围坐在一起摘菠菜,剥青豆,如果你聪明便能明悉其中人际关系的悬机,谁和谁投契,谁和谁不对付,在这些摘菜的闲聊中,造就了许多恩怨是非。
这里面的确有很多故事,但是都与我无关。当然,不止一次有人邀请我一起去买菜,我拒绝了。中午,我独自坐在阴冷的办公室里,想,再不会有比这更糟的生活了。再这样过两年,没准哪天我就会接受买菜的邀请,然后一步一步变成和他们一样人。所以,没什么可犹豫的,我辞了职。
我成了一个自由撰稿人,靠写作为生,什么都写,那时候这种人已经多了起来。
爱眉是一家杂志的编辑,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爱眉喜欢和明朗的人在一起,这样她那台感应器也会让她自己变得明朗愉快。我不知道我算不算是明朗的人,如果让我自己说我认为不是。
“你是另一种——你有很强的生命力,看见了吗?你有两条生命线,其中一条还是双线。这很少见。”
我得意地举着自己的手掌,朝着阳光:“真的?!”
“但是你放心,老天不会凭白地给你任何东西,他既然给了你比别人更强的承受力,他也就会给你比别人更大的考验。”
更大的考验。
你可能并不把爱眉的话当真,认为她只是那么一说,我可不这么想。
爱眉以自己的健康为代价获得的直觉能力是令人恐惧的。
就说李平这件事吧。
李平是朋友的朋友,因为为人风趣,有什么凑趣的事,大家都爱叫着他。那年他好好地开着一家广告公司,而且接下了一单大活——筹办冰岛另类女皇比约克的北京演唱会。他找到我,希望能帮忙组织一些文章,当时我正忙着写剧本,就把他介绍给了爱眉。而爱眉那个月正犯头疼,无力帮忙,又把他推荐给了另一个朋友。这单活最后到底是谁接了我也不知道,不过,演出的时候我去了。比约克的水桶腰穿着一件粉红绸子连衣裙,唱歌的时候站着一动不动,把渴望挥手晃动,大声尖叫的观众生生凉在那儿,气氛总也热不起来。但是我喜欢她,她那奇特的嗓音穿透空气针一样钻进你心里,让你莫名惊讶,动弹不得,不由不赞叹还站在那儿来回摇晃的那些家伙心脏真是坚强。
演唱会不成功,因为没有赚到钱。
一个月以后,爱眉的头疼有了好转,我们约了一起吃饭。饭吃到一半她说:“上次你让他找我那个人怎么样了?”
“谁啊?”
“就是那个要开演唱会的。”
“李平。”
“对,开了吗?”
“开了,你不知道?”
“我这个月的头简直就是……”
为了不让她继续谈她的头,我说:“我去看了,挺棒的。”
“是嘛。那天我本来就难受,一看见他——好家伙!”
“怎么了?”
“满脸晦气。”
“李平?”
“可不。”
我有点服她了:“好像是亏了钱。”
“是吧。”爱眉点点头,好像很欣慰。
后来我明白,爱眉的欣慰不是因为自己看得准,而是庆幸没有发生更不妙的事。
但是——从那次以后我再没见过李平,别的人也没有。他从我们的视野里消失了,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不见了踪影。过去听音乐会,看演出的时候常常能遇到他,那以后再也没有过。他的公司据说转让给了别人,而他不知去向。我向很多人打听过他,也有很多别的人向我打听他,这只能证明一件事——就是他不见了!我并不认为他的人身安全有什么问题,他只是从这个圈子里消失了。
他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没有人知道。
爱眉认为大多数人都具有更多的感知世界的能力,只是它们被封闭了,没有开启。既然夏天炎热的空气使你烦躁,北欧的忧郁症患者远远高于热带,那么如此巨大复杂的行星运动不可能不对你产生影响。无论是占星,批八字,看相都是完全唯物的,你不相信,只能说明你目光短浅,如同一个视力好的人和一个视力差的人,看到的东西自然不同。
这就是爱眉,后面还会讲到她。
12、廖一梅
离开徐晨以后,我过过一段单纯的日子,因为疲倦,找了个温和优雅的男友,然后厌倦了,重新渴望与众不同的生活。
我把那段日子叫作“红舞鞋时期”,
“红舞鞋时期”的显著特点是没心没肺,肆意妄为,带来的显著特征是男友众多。
如果坎黛斯?布姝奈尔把这写入她的的专栏《Sex and the City》(中文翻译为《欲望城市》),她肯定会这么描述:“有一阵子这女孩选中三个男人,分一、三、五和他们上床,这样还剩下四天的时间无所事事。关于空闲的这四天时间她当时想出两种办法,一种是再找三个男友,或者一星期和他们每人上床两次,剩下的一天作为休息。这两种办法都不可行,前一种是因为她心不在焉常常叫错名字,记错约会。而后者,则需要他们对她有更大的吸引力。”
我在开头就说过了,人的欲望前后矛盾,瞬息万变,混乱不堪,牵着你的鼻子让你疲于奔命。对于人类来说,欲望和厌倦是两大支柱,交替出现支撑着我们的人生。一切选择都与这两样东西有关。但是吸血僵尸不是,他们只有欲望,从不厌倦,也就绝少背叛。他们是我喜欢的种类。
在那段日子里,我遇到过很多不错的人,当然也有很糟的。这都是我现在的想法,那时候他们的好坏我毫不在意,只要有一点吸引力就行,那可能是微笑时嘴角的皱纹,某种疲倦的神情,某个背身而去的孤单背影,什么都有可能。
李寿全有一首歌,那时候常常听的,歌名忘了,只记得第一句:“曾有一顿晚餐和一张床,在什么时间地点和哪个对象,我已经遗忘,我已经遗忘……”
我就像那个穿上了红舞鞋的村姑,风一般地旋转而去,不为任何东西停下脚步,不为快乐,不为温暖,不为欣喜,也不为爱。
也许我错过了很多东西,谁知道呢。
很多年以后,在街头遇到一个“红舞鞋”男友,我们已经很久不见了,我对他的印象是不停地抽烟和一双修长漂亮的手,两三句寒喧之后,他突然说:“嫁给我吧。”说实话,我当时真想说:“好的。”就像在电影里一样,然后和他手拉手互相注视背身而去,在阳光的大道上越行越远,音乐起,推出“剧终”,好莱坞式的完美结局!它至少应该在我的生活中发生一次!我当时一边这么想一边站在大街上傻笑来着。
但是红舞鞋终会变成一双难看的破鞋,为了摆脱它那可怜的女孩砍掉了自己的双脚!2002年初春,一个叫作Kneehigh Theatre的英国剧团来演过这出戏,屠夫拿了把锃亮的杀猪刀(那可是货真价实的真刀,擦在地上正冒火星)对着女孩的脚比划来比划去,明知道他不会真砍,还是看得我心惊肉跳。
如果你不相信克制是通向幸福境界的门匙,放纵肯定更不是。
这是我的经验之谈。
13、廖一梅
再次见到陈天的时候,我刚刚跟所有的男友断绝了关系,把自己关在家里。
我整天不出门,不说话,只是关着门看书。我的一居室在父母隔壁,每到吃饭的时候他们就来敲我的门,而我总是不吭声假装不在。
我戴着耳机反反复复听TEAR FOR FEARS的一首歌Everybody wants to rulethe world ,不停地听:
“欢迎来到你的人生,
这是一条不归路。
大幕已经拉开,
你得扮演好你的角色……“
我对一切都没有兴趣,悲观厌世。
当然,我一直是个悲观主义者,认为这个非我所愿而来,没有目的也没有意义的生命是个不折不扣的负担。只是凭着悲壮的热情和保持尊严的企图,我才背起了这个负担,同样出于尊严还要要求自己背得又稳又好。但那阵子我对这个工作失去了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