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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一梅 当前章节:14749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3:09

25、廖一梅

酒会一个星期以后,陈天再次打电话约我吃饭。

对话是如此进行的。

“写个喜剧吧,有没有喜剧故事?有人要呢。”

“有,要几个?”

“口气还挺大,说说我听听。”

“现在?”

“现在不行,我还有别的事,晚上吃饭讲给我听吧。”

“吃饭?”

“六点半,你在楼下等我。”

那天的整个下午我都心不在焉,在阳台上晒太阳,在阳光下一个一个地剪着指甲,对陈天这件事我拿不定主意。当然,我认为所有的正经事都是借口,是他的借口。而我呢,我希望为自己答应他的约会找到一个借口。情感的理由是不被认可的,我唯一接受的理由是工作。但是这又说不通,我完全可以对他说:“明天公司见。”

最终,还是另一个理由使我安静了下面,——躲避他的邀请,就是怯懦,球已经抛出来,不接就是失手,这对我的骄傲来说是不能容忍的。

好吧,魔羯座的人是从不退缩的,我害怕什么呢?我的人生就是为了接受挑战的。我站在街角,看着他的白色标致开过来在我身边停下。

26、廖一梅

我想谈谈直觉。

我的双手掌心有着相同的“十”字掌纹,它们和木星丘上“X ”一起证明我有着超越眼耳鼻舌身这五种感官之外的感受力,我们通常管这种感受力叫作“直觉”,或者“第六感”。爱眉在她的朋友中进行过一个统计,发现十个人中有九个多多少少都有这种第六感。这充分说明了一个现象——人以群分,这些人像鲸鱼一样向外界发送着电波,寻找吸引他的同类,和同类的人相处有着许多方便之处,至少可以省掉很多口舌,他们通常不需你作什么解释就信赖你的感觉而不刨根问底。

基于魔羯座希望把一切理性化的倾向,将直觉理性化成了我的一个沉重负担。对于直觉这个东西到底在我的生活中应该给予什么样的重视,值不值得重视,如果重视应该到一个什么样的程度,一直是我难题。

关于直觉在生活中的典型例子是白衬衫事件。

有一个时期我非常热衷于白色的棉布衬衫,热衷于穿,也热衷于买,看到白色衬衫就要据为己有。这种衬衫穿起来干净简捷,伺候起来则十分麻烦。首先在盛产沙尘暴的北京它一天就脏,最多穿不过两天,再者它需要手洗,要它白又不能使用含氯的漂白剂,洗干净要在阳光下晒干而不能阴干,最困难的是要熨烫平整,因为是立体剪裁的时装样式,前后都是随形的折皱,没有长期的实践经验很难熨平。基于这么多原因我倾向于把白衬衫作为生活中的奢侈,对自己的奢侈。这十几件白亮亮,看起来一模一样的衣服我总是亲自洗涤,然后送到外面的洗衣店熨平。说了这么多你一定明白了,白衬衫甚至体现了我对生活的态度。

有一天我偶然在崇文门的新世界商城买下了一件样式质地都堪称一流的白色长袖衬衫,而且价钱合理。我当时从商城穿过实属偶然,我已经约了人七点钟见面,在六点五十二分的时候看到了这件衬衫,在四分钟之内把它买了下来,走到崇文饭店的大堂正好是七点整,那个约我写剧本的中影公司的人正在大堂里转悠呢。

写剧本的事纯属没谱,不过我觉得不虚次行,因为买了这件衬衫。晚上回到家,把它拿出来扔在床边的椅子里,准备明天送到洗衣店去熨。“369.”从衣服上把标牌剪下来的时候,我看着这个价钱,有个奇怪的念头:“如果他们把它熨坏,他们会照价赔偿。”

第二天下午我把白衬衫送到洗衣店,男店主正忙着,他的小男孩在洗衣店的台阶上跑上跑下。

“小心一点,不要弄脏了。”我嘱咐他。

“放心吧。”

“这太脏了。”我看着他的工作台,白色的垫布已经变成了灰色。

“我会挂起来熨的。”他保证说。

我对把这白得一尘不染的东西留在别人的脏衣服边上感到不放心,但也只得如此。

晚饭的时候我去取衣服,他才刚刚熨好,从衣钩上取下来给我,通常我是交了钱就走,从不细心打量,因此还丢过衣服。但那天出于奇怪的不安,我把衬衫举到眼前检查,马上就发现了领子上醒目的蓝色印迹。

“这是什么?”

发现了第一处,又发现了第二处,第三处,都在领子的显要位置。

“怎么回事?我不是说了让你小心一点吗?”

“我怕弄脏了,我是挂起来熨的。”店主很委屈的样子。

很快我在他的蒸汽熨斗上发现了同样的蓝色印迹,店主伸出手去蹭,被烫得猛地收回手。

“小心!”

“是复写纸。”他说。

是他开票用的复写纸被熨斗烫化,然后印到了衬衫上。

“我不是说了让你小心嘛。”我语气平淡,实际已经气昏了头。

“我把它洗干净,能弄掉,拿去漂一下就行。”

“不能漂。你不看洗涤说明吗?上面写着‘不能氯漂’。”

“氯?氯是什么意思?”

“总之,还有英语,写着‘不能漂白’。”

“白的,白的应该可以漂。你明天取吧,反正我给你弄掉就是。”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衣服拿走。

我拿着衣服走回家的时候沮丧万分,那沮丧是如此巨大,不像是弄脏一件衣服造成的。那是什么造成的?

——是直觉。

对,我有直觉,我掌心有“十”字,我食指下面有“X ”,我知道这件衣服会有麻烦,从一开始就知道,但是又怎么样?我并不能避免,我并不能不使它向坏的方向发展,我无能为力。我一定会把它送到洗衣店,一定是那家洗衣店,而那家洗衣店的店主一定会把复写纸放错了地方,或者把熨斗放错了地方,最终这件白衬衫一定会被弄污了领子拿在我手里。

这是白衬衫事件引出的另一个命题——宿命。

你相信了掌心的十字代表直觉,也就相信了宿命。

打着“369 ”的衬衫标牌还扔在桌子上,那天晚上,我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清洗这件无辜的白衬衫。我用了各种方法,用含酶的衣领净,用含光效因子的洗衣粉浸泡,用柔软的刷子一点一点,不厌其烦地刷洗,我不是在洗衣服,我是在跟宿命作战。我知道这就是我的人生,我不抱怨,魔羯座的人生便是如此,永不抱怨,一切的一切都要由你亲手挽救。就算它已经一踏糊涂不可收拾,我们也要作最后的努力。

但是直觉,直觉才是一种奢侈,比每天要换的白衬衫更甚。

后面我知道了,那天傍晚我站在街角等陈天的时候我在害怕什么,但是我无能为力,就像直觉对白衬衫无能为力一样,直觉对我即将遭遇到的爱情和痛苦也无能为力。

27、廖一梅

那天我们去了萨拉伯尔吃韩国烧烤。

出门之前我对自己说:“你到底怕什么?一次普通的艳遇罢了。”

怕就怕不是!

我隔着吱吱作响的烧烤盘给陈天讲了一个小人物的温情故事,他说不错,问我还有吗?我说没了,我不善于写喜剧,我顶多善于插科打浑。

他说就先写这个吧,先把故事大纲写出来,他去把钱搞定。

“也帮不了你更多了,过一阵子我得关起门来写东西了。”

“那公司呢?”

“我不想管了,我不是干这行的料。”

那天晚上他没跟我贫嘴,一次也没有,我们漫无目的地说了很多话,服务员不断地过来添茶倒水,他忽然烦了,孩子似地发起脾气来:“我说了,让我们自己呆会儿!”

后来我渐渐忘了我是来接受挑战的,忘了坐在我对面的人是我的对手,他看起来那么温和稳重,看起来一点问题也没有,你甚至不能想象他有个坏名声。

从头到尾他只说了一句过头的话:“你知道我对你一直有种偏爱。”但是他说的是实话,说的时候又那么自然、诚恳,几乎有点无可奈何,希望别人谅解似的。于是,我也就只得谅解他了。

他抬起手腕看看表,九点半,该是送好女孩回家的时间了。

28、廖一梅

改好的剧本按时交到“天天向上”,由他们用特快专递送到香港。香港的传真一个星期后到了,说改的很好,No problem.

那天在办公室,陈天拿了传真给我看,神情认真地说:“这香港人是不是喜欢你啊?一点意见都没有?!”

我简直被他气乐——以己度人!以为香港人跟他一样,因为对我有“偏爱”就让他们的四百万打水漂,他们还真不是这种情种。他们是真觉得好!

陈天好像有点不信,不过他有他的原则,从始至终未对香港人说过他在车里对我说的话。或者从骨子里讲,他看不起他们,也看不起这种电影。

傍晚快下班的时候,陈天拿了个别人送的简易掌上电脑摆弄。

“我们有四颗星。”他说。

“什么意思?”

“看看我们能不能合得来。”

“最多有几颗?”

“五颗,不过很少见。”

一个四十六岁的男人,如他,竟然玩这种小孩子的把戏真令我诧异,或者他经常和女孩子们玩这种笨拙的小花招,一种调情的表示,象一个十七岁的大男孩干的。我掩饰着自己的惊讶,很认真地翻译着显示屏上的英语,装着上了他的圈套。

“你们会是很好的合作者,很默契的朋友。”

我不敢看他,我怕他在我的目光中看出了什么而脸红,实际上我已经替他脸红了。

也许就是那天,我替他脸红,而且被感动了。

“男人只会变老不会成熟。”

想起陈天,我就会想起艾吕雅的这句诗。

29、廖一梅

在天气热起来之前,高土珊从法国回来了。

高土珊原来不叫高土珊,她叫高晓惠,土珊是她自己起的名字。

土珊是个水样的女孩,说她是水,不是一个形容,而是她的确是水。她从日本回来的时候低头顺脑,眉清目秀,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不胜凉风的娇羞。从法国回来则大变活人,浑身晒得黝黑泛光,眼线画得又粗又翘,举手投足妖冶妩媚,穿得就更不必说在法国也算前卫。真不敢想她去了非洲回来会是什么样子!(她自认为应该嫁给一个酋长在赤道附近生活。)

按爱眉的说法,土珊命主水,她的生命被水充盈着,毫无定力,总是随波逐流而去,所以也就注定一生漂泊无定。

土珊知道以后,决定给自己的命里加点定力,便向爱眉请教。爱眉说这个忙帮不上,她认为凡事都该顺其自然。土珊便从爱眉那借了很多书看。

爱眉借了她书,听之任之。

土珊研究了好一阵子,决定改名叫高土珊,取意高高的土山,来震住她生命中的水。她认真地向大家宣布,希望以后大家都叫她“高土山”,叫得越多,就越有作用。但是,大家都不以为然,有的嫌名字难听,有的叫了也是为了逗她开心。她自己拿定了主意要去改护照,询问了几次知道麻烦重重。慢慢地,新鲜劲过了,大家重又叫她高晓惠。她自己坚持了一阵子,由于水的本性,也就作罢了。

但是我一直叫她土珊,希望以此帮助她。

当然,肯定收效甚微。

当年土珊跟日本人离婚,打定主意要去法国,原因只有一个——她爱法国。法国肯定有很多可爱之处,至于土珊为什么爱就不得而知了。反正她离了婚,把小儿子扔给在北京的母亲,就直奔法国而去,一年半以后和一个叫钱拉?菲力普的法国老头结了婚。

那年初夏她从法国回来的时候还没跟老帅哥钱拉结婚。关于高土珊的故事,基本上要靠爱眉来回忆,土珊自己都忘记了。

我初次见到土姗是一年前,她刚从日本回来,对日本深厌痛绝,完全不明白自己怎么会去了那种地方,还嫁了个日本人。爱眉提醒她当年如何对日本赞不决口,风景多么雅致,生活多么精致,男人多么有情致,高土珊惊讶地看着爱眉断然地说:“不可能。”

看爱眉被气得没法儿,高土珊挥了挥手,没所谓地表示:“也可能,我忘了。反正现在我一天也受不了那儿。”

以我这个从小记日记,保留每一个纸片的人来说,高土珊就算是没有活过。我如此执著于记录自己的行为和感受(主要是感受,那些日记基本不描述发生了什么事),是我希望借此能够从中发现一些真相,关于人的真相。观察别人当然也是一种途径,但是这比观察自己要难得过,需要洞察力,也需要对他人的兴趣(像爱眉)。作为一个不善交际的人我选择了观察自己。我希望能够发现我在事情来临时的反应,对一个人的直觉是否准确,什么引起我真正的愤怒,什么是我最念念不忘的,我前后矛盾的行为来源于什么,等等。

土珊从来不为这个费心,她只生活在当下,生活在此时,对彼时的一切,无论是行为还是想法她既不感兴趣,也不负责任。爱眉和她是大学同学,眼见她如何五迷三道,磕磕绊绊地度过了青春时光,直到三十岁,依然故我,毫无长进。爱眉每提起她以前的事都连连叹气,说她是个神人,而土珊则总是没事人似地在边上笑嘻嘻插嘴:“真的,有这种事?不可能吧!”

土珊两次在法国被偷了钱包,都是巴黎街头和公园里和她搭讪的漂亮小伙子干的。想想吧,在如诗如画的卢森堡公园(无数法国电影谈情说爱的场面都是在那里拍摄的),阳光透过栗树浓密的枝叶斑斑驳驳地洒在石板路上,黑头发的法国小伙子遇到一个妩媚的东方女子,他们互相问候,轻声交谈,四目相对,情波荡起,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唯一的问题是,法国小伙子拿走了中国姑娘的钱包。

土珊是无畏的,因为她没有记忆。在你不知道的时候,忍受是容易的,但你一旦知道你将遭遇到什么,你就会心怀恐惧。这就是年纪越大的人越缺乏勇气的原因。

叔本华谈论人世的痛苦时说:“人所具有的思考、记忆、预见的能力,是凝聚和贮藏他的欢悦和悲哀的机器。而动物没有这种能力;它无论何时处于痛苦之中,都好像是第一次经验这种痛苦。动物毫无概括此类感情的能力。因此它们漠然无虑,宁静沉着的性情是多么遭人嫉羡啊!”

高土珊是多么遭人嫉羡啊!

土珊的性情如此可爱,我几乎马上就喜欢她了,她去了法国以后便常常向爱眉打听她的近况,她这次回来,我伙同爱眉免不了和她吃饭聊天,参加些艺术活动。土珊总得来说对艺术一窍不通,不反感,也不感兴趣。但爱眉认定她艺术感觉敏锐,非拉着她看话剧,看画展,买VCD ,她也不拒绝,姑且看看。

30、廖一梅

那几天我常常玩到很晚才回家,才进了屋,电话就响了,我料定是陈天,果然。

“喂,回来了。”

“嗯。你打过电话?”

“打过,你妈妈接的,说你出去玩了。”

“对,出去吃饭了。”

“不跟我吃了?”他声音里有点委屈,前几天他打电话来叫我吃饭,我表示说:“咱们这饭是不是吃得也太勤了点?”

“总跟你吃也不太好吧。”对他最好的办法就是有话直说。

“倒也是。”

“你在干什么?”

“没什么,等你回来,给你打电话。”

“何至于?”

“是有点过火,不过是实情。”

我可不打算鼓励他,没吭声。

“你肯定不想再出来吃点什么吧?”

“现在?”

“算了,你该睡觉了。”

“哪就睡了,起码要到二三点。”

“干什么?”

“嗯,愣神,看书。”

“看书。你喜欢看些什么书?说说看,我对你知道得太少了。”

“现在嘛,我手边放的是本邓肯写的《我的生活》,上大学时候读的书,前两天又拿出来翻,有几段当时还用铅笔划了道呢。”

“是什么?念给我听听。”

“真的要听?”

“嗯。”

“好吧。”我打开书,在桌边坐下,翻开几页,在灯下念给他听。

“‘十六岁的时候,有一次没有音乐伴奏,我给观众表演舞蹈。舞蹈结束的时候,有人突然从观众席里高呼:这是死神与少女!从此以后,这个舞蹈一直就叫做《死神与少女》了。这可不是我的本意。我不过是竭尽自己的努力去表现我当时初步认识到的,一切貌似欢乐的现象之中都暗藏着的悲剧而已。那个舞蹈,按我的意思应该叫作《生命与少女》才对。以后,我一直用舞蹈表现我向生活本身,即观众称之为死的东西所进行的搏斗,表现我从生活中夺取到的短暂的欢娱。’”

念完了,他在那边叹了口气,像是咕哝了一句“孩子”,两个人都不想再说什么了。

31、廖一梅

早晨十点,是星期天,我被铃声吵醒,迷迷糊糊地抓起电话。

“是我,一起喝杯咖啡吗?”

“几点了?”

“我在你楼下,刚送我儿子去学画画,我们有两个小时可以喝点东西。”

“才九点!我四点钟才睡!我什么也不想喝。”

他在电话里笑了:“好,睡吧。”

我挂了电话,昏然睡去。

我能够睡着这一点说明在那一天我并没有坠入情网。要找出那个感情的分水岭,分界线,看来还并非易事。通常来讲,我这个人处事冷静,头脑清楚,即使是胡闹也需征得自己的同意。只要理智尚存,我就无所畏惧。在我和陈天的关系里,致命的错误是我过高估计了自己的世故和老练。

爱情之于他是经常的爱好,一切都自然而然,并无损害,如同儿时中过牛痘的人,因为有了免疫力便拿着爱情随便挥舞,怎么舞都是好看。而我则站在边上干看,深知任何爱情都足以置我于死地,所以迟迟不肯加入这个游戏。

那年我二十六岁过半,和不少男人上过床,但对人说爱只在十七岁的时候有过一次。

我等待着置我于死地的爱情。

32、廖一梅

过“五一”的时候,爱眉打电话来叫我和土珊一起去看马可的戏。看马可的戏那两年没现在这么热门,不过是艺术青年们爱干的事。

马可对他的排练场视为禁地,不许任何闲杂人等进入,但对爱眉和爱眉的朋友是个例外。爱眉是最早注意到马可的记者,在马可初出茅庐时就为他写过长篇报导。但每次在排练场的联排都邀请爱眉去并不是因为这个。

爱眉的身体是一台戏剧检验器。

联排长达二小时四十分钟,中间没有休息,结束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了。

演员走了以后,马可摘了他的黑框近视眼镜走到爱眉身边坐下,递给她一个苹果,又招呼大家。

“吃苹果吧,我们的规定是谁迟到谁买水果,看迟到的人还真不少,吃不完都快坏了。”

马可先拿个苹果吃起来,大家也都跟着。

马可一边吃一边等着爱眉开口。

爱眉终于开了口:“那个短头发女演员是谁?我眼睛停在她身上就转移不了——太难受了。越难受就越想看!”

“是个新演员,你别管那个,戏怎么样?”马可显然知道什么该听她的,什么不该。

“第三幕中间的时候有点恍惚。”

“没头疼?”

“我今天状态不是太好。”

“怎么?”

“没有,头不疼,但是后面,中部后面有点精力集中不了。”

“从哪一段戏开始的?”

“从那个女孩上场,不,从有段音乐后面大概半个小时的地方。”

……

问到这儿就可以了,爱眉从来不说具体的。戏的哪一部分不对头,爱眉马上就会有生理反应,不舒服,精神涣散,严重的会头疼欲裂。我们俩在人艺小剧场看过一出蹩脚的荒诞戏,票是朋友送的,我们坐在正中间。在我如坐针毡的一个半小时里,亲眼看见爱眉在我旁边用矿泉水吃了两次止疼药。那以后,我们相约永远封杀这个导演。

那天我、土珊和爱眉看完马可的戏一起吃晚饭的时候,一直在讨论到底是人身上的什么东西会引起我们的好恶。爱眉和我讨厌戏中那个短头发的女演员,而土珊则对一个看起来很可爱的男演员一百个看不顺眼。我们断定那个并不认识的女演员是个是非精,而高土珊则指责那个男演员不诚实。我们为这两个毫不相干的人费了不少口舌,直到完全天黑才各自回家。

回到家我先去父母那边报到,正好老姐过节回娘家来了,一进门就遭到她一通抢白。

“你年纪也不小了,不能总是这么没谱!想起一出是一出!在家里你小可以,外面做事别人可不把你当小孩,不守信用别人怎么能相信你?不相信你你还做什么事?”

“这是哪跟哪啊?”我莫名其妙。

“你跟人家约好了为什么还出去?”

“谁啊?我跟谁约好了?”

“一个姓‘陈’的!就这么一会儿我接了他三个电话!说你们约了晚上谈剧本,可他找不找你!”

“陈天?”

“看,完全忘到脑后去了!还不快给人家回电话!”

我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也不说,跑回自己的住处。

可恶的陈天,编这种谎话!想不出更高明的吗?害我有口难辩,遭一顿训斥。又出什么事了?他昨天打了电话,说过节家里的事会很多,这几天就不给我打电话了。其实他没必要交待,我们的关系到不了那一步,也许他打定了主意要这样对待我。

“喂,我是陶然,你找我吗?”

“嗯,你回来了。”

他的声音听起来有点不对劲,我打消了和他贫嘴的念头。

“我去看戏了,你怎么了?”

“我一整天都在想你。”

我沉默以对。

“出来好吗?我想看看你。”

“你在哪?”

33、廖一梅

晚上十点的时候,陈天的车开到了楼下。

他看起来温柔而忧伤,是我钟爱的神情。

“你怎么了?”

“其实看看你我就可以回去了。”

“找个地方坐会儿吧。”

他点点头,发动汽车。

“我从来没对你说过我自己的事吧?”他一边开车一边说,并不看我。

“没有。”

“我想跟你说说。”

“嗯。”

“我总是会陷入这种尴尬的境地!”

他看起来紧张而沮丧,我等着他往下说,他好像不知道如何开始。

“一会儿吧。”

他自己的事情是跟女人有关的,大家都知道他有老婆,孩子,也知道他不和他们住在一起,他有另外的生活,另外的情人,总之,麻烦多多。

我们在附近的酒店咖啡厅坐下来的时候,他已经安静了许多。

“带儿子去哪玩了?”我想该谈谈轻松的话题。

“去钓鱼。”

“收获怎么样?”

“不怎么样。想着你心不在焉,鱼咬钩都不知道。”

“是在鱼塘里钓吗?”

“对。”

“那就下网捞吧。”

“不是那种小鱼塘,很大。下次我们一起去。”

“好。”

他在对面笑了笑,很疲倦的样子:“你总是能让我安静。”

他对我讲起他的父母,他小时候他们之间的冲突。他父亲是正统的老文字工作者,曾是一家大报的主编,而他从小就是个叛逆,他们的冲突持续了很多年,直到后来才发现他们都以对方为骄傲。

“我父亲曾经对我母亲说,这孩子别的我都不担心,只恐怕会在‘女人’方面有诸多麻烦……”

“他说对了?”

“是,当时我可不理解,我才二十几岁,刚开始谈恋爱。”

“他目光敏锐,看到了你还没觉察的东西。”

“是。”

他沉默了片刻,我想他认为自己永远成不了他父亲那样的人了,他在心底为此感到难过。

“我想让大家都高兴,但是这是不可能的。不管是不是出于好心,办的总是错事。”他没头没脑地这么说,“等我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解决完了,你早就结婚生孩子了。”

我能说什么呢?

“我会去英国呆一个月,跟我去吗?”

我摇摇头。

“想想,还有时间,想去了就告诉我。”

我笑了笑。

到底他为什么事沮丧,被什么事纠缠,他最终什么也没说,我什么也没问。现在想起来,我们在一起的那一年时间里,我从没问过他任何问题。有几次,他试图说起,我想他甚至希望我问上一句好继续这个话题,但是我终于还是问不出口,他说到哪我听到哪,是出于尊严吧。我不问,就是说我和他身边其他的女人没有关系。

他像往常一样送我回家。

“对不起,太晚了。”

“哪里,我经常这个时间出门呢。”

“别那样。”

“‘别那样。’”我学他,“这话是我妈爱说的。”

“我比你大二十岁,你以为我没想过这个?”

“有意思,就是说你已经谈恋爱了,我还在羊水里闭着眼睛呢!”

“说的真残酷。”

“得了,没那么可怕!”

他没搭碴,忽然伸长手臂握住了我的手,我没有动,他也没有再出声,就这么一路开到了我们家楼下。

陈天刹住车,才松开我的手换了档。

那天晚上我回家以后,很想打个电话给他,因为刚才标致车里的气氛着实异样,我想我该开几句玩笑把那暧昧的气息消解掉。但他的电话一直占线。我知道那是他的麻烦在占线。

有过一天晚上,我打电话给他,他在电话里语气生硬,非常得不耐烦,说了一句以后才发现是我,——他把我当成另一个女人了。我当时暗下决心,永远不让他对我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如果拒绝他的爱情能够达到这个目的,那么就拒绝他。

34、廖一梅

徐晨成为作家以后一直向我索要当年他以情书轰炸的方式寄给我的情书,我一开始很自然地答应了,但因为需要翻箱倒柜,还要把它们和其他人的情书分拣出来,实在麻烦得懒得去管。这些是我准备老了以后再干的事。可他三番五次地提起此事,如此急切我倒有点怀疑起来——何至于此?

“还给我吧,我都不敢出名了。”终于有一次他说了实话。

“活该,谁让你当时寄给我的?让我难堪了好长时间。”

“我错了,这个错误的历史就让我们一笔抹掉吧。”

“那你敢不敢在你的书里写我?”

“不敢。”

“你答应永远不写!”

“我答应。”

他答应得这么痛快,绝对有问题!并不是说他存心骗你,可是双鱼座的人从来都是主意一会儿一变,什么时候说的都是真心话。我知道他还答应过其他女孩不把他们的爱情当成小说素材,并且当场把写好的部分从电脑里删掉了。但是,结果呢,他的电脑里另有备份!

狡猾的双鱼!

“我考虑考虑。”我答复他说。

“可你以前都答应了!”

“我改主意了!你不是也常常改主意嘛!”

“好吧。这只是一个小要求。如果你对我有什么要求,我肯定是会尽力满足你的。”他最后来了个感情要挟。

他索要情书这件事真是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他总不至于真的以为我有可能公布他的情书吧?

他要是真这么以为,我还真就不给他了!

事情到这儿还不算了结。

几个月以后在一本杂志的联谊会上碰上他,因为现场正组织来宾进行拔河比赛,我们只得坐到了一边聊天。

“我希望我的书让别人得到安慰,得到帮助。我是认真的。”

“当然。”

“当然我也因此得到好处,但最本质的目的是追求真理,其他不过是附带的好处。而且也不一定有好处,也许我会为了写作毁了我的生活。”

“你是这么干的。”

“有时候我想,应该把咱们俩的故事好好写出来。你想想,有多少天真的年轻人遇到与咱们一样的苦恼而得不到帮助,我们有责任……”

“想都别想!”我粗暴地打断他,警惕地说。

“这只是我的一种想法,我正在考虑。”他用玩笑的调子总结说,然后开始就一个熟人的女朋友大加讽刺,一直到各自回家也没再提这码事。

“他不是认真的吧?”我到家喝下了一杯水以后又想起了这事儿。他肯定是认真的!这个狡猾的双鱼座,弄不好,他已经开始写了,甚至已经快写完了,他干得出来,好像漫不经心地说起,其实心里早就打好了小算盘。看,我比以前了解他了。

我毫不迟疑地抓起电话打给他:“你要写我,咱们就绝交!”

“我暂时还不会写到你,我要写的东西还很多。我会考虑你的话的。不过,”他以作家的傲慢态度补充说,“如果我决定了,什么也拦不住我。”

“当然,我相信你干得出来。我只是想告诉你,我跟你不一样,我的想法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改变。等你准备写的时候,别忘了我的话就行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会慎重考虑的。”他答应说。

这个电话就这么结束了,因为气氛有点严肃,不便于畅所欲言。后来我们又谈到过这个问题,他总结说:“你不要在意是写你好,还是不好,你要注意我写得是否真实。”

“向一个B 型血双鱼座的人要求真实,那可真是痴心妄想!”

他也有点拿不准了:“至少我努力。”

“我不想把自己的形象建立在别人的努力上。”

“别人并不知道你是谁,你只是小说里的一个人物。”

“你还要说我会因此不朽吧!实话告诉你,我讨厌被别人描述!无论是好,还是坏,都一样。你在抢我的东西明白吗?我的描述是属于我自己的!那些不善表达的人可能不在乎,因为他们缺少这个本领,他们也许还巴不得被你描述呢!但是我不—愿—意。”

“原来是这么回事。”

他沉吟着,有点犹豫。为了彻底断了他的念头,我继续威胁他。

“你要是敢写我,作为报复——我会把你留在我这儿的情书在网上发表。”

“那只会让更多的姑娘发现我感情真挚,她们会更喜欢我。”

“我肯定会捡其中文笔最差,感情最夸张,最愚蠢可笑的发表。”

“她们不会相信的,她们会认为你是为了出名而耍的花招,也许倒会败坏你的名誉。”

“那我们就试试看吧。”

“我有名,有名就说明说话的机会更多,她们就更容易相信我。”

“同样的事情,有名的人会比没名的人受到的伤害更大,因为影响肯定更广。你仔细想想咱们俩谁更有名?”

“可你也仔细想想咱俩谁更重视名誉,我可是以破罐破摔闻名的。”

“不过就算破你也总希望是自己摔的吧,别人来摔你想想那滋味……”

“我的人生就是用来接受打击的,你作过这种人生准备吗?没出手我就已经先胜了一招。”

……

在斗嘴方面我一直不如他有才能,等他讲到这件事如何彻底毁了我的人生,给我带来各种各样的不幸以后,我再也听不下去了。

“好吧,我们的互相伤害到此打住吧。我们肯定都有这方面的才能,不说我也知道。”

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谈到过这件事,我们都避免谈起。

35、廖一梅

半年以后,徐晨的新小说出版了,我们的故事暂时还没有列入他的写作计划,或者说他暂时让它搁置了(他抱怨说其实他已经写了两万字,闹不好他要情书就是为了写书)。但是我知道,终究有一天他会写它,你不可能阻止一个为表达而生的人只感受而不去表达,毕竟他可以要求作家的权力,这甚至是他的义务呢。

让一个人放弃他的权力和义务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在道德上也说不通。最终,我想到一个主意,就是把我和徐晨的讨论如实地记录下来。我的“如实”当然也仅仅是一种努力,这种努力的成果一直是值得怀疑的。

这件事情其实并不简单,它跟人生的意义,写作的目的,真实的标准,主观和客观,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关系,这些基本问题都有关系。(当然,所有的问题归结到最后都是这些基本问题。)

我知道很多人是因为成为小说中的人物而不朽的,于连?索黑尔,被称为“茶花女”的玛丽?迪普莱希,甚至吸血鬼德库拉伯爵。他们都曾经真实地存在过,但这不重要了,他们因为成为别人构想的另一个人而不朽。

伊利耶,普鲁斯特书中美丽小城贡布雷的原型,1971起竟改了名字叫作伊利耶—贡布雷,这就是描述的力量,伊利耶只是个不为人知的小城,而伊利耶—贡布雷,这个文学的产物却名留青史。要被记住,一个人的记忆必须成为公众的记忆。

曾经有一个黄昏,我在巴黎蒙马特尔公墓寻找茶花女的墓地。密密匝匝竖立的墓碑中,她的墓并不难找到,守墓人画出路径,旅游指南上有标识,墓碑前甚至有鲜花,这一切不过是因为她被一个叫作小仲马的人描述过。这就是描述的力量,我深知这种力量。——她失去了自己的真实面貌,却获得了不朽。

关键是没有人关心她是否愿意这样。

一群跳舞的女孩子拿着徐晨的书互相对照,哪一句写的是我,哪一句写的是你,徐晨认为她美丽吗?或者他曾经差点爱上她……她们都以此为荣。

徐晨说:“我应该多写点,没有写到的人还很伤心呢。”

“你就是那种比照片还好看的人,你就是那种睡着了也好看的人,你就是那种能让我笑出声的人,你就是那种不要音乐也可以在北京脏的灯影里跳舞的人……”

我相信很多人私下里都希望能够被人如此赞美。

当然也很有这样的可能,他的描述使你无地自容,因被徐晨写进书里而跟他绝交的人有那么几个,心存积怨的人就更多,比如那个被他叫作“天仙”的姑娘,在关于她的小说出版以后从他们的朋友圈子里消失了好一阵子。

徐晨有过一个年轻女友叫小嘉,偶然在酒吧里遇到徐晨书中的“天仙”,小嘉年轻气盛,看到“天仙”很不服气,凑到徐晨耳边说:“这就是比照片还好看的人?这就是那种睡着了也好看的人?这就是那种不要音乐也可以跳舞的人…?她要是天仙,我就是天仙的头!”

徐晨被小嘉说得哈哈大笑。

38、廖一梅

五月最好的日子,我被关在远郊的一家饭店里写电视剧,直写得我晕头胀脑,整日恶心。

陈天常打电话到饭店的房间慰问我,听我骂骂咧咧地抱怨这个傻X ,那个傻X ,他总是笑,我的一切倒霉事都成了他的笑料。我渐渐习惯等他的电话,需要他的声音,我只能说是被那个倒霉的电视剧逼的。

陈天在电话里给我讲了很多他小时候的故事。

陈天小时候家住在报社的大院子里,前院住了当时一个著名的作家蒋凭,陈天小时候非常淘气,常常爬到蒋凭的后窗外玩。蒋每次听到后窗有响动就会问:“是小天吗?”然后打开后窗让他进来。他可以在蒋家东游西逛,只是不许进蒋的书房。他因此觉的那书房十分神秘。蒋说:“等你到了看书的年纪,我会给你准备的。”后来文革来了,院子里的气氛变得很怪异恐怖,有一天蒋把陈天领进家,走进原本不许他入内的书房,桌子上摆了很多书。蒋:“这些书你拿回去吧。”陈天说他当时觉得太多了,不愿意拿,便说要回家问问母亲。第二天,红卫兵来了,蒋凭被他们带走,门上贴了个大封条。没过几天传来消息,让家属去认领尸体,蒋凭自杀了。陈天在一个傍晚再次爬到蒋家的后窗,透过窗格看着堆在桌上的那些书,为他准备的书。

陈天十二岁开始抽烟,他用各种办法去弄烟,偷父亲的烟,省了早饭钱买烟,甚至抽过茶叶,有一次他正在他家大院附近的一条死胡同里伙同院子里的孩子抽烟,被他妈当场抓住,回家被父亲暴打一顿。他十七岁那年,和那时候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戴着大红花坐火车走了,父亲去车站送他,给了他一条中华烟。

陈天在云南的时候得了痢疾,几乎死掉。队长看他实在不行了,开着队里的拖拉机咣当了八个小时把他送到县城。在县城医院的门口,要人扶着才能站起来的陈天遇到了他们学校的一个女生,他的初恋,他们站在医院门口聊了一个小时,他的病奇迹一般地好了。这是他第一次看到爱情显示的力量,甚至能治好痢疾!

还有许多故事,他的流氓无产者的叔叔,当警察的舅舅,我都忘记了。我喜欢他的故事,也喜欢他对我说话的方式。

当然,我也讽刺自己,我在自己正在写的剧本里写了这样的台词。

——小女孩喜欢年纪大的人,是因为她们急着要证明自己已经长大成人了。

——吸引女人最简单也是最好的方式是给她们讲你痛苦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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