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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一梅 当前章节:14821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3:09

最神的是张生,这个据说读书破万卷的文学编辑,说话细声细气,戴个小眼镜,头发贴在脑袋上老像半年没洗似的,席间他只跟我说过一句话——“厕所在哪?”我说走旁边的门右拐走到头,他笑迷迷地说:“我不相信你,因为你看起来像个兔子。”

什么意思?

等警察录完张生的口供他已经完全清醒了,抹了抹眼镜批评起警察来,说这笔录错别字也太多了,语法也有问题,交上去能通过嘛?警察倒没生气,接受他的意见重写了一份。

84、廖一梅

老大,老林和徐晨三个人接了一部警匪题材的系列剧,制片方肯定是不了解他们,把他们安排在了市中心的一家宾馆集中写作。就是把他们关在山里他们也能找着玩的地方,何况是市中心。那家宾馆成了众人的聚会场所,熙熙攘攘,送往迎来,四个多星期,林木写了一集,老大半集,徐晨快,是两集。制片人基本上已经被他们逼疯。那阵子我整天浑浑噩噩,害怕一个人呆着,也跑到他们那儿去混。

一切关于生活、情感、梦想和准则的严肃话题,谈到最后只可能导致悲观、伤感,甚至绝望。我们横七竖八地倒在金桥饭店的房间里,唉声叹气。

“谁今天开始谈人生的,真操蛋!”老大翻了个身,屁股对着大家。

“他。”我一指徐晨。

“讨人嫌。”老林说。

“还不是你们勾着我说的,自己点的火烧着了自己怪谁?”

“怪你,怪你,就怪你!”老大窜起来吼道。

“老大最近有点不正常?”我小声问林木。

“不正常有一阵子了。”

我点了点头。

一个郁闷的人去找其他郁闷的人,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有了更多的郁闷,夹在他们的郁闷里,我的反而不能表露了。

晚上十一点,我们从床上爬起来,打电话叫人去了CD酒吧。真够无聊,两个男人在为什么事争吵,另外几个围着一个叫路路的女演员猛说肉麻话,刘元的乐队在现场表演,一杯Gin 酒下肚我已经醉了。我听见那两个争吵的人话里话外提到了一个词——“嫉妒”。嫉妒?这对我倒不是什么重要的感情,我难过是因为陈天不在我身边,而不是因为他在另一个女人身边。这有差别的。

“喂,喂,爱一个人,但是又不嫉妒,这说明什么?”我拉了拉正在向姑娘献殷勤的徐晨。

“说明你根本不爱他。”

“胡说八道!”

徐晨回了头不再理我。

我不爱他吗?真希望如此。使劲想想,他在和别的女人卿卿我我,他用看着你的那种目光注视着别人,他的手握着的不是你的手,“乖孩子”,“小冤家”,他对谁都是如此称呼!难受了吗?还不难受吗?

十二点十五分,我冲到柜台前,拨了陈天的电话。音乐震耳欲聋,我试图压过它,对着话筒大声地喊叫着:“我要见你!”

“来吧。”电话那一头,一片沉静,他的声音里也一片沉静。

二十分钟以后,我才得以离开CD.

“看见你就好了,看见你一切就都好了!”我抓住他,向他笑着。

“喝多了?”

“没有。”

“还说没有,看脸红的。”

“我喝一口也这么红。”

“以后别这样了,这么晚打电话,还在电话里喊,万一我这儿有人呢?”

他平淡地说,我愣了。

他在说我,他语气淡淡的,但他在责备我,责备我的不懂事。我这个不懂事的人成千上万次地想这么干,也只任性了这一次。我这个万般克制的人居然也会不懂事!别这样,你眼神里的一点犹疑就会将我击垮,一点不耐烦,一点冷淡就能让我化为灰烬。你要把我的自尊心撕成碎片吗?你不会这样的,你是温柔的爱人,最善解人意的好人儿,你不懂吗?如果你不懂,你就是不想懂,你就是不再爱我了。

“别吓我,我后背直发凉。”

他在说什么?我干了什么?

“我只是想看见你。”

“我知道,后院也着火,前院也着火,我不能只是谈情说爱。”

我愣愣地坐在那儿,傻了一般。

他抓了我手放在他脸上,说:“真烫。”

我也只得笑了,慌里慌张地。

85、廖一梅

忧伤,很多的忧伤,我无法扫除他留在我心里的忧伤,它环绕着我,挥之不去。昨夜我便在这巨大的忧伤中睡去,几次恨不得爬起来给他打电话,但是终于还是睡着了。早晨起来后镜子里的那张脸,因夜里的忧伤腐蚀了睡眠而形容憔悴,惨不忍睹的那张脸啊!

我如约去见林木,林木也这么问我:“你为什么这么忧伤?”

为什么呢?

许多事都是忧伤的。

爱情,你忍不住要伸了手去握紧它,可握住的时候已经碎在手里了。

——如果他不再爱我,我便会从他面前消失。

86、廖一梅

“爱,那是要命的事儿,我已经太老了,不适合制造丑闻了。”

以前他肯定会把这种话当成一句玩笑来说,但现在他却愁眉苦脸,把这当成了一句正经话,我为他的神情,而不是他的话难受。

“这就是你不能成为更杰出的作家的原因。”

他脸上掠过一丝不快,但我决定不理他继续说:“赛林格八十岁了,还在不懈地制造丑闻呢,你应该有生命不熄丑闻不止的精神,因为你就是这样的人,你不能为此感到羞耻。模棱两可,面面俱到只能伤害你,消耗你的才能!”

“你是个小疯子。”他脸上终于有了点笑意。

“不是。”我泄气地说,“我比你更害怕丑闻,我太希望得体了,得体就不可能杰出,这是我的问题。”

“我们还有别的事要做。”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远处,脸上再找不到我热爱的那种神情。

我们沉默地吃着东西,我惊讶地发现,我为他感到难过,竟然甚于为自己的难过。

“我说过了,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不会责怪你。”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然后拿开了。

“一张失去勇气的脸真丑。”——我在那天的记事簿上写下这句话。

我认为自己也十分可笑,责备一个具有现实感的人胆怯,缺乏制造丑闻的勇气,又希望另一个不懈制造丑闻的人成熟稳重起来。向不可能的人要求不可能的东西,却不去享用可能的人提供的可能的东西。一个以悖论为基础的人生,怎么能不可笑呢?

完美的爱人。他几乎具备了我要的一切,只缺少接受毁灭的激情,谁能有这样的激情?

那些软弱的男人,对世界无能为力的男人,他们孤芳自赏,洁身自好,想独自开放,你可能对他们深怀好感,却产生不了激情,他们太弱了,而弱便会轻易地屈从于更强的意志,有了这种屈从,撞击的时候便不会有绚烂的花朵开放。而那些强有力的人,他们又常常缺少爱的神经,他们的心为别的东西跳动澎湃。我的完美的爱人有着最脆弱和最强悍的心,没有脆弱,情感会粗糙无趣,而没有强悍,脆弱只是惹人厌烦的孩子把戏。

“真渴望被精美地爱。”我发出和顾诚临死前一样的哀求。

“你是一个爱情鉴赏家,不是情种。”徐晨这么说我。

如果情种是生冷不忌的食客,什么都称赞好吃,那么我的确不是,我无法像徐晨那样,对随便一点什么可爱的品质都动心,是出于傲慢吧,我知道傲慢在上帝的戒条里是足以下地狱的罪恶,而没有这一点傲慢我们怎样去对抗这个卑贱乏味的人生?

必须承认,在我试图分辨自己的情感,写下这个故事的时候,发现我和徐晨之间惊人的相似之处。不同之处只在于我没有制造幻觉的天赋不能为自己臆造一个爱人,也不能像收集邮票一般收集美感。但我要求的难道不是和他相同的东西吗?不都是一个现实的奇迹的吗?为什么我们彼此之间永不能相容?我想起阿捷赫公主的格言集——“两个‘是’之间的差别也许大于‘是’与‘非’之间的差别。”

87、廖一梅

2 月14日,圣瓦伦丁节。

我不期待什么情人节,一切世俗的节日都是作为一个情人最难受的日子。我在无数小说中看到过这样的描写,不必多说。那天我一起床就拿了家里所有的钱去“赛特”买衣服,满街卖玫瑰花的孩子和挽着手的情侣看着让人心烦。我在赛特楼里一个店一个店地穿来穿去,细细挑选,不厌其烦地试来试去,不放过任何一件可能适合我的衣服。从下午一直逛到天黑,二层三层已经没什么可看,四层的男装我也转了个遍,只好下到了一层。

一层是化妆品柜台,各种香水混合在一起的气味让人眩晕,我来回走了两圈没什么可买,便决定作个市场调查,看看每种品牌新春都推出了什么货品。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徐晨,他站在收款台边,正往钱包里塞找回的零钱,胳膊上还挂着一个CD蓝金相间的口袋,看起来十分可笑。

“徐晨。”我看了看他后面和四周,并没有什么漂亮女孩跟着,“你一个人?”

“对呀。”

“在干嘛?”

“嗨,买情人节的礼物呗。”

“这么多?”

“嗨,人多呗。最倒霉的是我得一个一个地给她们送去,她们都揪着我共度良宵,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买了些什么?”

“嗨,香水,护肤品呗。”他每一句话前面都加了一个“嗨”,以表达他的无奈。

“什么样的男人会给女孩买护肤品作礼物?我从未遇到过。”

“嗨,我呀!”

“那你记得住每个女孩都是什么肤质吗?她们是偏油,还是偏干?”

“那我哪记得住?我只能记住哪种更贵,有的女孩讲究,你就给她贵点的东西。”

“那你快买吧,要帮忙嘛?”

“不用。你一个人——在买衣服?”他看看我满手的购物袋。

他目光如炬地打量我,一个人的情人节?

“跟你一样,买礼物。”我说。

“好,那我们各忙各的吧。”

“好。Byebye. ”

我走开了,看看表已经七点了,去地下的快餐店吃个汉堡吧。我一脚已经迈上了电梯,徐晨又赶了过来,把一个花花绿绿的口袋塞在我手里:“这个给你。”

“嗨,真的没必要!留着——”

“以前没钱,没买过什么好东西给你。”他说,嬉皮笑脸十分真挚。

别这样,我现在很脆弱,我受不了,在我发呆的时候,他说了句“情人节快乐”便转身跑了。

那是一瓶CD的“毒药”,因为陈天我已经习惯于不用香水,何况这么浓烈的“毒药”?可惜了他的好心。

88、廖一梅

我渡过了一个等待的夜晚,独自一人,穿个白色的麻布衬衫,非常正式,是出席晚宴的服装,在夜色里,晚风中,我知道我的脸光洁明亮,准备着微笑,我把晚饭当成一个仪式来吃。

等一个人的感觉是这样的,胃在那儿隐隐地疼,手和脚都麻酥酥的,我强迫自己把东西吃下去,香米饭,南乳藕片,西洋菜煲生鱼,我努力地吃着。九点以前不抱什么希望是容易过的,从九点到十点,我准备把它分成四个阶段,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来等,他说他的饭局有个九十岁的老太太,老太太可坚持不了那么久,应该可以在十点以前结束的。要是他来不了呢?我该怎么办?我应该做出很懂事的样子对他说没关系吗?还是强迫他一定要来,哪怕只是看他一眼。他以前常常为了看我一眼开车跑很远的路,如果他不来,就是说他不再象以前一样爱我了。第一个一刻钟过去了,饭馆的电视里是读书节目,虽然声音开得很小,但是有字幕,远远得也能看。我已经喝掉了大半罐汤,旁边桌那个说没有野心就成不了大事的妇女已经走了,连后来来的老外也已经吃完了。十点钟饭馆会关门,如果他还不来电话,我该到哪去等?第二个一刻钟也过去了。“你还爱我吗?”我想这样问他,我从未这样问过任何人,我总是不肯直接了当,也许是我的问题。九点四十,电话响了。他的声音听起来模糊而遥远。

“刚刚完,我不过去了。”

“怎么了?”

“时间也差不多了,我该回去了。”

我没出声,不知该说什么。

“本来就感冒,饭馆的空调又坏了,冷得要命。”

“不舒服就回去吧。”

“太没精神了,我想精神充沛的时候跟你在一起。”

“你在哪?”

“在路上,百万庄附近。”

“噢,那边。”

“行吗?”

“问我?”

“是,问你让不让。”

“我只是想看看你。”

“明天不就看见了。”

“嗯。要是病了就回去吧。”

“你呢?还在吃饭?”

“嗯,在等你啊。”

“这么说?你越学越坏。”

“我说的是实话。”

“嗯,明天好吗?”

“好,回去吧。”

我没有办法,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就算我今天的爱情运很好,我穿了我的幸运颜色,我象个迷信的傻瓜一样用各种方法占卜,我按纸牌上说的主动给他打了电话,我强迫自己直接说了我想见他,我打扮得无懈可击,至少换了五身衣服,我耐心之极地等了一个晚上。我感觉到自己在伤心,我很怕那种伤心不断地加剧,再加剧,会很疼的,我知道,会哭,会把我打倒,不致于到这个程度吧,你是个铁石心肠的魔羯。

明天我们会见面,在公司开会,我能看见他,但只是远远的。我们已经变得遥不可及。

电话又响了,我以为是他改变主意,掉头来看我。

当然不是。

是约写剧本的电话,这个电话救了我,把我的身份还原到了现实,我努力让我的脑袋运动起来,回答对方提出的种种问题,向对方提出种种问题,电话一打就是二十分钟,这二十分钟里我尽量地说话,非常热情,我感到血在一点点流回心脏,伤心不再加剧了,痛楚带来的颤抖慢慢平息下去,好,就这样,就这样……

我又坐了一会儿,到服务员开始扫地的时候,结帐走了。我想我们之间的默契也许消失了,或者该说总是能碰到一起的好运气不再有了,这种默契曾使我们相爱,当它离去我们也注定分离。

89、廖一梅

陈天该是厌烦了,他对爱情这码事简直厌烦了,他觉得自己一辈子在女人中间纠缠,快五十岁还不能脱身,真是堵死了。眼看着一个个可爱的小姑娘最后都拿了一张凄楚的脸对着他,他受够了,他要选择一种最简单最自在的方式把这一切了结。知道他当初为什么不肯和那女孩上床,他知道这个结局,他经历过无数次了,好好的一个女孩,安静温顺的小脸,忽然间目光疯狂,几乎在一瞬间就变成了怨妇,他不愿意看见这个,但每一次他都看见这个,他真的厌烦了。他也不是没想过是自己的问题,他也作了努力,但依然如此。他知道自己的宿命,最终他会离开她们每一个人,但他会记得她们,每个人都是他相册的一张照片,供寂寞的夜晚拿出来翻看的,当然有的照片看得多,有的照片看得少,但这只有他知道,或者时间久了,他也记不清他更喜欢哪一个了。这一次的这个女孩子,他记住她只是因为她的任性,从来没有人反抗过他,只有她一直不肯对他认输,她爱他的,他知道,但她还试图保持尊严。她不懂,爱是容不下尊严的。所以,他不要爱情了,他老了,他只想保持尊严。

他要不是太爱自己,他的爱情几乎是完美的。但是总有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使爱情不可能完美。我也不具有这样的素质,所以我不责怪他。这两个理智,具有常识的人,这两个世故的人,也许注定彼此失去。

真渴望被精美地爱,精美不是全心全意就能有的,言谈举止,一颦一笑间微妙的动人之处是天赋,陈天有这种天赋,但如果他要浪费自己的天赋,你只能让他浪费,毕竟那是他自己的东西。或者,他早就对这个天赋感到厌烦了。

90、廖一梅

我知道我的智力十分有限,没有能力理解艰深枯燥的东西,但是真理都是枯燥的,所以我没有能力去接近真理。我只能满足于看看叔本华的幸福论,被他称为形而下智慧的东西。

“我们的现实生活在没有情欲的驱动时会变得无聊和乏味:一旦受到情欲的驱动,很快就会变得痛苦不堪。”

果然。

“只有那些精神禀赋超常的人才是幸运的,他们的智力超过了意欲所需要的程度。……只有具备了充裕有余的能力,才能有资格从事不服务于意欲的纯粹精神上的活动。”

我不行。

“这些先生们在年轻的时候,肌肉能力和生殖能力都旺盛十足。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只有精神能力能保留下来。如果我们的精神能力本身就有多欠缺,或者,我们的精神能力没有得到应有的锻炼,又或者,我们欠缺能发挥精神能力的素材,那我们将遭遇到的悲惨情形就着实令人同情。”

令人同情。

这就是从“果然”到“令人同情”的三段论。

不过老叔本华也一样令人同情,他没有因为他超凡的精神能力从人世间得到任何好处。到了晚年,著作还只能靠人情印到750 本,而且不给稿费。

“虽然我的哲学并没有给我带来具体的好处,但它却使我避免了许多损失。”

他在书里自我安慰。

我也自我安慰——有总比没有强,有一点总比一点也没有强,有一点是一点。

“人生就是这样。”贝克特剧本里的流浪汉爱斯特拉冈如是说。

91、廖一梅

据我妈说,我小时候任性得惊人。两岁半时,像当时所有父母全天工作,又无爷爷奶奶照顾的孩子一样,我被送去幼儿园全托。对此我的态度也很明确——坚决不去!到了星期一该去幼儿园的时候,我一醒就开始大哭,可不是假模假式的干嚎,声泪俱下,而且耐力惊人,哭的哪个惨啊!那时候我们住在筒子楼里,星期一大早,我妈抱着嚎啕大哭的我穿过走廊,沿途所过之处,所有大人孩子都从屋里出来张望,齐劝我妈:“别送她去了,太惨了。”说得我妈眼泪也要下来了,可不送去谁带着呀,于是还是狠着心肠去。每次去,都要先送点礼物,东西当然都是小东西,小线轴啊,铅笔啊,可也是孩子爱的,但我拒不接受这些贿赂,因为接受了就表示妥协,可心里的确是爱着的呀,于是就哭得更凶。我妈说每次送我去幼儿园都要花整个上午,带我吃点心,去菜市场看鸭子,最后抱着我向幼儿园所在的胡同走去。当然,我一发现周围的景物熟悉,明白这条路的必然终点还是大哭,所以每次要换着不同的路线走。据说曾经有一次我表现得很乖,不哭不闹,快走到那恐怖之地的大门时,我忽然要求下来自己走,我妈很是欣喜,以为我终于认了命,谁知刚把我放在地上,我回身扭头就跑,不顾一切地迈着两条小腿逃跑!多惨啊!

为什么不愿意去幼儿园我已经忘了,反正是不愿意。被强行放到幼儿园以后,我谁也不理,整日抱着自己的小枕头在院当中站着,到了晚上,又是整夜地哭,闹得所有的老师孩子都别想睡觉,威胁恐吓和好言相劝一盖无效。如此闹了三个星期,我被幼儿园开除了。据说我是有史以来第一个被这个叫艺大幼儿园的文化部幼儿园开除的孩子,不管父母怎么恳求保证,他们坚决不要了!

我成功了,回到了父母身边。但我的嗓子彻底哭坏,直到现在还是一幅哑嗓,外带慢性咽炎。

我小时候是大院里著名的健康宝宝,又白又胖,两个脸蛋永远塞着小苹果似的圆,人送外号“磁娃娃”。再看看我现在,瘦得一阵风就能吹走,为什么?——两岁起身心就受到这么大的创伤,长大以后的情况可想而知,在与生活中一件又一件不如意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中,我从一个白胖宝宝一点一点地憔悴了下去。

有时候我妈还会说:小时候脾气可真坏,幸好长大变了。变了吗?我可不这么想,人说三岁看老,我的脾气依然很坏,依然任性得惊人,对于我认定的事情依然是撞了南墙也不回头,把南墙撞塌也不回头,倒要看看我和南墙谁更硬,生命不息撞墙不止,撞死了算!

92、廖一梅

开广告公司的同学在北影的摄影棚拍广告,我去文学部交了剧本大纲出来,跑去逛荡了一圈。布光的时候,男演员和沙拉酱的英国代表在那儿用英语交谈,说起话来手舞足蹈,他个头本来就大,站在场地中间格外引人注目。他们叫他关键,说拍过什么什么电视连续剧,我很少看电视也就无从知晓。

后来大家一起去吃夜宵,他坐到了我旁边。

我看得出,他的过分多话是想引起我的注意,他的故事要不是那么冗长的话本来已经做到了。但他表达能力不强,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该多说,什么地方该少说,在启承转合的地方也控制失当。我出于礼貌勉强没有打哈欠,不过他的目的还是达到了,我们算是熟悉了起来。

那以后的周未他打了多次电话请我出去喝咖啡,我都拒绝了。

那阵子我心灰意冷,对男人缺乏兴趣,一个给我无关感觉的男人就更不必说。但我是个有教养的、虚伪的知识份子,我的拒绝说得婉转动听。我不知道是不是这个使他一直不肯放弃,我们从一开始就缺乏了解。

关键是我见过的最能在电话里闲扯的人,电话打上两三个小时算是稀疏平常,我想这是长期住剧组养成的习惯。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时间,我总是听电话听得耳朵生疼,对付无聊他是挺有一手,我甚至怀疑他是否会感到乏味无聊。说起来他倒是个有生活热情的人,做的意大利肉酱面和中国醋溜白菜一样美味可口,杂乱无章的教育和经历使他保持着每早必喝蒸馏咖啡和每餐必吃大蒜的毫不搭界的习惯,用中文表达的时候错误百出,英语则说得十分流利。(他去了美国五年,想济身好莱坞,结果可想而知。)他是个山东大汉,长得又高又壮,按通常标准是个漂亮小伙子,只是那是种与我无关的漂亮,总的来说他这整个人都与我很不搭调,我也从没把和他的事当真。

他为何迷恋上我,有一阵子颇令我费解,他以前交往的姑娘都是年轻的女演员,他热情的天性倒很能讨她们的欢心。后来,我把他对我的热情归结为我对他刻意拉开距离而造成的反作用,在我们交往的时间里我对他一直是个难以捉摸的人,我从未让他在我们的关系中做过主。说到底不过是种征服欲,因为他野性实足,这欲望也就格外无法控制。

说起来关键天性善良,对别人也很宽厚大方,他是个凭本能生活的人,恶与善的界限就变得十分模糊。他时常做出一副有教养的样子,但那只是个假招子。如果他对你好,你倒是可以相信那完全出于真心,而不是礼貌和教养,他不懂那一套。这就是他最初令我感到有趣的地方——他是一个穿着西装的野人。

他有许多我闻所未闻的传奇经历,做过两次牢,一次越狱成功,倒过汽车,偷过古画,甚至在国外抢过东西,他的犯罪经历是一种生存的本能,没有任何道德界限会使他畏首畏尾。关键运气奇佳,他的犯罪经历并没把他送进过牢房,他做牢都是为讨女人欢心而惹下的麻烦。他对待女人总是很痴情,但凭我自己的经验,他对女人的好,有股独断专行的味道,不是女人喜欢的方式。总的来说,他不懂得女人,也不关心她们到底想什么,到底要什么,就是说他要为一切做主。

“你是个肤浅的人。”我曾经当面这么告诉过他,他当时只是笑。我不知道他是真的不在意,还是在掩饰尴尬,不在意也是很有可能的,他这个人盲目自信,而且那时我既然已经和他上了床,他可能认为不必为这种话费神。

但是这对我却不一样——我可以和一个肤浅的人上床,却不能忍受他表现肤浅。他在众人面前每说出一句蠢话,我便马上无地自容,远远地躲到一边假装根本不认识他。因此我们少有的几次出行,总是闹得不欢而散。

我不准备再这样胡闹下去,要求和他分手。

他本该是我生活里被一带而过的男人,为了无法忍受这种侮辱,他不惜一切代价,使尽一切手段要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还真的做到了——在我说要分手的时候,他雇了人要来砍掉我的一只手。因为我跟他说,我现在只想用双手写作,不想和男人来往。

那天上午,一个陌生男人打来电话,说他接了一笔钱要来向我讨一笔债。我马上听出了那男人的山东口音,对关键竟会做出如此无聊的事难以置信。

“这是我们俩之间的事,你告诉关键我没有做过任何可指摘的事,我在他最困难的时候陪着他,在他没钱的时候借他钱!他没有任何权利如此对待我!”

那陌生男人听起来不善言辞,一时不知该如何应答:“关键,我不认识什么关键,我只认钱。”

“你不认识,你不是山东人吗?”

男人喃喃着,不知该答是,还是不是。

后来,关键的朋友向我证实那是一个打自山东的长途,他确实请了人。如果他想找一个为了几千块可以跺掉人手的人他是容易找到的。据说我的义正辞严,让那家伙打了退堂鼓。

三天以后,因为我居然对恐吓电话置之不理,不肯向他求饶。关键在酒后砸了广告公司的一间办公室,以此迫使他的朋友不得不打电话把我叫去。

一幕丑剧,丢人现眼,无地自容,让我深深感到做人的失败。如果可以永远不见他,我情愿少活几年。老大不小了,真该好好检点自己的行为,否则不想见的人越来越多,为此每人减掉我几年寿命,我只能年纪轻轻就完蛋了。

93、廖一梅

俗话总是对的,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果然。我一看见徐晨晃着他的大脑袋,笑眯眯地冲我走过来就知道完了。

“丑闻啊,丑闻!”他在我耳边悄悄说。

“别烦我。”

我热情地和一娱记打着招呼走开了。没过一会儿,徐晨又绕到了我旁边,嬉皮笑脸地看着我,让我对戏剧现象的评述就此打住。

“你到底想说什么?”

“丢人!”他一言以蔽之,“找的什么衰人啊。四流男演员,档次太低。”

“至少也是三流!”

“反正丢人。”

“只许你丢人,我怎么就不能偶尔丢丢人呢?”

“你也承认丢人了?”

我眼珠朝天,不承认也不行啊。

“以后别干这种事,我是说真的。”

“喂,我也有正当的性要求。”

“当然,但是你是女的,在男女关系中始终还是弱者。”

我现在不打算和他讨论这个。

“真的,不安全。”他恳切地说,“如果你真的需要,可以告诉我,看在咱们多年友情的份上,我还真愿意帮这个忙。”

“多谢你了。”

“不客气,英语说You're welcome. ”

“见你的鬼吧。”

“英语说Go to hell. ”他用快乐的调子在我背后大声说。

可以跟你上床的人有很多,但是可以跟你交谈的人很少,而既能上床,又能交谈的人就少之又少了。

94、廖一梅

Eurythmics,韵律操,他们是80现代初英国最棒的电子合成器流行乐组合。主唱女歌手Annie Lenox 编写演唱了《惊情四百年》的主题曲,尽诉Dracula 伯爵寻觅爱妻四百年的《吸血鬼恋曲》(Love Song For A Vampire )。"Loneliness,Hopelessness to search the end of time,For there is in all the worldno great love than mine." 孤寂,绝望,寻觅到时间的尽头,这世上没有什么能够超越我的爱。“歌手出身在苏格兰,钢琴和长笛。

95、廖一梅

已经六个月了,陈天没有再打过电话,我也没有。他没对我说过什么,我也没有。发生了什么事?没有,还是没有。

有一次,陈天谈剧本的时候跟我说:“我想你也同意,爱情是一种折磨。”

我自然同意。

“得看到这种折磨在这个人身上的份量。”

公司的老黄一直坐在对面,面带笑意,不时抬头看看我们。老黄走出去的时候,陈天的手指划过我的手背。是的,爱情是一种折磨。

我越来越感到陈天离我的生活十分遥远,我开始倾向于把他对我的感情理解为对年轻女孩的一时迷恋,而我呢,不过是被一个老男人的迷恋弄昏了头,我们都不过是在伸出舌头舔食自己酿造的糖浆。我想我会忘记他的,现在不行,以后也会。

96、廖一梅

徐晨常常说爱情是一种幻觉,他以一个情种三十年来的体会向我保证。但是我私下觉得这是一句废话,什么不是幻觉呢?对我来说都是,但我真心地看重这些幻觉。徐晨不是这样,他想确定人生的真象,他对与真理无关的东西不屑一顾,他曾经真心地以为情感就是那个终极的真象,所以才会有幻觉的说法。

“就算是吧,我只是满足于一个幻象,但我可以用现实的、可行的手段修补这个幻象,用适当的温度、湿度,使幻象保持得长久一点。也不需要太长,就保存五十年吧,对我已经足够,因为我认为你所说的真象并不存在。”

“五十年?你倒不含糊,开口就是五十年!”

“五十年算什么?五十年对宇宙来说算是什么?一瞬间,连一瞬间都谈不上!”

窗外的风让街边的杨树“哗哗”舞动,“哗哗”是我想象的声音,隔着茶馆的窗户,什么也听不见。

“任性不是好性情。”我转着茶杯自言自语。

“可能,对自己不好,任性需要勇气和力量。女人的任性通常都是撒娇,不过是装装样子……”

“我不是。”

“你不是。”

“任性肯定不是女人的美德。”

“不是。”

我点了点头:“明白了。”

“你要是不任性,我们当年就会合好。”

“然后还是会分手,因为一次一次的失败变得可怜巴巴。”

“可能。”

“我们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坐在这儿聊天了。”

“多半是。”

“那我还是任性吧。”

“我不反对。”

“对,我宁愿这样。”

“是,也很不错。”他说,“昨天夜里我去打篮球,坐在球场上看那些杨树真是好看,细细的树杆顶着抖动的树冠,摇摆起来毫不枯燥,你可以一直盯着它看。但实际上这些树跟你有什么关系?毫无关系,他们只是树,只是跟石头不同而已。再说人,人难道不奇怪吗?两条分叉的腿,长长圆圆地凑在一起,上面还要套几块布,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可是你一旦用手抚摸她,你对她有了感情就不一样了。我们跟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关系,唯一可能的联系就是情感,我们是通过情感跟这个世界有关的。”

“是。”

徐晨说送我回家,我说好,一堆购物袋堆在了他的后座上。二环路上他左突右冲不放过每一个超车的机会,他总是这么开车。

他嘻嘻地笑着,说:“我看一般人都知道自己毫无价值,没什么可坚持的,而且还知道自己受不了艰辛磨难,就都奔着偷机取巧去了,大家不约而同地在偷机取巧的路上相遇,所以这条路上特别的挤。”

“我们也一样。”

“不一样。”他断然地说。

他对自己总是如此地有信心,我可不。

车路过工体路口时,我看见了永和大王。

“我饿了,你饿不饿?吃点东西。”

他说好,掉了头回来,停在永和大王门口。

我要了一份馄饨,一份烧麦,他只要了一碗豆浆,看来是不饿,只是好心陪我。

付了帐,一会儿东西就都上来了,我刚吃到第二个烧麦,徐晨的女朋友小嘉伙同一女伴儿走了进来,当然是一眼就看见了坐在门口的徐晨和我,向我们毫不客气地瞪着一双本来就大的圆眼睛。我以前在饭桌上见过小嘉两次,对她那双特大的圆眼睛有些印象,幸亏这双眼睛,要不然以我的记忆力肯定不知道她是谁。我向她礼貌地点了点头,徐晨也向她点了点头,说了句:“来了。”丝毫没有邀请她们一起就坐的意思,我想起徐晨说过正和她分手,也没吭气。

那两女孩挑了离我们很远的位置就了座,我继续吃我的烧麦,可筷子刚夹起第三个,小嘉已经站在了徐晨身后,说了句:“你出来一下,我有事跟你说。”这话是对徐晨说的,徐晨什么也没拿,手机留在桌上,起身跟着出去了,我低着头,看都不看他们。

馄饨已经见了底,烧麦也都报销了,和小嘉一起来的女孩背着身一直低头吃东西,看来对此是司空见惯。徐晨和小嘉依然站在门口的街沿上说着话没有回来的意思,至于各自的表情就看不清了。这是哪跟哪啊!要是我跟陈天让人撞上也就算了,我可没心情跟你们搅和。我招呼服务员,让她看着徐晨的手机和包,起身走了出去。

“徐晨,我先走了,我要拿一下东西。”我指指停在几米远的白捷达。

徐晨答应着去车边开门,一边帮我拿那些纸袋,一边说:“她先发现了车,以为我给你出去买东西了。”

我没吭声,接了纸袋提着。

“那你先打车回去吧。”

“当然。”

小嘉还站在过街通道边,我提着大包小包必定要经过她面前,算了,谁让我大呢,大方点吧。

“小嘉,我和徐晨没什么,今天我是出去逛街了。”

小嘉看都没看我,直冲着我身后的徐晨叫嚷起来:“真奇怪!你跟人家说什么呀?!你这人真奇了!”

我一定是一脸错愕,再听不清他们叫嚷什么,飞快地窜上一辆出租车逃之夭夭。

“丢人现眼”——只要你跟徐晨在一起,就容易遇上这个词。我也是活该!他倒是一脸的镇静,怕是这种场面见多了,他不再是那个怕羞的男孩了,生活会把每个人磨炼成一副厚脸皮,他也不能幸免。

第二天下午,我打电话给徐晨。

“我给你惹麻烦了?”我问他。

“没有,你走了以后,我也走了,她爱闹闹去吧,夜里她发了E-mail来道歉,我不理她。不是第一次了。”

好,没事儿是吧,我可憋不住了,大叫了一声:“丢人现眼!”

他倒没反驳,在电话里笑了起来。

“喂,你什么时候能离这个词远点?!”

“她要闹我有什么办法?”

“她为什么会闹?真是不理解。这不是自取其辱嘛!我一辈子也干不出这种事来,起码得保持点尊严吧?”

“我还告诉你,现在的小孩就这样!她们脑子里就没有你的这些观念,她们都是独生子女,她们对别人的想法根本没概念,根本不在意,她们真正是直接的,自我的,想怎么就怎么,我觉得比咱们活得幸福。”

“我可真老了。”

“可不。”他停了停又说,“我们都老了。”

97、廖一梅

秋天,高土珊在法国结了婚。

她回来看儿子,我和爱眉去她家看她,进了门我就说:“恭喜恭喜。”

她向我连连摆手,我虽不明所以还是马上住了口。土珊的小儿子站在门厅里看着我们,土珊一脸的笑招呼他叫阿姨,他叫了,但神情淡然,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土珊的妈妈从厨房出来,便轮到我们齐声喊“阿姨”。

土珊把我们让进她屋里,关了门,我才问:“怎么了?

“我妈不知道我结婚,我跟她说我只是和钱拉同居,她不愿意我再跟外国人结婚。”

“那同居呢?同居可以?”

“对。”

“你妈也够神的。”

说说高土珊的婚姻。

土珊在法国的签证即将到期,她留在法国的唯一办法就是结婚,这对她并非难事,难的是选择谁。在这个问题上她犹豫了好一阵子,甚至打长途让爱眉帮忙参谋,对于一个亚裔,要结婚,外加身无分文的女子当然没有什么十全十美的人选,最终她嫁给了这个叫做钱拉?菲力普的六十岁的老帅哥。

钱拉?菲力普的确是个老帅哥,有照片为证,花白头发,身材匀称,举止优雅,老是老,老的可不难看。老帅哥是个大提琴手,没什么名,但也拉了一辈子,你可能以为土珊嫁给他是因为他有几个钱,不是,他有的不是几个钱,而是很多的债。土珊嫁给他是因为爱上了他,当然也是为了留在法国。这老哥凭他那点大提琴手艺原本可以混个中产阶级当当,却偏不老实,当了一辈子的花花公子,爱好开飞机,收藏古董提琴,狐朋狗友一大堆,没钱的时候就借高利贷,到和高土珊结婚的时候,除了债什么也没剩下。

“你不会是在公园里认识他的吧。”我想起土珊丢钱包的往事。

“不是。”

我点点头,有长进了。

“是在大街上。”

也差不多。

“你跟我说说他们都怎么跟你搭讪的?”

土珊拉了拉她乌黑的长发,真是黑,一点也没染过,在法国这该是吸引人的异国情调吧。

“小姐,您真美!我们一起喝杯咖啡好吗?”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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