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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易中天 当前章节:13757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22:52

然而雍正却把他当作宝贝。这也是不得已的事情:就这么一个宝贝嘛!阿其那、塞思黑、年羹尧、隆科多他们倒有价值,但他们肯悔改吗?再说,他们也没有公开攻击过雍正,更不会速写大清政权。他们只想夺权或揽权,不会说这政权不合法。没法子,只好把曾静这狗肉包子抬上席去。好在苍蝇也是肉,有一个总比没有强。

问题在于,雍正为什么非得要有这么个思想改造的典型不可?

这同样也有不得不如此的苦衷。至雍正即位,清人入关已有四分之三个世纪。但汉人对满人的政权,仍不能完全认同。不少人仍坚持认为,满人是夷狄,而夷狄是禽兽。“孔雀翎,马蹄袖,衣冠中禽兽”,即为当时之民谣,并为曾静的控词所引用。民族问题和政治问题搅和在一起,很是麻烦。雍正自己的麻烦也不少。康熙末年,储位斗争隐蔽曲折,扑朔迷离,充满神秘和不可解之谜。雍正领先自己的冷静、沉稳、权谋干练、胜人一筹并脱颖而出,但在不明内情的人看来,却难免篡位之嫌。此外,打击允禩兄弟,惩治年、隆诸人,迭兴大狱,株连甚多,难免给人以“残暴”、“灭亲”、“诛忠”、“屠臣”的口实;锐意改革,铲除积弊,清查钱财,整饬吏治,摊丁入亩,打击朋党,都大刀阔斧,雷厉风行,又是追赃,又是抄家,又是罢官,又是杀人,也难免蒙受“操切”之讥。由于当时能够左右舆论的,多为“持不同政见者”,因此舆论对雍正颇为不利。他被描绘成篡夺皇位的伪君、没有人伦的畜类、残忍戾虐的暴君。曾静的指控,不过是社会舆论的集中反映。这些舆论,雍正以前也有风闻,但只能把无名之火憋在心里,发作不得,因为找不到对手。现在,曾静自己跳了出来,这就给了雍正一个机会,一个洗刷自己冤屈和为了自己辩白的机会,岂能放过?何况,这一洗刷和辩白,如果由诽谤者自己来进行,则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但能够把扳本,而且还有红利。

这,便是雍正要利用曾静一案大做文章的直接原因。

雍正的“出奇料理”的确不同凡响。没有几个专制帝王会采取这种方式来处理此类案件。他们的惯常做法,是谁要胆敢说他们一个“不”字,就把谁抓起来砍脑袋,或者拖下去打屁股。而且,砍脑袋之前,还要在嘴巴里塞上木球,完全剥夺他人说话的权利。如果自己遇到了什么尴尬事体,则三缄其口,把盖子捂得严严的,一点风都不让透出去。将知情人和目击者秘密处死,杀人灭口,也是常规的配套措施。实在掩盖不住的,则歪曲真相,篡改事实,指鹿为马,文过饰非,寄希望于民中的健忘和弱智。想雍正这样,以九五之尊与案犯对簿公堂(虽然本人未出场),摆出(当然也只是摆出)一副对等讲理的架式,通过“充分说理”的方式来降服对方,确实绝无仅有,而且匪夷所思。

雍正能如此,敢如此,恰是他自信的表现。精通儒学和佛学的雍正,坚信大义可以觉迷,而匪类亦可归仁。因为儒学讲“人皆可以为舜尧”,佛学讲“众生是佛”,也就是人人都有慧根和善缘。堕落为小人、为匪类、为畜生,是因为被各种魔障谬见所迷,不能觉悟。这就要由具有“大光明、大智慧”的人(其实也就是佛)来启迪,来开导。雍正自认为就是这样的活佛,可以让哑巴开口,顽石点头,畜生变人。这就是觉迷(觉悟迷者),就是归仁(归于仁义)。所以,曾静写的检讨,就叫《归仁说》;而雍正编的这本书,就叫《大义觉迷录》。雍正这一回,似乎又赢了。

然而智者千虑必有一失。雍正占有了话语权,却露了自己的馅。至少是,让人看出了他的心虚。常言到: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自信行得正,站得直,光明磊落,坦荡无私,何必去管别人的说三道四?如此喋喋不休地为自己辩解,反倒让人觉得里面有什么猫腻。因此,像他这样的人,只能厚着脸皮咬紧牙关,对所有的非议和闲话一律置之不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就谁也奈何不得。历史上有那么多霸道皇帝,恬不知耻,一意孤行,就是吃准了这一点。

从这个角度讲,其他那些从不和别人辩论和专制君主,又比雍正更高明。专制就专制,就是爱你、恨你、保你、杀你、提拔你、罢免你,都没商量。既然没商量,还讲什么理?朕就是真理。

实际上,雍正打的是一场不可能有赢家的战争。曾静是赢不了。但改造了曾静,雍正就赢了吗?未必。只要看看他儿子乾隆的反应就知道。雍正去世才一个多月(也是尸骨未寒),乾隆就下令将曾静、张熙二人拿解到京,凌迟处死,并将《大义觉迷录>》全部收回,严禁流传。道理很简单:皇帝的反贼辩论,掉价么! 何况,为了证明自己并未谋父、逼母、弑兄、屠弟等等,雍正几乎把家底都翻出来了,大清王朝的宫廷几乎无密可保,实在得不偿失。

雍正一生所做的得不偿失的事情还很多。甚至从根本上讲,他做的一切都注定是得不偿失或没有意义的。比方说,他背着聚敛、操切、忌刻的骂名,清查亏空,追回赃银,填充国库,却并不知道这些银子该派上什么正经用场。国家收入最正经的用场,原本应该是发展科学技术,发展社会生产力。只有科学技术进步了,生产力发展了,才能真正做到国力增强,人民富足,社会安定。可惜,这个道理,雍正是不可能懂得的,他的儿子、孙子也不懂。结果,雍正费尽心力聚敛的财富,只不过为他子孙的挥霍和新贪官的贪墨奠定了基础,岂不悲哉?

这无关乎他个人的品质。雍正无疑是一个极有个性的人,也是一个杰出的人物。他感情丰富,意志坚强,性格刚毅,目光锐利,而且奋发有为。他并没有因为当了皇帝便泯灭了自己的个性。相反,他还给自己的帝国和时代打上了这种个性的烙印。同历史上那些平庸的君主相比,他无疑更具个人魅力,但同时也更易引起争议,遭受打击。因为他的这些性格,与文化传统对所谓“守成之君”的要求相去甚远困知道,我们这个以“群体意识”为思想内核的文化在本质上是不喜欢个性的。它只在有限的范围内小心翼翼地允许极少数人保持自己的个性,比如开国领袖、末世的忠臣、江湖上的好汉和山林中的隐士等等。即便对这些人,我们的文化也宁愿持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甚至只有在他们失败后才表示同情(如项羽、海瑞)。如果成功,则难免留下骂名(如曹操、武则天)。不挨骂的成功者只有一种,即朝代历时较长的开国君王(如历时较短,也要挨骂,如秦始皇)。人们热情赞美他们的雄才大略,是“千古一帝”,但又希望瓣后代不要有那么鲜明的个性。这些所谓“守成之君”最好四平八稳,中庸因循。处理政务的原则,不是“圣贤遗训”,便是“祖宗成法”,自己不需要创造性,更不要搞什么改革,这样就天下无事,天下太平。

雍正显然并不符合这样的一个标准。因此他不但得不到任何同情,反倒使不少人感到失望和愤怒。他们无法理解:圣祖爷好端端地留下了一个太平盛世,你雍正瞎折腾什么呢?还能折腾出多大个气候?甚至对雍正的朝乾夕惕,宵衣旰食也有人不以为然。皇帝不是宰相,管那么多那么细干什么?真正的圣君、明君,应该是“垂衣裳而天下治”。像雍正这样事必躬亲、累死累活的皇帝,他们可没见过,也不以为然。

这就不能不让雍正感到委屈。为了他的帝国,雍正真的是殚精竭虑,呕心沥血,十三年干了别人三十年都干不完的事,然而他的帝国的臣民却不领情,还要在背后指指戳戳,说三道四,甚至诬赖他酗酒、淫色。想想看,他一天要做那么多事情,仅朱批就要写七八千字,有时间酗酒、淫色吗?因此,雍正很想有机会向天下臣民诉说诉说。他刊行<大义觉迷录>, 有有这种考虑在内。

可惜这并没有什么用。雍正,他是注定不会被人理解的。这不但因为他的性格和作派与传统的要求格格不入,更因为他所做的一切,是为了强化中央集权,而且是强化皇帝一人的集权。当一个人手中的权力高度集中时,倔与其他人产生距离和隔膜,就完全不能避免。他的权力越是集中,他与别人就越是疏远。或者说,他越是成功,就越是孤独。最后的结果,就是众叛亲离。

因此,如果雍正在征服帝国的同时还想征服人心,在君临天下的同时还想君临众志,那他是成不了赢家的。他只能感到委屈和窝囊。

甚至就连他的死,也要被人说成“不得善终”。就在他去世两个多世纪后,又有了关于他死因的新版本——台湾作家高阳认为是“服用壮阳的兴奋剂,导致高血压及心脏病,以中风暴崩”。此说如能成立,则那春药也不是什么伟哥之类,而是权力——封建专制帝王的最高绝对权力。

雍正,或者说,爱新觉罗胤禛,公元1678年生,1735年卒,享年五十八岁。

 雍正出生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已经爆发,世界在此之前三十八年(即公元1640年)已进入近代史阶段。雍正去世一百年后,鸦片战争爆发,中国也被除迫进入了近现代。看来,不管雍正当年做了多大的努力,他的帝国也会风雨飘摇,他的王朝都时日不多。

 这,当然是雍正在世进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那么,他的灵魂会得到安息吗?

文化与人

 历史的书卷一页页翻过去了。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个岁月带不走的熟悉姓名:项羽、武则天、海瑞、雍正。他们无疑都是历史上最杰出优秀的人物之一。他们的业绩不可磨灭,他们的形象光辉动人,他们的故事世代传说,他们的魅力至今犹存。对于他们的是非功过、罪恶得失,人们尽可品头论足、争论不休,但这种聚讼纷纭,岂非恰好证明了他们的不同凡响?

 然而,他们又无一列外是悲剧性人物。

是啊,这五个人,究竟哪一人个有好运气或者好结局呢?不是身败,就是名裂,不是生前受打击,就是死后背骂名,没有一个功德圆满。就连与他们有关的一些人,比如韩信、允禩,也都是没有好下场。

不可否认,悲剧结局的造成,与他们的性格和为人不无关系。项羽失之头脑简单,曹操失之奸诈狡猾,武则天失之手段狠毒,海瑞失之迂阔偏执,雍正失之猜忌刻薄。但,如果没有这些缺陷,他们的命运就不会是悲剧性吗?恐怕难讲。比如允禩的性格有什么缺陷?没有。但照样身败。申时行的为人又有什么不妥?也没有。但照样名裂。可见一个人的进退荣辱、成败臧否,并不完全由他自己决定,甚至完全由不得自己。当然如果曹操为人忠厚老实,武则天也心慈手软,他们确实不会留下骂名,但他们的个人前途却很渺茫。他们的事业不会成功,他们自己的身家性命也未必有什么保障。曹操也许会在乱世死于非命,武则天也只能在感业寺里了此一生,这难道就不是悲剧?

看来他们每个人都在劫难逃。

 这就让我想起了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黄先生把这部书所述,称作“一个大失败的总记录”。因为书中涉及的人物,从皇帝朱翊钧、权臣张居正、阁老申时行、名将戚继光、清官海瑞、哲学家李贽,到太监冯保、贵妃郑氏、首辅高拱、皇子朱常洵、将领俞大猷等等,统统都没有好结果。黄先生认为,“这种情形,断非个人的原因所得以解释,而是当日的制度已山穷水尽,上至天子,下至庶民,无不成为牺牲品而遭殃受祸”。正因为制度出了问题,所以,皇帝是励精图治还是偷安耽乐,辅臣是独裁还是妥协调和,文官是廉洁奉公还是贪污舞弊,武将是富于创造还是习于苟安,思想家是极端进步还是绝对保守,都无关紧要而且没有意义。因为“最后的结果,都是无分善恶,统统不能在事业上取得有意义的发展,有的身败,有的名裂,还有的人则身败而兼名裂”。

这是相当深刻的见解。在此以前,我们总是习惯于把王朝的兴衰、事业的成败、历史的更替和事情的对错都归结为个人的原因,归结为某个领袖人物或主导人物个人品质的优劣好坏。与此同时,历史人物也都被按照一种简单的善恶二元论,被分成好人和坏人、君子和小人,分成仁君和暴君、明君和昏君,或者忠臣和奸臣、清官和贪官,以及好汉和混蛋、英雄和流氓等等。于是,历史人物无一例外地都被脸谱化了,中国历史则变成了一个大戏台。红脸的、白脸的、花脸的和没有脸只有白鼻子的,纷纷登台亮相,你方唱罢我登场。但我们从来就不知道舞台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白脸和白鼻子,也不知道红脸的关公和黑脸的包公什么时候才能出现,因为我们不知道编剧和导演是谁。我们只能寄希望于运气和等待,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却不肯承认每一次的“善报”,往往也差不多意味着下一次“恶运”的来临。

现在我们知道,至少在明万历十五年,这戏就没法再唱了。因为不管你唱得好还是不好,唱得有趣还是唱得乏味,结局统统一样——没有好下场,甚至下不了台。也许,要把这戏再唱下去,只有换戏班子,连行头都换过。努尔哈赤的子孙们倒是做到了这一点,可惜同样无济于事。我们看到,雍正皇帝,这个最卖力的演员,尽管唱工做工俱佳,台下响起的,也仍是一片倒彩。更何况,这种倒彩并不是第一次响起。早在雍正甚至在海瑞之前,就响起过好几回了。

这就不能不往深里想想了。

的确,如果问题的症结不在个人品质而在社会制度,那么,我们就很想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它又为什么会走向山穷水尽?

中国古代的社会制度,诚如黄仁宇先生所言,是“以道德代法制”。也就是说,用道德和礼仪来管理社会,治理国家。这样一种管理和治理方式,就叫“德治”和“礼治”,不是我们现在主张的“法治”,也不是通常以为的“人治”。

中国文化并不十分千万人治,当然也不十分反对人治。因为中国文化认为,再好的法,也要人来执行。如果人不行,那么法再好,也不顶用,这就叫“有治人无治法”(只有能治理国家的人,没有能治理国家的法)。但法治不行,人治就行么?也不行。第一,再好的人,也要死。人一死,他的政治也就结束,这就叫“其人存则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礼记·中庸》)。国家要长治久安,当然不能寄希望于这种“人亡政息”的“人治”。第二,人有善有恶,有贤有愚。如果国家的生死存亡系于一人之身,便危险多多,极不可靠。这个“一人”是善人贤君还好说,倘若是恶棍笨蛋,则如祖宗社稷天下苍生何?由是之故,中国文体又并不赞成人治,至少并不像时下学术界认为的那样赞成人治。

实际上,中国文化是不可能赞成人治的。所谓“人治”,说到底,就是“个人政治”或“一人政治”,也就是依靠个人的意志、魅力和权威、威望来实现治理。这种方式,历史上也有,但却在本质上与中国文化的精神相悖,因此只能是特例,不能是常规。我在《闲话中国人》一书中已经说过,中国文化的思想内核是群体意识。依照群体意识,个人总是渺小的、卑微的、脆弱的、无足轻重和微不足道的。即便贵为天子,也如此。他们即便有再大的成就,也得说是“赖祖宗神灵福佑,天下臣民同心同德,共襄大业”云云。如果他不这样说,这样做,当真独往独来,自行其是,一意孤行,那他就是“民贼”,就是“独夫”,可以“天下共诛之,天下共讨之”的。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如此,怎么会赞成迷信和依靠个人的“人治”?

其实,项羽、曹操、武则天、海瑞、雍正之所以落得个悲剧的结局,就因为他们都是“人治主义者”。倔们都在相当程度上,相信只要个人品质优秀,能力强,威望高,本领大,就能包打天下。项羽迷信自己的个人能力,海瑞迷信自己的道德品质,曹操、武则天、雍正则迷信自己的意志和铁腕,一手遮天,独断专行。他们既然如此地与中国文化的思想内核相悖,当然也就无法得到这个文化的首肯和认同。

毫无疑问,中国历史上确实存在过人治的现象。但我们必须注意,那多半出现在特殊的历史时期。比方说,在动乱年代,或建国之初。这是,礼已坏而乐已崩,毛汉和礼治系统失灵,便只好寄希望于“人治”和“治人”。尤其是在天下大乱改朝换代的年代,某些英雄人物确乎可能凭借个人的魅力,叱咤风云,逐鹿中原,运天下于股掌之中。然而,正如可于马上得天下,不可于马上治天下,天下也只可“人取”,不可“人治”。英雄人物得到天下以后,必须迅速将国家的动作转移到“德治”和“礼治”的轨道上来。所以,刘邦虽然是开国领袖,也不能违礼。尽管他十分喜爱戚夫人所生之赵王如意,最终却只能立嫡工子刘盈为储,和一千七百多年后万历皇帝的情况没什么两样。难怪隋文帝要说“朕贵为天子而不得自由”了。德治和礼治高于人治嘛!

至于所谓“承平时代”,则更无人治可言。“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事情是有的。但举也好,息也好,却与个人的品质、才干、魅力无关,也与政策本身的好坏无关,甚至与这个人的死活无关,而只与这个人的官位有关。如果是官(当然最好是皇帝),则无论蠢如刘禅,或者贪如严嵩,其政也举;如果不是官,或被罢了官,则无论能如曹操,或者清如海瑞,其政也息。政之举与息,惟与官之存亡相联系。官存,则其政也举;官罢,则其政也息。所以是“官治”,不是“人治”。

“官治”的依据就是“礼”。因为礼规定了君尊臣卑,官尊民卑,上尊下卑,同时也规定了高贵者代表着真理和道德,卑贱者则一定愚昧无知,时时都需要接受教育。这就叫“惟上智与下愚不移”。所以,一个人即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如果不是官,就等于什么学问都没有,什么意见都不对。相反,皇帝的看法即便愚不可及,丹陛之下也总是一片颂扬:“皇上圣明。”长官的报告即便废话连篇,上级的决定即便谬以千里,也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总之,皇帝总是圣明的,长官总是英明的,上级总是高明的——“三明主义”。

显然,官治就是礼治,而礼治则本之于德治。因为德治是一种“软控制”,如无礼法和礼仪之具体化,就无法操作。可见礼只是手段,德才是目的,官则是德与礼或德治与礼治的人格化。因此,官治也好,礼治也好,便都可以说是“以道德代法制”。

抽象地讲,“以道德代法制”也未必就不好,如果确能代替的话。原始氏族社会就没有法或法制,靠什么来管理,来处理和维系人际关系?靠道德,靠礼仪。中国古代社会的德治和礼治,其实就是从原始氏族社会继承过来的。它既然在原始社会行之有效,就不能说在古代社会一定不可实行。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评说“以道德代法制”的是非对错,而要问:第一,中国古代社会为什么要“以道德代法制”?第二,用以代替法制的,是一种什么样的道德?第三,这样一种制度空间可行不可行?

这就要说文化了。

 的确,以道德代法制,正是中国文化的性质决定的。前面说过,中国文化的思想内核是群体意识。对于这样一种文化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处理人际关系,维系群体生存。这就只能靠道德,不能靠法制。回为法制只能规定人们不准做什么,不能规定人们必须做什么。比如它只能规定不得伤害他人,却不能规定必须热爱他人;只能规定不得损害群体利益,却不能规定必须为群体谋求利益。即便规定,也顶多只能规定你出力,无法保证你尽心。对于处理人际关系,维系群体团结,法制在许多方面都是无能为力的。比方说,一个人够不够意思,讲不讲交情,能不能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有没有为群体利益献身的精神等等,法制都管不了。所以,法制代替不了道德。相反,道德却有可能代替法制。你想,如果每个人都是正人君子、菩萨圣贤,这样的社会,还需要法制来防范或者保护某个人吗?

显然,“以道德代法制”是否可行,关键在于有没有呆能使整个社会的全体成员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在这里,重要的是“一个都不能少”。因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有一个不道德的,就可能会有十个、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最后就是不可收拾。但,有谁能保证一个不落地都是道德高尚者呢?没有。至少目前没有。所以,“以道德代法制”就只能是理想,变不了现实。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坚持“以道德代法制”?

 因为在我们的文化土壤上,产生不了法制。法制有一个基本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才需要法;平等,也才能够产生法。什么是法?法就是“全民公约”。它的前提,是首先要承认所有人都是单独的、个体的、有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的人。正因为这些人都是单个的,相互之间没有依附关系,谁也管不了谁,谁都想自行其是,因此,如无行之有效的制度加以制约,势必天下大乱,谁也无法生存。这就需要有一个对每个人都管用的东西。显然,对于这些人格既独立、意志也自由的个个人而言,只有他们自己的共同约定,才可能对每个人都管用。这就是法。换言之,法,就是某一社会中全体个人的共同约法。它既然是大家共同约定的,当然每个人都得遵守,同时当然也会无所偏私地保护每个人,这就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见,法制文化的前提,是个体意识,是人与人之间的独立和平等。独立,才会平等;平等,才需要法制。

人格不平等的人确实无须乎法。“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既然如此,还要法干什么?有律就行。比方说,谋逆,凌迟;大不敬,斩立决;不孝,绞;以及“十恶不赦”(即谋反等十种最严重的罪行不得赦免)等等。显然,律的作用,不地审为了统治都在实施惩罚时操作方便,同时也显得“公平”而已。因此它又叫“刑律”、“律条”。即便被称作“法律”,也与现代意义上的法律相去甚远,完全不是一回事。

人格不平等的人也产生不了法。因为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可商量的,只有服从,无法约定。皇帝口衔天宪,乾纲独断,令行禁止,说一不二,约什么法?所以,中国古代只有“王法”,没有“约法”。虽然也有“约法三章”的说法,但那“约法”从来就是单方面的。比如刘邦入咸阳,与秦中父老的“约法”(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便不过是刘邦单方面宣布的新王法。新王法比旧王法好,秦中百姓无不拥护。即便不是拥护,也无可奈何,因为根本就没有商量。王法王法,就是王的法,子民岂能置喙?

 同样,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也是骗人的鬼话。王子能犯什么法?除非是谋反。其他的,便只能叫“过失”。即便有了过失,也要另找替罪羊,由他人代为受过。比如皇太子读书不用功,受罚的便只能是陪读者。春秋时,晋悼公的弟弟公子扬干犯军规,执法官魏絳也不过只是将其车夫斩首。魏絳的“执法如山”是有名的,也不过如此而已。这就是礼,就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没什么平等可言。况且,如果王子犯法,做一日和尚撞一天钟要与庶民同罪,那么皇帝犯法又与谁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行不通吧?

法制既然无由产生,则只能诉诸道德。

道德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和行为的准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以有两种:平等的和不平等的。平等的关系产生平等的道德,不平等的关系则有赖于不平等的“伦理”。中国古代社会所谓“伦理道德”的核心内容,就是确立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即:别内外、定亲疏、序长幼、明贵贱。因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道德规范。君要臣遵守的(忠),君不必遵守;父要子做到的(孝),父不必履行。没有一种对每个人都同等有效或必须共同遵守的的“公德”。

实际上,一种对每个人都有同等约束效力、所有人在它面前都平等的东西,是中国古代社会无从设想的。平等?则置君父于何地?平等,岂非让奴才们上脸上头?这当然断乎不可。于是便有一系列的所谓道德律令: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与妻纲。一则为纲,一则为目,岂能平等?

有人说,中国古代社会虽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却有“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理由是:它要求每个人都必须有道德,即便贵为天子,也不例外,因此平等。这种说法,简直就是欺人之谈。如果不是别有用心,至少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天有十日,人有十等”,“惟上智与下愚不移”,哪有起点的平等可言?

君臣、父子、官民、主仆,各有各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要求。君应仁,臣应忠,父要慈,子要孝。义务不同,权利也不同。君可以杀臣,臣不能弑君;父可以训子,子不能责父;可以罚民,民不能告官,又哪有结果的平等可言?儒家说得好听:“人皆可以为尧舜。”可是君臣主仆所修德目各不相同,君主修“王道”,越修越霸气,臣仆修“奴性”,越修越窝囊,怎么会一样地都是“尧舜”?

然而道德却要求平等。原始社会之所以有一种恩格斯说的“纯朴的道德”,就因为在氏族和部落内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这种平等,就不会有道德的要求。就拿仁义礼智信来说,仁就是爱人,义就是助人,礼就是敬人,智就是知人,信就是信任他人和取信于人。但如果人与人之间是不平等的,所有这些就都无从谈起。不平等的人怎么相爱呢?又怎么可能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呢?

可见,问题并不在于或并不完全在于“以道德代法制”,还在于这种用来代替法制的“道德”又是不道德或不完全道德的。既然如此,这种制度的碍难成功和必然走向山穷水尽,也就自不待言。因为“以道德代法制”原本就有问题,何况这“道德”还不一定道德!

那么,我们又为什么要选择这种道德,这种制度?

 因为中国文化的思想内核是群体意识。

正如“以道德代法制”未必就不行,群体意识也未必就不好。人,毕竟是社会的存在物。人与动物的区别之一,或人较动物的高明之处,确如儒家所言,是人能“群”。人的自然生存能力并不如动物。他力大不如牛,速疾不如马,高飞不如鹰隼,深藏不如鱼龙,惟有结成群体,才能克服个体无法克服的困难,承受个体无法承受的压力,从而存活下来发展下去。当然,动物也有群。但动物的群不如人牢靠,因此才有“如鸟兽散”的说法。可见,自觉地意识到必须群,是人之为人的特征之一。

问题在于,任何群体都是由个体集合起来的。不论个体的存在价值,其实也就等于否定了群体。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文化犯了一个错误:只强调群体的意义,不承认个体的价值。群体总是伟大的,叫“一大群”。个体总是渺小的,叫“一小撮”。甚至在前些年,当一个“个体户”还是有风险和被人看不起的。我们总是被告知:“大河不满小河干,锅里没有碗里也不会有。”其实这话只说对了一半。锅里不骨,碗里也确实不会有,但没有小河都干了,则不知大河里的水又从何而来?

否定个体的存在价值,也就必然不承认个体的独立人格。没有独立人格,就没有自由意志,也就不骨民主和法制。这样,赖以维系群体的,便只能是人身依附关系。那么,这样一种人际关系要怎样才能维持呢?无非两个办法,一是暴力,二是哄骗。这两种手段咱们都有,那就是“霸道”和“王道”,也就是高压和怀柔。不过,高压和暴力难以持久,还是尽量以怀柔和哄骗为好。三纲五常这些“伦理道德”,就是用来干这活的。

因此,中国古代社会就一定要以道德代法制,而且那“道德”也一定是不道德的。因为非如此,便不足以维持人与人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

人与人之间既然是人身依附关系,则其中的每个人也就都不可能有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因为依附者既然要依附于他人,就得交出自己的意志和人格;而被依附者为了保证他人心悦诚服和心甘情愿的依附,也不能不多少迁就一下依附者,尤其是迁就一下他们的“集体意志”和“集体愿望”,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大家都能接受或无法反对的“道德的象征”,宽和仁爱,通情达理,没有个性,还能行礼如仪。这正是刘邦能当皇帝而雍正难免挨骂的原因:刘邦几乎没有任何个人的主张,雍正却个性太强。

项羽、曹操、武则天、海瑞,也一样。

事实上,本书品评的这向个人物之所以那么有魅力,就因为倔们有个性,而且个性很强。比方说,项羽就比刘邦有个性,曹操就比齐备有个性。所以,尽管项羽打了败仗,曹操背了骂名,我们还是打心眼里更喜欢项羽而不是刘邦,更喜欢曹操而不是刘备。不过实在地讲,刘邦毕竟还有些个性,也还不乏可爱之处,刘备就一点也不可爱了。老刘家祖孙相去如此之远,这可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其实,岂止只是老刘家,整个中国历史和中国文化,也都有点江河日下的味道:明清不如宋元,宋元不如汉唐,而汉唐又不如先秦。不信你拿海瑞和曹操比比,拿雍正和项羽比比,就不难发现他们也不可同日而语。海瑞当然比曹操道德高尚,却也乏味得多。雍正和项羽相比,显然成熟多了,却远不如项羽让人激动,令人心仪。甚至连死,都死得不如项羽,真是“死不如他”。文化毕竟是为了人和属于人的。如果“人”越来越个性和魅力,那么,这种文化自身还能有多少魅力,就十分值得怀疑。

这似乎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

马克思在谈到物质生产的发展与艺术生产的不平衡关系时曾说过,希腊艺术和史诗是“高不可及”的,希腊文化作为人类童年时代“发展得最完美的地方”,也是“永不复返”的。的确,西方现代文明尽管成就辉煌,举世瞩目,但较之希腊文明,却少了许多天真烂漫和英雄气质。这就像一个老年人,即便功成名就,英雄盖世,也总不如青春年少那么迷人和动人。先秦汉魏是我们民族文化“发展得最完美的地方”,当然应该“作为永不复返的阶段而显示出永久的魅力”。所以,雍正不如项羽可爱,海瑞不如曹操有趣,也并不奇怪。

不过,马克思也指出,一个成年人固然不能再变成儿童,但儿童的天真却应该使他感到愉快,他也应该“在一个更高的阶梯上把自己的真实再现出来”,使自己的“固有性格”在“儿童的天性中纯真地复活着”。这并不容易。对于我们来说,又似乎更难一点。因为我们至今还未能对我们的文化有一个科学、客观、冷静的清理和分析,不是全盘否定,就是盲目乐观,感情用事的成分很大。文化的研究固然不能无动于衷,冷漠无情,但过多地掺入感情,却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危害甚多。

事实上,我们的文化固然不乏可圈可点之处,却也同样不乏可悲可叹之时。其最令人扼腕之处,就是对罪恶的粉饰和对人性的摧残,以及对不人道和非人性的麻木。祥林嫂的故事并非迟至鲁迅的时代才发生,阿Q精神也早已有之,只不过没有人去发现。大家都熟视无睹,得过且过,非弄到山穷水尽而不肯觉悟。由是之故,悲剧才会一演再演,连雍正这样的“至尊天子”都难逃厄运。

的确,我们过去是太不重视个人的发展了。我们几乎从来没有要给每个人的个性发展以足够自由的空间。我们只知道强调群体的利益高于一切,却不知道如果没有每个人充分自由的发展,也不可能有群体长足的进步。结果,群体成了不健全的群体,个体则更无健全的人格可言。但,如果我们每个人的人格都是不健全的,我们还能保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吗?我们还能建立马克思和恩格斯设想的新社会吗?要知道,在那个新社会里,“一切人的自由发展”是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为条件和前提的。

要有健全的人格,就要有健全的制度;而要有健全的制度,就要有健全的文化。也许,这便正是我们新一代新中国人的历史使命。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后记】

写完《读城记》,再写《品人录》,似乎顺理成章。

如果说,城市是一本打开的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读法,那么,人物就是一幅展开的画,谁都可以鉴赏品评。但,正如读城的关键在于读,品人的关键也在于品。读,要读出品位;品,要品出滋味。总之,要能说出点名堂来。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中国历来就有品评人物的传统。孔子就曾品评过不少人,包括他的学生。孔子的品评,以精练准确见长,言简意赅,一语中的,比如“由也果”(子路果敢)、“赐也达”(子贡通达)、“求也艺”(冉有多才)、“雍也可使南面”(仲弓可以当领导)等等。孔子认为,仁者爱人,智者知人。品评人物,在他那里是一种智慧的表现。

这种智慧在魏晋时期就变成了美。魏晋是品评人物风气最甚的时代。一部《世说新语》,几乎就是一部古代的《品人录》。那时的批评家,多半以一种诗性的智慧来看待人物,因此痴迷沉醉,一往情深: “萧萧如松下风”,“轩轩如朝霞举”,“濯濯如春月柳”,“岩岩如孤松之独立”,“偎俄若玉山之将崩”。这种对优秀人物的倾心仰慕,乃是所谓魏晋风度中最感人的部分。

自然也不乏幽默睿智的。比如说见夏侯玄“如入宗庙,琅琅但见礼乐器”;见钟会,则“如观武库,但睹矛戟”。后来鲁迅先生比较陈独秀与胡适,便有异曲同工之妙。先生在《忆刘半农君》一文中说:“假如将韬略比作一间仓库罢,独秀先生的是外面竖一面大旗,大书道: ‘内皆武器,来者小心!’但那门却开着的,里有几枝枪,几把刀,一目了然,用不着捉防。适之先生的是紧紧地关着门,门上粘一条小纸条道: ‘内无武器,请勿疑虑。’这自然可以是真的,但有些人——至少是我这样的人——有时总不免要侧着头想一想。”这样的人物品评,谁说不是艺术,不是哲学? 可惜,我们的大学里,不管是文学系、艺术系,还是哲学系、历史系,都不开人物品评课,更没有这个专业。报纸和刊物,自然也只有文学批评、艺术批评而没有人物批评。或者只有人物传记、人物故事,没有人物鉴赏。其实,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最有鉴赏价值的。品酒,品茶,品画,品诗,何如品人?

于是就有这本《品人录》。

或许有人要问,你这本书,是历史家言,还是小说家言?我要说,既非历史家言,也非小说家言。因为每一史实,都有史料为据,没有一件事是我编的。而且所据之史,也多为正史,很少用野史的材料,以免唐突古人,因此不是小说家言。不过,史家重在记,本书则重在品。每一篇都是人物的品评,不是人物传记。对于人物的心理,亦多推测,因此又不是历史家言。总之,正如读城不是说城,品人也不是记人。对于这些大家都很熟悉的人物,相信读者不会仅仅满足于记述和描写。

从城市中读出文化,从人物中品出思想,这就是我写《读城记》和《品人录》的初衷。

“片云心共远,永夜月同孤。”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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