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现代文学 > 《爱在别处》 作者:刘烨【完结】 > 爱在别处.txt

文章简介

作者:刘烨 当前章节:14973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2:31

小说下载尽在http://bbs.txtnovel.com---书香门第

爱在别处

作者: 刘烨

序:相信爱情

时间像一列火车在我们体内奔跑,所过之处皆为荒原。当此之际,惟一的温暖来自车厢内。在此,火车已不再是一个比喻,而就是真实。在刘烨这本小说中,火车同为爱的载体。所有的火车都会到站,脱离了温暖车厢的人该如何实现爱?

这部小说的开头让我想到川端的《雪国》。美丽的少女被窗外闪动的风景定格为玲珑浮雕,被窗玻璃倒映为太虚幻境。刘烨这样写道:

火车上很闹……对于蕊来说,这一切仿佛是虚幻的,她并未感觉到什么不适。

这话值得玩味,“虚幻”并未让“她”感到不适,那么反过来可以证明她已习惯于虚幻中的舒适。这是一个关键的问题。以虚幻为生的红尘中人无法抗拒更多的虚幻。这就是书中“蕊”与“我”各自“爱在别处”的原因。

当人们说“我爱你”或听到对方说“我爱你”时总会完全忽略一个问题,即:这样爱的形成究竟预示了什么?让我们来分析这三个字:

有的人把“我爱你”的重心放在“我”上,对他来说,“我”只管爱你,至于你爱不爱“我”是你的事。这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倾诉。

有的人把“我爱你”的重心放在“你”上,对他来说,“你”就是一切,“你”是主体,当“我”说“我爱你”时是表明“我”已归附你。这是一种以对方为中心的表白。以上两种皆为肤浅。

“我爱你”真正重心是“爱”。不是谁爱谁的问题,是“爱情”使我们产生对应关系,我们爱的是“爱情”。既然我们爱的是爱情,那么具体对象不可能有所谓的“惟一”。

这就是“爱在别处”的意义。也就是说,我们会找到爱情,但可能找不到稳定的爱人。火车永远奔跑。我们可以找到昔日车站,但找不到昔日火车。

爱情是个怪物,它先是大口小口地吃东西,然后吐出来的竟然大小相同。我们的记忆被每一个爱过的人平等地瓜分,很难说谁轻谁重。读这部小说中的“蔡蕊文”,让我想到《红楼梦》中宝玉为晴雯写的“芙蓉女儿诔”。曹雪芹的表述为:

红绡帐里,公子情深;黄土垄中,女儿命薄。

而刘烨的表述为:

也许你(蕊)是对的,我可真的要向你学习了(指学习蕊的多情),也许,以后的我会追随你死去的躯壳。

两种皆为“爱在别处”(爱在此处)。

世人如果知道“有爱情就行了,而不一定有爱人”的道理,将会减少痛苦,增加快乐。我在我的《甲骨英雄》一诗中写道:

核时代的爱情恐怖均衡。

其实不只是核时代,任何时代的爱情都恐怖均衡甚至失衡。如今我们不要恐怖均衡,要快乐均衡,并允许爱人比“我”更快乐。

爱从来就不在别处,她在我们心中。

《心经》上讲:“无有挂碍,故无有恐怖,远离颠倒梦想。”这多好,火车永远上演美丽少女动人的一幕,我们的爱重复一千次就成了爱。

谨以此序写给刘烨,写给他书中的“我”与蕊,写给读者朋友。这样的小说读了让人长智慧,让人清醒。

喜欢赶火车的人相信爱情。

王少农

2003年3月3日

于北京良乡家中

永远的外乡人(自序)

我,永远的外乡人。

当北上的列车把我抛出车窗的时候,我已是京城某所重点大学的一员。

拍一拍身上的尘土,擦一擦脚跟的泥巴,我走进了宿舍。从此,一段悠悠的乡村传奇、一首不老的世纪悲歌开始了春夏秋冬的演绎。

看过沈从文先生的《边城》的人都知道,“边城”是一座既像原始森林又像世外桃源的湘西野林。那里的山,是未经雕塑、浑然天成的山;那里的水,是清澈欲滴、晶莹透亮的水;那里的人是纯朴天真、毫无城府的人。我,就生在那里,长在那里。我,是喝“边城”的水长大的。

几年前,我以超过重点大学分数线60分的成绩被录取到首都的一所具有民族特色的高校。我把我们那个只有1000多人的山沟弄得热乎开来。这个穷乡僻壤,历史以来,最高“级别”的,就是80年代出了两个中专生,一般能踏出山外读中学的就算是小凤凰了。可这次冒出了一个这么厉害的“大人物”,成绩如此出色,竟考到了他们神往的首都北京。让人欢喜让人忧,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热情地向村人宣告说,考入这号学校,将来毕业后就直接去中央当干部,就算回来,至少也得是一位县委书记或县长。

现在,我这个“大贵人”独自漂泊在北京的街头,在异地清凉的钟声里,寻找一丝忽明忽暗的影子。在昏黄的街头,我已全然迷失了方向,尽管我一次又一次地丈量着我的影子,但我永远量不出影子的长度。此时此刻,我算什么呢?我充其量算是没了骨头、失了血肉的幽灵,我游荡在繁华的北京城里,我漂浮在别人的世界里。

从乡村来到城市,可能本身就是个错误。我把躯体带到了这个文明得可以的都市,却把精神家园留在了船歌悠悠的故园。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我用这裹着现代化伪装的机械之躯行使着世人共赞的流行的使命,这其实是把现代的都市文明用一种非理性的超级逻辑,像戴花圈一样套在了还散发着泥土气味的我的身上。

为了考大学,我三起又三落。我几乎耗干了全家人的血液,我差点断送了全家人的前程。为了考大学,我走过三年非人的生活,我历经人世间说得出的几乎所有磨难。

好不容易赶上了“通向天堂”的末班车,而我却不知道好好地珍惜。在“天堂”纷繁复杂的世界里,我又再一次失去了自我,我想我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可是老天为何要开这么大的一个玩笑呢?

老天把这么一群天真可爱、美丽动人的仙女降赐给这所大学,而我偏偏又是这所大学的一员。我拥有上天赐给我的所有的人的本性,但却没有发挥本性的资格和能力——我有情,我也有爱,可是我与生俱来的农民血统决定了我的情我的爱只能是戏人说梦——空喜一场。

爱情就是一种感觉,这种都市流行的游戏规则,我可能是永远也学不会了。那种蠢笨如牛的天性决定了我出的汗只可能是臭汗;同样道理,那种热情似火的执著决定了追求的结果只可能是尘灰。在现代的都市里,如果还想以一腔火热的真情去融化冰山的一角,那简直是神话。纯情的传说,只能是传说了,物化的世界,哪能容得下傻得出奇的来自泥土的痴与爱呢?

老天最不应该开的玩笑是:让我遇到了她,但又让我得不到她。上帝啊,为什么要制造出这么多无端的爱、无结果的恋呢?这难道不是一种活生生的人间悲剧吗?

我没有得到她,我反而失去了自己。

没有她的日子,天昏地暗,我几乎找不到回家的路;没有她的日子,心焦如焚,我几乎找不到活下去的勇气。我一次次地说服自己忘掉她,然而我又一次次地想起她;我一回回地试着恨她,可我又死心地爱她……为了忘却她,我试着把眼光转移到其他女孩身上,为此我做尽了荒唐事,可是,到头来,猛地发现我的心还在她的影子里……为了忘却她,我几乎是堕落了,我开始放肆地和喜欢我的但我并不喜欢的女孩鬼混……

回首来时路,我猛然发现身后的影子越拖越长了,我已找不回原来的我,我已不是原来的我了……

第一卷

北京西站,在开往南方的列车上。

我和朋友们一行四人,像南方的跳鼠一样奔跑着,为的是尽快找到自己的位置。一阵手忙脚乱后,我终于把笨重的行李搬上了车架。待我气喘吁吁地瘫软在座位上时,两只不安分的眼睛才得以四处扫射——一来找一找同伴的临时安息地,二来看一看有没有靓女在旁边。

火车早已离开了北京西站,忽明忽暗的街灯依稀可见,北京的郊区在夜幕下显得更加动人。车内,大部分的人是回家过年的大学生,他们有的高声说笑,有的轻声交谈,好一派欢快的景象。广播里,正响着《我和冬天有个约会》这首歌。

“啊!我的妈……”随着一声尖叫,我看到了一只大皮箱顷刻间就要从天而降——一种本能的反应,我飞速地伸出双臂接住了没放好的箱子,然后用力一顶把它放得稳稳当当。

“谢谢你。”

“不用客气。”我随意地向旁边斜了一眼。此时,我才发现一个青春靓丽的姑娘眨巴着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满脸堆笑,她正在向我表达谢意哩。

这一回我该是有艳福了,心中窃喜。俩人坐的位置,她坐里,我坐外,这一行,想必会有好戏上场。同伴显然是钻进了其他车厢,我并没有感到寂寞和不适,我心里依然热乎,就好像怀揣着一个烤得滚烫的红薯,不知从何下手。

她说了“谢谢你”三个字之后,就特别安静地坐在里头,耳朵上塞了一个walkman,且头一直向着车窗外。我好几次都想鼓起勇气和她搭上话茬,但每当我张口欲言时,总被自己强行克制住。看到她那个密封的样子,我实在不忍心,况且我说话的声音如果太小,那么强度有限的声波不一定能透过那塞得严严实实的耳塞。她是不是有心事呢?我心想。为何满脸疑云,好像被谁欺侮了一样。难道她刚刚失恋或者刚和男朋友吵过架?

她就坐在旁边,因为隔得太近,我不好意思正面瞧她,于是,我假装听车里的音乐,把头抬得老高。这样的角度刚好可以利用视线的斜角,美美地欣赏一把。她确实很迷人,除了牙齿较黑和脸型较宽之外,几乎再找不到丁点儿缺陷。头发不长,不是那种长发披肩式的传统美女,短头发更显年轻的青春动感;眼睛很美,不是那种人工修剪的美,而是纯天然的清亮神韵之美;额头很亮,亮得像南极的冰川,一看就知道,这是美丽与智慧的完美体现;嘴唇很薄,薄得刚好盖住牙齿,和不大不小有点翘的鼻子组合得天衣无缝……从整体上看,确实美得像达·芬奇画中的蒙娜丽莎。和如此迷人的姑娘同坐一椅如果心跳不加快的话,那简直不正常。我也一样,随着车的晃荡,她温热的身体不时地靠在我的大腿上,不仅仅是心跳加快,那个脸也红得像关公一样。

越是心跳我越是想看她,可越想看她就越不敢看了,我感觉到她已知道有人在全方位多角度地打量着她。她朝我扫了一眼,又回过头去了。这一次,我看得更清楚了,我又注意到一个细节,她的睫毛很长很柔,美得像画的一样。她突然把耳塞取下来,从包里掏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枝笔,然后又把耳塞塞上,开始写点什么。火车上很闹,一会儿是售货车的叫卖声,一会儿又是查票人员的吆喝声,一会儿又是旅客们各种各样的嘈杂声。对于蕊来说,这一切仿佛都是虚幻的,她并未感觉到什么不适。她一直埋着头,笔尖在不停地运动着,那对长长的眼睫毛在不停地扇动着火车已经跑了一个多小时,我也就在她身旁傻乎乎地看了一个多小时。很快,她的笔记本上已写满好几页,密密麻麻的,如果看得清楚,我真想偷偷地看上几行,她在写什么呢?此情此景,让我再也静不下心来,我估计我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来:“喂,聊聊天好吗?闷得好慌。”

“噢,可以。”说着,她把耳塞取了下来。

“你一个人,不怕人家给拐卖了?”

“是啊,就我一个人,谁卖我,你?”

“当然不是,但你真的不怕我吗?有人传言说坐火车最好不要和陌生男人说话。”

“那你是不是坏蛋?特坏特坏的那一种?”

“当心点,我可是比特坏特坏的那一种还要坏,小心上当喽,小妹妹!”

“看你也不像坏人,请问你是哪所大学的?”

“我,我是——看你也不像坏人,请先告诉我你是哪所大学的。”

“我叫蕊,××××大学,××系××专业……”

“哇。”我心中暗喜,我庆幸自己也是这个大学的,只可惜她看起来那么小还比我高一级。

“啊,同学,真是天涯何处不相逢,我也是这个大学的。”说着,我不由自主地伸出了双手,这算是我们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了。

因为是同校的缘故,她变得轻松多了,至少是消除了一些骇人的担心。于是,我们开始热烈地交谈起来。

“我是学中文的,平时喜欢胡思乱想。”

“我是学语言的,和你差不多,不过我倒没有你那么多‘古道热肠’。”

“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处处会知音,茫茫红尘,潮起潮落,惟有情愫飘无定……”我简直像诗人一般,把自己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她听得如痴如醉,看得出来,她是被我的所谓的才识和见地所深深吸引了。也许是天生好侃的脾性,就算是极悲观的事情,经过我的三寸不烂之舌,那也会徒添几分光彩。

在以下的交谈中,她表现得异常兴奋。听她说话,好似沐浴在三月和煦的阳光下;好似走在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好似欣赏美妙绝伦的轻音乐……真的,一听到那软绵绵的清脆欲滴的又好似山泉一般的声音,我的心陶醉在有着千年神韵的贵州茅台里。

我想蕊该是我今生今世遇到的最优秀的女孩了,她很谦虚,后来的了解确实让我大吃一惊,她是他们系的团支部书记,在学习方面也是一流。可是,看上去,她是那么文静,没有丝毫外露的痕迹,真是让人从骨子里喜欢。

火车在飞速奔跑,两车厢相连的地方时而发出清脆的撞响,每响一下,我的心都要咕咚跳一下,看了看表,离我下车没有多长时间了。

回想和她一起度过的十几个小时:我们一起谈人生,谈事业,谈感情,我们真是无所不谈。古人云:“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是呀,相逢的时光固然美好,但总免不了别离的时刻。

火车还是在某一个大站把我给甩了出来。回望着她宛如秋水般晶亮的眼眸,听着那好听得让我心痛的最后一声“再见”,我只好目送着这列可爱的火车向西南方向驶没……

我是爱上她了。爱情有时候能让人欣慰不已,爱情有时也会使人痛苦不堪。本来,我已是300多天没有回家了,春节——回家团圆,这是我这么一个漂泊在北京街头的外乡人一直以来所热烈期盼的。自从遇见她之后,这么一个传统的节日,这么一首世纪老歌都已成为耳际的烟花,我的脑海中,仅留下一个她。我在脑海中不止一百次地还原她的音容笑貌,一闭上眼睛,她就来了,轻轻地来了。不知道为什么,家人的关爱,家中的欢笑,都变得无足轻重起来。

春节好不容易过去了20天,我终于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一到北京,我就思忖着去找蕊。

老天好像故意与我开玩笑,我竟然把她留给我的宿舍号给弄丢了。没办法,我只好努力地回想,一个礼拜后,内心的焦渴终于不容我再迟疑了,我开始在电话机上一个号一个号地瞎拨,一开始打到了7号楼男生宿舍,然后又打到了其他班的女生宿舍,在拨了十几个“瞎”号后,终于我听到了电话那头久违了的银铃般动听的声音,对,这回肯定是她了!

第二天,我就约她来到男生宿舍,我们又一次见面了。悬了一个多月的心终于可以安稳停放了。也难怪,我和她只不过萍水相逢,大千世界,茫茫人海,潮起潮落,过客匆匆,谁说得清偶然的相遇不会成为永久的遗憾呢?但是我很幸运。

那天她显得既美丽又大方,着一件灰色的上衣和一条紧绷的牛仔裤,看起来充满着青春气息。还是那双忽闪忽闪的会说话的眼睛,还是那张一笑起来就露出两个酒窝的耐看的脸。当她推开我们宿舍门的那一刹那,我的目光差不多凝聚了,在她美得像冰川一样的额头定格了。“唉,请坐,这边……这就是本人的卧房。”我的思维被我的视线牵动着,我仿佛忘记了进来的是我思念了一个多月的蕊。

“哦,不客气,我站会儿……”一见到我,她好像浑身不自在,说话的语气也变得越发小气了。我不敢直接看她,我猜想着,她也不敢正眼看我,她的脸肯定变红了。“噢,我们又一次见面了——你还好吗?”我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我的身体和四肢都开始发抖,我的脑海几乎一片空白,一股热流直往四处乱冲。“我很好,春节过得很愉快,在家里吃得白白胖胖,差不多重了10斤。你怎么还是没丰满起来,是不是你妈不让你吃……”

我们就这样天南地北地瞎侃着,笑声一阵又一阵地溢出我的宿舍。同室的几个哥们儿不知怎么搞的,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到最后只剩下我和蕊。

时间不知怎么会溜得如此快,我们从晚上7点一直侃到晚上10点,一直到同室的哥们儿陆陆续续返回“大本营”,我才意识到时间不早,该送她回去了。当晚,我们约定周末一起看电影。

三天后,星期五下午。

我怀揣着十二分的激动在9号楼门口等待着,5分钟后,一位身着灰色套裙的天使冒了出来,她就是蕊。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会如此迷人。一看到她,我似乎跃进了几千丈深的迷宫,再也出不来了。“嗨!在想什么呢?尽开小差……”蕊闯进我的迷宫,我猛然醒悟。她像一束盛开的莲花,展现在我面前。

我们一路欢笑着向电影院奔去,她则像一只刚出笼的兔子,蹦蹦跳跳,一会儿在我左边,一会儿又飞到了我右边,我的心快要高兴得跳出来了,但为了显示男子汉大丈夫的威严,我尽力克制自己不要轻浮地显山露水。我像兄长般处处呵护着身旁的人间仙女。

电影很好看,主人公是美国著名演员施瓦辛格扮演的,剧中的一幕又一幕精彩的镜头把蕊乐得前俯后仰,我也跟着鼓掌,虽然我什么也没看进去。看着蕊高兴,我也兴奋,昔日平静的心湖一下子泛起了层层涟漪。似乎,内心深处的某样东西被触动了,二十几年来从未让人触摸的地方开始沸腾了。

电影院离学校很远。一路上我们无话不谈。她说,认识我很高兴,她的生命因为我而增添了不少快乐,她好感激我。她说,认识我之后,她心里塌实多了。她说,因为我的出现,他曾经消极灰暗的心境一下子变得明朗起来。我告诉她,我在大学是第一次和女孩去看电影,同时,这部电影是我看过的电影中的最好看的一部(其实我连电影的基本剧情都未看懂)。最后,我悄悄地在她耳边说道:“今晚,我肯定会失眠的,因为电影实在是太精彩了……”

对于我来说,她确确实实是我今生今世遇到的最让我心动的女孩。大学已快读完两年,为了理想,为了心中高悬的明月,我已沉寂了许久许久,那一份久积的渴望已酝酿了太久太久。两年来,我把整个心思都放在学业上,当别人花前月下的时候,我则伏在教室冥思苦想;当别人卿卿我我的时候,我则抓耳搔首为掏几个方块字而费尽心思。我经常反思我的过去,我知道这一切来得太不容易了;我经常回望故园,我知道我的根还留在那三面环山,只有一条水道通向外边的山沟沟。

我们一边走,一边说,尽管路上行人已很少,路也很暗,但这一切都算不了什么。我似乎不是在走路,而是在天空中像彩云一样漂浮。这种感觉真是太美了,美得连自己也不知道人世间还有这种感觉。她好像也没有累的感觉,我们推着自行车走路,这似乎也是一种绝无仅有的浪漫和享受。我讲的时候她听,她讲的时候我听,这种交流随着自行车轮的滚动而向前推进,慢慢的,我们都快变成老朋友了。没有压力,没有虚伪,也没有顾虑,我怀疑天上的月亮要是看到我们也会嫉妒的。我们谈得最多的自然是文学和人生,也随便来几句情感方面的调侃。当我们谈到学习的时候,她变得严肃起来,她显然是担心我的英语成绩。她提议,要不以后一起去学校图书馆上晚自习,她向我学习写作我则向她学习英语。“就这样定了”,我掩不住内心的喜悦,高兴极了。

以后的日子,我们约定在图书馆一起上晚自习。她去得早,所以每天都是由她占好两个位置。

说句实在话,没认识她之前,我虽然花了很多时间在文学创作上,但几乎是硬着头皮,沉闷地爬格子。所以学习、生活真是没有半点规律。当灵感突然来临时,我或许半夜三更就爬起来,在走廊上奋笔疾书;当心情极度颓废时,我或许十天半月都不会动笔,更不会上

教室了。自从遇到她,昔日沉闷灰暗的布满尘埃的天地变得高远明朗起来。一想到图书馆二层那间自习室,一想到那个长发飘飘的姑娘此时或许已经伏案学习了,我的心就再也不能平静了。为了能早一点见到又一天未见面的蕊,我记得都有好几次忘了吃晚饭,而一见到她,体内的饥饿仿佛随风而去了,这个呱呱直叫的肚子仿佛变成了别人的。

在图书馆,我们互相学习互相关心。她的英语好,我的文学功底较强,自然是她不厌其烦地一次又一次地为我讲解英语学习中的难点,同时一遍又一遍地为我纠正地道的中国式英语发音。我的文学秉赋还算可以,可在她的眼里,我差点成了神仙,几乎是无所不能、无所不会的圣人。她几乎是至诚至极地向我请教写作方法,她的谦虚简直让我受宠若惊。

“帮我看看这篇文章,教我怎么修改吧。”有一天,她从书包中掏出几页稿纸,然后恭敬地递到我面前。

“嗨!我是不是大作家了,这么漂亮的姑娘都想投石问路了。”我心中一惊,但还是马上收敛起差一点就表现出来的得意。“先拿过来,我看看,10分钟后听我的。”我微微一笑,双手以自认为最好的姿态迎了上去。

“老天,怎么这么差劲,还比不上我家上小学的侄女——清一色的流水账。”我心中真是惊动不小。“还不错,语言流利,叙述通畅,文字功底可还真不错,不过你还有很多继续发展的余地,如果你以后多下一点功夫,你会进步很快的。”

“你是在夸我呢,还是在笑我?别见笑,我真是写得很少,不会写东西了,你可一定得教我。”

怎么和她说呢?一味地说恭维话,她那么聪明,肯定能感觉出来,如果说实话,她一个女孩子怎么受得了。文章也实在是平淡了点,她写的是他们班的同学去看望一个眼睛变瞎的同学,从头至尾,她几乎是用一个句式:“我们去了,然后……”穿插起来的。

“你应该注重细节描写,有一个文学大家说过文学是鸡毛蒜皮,而你的文章从头到尾没有一处细节描写,让人看了无法感动,你写此文的目的不就是让别人感动吗?”

“对,对,我怎么想不到呢?你真行!”

“你应该分清主次,该详的地方就详,该略的地方就略,千万别眉毛胡须一把抓。”

“我知道了,那我马上就改,多谢你啦。”

看到她专心致志的样子,我偷偷地乐了:再出色的姑娘也得听我的。

两小时后,她终于改完了最后一个字。

“还真进步不小,现在我都有点感动了,只是眼泪还没滴下来。细节注意得够好了,但结构还是有点散,尤其是结尾。”

“那怎么办呢?我真不会改了,嗯——”

“别‘嗯’了,我帮你写一个结尾吧。”我取过稿纸,火速地动起笔来,我一看表,离下自习仅有5分钟了。

“给你,看看吧,这个结尾你可以拿去琢磨琢磨。”

“哟,天啦,真是奇迹,你在5分钟之内就写出了这么好的一段文字,你——你,真是天才……”此时此刻,内心深处,就像有二十四只兔子欢跳不停。我都不敢相信,我怎么会变得如此“厉害”?可能,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吧,爱情简直可以让人去死。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回到宿舍的,反正,浑身飘飘然,就像是打了胜仗的士兵一样,兴奋、自豪、激动……所有的愉悦情感集于一身。

时间过得真快,又一个周末,从图书馆出来,校园小径上,我们像平常一样溜达着。

“蕊,你说幸福是什么?”

“咦,幸福——当然是有吃有喝有乐啦,你说呢?”

“没你那么幸福,我一直以来认为幸福就是一种感觉,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欣慰的感觉。”

“感觉,那倒是,有吃有喝才有好感觉啦,如果饿得咕咕叫,那种感觉可不好受。”

“喂,我跟你说正经的,那些家产上亿的大款一定很幸福吗?他们都能找到幸福的感觉吗?我看未必。试想想,如果一个很有钱的大老板,他先前为了前途而奋斗,直到三四十岁时,方才发现自己除了钱之外一无所有。或许他以前是为某个艳丽动人的姑娘而暗自奋斗;或许他以为等到功成名就之后再去寻求情感的寄托,但是,他又能怎样?等他功成名就、巨款傍身时,他还能找到以前的那个心仪已久的她吗?她或许已是好几个孩子的妈妈,或许正在别的男人那里撒娇……他,他只能用金钱的余光去照亮那些年轻貌美且媚态万千的女人,以满足那点可怜的生理需求……”

“你可真神,让我明白了不少道理,说句实在话,我以前可真的是什么都不懂,我也未曾考虑过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听你这么一说,我以后可真要好好地留心我的感觉喽!”

幸福就是一种感觉,快乐是一种感觉,悲伤也是一种感觉,人生本来就像梦幻一样,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浩浩宇宙,岁月轮回,人的一生相对于整个地球存在的时间来说,简直是渺如尘粒。一代又一代人在忙碌着,一代又一代人在痛苦着,周而复始,无数个微小的忙碌和痛苦组合成了浩如烟海的红尘。

我不知不觉陷入了沉思之中,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始终环绕在心头。我又开始对她“演说”:“其实啦,人生本来就在于过程。我们每个人都知道人生的结果是死亡,所以我们根本就不会为死亡而活着,我们只在乎奋斗的过程。周国平先生倒是说过一句话,我不是反对他,我只是觉得他倒从反面道明了这么一个问题。他说,人啦,往往为了几分钟或者几个小时的欢乐而辛苦一生。可见人的一生还是在辛苦的一生上,哪能定格在这么几分钟或者几个小时的欢乐上呢?我的意思是说,人嘛,不管他将来的结果如何,如果他努力了,他满怀热情地去做了,那么就算他一事无成,那也应该算是充实无悔的人生!”

听我说了这么多,蕊始终一言不发,她该算得上是世界上最好的听众了。看起来,她对我的“胡言乱语”还挺感兴趣的,她仿佛正在反思什么,也好像在追悔什么似的。

“你差不多是哲学家啦,说的倒还尽是理儿,让我豁然开朗。我从小没吃过多少苦,考大学也很顺利。所以我想的问题很浅薄,以后你可要多指点我。”

…………

我们就这样,每次从图书馆下自习后,就快乐地出现在校园小径上,偶尔地围绕着学校操场转他几十圈。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过得飞快,我们谈人生,谈事业,也谈感情,我们几乎是无所不谈。时光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过去,在平静中,我的心跳越来越快,我真不知该如何。一方面,我特满足目前的这种有美人相伴的氛围;一方面,我又急于想表达心中的那份隐藏许久的爱恋之情,但我又害怕一旦说出我爱她,她可能会离开我的,也许永远不能在一块儿了。

怎么办呢?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看来,我有必要试试她了。给她写一首简单的诗?让她知道我关心着她,并且喜欢着她?

独钓寒江雪

你,独倚窗前,看夜色

夜色仿佛一潭深深的绿

透亮的夜明珠

在有雾的原野,把心拾起

你,

纤手香腻,梦晴天

织一朵洁白素淡的云

一片蔚蓝

托起希望的明天

你,

琼楼玉宇,碧波烟

驾一叶轻舟

一湖春水,一山春光

独钓寒江雪

这首诗严格说来算不上诗,只是表达了我某方面的意思。不知道这个小笨蛋能否懂我的苦心?但愿吧。

第二卷

“铁研”电影院,又一个周末晚上。

“阿蕊,那首诗有味吗?”

“酸死人啦,我差点没把它吃下去。看不出来,在你眼里,我好像仙女一样,什么‘琼楼玉宇’,什么‘夜明珠’啦……”

“行了行了,酸的不吃那就吃苦的吧,明天我们集体去居庸关长城,我请你去吃点苦头,爬爬山吧。”

一听说要去长城,她可真吓坏了,她说她已去过三次了,并且每次都是腰酸腿疼的。

“这回可是机会难得,北京市首次组织的万人登山活动到时将举行,一些演艺界较为知名的星级人物也将登台演出。你去不去?不去我叫别的女孩喽!”

“好吧,我去……”蕊思考了一阵子,说道。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采购了一大包食物。有蛋糕,有鸡腿,还有火腿肠,当然都是她爱吃的东西。

登长城的人特多,我们只好在山下排队。看到这人山人海的阵容,我心中有说不出口的感觉,是高兴,是苦恼,还是矛盾?

“蕊,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应该是一段故事,一段很长很长的故事,好吗?”我决定借排队的机会给她讲讲我坎坷的过去。

“有一个男孩,他一生下来头上长了两只牛角,额上刻着一个‘苦’字。这一切决定了他今生今世苦命的历程。因为他前世得罪了天上的牛魔王,所以他被以非人的丑态投胎在人间。牛不可能长在大城市,牛只能生长在青山环绕的莽原之中,他就生在一个三面环山只有一条通往山外的水路的山沟沟里。

“牛是吃草长大的,三面环山的世界只有青草绿树做伴,牛在这个世界上生长了近20年。他呢,20岁以前还从未迈出山外超过50里。从上幼儿园到上高中,他差不多是风雨兼程,爬不完的山坡坡,攀不完的险峰,不论是刮风还是雨雪交加,他从来都是咬牙挺过。上小学时,因为家中姐妹多,他又是排行老二,所以根本不可能依靠别人照顾。每次上下学,和一群衣衫褴褛的小伙伴们摸爬滚打,不是迟到就是早退,学习被当成了儿时的游戏。夏天,山涧的清泉叮咚作响,一些可爱的小动物纷纷抛头露面,像螃蟹、野虾、山鳅之类的满山皆是。他们几乎是每天都逃学。逃学干嘛呢?他们可是上天派来的天使,那些山间的小溪流,那些溪流中的鹅卵石滩,全成了嬉戏的天堂。他们扔下书包,卷起破破的裤腿儿,就一头扎进那被杂草湮没的只见水声不见原貌的小溪中。他们比赛捉螃蟹,他们满山遍野地为抓几条山鳅而钻山越潭……

“到了冬天,则是山里娃最苦最累的岁月。从家到学校,至少也有十几里山路,就这些小孩儿,一人提一个火箱,歪歪斜斜地恍若一些小老头儿,一不小心,就有箱翻人倒地的危险。火箱倒翻在雨水里,柴灰、火星满地都是,可怜的小孩儿们,他们这一天可要挨冻了。好不容易挪到学校,老师已宣布第一节课下课,他们几个只能站在最后边,并且手不能插进兜里要交叉着放在屁股后边。

“捉了不少螃蟹,摔了不少跤,他的童年,他的小学就在嬉笑与荒唐中度过了。

“到了初中,山里的其他娃子都已纷纷辍学,家中的老水牛还等着他们去看养呢。就只有他考到了山外50里远的重点中学,他还要继续背负着这个远古的神话。每个周末,他都要回家一趟,一来帮家中的老父老母减轻一点负担,为他们把水缸挑满,帮他们去地里翻土除草。到了周日下午,是回学校的时候了,老母亲早已准备好一个礼拜的咸菜,有他最爱吃的萝卜干炒辣椒。老爸则备好一袋够吃几个月的大米,待他起程时,肩上的重量少说也有六七十斤。50里远的山路,50个山坡,坎坎坷坷,风里来雨里去,出了多少身臭汗,流了多少伤心泪,几千个日日夜夜,几回回梦回故园,蓦然回首,天涯路漫漫,岁月何其艰……”

“后来呢?后来他有没有考上大学?”蕊已经被我故事中的主人公打动了,她好关心他的前途。

“后来,后来他当然是时来运转,考上了大学。”

“那,你知道他现在在哪,他是不是你朋友?”

“你想认识他是不是,那太容易了,他现在也在北京上大学。”

“那你一定要介绍我见识见识,我要看看山里人是什么模样,是不是还长着两只牛角,额上是不是还刻着一个‘苦’字。”

“说起来,你该知道我说的故事里的主人公是谁,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从遥远的荒野小村走来,我身上还有着淡淡的泥土味。我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以后再慢慢讲给你听。”

“烨,你真不简单,想不到你有那么多前尘往事——你是幸运的,你走过了雨季,你的前程会因为你非同凡响的过去而大放光彩的。现在的你不是很好吗?要才有才,要貌有貌,老天会有眼的,俗话说苦尽甘来,自古英雄多磨难,你会走运的。”

…………

人太多,一不小心就被人撞倒;路也太陡,一不小心就要滑倒。我们沿着城墙艰难地往上攀登着。她呢,则像一只小白兔似的,一会儿蹦到这儿,一会儿蹦到那儿,全然没了危险的感觉。看着旁边的行人都是女的由男的扶着走,或拉着手走,我的心顿时跳个不停,我在问自己:我为什么不拉着蕊的手扶着蕊的腰呢?此时此刻,她应该很需要我的帮助呀,我想,她没有理由不接受。想到这儿,我顺手过去扶住了她的腰。我想我是绝对的真诚,没有丝毫歹意。可是,让我意想不到让我尴尬的场面出现了,她很不情愿地把我的手推开了。我说,这路太陡了,怕你出危险。她没事儿一样,口中轻轻说道:“你的手太烫了,天这么热……”路实在是太难走了,我都有点立不稳了,我真为她担心。她有好几次都快失足,我的手伸出去又收回来,我真不敢得罪她。突然,我想起兄弟石头说过的一句话:女人的腰只能度量不能摸。哦,我明白了,也许正是此因吧。腰不能摸,那手总可以拉吧,我在心里嘀咕着。居庸关的长城是所有长城里最陡的,越往上爬就越危险,一不小心,就有可能与人生再见了。蕊是我带出来的,万一出了问题,那我就瞎了……想到这里,我又开始把目光投注到蕊的小手上。蕊很认真地往上爬,我又是一个冷不防,毫不含糊地抓住了她。我以为这一回她肯定依了,也许会感激我哩,可是,我错了,她猛地甩开我的手,说:“不用,我不习惯别人拉着我走……”我还能说什么呢?我好惭愧。

我是爱上她了,这已是铁打的事实,她拒绝了我的“挟腰”和“牵手”,这说明她不爱我,她心里没有我。可是,她若是不喜欢我为什么又要和我单独出来呢?为什么要天天和我在一起学习呢?为什么一见到我就那么开心呢?是不是感情还不成熟,时机未到呢?说不定人家女孩害羞,对于心仪的男孩总有一种躲避的行动吧?我一会儿否定,一会儿肯定;一会儿悲观得不行,一会儿高兴得异常,我在做着各种可能的猜想:她爱不爱我……她和我是什么关系呢?恋人抑或兄妹?不是,都不是。当我再一次看到身旁可爱的蕊时,我的血液随着我的思绪涌向了全身,充满身体的每一根毛细血管。我不知所措,我六神无主。一个声音在呼喊着:蕊,我爱上你了,我已深深陷进了情海之中。同时,又一个声音恐吓着我:烨,你算什么,你只是一个乡里娃子,你怎么配得上我呢?两个声音在折磨着我,我欲哭无泪,欲喊无言。看着依然是满面春风的蕊,我心中湿了好大一片。

图书馆,我坐在蕊身边。

“今天累不累?我可是一点儿感觉也没有,让我再爬几次长城都没问题。你是不是骨头都散架了,看你这么娇小的姑娘还能吃这样的苦,已经是很不简单了。”

“你还说,我腰都直不起来了,两条腿重了许多,现在我一下儿都懒得动。唉,就是

你这种男人把我害苦了……”

我这种男人难道就没有爱情了吗?我这种男人难道就不可以追求时尚的现代女人吗?我不解,我痛苦,我简直想对天长啸。老家有句话叫“生得好不如落得好”。是啊,如果上帝让我降临到大城市里的富裕人家的话,我也不至于如此尴尬。想着想着,一股灵感涌向脑门,一首名为《我这种男人》的小诗诞生了。

我这种男人

掉落的岁月哪怕,碾成烂泥

摇曳的日子

哪怕,化作黄花

也不要

对我这种男人发生兴趣

我这种男人

踩着历史的风轮

永远

长在,大塞的关口

飞舞的狂沙

伴我穿越,伤感的残片

我这种男人常常自诩,是地球的产儿

掘开泥土的窗口

把脖子,伸长,伸长

吸收,残留的雨露

我这种男人

带有自信的光环

唱着永远悲凄的牧歌

滞留的哀怨

常常

把眉头锁紧

我这种男人

总是习惯,跳动的喟叹

放飞天宇

冰冷的寒气

呼吸着,死黑的

——黎明

我把这首诗轻轻地递到她手中,她还是那样不紧不慢地接过去,放在桌前,从第一行开始看……看完这首诗,她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她顺手把稿子退还给我,嘴角吃力地微动了一下以示微笑。“真看不懂?一点儿意向也没有吗?看完诗是伤感还是兴奋?总不会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吧。”

“有一点,确实很伤感,对吗?”

唉,这么一个女人,让我欢喜让我忧,说她是真笨还是假笨呢?女人啦,真是难以捉摸。我一直在寻思着向她表白的方式,是委婉一点好呢,还是直接一点好呢?

好不容易挨到下自习。从图书馆到她们的宿舍只不过几百步,而我们却走了长达半小时。快到门口了,我感觉到心中有什么话要说似的,看到她就要说“再见”了,我心里急得慌。

“明天晚上别上自习了,晚上7点,我准时在楼下等你,不见不散。”说完,我疾步跑开,让她没有半点机会说“不”。

晚上7点。女生楼下,我叼着半截香烟,两只像灯笼一样滚圆的眼睛一直盯着出口。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