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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君萍 当前章节:14940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3:29

我大喜,抱着她旋转了几圈,问她什么时候爱上我的,她不肯老实交代。

我摸了摸自己的帅脸,说:“呵呵,你肯定是第一次见我就被我的帅哥脸迷住了吧?我这脸可是标准的黄金分割脸哦。”

她诡秘一笑道:“嘻嘻,你中了计,我爱上你,是因为你丑,你站在我旁边不正显得我是一位绝世大美女?!”

我抱着她甜蜜一笑说:“西西,我就爱往你这种新蛋白质女孩挖的爱情陷阱里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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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一生一世的爱(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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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慕容楚楚

雅雅跟我说分手的时候我没有任何思想准备。那是2002年的秋天,我刚大学毕业,在一家企业做一名很普通的员工。

那天我约了雅雅在快餐店里吃饭,过了约定时间很久她才赶来,坐在我的对面,并不急着点餐。沉默了很久之后雅雅对我说:家浩,我们分手吧。希望你不要恨我,你每个月两千块的薪水,在三环以内还不够买一平方米的房子……

我如同被电击中了一般,呆坐在那里,木讷地看着雅雅走出去,上了一辆白色的宝马车。

她的一句话就这样终结了我们两年的感情。

人往高处走的道理谁都懂。央视专做菜的那个刘仪伟不是说了吗,男人的风度不外乎就是三个度:肚子的宽度、车子的长度、钻石的亮度。我一度都没有。

很长一段时间,我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结局。在失去雅雅的那些日子里,所有的一切在瞬间变得心灰意冷,每天下班后呆在公司里,抱着食之无味的盒饭或者方便面坐在电脑前上网打游戏,很晚的时候才离开,然后走路去地铁站乘最后一班地铁回城东的住处。

在地铁站常常会遇见一个女孩子,她戴着耳机,手里拿了一本时尚杂志。很多时候,看她在地铁口的蛋糕店里买一杯咖啡和一个蛋糕,深夜的地铁上通常没有太多人,她找到位置坐下来,一边吃东西一边看书。她和我乘的是相同的方向。

圣诞节的那天北京出奇的冷,我像平常一样站在那里等地铁开来。突然间,胃钻心地疼了起来,我一下子忍受不住,俯身蹲了下去。一分钟后,我感觉背后有人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柔声问:你没事吧?!

转过身去看,是常常遇见的那个买蛋糕的女子。我虚弱地摇了摇头,剧烈的疼痛袭击了我所有的意识。

胃疼着,但头脑依旧是清醒的,朦胧中听到她打了120的急救电话。十分钟之后,我已经躺在了医院里,诊断、开药、打针。她从我的上衣口袋里掏出身份证,然后跑上跑下给我办理一切手续。

打了止痛针之后我才慢慢缓过神来,看着站在我旁边的女孩,我想对她说谢谢,可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我们是如此的熟悉,却又是陌生的两个人。

还没等我开口,她笑了笑说,现在没事了吧,医生说你的胃病是饮食长期没有规律而得的,多调养,还要多注意休息。对了,我叫小可,陈小可。她说。

我们隔着很近的距离,可以闻得到她身上淡淡的清香味。

我就是在那天开始和小可说话的,美丽动人的女子。娇柔而温顺,一双纯净清澈的眼睛,让人看起来满眼满心都是温暖。

为了答谢小可,我在一个周末打通了她的电话,约她去南山滑雪,小可很高兴地赴约了。坐车来到了南山,我们租来滑雪衣、滑雪鞋、雪橇。小可不会滑雪,一开始非常地恐惧,我牵着她的手,我说没事的,放松一点,跟着我走。

很快,我们就在厚厚的白雪中飞起来。蓝天白云下,那一刻我突然有一种很莫名的感觉,爱情在彼此对视的心有灵犀中滋生了。

虽然知道我和小可有很大的差别,但是依然抗拒不了爱情的诱惑,在那样年轻透明的岁月里,爱情像咖啡一样,是容易让人上瘾的东西。

小可有极好的家世,父亲在中央直属机关供职。她大学毕业之后就分在了一家银行,过着简单而富足的白领生活。而我的父母,只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工人阶级。

和小可在一起的日子过得很快乐,我从原来的那家公司换到了一家美资公司,决心好好创一份事业,那样我才能配得上小可。

新换的公司和小可的单位只隔了一条街。每天快下班的时候,我就会给小可打电话:丫头,晚上我们一起吃饭。她愉快地说好啊。我就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等着,小可过来的时候会打电话叫我下楼,她不知道我其实一直站在窗前,看着她从街角拐进来,晚风拂起她的秀发,露出美丽的脸庞和亮晶晶的眼睛,我看着小可慢慢停下脚步,掏电话出来低下头拨号,我就飞快地锁了门跑下去,绕到她的背后,拍她一下。她常常会吓得转过头,娇嗔地举着拳头打过来。

我们去吃四川的水煮鱼,小可是典型的北方人,辣得直掉眼泪。有时候我们也喜欢买了菜自己做,小可常常买了很多营养的东西回来,说是给我补胃,然后买了烹饪书,不厌其烦地一边看一边学着做。

吃完饭,我们沿着黑黑的楼梯走下去散步,我背着她下楼,听她的笑声回荡在漆黑的楼道中,快乐得像个孩子。

很冷的冬天,我们裹着厚厚的衣服在长安街上快乐地游荡,走累了,就停下来,坐在路灯下面,数来来往往呼啸而过的车辆,如果五分钟之内南来的车比北往的车少,我就要穿过马路,在众目睽睽下和对面的电线杆拥抱一分钟。反之,就是小可,轮到她的时候,她会撒娇,赖皮只肯抱一下,就跑过来抱住我,说,还是抱着人比较温暖。

在北京城寒冷的冬天里,我们就这样不知厌倦地玩着单调的游戏,快乐而温暖。空气里仿佛全都是大片大片的明媚阳光。

有时候两个人去坐地铁,从始发站坐到终点站,又坐回来。一路不停地说话,为一个小小的笑话笑翻了天。或者坐着北京的老爷车,穿过一条一条的胡同,在胡同深处去找那些环境优雅的咖啡吧。

或许是因为小可笑容的灿烂,我们的爱情很顺利,那种平静而不乏温情的爱情令我富足。也许,就像小可说的,她要的其实很少,就是希望看到我的微笑和快乐,希望两个人幸福地相依相守。

而总在不经意时,我却为自己的平庸而感到无端的不快乐,那种不快乐是建立在小可家庭的富足和我的平凡上。小可穿在身上的一件看似松散的针织衣,都足以花去我半个月的薪水。常常,我们去逛街,小可一般是不会在某一处昂贵的地方停留。我一边为小可的善解人意感动,一边憎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很多时候我会幻想,在将来的某一天,我一定要挣很多很多的钱,然后在北京买一套房子,买大大的钻石戒指,去向小可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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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一生一世的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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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看到雅雅是在公司的年终酒会上,当我看到她挽着公司老板的手走过来时,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雅雅竟然是我供职的这家公司里的老板娘。

我在第二天接到了雅雅的电话,她说,我们见一面好吗?

我们去了曾经最爱去的那家咖啡馆,一切都已物是人非,雅雅已经从原来我女朋友的身份变成了现在有钱人的太太。我看着眼前的雅雅,穿的是雅格丹顿的风衣,卡丹奴的皮褛,自己开了一辆红色的宝马。十几克拉的钻戒晃得人两眼昏花。

曾经我对自己说过,一辈子都不可能原谅雅雅,可是,为了小可,我可以什么都去做。想要给小可幸福,惟一的,就是挣很多很多的钱。那样的话我才有足够的资本去爱他。

必胜客的晚餐,哈根达斯的甜点,星巴克的咖啡。只有有了钱,我才能满足小可。

我收起了作为男人最后的自尊,接受雅雅对我的所有帮助。雅雅的出现,改变了我的很多情况,她在暗地里帮我,我的业绩相当突出,提升得比谁都快。

冬天很快就过完了,春天来的时候,城市里的梧桐树开始大片大片地绿起来。因为雅雅的帮助,我很快升了职加了薪,从一名普通的营销员一下子就变成了亚洲区的市场总监。公司里开始有人在背后议论我和雅雅的关系。只有我自己知道,除了隐忍着去见雅雅,两个人一起吃顿饭之外,我是百分之两百对得起小可的。

我一个人悄悄去珠宝店看了新款的钻戒,还计划着怎么样利用现在的关系网来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我背着小可精心地准备着这一切。

那段时间和小可的联系慢慢地少下来,通常都是她打电话给我。简单地聊几句,也不在一起吃饭,更不用说去逛街了。

有天下午她打电话给我时我正和雅雅在一起,小可在电话里说:我已经办好一切手续了。

我愣了愣,很茫然地问她:什么手续?

小可沉默了片刻,然后说:去加拿大,本来早就要走的,但是一直拖了下来。

去加拿大?遥远的加拿大?我大吃一惊。小可要去加拿大了?

小可,我……我把电话从左手递到右手,再从右手又递到左手,我突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雅雅坐在对面,露出疑惑的神色,她从来没有看到过如此惊慌失措的我,即使当初她的离开给我如此大的打击,在她的面前,我都是强装镇定自若。

可是现在,小可要走了。我急得想哭的冲动都有。

我终于感觉所有的一切都打乱了似的。从来没有感觉到小可是如此的重要,我不能就这样失去她,这让我不知所措。我说小可,你在什么地方?我现在想见你,我们见了面再谈。我在雅雅的面前很紧张地叫着小可的名字,仿佛就要失去生命般的疼痛。

小可说家浩你知道吗?那个时候每天都去乘最后一班地铁,只不过是为了每天与你相逢而已。

雅雅的老公是我的一个表哥,我相信你的清白,可是你用金钱的价值来亵渎我对你的爱!

没有钱,我可以把哈根达斯换作一块钱的雪糕;没有钱,我可以把香奈尔换成布衣粗裤。我的生活中不一定非要有巧克力玫瑰,但生命中一定要有属于自己的一生一世的真爱。不是每个女孩都喜欢金钱的。

电话断了,我发疯似的奔向去机场的路,我明明知道我追不上小可的,再怎么快,我也追不过飞机的速度。

小可还是走了。

冷静下来,我用一个月的时间结束了所有的一切,很快地办理了出国手续,临走之前我见了雅雅最后一面。雅雅说,小可是个好女孩,现在的好孩子不多了,找到后就珍惜吧。

是的,找到后我会珍惜!是小可让我懂得,人生的意义其实只在于生活中点滴的快乐和幸福,一个会心的微笑,一杯冒着热气的水,一个温暖的动作,都是爱的表现。金钱并不能主宰一切。

我要找到小可,我要为爱说抱歉。我要告诉她,我依然会很努力地去工作去创业,但并不是单单为了金钱,生命中还有许多东西,是值得我们去珍惜和呵护的,比如说一生一世的真爱。

2003年的夏天,我乘坐的飞机穿越了太平洋上空,停在了加拿大。在这个陌生的国度,我虽然没有金钱,但是因为有小可的存在,就有我对幸福和爱情的全部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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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凡的爱情圈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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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孙浩

张小凡酷爱帅哥,每见帅哥,必全身痉挛、瞳孔放大,而后疯狂追逐。她说,新时代的女性,就要敢爱敢恨。她最看不上我这样温温吞吞、慢条斯理的男人,古典美人一样,爱都不敢爱,更别说恨了。被她说得急了,我就反击,我说你倒是敢冲敢打,敢爱敢恨,可怎么没有帅哥肯收留你呀,还要时不时地从我这里借一点革命兄弟的友谊。她就沮丧地挠头,然后满怀希冀地说,面包会有的,帅哥也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

遭遇冯谏时,张小凡正抱着我虫子一样蠕动在学校舞厅如潮的人流里。

蓦地,我觉得她全身一震,紧接着两眼放出了贼亮的光芒:“酷哥、帅哥、靓仔、猛男……”

听着她语无伦次的呢喃,我忙不迭地回头乱找:“在哪里﹖哪个小子的胆子这么大﹖居然敢在我面前充帅﹖”

“目标出现,正前方。”话音未落,张小凡全然不顾脚下的舞步,拉上我,鱼一样穿梭在人流里,直愣愣地走到一对珠联璧合的佳偶旁边,然后站定,摆好姿势,孔雀般地拉着我,围着那对帅哥靓女翩然起舞。

放眼望去,那帅哥果然是个尤物,颇有胡兵的风范,在那些尚未脱尽稚气的青蛙、鸭子般的男生群里,更显得鹤立鸡群。

于是乎,整个晚上,张小凡便像一朵葵花向太阳般,把那帅哥前前后后、左左右右、上上下下、从头到脚看了个够。

仅此倒也罢了,她还一个劲在我耳边嘟囔:“怎么也要使个计谋把他弄到手。”

张小凡从来说一不二。

舞会之后,她就从人间蒸发了。我几乎找遍了学校的角角落落,就是找不到她的踪影。同宿舍的女生只知道她抢走了整个女生楼最棒的相机,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用脑子想都知道,张小凡一定是追那帅哥去了。

果不其然,三天后的清晨,我正抱着枕头梦游呢,张小凡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大书包,极度疲惫也极度亢奋地砸开了我的宿舍门。

她往我的床上一躺,有气无力地嘟囔着:“女生楼还没开门,我进不去。快,孙浩,看在我们同一个老祖宗的份上,先给我来碗热气腾腾的方便面,然后把你的床借给我亲近一下。”

趁她狼吞虎咽地吞方便面的时候,我好奇地拉开了她的书包。

哟嗬!整个一个帅哥写真集。书包里通通都是那个超级大帅哥的照片,各种姿势、各种神态一应俱全。

看着我目瞪口呆的表情,张小凡一边大口嚼着方便面,一边口齿不清地说:“都让我搞清楚了。那帅哥叫冯谏,是我们对面师院艺术系的高材生,身高1.82米,体重70公斤,血型AB型,籍贯湖南,爱好广泛。那天我们看到的女孩是他第15任女友,任期两个星期。”

“怎么,你想做他的第16任女友﹖”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突然就那么一酸。

“什么叫做想﹖我已经是他的第16任女友了。”张小凡擦擦嘴,轰然倒在我的床上,翻个身就要睡去。

“什么﹖”我大吃一惊,急忙去推。

“别烦呀,我要睡觉我已经三天没睡觉了。”张小凡嘟囔着。

“你至少要告诉我怎么把他弄到手的。”

“用计呀!”话音未落,张小凡酣然入睡。剩下我对着满桌的狼藉和床上的美人目瞪口呆。

说实话,我从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天,张小凡真的成了别人的女友。从小到大,我一直对她稳操胜券,我觉得她就是我手中的鸟,早晨扑棱棱地飞出去,晚上扑棱棱飞回来。所以,我只是陪她疯,陪她傻,耐心地等着她长大,却从没有对她说过我爱她。

始料未及的是,她居然半路拐弯,落到了别人的树上。

心被一种叫做悔恨的东西一点点啃噬着,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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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凡的爱情圈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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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凡真的变成了鸟,扑棱棱从我的手心飞了出去。飞出去也就罢了,可她就在我的视野里用着劲瞎折腾。

最先,她毛毛虫一样蜕下了丑陋的皮。据说是因为冯谏不喜欢不淑女的女孩,于是,她在女生宿舍楼里,把原来自己心爱的各种品牌的牛仔服系列,统统进行了优惠大酬宾,半送半卖。积累的资本换成了温柔典雅的淑女装和一排后跟奇高奇尖的高跟鞋。别说,如此这般打扮的张小凡陡然光彩照人起来。只是每当她踩着高跟鞋,在我面前骄傲地走来走去的时候,那声音就好像踩在我的心上,让我恨不得立刻找把菜刀,把那该死的后跟剁下来。

然后,她又利索地扯下了疯癫的外衣。据说冯谏不喜欢疯癫的女孩,于是我们再也看不到张小凡肆意大笑、恶意胡闹的样子。课堂上,再也听不到张小凡花样百出的提问和精灵古怪的回答。

更让人可恨的是,张小凡从不肯放过我。不管多晚,只要和冯谏约会回来,她就会站在我们楼下,用特有的花腔女高音颤巍巍地喊:“孙浩,你下来——”有一段时间,我听到这个声音就想抱头鼠窜。

我觉得张小凡太残忍,她的声音就像烤肉串的铁钎子,一下子穿透我脆弱的心脏,然后放在自己幸福的小火苗上慢慢地燎,让你疼得一抽一抽的。我不想下去,我不想听到她爱情的甜蜜或是委屈,我什么都不想听。

可我不得不下去,我要是不下去,张小凡就会像一个“叫春”的小猫,不停地呼喊,然后把整幢男生楼的男生都给惹翻。所以,每当张小凡颤巍巍的声音一响,我就比耗子还快地跑下去,拖着她找个幽静的角落,只盼她能速战速决,尽快把这次爱情汇报结束掉。可张小凡不在乎,芝麻点大的幸福或者快乐都能够让她祥林嫂一样唠叨整整一个晚上,说到激动的地方,她还会把我当作冯谏,如此这般演示一番。

比如冯谏是这样拉着她的手的。张小凡把她的小手放进我的手里,一个晚上都不肯拿出来。

比如冯谏是这样拥抱她的。张小凡拉过我的手,轻轻地环在她的腰上,然后紧紧地伏在我怀里,好像要钻进我的肉里。

比如冯谏是这样安慰她的。张小凡抓过我的手,让我按照一定的节奏拍打她的后背,而她靠在我的肩膀上,猫一样睡着。

有一天,当她对我说,冯谏是这样吻她的,并把她的樱桃小口凑到我的脸前的时候,我不由勃然大怒。我尖酸刻薄地说:“张小凡,你不是单相思吧﹖你冯谏长、冯谏短的,我怎么从来没有看到冯谏找过你﹖”

张小凡闻听此言,“龙”颜大变,银牙一咬,尖利的女高音从牙缝里一点点渗出来:“孙浩,你等着瞧。”然后一甩长发,高跟鞋笃笃地敲击着地面,头也不回地走了。

张小凡果然女中豪杰,说到做到。她选择了一个最招摇的时候,把冯谏送到了我的面前。

五一前夕,我们学校举办大型舞会,中间穿插即兴的舞蹈比赛,舞林好手均可参加。

当主持人宣布第一轮比赛开始的时候,全场肃然。数百双眼睛齐刷刷扫向池中空地。在强大聚焦的压力下,任是平时胆大心细的舞林高手,也都萌生怯意,推推搡搡地不肯上前。

就在这时,一对金童玉女缓缓走进场地的中心。说他们是金童玉女一点也不为过。男的身材瘦长高挑,模特一样张扬,一头碎长发潇洒地挡住了英俊的面容,颇有明星风范。而女的花一样灿烂,俊美的脸在一袭晚礼服的陪衬下,宛若出水芙蓉。

“是张小凡!”旁边有人惊呼。

正在喝啤酒的我,差一点一口把啤酒瓶咬碎:“什么﹖张小凡?!”

定睛看去,果真是张小凡!而那男士正是让我恨得牙根都痒痒的冯谏。只见他们在悠扬轻曼的舞曲中,天使一样飞舞着,那种雍容华贵、沉静自然的贵族之气,唬住了在场所有的人。尤其是他们间或对视间那深情的一笑,更是在炫目的光彩里,把爱情的幸福抖落了一地。

没有人敢上前打扰他们,第一场比赛简直成了他们的表演赛,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生怕打扰了他们醉人的甜梦。一曲舞罢,全场居然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看着他们幸福的笑容,我没有鼓掌,我只是把一瓶啤酒一口气灌了下去然后把玻璃瓶狠狠地扔在地上。在嘈杂的声音中,我无比清晰地听到自己心碎的声音。

低下头,我佯装寻找什么,偷偷擦去眼里的泪,抬眼间,却看见一双玲珑的小脚和一双穿着高档皮鞋的大脚并排踩在我面前的碎玻璃上。

一百个不情愿,我抬起头,果然是张小凡得意至极的笑脸。她挑衅地看着我:“孙浩,我把冯谏带来了。”

一双经过保养的大手随即伸到我的面前,一个柔和的男中音恶狠狠地扎穿我的耳朵:“你好,我是冯谏。”

酒意适时地冲上我的脑袋。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一把打飞伸到面前的大手,猛地把张小凡小鸡一样拎到我身边,搂定,然后挑衅地斜着眼睛说:“我管你冯……谏,还是李谏,我告……诉你,你不可能给张小凡幸福,你也……没给她幸福,张小凡是我的,天底下只有我……才能给她真……正的幸福。”

身边的张小凡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我听不见,兀自对着冯谏喊着:“你知……道张小凡喜……欢什么﹖她不……喜欢套装,喜欢牛仔。她不……喜欢安稳,喜欢胡闹。她不……喜欢传统,喜欢背叛。最主要的是——她……不喜欢你,她喜欢我,我……我……也喜欢她!”

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挡住了我的脸,紧接着一个热乎乎的东西猛地堵住了我的嘴,等我好不容易挣扎开、集中目光看去时,看到的居然是张小凡极度兴奋的脸。

她抱着我,欢呼雀跃着,并用她那特有的颤巍巍的女高音在我耳边高喊着:“孙浩,孙浩,你总算说你喜欢我了!我等这一天很久很久很久很久了。”抬头看去,冯谏正绅士一样对着我挥手,然后走开。

看着我困惑的脸,吊在我脖子上的张小凡笑嘻嘻地说:“他呀,那是我请来的爱情助手,费用500元,你说,值不值得?”

我冷不丁打个冷战,然后拼命挣脱张小凡的纠缠,声嘶力竭地对着冯谏远去的影子喊:“你快回来,把这妖精给我领走!”

回应我的,只有张小凡肆无忌惮的大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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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要你是我哥们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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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杜文婷

我和孟燃是青梅竹马。孟爸爸和我爸爸年轻的时候是战友,复员以后是同事。两家的关系很自然地就走得很近了,甚至连买的房子都挨着。

孟燃,和他的名字一样,有着火热急躁的个性,也有一头乱糟糟、总也梳不整齐的头发。

每天早上他都会在窗外喊我,然后两个人一起去学校。放学后再在校门口等我,两个人一起回家。

“哥们儿,你快点。”他用他那青春期特有的嗓音大声地喊我。

哥们儿,是的,哥们儿,这就是他称呼我的方式。

我慢慢地在他后面踱着小方步,目光流连在路两边的扶上花木,丝毫不理会他着急的情绪。

“拜托,你能不能快点走,我很饿。”他的手急躁地抓着头发,身后背着我们两个人的书包。

“叫我的名字——秦韵!”我斜着眼睛看他,口气有些败坏。

“哥们儿,别闹了。”看到我瞪了他一眼,连忙改口,“好吧,秦韵,麻烦你快一点。”

因为他总叫我哥们儿,学校里的男生们也有模有样地学他叫我的方式,那讨厌的变声期的怪叫声让我特别反感。每天纠正他的叫法就成了我的必修功课,可是总也不见成效,使我不禁有点气恼,只能用这种拖他后腿的方法惩罚他,因为我知道现在的他正在发育,最耐不住的就是饥饿了。

正想着,后面又传来了那魔音穿耳般的声音:“哥——们——儿!”“哈……”是两个高年级的男生,路过我的身边,对着我叫着,其中有一个还拽住了我的辫子,“也做我们的哥们儿吧,我们也可以给你背书包,考虑一下怎么样呀?哈……”

使劲地拽了拽被他们抓着的辫子,还是没有拽出来。眼泪不可控制地涌了上来。我讨厌他们,也讨厌这个称呼!

“放开她,听到没有,放开!”讨厌的孟燃,都是他,现在还装英雄救美。越想越委屈,泪水终于如泄闸的洪水一般奔流而出,哭得歇斯底里不可遏制。

泪水已经让我看不清眼前的任何东西,只听到了身边一阵拳打脚踢的声音,以及孟燃的一句话,

“她是我的哥们儿,不是你们的。如果再让我听到有人这么叫她,我一定不会手下留情的。”

等我停止哭泣的时候,身边只剩下了满脸挂彩的孟燃。他的脸已经肿了,嘴角和眼角各有两块明显的淤青,制服的扣子也被扯掉了两颗,惟一不变的是他那仍乱糟糟的头发。

带着刚哭完还喘着的声调问他:“疼吗?”

“当然疼了,你以为我是铁做的吗?不过那两个家伙比我还惨。走吧,我们该回家了。”他伸手拿起了刚撇在地上的两个书包,和我一起慢慢往家走。

“为什么?”我有些好奇他打架的原因。

“谁要你是我哥们儿。”仍是那种不以为然的语气,但它神奇地抚平了我委屈的情绪。

西下的斜阳里我记住了这个第一次为我打架的——哥们儿!

那年,他15岁,我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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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要你是我哥们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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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在这个幽静的午后,电话铃声恼人地响起。

“喂!你好。请问你找……?她在,你等一下。秦韵,电话。”下铺的小鱼将电话递给了正趴在上铺看小说的我。

“你的哥们儿,嘿嘿。”她露出她那标志性的兔牙,一脸的坏笑,着重强调了一下“哥们儿”这个词。

“喂!”还没等我说出下一个字,电话的另一头就开始分配任务了。

“哥们儿!我们还有两周就要考电路电子,然后是软件工程,最后是数据库。笔记你什么时候给我?”冲冲的口气,我可以想像得出他在那边的神情,一只手拿着电话,一只手抓着他那乱糟糟的头发。

他们的导师考试前有检查笔记的习惯,算作课堂成绩,每到期末考试,他的笔记都是我临时捉刀,替他狂抄。而他的理由只有一个“我的字写得太难看了”。

“又要期末了?”我不禁感叹时间过得真快,望望窗外,树上的叶子都掉得差不多了,冬季已经悄然来临了。

“是呀。我下周一去拿,就这么说定了。我还有比赛,和建工系的打,来看啊!给我加油!挂了,有事找我!”

“我——”还没有说上第三句话,他的电话就已经挂断,耳边只传来已经挂线的长音。

“又要开始狂抄笔记了?”小鱼总是笑话我为他做的这些事情。

“呵呵,我哪有那么傻,本大小姐从开学就一直跟着他们的课程写,所以完全不用‘临时抱佛脚’了。”拿起放在一旁的小说继续我的休闲下午。

“你们两个真奇怪,明明是青梅竹马却总是用哥们儿做借口,一个不交女朋友,一个不交男朋友。”小鱼又在对我进行疲劳轰炸般的洗脑工程。

书我是不用再看了,暂且休息一下吧,出去透透气。

“我们去看比赛吧!”穿上大衣,系好围巾,做足一切防寒准备,抓着小鱼就冲出了寝室大门,不给她再开口教训我的机会。

刚靠近室外篮球场,就听到了拉拉队的加油声:“孟燃!进一个!孟燃!进一个!”

篮球场上最活跃的就是那个身高185公分,挑染着几绺红色头发,穿着23号队服的孟燃。他不停地在场上跑动,抢断、传中、扣篮。他的每一次得分都会引来啦啦队的高声尖叫——不只是他们系的,建工系的啦啦队同样臣服在他的魅力下。

高分贝的叫喊声刺激着我的耳鼓,我的心底似乎有片柠檬在慢慢地泛酸,为他赢得了那么多女孩子的青睐,也为自己在他心中一直在哥们儿这个位置上徘徊。

终于,他们系队在他的带领下以111∶90的成绩取得了比赛的最终胜利。也由于这最后一场比赛的胜利,他们取得了年级的冠军。

“走,和我们一起庆祝去。”他站在我的面前,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身上只披着一件运动服,下面是一条篮球短裤,和穿得像面包一样的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下午的阳光温暖地投在他身上,在他身后拖出了一道迷人的阴影,他的头发在阳光的衬托下更红了,浑身洋溢着青春气息,好像那传说中的阿波罗。

我正着迷地看着他,脑袋上挨了一记暴栗,揉着脑门看见罪魁祸首的他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怎么,着迷了?快走吧!哥们儿!”说罢,将他刚得到的奖品——一个篮球塞到我怀里。

“我不要,这都已经是第三个了。”嘟着嘴,将那个圆滚滚的家伙又用力塞了回去。

“那,等我一下。”说罢他就转身跑远了。

“真帅呀!”小鱼一脸白痴的表情不禁让我想起了刚才自己的表现,真是丢脸死了。

使劲地摇了摇头,真希望刚才我脸上的白痴表情没有小鱼那么明显。

“怎么?这个也不喜欢吗?”

“呃?”我这才回过神来,他的大手上躺着一个李宁牌白色的护腕。我认得,这是第三名的奖品,他竟然用第一名的篮球去换第三名的护腕!

我伸手取了过来,戴在了自己纤细的手腕上,和我的白色羽绒服相配极了。

“为什么?”我不禁脱口问了出来。说话的口气是轻松的,可是天知道我等待答案的心情是多么忐忑。

“谁要你是我哥们儿。”仍是那淡淡的口气,却又似乎多了点宠溺。

那年,他21岁,我2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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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要你是我哥们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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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我是一只菠萝,……”特殊的和弦声音提醒我这是孟燃发来的短消息。

果然是他:“这个月的工资和奖金我都已经放在桌子上了,今天晚上可能不回去吃饭了,如果你去超市采购的话,方便面就帮我换一种口味吧,牛肉味的我吃腻了。谢了,哥们儿。”望着这条短消息,我嘴角不禁扯出了一丝苦笑。

大学毕业后,我们都留在了这座城市。我在一家外企公司做文员,可以算是小小的白领,他在软件公司做程序员,收入是我的三倍。为了我的安全——我的爸妈是这样解释的,我们各自在白领公寓买了一套小户型的房子,虽说各自,但却是同一楼层,同一户型,同一面积,幸亏我坚持,不然连装修都会是相同的。

在孟妈妈的恳求下,我答应帮她好好照顾她的儿子,这包括:替他交水电瓦斯费、替他采购他的日常用品、替他准备早餐、替他每周往家打一次报平安的电话——因为他常常会为了一个项目忙得昏天黑地,忘记今夕是何年。

我掌握着他家的钥匙,知道他存款的数量和银行的密码,了解他内衣的尺寸。可是,我仍然只是他的哥们儿。他还没有女朋友,这是让我惟一感到安慰的地方。但是总会有不同的女生打电话找他,而他的解释是:那些是我的小师妹。可我知道,她们的醉翁之意不在酒。

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必须为自己的将来做一点打算了。望着被我打扫得干干净净的他的屋子,我不禁在考虑,是不是应该见一见主任极力向我推荐的他的海归弟弟。

拿起房间钥匙和钱包,我到超市去进行每两周一次的采购了。虽然今年的生日是自己一个人度过,但我还是给自己买了一个DQ的冰淇淋生日蛋糕,上面只有四个字:生日快乐。不是没有人邀请我,朋友们也要为我庆祝,但都被我拒绝了,因为这是我28岁的生日,我希望它是特别的,至于为什么,我也说不清楚。

一个人坐在孟燃家的客厅,关掉所有的灯,屋里惟一的光亮来自于蛋糕上燃烧着的生日蜡烛。我没有吹灭它们,任它们恣意地燃烧着,因为吹灭蜡烛前是要许愿的,我的愿望是什么呢?

就在我走神的时候,手机在桌子上跳了起来。又是孟燃的短信:“哥们儿,生日快乐。我送了你一个礼物,看看我的电脑,在桌面上,有一个名字为‘礼物’的flash。打开看看,希望你会喜欢。”

打开电脑,按照他的话,找到了那个“礼物”,一打开,背景音乐“生日快乐”从音响中流泻了出来——是孟燃的原声版。flash的第一个场景是一个有着爆炸头型的男孩子走在前面,梳着两个麻花辫子的女孩子在后面慢慢跟着,美丽的丁香花在她身边盛开着,一阵微风吹过,吹落了花瓣,也吹动了她的裙裾。突然,优美的画面中出现了很不协调的匪兵甲和匪兵乙,他们拽着女孩子的辫子,男孩子扔掉挂在身上的两个书包,就开始对他们一顿狂揍,最后当然以英雄的胜利而告终。我知道那是我14岁时的事情。随着这个flash的播放,我看着男孩子和女孩子在慢慢长大,就好像在回忆我们两个的成长历程,只是每次男孩子为女孩子做完事情后,都会说一句“谁要你是我哥们儿”。

终于,flash结束了,在最后面我看到了这样的一段文字:很长时间以来我都喜欢你,从小的时候开始。每次捉弄你都是为了让你把我记得更牢。我不明白你对我究竟是不是爱情,但我却一直不停地在对你袒露心迹——谁要你?是我,哥们儿!如果你对我也有这样的情谊,那么打开门,看看是谁站在那里!

我从来不知道他也可以写出这像诗一般的语言,也不知道他对我的爱竟然存在了这么多年。其实,他一直在表白,是我忽略了那言语间爱的色彩。

我不顾一切地跑到门口,打开了那扇紧闭的房门,孟燃捧着一束玫瑰紧张地站在那里。看到我的出现,他刚要说话,我就踮起脚在他的唇上印了一个大大的吻,他红着脸,问:“为什么?”

我捧着大束的玫瑰倚在他的怀里,轻声答道:“谁要你,是我,哥们儿!”

这是我第一次叫他哥们儿,也是我第一次坦露心扉,我知道我得到了28岁最好的生日礼物,一个专属于我的哥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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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落难公主刘茜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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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掌心

邦女郎从天而降

刘茜茜站在外面疯狂敲门时,我正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沉浸于一个活色生香的桃花梦,在梦里我是邦德007,英雄救美后邦女郎搔首弄姿就要投怀送抱……心神荡漾之际,耳边轰然响起粗鲁的敲门声,砰砰砰!一声比一声急促,像是直接敲在我的大脑门上。

我挣扎着骂骂咧咧地爬起床,一看时间,星期天早上七点半!我暴怒了,这年头得立个法律条文,判休息日早上九点钟前私闯民宅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不不,终身监禁好了,免得他再次重返人间扰乱民生。可是想归想,大门这会儿嚎叫不止,还是救门要紧。

“来了来了,”我不耐烦地冲到客厅把门打开,“再敲门我把你脑袋给——”

我呆住了,很没面子地把后头半句话硬生生地咽了下去。

“把我脑袋怎么样?”来者不善,咄咄地追问我要如何处置她的脑袋。

我向来善于审时度势,立即换了一副嘴脸阿谀道:“你听错了吧,这么漂亮一个脑袋我哪里舍得乱来啊。”

她听了我这话,突然红了眼眶,泪水哗哗地涌了出来,何止梨花带雨,简直是一场罕见的倾盆大雨。

我着急地看着她抽抽搭搭地哭,半晌才傻乎乎地从洗手间拿了条大毛巾给她。

她接过毛巾正要擦眼泪,又犹豫片刻,抬起头哭着问:“这毛巾不是你的擦脚布吧?”

我差点没晕过去。

这个蛮不讲理的小美女就是我大学时的师妹刘茜茜,经过我的谆谆善诱和她断断续续的倾诉,我终于确定了一件事:丫头这次是彻彻底底地失恋了。

其实她这场恋爱从头到尾就没人看好过,对方是个人精,花花公子加阔绰少爷,鬼花招一大堆。刘茜茜在大学时就出脱成小美人一个,男生们打趣地叫她刘茜茜公主,她就趁势自我感觉好得不行,可是没想到毕业后碰上那个人精,她才惊觉强中更有强中手。那人精对她的爱,假作真时真亦假,屡屡受伤的是她,只好隔三差五地对我这师兄诉苦。

这次刘茜茜没戏唱了,我知道,当男人毫无顾忌地把一个女人带到另一个女人面前,那么能送给这个女人的只有一个字,那就是:闪。

我帮着把她的行李堆放在墙角,看她蜷在沙发里哭累了,于是坐到对面严肃地问她:“你确定要在我这里疗伤?”

“我已经无处可去了,”她恶狠狠地,“你敢不收留我?”

倒吸一口冷气。也是,她虽然嘴硬,其实蛮可怜的。已经收拾家当从人精那里搬出来,暂时不投奔我投奔谁啊。

我想了想,又问:“你不怕吗,要知道大学时我可是对你起过歹念哦,嘿嘿。”我狞笑两声。

“我知道,”刘茜茜吸了吸鼻子,“所以我才来投奔你。”

“什么?”我的心提到嗓子眼。

“我刚失恋啊大哥,”她摆出一副苦瓜脸,“投奔你起码能让我找回点自信啊!”

从此她住房间我睡沙发——我不得不晕菜。

拯救计划进行时

刘茜茜其实不是个花瓶,她还很聪明。

比方说为了帮她疗伤,我精心制订了三条原则性规定给她:

第一:为避免触发伤感,不许再找那个人精,不许提他的名字。人精名叫程坚强,所以我和她都不能提这三个字,万一要用到形容词“坚强”怎么办?刘茜茜歪着脑袋想了想,提议:“那我们就反过来,说成强坚,如何?”“好,好,”我点头如捣蒜,“刘茜茜同学,你要学会强坚!”

第二:要忍,三个月内不许轻易谈恋爱,看清楚再行事,免得再次落入其他人精之手。对于这点,我斟酌了又斟酌,补充道:“当然这三个月并非呆板规定,也有例外……”“对你除外!”刘茜茜抢我的话。她真聪明,我感动得很想热泪盈眶。

第三:要一改娇小姐作风,培养自己纯朴勤劳的好品德,培训课程当然是为我打扫房间。对于这一点,刘茜茜没点头也没摇头,她只是狠狠地揣了我一脚,从牙缝里果断地挤出两字: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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