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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席绢 当前章节:15222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13:43

所以,白云可以活着,但她得当一辈子的男人,以维护天盛帝的名声。

但现在,白云已经不是任何人的附庸了,她就是她,无须庸从于任何人。她以令人惊黯的才能证明了自己,重要的是那才能正是天盛帝未来三十年的帝国事业所迫切需要的。他就是需要这样的能吏,所以,白云必须当男人,当了男人才能当官,当官才能为他所用,而他再创盛世的伟愿,将不会再是空谈。

至于贺元曾经说过的——白云是他未来媳妇儿——这种事,天盛帝表示他管不着,家务小事就让贺元自己去处理吧。至于怎么处理他不管,总之不能把白云是女性的消息泄露出去就行了。

贺元给天盛帝制造了个大麻烦,如今,天盛帝也不客气地丢了个大麻烦回去。礼尚往来,正该如此,天盛帝感到很满意,垒在胸口数日的郁闷,一下子全烟消云散了,真好。

于是,选德殿上的一场畅快淋漓的君臣奏对,让新科状元白云声名鹊起,也让她在仕途上有了极高的起点,似乎预告了她未来顺遂一生的官运。

「……所以说,你算是所愿得偿了?」闷闷地问着。

「也不算吧。」白云其实有点苦恼。

「怎么不算?选德殿君臣奏对,精彩绝伦,名动京城,锋头一时无两。天盛三年的进士们,全成了你的陪衬。」贺元哼了一声,接着说道:「中书舍人、翰林院修撰、赐内阁中书大学士……后两个职衔也就罢了,反正历来一甲出身的进士都这么封赏。但中书舍人这职位可不得了,天子近臣呢!虽位轻,却权重。可以想见二十年后,你位极人臣的光明前景。」

「……可我还是想当永定县的县令。」白云叹道。

「如果你真的想当县令,就不会在御前大出锋头。我不信你猜不出原本皇上是想将你远远打发,眼不见为净,说不定你还真能衣锦还乡当县令去。可你并没有显拙,反而极尽所能地向皇上贩售你肚子里的货,还真是卖了个好价钱不是?」贺元很不高兴,已经不高兴好些天了,说话自然阴阳怪气,哼声连连。

「哎,既然是为了救人一命才来考状元,总得好人做到底吧。」白云也是想了很久,才决定这么做的。即使她比较想当个小县令……当然,更想同他把婚事办了,当夫妻,省得见他一天到晚被别个女人觊觎,自己心头直冒火。

「你对赵思隐做的已经很足够了。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你已经帮他把隐患给捅到御前,让他糟心的家事变成皇帝必须重视的国事,还利用你擅仿真的本领,不只将通敌证据给截了下来,更利用我的职务之便,在四方馆里将北蛮人私下传递给蛮王的秘信给改成了相反的消息,混淆蛮王的判断……」说到这里,深深吐出一口长气。「那时我只认为你是在为赵思隐出一口气。可我却没想到,你这口气出得还真大——你正在搅动一场战争,趁北蛮战力准备不足、将帅青黄不接时,给他们错误的军情,煽动他们兴战,企图一举将他们的雄心壮志打灭。」谁能想到,白云只用了十天的时间,就在鸿胪寺里将所有外族的讯息吃透,并制定出一套套制夷方案;更没有料到,她运气就这么好,被天盛帝抽考了「制夷」这个题目,于是发挥得惊彩绝艳,名动天下。

「或许会有一场战争,但不能说是我兴起的。是皇上想要一场战争,我顺势推动罢了。」白云自小就知道,谋事绝对不能硬来,最好一切顺势而为,从中找出有利于自己的,也是自己要的,然后去推动它,绝对事半功倍。

「是,你确实料中了皇上的心思。可是小云,我们怎么办?」贺元闭了闭眼,那些热血沸腾的国家大义暂且搁到一边,他没空去激动那种事。眼下,他只在意一件事——他们的未来,怎么办?

皇帝说了:白云就当一辈子男人吧,朕要重用她。

当一个人的才能极之出众又被迫切需要后,性别便不是问题。身为一个胸襟开阔、目光远大的年轻帝王,天盛帝并不纠结在性别这种事情上太久——横竖又不是他想娶白云。白云的终身大事,就让想娶她的人去烦恼吧!不管如何,未来二十年,白云得在他手下当差,这一点是绝对不会改变的,其它就随意了。

「我们?没怎么办啊。当然是成亲了。」白云挑眉看他,难道他想反悔?想到这个可能性,白云开始四下张望。

纵使贺元满心郁闷气怒,也不由得被她的行为给气笑了,一把将她扯入怀中,恶狠狠地啃了她嘴一下,才说道:

「你别找了,我的书房没有能充当棍子的物件。而且,我也无需你的闷棍伺候,咱们的婚事是肯定要办的,天皇老子也阻挡不了。」

「既然你我目标一致,那为何还这样生气?」唇被咬得有些痛麻,忍不住探出小舌头舔了舔。

她无意诱惑,但看在贺元眼中,却差点将他的魂都勾走了。魂勾走也就算了,但若连怒气也跟着被勾走可不行。他还在生气呢!婚姻大事还没有达成共识呢。

「我们是一定要在一起的。既是明媒正娶,就要光明正大。所以,我断然不会将我俩的关系隐于众人面前。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白云恍然。

「所以,你生气的是……因为不能公开我的真实身分,所以我俩出双入对的代价就是让世人议论我们结契为契兄弟的闲言蜚语?你觉得委屈是吗?」

如果委屈的是他,他又何需这般气急?贺元恨恨地又啃了她一口。

「真正委屈的人是你!你是新科状元,这名头听起来风光无限,但大雍朝每三年就出一个状元,所以其实没有那么了不起。别人看你乡野贫户出身,没有靠山,无人扶持,待我俩结为契兄弟的事情一公开,被人议论的人只会是你。因为身分背景的差距,我会被人说成风雅,而你则会被诋识成——」说不出那个词,于是成了断句。

「变童。」语调平平,像在说今天天气还不错般地不在意。

「你知道这代表什么吗?」贺元虽然这么问了,却知道当这个名词从她嘴里说出来时,就代表她全想到了。

「这代表……」看着贺元严肃的表情,满眼尽是对她的心疼担心,白云感动之余,却又忍不住想笑。因为她想到了——「代表你享尽齐人之福啊。」

「呃?」可怜自负才华满腹亦不缺急智的贺二爷,因为太过担忧她未来将会声名尽毁,竟一时跟不上她的思绪,只能被她没头没脑的话说得直瞪眼。

「你瞧,你竟娶了一对孪生兄妹呢。『白小云』给你当妻子,『白云』与你在事业上比肩而行。他们兄妹俩皆锺情于你,无视世人的指指点点,无惧史笔如刀的严峻批判,就算是遗臭万年,这对兄妹也跟定你了。你说,这是不是天底下最圆满的齐人之福?」白云笑问。

静静听完白云所说的话,贺元满肚子的忧虑怒火终于被她轻易打消于无形。

屏息凝视着她;他想,这些话定是他此生听过最熨贴他心的甜言蜜语了,当然,也是白云第一次对他说出这样甜蜜又掷地有声的情话。

没有风花雪月如沐春风的柔情款款,而是充满白云个人特色,将情话说得既甜蜜得让人热血沸腾,又冷冽得教人心头发悚。

她跟定他一辈子,不计一生毁誉。

凝望了她许久许久之后,贺元的声音很轻,却因为承戴了过于沉重的情绪而微微颤抖着:

「你知道……就算你日后成了皇上的第一心腹能吏,为大雍鞠躬尽瘁立下不世功绩,但因为你是我的『娈童』,所以最后可能被史官放在《佞幸列传》里侮辱——就像卫青一样,纵有天大的功蹟,但凡沾染一点男宠风声,在史官笔下便一文不值……当然,因为你不是皇帝的男宠,所以说不定你连进入《佞幸列传》的『荣幸』也不会有,直接被隐去,不管你为大雍做了多少,都将不会有流芳百世的机会。」

白云双手轻轻抚上他的脸,笑着摇摇头。

「我要流芳百世做什么?我的名字,让当代世人嚼舌几十年也就算了,可不愿意被人生生世世叨念个没完。你看,信佛的人天天在念『南无阿弥陀佛』,读书的士子言必称孔孟,我猜,这些圣人在天上一定天天耳朵发痒,坐卧都不安生。」

「又胡扯了。」

「才没胡扯,我真是这样想的。」玩笑说完,她正色道:「阿元,我的名字,只想被你叫唤;我的一生,只想跟你一同度过。除你之外的旁人,批评我或赞美我,对我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我希望你也不要在意。」

「小云……小云小云小云。」贺元搂紧了她,低哑轻叫着她的名字,一再一再地叫着这个从今以后专属于他的名字,直到把这个名字刻进了心底,烙进了骨髓里,流淌在血液里,她融入了他的生命里,而他的生命从今以后也属于她。

「我只想与你一生一世,我在意的也只有你。」她小心捧住他的脸,面孔凑近他,极之生湿地亲吻着他。虽生涩,却毫不羞怯。她的学习能力很强,所以理所当然很快地学会了怎么利用吻来表达她的喜欢、挑逗着他的情意……

在她这样生猛又精确的攻势之下,贺元自然毫无招架之力。他连连喘气,为了克制自己,甚至考虑要推开她,让两人保持距离,但……怎么舍得!他这么地喜爱着她,终于将她盼到了怀里,也终于,保下了她一条小命——虽然代价是她一生都不能让世人知道她是个女人。但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只要她依然是他的妻子,这便足够了。

他无法推开她,只想更紧更紧地抱住她,最好能将她揉进血肉里,让两人再也无法分离。

许久许久以后,两人衣衫凌乱、气息不稳地放开彼此的唇舌,努力喘气压制自己失控的情绪。发乎情,止乎礼,对恋人来说,实在很难做到,但贺元毕竟是珍惜白云的。以白云那种小归村的思维,一定想着:既然都要在一起了,还有什么好顾忌的?反正肯定会有婚礼,那么要再怎么亲密都是可以的。

但贺元不能这么做,他珍爱她,希望她不管何时何地面对任何人,都能理直气壮、抬头挺胸,不留污点给人诟病。该要婚礼之后才能做的事,就不该在婚前做完。她要嫁的人是国公府的嫡次子、公主的幼子、皇家的亲戚。她的声誉必得白玉无瑕,这是他必须维护她的,无论她觉得需不需要。

为了压制萌发的情欲,贺元用谈话的方式来转移注意力,就见他努力以轻快而揶揄的声音道:

「身为我的爱妻兼娈童,我们的下半辈子,是注定要纠缠不休的。所以……如果未来将有一场战争,那么,你必会是皇上钦点的参谋,而我则是——」

「监军。」白云对这个猜测很有把握。说完,见贺元带着点郁闷的笑容,安抚地轻拍他手背道:「正好让咱俩上前线文武勾结,狼狈为奸,一了我的心愿。咱不跟赵思隐勾结,就跟你。」还记得他第一次对她发火就是因为这件事呢。

「你怎么猜到的?」确实就是监军。

「你是皇上的心腹与亲表弟,身为国公府的嫡子而不能袭爵,你有富贵,却无正经官职,整日像个纨绔般,只一心扑在蹴鞠这样的游艺上,不干正事;顶多偶尔担当个看似体面的临时差使——比如鸿胪寺少卿、比如打仗时的监军。似乎你注定有志难伸,东做一点、西沾一点,结果什么政治资历也捞不着,一生难有作为。但是,我却不是这样看的。」

「哦?」贺元想要装严肃,却装得很失败,满眼都是欣赏的笑意。因为白云在意他,所以愿意这样深入去研究他、了解他,而不惑于世人所看到的表相。在她眼中,他从来不是一个只会附庸风雅、镇日研究着怎么将蹴鞠练成绝顶技艺的的富贵闲人。

「你的身分给了你极大的便利,让皇上方便用你。你这一生会为皇上办许多事,却无法让世人知道你的功绩,甚至挣不到一个爵位。可你会活得很自在,有皇上罩着,整个大雍朝任你横着走都行。」她给他一个同命相怜的表情。「所以,阿元,我们是天生一对。或许出身天差地别,但命运却是一样的。」

经她这样一分析,贺元也深觉有理,笑着搂紧她道:

「难怪我在十年前就这样在意你。我们竟是一样的。」贺元在她耳边道:

「我不在乎世人评价,也不在乎青史留名,但我愿意为这个国家更好的未来而付出一切,这是贵族的责任。我们生来受人民供养,自是希望这个国家千秋万代。可你就冤了,读书人一生所求的不就是光宗耀祖封妻荫子吗?而你更是有史以来唯一的女状元,这是何等功绩,却是不能宣扬于世,真是太可惜了。」

「有什么好可惜的,我有你。」她只认准了这一点,就觉得此生别无遗憾。

「就像你也无需意难平,你有我这个知己,便胜过千千万万不相干的人。」

「这种大话,也敢不害臊地说出来。」

「我有说错?」她哼问。

「没有。」他笑,额头抵着她的。「你没有说错。事实上,再对也没有了。」

可不是!人生得一知己,便足矣,无需千千万万个不相识的人来歌颂他。

他知她,她知他,他们是知己,他们将会携手相伴一生。不管两人未来是狼狈为奸还是同甘共苦,总之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他们不会有太好听的名声,却是真真实实地为这个国家尽了一份心力,这样,也就足够了。

「娈童。」贺元突然这样唤她。

「纨绔。」白云也理所当然地这般唤他。

「我是皇亲国戚。」语气很高傲。

「我是新科状元。」声调更高傲。

两双带着顽皮笑意的眼对在一块儿,心有灵犀地一起开口说道:

「真是门当户对。」他道。

「真是天作之合。」她道。

说完,毫无形象地抱在一起笑成一团,对未来将一起面对的生活充满了期待。

那想必是,非常有趣以及刺激吧!

而大雍的江山,也将在他们一生的努力下,往盛世的方向发展而去。

《全书完》

后记——关于二十、八十的一些杂谈

原本我的第八十本小说写的不是这个故事。

原先那个故事内容一点也不出奇,就是个平凡的言情故事罢了,但因为它是我写作生涯的第八十本小说,更是我成为「席绢」二十年的里程碑,看起来好像应该要很慎重的样子,所以,一点也不意外地写扑街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样难,但那本写了八个章回就丢一边的书稿,搁了好久都没心情去完成它,于是它就失去了被我标记上「第二十年、第八十本小说纪念」的闪亮名头,由这一本来承接了。或许,冥冥之中注定了,这个对我而言很有纪念意义的数字,不该是一本很简单却写得一点也不流畅的现代言情。

我的第一本小说是古代稿,第八十本小说也是古代稿。真有意思。

《交错时光的爱恋》完成于1993年七月,然后被通知过稿,再然后十一月出版;那时觉得自己只是言情界过客,根本没想过笔,名这回事,想说这辈子唯一一本被印成书的小说,那就以本名做纪念吧。

而今……那本以本名出版的作品,也确实是个难得的纪念了。因为只有第一刷才有;第二刷时,出版社就来电商量道:你取个笔名吧。于是,也就取了;却没想到这笔名竟会用到如今,而不是用个两三次,就隐没于茫茫书海中。

一个笔名,能使用上二十年,实在难得;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几乎想去买个蛋糕为自己庆祝一下,然后在蛋糕上写着:席绢,二十岁生日快乐。

后来想想,自已毕竟已经过了怎么胡吃海塞都不会发胖的年纪了,买蛋糕这种事想想就好,真的去执行的话,怎么吃完它会让我非常苦恼。所以啊,还是写在后记里嚷嚷就好,别真的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了。

虽然一直一直在写,但在写了多年之后,就常常觉得笔下正写的这本大概就是最后一本了吧!哪里想到,一年又一年的,虽然创作日少,但并没有停产,一年还能两三本地写着,这对我来说,实在是很棒的情况。

写作的激情,通常只在前五年维持着热血亢奋的状态;而后下个五年,就是对自已产生了「咦,我是个职业作者了啊!」的认知,会有很强的上进心,会觉得自己应该要有职业道德,于是会大量找各类书籍充实自己1觉得自已的眼界需要开阔、知识需要充实、每次的创作都要更用心更谨慎更丰富——

对自己要求多了,折腾的不只是自己,还有读者——好吧,我承认我是任性了,一直都是先满足自己的创作欲,才去想这个故事读者会不会喜欢的问题。总觉得既然有幸当了一个创作者,当然要把满脑子的匪夷所思给倾倒个尽兴,才不枉走这一遭。

在写作的第十年之后,满腔「我是作者」的壮志便消磨得差不多了,心境也就平静下来了。不会太在意读者批评,不会因为网上一些恶评而难过,当然,也不太回信了;然后,在写每一本小说时,都想着:这是最后一本了吧——在第二十年、写第八十本时,仍然这样想着……

我想,任何一个创作者,都很难对这个职业有一生的规画。

我们得承认,个人的创作力是有限的。即使从来没有停下手中的笔,却不表示你一直在创新,更多的是重复着自己的风格,写着差别并不太多的故事。虽然有心突破,却发现没那么容易;于是,像我这样二十年都在写言情小说的人,也不敢说我可以接着写到第三十年或第四十年……唤,这个数字真够吓人的!要真能这样,我都得崇拜起自已持之以恒的伟大了。

好,拉回正题。当我扳着手指再三确认自已真的写了二十年小说之后,我才发现,其实这几年我的创作量相当于是半退休状态了耶!当我愈把这个职业看重,就会愈谨慎。同时,更企图每次都写些不一样的,明知道创作力不可能源源不绝,却总是跟自已过不去,于是,写慢了,出书少了,而且自己还老是不满意……我总是自找麻烦,这一辈子大概都改不了了。

我不知道跟我同时期出道的言情作者,还有多少人仍然坚持着写作,但我知道市场环境极之恶劣,台湾的言情小说在书局里再不是占有半壁江山的鼎盛时期,如今可怜兮兮地缩在角落的小书柜里,几无立锥之地。言情的兴起与没落,我都亲身经历过。身为其中一员,曾经很难过,曾经很忿忿不平,曾经很迷惘,更有过放弃的念头。

但,不管心思怎么变,对言情的没落有多遗憾,却始终没有真正放下笔的勇气——我爱了言情大半辈子,我是作者,更是读者,孜孜念念好不容易当了作者,又怎么舍得将笔放下?

这世间,当一辈子的读者很容易,但若企图当一辈子的作者,却是个奢望,尤其如今这个世道,更是。

因为爱,所以不放弃。

因为不容易,所以放不下。

虽然,我并不知道我会写到什么时候,但,总觉得,应该撑一下,再搂一下,脑中还有故事,双手还有打字的渴望,出版社还愿意帮你出版,那么,就撑下去吧,直到亲眼看到新一代将它再度兴起,到时,退得也甘心一点吧。

好吧,不说这些了。谈回我们这次的套书吧。

关于这套「步步精心」系列,从二月初出版社发想起,到六月份完稿,中间花了四个多月的时间。这段日子我重温了许多年不曾感受到的紧迫咸,已经习惯慢悠悠完稿的人,一下子必须在截稿期之内完成,真是非常不容易。

老实说,我六月份才交稿,已经比别人迟很多了。不是不想快的,但就是难,近十五万字的书稿,写得我气喘吁吁,死了一堆脑细胞,真的是有套书就会努力,无论如何都想让作品呈现得再好一些,于是对剧情与文字更是斤斤计较了起来;更别说古代稿向来要查找很多资料,虽然现在网路很方便,但有时候你得明确知道自己要查找的方向在哪里,才有办法输入关键字是吧?

比如说,当我决定让女主角十岁考中秀才,那么我就得找到证据来说服自己,这样小的年纪,考中秀才并非不可能。于是,我在网上找啊找的,终于给我找到史上最年轻的状元——莫宣卿。此人是唐宣宗时期的人,于十二岁考中秀才,十七岁考中状元,虽然不幸英年早逝,但他的事蹟如今仍然在家乡流传,并建有「状元祠」,逢年过节祭拜着。

又比如说,我得找找历史上是不是真出过女状元?然后,发现是有的,是太平天国开办的科举,出了一位女状元。那位女状元名叫傅善祥,据说难得的才貌双全,可惜太平天国没几年就灭了;太平天国的男女平等主张,自是随着政权崩溃而成为历史长河里一朵不眼的水花,所有曾经的历史不被重视,亦无法考证,一切只能成为「据说」。

写古代稿就是这样,读者不会跟你较真,但作者却会与自己过不去,总觉得应该尽可能地去找些史料来说服自己写某些设定的合理性。反正也可以顺便长长知识咩,是吧?

所以说,写古代稿实在是件既愉快又痛苦的事。

总之,被自己的书稿折腾了四个多月,完稿之后,觉得脱了一层皮的同时,又有满心的成就戚,觉得自己空空的脑袋充实了不少知识。

飞田难得又企划了这次套书活动,总之我是写得满愉快的,我想其他参与的作家也是跟我同样的心情,在努力创作之后,对读友的反应既紧张又期待。

这是我的第八十本小说,在我写作第二十年时完成。我喜欢这个数字、这个年份、这个故事;以及,恰好在这个时候企划出来的套书活动。巧合而圆满。感觉真好。

但愿你们跟我一样喜欢这套书。

席絹《行行出狀元》番外篇 之 愛神的悶棍

之一:小芳的人生感悟與志向

小芳是個很典型的小歸村女人──悍勇無畏、吃苦耐勞、一根筋認定村法高於國法。

小歸村是個窮村,田力貧脊,經年不用繳稅,遇上荒年還得朝廷救濟,亂世到來時就毫無壓力地舉村為匪。而小芳家則是這個窮村裡的最窮戶,年年冬天都要凍死一兩個家人。

生存是如此艱難的事,童年時只要每天能吃上一口糧食,小芳已經無法再要求更多了。

她沒有白雲那樣的生長環境,主要是,沒有白雲那樣重視教育的娘。

白雲是個很聰明的人,這一點從小就看得出來了。小芳大白雲一歲,但打從白雲會走路說話以來,通常都是小芳聽她的。這並不表示小芳是個沒有主見的人。相反的,她很有主意,更有自知之明。既然小雲天生腦筋好,再平常的一件事,都能給她想成彎彎曲曲九拐十八彎的意味而不會打結,那麼,只是普通聰明的小芳,當然要聽特別聰明的人的話啦。

小時候,小芳就這樣想的:既然白雲那樣聰明,做出的決定幾乎從不出錯,那麼,她又何必非要爭先搶當領頭的那一個?都聽小雲的不是更省事?所以,兩人一同出門幹活兒時,她總是聽小雲的。

事實證明,小雲總是對的。

在她七八歲那年決定了自己的人生大事──將自己賣掉時,她聽小雲說的,隨時把自己弄得乾乾淨淨,衣著可以襤褸破舊,但儘量不要骯髒凌亂;頭髮不可以有蝨子;指甲不可留長、不可以有污垢;在同儕裡要勤快少言,在每一個可能的主家面前,要憨厚可靠。比起看起來精幹,寧願給人覺得傻氣。這是生存之道,在羽翼未豐之前,她不可以出色。

這些,她都一一做到了,並且得到了超乎她預期的收穫。至少,她很快找到了好主家,並且從進入主家大門的那一天,便沒再餓過肚子。

其實比起晉升到京城侯爵府當丫鬟,小芳更寧願一直待在永定縣的莊園裡,當個奴僕的奴僕。在同樣不會餓肚子的前提下,當然待在離家近的地方工作,更方便她隨時照拂自家不是?

可身為奴僕,身契捏在主家手上,主家叫往東,她就不能往西;主家的怎麼說,她就得怎麼做,沒她發表意見的餘地。所以,當京城的主家將她提調過去,她也就只好過去了,頂著滿莊園上上下下十來口人羨慕嫉妒的目光,自己卻沒半分得意,默默收好包袱,跟著莊園管事進京去了。

京城很繁華,別說路上行人都穿得特別體面了,就連縮在巷子裡的乞丐感覺上都比小芳家的弟妹穿得還好一些、面色還豐盈一點。京城的主家很大很華麗,簡直像是玉皇大帝住的天宮,那些穿著同類型制式漂亮衣服走來走去的人,竟然只是丫鬟小廝罷了,而非她以為的主子。來到京城主家的前半年裡,小芳大開眼界,覺得自己總算是真正見了世面啦!

她如飢如渴的用眼睛記憶著看到的一切──尤其是每天吃的三餐,簡直是太好吃了!竟是頓頓有魚有肉,而且好吃得讓她每每想起都得猛吞口水才不會被嗆著!那檔次比起在莊園時吃的,又更好上幾倍不止,好到她從來無法想像,天上神仙吃的,不過就是如此吧?!

只是一個小丫鬟,就吃得這樣好,小芳實在無法想像那些被她們這些下人所服侍的主子們,吃得又是什麼了?莫非是瓊漿玉液仙丹蟠桃?

雖然好奇,但小芳也不是非知道不可。她對自己的身份認識得很清楚,就是一個在下人群體裡的外來戶,任何可以近身服伺主子的職位,是永遠不可能輪到她身上的。

幸好,她的志向也從來不是往主子面前湊,混個體面的一等丫鬟、過著「副小姐」生活那類的。她的志向非常務實,就是要吃飽肚子,永不挨餓。所以她被發配到廚房當燒火丫頭時,是很滿意的,即使,這種常常會把自己弄得灰頭土臉的粗活,也不會有人跟她爭搶,甚至可以說避之唯恐不及。可她還是為著得到這份「優差」而暗自竊喜上大半年,才淡定下來。

十年下來,紀小芳便一直順順利的在明宣侯府從一個小小的燒火丫頭,一路混啊混的,就給混成了採買管事手下的一名得力的小嘍囉,前途看好,三兩天就出門放放風什麼的,日子過得簡直可以說是如魚得水。

她的人生規劃非常簡單,就是吃飽飯,然後,也讓家裡所有人都吃飽飯。隨著她的年紀愈來愈大,擔任的職務愈來愈有份量,到手的月錢以及主家不時發下來的年節賞賜,更別說廚房是個很有油水的單位了,她職位再卑,總也能分到些許好處。這些林林總總的錢全都一毛不花的省下來,拚命往家裡送,終於讓家人在這幾年過上了不再挨餓的日子了。

家裡寬裕了,買了田地,也在村子裡蓋新房,一家子人再也不必害怕會在冬日裡餓死,在村子裡終於可以抬得起頭做人了。有新房有良田有糧食,在小歸村可說是體面人家啦,她家的弟妹們日後說門好親,再也不成問題。

小芳很欣慰,覺得自己賣身為奴讓全家人能過起好日子,真是值了。

之二:小芳的終身大事

就在二十歲的小芳覺得此生無憾,可以開始存養老錢時,卻被帶著她的管事嬤嬤突然問的問話給問矇了,那嬤嬤只是這麼說道:

「小芳,妳也二十歲了,可以配小子了,妳家裡可有安排?若沒有,妳覺得門房的小兒子怎樣?還有漿衣房的林婆子那個三兒子年歲也跟妳相當,他們一個現在是外門跑腿的,是個機伶的;另一個正在布莊當學徒,以後出師了,也算有前程。」

「啊?」小芳聽明白了,卻被驚得完全反應不過來。配小子?是指嫁人嗎?

對哦!難怪她總覺得自己的人生規劃好像少了點什麼,原來是這個!她長大了,二十歲了,應該嫁人了!

這輩子一心撲在讓家人吃飽穿暖上,旁的事都沒放在心上,就算參加過幾場丫鬟的婚禮,吃了幾頓喜酒,也肉痛的出了喜錢,卻也從來不覺得這樣的喜事,跟自己有關係──一家子人都還在飢一頓飽一頓的,誰有那個心思去打算吃飯以外的事?

而現在,她二十歲了,這個年歲,放在小歸村,都該是好幾個孩子的娘了,若是還沒出嫁的話,都也要被人指指點點啦。不過在明宣侯府,丫鬟小廝都是二十歲配人的,所以她這樣的大齡女子,是該打算打算自己的終身啦。

對於管事嬤嬤所提議的人選,她是沒有印象的,所以也沒有貿然同意或拒絕,只說會回去好好想想,並且寫信回家,詢問父母的意見。雖然她們是賣了身的人,但主家慈善,對於這樣的終身大事,更願意下頭的人自己看對眼再配婚,省得結成怨偶,心氣不順,又怎麼能伺候得好主子?所以上頭的主人們便把這個任務交付給各個單位的管事嬤嬤,讓她們負責撮和下頭這些適婚的丫鬟小廝們。

於是,在小芳才剛剛覺得人生無憾時,婚姻大事就給砸在眼前,並且讓她得儘快做出決定。可嫁人?@件事 ,事關一生,要是沒挑到良人,反嫁了個好吃懶做眼高手低的,那下半輩子可鬧心啦!

小歸村的女人是不怕所遇非人的,可,若能好好過日子,誰願意每天拎著一根棍子揍人?打人也是很費力氣的好吧?!有那個空閒,還不如蹲在灶下多吃一碗飯。

要不要嫁人?嫁給哪個人?唉,真是個麻煩的問題。

之三:有問題,找小雲

「所以……妳今日來找我,是問我嫁個日後會當門房的丈夫好?還是會當個染布師傳的丈夫好?」白雲微挑眉問。

小芳很大方坦然的點頭,完全不知道身為一個姑娘家,提起自己的終身大事時,再怎樣也要裝嬌羞一下。

「這兩個人我都去看過了,也說過幾句話。那張圓,雖然機伶,但有些滑頭,那嘴巴一張開,就不知道要停;另一個李木,說是老實木訥,還不如說是結巴,回答幾個簡單的問話,都要吞吞吐吐到天黑去。」人無完人,小芳對丈夫的要求也並不高,大家身分都相當,誰也別嫌棄誰,真要嫌棄,也是家生子嫌棄她這個外來戶,哪有她嫌棄別人的份?

「就只這樣兩個人可以挑?」在白雲看來,滑頭或者木訥,都不是好對象。心眼太活或者死心眼,相處起來都挺累人的。

「不是我挑,是人家挑我,我有了意願還不一定作數呢。」小芳向來非常有自知之明。就算她有一個狀元閨蜜,而且這個狀元閨蜜同時還是國公家的嫡次媳,身分從一介鄉村野婦飛上枝頭,搖身一變為鳳凰,顯赫得嚇人。可她紀小芳,仍然只是一個明宣侯府的廚房丫頭,並不因為有個貴婦好友而覺得自己應當雞犬升天的高人一等。

她的心態向來很平和,所以從來沒有四處嚷嚷讓人知道這份情誼,一方面是覺得這沒有什麼好拿來說的,更重要的是,白雲的身份愈少人探究愈好。紀小芳不懂什麼大道理,但她是小歸村人,天生護短。白雲的隱秘,她定是要幫著瞞得死死的──就跟全村人都在做的那樣。不用互相聯繫交代,大家都這樣做了。

小歸村出一個狀元可不容易,更別說是女狀元了,這樣的功蹟,足以讓他們小歸村風光五百年,讓周邊那幾個富村幾輩子都抬不起頭來。每每想起都要得意個老半天,這白雲,可是小歸村的大功臣!聽說村長與村民都商量好了,等白雲百年之後,村裡要給她建個狀元祠,讓村民世世代代供奉呢!

「小芳,妳……有沒有想過贖身出來?」以前是沒有能力,如今白雲好歹也是個政治新貴天子近臣,再不濟也是個國公府的媳婦,就算飛黃騰達是日後的事,但此時幫童年伙伴贖身為良,卻不是什麼大問題。

「贖身?當然想過啊,可總得等家裡的弟弟長大,可以撐起整個家業再說吧。如今我還是混在侯府裡當差的好,吃穿用度都是府裡出的,又吃得這樣好,若是買回了自由身,該怎麼過日子可又得發愁了。我在府裡一個月的月錢,可以養活我一家子人,我爹娘弟妹在田裡勞累了一整年,也沒有我半年掙得多,現在贖身不合算,我可不想又回到小時候沒飯吃的日子。」關於?@件事 ,小芳早就想得透徹啦,自由誠可貴,但人餓死了就什麼也沒有了,還談什麼屁自由?她還是安安份份的在侯府廚房裡幹活兒吧。

「妳知道我可以幫妳──」

「可別。這種事,還是我自己來吧。」紀小芳很快截住白雲的話,道:「小雲,如果我真的需要妳幫忙,一定不會跟妳客氣,可現在,我過得很好。咱們小歸村的人向來幫急不幫窮,能靠自己努力的事,就該自己來。妳也別縱了我啦,要是把我縱得仗著妳的勢,四處為非作歹撈好處,我們兩人的情誼也就白交上這麼一場了。」

「我知道妳的意思,可……那兩個對象似乎並不適合妳。」

「我也不是非得在他們之間選一個啊。」小芳倒是很看得開。「先別說人家看不看得上我吧,我也不是非嫁人不可。日子是過出來的,如果我真的挑一個人嫁了,也會把日子過好,妳放心吧。」

「要不,賀元身邊還有兩個小廝沒娶親,妳挑一個吧?他們日後最少也是管理大莊園的主事。」

小芳仍然拒絕。道:

「我在明宣侯府過得好好的,幹嘛還來牽扯國公府?這陣仗也太大了,妳生怕別人不曉得我們的關係好啊?身為一個滿京城都在議論的人物,妳也該自覺點低調過日子才對,一堆人等著戳妳軟肋、抓妳小辮子呢。」

「那些人,不足為懼。」在官場混了快三年,連戰場都去過了,白雲真覺得那些站在對立面的政敵們對付起來並不吃力。

「別托大,就算看不在眼底,能少一事就少一事,我也清閒些。」兩人雖然是同鄉好友,但身份地位究竟大不同,小芳從小到大唯一的夢想就是有吃不完的食物,至於榮華富貴人上人什麼的,卻是一點想法也沒有的。人貴自知,她就是一個目不識丁的村姑,也就只有那麼一把子力氣和刻苦耐勞的脾性,過不起勾心鬥角的日子,想像不了那些皇親國戚高官大臣們該是怎樣的生活方式。

她的拳頭比腦袋好用,過不來小雲這種成天動腦不動手的生活。就算她確實非常羡慕小雲的經歷與所有的風光,但也就是羡慕罷了,從來沒有想過自己也要過著跟她一樣的生活。

「我看妳也不是很瞧得上那張三李四的,偏又不要我給妳找更好的對象,那麼,妳今天來找我,就只是閒著沒事嗎?」

「我怎麼可能會閒著沒事找妳?當然是有事啊。」

「有什麼是我幫得上的?」 

「小雲,妳腦筋向來好使,我就是來讓妳幫我想一想。」

「幫妳想什麼?」

「就想,咱們女人,就一定非得嫁人嗎?一個人不成嗎?」

「也不是不成。但如果妳遇著了喜歡的人,還是嫁人好些。」白雲當然不希望小芳就把一輩子的目標放在為家人犧牲奉獻上,完全沒有自我。

「遇到喜歡的人?怎樣才叫喜歡?」小芳皺眉,想像不出來那應該是怎樣的感覺。

「對妳來說,可能……就像喜歡糧食一樣。」

「人跟糧食怎麼比?那完全不一樣好不好,我一點也不會想要吃人肉的。」小芳瞪眼,覺得這個比喻差透了!

小雲也從善如流,很快改口:

「那就換一個說法。如果有人能讓妳興起一棍子打昏拖回家的念頭的話,那八成就是喜歡了。」

「嗯,這話還靠譜些。」小芳點頭,記下了。

之四:悶棍敲向何方?

小芳一直以為如果沒有意外的話,自己的丈夫也就在那兩人之中擇一,就看這兩個家庭的長輩對她的觀感有沒有好到將她迎娶進門了。她爹娘早早請人捎話,讓她順著自己心意去挑丈夫,家裡完全支持,沒有意見。

說是挑丈夫,其實小芳很清楚,是人家挑她。她知道,如果別人知道她與賀二奶奶有交情的話,那麼多的是願意來跟她攀親的人,搞不好連掌理全府的大總管也會願意讓他的兒子來迎娶她。就算小雲一點也不介意被她借勢,但小芳覺得區區婚嫁小事就要抬出小雲的名號來嚇人,那也實在太小題大作了。

她只是一個廚房小丫頭,剛從燒火丫頭升到跑腿雜役,跟在一個採買調料的小主事身邊,細活粗活都得幹,日後最好的前途不過是當個廚娘或採買小管事,而這樣的身份,在侯府的奴僕等級裡,仍然是上不了檯面的。以她的職務,能談到的婚配對象,就是一樣不入流的學徒或跑腿小廝。小芳不會覺得委屈,就像她說的,日子是過出來的,倒也不用去欽羡仰望那些看起來就前程光明、過得風光的人。

只要不用挨餓,其他都不是大問題。小芳一直是這樣想的。

所以她完全不在意自己對那兩名「疑似可能會成為她丈夫」的男人毫無印象,粗粗打過兩次照面之後,轉頭就忘了人家長怎樣。她很沒心沒肺的想:幹嘛要記住呢?反正到時成親了,總會記住長啥樣啊,現在忘了無妨。

她對管事嬤嬤說明了,那兩個人,她看過了,覺得都不錯。就算哪家對她有意願,她都同意。所以管事嬤嬤便去向那兩家探口風了。只是,這一探,卻是一個多月了,半點消息也無。可見,人家也正在挑著呢,希望在她這樣的條件基礎上,還能往上選個更有前途的丫頭來配。小芳也明白,對那些家生子而言,她的條件實在不算好──不是家生子、職務沒前途、長相平凡。

不過,她不急。婚姻這事兒,不過是搭伙過日子,她本來就沒有抱著太美好的期望,也不覺得一定要嫁人。

日子就在等啊等裡,又過了一個月,去吃了幾頓喜酒。那兩家卻一直沒有來消息,看來似乎是沒戲了,小芳也慢慢看淡了嫁人這回事,她想,她這輩子都不會遇見能讓她想敲悶棍的男人了。既然不會遇見,那麼,獨自一個人也挺好。

正當這樣的想法逐漸在腦海裡生根時,卻沒想到,她竟意外的送出了一棒子悶棍!

那日,她到南街辦事,意外遭遇到搶劫事件──雖然人家搶劫的不是她,但她很不幸的恰好走入案發範圍,成了被殃及的池魚,窄小的巷子在三名惡人東南前後的包抄下,她想閃遠點都沒有機會,打鬥便開始了。

三個人提刀拿棍的圍著一名揹著包袱的人打了起來,口口聲聲要人將東西留下。那名被搶的人手無寸鐵,被打得節節敗退,很快就退到了小芳躲著的地方,逼得小芳不得不加入打鬥的行列。

小芳還算幸運,躲在角落時,撿到了一根扁擔,正好可以充當兇器自保。她眼疾手快,在惡人沒有發現她之前,便從後面相準了那名唯一拿刀的惡人,絲毫力氣也沒留的就用力一揮,當場將那惡漢敲了個不省人事。然後將惡漢手上的刀給拿了過來,丟給被搶的苦主,說道:

「別總是躲啊,人家要砍你,你躲個屁!快來砍回去才是正經!」一邊說還一邊躲著另兩名惡人的棍棒,並不時回敬過去,一敲一個準,揍得剩下的兩名劫匪呼呼叫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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