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丽从广州回来才知道林月华的父母已经把她告上了法庭。
这天,吴小丽刚刚到办公室,正打算把在ABC公司广州总部领取奖章的兴奋心情分享给合作伙伴时,法院就送来了传票,告知她已经被死者林月华的亲属起诉,家属要她对林月华的死负连带民事责任。
吴小丽没有请律师,她认为再请律师在法庭上和死者的父母进行唇枪舌战的话,那更等于是在两个老人的伤口上再撒上一把盐。她决定任由法院如何判决,万一官司输了赔多少钱她都照赔。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奇怪的想法,但是她知道自己可能是出于对死者父母的一种同情。
法院经过审理后很快做出判决:原告起诉被告对林月华的死负有连带责任,应对死者负连带民事责任一案经本院审理认为,原告证据不充分,理由不成立,被告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林月华的父母走出法院的时候,虽然相互搀扶着,但依然步履蹒跚。他们的脚像注了铅一样,一点一点地挪动着。
吴小丽看着他们这个样子,心里充满着苦楚,突然之间想起了乡下的父母。
林月华的母亲嘟囔着:“我都说过不要来告什么状……你不信!现在好了没?状没告赢还得付告状的钱,真是没事找事做……”
“你不告一下你怎么会知道是输还是赢?我还要继续去告!直到告倒那些传销骗子为止!”林月华的父亲说这句话的时候,还直愣愣地盯着吴小丽看,眼睛里写满仇恨。
“你现在告他们有什么用?闺女都不在了你告赢了又有什么用?闺女又不是他们杀死的,是自己吃药死的……闺女以前做传销你又不说她?现在人都死了告状还有什么用?你告来告去就能把闺女告回来了……”林月华的母亲说着说着又哽咽了。
林父也重重地低下了头,眼里闪着泪花。
闺女月华从小就十分乖巧,成绩一直很优秀,是父母的骄傲。月华大学毕业后就分配在一家国营单位上班,工资虽然不是很高,但是工作很轻松,每天就是在单位接接电话给领导拿拿报纸。后来去听了ABC公司的课就像变了个人一样,每天回来很晚了还要听什么录音机,说是听老师讲课提高什么能力和素质。月华每次听完一盘磁带就兴奋得很,在家里连蹦带跳的。有时候去ABC的会场参加完大型培训回来更是像疯了一样。月华兴奋的时候就开始打电话给她的那些同学和朋友,还打电话给他们家的亲戚,说是要把一个什么伟大的事业机会介绍给他们,让他们和她一起抓住20世纪最后一次创业的机会。那些同学朋友亲戚刚开始还接她的电话,慢慢地就连电话也不接了。失望的月华就说他们观念不好,死脑筋穷脑袋,没有福气把握发财的机会……
月华疯着疯着就从单位辞职了,这个决定可把他们老两口惊呆了。他们老泪纵横苦苦哀求女儿:“闺女啊!我们做父母的不管你,你做什么都好,但是这个工作你就不要辞了吧!公家的门可是好出不好进的啊!”
月华早已经铁了心,她心中暗笑,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看中一个破工作,几百块钱一个月的工资干到死那一天都没几个钱。现在她已经把握了直销的机会,这是未来经济发展的趋势,况且她又是加入ABC这样的大牌直销公司,这就好比坐在一艘大船上出海。父亲哪里听得进去这些新鲜道理?他只知道在公家的单位有一份固定工作才是坐在一艘大船上面,他就是这么坐着公家的大船一直到老的。“闺女啊!你那个传销就不能一边上班一边做?非要辞职才能做?”父亲不死心,又劝。月华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一边上班一边做直销是因小失大。”
最后不管老两口怎么劝说,月华还是辞职了。
那些日子里,林父只觉得胸闷心慌得很,心想这传销也太可怕了。搞得人有班不想上,连公家饭都不愿意吃了,他甚至想:这传销难道是有什么法术不成?要不干吗搞得人这么疯疯癫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