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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宏非 当前章节:10791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2:46

衣冠使人区别于禽兽,制服使人区别于他人。人穿衣,宣示对自然对动物的权力;一些人穿制服,行使对另一些人的权力。

杜拉斯专门写过一篇《 制服 》:“对特定的服装的考求,在于形式与内容,自以为显示出来的与期求显示的,自以为是那样与期望以所穿衣物通过暗示方式呈现出来的这两方面的一致。获得这种一致也不一定非去追求不可,一经得到,那就是确定下来了。最后也就把你也给确定下来。”也就是说,即使是一个人长期穿在身上的一套固定服装,也可以并定义为制服——“我有一件制服穿到现在已有15年之久,这就是M.D.制服。”(一件黑色坎肩,一条筒裙,卷领套衫,和一双冬季短筒靴 )。“确定下来”的意思是:制服对穿着者形成某种制约。制服的反义词是便装,在这个意义上,所谓制服,其实就是一种更不方便的服装( 例如便衣警察比制服警察更便于开展某些工作 )。此外,制服在约束穿着者的同时也对他人形成某种制约机制并且更加便于制服穿着者去约束他人。在这个意义上,别说是一个人的“M.D.制服”,即便是一丝不挂,本质上也是制服的一种。纽约“裸体餐厅”里的Dresscode就是什么都不穿,也能反过来对穿着衣服的人形成制约,使他们成为犯规者,成为异类。

简而言之,制服代表着权力以及权力的“被赋予”和“行使中”。权力来自于制度,制服就是制度的外衣,制服诱惑本质上乃是权力诱惑,对于制服的性迷恋实际上就是对权力以及制度化权力的迷恋。新华社在关于“大盖帽泛滥”的报道中援引北京大学某社会学教授的分析说:“警察在执法时动辄就强行抓人的‘威风’让其他执法人员十分羡慕。”就日本AV而言,出现频率最高的老师、护士以及警察等角色,可能与日本人集体潜意识中对于强制性权力的崇拜和“十分羡慕”有关。( 要是也有国产的制服诱惑AV,相信除了老师、护士和警察之外,热门角色的名单上一定还会包括保安、IT精英,若以年代分众,一定会有红卫兵以及北京副食品店里的女店员,无论从权力还是制服款式样式来讲,他们和同时期的护士都有一拼。)

制服诱惑(2)

当然,这只是一种主观臆测,有案可查的热门角色,目前只见到女性的偏好——“男性着哪种制服最易让女人兴奋?”据一项在华人地区所作的调查显示,排在前五位的制服分别是:西装(14.39%)、健身教练服(13.80%)、海军军服(6.02%)、救生员服(5.88%)和医生白大褂(5.45%)。乐队指挥的燕尾服(0.87%)和法官服(0.56%)则排在最后两位。

并不出人意料。比较有意思的是西装。在华人世界里,西装不仅被视为制服,而且是最诱惑的制服。所以,日本AV中对OL的迷恋也就不难理解,因为在中国和日本的企业里女老板都比较缺乏,OL便成了男性首选的替补。我觉得,这项调查针对的主要对象可能是女白领。因为榜上有名的皆为专业人士,正应了保罗·福赛尔的话:“既然我们的安全都托付在这些人的技能与勇气上,实在也很难不幻想将自己的肉体也托付给他们。”

权力是美丽的,权力是性感的。“制服诱惑”在性心理上一方面是出自对权力和制度的崇拜,“幻想将自己的肉体也托付给他们”,具有某种程度的受虐倾向;另一方面,也不排除施虐的动机,即在权力和暴力压迫下的模拟性反抗或者性模拟反抗。以下这则报道充分集中体现了“制服诱惑”的双重拧巴性格:2003年5月6日,以色列警方发言人克莱曼表示,一名男警接到一宗投诉派对嘈吵事件后奉召到场,却被参加派对者误以为是脱衣舞男“到会”,惨遭一班女人蹂躏。尽管该名警察见形势不对而展示其警徽,但她们以为此乃“制服诱惑”表演的一部分,表现更为兴奋。该名惨遭“剥光猪”的警察接受访问时描述其中一名女人如何对他“百般蹂躏”:“她除掉我的衣衫,又解我的鞋带,继而开始抚摸我,还叫她的朋友加入。”

脂肪厚,面皮薄(1)

女作家苏青曾在《 论女子交友 》一文中无限感慨地写道:“自古以来,多的是才媛贤媛烈女孝女等等为翁姑父母夫婿儿女牺牲的人,却找不出女中管鲍,巾帼刘关张之类。你若想在女人身上找到仗义疏财,舍身救友等等奇迹,岂不是起码还要等上半个世纪吗?”

半个世纪过去了,虽然男人堆里的“刘关张”日渐稀缺,但是女人之间有没有真正的友谊,答案似乎依旧是悲观的。每讲到这件事,不仅男人摇头,就连女人本身,也免不了怅然若失。

“女人之间无友谊”的诱因千头万绪,但是归根结底,基本上不脱“男女有别”这四个字。先天性的生理构造,后天性的社会角色,使女人的行为多不容于男性的交友准则 ( 多数是孔子定的 )。首先,“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可是,女人的弱点,一上来就犯了大忌。正如苏青的密友张爱玲所言:“女人与女人交朋友,绝不像男人与男人那么快,她们有较多的瞒人的事……如果一个女人告诉了你一个秘密,千万别转告另一个女子—— 一定有别的女人告诉过她了。”

“信”字之外,“容”也是朋友相处之道的另一个关键词。女性大多心思缜密,乃至心胸狭窄——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是因为女性都是先天性的完美主义者,玉洁冰清,容不得半点污浊,她们是水做的嘛。不过,关于友谊,那些泥巴做的男人,却发明了一句不无世故亦不无智慧的至理名言:“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 “徒”也可以当“朋友”解 )。再者,“与朋友交,久而敬之”。这一点女人做起来更难,我们知道,女人之间,要么不好,一旦要好起来,一定是好得昏天黑地,亲昵得毫无界线,只能是“狎而敬之”了。

与男人相比,女人的皮下脂肪厚,脸上面皮薄,两人一旦翻脸,经双方闭门思过之后,虽然皆有诚意重修旧好,不过就是没有先迈出第一步的勇气。相比之下,男人要修补破裂的友谊,操作起来就容易得多,在女性看来,这多半是由于他们比较地厚颜无耻 ( 也可以解读为“小伙子心胸多宽广”)。此外,再加上善嫉、善变、小气,等等,亦完全不符合孔子所谓“友直,友谅,友多闻”的“益者三友”之规矩,统统都是友谊的毒药。

事实是清楚的,惟一的疑问是:这一切难道都是女人自己造成的吗?

交换秘密和食谱

在所谓花季,女生之间的友谊,往往比男孩更纯真,更私密。然而,好景不长,两个女人的友谊蜜月还只欢度到一半,就在这个时候,男人出现了。

来者并不一定采花,只是两个作为朋友的女人,同时爱上一个男人的机会并不太高,麻烦在于,两个女人当中,即使有一个并不爱那个男的,但是,她往往也免不了,甚至是难以自控地对她的女友心生妒嫉。这一把无形的利刃,不知斩断了女性之间多少纯真的友谊。

女人在这件事上的麻烦,也是相对于男人而言的。例如,即使有两个男人同时爱上一个女人,这两个家伙在自我折磨了一番之后,却有可能继续着保持朋友关系。当然,其中有一个男人若不是别有用心的话,他们这样做,多半是碍于社会的男性角色规范——为了“大丈夫”的形象,为了不被耻笑为“女人”,他们也必须如此。再不然,他们之间很可能受到另一重超越女人之外的复杂的利益关系的牵制。

女性友谊的真正黑暗时期,要到女子嫁人之后:工作重心完全转移,一切以相夫教子为中心,女人投入了她全部的智慧和精力,不但义无反顾地自绝于自己的朋友生物链,同时更有意无意地伤害着丈夫的朋友,使这支被她视为敌人的部队不断减员。每当他的男人表现出“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危险倾向时,他的女人即使不读《 圣经 》,也会深切地感受到,上帝造就男人,用的正是她的那根肋骨。

关于男性以及男性主体社会对女子间友谊的致命伤害,20世纪50年代的女权主义者西蒙·波伏娃诊断得十分准确:“男子间的友谊,是建立在个人的观念和兴趣上,女子间的交往,则是由于她们处于共同的命运。她们最先在对方身上搜索的,是肯定她们的共同点,她们并不交换见识或谈论一般思想,她们互相交换秘密和食谱( 按:现在应该换成了减肥食谱吧 ),互相比较各自的经验……女子之间的友谊,却很少能达到十分纯正的地步。女子间的团结比男子间的团结要自然得多,但她们的之间没有超越的友情,她们虽共同面对男性世界,但个个都希望能独立垄断他们的价值。她们的关系不是建立在独立个体上的,而是建立在共同经验上,这也就是女子之间往往互相仇视的原因。”

红颜不知己

西谚云:“两个头总比一个好。”此即我国“一个好汉三个帮”、“朋友多了好办事”之意。但是,张爱玲的闺中密友炎樱却偏说:“两个头比一个好 ——在枕上。”钱钟书先生尝言:“假使恋爱是人生的必须,那么,友谊只能算是一种奢侈。”

“男人和女人之间,到底有没有纯真的友谊呢?”这听起来完全就像是一个情场菜鸟的语气嘛。

如果你死皮赖脸,非问不可,我只好坦白地告诉你,以我的人生经验,有或没有,基本上要取决于你个人对“纯真”和“友谊”的定义。此外,还有很关键的一点是:要看看这个问题是由谁提出来的,也就是说,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说要和他保持纯真的友谊,与一个男人向一个女人提议在两人之间建立纯真的友谊,这两者,常常会有非常本质的不同哦。

脂肪厚,面皮薄(2)

事实上,不仅是女人之间,女人与男人之间,友谊也是一种奢侈,即使有,却也总是以牺牲性别为代价的,就像古龙所说的那样:“一个男人若将一个女人当做朋友,往往就会忘记她是个女人了。”

古往今来,“红颜知己”是多少男人的梦寐以求,然而他们始终不明白的是,即使在“红颜”的内部,“红颜知己”也是一种绝对的奢侈。因此,男性之间的友情,被称为“生死之交”,“刎颈之交”,皆为“莫逆之交”,而女性的友谊,则被称为“手帕交”或“金兰交”,总之都是小里小气之物,都是“可逆之交”。

历史上,广东珠江三角洲一带发誓不嫁的“自梳女”,因彻底摆脱了男人,故也能在“姑婆屋”里相濡以沫,谱写出一段终身不渝的“莫逆之交”。当然,这也不是说只有在完全嗅不到男人味的真空环境里,女人之间才能获得纯真的友谊。与男人相比,女性间友谊的建立及维护,更重要的是必须摆脱由男性所制定的友谊规范和准则。男权社会在制定这些规范时,并没有征求过女人的意见,也从未考虑到女人的特殊价值,所谓“真正友谊”的理论内核及其实践标准,都是由男性话语中心所决定的,女人和她们之间的友谊则始终处于边缘状态。

因此,男性化的友谊标准,只供女性参考,实在不必强制性地加诸于己。事实上,男人的友谊里面,有多少是真相,有多少是徒具美学意义的概念,男人自己也搞不清楚。这也就是林语堂所说的:“男人只懂得人生哲学,女子却懂得人生。”

笑 场

亚理士多德在《 动物学 》里说:人是惟一会笑的动物。如果有一天猫狗对你露齿大笑,那是何其恐怖的事。不过,当人这种惟一会笑的动物有一天在床上“嘿咻”的时候突然笑了起来,其恐怖程度,绝不输给露齿大笑的猫狗。

上述情景,虽不一定像死人的事情那样经常发生,但是一旦发生了,却也是会把当事人郁闷死的。

某项网络调查显示,约有三分之二强的男性把那种情况视为“男人的灾难”。既然受害者多为男性,则床上的“主笑方”多是女的。但为什么?据20世纪初在旧金山出版的一本名叫《 献给欢笑的人们 》的宗教小册子讲,前伊甸园时代,人类“和所有其他野兽一样没有表情”,他们不会笑,最多也就是与狼对视,一起“狞笑着”。后来,亚当在人类的第一次熟睡中做了第一个梦,梦见三美女,许他三礼物,“忠诚”、“爱情”和“笑”。亚当醒来,见到夏娃,他“张大着嘴,因欣喜而发呆。由于他下颌骨的动作十分奇特而罕见,动作又是如此笨拙,以至于夏娃看着他,也做了同一个动作,这在夏娃是第一次,但从此,日复一日,她总伴着爱情重复这个动作:冲着人爆发出一阵大笑……亚当很快就学会了模仿,当他们两人笑够了,夏娃又发明了亲吻”。

权且拿来作一种解释,姑且得到如下答案:女人发明了笑,原因是因为男人的样子实在可笑。

然而彼时的亚当,应算是一个“恋爱中的男人”,“恋爱中的男人”看起来或许真的很好笑,然而,一个“做爱中的男人”若感到自己当时的样子让对方觉得可笑的话——这种笑,临床上尚未有定义,姑且称之为“笑床”。把做爱当开车,“笑床”就属于事故;视做爱为表演, “笑床”则相当于“笑场”,算“穿帮”的一种,大煞风景,NG的可能性极低。《 英雄 》里有一场梁朝伟和章子怡的床戏,大红绸缎的掩盖之下除了蠢动的人形,就只闻章子怡一阵阵银铃般的笑声。好在是拍电影,否则,伟哥在笑声中非终生阳痿不可,男人怕“笑床”,原因可能有三。

一、怕对方心不在焉,未有全情投入。这种哀怨绝非杜撰。我在某时尚杂志上读到一位名叫思儿的20岁女人自述:“我是个思想很卡通的人,在做爱时常有超乎常规的想像力。比如我能在他说我很荡时想到吴君如演的韦春花;在看到他脱光时想到蜡笔小新脱光裤子乱晃;他吻我时,我可能想到《整蛊专家》里刘德华看电影时的样子。不是每次都这样,但的确有时这样,于是就呵呵傻笑。”

可爱的女人不仅有“思想卡通”的自由,更有权在任何时候把自己置身于卡通片的场景,但是除了日本男人之外,相信世界上绝大多数男人对一部卡通A片是不会太有兴趣的。

二、在80%对“笑床”持否定态度的男人当中,又有50%怀疑对方是在嘲笑自己( 包括姿势、表情以及某些器官 )。“我很好笑吗?”——在许多黑帮电影中,这句话常常就充当了斗殴的开场白。

三、对“做爱”这件事本身的嘲笑。尽管男性对性爱态度各异,或严肃,或嬉皮,或委琐,而“淫笑”也是男性的专例,但临床上,大多数男人皆不知何故地一致相信正在做的乃一件极其严肃之事。然而事情的真正可笑之处,可能正在于这件事本身不仅的确可笑,而且十分幽默。William F·Fry, Jr指出,幽默的理论背景就在于吊诡( paradox )。幽默不同于其他严肃的人生,在于它的游戏框架( Play frame )——音调和平时不一样、眼睛向上眨、身体的移动。通常这些游戏框架在幽默游戏开始时即设定好了。也许是真知灼见,否则,在包括康德在内的多位大哲生前发表的性爱感言中就不会充斥着“荒唐,可笑”以及“手忙脚乱”这一类的负面评语了。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女人一“笑床”,正在从事下半身思考的男人就不能不像面对上帝的人类了。归根究底,女人因何发笑?此事也许就像汤显祖感慨过的那个“情”字:“不知所起”。然而男女双方不妨都退一步想:吃饭的时候为什么也不可以笑?当味蕾遭到美味突袭的时候,不论男女,为什么更是一脸的痛苦万状呢?

伟哥与祥哥

男性通常被认为性格急躁以及缺乏耐心,然而,当他对某个女人发生了难以抵挡的兴趣而一时又难以得逞,多数就会变得极有耐心,变得很能等,很善于纠缠。不然的话,就不会有社会团体建议把男性对女性无休止的“纠缠”法定为一项刑事罪行。

对女人最有耐心的男人,是庄子寓言里的尾生:“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有一个名叫尾生的男人,约了他中意的女子在桥下见面,等啊等,那女人始终没露面,最后尾哥等到的是涨潮,但就是不肯离开,最后抱着桥柱,淹死了。这就是人称“抱柱之信”的史上最伟大,也是最失败的等待,因为结果是该来的没来,不该来的来了。其实,我觉得尾哥的行为对于那个未能赴约的女子是不公平也不负责任的,除了堵车、化妆之外,就不允许人家有别的原因了?我想,如果尾哥能够像我们一样读过下面这个段子,思路可能就会灵活一些:一对老夫妻为了庆祝他们结婚50周年,约定纪念日当天在河边约会,就像他们年轻时做的那样。这一天,老爹带了一大把鲜花来到河边,而老太太却失了约。空等一场,老爹只得悻悻然回家,却见老太太施施然躺在床上。老爹生气地质问道:“你怎么能失约呢?”老太太把脸埋在枕头里,不胜娇羞地说:“妈妈不让我去耶。”

过分的等待是执著的体现。当然女人的执著也不可低估。以尾生的个案为例,要论人泡在水中的耐力,女性一般是优于男性的,现代医学已经证明了女性的这个生理优势。不过,泡在水里的尾生之所以是一个男的而不是一个女的,是因为男人比女人更忠于自己的信念,而女性作为天生的人本主义者,大都倾向于把情感聚集于具体的个人,也就是说,当桥下猛涨的河水就要没顶,在尾生的心目中,本来要等的那个有鼻子有眼的女人已经逐渐变得模糊起来,甚至已变得不很重要。此时此刻,与“守信”有关的种种抽象的理念和道德信条却变得真实而巨大无比,而且足以为之付出生命。

善于等待在本质上就是对信念的执著。男性在这方面的表现,是可以惊天地泣鬼神的,700多年前的文天祥达到了极致。蒙古人的骑兵占领杭州,南宋皇帝投降,身为右丞相兼枢密史的文天祥率部继续抵抗。艰苦卓绝了三年之后终为元兵所俘。接下来,元人在忽必烈的指挥下对文天祥展开了长达三年的耐心的劝降行动,但是文天祥心如止水,甚至当已经投降了的宋朝皇帝 ( 宋恭帝,当时还是一个七八岁的小男生 )亲自出面劝降时,文天祥不待对方开口,先行伏地大哭,外加一句“圣驾请回”弄得对方根本下不了手。最后,忽必烈死了心并且放弃了纠缠,文天祥遂于东四北大街慷慨就义。

以封建社会的伦理,朕即社稷,朕即国家,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君劝臣降,臣岂可抗命乎?要知道,那天下乃是姓赵的天下,所谓“爱国”,只能是爱姓赵皇帝统治下的大宋国。那么,当已经投降了的赵姓皇帝亲自出面劝降而做臣子的还是宁死不从的话,局面就超越了上述一切,对于信念的执著已经超越了对皇帝的忠诚,至此,整个事件已演变成一个男人的自我挑战,而不再关任何人的事。

有一男的,喝多了(1)new

劝一个有病或没病的男人戒烟时,医德比医术高强的医生在大事恐吓之后往往也会善解人意地补充一句:“酒嘛,最好也戒了,一时戒不了的话,也可以适当地喝一些吧。”

我相信,即使那医生要求对方在戒烟的同时把色也给戒了,酒,也还是可以喝一些的。

这个时候,医生的宽宏大度,往往使风声鹤唳的被忠告者在暗自大呼侥幸的同时彻底放弃了对这个问题的独立思考:吸烟从严,喝酒从宽,为什么?凭什么?

首先,是道德上“可以喝一些”。男人喝酒不是罪,就连雍正爷当年在《 大义觉迷录 》里驳斥曾静“逆书”中对他的“酗酒”指控时,也不惜以尧、舜皆好酒,而《 论语 》称孔子“惟酒无量”这等铁证来为自己开脱。

其次才是医学上的“可以喝一些”。就中医理论而言,这一“医嘱”的全部常识基础,其实,就是:适量饮酒可以活血( 李时珍《 本草纲目 》:“酒,天之美禄也。面曲之酒,少饮则和血行气,壮神御寒,消愁遣兴;痛饮则伤神耗血,损胃亡精,生痰动火” )。气既行,血既活,浑身上下,一切便都搞活了。与其吸烟死,不如喝酒活,好死不如赖活,好死更不如好活。仁心仁术,无非是不想让你“心死”。

一般相信,饮酒导致一种高级精神活动,相比之下,吃饭带来的则是低层次的生理活动,无非饱暖思淫欲而已。例如侯宝林大师在相声里说过的那俩醉鬼,一个打亮手电筒让对方顺着光柱爬上去,另一个则坚决不从,理据是“爬半道你一关电门我不就摔下来了”?很显然,这正是一种从形而下到形而上的高级精神活动,相比之下,饭气攻心的俩男人在饭后所能做的,也就是各自回家洗洗睡了,就算猛抽上两口饭后烟,也绝对达不到酒后的境界。

所谓“搞活”, “活”的主要还是心思,肢体还在其次。如果说女人使男人成其为男人,那么,酒最终令男人成为“活人”。善饮的古龙先生生前说过:“酒总是令男人想女人。酒是不是能令女人想男人?是的。惟一不同的是,男人喝了酒后,会想到各式各样的女人,很多不同的女人;女人喝了酒后,她往往只会想到一个男人——大多数时候她想到的是一个拋弃了她的男人。”善哉此言,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试问还有比“想到各式各样的女人”以及“很多不同的女人”还要“活”的事情吗?当然,一旦“活”过了头,往往就会直接进入到另一个境界:乱。正所谓“酒能乱性”。“乱性”在某种情况下其实也就是对略微过了头的“搞活”的另类表达。事实上,尽管男女喝大了都会醉,都会把自己搞到“伤神耗血,损胃亡精,生痰动火”。不过“酒能乱性”还是比较适用于男人,尤其是“亡精”的意义上。女人喝大了,就算会想男人,但也就是“只会想到一个拋弃了她的男人”,是恨,还是爱,抑或是怨?当时的感觉,确实也够乱的,可是死死地守住一个男人不放,毕竟目标还算清晰,用情也比较集中。而当男人在“想到各式各样的女人”以及“很多不同的女人”之际,用心很显然难以专一,不是杂念丛生,也是心乱如麻。心性上的那一番“乱”法,不消说也是“各式各样”并且“很多不同”的。喝酒除了会令男人“想到各式各样的女人”以及“很多不同的女人”的同时,还会想到各式各样的男人和很多不同的男人。据澳洲电话公司公布的一项调查统计显示,95%的人喝醉后爱抓起电话乱打一气,有30%打给以前的合作伙伴,19%打给目前的合伙人,包括自己的老板,余下36%为其他。酒后乱性之乱之复杂,可见一斑。

酒场上咸信,女的要么不喝,一旦喝将起来,男的绝对都要裙下称臣。但是据美国的一项研究指称,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喝醉,原因是女性的体重以及体内的水分,都比男性要少,故酒精对女性所能产生的效力,也就特快特强。不过,若以水论水的话,站在“女人是水做的”之立场上,此说显然不靠谱之至。基于古龙先生的观察结果,我个人的折中看法是,女人易醉者,多因酒后想起了“那个把她拋弃的男人”,所以,为了避免去想到那个男人,这些女人通常能不喝就不喝;千杯万盏永远不醉的女人,酒后则会像男人一样“想起很多不同的男人”,而这些不同男人的共同之处,就是他们通通都是被她拋弃的。

来看艾青咏酒的著名诗篇:

她是可爱的,具有火的性格。水的外形。

她是欢乐的精灵,哪儿有喜庆,就有她光临。

她真是会逗,能让你说真话,掏出你的心。

她会使你,忘掉痛苦,喜气盈盈。

喝吧,为了胜利;喝吧,为了友谊;喝吧,为了爱情;

你可要当心,在你高兴的时候,她会偷走你的理性;

不要以为她是水,能扑灭你的烦忧,她是倒在火上的油;会使聪明的更聪明,会使愚蠢的更愚蠢。

能“惟酒无量,不及乱”,是一种难得的境界,是圣人的境界;喝到“惟酒无量,乱得很,乱到底”,也是一种难得的境界,是诗人的境界。所谓“乱性”乱到极点的境界,就是男人在潜意识里把女人直接当做了酒。虽说色亦乱性,然而 “酒为色媒”毕竟是在“媒体就是信息”之前所得出的结论。

有一男的,喝多了(2)new

无论如何,当一个男人被酒激活,不消半个时辰,就能迅速达到这样的境界:“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观万物,扰扰焉如江汉三载浮萍;二豪侍侧焉,如蜾蠃之与螟蛉。”( 刘伶《 酒德颂 》 )一旦进入到这种境界,男人往往就会想到平时连想也不敢想的事情,进而顺手就把这些刚刚想到的事情一发都给轰轰烈烈地做将出来。

正所谓“纵意所如”也。对于“搞活”以及“高级精神活动”的另一种表达,简而言之,又无非“酒壮熊人胆( 中间的“熊”字读“松”第二声,当然非要读成“雌雄”的“雄”字,亦无不可 )。有一个天津话的老段子( 亦可视为白话文体天津话段子版的《 酒德颂 》 )是这么说的:

有一男的,喝多了,马路上拦车,拦了一警车,警察说:“干吗?”

“干吗?你说干吗?打车回家!”

警察说:“你认字吗?这是110!”

“是啊,110,介谁不认识啊,一公里一块一!”

介个段子留在手机里快两年多了,我一直舍不得删除,每次喝到差不多时,不管在座者听过没有,都有再说上一遍的冲动。主要原因,与其说特别喜欢它最后抖开来的包袱,不如说是特别喜欢它的开头:“有一男的,喝多了”。两年多来,我越来越相信这个句子基本上可以被视为人类历史之宏大叙事的一个几乎可以通用的开头以及最基本的故事原型。张良刺秦,行为模式上也是“马路上拦车”,至于当时喝没喝以及喝了多少,《 史记 》上没写,不过,司马迁却也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当时和张良一伙专事“刺秦”的恐怖主义分子,一个比一个能喝:“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荆轲虽游于酒人乎!”

又,“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征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彼时,琴也弹了,“风萧萧兮易水寒”也唱了,按照“高荆刺客乐队”的规矩,酒是非喝不可的了。再说,张良在河南命力士向秦始皇座驾拋出120斤重的大铁锤时有否饮酒固然不详,但是,对于这一壮举的文字记录,却也能把另一个男人给读High了。“宋人苏子美读《 汉书·张良传 》至‘良与客狙击秦始皇,误中副车’,抚掌曰:‘惜乎击之不中!’遂饮满一大白。”又读至“良曰:‘始臣起下邳,与上会于留。此天以与陛下’,又抚案曰:‘君臣相遇,其难如此!’复举一大白。公闻之大笑曰:有如此下酒物,五斗不足多也。”( 《 四友斋丛说 》 )

酒后的“纵意所如”之事,多不胜数。从刺秦到打架,从革命到暴动,从斗酒诗百篇到醉草吓蛮书,从马路上拦车到水底下捞月,全都没拦住。区别只是在于时间,地点,意图以及当时究竟是“有一男的,喝多了” 、“有俩男的,喝多了” 还是“有一群男的,喝多了”,等等。天下大势,“喝久必分,分酒必喝”。因为酒,因为喝多了,历史不仅没有终结,而且就酒气冲天地记录在我们平庸的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里。([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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