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和私有财产既维护了血缘亲情,同时,至少在父女关系上又对它作出了深刻的异化。更为荒凉的是,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中,年少时充当过别人的“假想敌”的父亲们从来都是知己知彼,百战不胜的。在我们无力从“自己的”和“别人的”这一泥潭中自拔之前,惟有用精神胜利法胡乱抵挡则个。比方说,女儿快五岁了还老是要我抱,当我放下身段曲意奉迎之际,她的妈妈就会语带讥讽地说:“你看你,又抱着别人的老婆了。”
我心里想说的是:“哼哼,为什么不呢?你没听说过,老婆都是别人的好啊。”
广州非礼派对
所谓派对,亦舒总结道:“宾客虽多,统统是老面孔,今天你装饰我的宴会,过两日我来点缀你的派对,来而不往非礼也,来来去去是这几十个达官贵人,第二天照片又刊登在社交版上叫小市民观赏。”
说的是殖民时代的派对。后殖民时代的派对虽然还没有“非礼”到“来来去去是这几十个小市民叫达官贵人观赏”的程度,但是归根究底,所谓派对者,来而不往非礼也——当然,单只人来人往,依然还是“非礼”的,要做到“有礼”,还必须一丝不苟地把主人家“摊派”到你头上的种种事情做“对”。在这些被“派”到的事情里面,最重要的就是穿什么和怎么穿,也就是说,“人到”还不够,必须是穿着适当的衣服把自己送上门去。
其实,与“舞会”或“宴会”相比,“派对”的特殊之处本来就在于衣着和气氛上的随意和“非正式”。辞典上的解释是:“一种非正式的舞会。因不像正式宴会般的隆重,参加者可以穿着简便衣裳。如:‘家庭派对’、‘生日派对’。”不知何故,“非正式”到了我们这里就自动“转正”并且升了一级。我收到的派对请柬,绝大部分都附有“正装”或“盛装”的“着装要求”。在一般的情况下,虽然着装本身就是一个人参加派对的终极目的,即便做了“派对动物”,却也是衣冠禽兽,行头必不可少。然而,“穿什么”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事情的伤脑筋之处尤在于,此外还连带有一个“怎么穿”的问题,刑事附带民事,也就是说,穿什么和怎么穿并不只是你一个人的事,事情办得对不对,基本上取决于别人的穿什么以及怎么穿。
按照T.P. O原则,着装的正确性体现在时间(Time),地点(Place)以及场合(Occasion)的“恰当性”。就时间、地点以及场合来说,全世界的派对其实大同小异,但是窃以为以广州的派对而论,似乎很有必要把“天气”这个要素也补充进去。“岭南之地,愆阳所积,暑湿所居”,一年360日,桑拿天气严相逼,几乎不舍昼夜。这种天气,使广州人在穿什么以及怎么穿的问题上长期奉行着一种顽强的实用主义,全天候Casual主义,并且义无反顾地把这种主义贯彻到城中举办的各种派对之中。另外,粤人行事,向有“只做不说”的习惯,从Business搬到Party上,就成了“只做不穿”,一种岭南风格的Business Casual。
如果真理总是赤裸裸的话,穿衣本来就是一种言说和修辞。人生至苦,莫过于在真理和言说之间徘徊。在广州的派对上,这种维特跟斯坦式的痛苦就表现为穿什么和怎么穿:这一次,为了尊重主人,遵照请柬要求盛装或正装出场,到场后,却发现自己身陷一群T?鄄Shirt牛仔裤的派对动物之间,不由觉得自己实在很贱。下一次,为了尊重大家而便装出场,不意却被大批为了尊重你而盛装赴会者所包围,那个窘,那个迫,恨不得就地挖个洞一头钻进去算了。
为了因应这种复杂的局面,我个人在与本地派对动物的长期斗争中已摸索出一个仅供男士参考的解决方案:你穿,我就穿,你不穿,我也不穿。You jump,I jump.人不犯傻,我不犯贱;人若犯贱,我必更贱。如果你在广州收到了一张注明“正装”或“盛装”的派对帖子,为了避免陷自己于不仁不义,建议你出门前最好只穿件T?鄄Shirt,带个包,包藏一件符合“正装”或“盛装”要求的上装外套。到达现场后,先不忙入门,而是在门口跟迎宾的主人家打打哈哈,同时以锐利的目光对前来赴会的宾客的着装情况作一番不动声色的扫描。如果目测结果告诉你今晚约有半数以上“狼”都没有披上他们的“羊皮”,即可施施然大摇大摆入场;反之,则闪到洗手间把包里藏着的那件外套套上不迟。
后一种行为总是让我感觉自己有一点像电影里那些闪进洗手间鬼鬼祟祟地摸枪的杀手,其实最直接的方法,莫过于事前向主办者和受邀者作一番摸底调查,打听打听,互相交换一下意见。有一回把自己心里也没底的某主办方问急了,便在电话里没好气地说:“穿什么都行,最好不穿。”其实,“不穿”的派对也有一个学名叫做“裸体派对”,它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就是保证不会发生“穿衣”派对上最令人尴尬的“撞衫”事件。然而,根据纽约社交作家艾玛·泰勒和洛瑞蕾·莎琪在《 裸体派对性爱礼仪 》一书中所制定的“裸体群P派对礼仪四项原则”之第一项:“虽然派对上通常不穿衣服,但是在参加派对时最好还是盛装前往以示庄重”——天!穿什么以及怎么穿,竟然是裸体派对也无法避免的麻烦。惟一令人欣慰的是,与裸体派对相比,不裸体的派对不仅在道德上正当,礼数上也要简便得多,因为在以上烦恼之外,前者很可能还要面对“脱什么以及怎么脱”的新问题。
和女人一起看球
足球从一开始就是一项彻头彻尾的男性化运动,所谓的男性化,不仅仅是指从事这项运动的人,这些人的教练,以及这项运动的经营者,更包括了这项运动的观众。不过在女权主义当道的今天,不仅女人开始踢起了属于男人的足球,而且,从我们身边涌现出来的女球迷越来越多,而女球迷的越来越多,和男球星的越来越帅之间是不是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 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复杂性方面虽不及“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不过理应关注到这件事的各方面对此却一概地置若罔闻,令人兴奋的,只是这一事实本身。
在大部分男性足球观众看来,即使女人已经学会了怎么样踢足球,但是女人根本还不懂足球。我实在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混账逻辑,难道有一天女人也可以对男人说:“虽然男人学会了生孩子,但是男人根本不懂得怎么看别人生孩子”吗?女人会踢,证明了女人自然也就会看,即使不会踢,也不一定表示不会看。的确,有不少女人从来不踢球,也不看球,不过这并不代表体力和智力上的问题,只能说明女人对这种22个人争抢一个球的无聊游戏所采取的一种建立在哲学高度之上的极度蔑视态度。
只有在战略上藐视足球,才能造成战术上的重视足球。在男人的眼里,女人的“不懂足球”主要表现在她们总是搞不懂什么叫越位,什么时候该罚点球,什么时候又该踢任意球,除此之外,她们更喜欢夸张地大叫大嚷,并且以球员的长相甚至他们球衣球裤的颜色来决定支持谁,反对谁。这些说法我都同意,不过,这样做又有什么不对呢?要知道,足球本身就是一项无聊的运动,伟大的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过:“女人必然不会对任何事情表现出完全客观的兴趣。”因此,对于世界上一切无聊的活动,惟有用女性的这种“完全不客观的兴趣”来看待,才能体验到真正的快乐。
林语堂常言:“男人只懂得人生哲学,女子却懂得人生。”因此我也可以说,男人只懂得足球的规则,女人却懂得足球。此外我还认为,女人不仅懂得足球,更懂得踢足球的男人,所以,想想看,裁判这种重要的职务实在应该全部由女人去担任才对,任这些男人在球场上玩什么假摔,搞什么小动作,相信他们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女人的法眼。对于男人在行为和心理上的评价,我们凭什么竟能去相信另一些男人呢?
曾经有人这样问我:“大连的足球俱乐部长期称雄甲A的秘密是什么?”这可把我给问住了,因为我从来就不看甲A,当然,我当然想知道答案。结果那个人坏坏地说:“因为他们经常与女足一起训练。”中国女足我看过,至少她们在世界杯上与美国队争夺冠军的那场高水准演出我是从头到尾全部看完的,但是,我虽然不知道经常和女人一起练球是否有助于男足的“称雄”或“雄起”,不过我还是相信,男人若有机会经常与女人一起看球,说不定有助于使他们体验到什么才是真正的足球快乐。那种快乐,完全不输给和凡高一起喝咖啡以及和毕加索一起喝下午茶。
酒窝醉考(1)
阅人越多,涉世越深,我越来越相信这样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男人和男人间的差异远远高于女人和女人间的差异。套用托尔斯泰的名言,或许也可以这样说:“幸福的女人( 或女人的幸福)大致相同,而男人却各有各的不幸。”
也就是说,不管在哪一个时代,也无论是哪一种文化,对于女性的审美标准在根本上的变化并没有高出我们的想象,至少,在某些局部和细节上,几乎是一成不变的。例如有些部位必须突起,另一些部位则以凹陷为佳。关于前者,此处不再赘述,而酒窝就是一个以凹陷为佳的代表,一个不变的细节。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最早对于醉窝的描述以及赞美,见之于《 诗经·卫风 》的“硕人”篇:“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娥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歌咏的是美女姜庄出嫁时 (嫁给卫庄公,算是皇家大婚)的盛大场面。第二段对容貌和细节的特写,译成白话文就是:小手儿柔嫩好比初生的茅芽,皮肤像冻结的油膏那样光滑。长长的脖子宛若雪白的嫩虫,瓠中的瓜子是她整齐的门牙。额头方如小蝉,眉毛弯如蚕蛾,嘴角浮着迷人的微笑,眼里闪动春波的光华。“巧笑倩兮”里的“倩”字,指的就是微笑出现在两颊的醉窝。
魏晋时代的另一个著名醉窝,出现于曹植的《 洛神赋 》:“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靥”者,醉窝也。意思是“美目顾盼多姿,美丽的醉窝承接颧骨之下。”果然是时代进步了,连具体的方位都说明得一清二楚。“巧笑倩兮”和“靥辅承权”之间有一个重大的区别:春秋的醉窝是亲眼所见,魏晋的醉窝只浮现于梦中。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跨越战国千年的时尚,醉窝早已成为一个共同审美标准里必不可少的细节。《 洛神赋 》的悲剧本质在于“人神之道殊”,可是在醉窝的问题上,人神之道却殊为不殊也。
根据17世纪的一则“欧洲美女标准”显示,美女的面部应具有以下特征:一、从侧面看,鼻子应微微上翘而不鹰勾;二、上唇较下唇稍薄,且左侧有一酒窝。
醉窝之美,见诸于文字者早已汗牛充栋,不胜枚举,这里,不如从听觉上搞搞新意。早期的粤语代表作,是许冠杰的情歌名作《 梨窝浅笑 》:“梨窝浅笑可知否奥妙?寂寞心锁暗动摇,魂销魄荡身飘渺。似把君邀,绮梦轻泛浪潮。梨窝浅笑,似把君邀,绮梦轻泛浪潮,春宵犹未觉晓。梨窝轻悄,悲欢竟逆料,乐极痴恋变恨苗,情丝寸断一朝了。梦已消,花依旧玉人杳。”
“梨窝”就是醉窝,虽然直观地取之于梨子,却是一种比醉窝更雅的说法。新一点的版本,则要听黄舒骏《 天秤座的女子 》:“迷人的酒窝,甜美的声音,天秤座的女子,她们是永远摇摆的生命,天秤座的女子,她们是维纳斯的美丽子民,她们是爱与美与甜蜜温柔的化身,却也是矛盾、固执、善变的灵魂。天秤座的女子,总是令人心疼又伤心,你不能抗拒她们的魅力,不能控诉她们的骗局,因为如果你的月亮,天生注定落在天秤,你只有认命,天秤座的女子。”
天秤座的女子是否真的比其他星座的女子更容易滋生醉窝,这件事有待进一步考证。不过就事论事,我倒是直观地觉得巨蟹座的女子也许更容易长出醉窝来,因为螃蟹的身上似乎总是坑坑洼洼地遍布着“涡状地点”。无论如何,不管是诗经魏赋还是国语或粤语的流行歌曲,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醉窝与笑有关。对于笑容,醉窝起到了如虎添翼,画龙点睛的重大增值作用。对男性而言,女人的笑容,永远都是最致命的武器。( 当然,这并不表示女人的眼泪就不是致命的武器了。区别在于,如果哭是冷兵器,那么笑就算是热兵器。)而在笑容绽放之际若再浮现出一对浅浅的酒窝,就这一武器的杀伤力而言,简直就相当于配备了GPS导航,并且还携带了若干生化武器的弹头。炫耀武力是超级大国最爱做的事,所以,曾经以小说《 教父 》扬名天下的美国作家马里奥·普佐在他的另一部小说《 愚人之死 》里写道, 女人就像男人炫耀身上的肌肉那样炫耀脸上的酒窝。
关于酒窝,美言和好话似乎已经说尽,接下来,也到了该听听坏话的时间了。坏话要从酒窝的生成说起。人之所以会长酒窝,不科学的原因一般计有以下几种:一、天使之吻;二、笑着出生落地;三、吃饭的时候太急太馋,不小心咬掉了嘴里的一块肉。科学的说法则只有以下一种:根据解剖学的发现,酒窝都是天生的,它其实是因脸部的某三块肌肉闭合不齐而留下的一个缺陷。年轻的时候看上去很美,随着年事的增高,这个先天性的缺陷就在面部演变成一种“塌陷”,毫无美感可言了。
这个在汉语中被美化为“醉窝”的缺点,英语称之为Dimple,原意指“小凹洞”,例如高尔夫球上那些恼人的凹洞,通常也被叫做Dimple。对于天生长着醉窝并且因此而沾沾自喜者而言,更为郁闷的是,英语把青春痘叫Pimple,跟“醉窝”仅仅是一字之差。比这更郁闷的是,Pimple和另一个词pimp也是一字之差,而且这一差异比“醉窝”和“青春痘”要离谱得多,因为pimp指的是“皮条客”。
按照英语的思维,醉窝除了会长在人的脸上,还会出现在肚皮以及臀部等等多肉的所在。至于长在乳房上的“醉窝”,非但不会为笑容增值,而且根本就笑不出来——医生相信,这可能是患上乳房肿瘤的不祥之兆。
酒窝醉考(2)
即使天生长了醉窝,也并不代表从此就一劳永逸,可以恃“酒”行凶。对于具体的醉窝还要作具体的分析。且不论为什么合格的醉窝一定要长在脸颊的左侧,就算是有幸长在公认的大美人脸上的醉窝,也有大小和深浅之分。以我的偶像李湘为例,酒窝不仅是她个人的注册商标,也是我个人的“快乐大本营”。就连美女教母琼瑶奶奶也表态说:“我看过李湘的照片,觉得她样子也很甜美,笑起来有两个醉窝。”但是最近就不断地在酒桌上听有人批评她的醉窝太大,因而笑不是浅笑,酒也不是小酒,而是酗酒了。关于尺寸失当的醉窝,已故相声大师马三立先生在一个老段子里有此刻薄的一说: “俩大醉窝儿,远看跟‘大鬼’一样。”
大大小小深深浅浅地说了半天,其实我至今还不明白为什么现代汉语会把脸上的那个小肉坑命名为“醉窝”。也就是说,为什么和“酒”发生了如此直接的关系?虽然我也曾听到过醉窝深浅表示酒量大小的说法,但是常识告诉我们,醉窝和酒并没有什么拉拢,真不知道这两者在汉语里是如何勾搭成“窝”的。为了这件事,我不仅查阅了大量的资料,也请教了无数的高人,在以上过程中,甚至还喝了不少的酒,微醺中,感觉这件事大概跟饮酒的感觉有关吧。总而言之,这个世界上凡是跟酒和女人有关的事情,还是不要去弄得太清楚,难得糊涂就好。
挤暗疮
暗疮虽不是暗病,却明显地写在脸面之上,就视觉冲击力而言,位置上相当于一份报纸的头版头条,并且套红。
人不分男女老少,脸不分鹅蛋瓜子,只要是有头有脸,免不了会长暗疮。痤疮、毛囊炎、毛囊皮脂腺发炎,都可称为暗疮,因青春期而生的,自然就得了青春痘或粉刺之名。如果把暗疮家族形容为一家电视台播出的全部节目,那么青春痘就属于其中的“青春偶像剧”,不仅播出的频度和密度最高,而且最受广大青少年的关注,总是能把这些观众们弄得神魂颠倒。
人多厌恶暗疮,每有“见报”,或挤之,或压之,想方设法,必下排除异己之狠心去之而后快。故青春偶像剧要追,一集也不能少,青春痘则一味靠挤,一粒也不能多。这些都是青春期相似的经验。夜来风雨过后,某一个美丽的五月早晨,当我们还年轻,猛抬头在浴室的镜子里见到数粒姹紫嫣红的豆子赫然出现在脸上,便不禁心潮澎湃,但是这瞬间的激动很快就会被无穷无尽的烦恼所取代。“红豆生南国”与其说是情诗,不如说更像是一个怀春少女正在向她的心上人私授青春痘及其处理方法。“采撷”二字正是古往今来青春期男女惯用的“战痘”之术,尤其在那些缺乏药物和专业指导的漫长的黑暗年代里,对付青春痘其实和处理青春期诸多麻烦的方法如出一辙:自己动手。
医生说,男人不应用手去挤暗疮,女人更不可以。女人的指甲盖上往往涂有五颜六色的化学材料,更容易对皮肤造成损害。然而,我怀疑这种有理有据的说法是否能真正有效地阻吓女人的“爱挤”。在女性比男性更在乎自己的脸面这一大前提下,女性不仅紧张长在自家脸上的暗疮,同时更见不得长在别人脸上的暗疮。我经常会在各种公众场合——例如公车站,地铁站或者公园的长椅上见到一个女人正在旁若无人、专心致志地挤着她男人脸上的暗疮。一边挤,一边谈笑风生,大有扪虱而谈的风度。女人不但要自己的脸,更要别人的脸,爱挤自己的暗疮,更爱挤别人的,对于类似的活动,例如挤眼泪,掏耳朵等等,亦一向怀有倍数于男性之热忱。就技术而言,挤暗疮或掏耳朵这种工作需要加倍的细心和额外的柔情,这或许可以解释何以牧牛者多是男的,而挤牛奶的却天生就是女人的活,橡胶树多是男性种的,割胶的工作则大部分留给女工。这种行为既是减法,又是加法,既是生产性的,又是消耗性的,既是建构的,又是消解的。如此错综复杂的乐趣和快感,又岂是粗蠢鲁钝的男人所能享受得了的?
中国的警察在审讯疑犯时有一句传统术语,叫做“挤牙膏”,意思是要逐字逐句地从那些狡猾的被审问对象的嘴里套出有价值的话来。中国的女人,也偏爱以同样的方式来不厌其烦地逼问她们的男人:“你爱不爱我?”女性都是完美主义者,情人的眼里容不得沙子,爱人的脸上亦容不得豆子,挤暗疮是她们用来表爱的最具体的方式,粒粒皆辛苦,颗颗是关爱啊,我将于爱人的脸上寻觅他的暗疮,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即使是颗粒无收——你们就是这样想的吧,我这样问一个女人,她竟白我一眼道:“肉麻!挤别人的暗疮,只是因为跟这个长了暗疮的人比较熟。作为一种爱好,替谁挤我倒是无所谓,暗疮很多男人都有,可是人家肯给我挤吗?”
所以说,面子是人家给的,脸是自己丢的。
《笑场》PART2
何不秉烛游
“美国长寿医疗学会” 会长克莱兹医生最近发表了“健康长寿”的两大最新方法:一、多多享受性生活;二、多赚一点钱。
如果一开始没有注意到“医疗”和“医生”这些词,我一定会以为这是77岁的《 Play Boy 》老老板又在那里大放厥词。我不知道“美国长寿医疗学会”是不是一个严肃的专业医学组织,不过,既然说到“健康长寿”这个特别“健康长寿”的话题,尤其是涉及房中术与养生之道的关系,开口之前实在很应该问问我们中国人有没有话要先讲。当然,关于寿命长短与赚钱多寡之间的关系,大概还是美国人比较有发言权。
我无意就着这个话题进一步在这里探讨健康长寿之道,更无意在这件事情上代表中国与美国人争夺话语权——事实上,就算真正去争,赢面也不会很大,因为即使是我们在历史上原创并且曾经长期领先的那个部分,也早就荒废掉了。但是,在我们大部分中国人看来,世间一等一“健康长寿”之人比如僧侣者,其众所周知的健康长寿之道是:一、放弃性生活,当异性为猛兽;二、放弃赚钱,视钱财如粪土。虽然道家理论在第一点上完全持不同意见,不过就主流中国文化而言,“两个放弃”早已成为共识。从这一常识出发,克莱兹医生的理论着实荒谬绝伦,与劝人自杀庶几无异。
且不论这是否我们的偏见,古往今来凡论及“健康长寿”并由此而涉及到谈人生者,不管他是怎么个说法,无非目的与手段。“克莱兹怪谈”之所以尚有可议之处,看点亦在于此。“多多享受性生活,多赚一点钱”,这种话的确听起来耳熟,可是并不一定人人“能详”,比方说,我们大部分人实际上一直都视这两件事为“健康长寿”乃至人生之终极目的,从未想过它竟然还可以被视为达到此目的的一种手段。与此同时,还有一些人视“多赚一点钱”为“多多享受性生活”的必要手段之一,当然,反过来想的也不是没有。
就像生死由命,富贵在天那样,人各有志,这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虽然没有人可以以自己的人生态度作为评判他人的准则,然而,像“健康长寿”以及“人生之目的及手段”这样的命题,若缺了必要的前提条件,别说是“社会临床”实践上的各行其是,就连纯粹的理论争辩,怕是也永远理不出什么像样的头绪来的。这个必要的前提条件,便是一个人的寿数,或曰“天年”以及“享年”。人各有志,各人也都有各自不同的寿命,各自不同的命。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汉代至今,不过2000岁,人类在21世纪可享之天年,据信将可延长至150岁。比较一下两组数据,显而易见,人类在这此2000年里对人生所作之种种计较以及所开发的一切“健康长寿”之方略,皆不及《 古诗十九首 》里的这第15首里的这20个汉字来得透彻到位。事实上,就连克莱兹医生也认为,长寿如果成为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就没有意义了,所以活得健康比活得长久更为重要——在这一层意义上,不能否认“多多享受性生活,多赚一点钱”的确不失为“健康”的体现,至少是其中之一、二。
狗男女
最近我打算养一条狗,每次经过宠物店,那个卖狗的男人就会追出来问,养男还是养女,想好了没?
这正是我们之间一直无法完成交易的原因,其实卖狗的早就作过详尽的介绍:男狗性喜随地大小便,且多采取立式,便姿不雅,女狗天性乖巧保守,大多蹲下来便溺。男狗可以外借配种,弄好了赚点外快,最起码也能跟家有发情女狗的朋友或邻居搞好关系;当然女狗也有其无可替代的优势,因为男狗一旦发起情来,若找不到异性接洽,恼羞成怒,往往兽性大发,一发而不可收拾。此外,成年男狗天天都可以并不止乎礼地发情,女狗则每年只有两次,次数虽少,却伴有程度不一的mc现象,轻的弄脏地毯,严重的会招来大群男狗环伺狂吠。不过没有人会在乎宠物的性别,若从外观上看,同种同龄的狗男狗女除了在体形的大小上略有区别,其第二性征的差异与男人女人相比简直微乎其微,更不存在着斤两上划不划算的问题。
在我估计他差不多就要说出“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这类总结性的大道理之前,每一次我都会打个哈哈借故溜走。事实上,要不是卖狗的人在第一次就主动地有此随口一问,我可能早就荣升为狗主了。最初在考虑这个问题时,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套用了我对人际关系的庸俗看法,即男女搭配,干活不累。因此,我本应该很快就作出选择,但转念一想,狗男狗女尽管区别不大,但是主要的麻烦却皆由“性情”所触发。虽然我可以听从卖狗人的教唆,在狗男狗女第一次发情之后不是安排它们结婚而是送去结扎,一了百了,既免了发情的闹心,又可使男狗性格变得较为温和,女狗则得以减少患上子宫癌及乳癌等老年疾病的机会。然而,我可不想每年都有一段日子忙活得像一个基层的计生干部,当然,也更不愿意让宠物店老板从我的脸上看出这种困惑,否则,他就一定会顺理成章地提出以下这个令人难以拒绝的解决方法:一次养两条,一男一女,好事成双。
逐渐冷静下来之后,我发现宠物的性别其实是一个明显地摆在那里然而又被人类所刻意模糊化、边缘化了的问题。我不知道别人在决定养狗之前是否也会有这种无聊的念头,但显而易见的是,既有的广大男女狗主似乎甚少会因狗的不同性别而影响到他们对狗的态度,当然狗男狗女们对其男女主人是否也是不分性别地一视同仁而从来不会生出别的想法,这就是另一回事了。狗主一方面将狗当人一样看待,视同为亲密的家庭成员,另一方面却忽视甚至以外科手术的方式扼杀着这个毛茸茸的家庭成员的性别。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人在现实的人际关系中备受性别差异的困扰,还是在一向由男女构成的主流性别关系中还可能存在着第三性的空间,但是无论如何,狗的性别是真实的,就像狗一样真实,人堆里可以有一定比例的性情中人,狗男狗女却全都是天生的性情中狗,在发出“汪”这个它们经常挂在嘴边的单词时,女狗可能也有50种不同的语气,而一条求偶失败的男狗要是会玩摇滚,想必亦能大做“交个女朋友,还是养条狗”的愤青之吼。反正,在我没有想通这个问题并且预先找到正确的处理方法之前,大概不会养狗以及任何灵长类宠物,除了胯下天生就全都是铁板一块的AIBO。
你怎么吃番茄
月明星稀,饥肠辘辘,一条贼兮兮的短信忽的飞至手机:
如果你参加一个吃番茄比赛,你认为怎么吃会获胜?
A:番茄夹蜜饯?
B:番茄炒蛋?
C:直接吃?
D:番茄色拉?
E:番茄汁?
F:糖拌番茄?
靠,这个时候居然有人敢问这种问题!怎么吃?我恨不得把你连番茄一道生吞活剥了。然而,生怕上床之前忍不住吃一顿夜宵,遂立马关机闭眼。次日醒来,安坐于抽水马桶之上,才开始老老实实地答题,同时把同一问题转发给十几个估计已经睡醒的人。所得之答案各个不同,但以选“C:直接吃”和“E:番茄汁”的为多。
其实,就一场旨在“获胜”而不是品尝的吃番茄“大胃王”比赛而言,获胜的惟一途径,就是在规定的时间里尽可能吃下更多的指定食物。因此,求胜策略自然而然地也主要出自这个方面的考虑,比如,选择“C:直接吃” 和“E:番茄汁”的基本思路,并不是喜欢原汁原味,而是尽可能地在不附加任何劳什子的前提下吃进更多的番茄,相比之下,“炒蛋”无端添了蛋又多了油,而“色拉”以及“糖拌”之类,又容易起腻,势将大大影响到参赛者的战斗力和腹容量。
比较怪异的是第一种吃法:“夹蜜饯”。非但闻所未闻,而且常识告诉我们,比起“番茄夹蜜饯”,还是把番茄本身做成蜜饯的可行性较高。
这些不同的选择里当然也体现出个性的差异。有些人会嫌直接吃太酸,有些人或觉得“糖拌”或“夹蜜饯”偏甜,有些人天生不喜欢鸡蛋——扯远了,从马桶上站起来的时候,答案也随之到达:
这是测试你婚后的偷情概率:
选择A, 番茄夹蜜饯,婚后的偷情概率为60%;
选择B,即爱吃番茄炒蛋的,婚后的偷情概率为40%;
选择C,直接吃,婚后偷情概率为0;
选择D,婚后偷情概率为20%;
选择E,婚后偷情概率高达99%;
选择F, 婚后偷情概率是200%,绝对爆棚!
很显然,如果不是有人已经玩过这个测试并且早就知悉答案的话,在我收到的回答里,就不会出现“番茄酱”这样的自选变态吃法了。
柿可吃而不可煮
不以“婚后偷情概率”而论,番茄的种种吃法里面,我个人认为以 “C:直接吃”和“F:糖拌番茄”最佳,尽管这两项选择的“婚后偷情概率”分别占据着两个极端:前一项为0,后一项200%。
直接吃,因为番茄本来就是一种水果。番茄原产于秘鲁和智利一带,由欧洲传教士在明代万历年间传入中华。据《 群芳谱 》记载:“番柿一名六月柿。茎似蒿,高四五尺,叶似艾,花似榴,一枝结五实,或三四实。……草本也,来自西番,故名。” 一开始,由于水土不服,在中国土地上种出来的番茄有股涩臭,故在中国的某些方言里还称其为“臭柿子”。
也就是说,站在正本清源的立场,“西红柿”的“柿子”属性远高于“番茄”的“茄子”属性,没有人把茄子当水果吃,同样道理,更不应该把番茄当成瓜菜,正是“柿可吃而不可煮”。
英国一家大型超级市场最近引进了一种果皮黝黑、富含维他命C,而且味道特别甜美的番茄,在消费者中引发了一场抢购热潮。原因是这种番茄据说具有催情的功能。消息指出,这种被称为Kumato的黑色番茄,原产自太平洋的一个群岛地区,当地的海龟吃了这种黑色番茄后,据说交配次数大增,相当的“性”福。
若此说属实,那么要在最大程度上保持Kumato内涵的不明“催情素”,很显然不可以烹饪破坏之,最好的吃法就是生吃,而生吃所导致的“婚后偷情率”为0。这意味着,当催情素水平达到最高,偷情率水平则降到冰点。
至于糖拌番茄,虽然加了糖,也多了个初级烹饪术语“拌”字,实质上也是“直接吃”的延伸。之所以要拌之以糖,亦是出于内心深处对于番茄之“水果性”的渴望。然而,无非就是多了点糖,何以选择“糖拌番茄”者的“婚后偷情概率”竟是选择“直接吃”者的200%呢?
虽然绝大多数的心理测验从来都不会解释“为什么”,然而惟一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是生吃还是糖拌,炒蛋还是色拉,一对夫妇如果每餐都以番茄为主菜,各自的婚后偷情概率相信都会很高。当然,这东西究竟要怎么吃才好,可能还是得取决于你叫它“西红柿”还是“番茄”。
一声尖叫
在听到之前,让我们先来听听“尖叫”这个词。“尖”字形容的是物理学上那种频率和振幅极高的声音,尖叫有多尖?它叫出来的时候,从耳膜到皮肤表层甚至五脏六腑,真的会有被针或者利器刺痛的感觉。很难想象这种“肉to肉”模式所造成的刺激竟然会如此震撼。
尖叫因而不失为一种武器,即使不是摧毁性的,至少也是干扰或者防御性的。大敌当前,一声尖叫可能会招来救兵,当然,如果叫得够尖够恐怖,说不定还会把敌人吓跑。但是尖叫毕竟属于一种失控反应之下的失声,凡是强烈的刺激都有可能引发尖叫,比如见到自己的偶像,痛失自己的钱包,中了头奖,挨了板砖,等等,未必都是出于惊恐。安全起见,遭遇危难时还是吐字清晰地直接发出包含了“救命”二字在内的尖叫较为妥当,因为即使当时有人就在附近,但是很难有人能在电光火石之间分辨出你的尖叫是表示惊恐的“吓死我了”还是代表快乐的“爽死我了 ”。
枪声也是这样,在中东和西亚的某些特定地区,有时表示生气,有时代表高兴。
很少听到成年男性的尖叫,相信除了其比较特殊的发声系统之外,主要是这些人普遍地善于伪装,善于掩盖自己对外来刺激的自然生理反应。成年男性对尖叫的伪装不仅是社会学的,而且还体现在修辞学上,例如,他们已经把自己的尖叫改名为怒吼、咆哮或者仰天长啸,并且把他们在这一方面的偶像称之为男高音。
物理学的实验表明,男性能够发出的最高的音阶为200赫兹,女性则达到400赫兹,是男性的倍数。所以,我猜,为了不至于输给女人,一个男人的尖叫是不够说服力的,一般以三个为宜。“三大男高音”实在是一种名副其实的“高、精、尖”产品。干他们这一行的,无不已发出一般人所不能发出的那一声很尖的尖叫,也就是被他们尊称为“High C”( 听起来很像是一种以白领为销售对象的维他命丸 )的那声尖叫为毕生追求的目标。把High C这声叫好了,绝对能令他们也跟着一起尖叫,至少让一部分听众觉得值回票价。有一个段子这样说:一次,世界第一男高音跟世界第二男高音在街上碰见了,第一男高音向第二男高音炫耀道:“我上星期在西班牙一间教堂演唱,一唱到High C,西班牙的观众纷纷尖叫了起来:‘奇迹啊奇迹!’我回头后一看,只见圣母玛丽亚雕像的脸上,流下了两行泪水。”
“哦?那真是太巧了。”第二男高音笑着说:“这星期,我在意大利的一间教堂里演唱,刚唱到High C,意大利观众也同时尖叫起来,并且纷纷指着我的身后叫着:‘奇迹啊奇迹!’我回头一看,只见耶稣从十字架走下来,握起我的手,由衷地赞美道:‘太好了,你唱得真是太好了,比起上星期在西班牙把我老妈都给弄哭了的那个意大利胖子,实在要唱得好多了。’”
这个段子,估计是从世界第三男高音那里散布出来的。
温泉乡听水
到处都是水。
与其说到处都是水,不如说到处都能听得到流水的声音。水声把一座山流成了一座像山那么巨大的山水牌音响。
那水是从海拔3000米左右山顶流到山脚下的这个寂静的小镇里来的,这是旱川、芦之湖及须云川的三水会合处。因为一路上经过了各种不同的地形,水势时而婉转,由委婉转入静止;时而湍急,再加急而成飞瀑;弄出的声音,则时而淙淙,凄凄切切;时而铮铮,汹涌澎湃。延山径上行,一路走,各种不同节奏不同音色的水声就错杂着嘈嘈切切地流入耳中,移步换景,景随声变。
泉水流经之处,野鸭扑动着翅膀自水面起飞,不知是翅膀扇动的风还是流水带起的山涧里清凉的空气,水边有秋芦起舞。流水声使我忘记了时间,时间停止了,水流代替了时间,腕上的时钟也流成了达利的形状。山色空冥,一轮玉色的秋月孤悬于远处的山脊,月光穿过松林,照耀着流过石上的清泉,就是在这样的唐诗意境里,这样的深秋时节,这样的月光,这样的良宵,《 失乐园 》里的女主角凛子和男主角久木,为了寻找“一种与世隔绝的安心感”,从90公里之外的东京偷情偷到了这个地方,那一夜,凛子披着浴衣,站在温泉旅馆的凉台上看到这一轮皎洁如水的月亮时,心中有些害怕,觉得“五脏六腑都被它射透了似的”。和她一起站在凉台上的男人,则细看着凛子在月光下“更显白皙,宛如一具白蜡雕塑”的裸体,最后“自己变成了月光”。
村上春树在小说《 加纳格列达 》写到一种听水的职业,“也就是倾听浸在人体里面的水声”。身体内部的水声若真的能被听到,只有当它浸泡在露天风吕的泉水之中,这个时候,身体和思想以及它们发出的声音,已经和泉水融为一体。其实泉水本身也是从山的身体内部流出来的。
温泉是上天对日本人多年来承受火山肆虐的一种安慰性的涌泉相报。按照日式美学,水声打破了静谧同时又创造了静谧,寂( Sabi ),既是禅的必要前提也是其至高境界。流水的声音不仅有助于参禅,也直接导至顿悟,右脑的α波据说与水声最为亲和。
《 高僧传 》记载了明憨山德清禅师(1543-1623)在水边的心路历程:“憨山大师隐居处有老屋数间,地处万山冰雪中,每到春夏之交,流冰冲击,其声有如万马奔腾——憨师每日危坐溪旁修行,最初还闻得耳畔轰然流水声,久之,一日忽而忘却己身所在,只觉天地间万籁俱寂,从此水声不再聒耳。某日早食过后,正在经行,忽然伫立原地不动,澈然洞见身心世界一片光明莹然,有如大圆镜,山河大地影现其中,清晰异常,恍如大梦之初觉,身心湛然寂静,了不可得。”
枕底涛声枕上山。是夜,月光下既无别人身上的雪肌可赏,更听不到自己身体内部的水声,这个“水声禅”是百般地参不透,遂于榻榻米上得俳句如左:
到处是流水
温泉旅馆的小便池
水声也动听
“在黑暗中,我的头脑变成一泓清水,滴滴答答地流出来,以后什么都没有留下,只感觉甜蜜的愉快。”这里是箱根的汤本温泉乡,距离川端康成的伊豆虽已不远,却还有一段山路要走。
远看一朵花
是人就会受伤,受伤就会有疤,但是,一样的疤长在不同人的身上,往往会给“疤主”们带来不同的遭遇。
疤长在男人身上,据信有助于“男子气”的正增长。这个不难理解:有疤,证明这男人经过风雨,见过世面。与其说这叫做沧桑,不如视之为男人的第二性征。中国古代的好汉,在被人砍头之前往往会有这样一句共同的临终遗言:“20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平时话多的好汉,还会在这后面再加上一句:“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当然,这句口号里对于“碗口”在尺寸上的不无刻意的强调,并不是死到临头还要硬充自己的脖子长得细,其用意乃在于对“疤”的高度蔑视。
好汉就是好汉,当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一般俗人,能视死如归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还有人竟能勇敢到视死如疤的程度。成龙在泰国拍戏时被一条折断的钢索击中面部,睁开眼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好庆幸我是男人,如果这次意外发生在女演员身上就不太妙,随时毁容,男人在脸、手、脚多点疤痕,更有男人味!”
成龙这话也对也不对,最起码,看过孙燕姿的这条新闻之后,我更觉得成龙真的是有点老了—— 孙燕姿在为她的一张新唱片而举行的新歌速记大赛时,罕见地穿了一条低腰牛仔裤,更为罕见的是,因为这条低腰牛仔裤,孙燕姿在歌迷面前露出了她的小肚肚,不过这还算不了什么,这条新闻最重要的卖点其实不是裤裤也不是肚肚,而是小肚肚上面——准确地说,应该是在小肚肚的右侧,赫然见到一道手术后留下的伤疤——这就是这条新闻的标题。当然你一定要说这也正是这条新闻的疤痕,我也没有意见。
没有人喜欢自己身上的伤疤,吃娱乐饭的,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现在不仅是靠脸蛋吃饭,而且得靠皮肤吃饭。娱乐圈中甘心花费巨资来为自己去除或掩盖疤痕者,比比皆是,而且不足为奇。不过,冰雪聪明者如孙燕姿,不仅敢于当众展露她的疤痕,而且展示的是一道处于敏感部位的疤痕,与此同时,还坦然地告诉记者说,这道疤痕是她小时候因为得盲肠炎而做手术所留下来的。于是记者们就认为,小孙对自己身上的疤痕能够毫不掩饰,体现了她自然不做作的个性,这正是她吸引大批崇拜者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