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常识的立场,身体上的伤疤肯定是不美观的,有可能的话,大多数人都愿意把它掩盖起来,至少不会乐于当众展示。不过这种事现在也很难说,据英国《 星期日泰晤士报 》的报道,英国的前卫青年,现在已不再满足于用纹身来表现自己的时尚和潮流,转而流行一种更酷的玩意儿——请美容外科医生出手,用手术刀在自己身上“制造”一个伤疤,作为最前卫的身体标记。一家名为《 地下 》的青少年另类潮流杂志的编辑米顿说,这个时髦始于伦敦和曼彻斯特的夜店,在20至25岁的青年中最受欢迎。“别人也许认为不可思议,但经常出没于夜总会的年轻人觉得疤痕很性感很有魅力。”
对于一道疤痕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伤疤的来历。也就是说,造成伤疤的原因比伤疤本身重要得多。就以孙燕姿的例子来说,正因为是小时候做盲肠炎手术的结果,于是无形中使伤疤的主人与伤疤的观众之间获得了某种“亲和力”,因为盲肠炎是一种常见的儿童疾病。此外,在我看来小孙之所以敢于当众展露她的疤痕,除上述原因之外,还有一点也比较关键:据这则报道说,她的小腹部极为平坦,而且“毫无赘肉”。
闻香识人
人之美丑,说穿了再简单不过:凡女人,不可有一处似男人,则美;同理,男人若有一处似女人,便丑。这种标准,基本上就是我们说的“女人味”及“男人味”,总称为“人味”。
“有女人味”既是对一个女人的高度评价,举凡“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风情万种”以及“千娇百媚”等等,皆可归入“有味”之类;有些时候,同样的四个字,竟也可以沦落为一种最低的要求。也就是说,当我们必须对一个要身材没身材,要脸蛋没脸蛋的女人作一番不失厚道的评价时,这句话十分好用,虽然在这种语境里,“有女人味”基本上仅指这个女人在第一性征之外区别于男性的某些硬指标。
尽管如此,在具体的审美实践过程中,“女人味”还是常常遭到文学化、神秘化的曲解。一旦往深里谈,恨不能一把就扯出以“气韵生动”为第一要义的谢赫六法,晕。我个人倒是更倾向于选择“女人味”最质朴的那层意思,即物理学以及生物化学意义上的“人味”。与中式美学概念上的“女人味”及“男人味”相比,前者来得实际得多。
黛玉宝玉志趣相投,包括对味道的审美价值取向。当宝玉以北静王所赠之御赐名贵念珠一串相赠时,她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这东西!”在这里,“臭男人”并非都是男人的体臭,而是为宝、黛所一致深恶痛绝的“仕途经济”之臭。不过,一旦发现刘姥姥醉卧了宝玉的牙床( 尤其是在“腹内一阵乱响,不免通泻起来”之后 ),最知床主脾气的袭人( 注意,这个名字的意思是“花香袭人” )所进行的第一危机处理是:“将当地大鼎内贮了三四把百合香,仍用罩子罩上。”
我所说的“女人味”显然属于后面一种。其实林妹妹也好,刘姥姥也罢,除了极个别天赋异秉者,人之天然味道大致相同。区别在于,女人是水做的,因而无色、无味、无嗅,男人是泥做的,所以一个两个从骨子里散发出一股泥巴的味道。“男人味”比“女人味”简单得多,一个字,臭。故根据前述之“互不相像”原理,基本上,一个女人闻起来应该是香的,或者应该是“倾向于香的 ”,特别是在臭男人闻起来。
女人香基本来自于外部,如脂粉香水香熏雪花膏洗头水之类的生化制品。也有个别奉行“吃什么补什么”的美女,以进食造成一股由内而外的异香,如《 书剑恩仇录 》里的香香公主,天性爱嚼鲜花,因而身上散发出一阵阵“不是脂粉香,也不是世间任何花香”的芬香,颠倒众生。据她向红花会舵主陈家洛自称:“有许多许多好看的花,开在草地上……我宁可不吃牛羊,也要吃花。想是因为我爱吃花,所以自幼身上就有股气味,你不喜欢吗?”这个时候陈家洛坐在她身边,“只觉得一阵阵淡淡幽香从她身上渗出,明明不是雪中莲的花香,也不是世间任何花香,只觉淡雅清幽、甜美难言。”
不用吃花,一个女人要在一分钟内把自己变得香喷喷的并不很难,虽然主流的选美活动除了五官和三围之外,历来都不设味觉部分。但是,尽管在一些香水的广告文案中已经出现“以80多种花混合、以茉莉为基调、前味中味后味”这样的句子,尽管连内衣也被熏上了香气,归根究底,“女人味”到头来还是给女人自己来闻的,男人作为一种雄性动物,其嗅觉正在发生普遍的衰退。即使不然,女性的嗅觉也天生地发达过男性。据新泽西州拉特格斯大学进行的一项研究发现,女性不仅能闻出味道,甚至还可以从汗味中“嗅出 ”心情,例如男人是否感到害怕或者开心。接受实验者共有40名女性和37名男性,他们都先看一出惊栗片,然后再看一出喜剧。结果有75%的女性嗅出了“冷汗味”的惊恐,超过四分之三的女性不但嗅出那些是男人的汗味,更嗅出那是看了惊栗片的“受惊男人”的冷汗味。相比下,只有半数男性能嗅出这个正确答案。研究同时发现,约有半数接受实验的女性能嗅出那些“喜剧性”的汗味来自哪些心情愉快的男子。相比之下,男性就没有如此灵敏的嗅觉,即使有,也大都缺乏味的解析,只是“如是我闻”罢了。
“人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散发自鼻腔及口腔的气息。至于味道如何,则与个人卫生、食物以及肠胃、内分泌功能有关。当然,与日常的交接受授相比,男女间宽衣解带肉帛相见的机会并不太多,更不可能一见面就像狗男狗女那样互相狂嗅一番。因此,不管是“女人味”还是“男人味”,本质上都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就像穿衣打扮,无非一种普通社交礼仪而已。
仪态万方
关于“仪态”的定义,林语堂大师是这样说的:“女人的美不是在脸孔上,是在姿态上。姿态是活的,脸孔是死的,姿态犹不足,姿态只是心灵的表现;美是在心灵上的。有那样慧心,必有那样姿态,搽粉打扮是打不来的。 ”
很显然,仪态这个玩意儿,和女人的容貌基本无关。也就是说,即便是一个天生五官欠端正,兼且无论怎样“搽粉打扮”也收拾不出来的女人,也大有机会凭借后天的努力,最终压倒群芳,以“仪态”胜出。反过来,若一个女人天生丽质,后天却在“仪态”二字上表现得乏善可陈甚至一塌糊涂,那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了。当然,若天生丽质再加上仪态万方,便可谓如虎添翼,锦上添花,已接近完美的境界。可惜的是,越是天生丽质的,越容易在仪态方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这正是天无绝人之路,自助者天助。一个美女的养成,实在是一个充满了辩证法精神的过程。此外我还发现,在这个问题上,男人遇到的问题其实也跟女人一样。我们知道,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要做一个深受广大妇女欢迎的男人,通常被要求应具备以下这五种特质:“潘、驴、邓、小、闲”。第一个“潘”字,指的是要有古之美男子潘安之貌;第二个 “驴”字,指的是要有一个和驴子一般粗大的性器官;那个“邓”字,说的是以铸造天下货币而著称于世的邓通,也就是说,要像邓通那样有钱;“小”字,特指年轻或者态度上的殷勤;至于“闲“字,则指终日游手好闲,有大把的时间可用来陪伴美女。然而,对于这一条早已被铁板钉钉的金科玉律,袁世凯的二少爷袁克文,在上世纪初的上海滩,曾以一个资深花花公子的身份提出了大胆的修订,他认为“潘、驴、邓、小、闲”这五个字,前两项,即容貌和性器官的尺寸,是属于先天性的;中间的那个“邓”字,即有没有钱,则半是天生,半是人为;至于后面的“小”和“闲”,则纯属事在人为。
由此可见,如果有人指责说,要求女性讲究仪态,无非就是为了迎合男性的审美需要,实际上是男权社会对于女性的压迫。那么,听过了“潘、驴、邓、小、闲”以及相关的争议之后,你可能会感到男性对自我的那种苛求,惟一的目的无非也就是为了取悦于女性。助人为乐可能言重了,不过也说不上谁“压迫”谁。一句话,古往今来,做男做女都不容易。
落实到具体的技术层面上,仪态是一门三天三夜也讲不完的大学问。简而言之,它大致包括了一个人在站立、行走、坐卧这三个方面的基本姿态。至于细节,更是无微不至,不胜枚举。各位可以对着镜子慢慢练习,或者直接请教专业的仪态专家。其实,除了少量的规定动作之外,仪态不可一成不变,墨守成规,更不可以不变应万变。正所谓“仪态万方”,“万方”者,强调的乃是一个“变”字。姨太太可以娶了一房又一房,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数量上终归有限,十位数以上的姨太,即使在小说电视剧里也属少见;仪态就不同了,它可以“万变”取胜,要做一个真正的美女,不仅要讲究仪态,而且必须深谙“变态”之道。这么说吧,除了一部分基本动作之外,仪态和穿衣一样,也必须遵循T.P.O原则,即时间( time )、场合( place )、目的( objective )。所以民间一直会有这样一种说法,即一个理想的太太,在客厅里要像贵妇,在厨房里要像主妇,在卧室里要像荡妇——这种要求除了再次证明了男性的贪婪和幼稚之外,其实恰好也生动地说明了仪态“万变”的重要——当然,必须提醒有意在家里仿效者的是,以上三种不同的场合以及三种不同的仪态,切勿随意进行调换。
环肥燕瘦
虽说是,眼花缭乱,然而各花入各眼,天底下的美女,虽然并无一定之规,不过从外观上看,无非分为两种:一种是肉感型,另一种是骨感型。
关于肉感和骨感,小资祖奶奶张爱玲的说法是:
“如果湘粤一带深目削颊的美人是糖醋排骨,上海女人就是粉蒸肉。”糖醋排骨和粉蒸肉都是我爱吃的肉,但是这种说法依然没有脱离“食色性也”以及“秀色可餐”的那一个老套路。依我之见,所谓肉感,一方面固然指的是美女身上必须长着足够多的肉,然而光有肉还不够,更为重要的是,必须使旁观者产生一种“有肉”的感觉。
这种区别好像有点微妙,打个不太确切的比方,就好像我们说某人是一个“好人”,但是一个“好人”并不一定能给别人留下“好感”。另外,“有肉”的感觉固然不一定会直接引起“肉欲”,但是,无论就单纯美学观点、正常生理冲动还是猥琐功利主义而言,它都可以带来各种不同的美好的感觉,例如珠圆玉润,例如可靠、富足、划算、能劳动、有安全感、好生养、冬暖夏凉,等等。
为了公正起见,谨按照解剖学原理,即先肉后骨的原则,首先为大家介绍历史上著名的肉感美女。几乎为全人类所共同崇拜的偶像级肉感美女,首推古希腊丰乳肥臀的爱神维纳斯。关于维纳斯,虽然古希腊人给我们留下的只是一个缺了一条胳膊的偶像,因而她的肥瘦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也曾一直有人认为维纳斯就是不肥不瘦身材匀称的标本,不过,按照考古专家对现存巴黎卢浮宫的维纳斯大理石雕像的量度,得出的数据是:身高1.524米,大腿环径却达到57.15厘米,全身上下比较靠谱的,只是两条玉臂,差不多是33.02厘米,还是不完整的资料。总而言之,基本不符合当代的审美标准。至于“偶像”的腰围,更是惨不忍睹。即使她S形姿的体态对后世的美女造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幸的是,即使有天使一样的面孔,却也有着天使一样的身材。
中国最著名的“粉蒸肉”美女,杨贵妃认了第二,不管死人活人,大概就没有人敢认第一了。事实上,杨贵妃的因肥而得到“三千宠爱于一身”的至高待遇,并不只是因为唐玄宗个人的审美品味,以胖为美,是唐代社会的朝野共识,只要看看唐朝画家笔下的仕女图,那些女主角几乎个个都是体态肥胖的模样,就连男子亦不输巾帼。一直到明代,唐伯虎笔下的女人也是坚持以胖为美,虽然巩俐老师在有关港产片里扮演的秋香看上去并不很胖。
反观与杨玉环齐名的四大美女之一赵飞燕,虽然以瘦著称,然而,同样是作为封建社会最成功男人,也就是皇帝的女人,而且最后都是以自杀了结自己的性命,但是赵飞燕之所以能够以“糖醋排骨”得宠,其功能性似乎高于审美性。也就是说,汉成帝对赵飞燕的欣赏,主要是因她能歌善舞,而且瘦到能在人的掌上跳舞,属于“掌上型”的袖珍美女,比今天夜总会里在桌子上跳Table dance的舞女还厉害。
看起来,这种事情就像手机一样,如果我们今天只是以体积的大小来作为对于一部手机的评价,显然是有欠公允的。更为重要的是,超级袖珍型的手机,已经越来越不能跟上超级大彩屏的时代潮流了。
20世纪中后期,长期以来称雄江湖的肉感型美女终于被打入了冷宫,甚至变成“美女”的反义词,取而代之的,是一群群反其道而行之的“骨感”美女。肉感型美女的失宠,原因有很多,也很复杂,至少也要比瘦肉型猪肉的流行复杂得多。本着化繁为简的一惯原则,我始终认为这其实不过就是物极必反的另一个例子罢了,也就是说,胖人一旦过剩,人们自然以瘦为美。物以稀为贵,谁还没点性格,没点追求?在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里,“骨感”对“肉感”的反动可谓排山倒海,摧枯拉朽,到今天,“肉感”几乎变成了一个下流的词汇,而“骨感”却已经成为了“性感”的同义词,并且成为一种全球性的“流感”。
好走极端乃人类天性,最起码在美女标准一事上,不是极左,就是极右,不吃糖醋排骨,就吃粉蒸肉。所谓不肥不瘦或肥瘦相间的匀称身材是不存在的,即使有,也照样会被主流的审美标准视而不见。
野 餐(1)
男女的户外方式是野合,饮食的户外方式是野餐。以上两种勾当虽不能保证都是我们祖先的发明,然而中国古已有之。据《 墨子·非乐( 上 ) 》,夏代的第一个君主夏后启( 约公元前21世纪 ),就曾“野于饮食”。
“野于饮食”不是说夏后启吃得很狂野或者吃得很野路子,而是“饮食于野”之意。比较文化的野餐,有“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在这个情境中,野餐是踏青或春游活动的一部分, “成于乐”而“游于艺”,寓教于乐,寓乐于吃喝。然而春是肯定游了,东西吃了没有,则语焉不详,参照“饱唱饿念”的一般规律,既是“咏而归”,就权当是吃过了吧。
历史上最著名最有文化同时吃喝证据最为确凿的野餐,自然是“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的“流觞曲水”了。这场野外的FB活动,有《 兰亭集序 》为证,白纸黑字,跑不掉的。
很显然,野餐这种不再以果腹为第一要义的饮食活动虽然意味着人类不再靠天吃饭,不过随之也带来了“看天吃饭”的新问题。除了军事强人夏后启( 据说是徒兵和车兵协同作战法的首创者 )的“野于饮食”因带有浓厚的军事训练色彩而无需看天吃饭之外( 说不定天气越恶劣越爽 ),大部分非军事化、非狩猎化的古代野餐活动,即便未必都锁定于暮春时节,大概也总得等个好天。
至于后来我们在公园里参与或见到的那种野餐,虽不可否认传统的渊源,基本上是西化的结果。其典型情境,可参见《 追忆似水年华 》:“我们坐在岸边的菖蒲花丛中休息。在假日的天空,一朵闲云久久地徘徊。不时有一条闷得发慌的鲤鱼跃出水面,惴惴不安地透一口气。这正是野餐的时间。我们要在这儿呆好久才回家;在草地上吃点水果、面包、巧克力,圣伊莱尔教堂的钟声沿着地平线悠悠传来,声音虽弱,却依然浑厚而铿锵;它们从那么远的地方,穿透一层层的空气,却没有与空气混合,一道道声波的连续的颤动给钟声四周留下一条条棱纹,掠过花朵时发出阵阵共鸣,一直到达我们的脚边。”
迹近于野合
在郊外或公园的草地上野餐,曾经是一种布尔乔亚生活的典型方式。
普鲁斯特的“读图版”,首选马内同一时代的作品“草地上的野餐”(La Colazione Sull’erba,原名“沐浴”,1863年)。草地上,确有若干普鲁斯特提到的“水果、面包”散见于画面左下角,不过最为触目惊心的并不是这些“野食”,也不是画面后方正在进行的浴足活动,而是作为主角的全裸白种女性。无论是站在卫道及卫浴的立场,与其说是野餐,却已迹近于野合,或曰野合后的野餐。
其实,饮食男女这两件事情,当初都是一种户外活动。在人类的穴居时代,连“户”都没有,“户外”和“室内”完全无从谈起。一旦从户外移至室内进行,便成了文明进步的标志。士别三日,当他们从室内搬回到户外时,已是今非昔比,则又标志着人类的文明和进步已经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了——最起码仅就饮食这一部分而言。
然而,形式是变了,但就饮食的内容而言,野餐却大不如室内来得丰富和精彩。普鲁斯特记忆中“在斯万家那边”的野餐,不过“在草地上吃点水果、面包、巧克力”而已。冰心奶奶则这样描述她年轻时在威尔斯利大学的野餐生活:“一个星期日,我们约定在那廊上野餐,我带的是两斤大饼,半斤酱牛肉,和一瓶水……虹带着一包花生和几块糖。那时我们彼此都已知道对方是拉着一车重担的小牛,更不在这些事上客气,而且我们都吃得十分香甜。威大的风景,是全美有名的。我们常常忙中偷闲,在湖上泛舟野餐纵谈。年轻时代,总喜欢谈抱负,我们自己觉得谈得太夸大一点,好在没有第三人听见!”
与欧陆式的“水果、面包、巧克力”相比,“两斤大饼,半斤酱牛肉”以及随身携带此物的两名花季女学生虽然有失风雅,但足见醉翁和醉奶奶们之意并不在野餐,而在露天,在山水之间。而且,在野餐的名义之下,山水也有了中式和西式之分。
没有白吃的野餐
鉴于西式野餐多数都在午餐时间,与通常在室内进行的西式午餐相比,两者在内容上其实还是保持着高度一致的。如果一个人连早餐和晚餐都以野餐方式进行,他的良民身份就不能不受到严重的怀疑。
内容和形式达到高度统一的野餐,还是要看我们中国人的。正所谓“握月担风且留后日,吞花卧酒不可过时”。中式野餐虽说同样也是出于对“佳境”的追求,但是在解决了“怎么吃”的同时,“吃什么”照样不能有半点的含糊。传统的中式野餐究竟可以劲爆到何种程度?据明代高濂《 遵生八笺 》称,时有一种流行的便携式野餐套装工具,主要部件包括提盒和提炉。提盒是一个迷你型碗橱,内放杯筷酒壶之类,上面分有数格,每格或置六碟,或四碟,盛果肴酒菜,可供六人之需。提炉形式如提盒,分上下两格。上层大盛炭备用,下层放一锅炉,可烹茶暖酒,旁有一锅,可煮粥供客。郊游野餐时,相当于随身携带了一座整体厨房。如此高端的硬体配置,其承载运行的“软体”之繁复、之精彩,大致可以想象。
野 餐(2)
同样道理,当网球从室外移至室内而变成乒乓球之后,世界上能将此戏玩到出神入化、天下无敌者,也只有我们中国人了。世上的事情但凡只要上了桌,从地面被摆上了台面,对于吾人来说,这事就好办多了。
然而天下也没有白吃的野餐。再次来引证一下冰心奶奶:“我永远也忘不了,早在1936年,我到欧洲旅游的时候,一位德国朋友在星期天带我们到柏林郊外一处树林里去野餐,那片树林一望无际。那天总有好几千个家庭或团体,在草地上铺上布,一群人饮、食、笑、乐,十分热闹。我的德国朋友对我说,每星期天几乎都有10万人在此野餐,但野餐过了,10万人散了,草地上却是干干凈凈,连一块纸片都没有!我从心底佩服德国人的文明习惯!在国内呢,越是名胜之地,游人越多的地方,就越是肮脏杂乱。解放后是好多了。但昨天,我的女儿和她的同事们去香山鹫峰,也算是春游吧。回来就问她,鹫峰游人多不多?干净吗?她摇头说不干净……”
就野餐的阵仗而言,柏林郊外草地上的那“好几千个家庭或团体”,乃以人多取胜;香山鹫峰一带的“不干不净”, 人也多之外,靠的主要还是东西多。也就是说,与其说什么文明不文明,不如视后者的狼藉乃中式野餐在品类上过于丰富的必然结果。正是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大嚼骋怀,足以极口腹之娱,信可乐也。
小菜一碟
民国23年,旧中国社会上的“新生活运动”如火如荼(至少在发起者蒋介石的口腔里),这年二月二日,蒋介石在杭州对航空学校第二期毕业学生发表了如下谈话:
“我告诉你们:现在一般中国人十个就有九个不会,比方讲吃饭,坐的坐,站的站,蹲的蹲,或是捧一碗饭立在大门口来吃,或是一面走一面吃;还有,吃饭的时候,一切乱七八糟,不仅桌椅碗筷摆得一点没有条理,而且要弄得菜汤饭屑,狼藉满地,吃过之后,使人家走路都不好走过!试问这是不是文明人类吃饭的样子!
“再讲住房子,有几个人真正懂得住房子的道理,真能常常打扫干净,布置整齐,一般的情形都是满地的垃圾满屋的灰尘,厨房厕所格外的龌龊,四面的阴沟也不知疏通,还有随地吐痰,到处肮脏污秽,房子里面的东西,也是杂乱无章,乱丢乱摆!总之,一般中国人住房子,每每龌龊凌乱到不成一个‘人’所住的地方!”
整整60年之后,我个人对于以上讲话有以下两点感想:
其一,“坐的坐,站的站,蹲的蹲,或是捧一碗饭立在大门口来吃,或是一面走一面吃”——基本上就是一幅标准的野餐图景。所谓“乘鹿车,携酒壶,使人荷锸而随之,‘死便埋我’”!所谓“群贤毕至,少长咸集,仰观俯察”之类,玄学不玄学、另类不另类的先不讲,就现场的一般吃喝情形而言,你以为还可以另类到哪里去呢?
其二,满地垃圾满屋灰尘,杂乱无章乱丢乱摆,尤其是“格外龌龊”的厨房厕所——正是出于对这种室内环境的厌恶,于是“捧一碗饭立在大门口来吃,或是一面走一面吃”,将一日三顿改行野餐方式,看开些,亦属忍无可忍,出于愤怒之义举。
总而言之,不管吃什么喝什么以及怎么吃怎么喝,野餐总是赏心乐事一桩。最起码,Picnic一词在英语或法语(piquenique )中除了“野餐”之外,尚有“轻松愉快之事”或者“小Case”、“小菜一碟”的含意。当然,也许正是出于西人对野餐的这种“小菜一碟”的心态,“水果、面包、巧克力”,野餐的内容才被搞到贫乏乃尔。
永远的“城中村”
按照Webster辞典对Picnic的解释,可以自称或被称为“野餐”的户外饮食活动,必须符合以下几项条件:
一、它是一项娱乐( entertainment )或者是一场Party;
二、必须自带食物;
三、必须在户外( 露天 )进行( out door,in the open air )。
其实在各种汉语辞典里,对“野餐”的注释则简明扼要得多——“带着食物到郊外食用”。名虽如此,然而在各个汉语城市里,“野餐”在行为上如今却都多多少少地打了折扣,最主要的修正,集中在第二项“自带食物”。也就是说,娱乐还是娱乐,户外仍是户外,只是“自带食物”变成了“自购食物”,特别是在那些绝对不欢迎“自带食物”的场所里的“自购食物”。
尽管此举相当于把“自杀”变成了“他杀”,野餐依然不失是一桩赏心乐事。在假日里,在天气比较正常或人体感觉比较舒适的情况下,凡设在郊外、室外或半郊区、半室外的酒楼食肆,总是比市区或室内的更为抢手。我一直相信,广州人对“大排档”的迷恋,与其说是因为价格因素,不如说实质上乃出于对野餐以及“野趣”的向往。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大排档的爱好者心中(或者胃里),都有一座永远都不可能被拆除的“城中村”。
除了不能“自带食物”之外,中式的“城市野餐”不仅保持了内容丰富的光荣传统,而且还开发出形式和内容的互相促进。白云山,广州“城市野餐”之首选名山,山上山下,酒旗招展,遍地英雄下夕烟,喝酒吃肉真忙。尽管所谓“山泉水”的来源今已十分可疑,不过我还是觉得白云山上的那碗茶,就是TMD好喝;白云山水浸出来的豆腐、猪手,实在是TMD好吃——当然,这都是在山上“野餐”时的想法,下山的路上,我通常都会得出这样一个比较理智的结论:好吃,好喝,多半是因为TNND刚才爬山爬出来的饥渴。
野 餐(3)
对于野餐的偏执,本质上是对潜意识里挥之不去的“野性的呼唤”所作出的口头回应,正如在白云山、二沙岛时有发生的“停车做爱”,亦不失为对“野合”的安全模拟,以一片赤子之心。尤其是对于那些花了大把金钱心思把家里的厨房、餐厅装修得美不胜收,自己却坚持能不回家吃饭就不回家吃饭的“视归如死”的男人来说,不管有没有in the open air,只要是out door,一切不在自己家里进行的吃喝活动,其实都是他们内心深处永远的“野餐”。
古墓丽影(1)
苏小小何许人也?唐代以来,文人骚客聚讼不休,于“意淫”这项主业之外,尤有一门关于苏小小的“小学”开发出来。“小学”的全部,并不是“何许人也”,而主要集中在以下两大课题之上:一、苏小小葬身何处;二、她是晋朝人,还是南齐人?
唐陆广微《 吴地记 》说苏小小是晋妓,墓在嘉兴县治侧。而《 乐府诗集 》古辞《 苏小小歌 》解题引《 乐府广题 》则说:“苏小小,钱塘名倡也,盖南齐时人。西陵在钱塘江之西,歌云‘西陵松柏下’是也。”钱塘和嘉兴的空间距离虽不能完全等同于晋朝和南齐的时间距离,不过有关苏小小的记载,信史并不算多。“南齐钱塘说”之所以成为主流并沿袭至今,都是诗人功劳。许是《 苏小小歌 》( “妾乘油壁车,郎跨青骢马。何处结同心,西陵松柏下。” )开了风气之先,我发现,以苏小小为女主角的历代诗文题咏,几乎都要涉及到苏小小的户籍和住处。此一现象在意淫活动的传世文本中实在并不多见。当然,这种“牧童遥指”式的“倡家地理”,主要以美学取胜,可信倒在其次。与其说“柳色春藏苏小家”,不如说“苏小春藏诗人家”。
这桩公案,最终以“有两个苏小小”告一段落。出面摆平者,为清代大学者朱竹垞。他考证出苏小小实有两个,一个是钱塘的南齐歌女,一个是晋朝的嘉兴“贤倡”,好在都是名妓。不过茅盾先生后来仍有疑虑:“苏小小是南平时一个侠妓。又嘉兴县前有苏小小坟,云是晋妓,不知是一人或二人。”不知道苏小小是“一人或二人”,比搞不清瞻台灭明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要严重得多,吊错了古人的膀子,后果就不只是“伸伸脚”这样的小问题了。事实上,与不远处岳坟的墓主相比,杭州城里先前是不是真的有过“苏小小”,西陵桥下后来又是不是葬着一个同名同姓的女人,皆非信史。不过就不寻常地充斥在苏小小个案里的那些地理名辞来看,与其说“意淫”,不如说“意指”,与其说“狎妓”,又不如说是“狎墓”。古今有关苏小小的全部学问,实在大可以命名为“墓学”。张岱为苏小小盖棺论定的文章,题目就叫《 苏小小墓 》。除了照例的地点勘察之外,张岱还讲了一个“幽媾”的故事:( 苏小小 )芳魂不殁,往往花间出现。宋时有司马槱者,字才仲,在洛下梦一美人搴帷而歌,问其名,曰:西陵苏小小也。问歌何曲?曰:《 黄金缕 》。后五年,才仲以东坡荐举,为秦少章幕下官,因道其事。少章异之,曰:苏小之墓,今在西泠,何不酹酒吊之。才仲往寻其墓拜之。是夜,梦与同寝,曰:妾愿酬矣。自是幽昏三载,才仲亦卒于杭,葬小小墓侧。身为司马光之后,司马槱不再砸缸,而是破罐子破摔,以身相许,一膀子吊死在苏小小墓侧。真个是“莫言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
西湖苏小小墓据说建于宋代,后几经毁建,《 西湖新游记 》称:“( 苏小小 )墓实系伪作。盖康熙南巡,偶向侍臣询及苏小小,浙江乃连夜抔土西泠桥下,一夕成墓,以备御览。后人不察,乃以为埋香之所,误矣!” 埋香之所真伪莫辨,作为墓亭的六角攒尖顶亭“慕才亭”,却是亭亭玉立,言之凿凿。传说,苏小小生前不知何故从小就养成了仰慕知识分子的良好习惯,先是于西泠桥畔与当朝宰相的公子阮郁“结同心”,男方循例负心之后,又结识了( 并非传说中的 )落魄书生鲍仁,欣然献金百两,助其上京赶考。鲍书生赴今京期间,苏小小一病不起,最终以十九芳龄香消玉殒,咯血而死。那鲍仁,金榜题名,封为滑州( 今镇江 )刺史,赴任途中路过杭州,惊悉厄耗,遂素衣哭坟,择地立碑题字,建筑“慕才亭”。“包人”未遂的鲍仁虽未像后来者司马槱才仲那样在苏小小墓侧死守,却也有“凄语”传世:“若不为民做主,吾将厮守墓侧。”
一直都望文生意地以为所谓“慕才”者,乃立碑筑亭者“慕才女苏小小之才”之意。直到有一次因无聊而通读了“慕才亭”石碑的碑文全文,一语惊醒梦中人,方才知今是而昨非——谨录“慕才亭”碑文全文如下: “南齐时滑州刺史鲍仁为纪念苏小小,根据她生前意愿,曾在此筑墓和建造‘慕才亭’,1966年墓及亭均被拆毁。此亭于1982年复建。苏小小,南齐( 479-501 )钱塘(今杭州 )人,聪敏美丽,能歌善诗,虽为歌妓,但自知自爱。”很显然,建造“慕才亭”的本意并不是为了寄托鲍仁对才女苏小小之才的仰慕,误矣!正相反,而是为了纪念并彰显苏小小“慕”知识分子之“才”的优良作风以及敢作风险投资和敷化器的独到眼光。
不知出自何人之手的白话碑文,遣词造句上虽明显具有同时代妇联工作用语的风格,却足以和鲍仁的“凄语”并列古今“吊苏文”韵文类和非韵文类中的两大极品。尤其是后者,以杭州当局2004年国庆重修苏小小墓而引发的“妓女派”和“才女派”之论战观之,令人不得不由衷地钦佩80年代立碑者敏锐的政策性和高度的前瞻性。
心中有妓
重修苏小小墓,揭开的倒是道德论战的盖子。几乎一面倒都是“反苏派”的声音:“苏小小作为古代色情行业、狎妓文化的代表,政府不应该一方面旗帜鲜明开展扫黄活动时,另一方面却公开把玩古代的色情文化。”更有记者质问杭州市政府:“为婊子立牌,究竟想宣扬什么?”
古墓丽影(2)
一小撮“亲苏派”则认为此说过于偏激,“对历史与文化都缺少冷静与学术的审视分析”。原因主要是:古代的妓女并不能等同于今天的妓女,再说有文化的妓女也不能等同于没文化的妓女。在旧社会,广大妇女普遍受到压迫,倒是妓女这种“特殊的女性群体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追求才艺、爱情和自我的自由可能”。也就是说,在古代中国的特殊语境中,苏小小亦邪亦正地同时具有妓女和妇解分子双重身份。礼教吃人,也不妨反过来先咬它一口。至少,“重建苏小小墓也就增加了西湖的历史趣闻罢了,本身并不可能有太宏大的文化价值指义”。
用“文化”和“妇解”为苏小小辩,与以“三陪”羞辱之,本质上都是一路。若将苏小定性为“古代色情行业、狎妓文化的代表”,苏小小的芳邻秋瑾墓之墓主,恐怕就是今之恐怖分子女头目,人肉炸弹。之所以有争论,一方面系因缺乏想像力,另一方面却又系想像力过于丰富之故。苏小小其人其事只是传说,其坟其墓更是杜撰,然而墓中无妓,奈何心中却有妓。传说中的事情,还是低调些好。正确对待苏小小,犹如正确欣赏西湖。西湖之胜,素有“晴湖不如雾湖,雾湖不如雨湖,雨湖不如月湖,月湖不如雪湖”之说,将苏小小墓修葺一新,添砖加瓦,大煞风景的程度,犹如在“月湖不如雪湖”之后又继了“雪湖不如雪狼湖”一句。
作为“心中有妓派”的一员,我个人并不主张修墓,断桥边的那个所在,虽然不至于非要恢复到干隆庚子南巡前的“半丘黄土”,至少保留芥川龙之介在世纪初的所见:“这位唐代美人的墓,原来是铺着瓦顶抹了灰泥的毫无诗意的一个土馒头,特别是墓的附近为了建造西泠桥,墓被弄得极其荒凉,所以更增加了凄凉之感。”但是平心而论,重修苏小小墓对“亲苏派”来说并无太大意义,毕竟,大学扩招了,一夫一妻了,风流快活,事前事后也早就不兴写诗了。对于广大“反苏派”而言,此举虽然惹大家生气,总体上还是很有“宏大文化价值指义”的。干隆年苏小小墓的修复,诚如沉复所言:“从此吊古骚人,不须徘徊探访矣。”同理,再次重修的苏小小墓,不仅使“反苏派”多了一个用来表达自己崇高道德的“不须徘徊探访”的新媒体,最起码,除了岳王庙里的秦桧之外,吐痰吐口水,从此又新添了一个风景绝佳的去处。
张岱《 西湖梦寻 》曾以名妓比况西湖:“(西湖若)曲中名妓,声色俱丽,然倚门献笑,人人得而媟亵之矣。人人得而媟亵,故人人得而艳羡;人人得而艳羡,故人人得而轻慢。”照此说来,游湖行为本身就是美学上的嫖娼行为,遑论苏小小做不做鸡。因而,古往今来,不管是“凄语”还是“韵语”,“愤语”还是“野语”,君子动口,从来都拦不住君子动手。报道说,自苏小小墓冢及墓亭在2004年国庆前重修之后,原先备受冷落之处陡然热闹起来。“十一”长假期间,大批游客蜂拥而至,“或是用手摸馒头似的墓冢,或纷纷往苏小小墓上贴硬币,据说这样能带来财气;凑不进去的人则在外往里扔硬币,硬币贴上去的则皆大欢喜,贴不上的或投不中的则啧啧叹息。据管理人员说,每天收集的硬币以数千枚计。同时苏小小墓也被摸打出了裂缝, 弄得乳白墓壁面目全非,伤痕累累。”
“慕才亭”变成投币游乐场,一说是因“慕才”与“摸财”谐音所致,以我之所见,“慕才”本已荒唐,误读再加误读,负负得正,“摸财”反而具有某种有益的消解作用。当然,“慕才亭”亭柱镌刻的那幅著名楹联“湖山此地曾埋玉,花月其人可铸金”,在误导作用上亦有贡献。
同样是“狎墓”,动手显然要比动口来得更直接,更实惠,更有建设性。对惨遭“摸财咸猪手”的杭州“小苏小小”来说,不幸中的大幸,是“苏小小解构历史”上所夺取的最为直接的一次庶民的胜利,乃发生在嘉兴贤娼弄的“大苏小小”墓。据陆明《 嘉兴记忆 》之《 夕阳贤娼弄 》:“1970年秋末,造反派挖苏小小墓,大约本想挖到金银财宝或鞭尸以泄其对封建‘流毒’之恨吧。不料,掘土三尺一无所得。挖坟最起劲的矮胡子随口骂了一声:‘戳那!’”
远之则怨,近之则不逊。“戳那”为吴语区( 包括浙江和上海 )至今通用的粗口,相当于“操你的( 娘、姐、妹及一切异性血亲……N )”,今之手机短信及杭州话或上海话RAP歌词中,又做“册那”或“策那”。不管苏小小是晋朝人还是南齐人,嘉兴人还是杭州人,苏才女若是地下有知,隔土有耳,理论上,在历朝历代文言或白话的一切诗词题咏当中,此二字“愤语”,想必是她听得最明白、最真切的一句。
女权主义的早餐
某年夏天,我在杭州一家电视台举办的新娘选美比赛做评委,其中有一个环节是考新娘的厨艺,并假设了这样一个情境:新婚初日,新娘为新郎做一顿早餐。
我相信,这必定会招来一向都坚决反对搞任何形式的选美活动的女权主义者群起做河东狮吼:“凭什么一定要女的起来做早餐?!”Come on,既然是选美,而且是新娘选美,在一般的情况下,被选者当然都是女的。既然这个环节评的是厨艺,若非要新郎来做,新娘所能表演的,大概就是如何吃掉这一份早餐的技艺了。不过,女权分子也不必急着生气,因为当时就有一位佳丽已经用她现场制作的一份早餐,赏了全体男性沙猪们一记响亮的耳光—— 饼干一包,两杯袋泡茶。她还喜滋滋地望着我轻启樱唇:“尝尝嘛,很好吃的噢。”
如此后工业化的早餐,就是换了男的做给女的吃,相信女的一样也不会高兴,还有可能对从这一个早上开始的婚姻生活感到万般沮丧,甚至开始怀疑人生。
我绝不是说一顿饼干加袋泡茶的早餐就能让人受多大的委屈,我的意思是,既然是结婚,既然已组成家庭,就很难不考虑一下厨房。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饼干和袋泡茶在刮了男性沙猪一记响亮的耳光的同时,也狠狠地踹了厨房一脚。
对于厨房,男女有各自的心理障碍。男人的问题在于:中国男性的精神导师先是强调“食不厌精”,接着又下达了“君子远庖厨”的最高指示。当然,我完全不同意有些人把“远庖厨”斥为伪善,鉴于人性的局限,虽然至善难得,我们也不得不把“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设定为人性能及的较高境界。但是更实际的问题是,为了吃喝,为了快乐,总得有人在庖厨里工作。对于这些人,做君子的难道就不存恻隐之心了吗?
没问题。精神导师早就预计到会有这个Bug,并且提出了一个明快的解决方案,也是五个字:君子远小人。当远离了庖厨同时也远离了小人的君子在餐桌前等着上菜,在厨房里工作的自然就剩下了妇女。
没有一个人天生就适合在厨房里工作。男人从小就玩枪玩炮,女人自幼就玩煮饭玩过家家,基本上是由后天的生产关系和意识形态所决定的。当然一个只会在厨房里忙碌的女人并不能让男性完全满意。“在厨房像贤妻良母,在客厅像贵妇,在床上像荡妇”,这就是夫权对于女性提出的无理要求。不过女权主义的反抗攻略其实亦因此更容易操作,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只要把程序稍加改动,将“贵妇”和“荡妇”被要求所处的位置进行对调,就足以令男人们仰天长啸了。
娜拉走出了100年之后,把妇女从厨房的牢笼中解放出来仍然是女权运动的中心议题之一。然而,就性别权力而言,厨房却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特殊环境。在男权社会的生产关系里,妇女被困厨房,但厨房又是一个制造再生产的车间,换句话说,谁把谁困在厨房是一种权力,谁在厨房里控制着再生产,谁就控制着那个把自己困在厨房的人毕生的幸福,这又是另一种非常现实的反制权。其实男人在性别权力上所设下的大部分陷阱,最后鲜有不把自己也陷进去的。
世界上既拥护妇女走出厨房又赞同饮食男女的,只有餐厅的老板,我们却只能择一而从。夫权可抗,女权可争,惟独不能反抗的是自己的胃,与胃奋斗,其饿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