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露主义
美国是一个以梦想立国,并且动不动就爱拿梦说事的国家。这一点,至少在我们中国人看来的确如此。
自从马丁·路德·金在1963年发表了那篇题为《 我有一个梦想 》的著名演讲以来,美国的“梦况”就更形复杂起来,因为金在演讲中分明是这样说的:“我有一个梦,这个梦深深地植根于美国梦之中。”这种“一梦根植于另一梦”的梦中梦,在吾人看来,便已经有些庄周梦蝶的意思了。至于台湾人后来把Cosmopolitan译成“柯梦波丹”,更是大大地占了南柯太守的便宜,尽管“波丹”是个什么波什么丹,诱发的联想一直比较混乱。
“美国梦”的说法向来深入人心。横光利一说:“梦要做得不像是梦,那才是好梦。”不像是梦的梦,按我的理解,就是再美的梦也得落到实处。所以我相信除了马丁·路德·金之外,最具代表性的“美国梦”,就是玛丽莲·梦露。她是一个做得不像梦的梦,一个真正的美梦。
我出生的那一年,这个至死都可能并不知道她的中文名字叫做梦露的美丽女人于加州寓所的床上因服食大量安眠药而在睡梦中死去。死去,睡去,但在睡眠中可能有梦,这就是个阻碍,但是这个阻碍并不妨碍梦露依然真实地活在世界上以汉语为母语者的心中,这是因为将Marilyn Monroe写成玛丽莲·梦露的不是美国人而是我们中国人。
任何对好莱坞稍有认识者都不会没有听说过这位姓名皆以字母M起的著名MM,同样,对美国历史略知一二者也应该大概地了解“门罗主义”这个政治术语的来源。门罗,詹姆士门罗( James Monroe,1817-1825 ),美国第五任总统,以倡导旗帜鲜明地反对欧洲国家干预美国和西半球事务为核心的“门罗主义”而著称,从19世纪末开始确立了美国在区域性外交政策上独享的领导地位,也可以这样说,“门罗主义”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美国梦”的守护者。这位与玛丽莲·梦露同姓的名人虽然贵为美国第五任总统,而且对中国人民的态度堪称友善 ( 纽约苏富比在前几年拍卖了一封门罗总统于179年前写给道光的致歉信,在这封私人信件里,门罗为了求道光归还一艘搁浅在中国沿岸的美国船只,并归还船上的金钱与鸦片,将道光称为“充满智慧、慈悲为怀”的皇帝 ),惜乎并不能唤起任何的绮念,所以我们也不得不坚持按照我们的审美原则办事,非但没给他留下任何沾上“梦”之“露”的机会,反而将其姓氏译成了“门可罗雀”的“门罗”,与他的政治主张倒是也有几分相似。
姓名学近来在民间再度成为显学,不过关于姓名的法律解释却实在不多。最近在报上读到的一则专业注解是:所谓姓名,就是人以文字的形式对其人格所作出的表达。看来译名也是一样,尽管姓氏一个字母都不差,尽管美国法医基因专家凯斯在前几年年初的时候宣称他在根据从梦露尸体上取出的细胞组织进行了DNA检验后发现梦露很可能是个男人并且很可能在出生时已接受过改变性器官的外科手术,但是你却绝对不可将“门罗主义”自作主张地读成“梦露主义”,这不仅是一个大是大非的常识问题,一个审美问题,也是一个人格问题。
全民表态
革命现代京剧《 沙家浜 》第九场“突破”:
[紧接前场,刁德一家后院墙外。]
[幕启:一伪军在站岗。]
伪军:(白)“司令结婚,请来皇军,叫我们加岗,唉!倒霉了!”
[叶思中等上,将伪军擒获,拉下。]
戏文中的“伪军白”,是小时候挂在嘴边的“金句”,见人嫁娶,即热情相赠。文本分析清楚地表明,以胡传魁为首的“忠义救国军”之所以被以寡敌众的我新四军指战员以“汤浇蚁穴,火燎蜂房”之势奔袭歼灭,战术上的一个重要细节,即在刁德一家后院墙外负责站岗的伪军士兵的松懈。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不应有的松懈,根据该伪军士兵在下岗前的表态,系因胡司令和“常熟城里有名的美人”办喜事喝喜酒,非但未能惠及下层士兵,反而要他们因此而加岗,后者心怀怨恨,以致完全丧失了警惕性和战斗力。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如果胡司令像“百鸡宴”上的坐山雕那样,把部下全部请进刁参谋长家的后院去吃喜酒,后者的责任心就会有所加强( 非但如此,还可能会死得更惨 )。相对于一切敌伪武装的反动本质而言,有没有被邀请喝喜酒,充其量只是技术问题。然而就戏文而言,一个人结婚而让另一个人有了某种意见并且非要以某种方式表达出来的话,那一定是有缘故的。非亲非故无缘无故的踊跃发言者,不是神经有毛病,就是他患上的那种毛病实在太有精神。
杨振宁教授结婚,既没请来“皇军”,更没叫别人“加岗”,可是,主动“上岗”争相发表意见者却是人山人海。不管怎么说,人家是自愿结合,不偷不抢,既不违法,又不违纪,再说,结婚这种事既不需要民意调查,开听证会,也不需要全国人民来参与决策意见,人人向准新娘新郎“交心”,然而,大小报纸之外,以人气最旺的新浪网为例,发布消息的当天凌晨就录得6874条网民评论,48小时后,这个数字已激增到26000条。
与其说“说什么的都有”,不如说“怎么说的都有”,对杨振宁再婚的全民表态,基本上可以被划分为两大派系,正方:第一,对爱情失去了信心;第二,对物理学失去了希望;反方:第一,对爱情更有了希望;第二,对物理学更有了信心。
伪公共生活
对杨振宁再婚的公众表态,发言虽然惊人地踊跃,却因明显地缺乏( 本来就不会有的 )建设性,因此统统都是表态,对于表态的表态,以及对于表态的表态的表态。
毛主席说:“有话就说,有屁就放,不让人说话不行,屁放了,肚子就舒服了。”同理,不让人结婚不行,不让人说话也不行,以让人说话或不让人说话来让人结婚或不让人结婚,更是万万不行。然而,一切不具备“放屁”之上述基本功能的“说话”,都是没话找话,是表态,比放屁更不如。
如果说从前的政治表态是为了“人人过关”,而今之八卦表态,只是因为怎么也过不了自己的那一关。除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集体心理阴影,过不了自己的那一关,倒也不是生怕别人把自己当哑巴卖了,而是惟恐没拣着“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这个大漏。
人虽然不是非结婚不可的动物,但人肯定是传播的动物,“八卦”的动物。八卦本来也没什么,问题是被技术开发出来的人类八卦潜能,实在令人始料不及。不仅网络上留有无数让浏览者发表评论的端口,用手机发短信,更可以对媒体预设的任何问题进行非此即彼的表态——“立即发表评论”!就连从前要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的表态,也成了举手之劳。原本种种可以按下不表的,现在因技术之便利而变得按捺不住,按下就表。
当鼠标和手机按键都变成了一种伪“投票器”,“表决”和“表态”也失去了应有的界线。媒体多少发笔小财,网站无非赚个人气,然而,若泛政治的“表态文化”使一切公共生活都成为纯粹的利益考量,那么泛八卦的“表态文化”则使一切私人生活都变成了公共议题。个人自由一旦被锁定为全民投票的对象,无论是表决还是表态,支持或者反对,于人于己,都是一种暴力。
遗憾的是,在杨振宁教授再婚一事上,迄今只有广州的一家报纸找过一位专家向读者发表过类似“心理辅导”的谈话,更加遗憾的是,这位专家来自广东省性学会,而且“多年从事性心理、生理研究”,好像在这件事情上需要接受心理辅导的不是八卦的公众,而是杨振宁教授和他的新娘。
问女人
乌尔姆大学的神经病学家里佩主持过一系列关于“两性认路差异”的科研。其中的一个主要成果是:两性的左右脑里尽管都有“海马脑区”( hippocampus,主记忆,呈海马状,故名 ),但是男性在辨向时会左右开弓,女性却只使用右边的那匹,并以男性通常不会用到的额叶前部皮层作为补充,故女性的辨向能力普遍低于男性。
我不知道这件事是否与人类在黑暗时代的分工有关,也就是说,男性之所以会同时驱动两边的“海马”,有可能是因为需要经常性从事户外狩猎活动而在黑暗中摸索出来的——不过男人也不必因此而高兴,按照“形补”理论,中药材里的海马原来并不能壮阳,如果有某个部分确实受到了滋补,那个部分的功能也仅限于认路记路。而女性就更无需因此而感到挫折,因为上述研究还发现,虽然有一点先天不足,不过一旦迷失方向,女人比男人更乐于并且勤于问路。其实这一点我早就看出来了,所以,在非问不可的情况下,我总是毫不犹豫地问道于女。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遂引为同道。
不过张爱玲说:“向女人猛然提出一个问句,她的第一个回答大约是正史,第二个就是小说了。”所以,为了在正史里找到正确的方向不至于在野史或小说中迷失,我个人长期以来向女人问路的经验显示:道可问,但不宜多问。在正常的情况下,一问起,两问止,谢了就走,不理解的留着自己慢慢消化,或者等等再去问另一个女人。
其实,道路和方向之外,对于男性向她们“猛然提出”的任何一个问句,女人有可能都是用右脑的海马加上额叶前部皮层来联合作答的。她们的回答,在风格上几乎也就是姜夔说诗:“难说处一语而尽,易说处莫便放过;僻事实用,熟事虚用;说理要简切,说事要圆活,说景要微妙。”一个有自知之明的男人,惟一的出路就是“多看自知,多作自好矣。”所以,里佩教授的同胞叔本华早就主张男人在棘手的事务上应多听女人的意见:“女人看待事物的方法与男人截然不同,因为女人为了达到目的,总是寻找快捷方式,把眼光盯在目前的事情上;男人相反,一般常把目光投向远处,看不到或者也想不到事情可能就在我们眼前。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男人需要被带回到正确的立场上来以重新获得近在咫尺的简单的观点。”
很显然,一个不喜欢问路而且不擅听取女人意见的男性沙猪很容易犯上“路线正确,立场错误”的毛病。不过,男女之外,还有一种人的方位感及其表述甚为特异,这种人既不是女人,也不是男人,这种人是诗人。在学校上法文课的时候,有一课是法国诗人普列维尔的一首诗,大略记得:那一天清晨在公园的长椅上你吻了我我吻了你长椅在公园公园在巴黎巴黎是地球上的一座城地球是天上的一颗星问路要是问到了这样一个惯于以GPS方式来表述方位的人,那才叫一个晕。
裸跑为什么
我一向认为“慢跑”并不是真的跑步,虽然究竟要跑多快才算是真的“跑步”并没有一个通行的标准。在直接或间接地目睹了众多“裸跑”事件之后,对于“慢跑”的上述偏见才略微得到了修正。鉴于裸跑的兴起,我进而怀疑今后是不是有必要将包括“慢跑”在内的传统跑步活动重新定义为“穿着衣服跑”。
“裸跑”方兴未艾,就连一向守身如玉的同胞,也出现了男的蠢蠢欲脱,女的跃跃欲跑之苗头。昆明的6名女大学生皇马访华期间就已放话出来,要当着英国人贝克汉姆的面开创中国裸跑主义之先河,一展中国版“光猪六壮士”之雌威。对此,昆明市有关方面负责人曾表示“不赞成一些女球迷提出的过激欢迎方式”。在中国的官话里,“不赞成”有的时候并不表示“反对”,也就是说,在大方向基本正确的前提下,裸跑在性质上可以定性为一种“过激方式”。无论如何,全世界的裸跑爱好者已经和全世界穿着制服的警察抗争了将近100年。裸跑的目的,就像裸跑者在裸跑开始时露出的内裤那样花色繁多,有人为了抗议、有人为了艺术、有人为了出名、有人为了搞笑,动机大部分都不很纯,就像“慢跑”那样,属于“有目的”的跑步。动机不纯直接导致了裸跑的说服力不足,最起码,不如“人为什么要穿衣服以及人为什么要穿着衣服奔跑”那么有说服力——德国分子人类学家Mark Stoneking最近根据一项针对虱子所作的基因研究指出,在现代人类从非洲移往较冷的欧洲之后没多久,也就是距今约7万年前,虱子和衣服几乎就同时出现了。
目的各异,直接影响着我们对裸跑作出公正的价值判断。最纯粹,同时也是最有说服力的裸跑,乃“为了争取裸跑的权利”、“为了裸跑而裸跑”或者“不知何故而裸跑”,媒体就是信息,比如“穿着衣服跑步”的阿甘。经常在足球或网球比赛中出现的通常就是这一类的裸跑者——当然,这些人的动机或许也不纯粹,或许他们也有话要说,也有某种世俗的理念要向公众传达,只因常常是尚未实施“传达”之前就被执法者封杀,以致观众们永远不能了解他们的真实用心——不过,也正是在这个“展开——禁断”的节骨眼上,“裸跑”( 包括一切有目的及无目的的裸跑 )这件事情方才得以成立。
我知道人为什么要跑,我也了解奔跑的人为什么还要分成快跑和慢跑,就是弄不懂人为什么要裸跑;我知道人为什么要裸体,我也了解要裸体的人为什么非要当着另一群穿着衣服的人的面裸体,就是不明白裸体的人为什么要裸奔,而不是裸走?或者裸立?裸坐?穿衣服或不穿衣服,其实都不妨碍“坐如钟,行如风,站如松,卧如弓”。我曾经作为以下几种推测:一、裸跑事件多生于欧洲,因天气寒冷,一个人在室外脱光了之后就非跑不可;其二,因为当众裸跑十分刺激 ( 穿着得体的人越多,裸跑便越是刺激,越有意义。什么是“没意思”的裸跑?想象一下某个天体营里正在举行的一场沙滩跑步比赛。美国人至今拍不好A片,盖因始终没明白这个道理 ),有助于裸跑者于裸跑过程中找到某个问题的解决之道,功能上,有点像禅宗经常使用的“棒喝”,有助于顿悟,虽然阿基米德是在顿悟了浮体定律以后才展开历史上那场著名的“澡堂裸跑”的。第三,不管有没有目的,动机纯或不纯,裸跑无不以“吸引眼球”为要,打猎也好,卖车也罢,在这个问题,一个移动的物体总是比一个静止的物体更有吸引力。
直到上一次在电视里看了“裸跑之王”马克·罗伯茨在塞维利亚奥林匹克联盟杯决赛上的演出,终于恍然大悟——他先是穿着一套裁判服施施然走到中圈附近的当值主裁判米歇尔面前并向他出示了一张红牌,至此,裸跑方告开始,7名警察猛扑过来,罗伯茨立刻甩掉裁判服一气狂奔——显而易见,如果你当众脱光,在任何一个文明社会,必有警察前来制止,为延长有效裸体时间,你必定会以狂奔来躲避警察的追捕。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当众裸体,结果就一定是裸跑,而不存在什么裸走,裸散步,裸坐以及裸立的可能性。这种情况就和“奔牛节”的场面一样,发怒的公牛一旦被放到挤满了人的街上,人和牛都不可能保持闲庭信步的姿态。否则,奔牛节也早就不成其为“奔牛节”,倒是应该更名为“小放牛节”了。先不说裸跑是不是一种权利,以表现形式观之,裸跑者和警察之间的关系表面上看来势如水火,冤家对头,本质上乃相辅相成,互为因果。若裸跑者的屁股后面从此不见了穿着衣服猛跑的警察,裸跑者也就丧失了“跑”的必要和理由,世界上也许就跟本不存在裸跑这件事了。
我个人对裸跑者和警察充满了敬意:向前者非同寻常的勇气致敬,也向后者非同寻常的敬业和专业精神致敬——众所周知,欲将一名浑身上下一丝不挂、光溜溜、滑脱脱的人绳之以法,技术上要比逮捕一个穿着衣服的人难得多。
男多女少(1)
从前,当一个上海小男生突然闯入上海小女生的堆里搅局,而作为多数派的女生又无法诉诸武力予以驱逐时,后者就会异口同声以言语羞辱之: “介许多萝卜夹了一块肉,叫我哪能吃得下去——真撒气!”
这是一支Rap风格的沪语童谣,“撒”字读“Sa”,第二声,虽然上海方言里拉屎的“拉”字也用同一个“撒”,不过“撒气”不是泄气更不是放屁,而是“讨厌”的意思。“介许多”即“这么多”,“介”字相当于《 水浒传 》或《 金瓶梅 》里常见的“恁多”或“恁大”。而“哪能”则是“怎么”。
事已至此,当一个或少数女生闯入男生圈子里时,作为多数派的男生其实也有理由这样齐声道:“介许多肉里夹了一块萝卜,叫我哪能吃得下去——真Sa气!”
即使后一种情况极为罕见,不过男生好像从来也没有行使过这种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权力,再说,“Sa气”是极其女性化的用语,相当于北京女人说的“德性”。
本文绝没有教大家学说上海话的意思,萝卜里出现的肉亦与中国家常菜烹饪技术以及素食主义无关——性别比例失衡,这才是今天的话题。事实上,与一个小男生因一时找不到同性玩伴或遭到后者驱逐而闯入女生堆里捣乱,也就是说,作为“肉”出现在“萝卜”堆里的现象相比,在一大锅“萝卜”拨拉来拨拉去才夹到一小块肉肉,那才是我们今天正在或者将要面临的严峻的现实。
性别比例失衡的话题是由“第13亿公民”这则新闻引起的:1月6日0时02分,一个体重3660克、身长52公分的男婴在北京妇产医院诞生,至此,中国人口已达13亿。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随即向媒体表示,13亿人口日的到来,既标志着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获得了巨大的成绩,也同时提醒我们:社会发展将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目前,我国男女性别比例已经达到115∶100。据估计,到2020年,我国20至45岁男性将比女性多300万左右。这意味着,以烹饪而论,假设口感和营养学上理想的菜肉比例是一块萝卜夹一块肉,那么,当100个萝卜里夹了115块肉的时候——叫我哪能吃得下去?
据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指出, 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直接原因,完全是人为选择所致,即利用超声波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政府有意通过修改刑法来遏制人为因素造成的中国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持续失衡问题,对“选择性生育”进行严打。
生物学常识告诉我们,在没有其他因素干扰的自然情况下,经“上帝之手”不偏不倚地安排,自然界生物的性比例总是会呈现出自然平衡的状态,也就是100∶100。某些生物,例如虾,机体里更是同时拥有雌雄两性胚胎,可以不断变换性别以使群体的性别比例保持在平衡状态。在4岁之前,各个年龄阶段的虾都有变成母虾的能力。若当家的雌性一旦故亡,雄鱼便自体变性递补成为雌,继续产卵和孵卵的任务。
为了达至同样的目的,人类不方便变性,却可以方便地变态。以封建时代的帝王后宫为例,当皇帝在后宫里合法禁锢了3000粉黛的同时,皇帝还会果断地把3000个男人阉掉——就保持性别比例平衡而言,决不失为明智之举。既然糟蹋了3000个萝卜,就应该有3000块肉被毫不犹豫地浪费掉。
性别比例严重失衡的话题既然是因“第13亿公民”而起,那么,所有的话就不能不从 1月6日0时02分问世于北京妇产医院的这位小公民身上谈起了。
据报道,“第13亿公民”姓张,已经被家长命名为“亦弛”。就性别比例而言,这个名字里其实大有玄机:“张弛”者,“张弛有道”也。这个成语,原指弓弦的放松与拉紧,引伸为治理国家须视情况以宽严的方法交互运用。语出《礼记·杂记下》:“张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张,文武弗为也。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又以比喻处理事物于松紧之间能配合得宜,亦张亦弛,平衡之道也,当然指的也可以是人口的性别平衡,阴阳协调。反观115∶100这样的性别比例,显然是张弛无道,也就是说,在每100个公民里面,就有15个“多出来”的男性公民不得不紧绷着,长期都不能让自己松弛下来。
“张亦弛”这个姓名里是否寄托了某种使人口性别比例从此趋向于平衡的美好愿望,我们实在无从得知,也许人家只是碰巧姓张而已。不过,人口性别比失调将会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归根结底,无非就是男多女少。这种奇货可居的情势显然对男性极为不利。按115∶100这个人口性别比例发展下去,据说到2010年,将有1500万婚龄男青年连老婆都娶不上,更不要奢望什么处女了。另据好事者预计,到2010年,一个男生要娶到一个处女的几率,将会急剧下降到0.01%以下,比“富人上天堂——骆驼穿过针眼”还要难上加难。
对于男人来说,最坏的情况,基本就是这样了,而且是已经坏到不能再坏。不过,我个人的态度却大致是乐观的,因为届时如果绝大多数的男人和女人依然还是像现在这样迷信婚姻并且国家政策也依旧鼓励婚姻鼓励家庭而社会也依然渴求新生劳动力的话,大不了就实行一妻多夫制好了——各位“妻妾成群”的爱好者,我们在暗中无望地期盼多年的机会终于来了——我的意思是说,即使届时迎来的不是一夫多妻而是一妻多夫,但是,其极为深远的历史意义在于:一夫一妻制长期以来不可挑战的道德性垄断地位,终于因不可抗拒的基本数学逻辑而被无情地打破。只要各位沦为“她”人妻妾的男性同胞能够认清目标,卧薪尝胆,齐心协力,以实际行动从根本上彻底扭转曾因全社会“男孩偏好”情结而造成的男多女少之局面,并且以立功赎罪的态度把男多女少的局面扭转为女多男少——经过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努力,到那时——这么说吧,如果一妻多夫已经来临,一夫多妻还会遥远吗?
男多女少(2)
至于那些坚持“士可杀而不可辱”立场,目光短浅并且严重缺乏团队精神的男人,届时若还想保持上下半身“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平衡,就只有改变性取向一途了,既然不甘“受辱”于异性,找个同性平等地、有尊严地互“杀”,也算不枉此生。
其实,我个人对男多女少的险恶前景之所以能如此达观,主要系因鄙人乃一资深已婚男性,更何况,到了“20至45岁男性将比女性多300万左右”的2020年,我将大致已在幸福的彼岸向各位水深火热中的男同胞安详地挥手致意了。再说,身为一个目前7岁女童的老爸,届时的那个岳父,老夫想必会当得极爽。
《笑场》PART3
中国式离婚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则各有各的不幸。在千千万万幸福的中国家庭里,近来都发生着一件相似的事情,那就是准时收看“不幸”的电视连续剧《 》。
与看电视剧相比,写电视剧我绝对是外行。去年,有一影视制作公司找我写过一个电视剧故事大纲,好不容易弄出来之后,左看右看,怎么看都像印在盗版碟封套上的剧情说明。别说订货方,就连自己这关都过不了。这事虽然无疾而终,但我因此还是有幸了解到电视剧写作上某些皮毛的技巧。例如,故事情节的安排上有这么一条金科玉律:任何一件事,大到颠覆政权,小到喝水一杯,皆不可让它顺顺当当地办成,务必劳其心智,苦其筋骨,一波三折,千难万险。惟如此,乃有精彩之“剧情”出现。
因此,就“家庭伦理剧”这个片种来说,剧情设计上的基本宗旨,其必也“一波三折,千难万险”。相见时难别亦难,既不能让你顺顺当当地结婚,更不能让你顺顺当当地离婚。波折之外,离婚之所以比结婚更有看头,大概是因为在原因上,离婚的比结婚要来得复杂得多。世界上的结婚都是相似的,而离婚则各有各的理由。
感情融洽,结之;感情破裂,离之。离婚的理由其实和结婚也差不太多。按照现行婚姻法规定,凡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经由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就算是不需要进入法律程序的协议离婚者,“感情破裂”也是当事人用来向亲朋好友作必要的解释说明工作时一个最好用的说辞。
不过,“感情破裂”实在过于笼统,至少,它绝不比像“因处女膜的非婚破裂而导致的感情破裂”这样的理由来得更为确切,更有说服力。这么说吧,“感情破裂”导致离婚,但是导致“感情破裂”的原因,却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以下数则“美国式离婚”以及“美国式感情破裂”的报道谨供参考 —— 特别是渴望参与瓜分“家庭伦理剧”这块大蛋糕的有志之士:
犹他州普莱士有一个男子诉请法院判决他和妻子离婚,理由是她在床头上方的墙壁上,挂了她4个前夫的照片。
科罗拉多州卡农市一名妇女要和她丈夫散伙,理由是他每次开车载她出门,若遇上他的前任女友,他就会命令她伏下身子躲起来。
奥克拉荷马州尼德市一名妻子控告丈夫吝啬成性,理由是他坚持要她戴他的旧假牙。
北达科塔株拉一名伤透了心的妻子表示,非离开“那个没良心的”不可,理由是,在她生病期间,他居然叫葬仪馆的人来看她,而且还订了一些花环。
威斯康星州普拉维一名丈夫诉请离婚,理由是他妻子乘飞机外出旅行,保险公司将她买的保险受益凭证寄回家,他接到一看,受益“人”的名字写的是他家的那条狗。
罗得岛克兰斯的一名妻子向法院提出控诉说,她的丈夫沉湎于凶杀案小说,每天晚上,他都要照书上的情节演练一遍。他经常叫醒她,叫她躺在地板上,模仿尸首。
以上种种导致“感情破裂”的原因,虽然更适宜成为拍摄恐怖片的素材,但是就“家庭伦理剧”而言,无论如何,都要比“感情破裂”这四个字来得更为真实而生动。婚姻虽已异化为伦常,然而以人心之叵测,毕竟也不能当它是人类的天性。所以,如果说通奸和卖淫是一夫一妻制的补充,那么离婚就是通奸和卖淫的补充。区别在于,当一个一夫一妻制婚姻的故事被偏重于以通奸和卖淫作为情节上的补充时,拍出来的通常会是一部爱情片( 也可能是一部A片 );同样的故事若以离婚作为情节上的补充,不管导演怎么导,演员怎么演,观众最后所看到的,就只能是一部家庭伦理片。
西式风俗,以物理硬度和密度不断递增的一系列物质来象征婚姻的长久,例如,结婚1周年,叫“纸婚”,结婚 2周年,称“棉婚”,以此类推,结婚25周年,是“银婚”,结婚50周年,自动升级成“金婚”—— 然而,理论上,制度上,不管结婚多少周年,亦无论金婚、银婚还是钛合金婚,总有一种在婚后每一年,每一月甚至每一天都可能到来的“婚”,叫做“离婚”。我个人不喜欢离婚,这主要是因为我更不喜欢婚姻。只因还有离婚这一退出机制,我仍然愿意对作为制度的婚姻保持一定程度的尊重。西北大学美女教授Laura Kipnis在《 对爱说不:一个论题 》( Against Love )一书中对婚姻所下的定义,比恩格斯还要生猛:“婚姻是人类做的一桩傻事,一项苦差。家庭就是古格拉群岛,婚姻就是一条贼船,一种儿时玩过家家游戏时便开始被灌输的观念,一个资本家为了不断拥有可供剥削的人口而设下的圈套。”一个离不开的天堂就是地狱,一个离不开的地狱肯定不是天堂。因为离婚,古格拉群岛以及“贼船”之类不一定就会变成天堂或游艇,但至少可以令我们的电视剧变得比较好看。
不如不聚的好
如果一对夫妇连该不该离婚这种事情都不能自己拿主意而非得以“科学的”问卷测试作为决策之补充的话,那么,我就有信心替恩格斯的理论作一点小小的补充,即除了“从它产生的那天起”出现的通奸和卖淫之外,从现在开始,一夫一妻制很有可能会正式加入一个新的补充,各位观众,它的名字就叫做考试。
考试以及问卷测验之类通常多用来处理社会及公众性的事务,一旦作用于离婚,便证明了婚姻的社会及公众性正在不断加强 ( 随之而来是私人性的下降 )。由这种婚姻所组成或拆解的家庭,也许正是吉登斯描述的那种“社会整合性家庭”,即“当强有力的家庭纽带不仅向内看而且向外看时……家庭关系是更广意义上的社会生活结构的组成部分”。不管社会学家怎么说,我不喜欢离婚,既不喜欢看到自己离婚,也不喜欢看到别人的离婚,尤其不喜欢看到自己或别人的婚要参考问卷测试的结果而决定离还是不离。如果婚姻是一种承诺,离婚就是背叛;如果婚姻是一纸合约,离婚就是违约;如果婚姻是建设性的,生产的,离婚就是解构的,破产的;如果婚姻是一个当时坚信自己其实只是半个人的人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之后的合法的合二为一,那么离婚就是把一个完整的人重新分成两半—— 惟一的作用,就像卡尔维诺借“分成两半的子爵”之口所言:“被切成两半其实是件好事,如此才会理解世界上的一切人事物都不完整、才会知道这种不完整会带来悲伤。”
悲伤,这就是离婚的全部。如果一对感情不合并且心智正常的夫妇要在回答过一堆问题之后才能决定各自去“理解这种悲伤”,那么,婚姻制度对人类的异化无疑已跃上了一个新台阶,正如当初用来确认这两个人出于爱情的自愿结合竟要凭一纸毫不温情的法律文书。
事实上,我个人对于离婚的恐惧主要来自于我对婚姻制度的长期以来的怀疑。当然,与以政治、经济、风俗、宗族、生存甚至生理需求为理由的“秦晋婚史”相比,以爱情为基础的“文明婚姻史”实在短得可怜。不过,既然今天我们对婚姻的谈论无不以“爱情”的名义,那么我的怀疑以及恐惧同样也在于此。在这个意义上,即使是一对两看相厌到忍无可忍的夫妇,离婚多少也会给他们留下“何必当初”的绵绵遗恨和心理创伤。这种悲哀完全是由婚姻制度造成的,无论是合法的离婚制度抑或“科学的”问卷测验都不能使离婚者于世间的千般苦痛中豁免此项,除非我们在根本上把婚姻制度废了。对于这种悲哀的本质,林黛玉早就作出过深刻的阐述:“人有聚就有散,聚时欢喜,到散时岂不冷清?既清冷则伤感,所以不如倒是不聚的好。比如那花开时令人爱慕,谢时则增惆怅,所以倒是不开的好。”
即使对“聚如春梦散如烟”有着深切体会,曹雪芹也不得不以一个小说家的职业道德提醒读者林的这种“人以为喜之时,他反以为悲”的“天性”实乃不合常理。不过,婚姻虽已异化为常理的一种,毕竟也不能算是人的天性。“离婚问卷”让我进一步相信,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其实是抬举了它,坟墓者,盖棺论定。风情万种,不过是一抔黄土掩了,制度保障下的婚姻可没有坟墓那么爽快,在它设下的那场合法的惨烈赌局中,纷纷扰扰,兜兜转转,丝丝点点计算,春宵恋恋变卦,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手,悲欢恩怨,真真假假,原来都是诈。
床啊床(1)
问世间,床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床为何物暂且不论,“生死相许”却绝不是一句大话。如果一切正常,我们的生命始于床,终于床,生死之间,大约有三分之一的时光,辗转消磨于床榻。虽然不能说“我不是正在床上,就是在上床的路上”,但是,床作为人之一天或者一世的起点与终点,晚上不肯上,早上就起不了,床啊床,想不“生死相许”也难。
据说美国的心理学家曾就一个“床”字访问了数百名被试者,看看他们第一时间联想到什么,结果,得到的答案有“做爱”、“休息”、“看电视”等,其中“做爱”最多,占85%。美国人交这样的答卷,一点也不出奇:“在纽约一切都脱不了床上运动,有人忙着上床享受性爱,有人想尽办法找人上床,还有人上不了床,难怪这是一座不夜城。大家都忙着找机会上床,如果有办法找到对象上床,真正好玩的这才开始。”(《 Sex and the City 》里的旁白 ),其实,有这种想法的又何止老美?不过我还是认为,一想到床,马上就想到睡,想到做爱,固然天经地义,虽然堪称正常,却谈不上聪明,遑论想像力。
如何安排在床上度过的三分之一人生?古人虽然没有发明席梦思或电热毯,这件事上,却比今人智慧得多。看看他们睡过的床就知道了。传统的中式床,与今日都市里一套普通住宅的开间相比,简直就可以称为一间卧室,今人见之,必惊叹其“高屋建瓴”或“迭床架屋”。巨大无比的同时,犹如一座几进的庭院那样“庭院深深”。“大床是雕花儿的黑硬木做的,四根支帐幔的床柱儿上有黑棕两色的花纹,帐子是淡绿的罗纱,镀金的帐钩儿样子很精巧。床顶由三部分构成,在丝绸上有三个颜色的画。中间是荷叶荷花鸳鸯戏水;右边是几只燕子在富丽娇艳的牡丹花上飞翔,左边是杜鹃鸣春。她闻到一种异香,从帐子里的前面两个床柱儿上挂着的香囊里发出来,里面装有麝香。”这是《 京华烟云 》里的牙床,再往前,一起来重温一下《 水浒传 》阎婆惜卧房里那张组合式的“三面棱花床”:“两边都是栏杆,上挂着一顶红罗幔帐;侧首放个衣架,搭着手巾;这里放着个洗手盆,一个刷子;一张金漆桌子上放一个锡灯台;边厢两个杌子;正面壁上挂着一幅仕女;对床排着四把一字交椅。”
北宋小富人家里的一张“二奶床”,尚且如此“奢华”,在上海博物馆四楼“中国明清家具馆”里惊艳于明清时代江南制造的“秀才娘子的宁式床”之际,对于上海人常说的“宁要浦西一张床”,顿时便有了新的理解。
旧式的中国床之所以如此认真,一方面与古人的平均睡眠时间有关。据研究者估计,古人平均每年睡眠时间达4370小时,几乎半年,今人的睡眠时间减为每年2555小时,平均每天只有约7个小时。换句话说,古人流连床榻的时间之所以长,主要是因为没有电,正所谓“点灯说话,吹灯作伴”。不过,电力供应只是导致了睡眠时间的减少,并不必然导致我们对于床的疏离和漠视,反过来,新的能源还为新的床上活动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思路。除了睡觉和做爱,一个恋床者还可以将更多爱做和该做的事从床下搬到床上。在床上看碟,床就是剧院,“床上戏”的释义便新增了一个“在床上看别人演戏”;在床上打游戏机,床就是游乐场;在床上煲电话粥,床就是聊天室;在床上打坐,床就是健身房;在床上阅读,床就是图书馆——中国小说( 包括绝大多数惊险刺激的故事 )尤其适宜卧读,根据林语堂在《 人生的盛宴 》中指出:“当一个人闲卧被褥中而披读《 水浒 》,其安适而兴奋,不可言喻,读到李逵之闯暴勇敢的行径,其情绪之亢激舒畅更将何如?——记着,中国小说常常系在床卧读者。”
如果站在比较激进的Virtual立场来看,一个人只要先上了床,再上了网,床几乎就可以是一切——除了饮食男女。陆小凤在床上喝酒的样子,何其酷也:“他躺在床上的时候,通常都喜欢在胸口上放一大杯酒,然后人就像死人般动也不动,想喝酒时,就深深吸一口气,胸膛上的酒杯便会被吸过去,杯子里的酒便被吸入嘴里,再‘咕’一声,酒就到了肚子里。”
其实,男女自不待言,床上早餐的传统,西方古已有之,西人在饮食男女方面的贡献,不是西式早餐,也不是他们发明的“席梦思”,而是在席梦思上吃早饭的进食方式。我怀疑,最初的床上早餐,乃是寒冷地区的居民为了节省取暖材料而对被窝余热进行充分利用的一种“绿色生活方式”。至于其从宫闱向民间的流传,就属于另一个叙事系统了。
某女小资在网上说道:“床上用早餐无疑是浪漫的,而浪漫总是堆砌在现实基础上。让我们信马由缰地设想一下:首先要有一间大卧室,30平方米?40平方米?不管,总之越大越好。再者房子必须在高层,别墅也不太适合——有蚂蚁呀,早餐的香味招了一床的昆虫怎办。”可见享乐总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床上早餐的难度在于软件,至于硬件方面,卧室够不够大以及别墅还是高层的担心,倒是纯属多余。
今天的上班族,其实只能在假日或者外出度假时偶尔奢侈一下。即使是假日,或者适逢一个美好的周末早晨,如果只是从自家的床上醒来,就算是再烧包的人,也只能趿拉着拖鞋,披挂着睡衣,揉着惺忪的睡眼自行走到厨房里去煎蛋煮咖啡,或者,支使和自己睡在同一张床上的那个人去做这件事。一切准备就续之后,先在床头安置一张“床上餐桌”( lap table ),再用一个托盘把早餐带到桌上,最后的动作,是把自己的身体重新放回到床上,并且假装自己一直没有离开过同一张床,搓手,微笑,祷告,开吃。
床啊床(2)
一个至关重大的细节是:“床早”之前绝对不能刷牙。有些人相信,为这顿早餐,口腔里已经酝酿了一整夜的“气氛”,故不刷牙而喝下的咖啡别有一种个性化的美味。我倒是觉得,刷牙这个动作对“床早”的危害主要是因为它会破坏了“醒来后就一直躺在床上”的感觉。
在床上吃早餐虽然很享受,但毕竟是一桩闲人忙事,麻烦是少不了的。所以西人凡有机会住酒店,多数都不会放过 24小时的Room Service,门铃响过之后,只要应一声,签个单,人不离床,就能享受一顿真正的bed-to-breakfast了。
白种人对于“床早”大都抱有一种不可理喻的迷信式的向往,就好像但凡在地上发现了一线阳光,他们总会忍不住把自己脱光了摊开晒晒一样。其实我认为还有一些较为便捷的途径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床上早餐的享受,例如住院,或者,到中国北方的农家做客。不过在后一种情况下,非但能在炕头吃早饭,就连中饭和晚饭,也不得不在同一个地方用了。
根据英国某机构的一项民调,在“最想和谁一起在床上共进早餐”一项中,罗比·威廉斯成为英国女性的首选,其次是布拉德·皮特 ( 23% )、布雷恩·道林( 12% )和大卫·贝克汉姆( 10% )。而男性梦想中的最佳“早餐三陪”,是爱尔兰美女凯瑟琳·泽塔·琼斯和拉丁美女詹妮弗·洛佩兹。至于“在吃早餐时最不希望看到的名人”,有克里斯·埃文斯、杰弗里·阿彻、查尔斯王子的情人卡米拉以及辣妹维多利亚。
看来在床上吃早餐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要看和谁一起醒来( 相对而言,和谁一起睡下倒已无关宏旨 )以及和谁一起吃。同样道理,对于床在功能上的全方位开发,并不只是为了“恋床”而“恋床”,如果一个人想尽一切办法只是为了尽量延长自己在床上逗留的时间,最终就会毫无创意把自己也变成了一件床上用品。恋床是一种态度多过一种姿态,它以身体的“不着地”和“半腾空”状态与属于“地面上”的事物之间形成了某种暧昧的距离。《 红楼梦 》里林黛玉和贾宝玉都把那种“非睡眠性”的卧床称为“歪着”,这真是人与床之关系修辞上的一个绝世好词。因为“歪着”的不仅是身体,这种状态,歪歪的也可以称它做“诗意地栖居”吧。“床为何物”也许并不重要,人有什么样的“临床态度”以及“临床表现”,人世间就会有什么样的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