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上相人法
“想要看透一个人,最好带他去旅行。”那个人望着窗外,自言自语道。那个人是我的上司,当时我们正坐在香港至广州的火车上,那时我成为他的下属已经两年多了。那个人虽然已不再是我的上司,但是我至今也不明白他当时的自言自语究竟是出于后悔还是别的什么。
后来我不止一次地听到别人的上司说同样的话。所以我本人对此也深信不疑。
正所谓“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日难”,旅途中,人的真性情往往因“难”而表现得淋漓尽致,无所遁形。做上司既然不惜“偷得浮生半日难”,一心想看的正是这个。考虑到成本问题,这种旅行通常都是短途的,随机的,更不可能沿途设置出《 西游记 》里的九九八十一难来。有一天,若你的上司或准上司在作出对你的升迁或者录用的决定之前邀请你共赴一趟理由不很充分的短途旅行,你就有必要对旅途中可能出现的以下这几种情境作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那会是些什么样的情境?又该作好何种思想准备呢?先来听听林语堂对“真正的旅行”所下的定义:“旅行的要点在于无责任、无定时、无来往信札、无嚅嚅好问的邻人、无来客和无目的地。一个好的旅行家决不知道他往哪里去,更好的甚至不知道从何处而来。他甚至忘却了自己的姓名。”
聪明的,早就有答案了吧。没错,正确的答案就是,把林语堂提到的每一个要点,全部给他反转。
这种真“假旅行”显然也同样适用于男女关系,我指的是打算结婚的那种。我实在搞不懂“旅行结婚”这种长盛不衰之风俗的真实用心究竟何在。旅行是必要的,不过是在结婚之前。正如赵辛楣对方鸿渐所说的那样:“像咱们这种旅行,最试验得出一个人的品性。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做朋友——结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颠倒的,应该先同旅行一个月,一个月舟车仆仆以后,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还没有吵嘴翻脸,还要维持原来的婚约,这种夫妇保证不会离婚。”
我并不崇拜婚姻,不过就现行婚姻制度本身而言,“不会离婚”的确是婚姻的最高境界,似乎还是最重要的价值。因此,“旅行结婚”在功能上明摆着是在拆婚姻制度的台。古人云:“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从缘分修成所耗费的必要劳动时间来看,旅行和结婚有百年与千年之别,共枕之前,没有理由不同船一回的。就事论事,《 泰坦尼克号 》上那对金童玉女,顺序是对头的,感情是热烈的,了解是充分的,只可惜上错了船。
再往后,我陆续又听到了一种使这一套“相人术”逐渐趋于完整的说法,即旅途之外,还有一个场合就是牌桌。
“牌桌”这一场合虽略觉其正中带邪,却也不难理解,因为涉及金钱和输赢, 人品往往牌品中原形毕露。既然有“金钱关”,想当然也会有“美色关”吧。故路上、桌上之外,参照欧阳修“三上读书法”之基本结构,我个人补充的第三种场合,就是床上。虽然“厕上”和“桌上”似难以拉扯,但以枕上对床上,马上对路上,算是勉强成立。应用于男女之道,把人带到床上去相,其实就是罗素大力提倡的试婚。也就是说,这种事就和相马一样,是骡子是马,总得拉出来遛遛。
将人比做马,相信许多人会不乐意(马大概也不情愿 ),那么就比做书好了。读书之所以要“枕上马上,厕上” ,无非是提倡抓紧时间多读书,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相人亦复如此,阅人无数,遇人则无不淑矣。都是跑量的。
总的来说,“三上相人法”看似场景多变,但共同的基本规律就是以动态为重要参照,即“典境里的典型人物”。比较而言,古人相人有点像今人买菜,多以静态直观之法。曾文正公一生以“知人善任”著称,所谓“知人”者,相术的成分不可低估。凡人之神骨,刚柔,容貌,情态,须眉,声音,气色,《 冰鉴 》一览无余。然而今之被相者,或因基因改良、营养丰富并善于表演之故,个个人模狗样,加上相关法律的保护,古法不废也难。诸葛亮死了,除了有没有头皮屑之外,再没有人能一眼看出脑后的反骨。据闻有些用人单位甚至暗效姻缘八字之术,学历之外,以血型、星座作为雇用与否之参照。
知人知面不知心,人体内外的信息不对称,俗称人心隔肚皮。交代交易交流交杯交手,至交神交网交性交滥交,最难是交心。所以今古相人之术,都是基于一种对未知事物的天然恐惧而对风险成本做出的事先防范。《 冰鉴 》或许妄谈,“三上”未免流俗,日新月益的科学发现,就很难找到不予尊重的理由了。希腊科学家斯皮罗保罗斯医生在《 泌尿医学 》杂志上发表一项最新调查结果称,只要看一眼男性的食指,就可以了解其阴茎的长度。另外,男性的食指长度与阴茎勃起时的长度相同,而食指的直径则与阴茎自然状态时的直径相同。
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亲口尝一尝。除此之外,别无捷径。所以说,世上的相术不管有没有科学根据,都是由表及里,因陋就简,贪方便图省事的。也就是说,此“希腊一指禅”之推理过程虽然在逻辑上完全可逆,但是在实际应用上,又有谁会根据对另一端的观测去试图“了解”那个人食指的长度及其直径呢?
八一八“八卦”(1)
“八卦”这个词,现在已经被我们很八卦地挂在嘴上了,不过,关于它的来历,这里仍然有必要“八”上一“八”。
如果不把《 易经 》或类似的神秘主义理论及符号考虑在内,“八卦”最初应来源于粤语,指一种不无烦琐主义的生活态度,凡事都要卜卦,故“八卦”在粤语中的全称是“诸事八卦”。至于“八卦新闻”,则由“八卦”直接衍生而来,相当于英语之Gossip或Fluffy News。此外还有这样一种说法,70年代,香港报刊争相刊登美女裸照,因受制于法律和社会道德,不得不在裸照的“三点”位置贴上一个“八卦”图案,相当于后来的“马赛克”,“八卦新闻”遂由此而得名。
在粤语里,“八”是“八卦”的动词形态,“八卦”是一种生活态度,“八卦新闻”就是对这种态度的迎合与激励。香港之所以成为华人社会中“八卦新闻”的大本营,一方面系因香港系人均拥有报刊数量全球最高的地区(人口600万,出版报刊742份,同时又是亚洲读报人数最多的地区 ),另一方面,香港又是亚洲的娱乐产业中心,更重要的一点,是港人的平均教育程度不高,这种情况与小报及“八卦新闻”的始祖英国十分相似,英国在欧洲相对偏高的产业工人比例,是《 太阳报 》在销量上十倍于《 泰晤士报 》的群众基础。所以美国媒体对O.J的八卦远不如英国同行对戴安娜和皇室的八卦。
至于香港的八卦文化,我认为以前几年粤剧名伶新马师曾去世后的家族财产纠纷案为巅峰,这个事件几乎囊括了财产、阴谋、暴力、娱乐、性、背叛、道德等标准肥皂剧所应具备的全部元素,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里,全港媒体开足马力,追踪报道着事件每一天的最新进展,与此同时,电视台记者只要在街上随便拉住一个路人,该路人不分男女老少,看上去竟也丝毫不怀疑自己有责任就此事表态。
这种八卦的境界,英国人也难以企及。在某种程度上,八卦文化已经成为港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也是他们得在沉重的压力下顽强生存下去的重要精神支柱之一。
先“八”着再说
“八卦”是由人的社会性及其不可避免的社会化(socialization )过程所决定的。社会学家K·Davis指出,所谓“社会化”( socialization )就是一种过程,把一个生物上的个体( individual )转变成一个社会上的个人( person )之过程。“社会化过程是社会世世代代之传递,文化永存的基础,个人透过社会化使具有人性和人格,而且透过社会化使个人和社会合一,将文化的观念与个人的需要合而为一。”
对他人隐私的好奇,传播,交流, Gossip ,八卦,皆是这一社会化过程中难以绕过的必修课。一旦气候土壤具备,天时地利人和,不“八”是断然不行的。教育程度固然是一个重要因素,不过,一种将个人的社会化存在更多地必须诉诸外在人际关系的社会文化,要比偏重于将个人存在诉诸于自我及内心的社会文化更容易成为“八卦文化”的温床。
在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里,公众人物,尤其是艺人,最容易成为被“八”国联军攻击的目标。被“八”的内容,当然以下半身为重中之中,不过在某种情况下,八卦的内容也并不一定就局限于“扒灰的扒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之类,比如,文化大革命就是中国历史上一个罕见的全民大八卦时代,大字报、小字报以及传单等等,就是那个时代的主流八卦媒体。
所以,尽管国产的八卦文化在美学风格上目前看来似乎仍未能摆脱香港的影响,而所谓“市民社会”又正在“重建”或“成熟”中,但是,对于中国人民的“八卦”热情和“八卦”能量及其原创性,我个人是从来也不敢低估的。
对于“八卦文化”的否定或肯定都不是一件困难的事,只是“八卦文化”自身的复杂性远胜于对它作出的道德判断。在我们未能充分明确并且摆正包括个人与社会、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个人与个人、公与私、法律与道德、知情权与隐私权、良心与好奇心、好品位与坏品位、智慧与常识等等各项关系之前,任凭它飞长流短,我自捉对儿论短说长,只有先“八”着再说了,既然国事家事人家事事事关心,也就只好笑声骂声八卦声声声入耳了。
八婆不是生成的
男人和女人,谁比较八卦?与什么是“八卦”相比,这似乎是一个不需要答案的问题,因为“长舌妇”这三个字显然并不像“女厕所”那样能够立即找到性别上对应的那个词。
女人为何比较八卦?张爱玲说:“若是女人信口编了故事之后就可以抽版税,所有的女人全都发财了。”张又说:“你向女人猛然提出一个问句,她的第一个回答大约是正史,第二个就是小说了。”
女权主义者也许会一针见血地指出,以上结论,除了说明张爱玲本人是一个特别八卦的女人之外,证明不了任何事情,张爱玲的第一个回答大约是正史,第二个就也是小说了。不过我个人仍然相信,除了女人比男人更爱讲话这一天性之外,女人之所以较男人更为八卦,或者,女人之所以比男人更容易让别人觉得比较八卦,主要与传统社会中的妇女社会地位有关。套用西蒙·波娃的著名论断,既然“女人是形成的,不是生成的”,那么大部分的“八婆”其实也都是后天形成的。
八一八“八卦”(2)
如果我们相信“八卦”系由人的社会性及其不可避免的社会化过程所决定,那么,被父权社会剥夺了接受教育以及参与公共事物之权利的女人,所能谈论的便只有家庭琐事,家长里短。女权时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圈子今非惜比,但是“长舌妇”作为社会学上的一种“刻板印象”还是被保留至今,宽容的男人通常都同意,八卦既是女人的天性,也是女人的专利。
然而,男人虽不像女人那么爱聊天,爱交流,却也无法置身于社会化过程之外。也就是说,除了个体的差异之外,男性的社会角色决定了他们谈论和交流的话题与女性相比,其实也只有题材上的不同罢了。政治、军事、金钱、体育、汽车……所谓Man’s talk,某种意义上,其实就是这些“八公”们自己的八卦。问题是,男人们不仅自己八卦,而且还牢牢掌控着定义何为“八卦”的话语权。关于这个阴谋,简言之,无非“私领域话语”就是八卦,公共事务的讨论则不是八卦。
因此,我认为“八卦”纯属一种态度,题材本身并没有确定的边界,更不具性别特征。反过来看,公共话语其实一直对私领域产生着巨大的冲击,而“私领域话语”也未必就天然地丧失了影响公共事务的功能。试以下列杜撰的“女作家在海上度假八卦日记”为例:
第一天:我遇见了船长。
第二天:船长要我和他同桌共进晚餐,我真荣幸。
第三天:船长带我到四处去看,甚至还带我到舰艇的驾驶室去。
第四天:船长带我看他的房间,向我作了要求,这简直不像是他这种身份的人做出来的。
第五天:他又坚持了,还说如果我不答应,他就要把船弄沉。
第六天:我救了700人。
老 公
从小学三年级到四年级,我曾与一个爱较真的同学在以下这两个问题上发生过一场旷日持久的论战:一、“老三篇”里的那个挖山不止的愚公是不是一个姓愚名公的男人;二、凡是名后带“公”的那些男人,他们的儿子是不是都因此而被人叫做“公子”。
传统上,我们把受到尊敬的成年男子尊称为某公,某老或某翁,不过这些尊称如何与被尊称者的姓、名、字、号及其广受称颂的品性或外貌相匹配相兼容,并不是一个默认的选择,如何做到既朗朗上口又不至唐突了对方,是很考人的问题,事先都经过了谨慎小心的处理,虽然我们并不知道负责处理并且最后定案的那个人是谁。哲学家王充,就一定不可以叫充公,诗人陈子昂,叫陈老,昂翁,什么都好,切不可叫他子公。若有一位姓老的资深公民,男性,我们尊其为“老老”、“老公”或“老翁”,听起来都不太好。同样道理,任何有力的考据都不能阻止我把“公无渡河”这组四格漫画里的那个悲剧男主角想象成一个老男人并且以此来寄托我本人对总是泡在水里的张健的深深的忧虑。
相关的困惑还在于,“公”、“老”、“翁”、“叟”不仅是尊称,也可以是姓名和字号本身。《 西游记 》里的那四个被唐僧称为“仙翁”的树妖,或号“孤直公”,或叫“凌空子”、“拂云叟”,而那个号“劲节”的却又自称十八公。真是人有那公,妖有妖那翁,烦死了。
公有公用,翁有翁法。翁指年长的男性或一个已婚男子的岳父,方言里,翁也是丈夫和老公的意思。不过作为一个尊称,翁似乎是文艺界专用的,准确地说,是给那些受到中国人民爱戴的以英语写作的男性作家专用的,圈外的男人德再高望再重,一律“免翁”( 香港的西餐餐牌上就有“免翁”二字,为英语mignon的粤语音译,指牛腰部的嫩肉片 )。尊莎士比亚为莎翁,泰戈尔为泰翁,萧伯纳为萧翁,这些都没有问题,反正这哥仨都是男的,都留着或长或短的胡须,都死了,都好理解,但是,谁又是席琳狄翁呢?
我们在这方面,的确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公吾公以及人之公的。1998年的电影《 Shakespeare In Love 》,直译是“恋爱中的莎士比亚”,通译为“莎翁情史”。一则剧情简介是这样写的:“年轻的莎翁很快就发现她是女人,他们俩立刻坠入爱河,这时候莎翁的灵感如泉涌……”享年52岁、在维多利亚时代算是高龄的“年轻的莎翁”在1593年正好而立,而影片中的“莎翁”总是神经质地跳来跳去,异常生猛。
中文报纸的标题里,近来流行把格林斯潘写做“格老”(为什么不是“格公”或“格翁”),75岁的美联储主席当然是适龄的“格老”,只是这两个字难免让我想到一个四川人在开骂,并且怀疑报纸的编者对于美国连续6次的短期利率下调怀有一种强烈的情绪。
我当然了解“格老”是为了替标题省字,简化为“格林”失信,叫“林思潘”雅是雅了,但不通。很显然,至少在标题里,“老”其实只是一个代词。不过说到代词,说到省字,谁又能省得过下面这一则碑文:“公自幼习文,不成;改习武,又不成;愤而习医,自以为成。悬壶三载,乏人问津。公怒,公病,公自医,公卒。呜乎哀哉,尚飨。”
女人的话儿
我一直怀疑,当女人在滔滔不绝地向她喜欢并信任的男人“絮”述她遭遇的各种压力和问题的时候,她其实根本就不需要男人提供任何的解决方案。看了黄真真拍的纪录片《 女人那话儿 》之后,话儿就已全部摊开来摆在那里了,电影里的那个女人恨恨地说:男人真蠢,其实女人的倾诉只是出于一种表达的需要,并不需要男人来解决任何问题。他只要肯乖乖地听着,就足以让女人感受到他的爱和他的尊重。真有问题的话,我们女人自己难道不会自己解决吗?
恩格斯指出:“对于头脑正常的人说来,判断一个人当然不是看他的申明,而是看他的行为;不是看他自称如何如何,而是看他做些什么和实际是怎样一个人。”据说女性是一种“听觉至上”的动物,男性则比较倾向于受到视觉的左右。由是观之,对于女人的倾诉,男性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助人为乐”,本质上可能就是出于这种将听觉转化为视觉 ( 行为 )的生理冲动,也就是说,非要把“听其言”转换至“观其行”才肯善罢甘休。
由此而起的冲突虽然罪责不尽在男方,但是也不能认定女性不可理喻,甚至是一些“头脑不正常的人”。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在这种先天性的差异面前,无所谓谁对谁错。认识到这一点尽管无助于解决什么问题,却似乎可以用来解释一些事情。例如,何以在某些技艺的学习上( 开车、打网球、电脑,等等 ),男人一旦出任了太太或女朋友的教师,结局就往往是不欢而散的。当然,这种老师也不是不能当,但只宜在追求的阶段作为一种手段。
在这件事情上,女性是相当固执的。即便是去算命问卜,无论坐下来的顾客是光鲜还是憔悴,老到一点的相士一上来只要先语重心长地赠一句“你命苦啊”,再看那些女的,心头一酸,心里也就信了半仙的一半,之所以信,无非是因为她们心中早已经有了同样的答案。
事已至此,男的也不必因女人并不需要用他的脑而自暴自弃,妄自菲薄。因为女人要倾诉,通常还是会以异性作为第一选择。以闺中密友为听众,事态也不会比以男人为听众好到哪里去,甚至还会更加不可收拾。英国王太后在世的时候,几乎每天都会跟女王谈谈心事,但据她的女侍臣普雷斯顿说:“王太后会咨询女王的意见,但这不代表她会依女王的旨意行事。例如女王倘若说‘若你累了,今晚便不要出去’,那几乎就等于太后今晚必会出外。”更有甚者,一个女听众尽管不会热情主动地提供解决方案,却因为情绪上较易受到对方的感染,以致常常会于不知不觉中改变了自己的角色,由旁听众变身为主诉,迎上前去,讲起自己的心事来,情景就有一点像足球场上造越位了,被篡了位同时也被造了越位的主诉人的郁闷,自然是不足为外人所道。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男人若是想和他的女人搞好关系,必须得把“隆中对”一类激动人心的场面暂时遗忘,并且坚持不把自己幻想成包围着万历皇帝之文谏集团里大搞“沽忠卖直”活动的一员,与此同时,当然也不可自始至终保持沉默,更不能向倾诉者打那口痞兮兮布鲁克林腔:“Are you talking to me?”——最佳解决方案,我呕血推荐鲁迅先生的:“与名流学者谈,对于他之所讲,当装作偶有不懂之处。太不懂被看轻,太懂了被厌恶。偶有不懂之处,彼此最为合宜。”
大隐隐于床(1)
无论在古代汉语还是现代汉语,“同房”就是“同床”的代名词,而“同床”就是“同衾”的代名词,“同房”、“同床”以及“同衾”,则统统都是“做爱”或“性交”的同义词。
要为夫妇,永同鸾帐。因此,狗男女明明已做了一处,“同房”却又“分床”,无论在修辞还是行为上,尤其同工而不同酬那么不合理,同心而不同德以及同流而不合污那么变态。
在男女关系的语境里,“同床”和“同心”同样重要。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一场,本是缘分,分船也能渡河,但没听说过分床也可以共枕的,除非两口子里的一方长着鹭鸶那么长的脖子。
现而今一部分人所提倡的夫妻分床,和一夫一妻制一样,都是泊来之物,或者说,属于一种“中产”的生活品质。
“分床制”又相当于餐桌上的“分餐制”,它的有益之处,人人都能顺口说出那么三条五条的,然而知易行难,后者通常只是在瘟疫流行、前者通常在男女双方心怀鬼胎图谋不轨时,才会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唐代之前,中国的两口子晚上睡觉是分床还是同床,并非本文主题,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唐代之前中国的两口子吃起饭来,基本是用“分餐”的。合食入华据说是“五胡乱华”的后果。唐末宋初,随着胡床、高桌、椅子和凳的引进,汉人的坐卧起居方式因而生乱,例如高桌对书写姿势( 包括字体 )以及合食的影响。虽然“胡床”非床,还是由此想到了床和睡觉。
中国的睡史有无“合睡”和“分睡”之流变,暂且不论,但是为了取暖,东北的大炕无疑是“合睡制”的温床。在通常情况下,中国各地的合法夫妇,白天在桌上合食,夜间在床上同床,天经地义,即使没有节省燃料之需,亦收节省空间并节约用床之效。基本功能上,同床与合餐相似,相对于合食,若言东北大炕有“趁热”之意,同床也是为了敦厚人伦。
反观分餐,观念上与西式的分床同构,因而有一个中国人编的段子说:在美国,愈是有钱人愈会分床;再有钱,他们就分房。更有钱,便分居或离婚了。
分床的好处,某国产健康读物对西式的分床作了以下四点中式的总结:
一、避免性生活过频。夫妻同睡一床,妻子不经意的一个吻,一个漫不经心的触摸,甚至眼神体态,都可能激起丈夫的情欲,导致过频的性生活。
二、保证充足睡眠:夫妻双方经过工作和学习,忙碌辛苦了一天,需要充足的睡眠才能消除疲劳,恢复体力。若两人合睡,肢体之间难免挤压、碰撞,稍一翻身,或起床上厕所,或咳嗽、打鼾、说梦话等,都可能使对方的睡眠受到干扰。若分床休息,可避免以上不利因素,可加强睡眠的深度、熟度,保证睡眠质量,对身心自然有益。
三、有利妇女在月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的保健。
四、有效避免传染疾病。
虽然我在某一些非主流的读物中也见到对于分床的积极性阐述,即“欲擒故纵,先憋后爽,小‘憋’胜新婚”说,不过总体而言,对于同床的评价几乎全都是负面的,战略上完全是消极防守的。读过以上四项,任何一个粗通文理之人几乎都可以在第一时间断定婚姻是一场灾难,结婚而又同床,绝对是慢性中毒,自取灭亡。
事实上,所谓“分床的好处”足见中国的夫妻性生活皆由男性主导之外,主要体现的还是对男性的保护。什么叫“妻子不经意的一个吻,一个漫不经心的触摸,甚至眼神体态,都可能激起丈夫的情欲,导致过频的性生活”?如果男人在床上不是视女性为大敌的话,那就是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实在太低。当然,这样也能擦出火花,而且可以达到一擦而不可收拾的地步,对于大部分的资深夫妇来说,与其说是为了“避免性生活过频”,不如说是两口子之间的互相恭维。
以上种种问题,我觉得其实都跟合床不够大有关。尽管不能把人缩小,还不能把床给整大了?非得分床而睡,弄得像跟住酒店标间一样才爽吗?至于第四点,更是扯淡,只听说过两夫妻在同一张床上生孩子,还没听说两口子在同一张床上坐月子的。再说,得了传染病就得隔离,怕得传染病就别性交。以上四项,基本上属于没话找话,非得按中国人对数字的喜好凑够四项全能心里才踏实。
同床既然导致生病,分床自然就被视为健身强体之道。
一则报道说, 53岁的青岛市民张女士向媒体投诉她的丈夫,说他自言“得高人点拨,信奉禁欲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当晚,丈夫就自己卷了个被窝,张女士刚移到他旁边,就被丈夫推了回来,并狠狠训斥她说“和他亲热就是害他”,并且“理直气壮地要求张女士配合自己的健身计划”。就这样,5年来他一直与妻子“分床而眠”,张女士“为此痛苦不堪,落下一身病,平时不但腰酸痛心情也一直很郁闷,总是心神不宁。长期以来,她不但拖病了身体,精神也快崩溃了”。
忽然想到不知曾在哪本笔记小说里读过的一个段子,说某香火极旺的大庙方丈某日遇见旧知,遂一味向对方抱怨庙务如何繁忙,应酬何其烦恼。这位旧知听了以后,便关切地劝道:“既然如此,为何不出家呢?”
大隐隐于床(2)
我的意思是说,既然男女睡在一起有恁多坏处,何不选择独居,何不打一辈子光棍呢?
到目前为止,婚姻仍然还是一种经济制度,简而言之,即两个人比一个人好活,即英谚所云:Two can live as cheaply as one.再往具体里讲,也就是说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两个人可以在同一张床上过一辈子,这样不仅省了一张床,更省了价值不菲的床上用品。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任何人都没有理由不怀疑所谓“分床”之说,实乃卖房的和卖床的在暗地里联手煽惑。
众所周知,人像狗一样,是一种有强烈“领地”观念的动物,正所谓“我的地盘听我的”。分床虽不影响过性生活,却在性生活开始之前平白无故地多了一个烦恼——如果男性的阳具不可能有大象那么长,那么,今晚究竟到谁的床上做呢?Who’s place? 当然,要解决这个问题也不难,大不了就像公筷那样搞出一张“公床”来。问题是,分餐者,即便无专人在侧伺候,只加一双公筷,餐亦可分,一旦要分床,岂是加一张“公床”就能办到的?后者对空间的要求较高,首先,卧室得有足够安置两张床的地方( 其中至少要有一张双人床以做“公床”之用 ) ,两床间还要保持一定距离。相比之下,分房,两间主卧必不可少;离婚价更高,非把整座屋子分拆卖掉才可罢休。从法律程序上看,在中国离婚不算太难,但以居住条件和主流房型设计观之,难的是分床或分房,也算是另一种“相聚时难别亦难”。当然,如果你不介意在自己的卧室里摆上三张床,弄得就像计划经济年代许多招待所里的“三人房”那样。
再说,即便性生活的双方有一方愿意妥协,长期爬到对方的床上做爱,做完后再爬回到自己的床上去睡,但是,做完就走,长此以往,会不会有不道德的感觉?程序上会不会有一些更接近卖淫呢?
分床或者同床而分其实只有一个用意,就是尽量给对方和自己留出各自的空间。这个用意是不错的,不过我还是相信大隐隐于床,同床而异梦,求大同,存小异,境界岂不是更高?正是:不必分床,也能韬光,不用分被,也能养晦,不必自宫,也能练功。
夫妻A片
所谓A片,不管叫它“黄片”、“毛片”、“三仔”还是“四仔”,抑或是四川人说的“歪录相”,亦无论其储存于何种介质,说一千道一万,从段落大意到中心思想,无非就是“妖精打架”。
偏重于功能性的A片受众之非正式调查,坊间有此一说,曰:5岁小孩子看A片,是看“妖精打架”;15岁的青少年看A片,是看妖精如何打架;25岁的青年看完A片,是找妖精来打架;35岁( 含以上 )的壮年看A片,是家里的妖精不肯打架,只好看别的妖精打架。
很显然,对五至十几岁的未成年人来说,看A片一是为了找乐,二是为了学习。与其说看A片,还不如说看科教片或Discovery。据说有些婚姻登记处在向前来登记的新人发放结婚证的同时,也有收费或免费之“性知识漫谈”一类的光盘发放,供新人在新婚之夜共同观摩学习之( 事实上,这类专供共同观摩的“宣教片”的合法性也值得怀疑。延安“警察入屋抓夫妻看黄片”事件之后,有报道说河南豫西地区一对李姓新婚夫妇于洞房花烛之夜同看有关方面提供的“性知识漫谈”时,也不小心招来了警察 )。尽管如此,这种未能自学成材于婚前的特殊情况以及“A片受众之非正式调查”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前两项,皆不在本文讨论之列,较有意义的,乃是第三、第四项,即与成年人有关的部分。
遗憾的是,这项调查似乎遗漏了国人A片生活中的一个常见情境,即“和家里的妖精一起看妖精打架”以及“这是为了什么”。与此有关的另一件事情是,前年发生在延安的“警察入屋抓夫妻看黄片”事件所起发的大讨论至今余音袅袅,从个人隐私到法律程序,面面俱到,至今却未见有对“男女为什么要一起看黄片”的半个字的反思。
必须承认,主流的A片虽然没有在收看菜单中标明是“一人份”还是“两人份”,但就自身的内容而言,至少也要有一男一女共同领衔主演。当然,在A片中演出对手戏的男女主角,戏中的角色关系不一定非得是合法夫妻不可,至于戏外,据我所知,大致上都属于正常的同事关系。与此同时,A片的观众虽然在修辞上也叫观“众”,却从来没有“必须一男一女同看”之规定、礼仪风俗。
然而, A片非同看不可,就我国的国情而言,未必是结发夫妇,但最好还是合法夫妻。延安“警察入屋抓夫妻看黄片”事件后来不了了之,估计是警察叔叔网开一面,即在确认了片子的非法性之后,也确认了同看黄片男女之身份的合法性。
至于合法夫妻究竟适不适合一起看不合法的A片,这件事情,就像他们适不适合结婚那样没有答案。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看完A片是找妖精来打架”,而不是“看A片是找妖精来打架”,是“看完”而并非“看”或“边看边打”。也就是说,黄色的A片对于成年男人来说,功能上相当于蓝色的药片,伟哥,既不宜事间服用,更不可事后服用。若以A片为药片的只是男方,自然就没女方什么事,没听说过伟哥必须当着女方的面服用的。
拉着女人一起看A片的男人,其实还有另一些不可告人的考虑,一是希望女方“有样学样”,与国际接轨,同时暗藏“不换脑筋就换人”的威胁。但是,这些蠢男人没有想到或来不及想到的是,就技术性的难度而言,其实A片里的男主角往往高于女主角。若同看了A片的女方反过来向男方提出同样的要求,吃苦头的仍是男人自己。这正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同看A片,不是二把刀,也是双刃剑。非要拉着女人一起看不可的,就要做好两肋插刀的心理和生理准备,又是何苦来?
类似“夫妻一起看A片”的事情,其实古已有之。在第73回里为我们提供了“妖精打架”这一概念的《红楼梦》,早在第23回“西厢记妙词通戏语 牡丹亭艳曲警芳心”就展示了“同看A片”的情景。虽然傻大姐无意中捡到那个读图版“妖精打架”的五彩绣香囊更接近今之A片,但是,宝玉独自在“沁芳闸桥边桃花底下一块石上坐着”偷读之禁书,众所周知,乃《 西厢记 》,又名《 会真记 》,尽管后来被定义为“青年男女反抗封建,追求爱情的故事”,可歌可泣,老少咸宜,但是在礼教社会,当年却是一等一的淫书,可禁可杀,即使不到四级,也在三级半之危险边缘。当然,宝黛虽不是合法夫妻,却也算是合法情侣。当其时,林妹妹一再追问之下,宝玉不得不坦白,并诚邀黛玉一同观看。黛玉一看之下,“越看越爱看,不到一顿饭工夫,将十六出俱已看完,自觉词藻警人,余香满口。虽看完了书,却只管出神,心内还默默记诵。宝玉笑道:‘妹妹,你说好不好?’林黛玉笑道:‘果然有趣。’”
接下来以“多愁多病身,倾国倾城貌”和“银样蜡枪头”为关键词的著名对话虽然更是有趣,还是不再赘述了。但是你看,A书一道看了,心跳也玩了,情也调了,感情也促进了,然而整桩事情,从头到尾,发乎情,止乎礼,古人行事之风,乐而不淫,A而不伤,能不今人羞愧乎?
男人们的小汽车
伦敦皇家艺术学院汽车设计总监哈洛认为,汽车与性之间的关系虽由来已久,不过“没有人喜欢公开谈论它”。的确,谈到不同品牌的汽车,男性多重其性能,而不是性功能。但德国汽车杂志《 》却在创刊号推出一项民调报告——“不同的汽车品牌和它们的车主的性生活次数之间的关系”。
民调显示,宝马车主以每周平均过性生活2. 2次行一,奥迪车主以2.1次次之,第三名是大众车主,1.9次;第四和第五名,分别是福特和奔驰车主,前者1.7次,后者1.6次。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对我的熟人展开搜索,宝马车主幸福的表情和红润的脸色、奥迪车主比较幸福的表情和比较红润的脸色以及大众和奔驰车主比较不幸福的表情和比较不红润的脸色,一一在我脑海里过了一遍——当然,这只是调查数据让我产生的瞬间主观愿望,纯数据而无分析的民调,只能算是Data而非Information,去知识尚远。尼采说:“不加选择的知识冲动,正如不分对象的性冲动——都是下流的标志。”我发现,对于一切缺发分析的统计数据,我向来都怀有这种冲动。
不同的品牌意味着不同的品质及价格,不同的品质及价格意味着不同阶级、品位及身份的车主。故上述调查报告亦可解读为“不同阶级、品位或者不同职业、身份者与其性生活次数之间关系”。循此思路,原本不难得出如下结论:贵价车的车主,即富人的性生活次数较平价车的车主,即平民的要来得频繁。但是奔驰和宝马在价格上的接近及其车主在性生活次数上的差异,却打断了我的知识冲动,遑论排在末尾的保时捷车主。一个开大众的朋友认为,这可能系因保时捷的座位不很舒服所致。我提醒说调查好像并未涉及“停车做爱”,不过他还是很严肃地指出,不舒服的座位肯定会对一个驾驶者在卧室的性生活产生负面影响。
美国“道路安全保险协会”前年公布过一个“美国偷车榜”,最受美国小偷青睐的是通用旗下凯迪拉克SRV车系的Escalade,戴-克公司的产品次之,但美国小偷最不感兴趣车种的前两名,也属于通用的Buick车系。通用发言人的解释是,这表明通用的市场占有率最高。由此可见,对此类调查数据的分析、知识冲动,结果总是见仁见智。在我看来,汽车杂志对汽车品牌与做爱次数之间关系的民调,显示汽车这种原本“性无能”的机器正在被予越来越丰富的“人性”。报道说,汽车设计呈现“性感化”趋势,“为了让汽车看来更性感,设计师相继从女性曲线攫取灵感,希望创造出拥有‘性吸引力’的汽车”。本田欧洲研究部门的主管,曾派遣他的首席设计师到里约热内卢“一探最完美的女性胸部”。积架E-Type跑车就被视为这方面的“尤物”,让那些“面临年华老去,企图捉住青春尾巴的中年目标男性消费者惊为天人”。
积架E-Type是否有“伟哥”的功能,调查报告尚在等待中,不过法国汽车设计师在这方面的努力最近已在动物园里初见成效。据路透社日前报道,英国一家野生动物园里的一头12岁的两吨重的白种公犀牛“沙卡”,把一辆汽车当成发情对象,“前肢趴在汽车侧身,用力地冲撞车门”,试图与这辆汽车“交配”。虽然这辆被施以“不分对象的性冲动”汽车为雷诺公司出品,与“汽车品牌与做爱次数”调查报告中女性车主部分位居榜首( 每周2.1次 )的汽车品牌巧合,不过此事也未必能说明什么问题,007经典座驾Aston Martin的设计师费斯克指出,想让车子能被两性认为有诱惑力,其实相当吊诡,“就像是高跟鞋,女性穿上后觉得自己性感,男性则感觉鞋子本身看来性感”。
关于品质与数量,段子如是说:性学大师以“性生活次数与身体健康之关系”为题开讲。大师问:“每天一次性生活的请举手?”就有几只手举了,大师说:“看看这些同学,脸色多么红润,多么健康!”大师又问:“每周一次性生活的请举手?”有几只手举了,大师说:“这些同学,脸色也很红润,也很健康,但稍逊于刚才的那几位同学。”又问:“每月过一次性生活的,请举手?”于是又有几只手举了起来,大师说:“看看这些同学,脸色多么苍白,多么不健康!”大师越说越兴奋,突发奇想:“有没有每年才过一次性生活的同学呢?”课室后排,一手孤举,同学们回头一看,此人的脸色比谁都要红润,大师疑惑地追问:“一年一次?你肯定?”那同学诚恳地点了点头:“是真的,一年一次,就定在今晚。”
虽然次数直接影响品质,不过我也并不完全赞同“只有最有需要的时候的性生活才是最有品质的性生活”,某种意义上,单纯生物学层面的“最有需要的时候的性生活”有可能导致不道德行为——就车言车,对于这件工具,我个人的知识冲动仅限工具理性范畴。也就是说,在最需要的时刻能及时地打到一辆出租,就是我最有品质的交通生活,那辆出租自然也就很难不成为我心目中最性感的小汽车。
腰 怪(1)
也许是因为“草木无情”,所以中国文人一向偏爱对它们大肆意淫。其中杨柳对这种意淫的承受,几乎超越了一切木本草本植物,因为杨柳让他们想起了美女的腰。
巅峰之作,见王实甫《 西厢记 》第一本:“恰似呖呖莺声花外啭,行一步可人怜。解舞腰肢娇又软,千般袅娜,万般旖旎,似垂柳晚风前。隔户杨柳弱袅袅,恰似十五女儿腰。谁谓朝来不作意,狂风挽断最长条。”最香艳的最后四句,竟借自品性端庄,忧国忧民之典范杜子美先生。
据说真正懂得欣赏美女的男人,观看美女时在程序上是从脚看到手,再从手看到脸的。最近我突然发现,原来还有一派懂得欣赏美女的男人,程序上却是一切从腰看起的。另一位比杜子美更加忧国忧民的朱自清先生在阐述个人的“艺术美女观”时,以腰为要,继承了柳,而且有所发展。他曾经满怀深情地写道:“最可爱的是那软软的腰儿;从前人说临风的垂柳,《 红楼梦 》里说晴雯的‘水蛇腰儿’,都是说腰肢的细软的;但我所欢喜的腰呀,简直和苏州的牛皮糖一样,使我满舌头的甜,满牙齿的软呀。腰是这般软了,手足自也有飘逸不凡之概。你瞧她的足胫多么丰满呢!从膝关节以下,渐渐的隆起,像……”接下来,“从膝关节以下”极写小腿肌肉,脚踝,脚背,丝袜及其色泽,然后缓缓向上摇至两肩、面目。篇幅有限,这里就不再多说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直接查阅朱自清先生的散文《 女人 》。
腰是一个很“妖”的部位。如果把一个直立立的人体比做一张地图,上半身相当于地图上的城,下半身则相当于地图上的乡村—— 平时不是常常用“有城府”这个词来形容一个聪明人吗?那么,“城府”又在哪里?当然是在那个聪明人的大脑和心中,上半身就牢牢占据了“城市”的位置。至于下半身,不用说,理所当然地就沦为“乡下”了。所以,“进城”的对应词一定会是“下乡”。在这种情况下,腰部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一个“城乡结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