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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宏非 当前章节:15237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2:46

众所周知,大多数的城乡结合部在不同程度上都是一个管理比较混乱,同时在各方面都比较出状况的敏感地区。腰部在人体上的处境,大致上也是如此。就拿吃饭为例,上半身管吃进,下半身管排泄,表面上好像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与腰部基本上没有关系,但是,实际上吸纳和排泄作为一个人体的循环过程,都离不开腰部,也就是说,城乡交流的一切必要的管道,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每一条必经之路,都无法绕过腰部。所以我认为,腰部这一地带在人体整体上虽然占地面积不算很大,但是它在战略上的重要性却一点也不比什么“制高点”,什么“港口”、“炮台”以及“要塞”之类来得低。

胸有胸围,腰有腰围。按照通行于选美比赛的理想三围数字,腰围的数字虽然是三围里最小的,不过,再小也得符合一定的比例。尽管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但是古往今来,无数信奉腰部惟美主义的男女却一直在孜孜不倦地为“缩小城乡差别”而竞细腰。即使拋开生理功能不说,单单就人体的外表观感来看,一个美女要是有上有下,有前有后,却惟独见不到腰,那么,不管这个人的面目有多么清秀,五官有多么端正,胸部有多么挺拔,也不管她腿有多长,屁股有多圆多翘,只要见人不见腰,这一切美好的东西基本上都算是报废了。在数学上,一切报废了的东西都等于0。反过来,一旦有了腰,而且是一条很细很细的腰,那么,刚才提到的那一些零件马上就会快速增值,从等于0变成等于8,还是个吉祥数字。所以,据说十个阿拉伯数字里身材最差的那个数字0,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水桶型”,身材最好的那个,不用说自然就是8了。有个段子是这样说的,据说十个阿拉伯数字是按照从0到9这样的顺序一个一个创造出来的,当8刚刚问世的时候,最早出生的0还不认得它,于是很不客气地上前质问了一句:“胖就胖呗,在腰里系一条那么紧的裤腰带,就以为我认不出你了吗?”

在公众的审美共识里,古往今来,“腰”和眼泪一样,似乎是一件只有女人才有的东西,几乎被归类为性征之一。这正是“腰”的另一个妖异之处。

尽管男体也分上半截和下半截,尽管上半截和下半截之间的那个地带通常也被定义为腰,但是,男腰似乎是因为在审美价值上的南辕北辙而长期被忽视,进而连存在与否也成了一个疑问。我发现,在对人体的审美活动中,类似的冤案并不止于腰,就拿眼睫毛来说,除了个别发生病变的个体之外,这几根毛几乎人人都有,不分男女,然而,一旦进入到审美程序,男人的睫毛便突然齐刷刷地飞走,睫毛倒成了女人专有的毛。醉窝则是另一个例子。

最起码,在腰肾不分的中医语境里,男人是根本没有腰的,所谓男人的腰,其实指的是肾。这副“中国肾”又名“腰子”,腰是外挂的腰子,腰子是内置的腰,明明是腰肌酸痛,内因却也在肾。重在苦练内功。

《 温莎的风流娘儿们 》里那个从没见过自己脚趾的“啤酒桶”福斯塔夫爵士说得好:“休得取笑,毕斯托尔!我这腰身的确在两码左右,可是谁跟你谈我的大腰身来着,我倒是想谈谈人家的小腰身呢——说得干脆些,我想去吊福德老婆的膀子。”

腰 怪(2)

也就是说,男腰重在功能,女腰重在审美,女腰要细,男腰要粗——除了个别异人,如《 水浒传 》里的林冲、史进以及卢俊义之流,在打架时会表演出“轻舒猿臂,款扭狼腰”的绝技并且因此提醒大家注意“男人也有腰”这个事实之外,男人如果真的有腰,其与女腰的区别也是大得惊人。首先,女腰是柳,是植物性的,男腰在审美上则一味地强调什么“虎背熊腰”,即使运动起来比较灵活的那一款,也被归类为“狼腰”,总之都是动物性的,甚至是兽性的。对于男性来说,“虎背熊腰”固然有助于增强他的气势,然而“粗”的功能还远不止此。“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十万贯如何缠于腰间?除非你是一头大象,并且改骑另一头更大的大飞象。夸张是肯定的,但是就以往在市场上流通的金属现金货币而言,就算你趁足够多的钱,却未能长出一圈足够粗的腰,钱再多,终究也是缠不住,甚至留不住的。至少,对于随身携带也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因为财大而变粗的,并不只有气。另一方面,男腰之所以是越粗越好,除了用来恐吓另一个男人以及便于随身携带充足的现金之外,还有一个比较崇高的目的,那就是有助于避免在“一个不小心”的情况下,做下了“为五斗米折腰”这等俗不可耐的蠢事。在这种情况下,“大丈夫能屈能伸”无论在精神还是技术上尤显得难能可贵。张爱玲写道:“男人可以跟最下等的酒吧女侍调情而不失身份——上流女人向邮差遥遥掷一个飞吻都不行!我们由此推断:男人不比女人,弯腰弯得再低些也不打紧,因为他不难重新直起腰来。”或曰:男儿有腰不轻折,只是未到必要时。

大丈夫虽然不可言腰,但是男人的一生,成也腰,败也腰。男性的所有权力,都集中在他的腰部。

接吻眼保健操(1)

邮箱里连续数次收到内容相同的邮件,主题一则以我们中国人所熟悉的“X要X不要 ”方式呈现的“生活的忠告”,据称来自印度密教图腾,其中“要”的部分有“多吃粗粮”,“多看书,少看电视”,“无论是烹调还是爱情,都用百分之百的负责态度对待,但不要期求太多的回报”;“不要”的部分,则包括“不要想睡多久就睡多久”,“不要愚弄自然母亲”,“不要相信接吻时从不闭眼的伴侣”,等等。

密教,在中国又译“真言乘”,不过“电视”二字在密教图腾上怎么写,想必连季羡林先生都会被考倒——无论如何,有个别的问题还是值得思考,例如“不要相信接吻时从不闭眼的伴侣”。

就我们自银幕上得来之一般性印象而言,接吻时闭眼的那位通常都是女的,在一阵阵凶险的音乐声中,镜头从女方闭眼的正面大特写逐渐摇至正在接吻却没有闭眼的男方的正面大特写,令人不寒而栗。按“情节”来说,接吻而不闭上自己的鸟眼,轻的是不够投入,欺骗感情,重的就是怀有谋财害命之类不可告人之图谋了。当然这只是电影里的场面,日常生活,饮食男女,我们通常也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进一步,其实这个问题还不如反过来问:为什么闭眼代表投入,睁眼代表不投入甚至居心叵测呢?

这样的设问显然不具说服力。事实上,电影画面之外,我们也不难找到更多的反证。莎士比亚在《 维纳斯与阿都尼 》里写道“把双唇噘起”的维纳斯正在苦口婆心地说服猎人阿都尼与她接吻,“他却把嘴转到另一边,同时把眼睛一闭。”欲火焚身的维纳斯不得不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抬起头来!往我瞳仁里望,那儿有你的倩影深深藏。眼和眼既然成对,唇和唇为何不能成双?你接吻不惯?那你就闭上眼,不要看。我也闭上眼。这样,白天就仿佛夜晚。只要有一女一男,‘爱’就能取乐追欢。”

我们是否也可以因而轻而易举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接吻的某种情境中,闭眼原来有可能是出于为“不情愿”或者“不习惯”之故。虽然这并不表明睁眼就意味着“心甘情愿”以及“习以为常”,但是最起码也不可简单地定性为“心有旁骛”甚至“居心叵测”。孟子曰:“相人莫良于眸子 ”,西谚亦云:眼睛是灵魂的窗户。就算闭眼代表诚意,代表投入,最多也只是局限于接吻,至于接吻前后的眉目传情以及眉来眼去之类,难道就心有旁骛了不成?若吻一旦接上就过河拆桥地关窗户拉窗帘,那倒真有可能隐藏着某种“掩盖”或“不可告人”的动机呢。

我相信,虽然世间的好人在接吻时大都不假思索地采取了闭眼,不过此事应有另一些非人品、非道德性的解释。影响或牵制着接吻这个动作的客观因素不止一种( 仅站在人体物理学的角度观察,接吻总共造成了29种肌肉动作,包括12种唇部及17种舌头移动的动作 )。比方说,以下的这一个便与光学原理有关:眉来眼去固然很爽很心跳,但是就人类的正常视觉而言,其间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个距离一旦失去,太远,目标逐渐消失;太近,焦距慢慢变“松”,以致模糊不清,一旦达到或接近零距离,以牙还牙此其时也,以眼还眼却大可不必,不仅不必,而且双方都会感到程度不同的晕菜,严重的还会作呕。

睁一眼闭一眼

各种流派的社交礼仪书上一致强调:“接吻时视线要自然”,至于睁眼还是闭眼,“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则,可是一般以闭眼为宜”。

以常识推断,接吻时从不闭眼的伴侣之所以不可信任,盖因为一双睁着的眼睛代表着心灵的不投入和不专一。(参见《 卧虎藏龙 》:“我的师父常说,把手握紧,里面什么也没有;把手放开,你得到的是一切!” )

除此之外,根据普鲁斯特的经验,眼若在接吻时睁着,因过度接近对方,会使脸颊和脖子等处的一些正常皮肤纹理( 小疙瘩 )看起来显得比较夸张,不但分神,并且扫兴。倒也不是说什么眼不见心不烦,与其让脸颊上的疙疙瘩瘩弄得心里面也疙疙瘩瘩,真不如闭上的舒服。

接吻时闭眼的另一种解释,能否称之为科学一时难以判断,不过某种程度上的确与皮肤有关,契诃夫在笔记本里速记过这样一种情形,大意是,这个人的脸皮不够用,当他睁眼的时候,就必须把嘴闭上;当他张嘴的时候,就不得不把眼闭上。虽然是小说家言,但契诃夫其人乃莫斯科大学科班出身的医生一事也不能不给予慎重考虑。厚颜无耻的年代里脸皮不够用的人虽已濒临绝种,不过脸皮运动——尤其当男女二人做法式接吻时,确实会呈现出以上的基本运动态势。

再说,一个人内心深处深不可测的真实世界,即使有一半是黑暗,剩下也有一半的光明。若断定接吻时睁大双眼乃别有用心,就不许人家别有美好的用心?钱钟书先生说:“梅特林克戏剧里的情人接吻时不许闭眼,可以看见对方有多少吻要从心里上升到嘴边。”眼见为实,Seeing is Believing,在恋爱中人之智商接近于零的情况下,不许睁眼的规条已庶几于迫害。

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这种时候还是以不争论为妙。中庸之道,谁也不得罪,心以半梦半醒为佳,眼以半开半合为宜——切勿理解成睁一眼闭一眼,除非你想扮成黄永玉的猫头鹰来吓唬对方。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无论眼睛是睁是闭,管他爱人值不值得信任,我们依然相信爱情,仍旧迷信接吻,A kiss is still a kiss is still a kiss is still a kiss……

接吻眼保健操(2)

且慢!我说,热吻途中你丫若不睁眼,又怎么能知道对方睁着?罢了,还是不要解释了,更千万不要告诉我:我睁眼只是为了再次确认一下对方是不是闭着眼以及是不是值得信任。

人生如寄(1)

男人在家里常常遭到女人的呵斥:“你以为这里是酒店吗?!”

但是亲爱的,其实这里正是酒店,不但这里是,普天之下,还有哪里不是呢?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人生天地光阴之间,莫非旅客?世界不过是个大酒店,有人check in,有人check out,我们都是它的房客,不住酒店,你又让我们住到哪里去呢?

好在男人的反唇相讥,通常也只是以“腹诽”的方式存在。然而,与其说把家当成酒店是大多数男人的通病,不如说大多数男人其实都有这样一个相同的梦想——把酒店当做家。

人生如寄——如果人生是一笔不断在递增和递减中起伏不定的财富,那么,家是存钱罐,酒店就是银行的保险箱;如果人生是一件有细软有辎重并且在漫长旅行中不断被遗失和寻获的行李,那么家就是储藏室,酒店就是机场车站的行李寄存处。

人生就是存在,“寄”只是存在的一种方式。或零存整取,或整存整取,家居的人生都是“存”,有户头的,带有储蓄的性质,酒店的人生却是“寄”,只是汇款状态下的“寄存”,无存亦无取,永远的银货两讫。人生又如货,居家如买断,酒店如寄售;人生是信札,居家如面呈,酒店如付邮;人生是一所学校,居家如办校董会,酒店如做寄宿生,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挡兵的将,囤水的土,便是酒店。

居家的人生如置业,选择、定金、合约、首期的、按揭、装修、家具……手续繁复,将人生寄存于酒店,以上全免,只是开房。

汤显祖尝言:“人之视蚁,细碎营营,去不知所为,行不知所往,意之皆为居食事尔……世人妄以眷属富贵影像执为吾想,不知虚空中一大穴也。倏来而去,有何家之可到哉。”按照这种高度悲观主义的看法,所谓的“家”根本就不是“可到”的彼岸,只一幻象耳,一个洞,比梁朝伟在吴哥窟玩味过的那个洞还要虚妄。人住的地方的确就是一个洞,与其说这是一个万家灯火的繁华城市,不如视之为一个个灯火通明的洞穴。不过在我这样一个庸俗的物质化悲观主义者看来,那些穴并不存在于“虚空中”,它们都实实在在,有名有姓,一个萝卜一个坑,甚至寸金尺土。问题只是在于家居,还是寄居。我们即便都不得不做营营役役的“汤显祖之虫”,区别仍然在于是做挖穴筑巢的工蚁,还是只做一条来去自由的寄生虫。

刘少奇说过,造船不如买船,买船不如租船。就中国船舶工业当时的技术水准和所处的客观环境而言,即使这未必是多么高明的战略思想,至少也是相当有生意眼光的。然而,在居住的问题上,当我们大多数人都已跟与生俱来的小农意识彻底了断,并欣然接受( 或被迫接受)了“造房不如买房”,个别人却正在以酒店化生存的方式实践着“买房不如租房”,这个时候,后者便理所当然地会遭到前者的怀疑:他们是高人还是蠢货,进步抑或反动?

酒店化生存无疑是免不了道德批判的。父执辈多数会指责这些人缺乏责任感,对己对人都不负责,他们的生意伙伴以及异性朋友则会怀疑他们的实力和诚意,至于他们的同龄同性,心理活动便要复杂得多。这一点,凡是以出差、旅行等方式出现的“间歇性酒店化生存者”们自然心里有数,这里便不细说了。但是无论如何,我们也不得不佩服“酒店化生存者”的勇气,那是一种不无邪性的勇气,懒人的勇气。一个人在死到临头的时候或许可以有“视死如归”的大无畏,要是在平日,却不一定有把自己寄托给酒店的那种“宾至如归”的勇敢。

如果生存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家居是堡垒的攻防,酒店就是游击战。后者的战术精要,按切·格瓦拉在《 游击战法 》一文中的说法:“为了求生存,一支刚开始不久的游击军队必须依循三个条件:不断的机动性、不断的警戒、不断的猜疑。”这已经不止是战法和战术,而且还是战略,因为酒店化生存的精神本质,就是对现世的价值保持一种“机动性、不断的警戒和不断的猜疑”。“梦里不知身是客”是家居者的哀怨,对于酒店化生存者来说,只有时时刻刻地意识到并且保持着“身是客”的地位,才能获得机动,警戒者猜疑的能力,或者说,客观。酒店化生存又是一种拒绝的姿态,它拒绝婚姻,拒绝家庭,拒绝后代,拒绝以上述三者为核心而构成的社交关系。他们是“飘一代”的升级版本,富有的“流氓”,都市的游牧民族,精装的吉普赛部落。

有哪一位大侠是住在自己家里的?非住不可的话,朋友家再好,却终非久留之地,正常的解决方案,就是找一家客栈住住。游荡是侠客所习惯的移动方式,他们也不是无家可归,只是“视归如死”。

其实,在“摆脱家务琐事”这样的语境里,酒店化生存似乎变成了男性的反抗。早期的女权主义者将“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传统战法简化为一个“走”字,然而娜拉出走,去向不明,后来便增加了“一间自己的房子”以策后路。现在好像轮到了男性出走,目的地,无非就是径自进酒店去开“一间自己的客房”。托尔斯泰在1910年10月28日凌晨离家出走之前,于去向问题上虽然没有明确的打算,但还是考虑过的“到国外什么地方去……比如去保加利亚……或者去诺沃切尔卡斯克,或者再往前走,去高加索……去哪里都一样,只要不去托尔斯泰信徒聚居地,找一间农民的小木屋……”在上述地区和国家,托翁既没有领地也没有别墅,也就是说,大彻大悟的他老人家其实是打算做一个寓公,当一个房客。

人生如寄(2)

酒店化生存与其说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参考性不高的居住方式,倒不如说它体现了一种多元的价值取向,至少,它向本文的作者和读者提供了一个想象的空间。

聪明的女人其实可以这样开导她们郁闷的男人:大隐隐于市,大解脱解脱于家,大彻悟也彻悟于家,在家里做居士,某种程度上要比“出家”高明得多,住在自己家里,则比住在酒店要划算得多——可惜,女人一般都不这么说,而男人的反抗,不过离家而就“吧”,秉烛夜游去也。最后,还要故作姿态学邱吉尔说:“酒店关门,我就走。”

走?走哪里?哪里走!人生如寄,还是回家。

又是一夜无话。

八卦数学(1)

古希腊时代的数学家、哲学家毕达哥拉斯有这样一句不朽的名言:万物都是数。毕达哥拉斯及其学派不但坚信万物都是数,而且认为凡数字都是有“灵”的。当然,备受他们尊崇的数字,都是有理数,当毕达哥拉斯的门徒在做三角习题时竟然得出了一个无理数时,师徒们无不惊恐万状,他们起誓不得将这秘密说出去,然后,毕达哥拉斯亲自处决了发现这个秘密的人。

发现一个无理数在今天固然不会惹上杀身之祸,然而,与其以演算数学习题来打发无聊的时间,实在不如读报来得安全而有建设性——我的意思是说,除了演算数学习题,读报,尤其读报上的娱乐新闻的时候,也能读出数学的奥秘。我近来在读报时就有一个数学发现,相关的那个数字,比 14略大,比16稍小——不错,正确的答案不多不少就是15。15也是一个有理数,只是,当它一旦被用来代表重量——“公斤”的时候,这个数字到底是有理还是无理(或者是无厘头),就很有些见仁见智了。

先来研究第一个15公斤。早些时候的报纸上说,《 超级访问 》的美女主持李静3月9日喜得千金之后向媒体透露,她已成功减肥,5月将以全新的面貌重出江湖。至于自己的身材能否恢复成产前那般苗条,李静得意地透露说:“我身材恢复得很快,有个朋友提供了一种食品,减重特别快,谁都看不出我刚生完孩子。这才17天,我就减了15公斤。”

同样是减掉15公斤,有人用了17天,有人却只消10个小时就快速搞定。也是在南京的报纸上看到,24岁的女孩葛莹,原本是一名体重达78公斤的胖妞,在整形专家为她进行历时10个小时的全身抽脂手术后,从大腿、手臂、腹部、臀部等部位抽脂,取出约15公斤的脂肪,成功变身为“南京第一魔女”。据《 江南都市报 》报道,这项“打造南京第一魔女”活动的赞助人,是一名张姓香港女富商,出资人民币17万元。算下来,这15公斤的脂肪,每公斤的价格高达11300多元,称得上是世界上最贵的肥肉。

15公斤,也许正是减肥成功的关键指标,“天使”和“魔鬼”之间的分界点。记得“大笑姑婆”吴君如在她写的《 吴君如减肥血泪史 》一书中也曾透露,过去一直以搞笑形象示众,是因为听信相士所言“越肥越红”,短短数年便赚了2千万港币,成为香港首席女笑匠。不过,长期毫无节制地暴饮暴食,体重一度高达140磅。所以,从1992年开始,她痛下决心,足足三个月足不出户,在家勤做运动,禁食肉类和淀粉类食物,强迫作息有规律。经此“地狱式减肥法”实施之后,吴君如就瘦了整整15公斤。减去15公斤,就成为一只“金鸡”,加上15公斤,就是肥鸡,死鸡或注水鸡了。

有人减掉15公斤变身为“金鸡”,有人增加15公斤变成“好莱坞当红炸子鸡”。也就是说,同样是15公斤,但是意义却大不相同。数学层面同样是15公斤肥肉,在语文层面的境界则各有高下。

来自南非的好莱坞“当红炸子鸡”莎丽·赛隆,2004年4月中荣归故里南非,受到了英雄般的欢迎。应姆贝基总统之邀,赛隆与母亲成为总统府的贵宾,并且接受了姆贝基总统赠与的一件特殊礼品—— 一块含有一盎司黄金的矿石。一盎司的黄金也许算不了什么,但是,这一盎司的黄金,在某种意义上是赛隆用15公斤体重换来的。赛隆的风光返乡,是因为她主演的电影《 女魔头 》获得了第76届奥斯卡最佳女主角金像奖。为了在电影《 女魔头 》里塑造女主角形象,赛隆不惜增肥15公斤。南非前总统曼德拉邀请赛隆共进午餐时,不但衷心感谢她为南非作出了贡献,“使那些原本不了解南非的人知道了我们,同时改变了世人总是把南非与种族隔离联系在一起的旧印象”,而且盛赞她为“民族英雄”、“青年楷模”。就这样,南非人民的好女儿莎丽·赛隆用自己身上的15公斤肥肉回报了生她养她的祖国和人民。

正当我被“15公斤”弄得神经兮兮的时候,突然在手机上收到一个段子,段子是这么说的:“问:女朋友和老婆有何差别?”

答:“体重相差15公斤。”

现实是残酷的,数字是无情的。这种残酷以及无情如果也有重量的话,那么,我想答案一定也会是15公斤。(当然,现实和数字不但残酷不但无情,而且一向是公平的。同一个段子里的下一条问答是这样的:“男朋友和老公有何差别?”答:“差45分钟。”)正当我在“数学神秘主义”的妄想中越陷越深,科学或者科学的资讯再一次把我从不可知论的悬崖上拉了回来。报上说,美国科学家最近首次发现了体重同人类预期寿命之间存在的关系。这项历时十年的研究,前后共追踪调查了大约2457人的健康状况,接受调查者参加研究时的年龄都在30—49岁之间。研究发现:不吸烟的40岁左右人士,如果超重5到15公斤,将减少寿命至少3年;同一年龄阶段的女士,如果超重15公斤以上,将会少活7年;相同情形的男子,则要减少5.8年的生命;如果一个人既吸烟又肥胖,将会至少损寿13.5年( 仅仅吸烟就可减少寿命7年 )。

又是15公斤。我觉得我自己差不多快被这种“八卦数学”逼疯了,仿佛听到了毕达哥拉斯在天堂的笑声,忽然想到,毕达哥拉斯生前曾经建立了一种宗教,该教派有一些规矩,不多不少,也是15条:

八卦数学(2)

1.禁食豆子;2.东西落下了,不要捡起来;3.不要去碰白公鸡;4.不要擘开面包;5.不要迈过门闩;6.不要用铁拨火七;7.不要吃整个的面包;8.不要招花环;9.不要坐在斗上;10.不要吃心;11.不要在大路上行走;12.房里不许有燕子;13.锅从火上拿下来的时候,不要把锅的印迹留在灰上,而要把它抹掉;14.不要在光亮的旁边照镜子;15.当你脱下睡衣的时候,要把它卷起,把身上的印迹摩平。

看似荒谬,但转念一想,这15条戒律其实与减肥不无关联,尤其是其中第一、四、七、十以及第十五条。

想要答案,就有人给;凡寻找的,必然找到。除了我们的体型之外,我们这个世界看起来似乎是日趋完美了。不管是为了表示我们是多么爱美,我们有多么爱科学,多么爱八卦,我们是多么渴望着别人来爱我们,从今天起,欢迎一起加入“15公斤数学俱乐部”。

去势未尽(1)

电视连续剧《 汉武大帝 》热播过后,作为一处硬伤,“长胡子的司马迁”之争至今仍是余音袅袅,大有“去势未尽”之意。

很显然,因为司马迁受过宫刑这种“硬伤”,按理说不应残存有胡子这种第二性征;而《 汉武大帝 》里司马迁的胡子却公然“宫前宫后”一个样。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雪亮的眼睛里容不得一根胡子,有争议,被观众揪住不放,自然在所难免。

可怜见的,该剧的导演胡玫和编剧则已经不知是第几次就这点“人毛蒜皮”的小事向公众作出耐心细致的回应了,虽然历次回应的口径变化不多,绕来绕去都集中以下三个方面:

一、有些“硬伤”是主创人员有意设置的。司马迁的胡子是有意设置的;

二、受宫刑后,胡子作为第二性征消退这是常识。但是成年以后的人,往往“去势未尽”,第二性征也会有所残存;

三、最主要的原因是受非典影响,扮演司马迁的演员是临时找的,他只有二十几岁,不戴上胡子根本没法扮演年迈的司马迁。虽然考虑到播出后可能引来异议,但经过反复斟酌,还是予以保留。

“有意设置的硬伤”,无非就是不得已而为之。重点在第二项,即“去势未尽”。有道是:千年的铁树会开花,太监也得阉二茬。据唐鲁孙先生说:“太监去势,俗称净身,他们自己叫出家。出家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自幼出家,一种是半路出家;一般说来自幼出家的多,半路出家的少。自幼出家的,年龄一般都在十岁左右,顶多不超过二十岁……( 太监 )俗有三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的传说,据说是恐怕手术不佳,没能除根,所以每隔三年必须察验一次,看看是否有凸肉长出,长则再割。”

因此,对于清代早中期的坤宁宫而言,“去势未尽”的结果就是“宫婢各有太监为腻侣,所谓‘对儿’,又名‘对食’”。事既至此,司马迁在大势已去之后仍长着几根胡子,实在算不上多大点事儿。再说,司马迁自二十多岁入宫到四十来岁被宫,被宫时前绝对是一个“成年以后的人”,并且极有可能是长着胡子的。

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

对于像《 汉武大帝 》这样一部电视连续剧来说,司马迁有没有胡子,根本无关宏旨。我上大三那年有一次迎新生,热情的历史系学长在学校饭堂门口贴了大幅标语,上书“欢迎你,司马迁的子孙”。大家看了也只是一乐,最强烈的反应也就是进饭堂多叫了二两饭一个菜,没见有人一把揪住司马迁“子孙根”之废存问题死死不放。

《 汉武大帝 》编剧江奇涛说得好:“任何一部电视剧都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电视剧说到底是娱乐工具。”与此同时,我想作出的一点补充是:对于观众来说,挑毛病找硬伤也是电视剧这种娱乐工具所能提供的重要娱乐功能之一。

胡玫导演则说得更为透彻:“无论正剧还是戏说,电视剧终究是用来娱乐的,在娱乐的同时顺便了解一些常识才是广大观众最能接受的形式。”那么,什么才是广大观众在“娱乐的同时”顺便能了解到的那些“常识”呢?

以《 汉武大帝 》以及司马迁的胡子这一个案为例,我以为,相关的“常识”可以表达为:胡子的社会学意义。也就是说,司马迁有没有胡子,对于电视剧来说,完全是轻于鸿毛,对于司马迁本人以及古往今来大部分男人来说,却是重于泰山。

在《 汉武大帝 》里,司马迁的胡子可谓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在胡子的社会学意义上,男人的胡子则大体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若不以一时之短长而论,“比上不足”的意思是,与人体内外的“受之父母”之物相比,胡子简直就是百无一用。五官四肢五脏六腑自然是比不了,就连本是同根生、同属荷尔蒙刺激作用之产物的其余“受之父母”之毛发,胡子在功能上亦极为逊色。头发就不消说了,鼻毛,担负着阻拦灰尘、细菌随呼吸进入体内的重大使命;腋毛的作用,是克服局部摩擦及帮助汗液蒸发,无之,人就得整天高举双臂,否则局部皮肤将因摩擦和潮湿而发炎;就连耳毛,也能阻止进入耳道的小物体触及鼓膜。惟独这胡子,非但没有任何实际用途,为了打理它们,一个男人在一生中难免要耗费相当的时间和精力。

胡子在历史上所能找到的惟一实用之处,系由英国皇家海军贡献。按照传统的军事条例,英国皇家海军官兵一度必须留胡须,其作用,据说是可以用来测量海上的风向,与海军帽檐后面的飘带同理。

象征主义之毛

虽然说“百无一用是胡子”,然而表面上功能最少的,其象征意义却往往是最丰富、最暧昧的,此即胡子之“比下也余”的所指。

一个人,从内到外全是肉做的,所以他是动物性的,然而,正是头发和胡子这两样天然但又经过刻意修饰的东西,使人在“人非草木”的动物性之外,犹生出一些植物性的东西来。其美学作用,就好像裙摆有了蕾丝,窗帘有了流苏,旗帜有了风,雪茄冒出了烟,荒野有了绿化,野百合有了春天。

尽管“男人留胡子性感”的说法,不过胡子的象征意义,我认为主要作用于同性之间。以《 汉武大帝 》为例,司马迁在押,汉武帝先是问他家里有没有钱赎人,得到否定的回答后,乃表示司马迁自认是“热血男儿”,在朝上为了替李陵辩论而当众顶撞皇帝,考虑到他还有史书没有写完,故处以宫刑,目的是为了让这个热血男儿从此“冷静冷静”。

去势未尽(2)

由此可见,汉武帝不仅是政治和军事天才,同时也深谙中医理论。据张岱《 夜航船 》“须发所属”所记:“发属心,禀火气,故上升。须属肾,禀水气,故下沉。眉属肝,禀木性,故侧生。男子坚持气外行,上为须,下为势。女子黄门无势,故无须。”也就是说,把司马迁“下去势”,必致其“上无须”,上下皆无,也就避免了他禀血性上蹿下跳,以下犯上,从而也得以“冷静”地撰写未竟之史书了。

明代的太监们虽被去势,但其表现似乎都格外地不冷静——如果你提出这样的质疑,表明你运用的是弗洛伊德理论,即“转移”或“升华”说,可以自圆其说,却与中医理论严重背道而驰。

无论如何,汉武帝决定把司马迁阉了,不妨视之为男性间权力斗争的象征。中外历史上,胡子及其长短,常常是权力及其大小的象征。某些奉行生殖崇拜的原始部落,则直接把性器官的大小作为权力及执政的基础。这种思维虽不无道理,却显然较为缺乏象征意义,换到我们的文明里,同样作为权力象征,却会以胡子来象征或取代性器官。我曾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一部纪录片里看到,新四军在游击战中发现凡留着仁丹胡的鬼子,都是军官,遂下一道命令,战斗中专找有胡子的打。此战法甚为有效,以致江南一带的日军军官闻风丧“毛”,一度把各自的仁丹胡统统地刮了个一干二净。

坦白从“髡”

胡子是权力的象征,而古往今来围绕胡子之去留而引发的纠纷,大部分也可以权力斗争视之。

各大文明的古代法律,都不约而同地有过一种“侵犯他人胡子罪”。不但罗马人和希腊人把胡子奉为神明,犹太律法中,若有人侵害他人的胡子,就要受到惩罚。因为传说亚当的胡须很多,故犹太视胡子为神赐之物,对之崇拜有加,就连开化较迟的俄国,其古代法典亦规定:拔掉他人须髯,要被切掉手指。

又,按英国祖制,如果损害他人胡须,得赔偿20先令。1985年,已经数典忘祖的英国王室实在看不惯仍在脸上坚守祖制的根德公爵(女王堂弟),已经下达“禁蓄胡须令”的女王一怒之下遂将根德公爵等“胡子党”逐出白金汉宫。事实上,英法王室就胡子问题还曾搞出过更激的宫廷政治。法国国王路易七世因为剃去了胡子,使王后大为恼火,从而导致离婚。她离婚后嫁给了有胡子的英国国王亨利二世,后来还引起了两国间的多年战争。

伤害他人胡子既然有罪,依法刮去某人的胡子自然就会成为一项惩罚。这就是胡子的罪与罚。史料记载,从秦代到唐代,中国曾行使过一种“髡”(kūn)刑,即剃去犯人的头发和胡子以示惩罚。因为古人认为,胡子代表正直和勇敢,而没有胡子的人则是卑鄙和丑陋的。与宫刑相比, “髡刑”算是一种警告性、象征性的去势。正所谓“坦白从‘髡’,抗拒从‘阉’”。

由此可见,胡子是权力的象征,权力的本质却是谁有决定胡子去留的权力。就电视剧而言,这个大权当然牢牢掌握在导演手里,所以我们在《 汉武大帝 》里才有幸一睹长胡子的司马迁。当然导演也并非滥用职权,除了各种将错就错式的解释,她其实遗漏了最有说服力的一条,即对于个别有特殊贡献的男性,胡子问题纯属小节,可以忽略不计。汉代孔鲋着《 孔丛卷·上 》云:“子思( 孔子的孙子 )告齐曰:‘先君( 孔子 )生无须眉,天下侯王不以此损其敬’。”同样道理,赢得身后千古之名的司马迁,即便宫后无胡,后人当“不以此损其敬”,无胡使之有胡,不失为致敬的一种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名伟人,太史公可以有胡子,更应该有胡子,套用张楚的歌词,这就叫“司马迁应该有胡子,即使被人阉掉,胡子也应该长出来”。

毛 病(1)

“毛病”者,原来专指马生的病。语出宋代徐咸《 相马经 》之“旋毛图”:“凡毛软温润有文理,未易见,故此图善旋五,所谓若灭若没,若亡若失也。恶者粗逆易见,故此图恶旋十四,所谓毛病最为害者也。”

不知何时起(肯定是在“马路”变成“马不能走的路”之前 )这一专业兽医术语竟被拿来专指人类身上的病,而且是泛指,不管是身体问题还是思想问题。当然,用来指称人类“毛发之病”另有专业术语在,却并不表明“毛病”就不适用。人类的“毛病”,除了色变、分叉、缺乏营养以及洗发水电视广告所警告大家的一切之外,最常见的,乃是人类对于“掉毛”的集体恐惧。

遍布人体的毛发,在某种意义上犹如荒漠上的植被,使得一个苍白的血肉之躯看上去产生了一种茂盛的生命力,尤其在农耕民族的后代们看来。半个世纪以前,据说中国西南的某些原始部落仍然流行着对“大胡子男人”的原始崇拜——准确地说,崇拜的具体对象并非“大胡子男人”本身,而是该男人那颗须眉浓密的头颅。至于崇拜的方式以及结果,听上去毛骨悚然,办起来倒也不失干脆利落:把那颗神圣的脑袋一刀砍下,高悬于耕地之上,这样做的目的并不是扎一个长胡子的稻草人来吓鸟,而旨在粮食增产,因为须眉浓密的头颅象征着丰收。

事实上,在游牧民族的后代们的集体潜意识里,毛发的茂盛与否,也具有同样重要的象征意义,因为“逐水草而居”正是他们祖先的生活方式。有道是“风吹草低见牛羊”,若是风继续吹,地面上却无草可“低”,再见牛羊自然也成了一种奢望。

在吾国“天人合一”的传统信仰中,地表的植被一直就是体毛的象征。《 麻衣相 》认为,人禀阴阳之气,肖天地之形,受五行之资,为万物之灵也。所以头像天,足像地,双眼像太阳和月亮,声音像雷霆,血液像江河,骨节像金石,鼻额像山岳,毛发像草木。而《 黄帝宅经 》则把这一原则推广到建筑设计以及房地产行业:“以形势为身体,以泉水为血脉,以土地为皮肤,以草木为毛发,以舍屋为衣服,以门户为冠带,若得如斯,是事严雅,乃为上吉。”

故农耕也好,游牧也罢,面对那些既不能耕种也不能放牧的蛮荒之地,皆异口同声地发出了一声悲凉而绝望的哀叹——“不毛之地”。

顶上的荒凉

从猿到人,人类进化的过程千头万绪,一言以概之,大体上就是一个从有毛到无毛,从多毛到少毛的过程。如果一定要把这个漫长的过程拍成一部电影的话,我想它大概会是一部“毛片”。

根据达尔文进化论学说,从猿到人,在面部表情不断丰富的同时,不断退化的正是表皮体毛。也就是说,这个过程不可逆转,即使我们的面部表情越来越僵化,毛还是照掉不误。而且,人体表面的毛发在总体上呈现出退化的趋势,与地球表面的森林、草场以及耕地之荒漠化是基本同步的。

联合国专家发出警告称,如果按当前趋势发展下去,在今后30年内,全球耕地面积将减少到平均每人只有0.16公顷,耕地面积减少并转变为沙漠将会威胁到全球三分之一的地表和超过10亿人的生计。

尽管联合国尚未就人类体毛的现状和趋势作过调查并发出警告,不过,从进化论的原理以及森林、草场的现状来看,体毛的退化,似乎也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有毛族”难逃之宿命。草木犹如此,毛发何以堪?

遏制荒漠化的办法,首选植树造林,人类在努力拯救自然环境的同时受到了某种启发,对于自己身上的“荒漠化”也表现出日益明显的紧迫感。

去年夏天,据美国一个贩卖男士盥洗用品的网站Groominglounge.com进行一项调查显示,如果可以让他们长出头发的话,43%的人愿意整整一年禁欲不做爱;而更有52%的人愿意少活一年。不过,秃头男为了生发,倒也不会毫无止尽地牺牲奉献。Groominglounge.com的调查还显示,如果以陪同一名12岁的少女前往贾斯汀的演唱会作为恢复顶上风光的交换条件,那么就仅有11%的人愿意这么做了。看来,虽然求毛心切,但是这些男人还是没有傻透,在某种意义上,他们甚至还可以被视为“聪明人”,当然,“聪明的脑袋不长毛”,但无论如何,男人长毛之决心,令人动容之余,多少也教人心里有点发毛。

脱 毛

在生物学分类上,人类又被称为“裸猿”( Naked Ape )或“无毛猿”。科学家认为,类人猿作为人类的祖先,是全身长毛的,而现在的人类只在头部、腋部和阴部等少数几个地方才长着毛。至于人类在进化过程中的“掉毛”原因,到目前为止专家们仍是众说纷纭。比较主流的理论计有以下四种:

其一,个人卫生说:类人猿身上的毛皮是各种寄生虫的孳生之地。虱子、跳蚤等寄生虫潜伏在人的毛皮中,不仅吃人的血,而且传染疾病。因为有害健康,毛发遂自动引退。

其二,防暑降温说:狩猎活动在强度和密度上的增加,令浑身长毛变成一种散热的屏障。毛皮之初衷原为取暖计,但火的发明则令此天然保暖外衣退出市场竞争,也就是说,掉毛是人类学会用火之后的一种自身调节现象。

其三,有利性生活说:英国生物学家莫里斯在《 裸猿 》一书中指出,男女交媾时,裸体的人类比起多毛的猿猴来,男女双方能感受到更大的性刺激,从而发展相对稳定的配偶关系,使人类实现合理的性别分工,提高生存能力。人的皮肤上有许多性的敏感区,这也可能是脱去了毛皮以后形成的。而全身长毛的猿猴的性敏感性则要比裸露皮肤的人类迟钝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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