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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宏非 当前章节:15210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2:46

毛 病(2)

其四, 避免认错人说:人类之所以倾向于脱毛,是因为这样有利于改善人的社会性。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要依靠社会的力量生存和发展。浑身长毛的人类,彼此间比较难以识别,当体毛——尤其是面部的毛发逐渐脱落之后,脸就具备了更典型的特征,更便于相互辨认。

关于掉毛的原因,我个人感觉前述“个人卫生说”、“防暑降温说”以及“有利性生活说”这三大学说都说得过于主观了,基本上把人类艰难坎坷的进化过程生生地说成了一个“心想事成”的美好祝愿。如此说来,羊儿至今仍爱吃草,人类至今仍爱吃羊,地球上的草场倒理应是越来越茂密才是。

至于第三条“有利性生活说”更是值得商榷, “全身长毛的猿猴的性敏感性则要比裸露皮肤的人类迟钝得多”可能是事实,但是子非猿,安知猿之不爽?更何况,到目前为止一直为数不少发育正常的适龄男女偏偏要把“多毛”视为性感的象征。

毛茸茸的人肉炸弹

在“掉毛的四大理由”当中,我个人认为以“防暑降温说” ——即“掉毛是人类学会用火之后的一种自身调节现象”最有道理。鉴于地球表面温度的不断升高,温室效应日益彰显,人体表面毛发的不断脱落之势便难以挽回,“春江水暖鸭先知”亦随之转化为“春江水暖丫先知”。

其实,以人类以及人类社会进化发展的大趋势观之,胖人的正增长基本上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顺之者胖,逆之者瘦。据“防暑降温说”一派的学者指出,人类学会用火不仅使毛皮丧失了原有的保暖功能,而且,作为一种补偿,人类的身上产生了一层厚厚的脂肪,以脂肪代替毛皮,厚积而薄发,既能在寒冷的夜晚保暖,又能利汗降温。这正是,马瘦毛长,人胖毛短,莫非也是人之毛发随人之胖瘦而枯荣的另一个原因。

比较而言,在日常生活的直接经验的层面,最有说服力理由首推“避免认错人说”。例如,在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照片的技术要求上,除了背景、免冠等等,虽然并未明文规定不得长发蓄须,但是持证人相片上过于浓密的毛发的确给辨认工作造成了不便——尽管这种工作并不属于“互相辨认”。

过去,由于阿根廷的盗贼大都喜欢用天然而男性化的满脸胡子而不是人工而女性化的丝袜来掩盖其“庐山真面目”,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该国警方十分头疼,以至于阿根廷政府终于在1980年颁布法令:男人本人及其护照和身份证上的照片一概不得蓄须。

我在一个出国服务机构的网页上看到,中国的因公护照照片制式规定是:“仪表大方自然,面容整洁,不留胡须,不理怪发长发,不戴装饰品,不浓妆艳抹,不袒胸露肩,不穿奇装异服。”

反恐之所以注定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工作,其中一个关键的难点在于:世界上大部分“不理怪发长发”的人在所要搜寻并将其扼制在萌芽状态的不仅是一小部分人肉炸弹,而且是长相上“因毛而似”的“毛茸茸的人肉炸弹”。

综上所述, “掉毛的四大理由”虽然说法各异,但大体上还是以进化论为基本思维方式的,也就是说,其共同口号就是“掉毛使人进步”,拔一毛以利天下。

“男拳”VS“女拳”(1)

从起因上看,大多数打架都是一时冲动的结果,正所谓“怒从心上起,恶从胆边生”,也就是说,打架是一种激情,和爱情一样,都受到肾上腺素的影响。

一般来说,打架分为单挑和群殴两个大类,除了意见不合之外,架要能打得起来,最低消费至少也得有一个人以上。参照竞技体育的惯例,打架又可分为男子组和女子组,某些特别的项目上,有时也会出现男女混合双打的情况。由于男性通常孔武有力,而且性格好胜,比较容易冲动,因此参与打架的又总是以男性为多。

对于女人打架最诗意的形容,离不开“粉拳乱舞”四字。“粉拳”的意思就是“女拳”,并不一定指那个拳头的雪白粉嫩,犹如“老拳”指的也不是“高龄的拳头”。然而,此拳“粉”则“粉”矣, 却往往不会应用于打架的场合,而是专供撒娇之用,是一种“嗔拳”。无论是“轻捶”还是“乱舞”,“粉拳”如雨点般落在敌方的皮肉之上,其强大的真正杀伤力却无声无息地爆发在敌方的皮肉之内,精确致导,攻心为上。这一点,只要瞄一眼被“粉拳”击中者那一脸受用的表情,一切就皆在不言之中了。

尽管男人打架和女人打架都要动手,不过,在绝大多数男人看来,女人之间一旦大打出手,那场面实在是奇怪得很。男人打架,气势很大,但招数不多,而且目的极为明确。古龙在《 七种武器 》里已借西门胜之口道破:“( 男人 )打架只有一种打法。打到对方躺下去,再也爬不起来时为止。”

反观女人打架,通常都会一上来就死死扯住对方的头发不放,好像非把对方的头发扯下来不可,就是打架的惟一目的。因此,那两个女人与其说在打架,发生了所谓的“肢体冲突”,倒不如说这两个女人 在“肢体”上并没有发生任何冲突,而是各自的“肢体”与对方的头发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此经典动作之外,女人打架常见的招式还包括撕扯衣服( 当然是敌方的 )以及用指甲刮挠对方皮肤,等等。

英语有cat fight一词专指女人打架。猫儿打架,张牙舞爪,从来也不会把猫爪握成拳头—— 一旦猫儿把爪子握成了毛茸茸的“粉拳”,它就只有这一个意思:逗你玩儿。所以,当泰森向对手饱以老拳的时候,他是英雄,天下无敌;一旦咬住了霍利菲尔德的耳朵,立马就堕落成一名cat fighter。

关于互相撕扯一事,我曾专门咨询过几个聪明的女人,回答也是众说纷纭,但是其中有一种说法很有参考价值:女人打架的种种常见招式——抓、挠、揪、拱、抱、拖、拽、 掐、 刮,等等,其实本质上无不以“撕扯”为共同的特征,而所有撕扯动作自身的共同特征,就是“向内用力”——“女拳”在打击动作的方向轨迹上,与“男拳”的“向外出击” 正好相反。发力方向上的截然相反,很可能与两性截然相反的生理构造有关。

身为男人,我至今尚未明白其中的奥妙所在,不过从中还是得到了一点启示:男人和女人之间通常打不成架,倒不是因为谁是好男谁是坏男,主要在于头发的长短问题。尤其是对于女方来说,粉拳乱舞之际,香汗还来不及淋漓,面对一头猪鬃一样的板寸,实在是老鼠拉龟,无从入手。因此,我得出的另一个结论是:凡留长发的男人,都严重存在着与女人打架的可能性。或者说,他们在潜意识里,都有一点想找女人的抽。跟“粉拳”一样,也是专供撒娇之用。

%%%妖精打架

据说,一个从来没有打过架的男人,他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不过据我所知,中国古代,尤其是明代的皇宫里就行走着一些“人身不完整的”男人,却个个都是打架高手。虽然男人打架通常都用不到那个使他们“不完整”的地方,不过话说回来,正是这种“不完整”的人身,却教此辈打遍天下无敌手,终生都打不成人生中最美好、最灿烂的一架——“妖精”打架。

“妖精打架”的出处,在《 红楼梦 》第73回,说的是贾府里一个情窦未开的小丫环“傻大姐”,在花园里抓蟋蟀时无意中于山石背后捡到一个五彩绣香囊,上面绣的是“两个人赤条条的盘踞相抱”,“这痴丫头原不认得是春意,便心下盘算:‘敢是两个妖精打架? 不然必是两口子相打’”。

摆在“傻大姐”面前的,是一道读图版的选择题,两个答案皆错。当然“傻大姐”也不是没有自己的道理。在古代的学龄年儿童看来,凡是妖精,人形,一概都是赤裸裸的,就像真理那样。因此,明明是一男一女做一处共同切磋一件人世间至善至爽之事,也就不得不被“妖魔化”处理,即便生物属性以及人物关系被正确定义为人类的“两口子”,动作也离不开“相打”,真个是人有人打,妖有妖打。

不管怎么说,“妖精打架”不仅是男女间至善至爽的架,至爽至美的关键,尤在于它乃是男女间惟一最为势均力敌的架。虽说是与人斗,其乐无穷,但是,双方力量对比要是过于悬殊,一方穷追猛打,一方却只有招架之力,或者像周瑜打黄盖那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不管打得有多么火爆,多么精彩,终归不能称其为打架,这是如假包换的殴打。无论是站在道义的立场还是从观赏的角度出发,都谈不上好看,幸而,“妖精打架”却是一场“五五波”。从包括传统体位等战术上看,男方似乎占据有利地形,一向采取进攻态势,但是从战略上看,男方不仅视女方为大敌,甚至是惧怕女方的。据《 素女经 》教战:“御敌,当视敌如瓦石,自视如金玉,若其精动,当疾去其乡。御女当如朽索御奔马,如临深坑下有刃,恐坠其中。”中国的传统性观念,战略上是男女大防,战术上是相互敌视,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互相为敌,你死我活,让对方“惧”,为男女交接之本之大乐。经典文献中每涉性学,战争术语之多犹胜今之足球报道,炮声隆隆,杀声震天。凡北欧球队,无不“海盗”,凡德国球队,莫非“战车”。也就是说,男性通常视性伙伴为竞技对手,每临床,莫不如临大敌,甚至是一股敌对势力,非用“御”的不成。

“男拳”VS“女拳”(2)

打架是人类天性,“妖精打架”乃男女常性。不过,根据我对人性的观察,哪怕只剩下了一个人,没人跟他抢,也没人和他争,这个人却也很有可能会自己和自己过不去,自己跟自己打起架来。想想《 射雕英雄传 》里的周伯通,独自一人在桃花岛上苦练功夫15年,顺带着练就了一身“双手互搏”的绝技。据他向郭靖透露:“虽然自知大有进境,苦在没人拆招,只好左手和右手打架。假装右手是黄老邪,左手是老顽童。右手一掌打过去,左手拆开之后还了一拳,就这样打了起来。”

虽说是一个巴掌拍不响,但是一个人却长着两个巴掌不是?人被逼急了,非打不可,也不一定非得拉上一个对手或另一个妖精不可。

《笑场》PART4

女球迷

越来越多,与此同时,男球星也越来越帅——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在复杂性方面虽不及“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不过理应关注到这件事的各方面对此却一概地置若罔闻,令人兴奋的,只是这一事实本身。

对此事最感兴趣的,有球会、比赛主办方、赞助商、广告公司以及包括电视台在内的媒体。这些机构已经发现,“女球迷”足已成为足球经济的一个最新增长点。“日本球迷中有一半以上是女性。”这是黛安芬公司收集到的市场数据,这个数据支持了这家公司推出了一套售价133美元的“帽子戏法Bra”,在本届世界杯期间做限量发售,而在中国的球迷中,据说女性也已超过了三分之一。尽管这个数字并不十分可信,但是在本届世界杯的黄金电视广告时段里,却已出现了果冻和洗发水,不再局限于像啤酒和西服这类完全男性产品。

在把女性收编到足球消费者大军的同时,上述各方似乎还发现了一个更加令人兴奋的秘密,即女性不但可以成为足球的消费者,其优质于男性球迷之处,在于“女球迷”本身同时也可以成为足球的一种价廉物美的最新消费品。

“这就是热爱足球的女人们,在看球时也在被人看”( 摘自《 北京晨报 》 )。这句话,于不经意间把全部事实合盘托出。“热爱足球的女人们”被人“看/消费”得最多的场合,是在媒体的花边新闻里。世界杯开幕之前,周海媚以颁奖嘉宾身份出席香港有线电视的一个与世界杯有关的活动,由于把她的偶像托蒂的名字误说成“托度”( 托尔多 )而遭到主持人当众取笑,周海媚本人则“闻言只好以笑遮丑”。再来看另一则花边新闻:韩国队首战胜了波兰之后,马上有一则民调显示韩国队主教练希丁克是该国女性认为“最值得下嫁的男人”。至于中国队输给哥斯达黎加的当晚,那英在接受香港一家电视台的电话访问时对米卢的大肆抨击,别说是像我这样八卦的男人,凡是对高峰的未能入选国家队以及那英和高峰到底有没有结婚之事略知一二的广大电视观众来说,难免会产生出某些八卦的联想。

说到“在看球时也在被人看”的女人们,就不能不提电视台在此次转播过程中增设的女主持人角色。到目前为止,女主持人的“不专业”和“不懂足球”已经遭到了广大球迷们的一致谴责,其实,女主持人的专不专业和懂不懂球并不重要,她们出场的目的——或者说被他人预设的目的,与其说是为了照顾世界杯的女性电视观众,不如说就是被派上来专门表演“不懂足球”这一“女性特质”的。当然,这些女主持也算是合作,对于刚刚过去的比赛,总能十分敬业地发表一些非常“女性”的言论,你看,她用右手托着香腮向男主持发问:“怎么这些踢球的上肢还那么发达啊?”或是满脸惶恐地惊叹:“他们上半场踢得可真野蛮啊!”我注意到,每到这种时候,在座的男性主持们的脸上就会浮现出非常宽容和煦的父兄般的微笑。笑容再一次验证了经典女权主义的基本理论:在父权社会里,女性的性别角色( sex role )是后天造成的。即在男性主导的权力关系和游戏规则当中,两性间先天性的生物性差别( gender constancy )被解释为社会性差异,女性的自主意识不断地遭到男性透过社会规范和教育传播所进行的强行灌输。在“足球让女人走开”成为历史之后,男性社会的最新阴谋,是把女性变成足球消费的一部分,Part of the game,像啤酒一样供男性消费。

女性像男子一样参与足球运动的可能性及其“神迹”已获证实,但是,男性社会对把女性发展为足球观众及消费品的兴趣显然要比观看或发展女子足球运动的兴趣更高。与男子足球及其越来越多的女性观众相比,女子足球的缺乏观众固然是一个短期内难以逾越的障碍,不过在“观看”的意义上以及与“观看”相比,“凝视”始终是一项男性的特权,拉康认为,“凝视”( gaze ) 与“观看行为”( act of looking )的分野在于,“观看行为”发自于主体,前者则来自被观看的客体/他者。其间的权力关系在于,两种“看”的位置不一样:你无法从我看你的地方望着我。

女权理论可以轻而易举地解释这个现象,却提供不了解决方案。好在市场是最尊重两性平权的,把男性也拉下水,这就是最公平解决之道。我注意到,男性的足球世界里已经暴露出以下这几个苗头:

一、小贝与阿根廷人激烈对抗倒地,爬起来的时候,用手小心护了一下自己的“胭鱼头”发型——这个小动作,是成都的一个女球迷发现并告诉我的。

二、我们有些在电视台担任专业解说的男同志,样子够Man,声音也够沧桑,不知为什么,一到了要惊叹的时候老是发出“哎哟、唉哟”的声音。当然我并没有要求他们的惊叹声要像京剧舞台上的武生或老生那么生猛,可最起码你也雄壮地“啊”上一声,让观众们也雄起一下嘛。

嚼而爽则吐

上一次被朋友拉去参加的那个试酒会,口腔里的什么果味、奶油味以及泥土味之类均已告香消玉殒,记忆犹新的,是身边一左一右那两个朋友你一口我一口不断地把酒喝进去又吐出来的样子。

这种情景跟我起床后在卫生间里吐李斯特林漱口水极为近似,此外,在此之前,也就只是在彼得·梅尔的书里读到过一次:“吸一口气到嘴里,发出小孩子喝汤的声音,让空气在嘴里和酒相遇。通过脸部肌肉运动,将酒送到嘴的每一个角落,发出咯咯的声音。再来几下。最后,酒体彻底地经过了口腔的检验——每一颗牙齿都冲刷过,上颚也彻底地浸湿了——从嘴里吐了出来,在石头和水盂上、你的鞋子和裤子上,泼溅开去。”

吐酒之声至今犹在耳边回响,虽然不至于扫了我对葡萄酒的兴,却也给了我一个意想不到的灵感:既然吐酒是为了不醉,而不醉又是为了能多试几种,那么,为了能多吃几口而又不肥,为什么不可以把食物吃进嘴里大嚼一番——通过脸部肌肉运动,将食物送到嘴的每一个角落,发出咯咯的声音。再来几下。最后,食物彻底地经过了口腔的检验——所有的肌理、每一根纤维都被每一颗牙齿都咀嚼过,上颚也已让美味的汁液和调味彻底地浸湿了——然后,再施施然吐将出来,可乎?

一个减肥者不妨把他的食物一概视同为口香糖。虽然具备了食物以及进食的基本特征,比如拆掉包装,送入口中,然后咀而嚼之……然而,那种反复不停地咀嚼却不是手段,非但不是手段,而是目的本身。虽然一块口香糖被消费/进食的终点,是吐出来而不是咽下去,不过,正所谓“牙好,吃嘛嘛香”,对于一个小康或小康水准以上的减肥者来说,完成咀嚼基本上就已经完成了整体进食过程的大半。

我认为,“嚼而吐之减肥法”虽然在形态上与“界”流行的“戴安娜减肥法”有点近似,在本质和境界以及操作上却皆大大地高于后者。“戴安娜减肥法”说白了就是抠喉。抠喉的结果虽然也是吐,然而,同样是吐,“嚼而吐之” 与“抠而吐之”绝不可同日而语,这种不同之处不但体现在吐出之物的色、香、味、形之上,重要的是,“嚼而”是一种模拟的进食,发乎情,止乎礼,有理有利有节,进退有据,应是“嚼而爽则吐”;“抠而”则为真实的进食,或曰“对真实进食过程的后悔”,已陷不能自拔之地而强行拔之,无理无利失节,虽亦能抢在吸收消化之前将食物排出体外,不过,与其说这是一个或大半个“真实的进食过程”,不如视之为一个完整的逆向排泄,属于“抠而恶则吐”。医生说,抠喉不但会影响胃液及分解酶和消化酶的正常分解,抠上了瘾还会引发消化不良甚至厌食症,想吐就吐。

性学家们指出,自从“一切不以生育为目的的性爱便是不可饶恕的罪恶”这一基督教道德规范之下的主流性规范在16世纪末期开始逐渐崩解至今,当今世界最主要的性观念和性规范计有以下三种:第一,以生殖为主要目的;第二,以人际关系为主要目的;第三,以娱乐为主要目的。特别是自20世纪70年代的性革命,促使性活动与生殖目的进一步加速分离。我认为,生育与性快乐的疏离,某种意义上实在无异于饮食穿衣与温饱的疏离。就减肥行为而言,就一切以节食为手段的减肥方法而言,一切不以吸收为目的的进食,与一切不以生育为目的的性爱无异。如果我们把热量的吸纳和脂肪以及胆固醇的生成视为妊娠或怀孕,那么,减肥药算是一种事后的避孕药物,而“嚼而吐之减肥法”与“抠而吐之减肥法”之间的惟一区别就在于,若视“嚼而吐之”为人工避孕,抠喉就是旨在终止妊娠的流产,当然,也是人工的。

据金赛博士指出:“惟一不自然的性活动是不能实行的性活动。”因此,“嚼而吐之减肥法”当然也不能光说不练。在将此法实施于公众场合之前,我已在家里偷试了数次,感觉虽然不至于像“戴安娜减肥法”那样造成厌食的后遗症( 导致饥饿症,馋痨症倒是可能性极高 ),不过,我发现练成此法的最难之处,诚如梅尔先生所言:“理智让你把酒吐出来的时候,味蕾常常恳求你把那口酒咽下去。”味蕾和胃液原来是潜伏在不同地点的同伙,而且,同时“开练”的冲动甚为强劲,大有百折不挠之势。在暂时切断两者之间的通讯之前,切不可与之死磕,须得耐下心来与它们勤作沟通,好好做一番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喜 宴

从前有这么一个笑话:阎姓和王姓两家结亲,于某酒楼大宴亲朋。酒楼大堂照例立有大红洒金喜牌一面,上书八字:“阎王联姻,席设地下。”

虽然“地下”其实就是广州话所说的一楼,然而不管是设在地上还是地下,我认为喜宴的气氛多少是有点恐怖的。设宴的虽不是阎王,赴宴者里面却有许多的小鬼和恐怖分子,或者说,那些小鬼和恐怖分子通常都七上八下地活跃在赴宴者的内心深处。

按照李寻欢的看法,喜酒是一种很贵的酒,“因为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地来付这笔账。”其实,对于一个怀揣红包的赴宴者来说,喜酒同样也是一种很贵的酒,因为这个人若应邀前来喝喜酒,那就表示他同样也得付这笔账,区别在于,他不用一辈子慢慢地来付这笔账,而是现在,马上,当然,他得到的回报也是摆在眼前的,也就是说,他不得不放开肚皮大吃大喝。这也是他在正常情况下收回成本的惟一合情合理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说,他的目标只有桌子上的好酒好菜,总不见得是人家的新娘子。

按照风俗,凡有份前来吃喜酒者,必须按人头向喜宴主人缴纳一定“尺寸”的现金红包,问题在于,这一“尺寸”的金额通常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能吃到高于喜宴规格的酒菜。当这种不平等的生产关系一旦成立并且得到确认,赴宴者在盛装出门之前无不在心里暗暗发下毒誓,红包非吃回来不可——在口腔匮乏的年代,我相信有这种志向的赴宴者要比现在多——能“现开销”者还不算够本,能打包回家者,那就算基本止蚀,甚至包赚不赔了。

70年代的喜宴之上,不但甜言蜜语和鸡鸭鱼肉皆所剩者多,尤其是压轴的那几道大菜,常常是整盘整锅的剩。这种行情给欲打包回家者提供了一个止蚀的机会。

不过,当时的社会风气虽然并不反对这种想法,但显然也不提倡这种做法,我指的是,当时的酒楼并不提供任何打包服务,甚至连容器也一律欠奉。因此,一个下定了决心的赴宴者往往亲携保温瓶或者沙锅而往,碰到人多菜多的大场面,甚至还会拎上平日在家中主要用于洗澡和拖地的铅皮桶。看不懂的,还会以为明天将要限制用水。这个看不懂的若碰巧于曲终人散后在酒楼的大门口再次遇上了同一批人,就会误以为这伙人洗劫了楼上的那场喜宴。

如果有一些喜酒非喝不可,如果有一付出去的账一定连本带利地收回的话,我个人比较倾向于去喝其中有一方( 最好是男方 )是二婚的喜酒。据我所知,以下两种喜人的情景经常出现于此种喜宴:一是现场整体气氛上的低调,就像一对男女混双的前花样滑冰世界冠军登上了亚军领奖台,气氛上始终不如头婚,横是差了点。在场的当事人及亲友团也不便过于放肆,这种情景,心无旁骛,正好专注于吃喝;其二,因为其中有一方是二婚,另一方则是头婚,前者为了照顾后者在心理上的不平衡,待遇上除加大钻戒卡数之外,通常会大幅度提升喜宴上酒菜的品质。这样,在保持正常红包尺寸不变的前提下,既免受了应酬的干扰,又能尽量享用超水准的饮食,那种兴奋和幸福的感觉,相信我,实在并不输给什么回笼的觉、半道的妻以及羊肉饺子清炖鸡那种。

香车美人

人分男女,狗有公母,车虽有公车,暂时却没有母的。不过,人对车所投射的不同情感让我相信,汽车就像洗手间那样,在某种场合下应该也是有性别之分的。

当然,车的这种“性别”并非男女雌雄之别,而是雌雄同体——就像蜗牛那样,平日以雌雄同体自居,一旦进入每年五月的交配季节,当一只雌雄同体的蜗牛遇上了另一只雌雄同体的蜗牛,在它们交配之前,双方会花上几个小时来决定自己的性别。诚然,汽车公司之间的合并时有发生,汽车之间的交配却闻所未闻,“宝马”加“悍马”生不出“普利马”——我的意思是说,机动车具有一种不确定的性别,是公是母的决定性因素,取决于跟它发生关系的那个人的性别以及所发生的那种关系的类型。

在一般的情况下,从原理、材料到构造,从体嗅、体型到声音,汽车都是一种雄壮的机器,绝对的男性化。除此之外,它们的名字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把BENZ译成“奔驰”,LEXUS译成“凌志”,再加上两大国产的传统名牌“东风”和“解放”,简直就是一个雄性激素爆棚的词组,它们以“西风古道瘦马”的小令格式构成了一个工业时代的完整的男性权力意境。对于男性来说,驾车其实有一点是对于骑马的意淫( 帮女性开车门,很像是抱女人上马的返祖。我上大学的时候男生女生都爱唱一首名叫《 Tell Laura I Love Her 》的歌,歌里讲的是男青年Tommy为了给心爱的女青年Laura购买结婚礼物,参加了一场奖金为1000美金的赛车,结果不幸车毁人亡,被人从车里拖出来的时候,奄奄一息的Tommy还在托人向Laura大表他“人死爱不死”的最后一次忠心,美学上已臻中国“马革裹尸”之有“马”之境 )。在这个意义上,不得不承认把BMW译成“宝马”,把Hummer译成“悍马”,实在是自“马杀鸡”以及“皇马”之后不可多得的两大绝世佳作。当然,也不是所有的汽车在“马化”都获得了成功,在我看来,经过汉化的Mazda虽然在“信雅达”的标准上无懈可击,但总是让人感觉那匹“马”是匹无主野马,缺了骑士,自说自话地就“抵达”了目的地,狂是够狂的,野也够野,惟一的不爽就是缺了“驾驭”的快感,比较适用于未来的无人驾驶汽车。

因此,女性与车的关系一开始就明确得很。当那些风华绝代的美女以血肉之躯对付一辆冰冷的汽车,或搂,或抱,或躺,或贴,或缠绕,还有更多匪夷所思的姿态——如果潜意识里不能把汽车当成男性,一个女人怕是很难仅仅出于职业道德而全情投入、七情上面到这种境界的吧。另据我多年观察,只要有一男一女同在一车,不管车是谁开,两人之间因技术问题而发生争吵的几率远高于同性( 继续往前开不出两公里,争吵往往就会超出技术范畴 )。女方当时表现出来的那种情绪,很像是在为自己男人的狐朋狗友而光火。尽管市场上已有多款号称“专门为女性设计”的汽车,但是从女性对车的这一基本态度来看,汽车制造商的这番苦心想来还是要被辜负掉的。

相比之下,男性与车的关系就显得暧昧得多,先说“异性恋”的部分: 看看男性“车主”们对车的爱惜程度,他们服侍起“爱车”的那种无微不至,足以令他们的女人吃醋。这些爱车人甚至经常直言不讳地声称,汽车才是他们的大老婆。反过来,即使在爱车的同时仍然把太太当成大老婆来爱,那么汽车就变成了小老婆——总而言之,男人一旦恋上了车,吃亏的总是女人。

只有当男人一旦发动了他的车,猛然之间,车的性别便由雄转雌,变性为男人一心一意要加以“驾驭”并施以“控制”的工具了。也就是说,这一切都只是在男人与车的从属关系正式确立之后才发生的,此前的某些场合,例如车展或车行,我发现大多数男性“预备车主”在打量一辆汽车时,神情多少都有点暧昧,特别是雄赳赳气昂昂的那种车。正是在这个节骨眼上,“车模”适时地出现了。“香车美人”——这是绝大多数车展以及相关报道中绝对不可缺席的一个穿着唐装的名词。从前的“香车”真的是香喷喷的,王维《 洛阳女儿行 》:“罗帏送上七香车,宝扇迎归九华帐。”《 三国演义 》16回:“连夜具办妆奁,收拾宝马香车,令宋宪、魏续一同韩胤送女前去。”“香车”以多种香料涂饰,连同“宝马”并称装饰华丽之车马,至于“香车美人”一词中的那个美人,尽管其身份在古代的语境中通常都有点可疑,但是,只要她们的娇躯一旦贴上了车身,在场的男性若未能被成功地唤起某种“英雄救美”或“横刀夺爱”式的购买、占有欲,至少也起到了某种有助于缓解尴尬的间离效果。

一日上网看图,见到“中国第一代香车美女”的标题,点进去一看,原来是1960年版一元人民币正面的那个女拖拉机手。

隐形眼镜的隐情

隐形眼镜和隐形轰炸机一样,其实都不能隐形,只是因质材上的特殊而不太容易被察觉而已,不但不容易被他人发现,被自己发现更是难上加难。隐形眼镜的突然脱落之所以越来越频繁地成为电影里的笑料,卖点就是失主的茫然无措,就像企图在一台低功率雷达的显示器上去搜寻一架隐形轰炸机。

德国眼科医生费克在1887年发明了隐形眼镜,这项发明的突破,在于利用尸体的眼球成功制作出隐形眼镜的石膏模型并且据此开出了镜片的模具。第一代隐形眼镜是用如假包换的玻璃制造的,谈不上什么隐形。其实在中文之外,隐形眼镜从开始到现在一直被称为“接触镜”( contact lense ),眼镜店里有时也简称为Con,而所谓“接触”,乃相对于传统框架眼镜对眼球长期奉行的“不接触”政策而言,两者的区别,近似于内衣和外衣。

制造及贩卖隐形眼镜的人一致推荐,戴隐形眼镜可以享受到戴框架眼镜所体会不到的种种好处,除了显而易见的隐形和深藏不露的轻薄,隐形眼镜比普通眼镜更能稳定深度近视眼的度数。治疗角膜疾病时,可以利用隐形眼镜来帮助渗透药水,而带有假眼角膜图案的隐形眼镜则可作出修适和美化,帮助有角膜白斑伤痕的人恢复自信,在隐形眼镜的协助下恢复自信的还包括艺员和运动员,就算你的视力你的自信什么毛病都没有,隐形眼镜也可以用改变眼睛色彩的方式达到美容的效果,等等。遗憾的是,隐形眼镜的提倡者似乎忘了把这样一个事实告诉消费者:配戴隐形眼镜能够免除摘下框架眼镜的尴尬,因为不戴眼镜的张爱玲说过:“近视眼的人当众摘下眼镜有点秽亵,仿佛当众脱衣服似的,不成体统。”

不过,隐形眼镜在不当众的场合还是得摘下来并且浸泡在药水里的。更为遗憾的是,摘下隐形眼镜的动作殊为怪异,若被不知情的外人撞破,对方会以为自己目击了一个正在随意拆卸眼球的科学怪人。

实事求是地说,隐形眼镜的种种好处只有深受框架眼镜之苦的人才能体会,其中最大的一个惊喜,就是世界“观”的突变。由于隐形眼镜与眼球作直接的接触,因而缩小了两眼物像大小的差距,光线通过后,在视网膜上形成的影像与不戴镜时相似,所以东西看起来不会被缩小,避免了配戴“不接触眼镜”之后那种“一览众山小”、无端端小看了人世间诸多以大为美的事物的痛苦。十多年前,我在王府井的一家著名眼镜店里完成了从有形到隐形的历史性升级,验光师照例建议他的顾客以走一走看一看的方式来适应一番,我小心翼翼地步出店门,隔壁是一家食品店,第一眼就锁定了货架上的一排罐装可口可乐,天,这回发达了,从此以后就可以用 355 ml的价格买到500ml以上加大码的可口可乐了!

当然这不是放大,只是恢复到真实的尺码,但是这样已经够刺激的了。今年春天在上海,一个为了要不要改用隐形眼镜而反复考虑论证了一年的女人经我一说,立马决定下午就去。她说,我对可口可乐兴趣不大,只是很想在戴上隐形眼镜之后第一时间看看自己的钻戒和自己的胸部。

身体成都

在地球上任何地方,一想到成都,浑身上下就有痒痒的、麻酥酥的感觉,既飘渺,又真实,舒服死了。

一个外地的身体到了成都,会变得格外敏感,因为无时无刻都会被一些真实或虚拟的东西所触及,所唤醒。把“麻辣烫”这个词拆开,像咒语那样一个字一个字地念上三遍,我的大部分长期关闭着的感官之门就吱吱呀呀地开启了。与此同时,被成都市民像麻辣烫一样爱着的麻将,听觉上完全是一种很“麻”的东西。最起码,用北京土话来思维,“搓麻”二字就概括了成都日常生活中的两件大事。曾在《 时代周刊 》上见到一幅描绘成都竹战的漫画:东西方向有男女各一,南北方位则端坐着大熊猫和乐山大佛。其实,作为成都的国际性城市名片,毛茸茸的熊猫和夸张的大佛也是很“身体”的。

还有,成都最热闹的旧城区,名字叫做盐市口,在试图去了解它在贸易史上的来历之前,口腔里面已先行热闹起来。

不知道成都能不能算是“最适合人类居住”的中国城市,不过我可以肯定这个地方最适合人类的身体居住。关于身体的理论与实践现今在中国的各大城市里都呈现出一派繁荣的景象,有些崇拜概念、厌恶身体,并且为成都偏低的基尼系数而忧心忡忡的知识分子批评说,成都是一个发育不良的市民社会。

这件事我觉得无关紧要,要紧的是身体一定要发育良好。

带着发育良好的身体到成都喝茶,会喝出味觉以外的多媒体感受。四月份一个寻常的星期天下午,我和成都的男女朋友坐在浣花溪南岸的一座高高的宝塔旁边喝茶,四周的茶客不是在享受掏耳修甲,就是沉浸在捏脚或者捶背的快乐中。百花潭上熏风徐来,隐约的叹息声中,身体和身体之间似乎发生了遥感,密密麻麻的穴位和毛细血管开始交集着蠢蠢欲动,互相传染的舒服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非常李商隐,非常薛涛。

说到掏耳,斑驳风化的乐山大佛刚刚完成了第一期维修工程之后,在当地报纸的字里行间,作用于大佛全身上下的工程专业术语被身体化为“掏耳”、“洗脚”、“修甲”或者“补脑”、“洗冷水澡”。风格上比较相近的只有一则外电,说塔利班灭佛之后,四川人正在替最巨型的石佛做Face-lift( 拉皮 )——世界上除了成都人,剩下就只有法新社才拥有这种语感和肉感的双重直觉。

让你欢喜让你痒的还远不止这些,喝茶的那个下午我们正好坐在一棵柳树下面,春天,树上有很多蚜虫,并且不停地分泌着它们体内的一种透明液体,很细、很密地飘落在我们的脸和手背上,刚刚找到润物细无声的感觉,脑后倏的一凉,耳边是“风”的一声,一只飞鸟的翅尖擦过了我的颈侧,我曾经听人说过,如果刀快的话,血从伤口喷出来的时候,像风声一样好听。想不到第一次听到的,居然是一只鸟。说到血,大家都热了,坐在我对面的女人在展开露背装的两分钟后突然发出一声惊叫,一摊墨绿色的鸟屎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地落在她雪白的香肩之上,看上去就像一个从皮肤表面自动生长出来的超现实主义的纹身图案。

这个被鸟屎击中的成都女人是我的朋友由叶,两周后,她将带着她的身体移居国外。如果不是在成都,如果没有一个多愁多病的身子,是写不出“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这样的句子的。杜甫草堂就离我们喝茶的地方不远。

进入成都的方法

由叶是《 新生活 》的专栏作家,这几年来,她不断地把她在成都的日常生活及其细节公之于众,我是她的读者,所以也自动地成为一个习惯性的窥视者。

后来我渐渐发现,窥视者的人数在不断增加。我想这主要是因为通过她的文字,我们得以窥视到另一座城市里的另一群人的另一种生活。与此同时,身边似乎有越来越多的人在谈论成都,当然也包括我自己在内,我甚至还因此而终于结识了长期被窥视的对象。事出有因,但基本上都是出于极其私人的因由,与西部开发的宏大叙事无关,更不关媒体上炒作“第N城”的事。他人笔下的日常生活之所以值得窥视,我想是因为在像我这样的由叶的外地读者们看来,由叶和她笔下的那些人正在过着另一种值得我们窥视的日常生活。

而值得窥视的生活通常都令人向往。在成都的1000多万人口当中,由叶只不过是茫茫人海中的沧海一“叶”,她个人的日常生活更是泛在海面上的无数泡沫之一,转瞬即逝。不过在她的朋友们看来,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也是一个敢于表达的人,纯净的文笔加上她对日常生活的那种难以克制的满腔激情,使这些泡沫在破灭之前给倚在船舷两侧的看客们留下了一种难忘的印象和声音。事实上,不论是哪一个人,也不管是哪一座城市里的日常生活,都是饮食的,男女的,平常的。曾经和一个成都男人谈论当地的女人和她们的日常生活,对方皱着眉头说:“很糟糕,她们都有三种不好的毛病:第一,爱吃;第二,爱打扮;第三,最致命的,庸俗。”

有毛病的女人和男人都是可以想象的,但是我更难想象这样一个女人:不爱吃,不爱打扮,而且,崇高。

所有不能想象的人和他们的生活对于所有的想象者来说都是不真实的不安全的。因此,由叶在离开成都之前,把《 新生活 》及其他专栏上的文章结集成书,除了对她个人的生活作一个交代之外,也为她的读者提供了某种安全感。当然,日常生活的碎片一旦被串连起来,就会有一种完全不同的阅读体验,流水账是别人记的,我们都是查账的,并且猜测着谁是那应该付账的人。或曰:读专栏如食速食,读专栏的结集,还是吃速食,但重要的区别是:这次要的是外卖,把速食从速食店送到家里去有一搭没一搭地慢慢享用。

对于大多数有窥视欲的读者来说,这本《 来路不明的夜晚 》其实还可以与《 B.J单身日记 》互为参照。窥视者是变成入侵者的高危人群,而文字则在交通工具之外提供了另一种安全的方法,不管是从“历史的偏旁”( 四川作家冉云飞语 )还是通过日常的碎片,有很多种方法都可以进入成都。当然,如果我们能暂时忘记以“发展”为核心的话语和思维习惯,就会发现日常生活的可能性同样也不止一种。

比如睫毛

所谓睫毛,其实是只有女人才有,或者才“配”有的一样东西。长期以来,眉的淫威边缘化了栖居在眼睛周边的睫毛。“美眉”多如牛毛,却从来没有听闻过什么“美睫”。洞房红烛之夜,女人若是低声向她的夫婿提出“睫画深浅入时无”的问题,那个男人可能就会怀疑自己是不是被误做了变态。

睫所遭受的这种不平等待遇,实在是身体上的头号冤案。按照“眼睛是灵魂的窗口”的老土说法,睫毛应算是这个窗口系统当中“窗帘”两端的花边或流苏,眉毛算什么?窗帘上方的那两条导轨吧。眉、睫皆附丽于目,按照地缘政治的原则,睫毛应享有无可置疑的优先权。但是,在眉、眼、睫的这道三角习题中,睫毛非但占不着这个便宜,反而受到了令人发指的忽略。李渔认为,“眉眼二物,其势相因”,完全无视睫的存在。很显然,眉毛的强势不在“地位”,而在毛多势众,完全是人多欺人少的原始战略,胜之不武。睫毛作为弱势群体,就只能无可奈何地听任眉眼之间“其势相因”的眉来眼去了。

不过,睫毛的被忽视,并不表示时尚工业在“时髦是毛”的法则下会放弃其“以毛为本”的关怀。对于古今美眉的审美活动,向以“远山新月”为基准,无论是“羽睫”还是“扇睫”,其必也曰长,曰密,曰弯。这也是一切美睫用品和美睫方法的共同承诺,从手植假睫毛到涂抹睫毛膏,如将上述手段使用到极致,睫眉两毛就绝对有得一拼,芭比就是最成功的一例。悲哀的是,长、密、弯这三项指针,恰恰是睫的拙劣的效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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