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奖抽出后,是一个蒙郡自由党人得到了。有人大叫:“为何不把这笔钱就捐给蒙郡自由党算了?”抽奖的吉姆笑道:“当然我们会非常高兴,如果乔把这笔钱捐给蒙郡自由党的话。”又有人喊:“捐给加里·诺兰的竞选活动!”
得奖者站在那里,一脸犹豫。我看了,心想,嗯,换了我,我也舍不得。这时有人大喊一声:“做一个自由党人!捂紧你自己的钱包!”
大家都笑了,鼓掌。我也鼓起掌来。自由党确实在经济上就是主张钱由自己支配,而不是交给政府来统筹安排。后来听说他捐了其中的30美元。
这次捐款晚会,我们一共收入1000多美元,去掉各项开支后,我们的纯收入是500多美元。虽然不多(听说布什的捐款晚会,最低档的入场券也值1000美元),不过也有我们总账户的一半了。
2004年1月——5月
退休法官反对“反毒战争”(1)
今天是1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二,我们照例在《费城问讯报》大楼举办自由论坛。本期论坛的主持人是新泽西高等法庭的退休法官马丁·海因斯(Martin L. Haines),题目是《从司法角度看禁毒的失败》。
海因斯法官看上去已经70多岁的年纪了,说话很慢,时常需要看稿才能继续演讲,口齿也不是特别清楚,因此我听得很吃力。而且我显然不是唯一一个听着听着就走神的人,坐在我旁边的一位先生就一直在打盹。不过,听了几分钟之后,我也就慢慢适应了。
法官的演讲以他曾亲自审判过的一个案例开始,那是一个在佛罗里达州被逮住的司机,警察怀疑他藏有毒品,搜查了他的车,结果果然找出了300多磅的大麻。海因斯认为根据法律,司机有罪,但也质疑警察的搜查是否违反了宪法对个人权利的保护。
随后,他列举数据和事实,说明了政府的“反毒战争”的失败。“反毒战争”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结果20年的战争打下来,美国因毒品而坐牢的犯人反而越来越多,增长了13倍(当然这也可以说是政府“反毒战争”的战功显赫,但也说明毒品禁止没什么效果,还是有很多人从事毒品交易)。目前,美国有超过200万的犯人在服役,每个犯人每年需要政府花至少20000美元来供养,光这笔开销就是400亿美元,比很多国家1年的国民生产总值还多,而且,现在犯人的数目还在不断增加,各地都在扩建监狱。仅加州就需要扩建21座监狱,大约需花费5亿美元。我们知道,加州前任州长戴维斯正是因为经济太糟而下台的,如果不建这些监狱,能把5亿美元省出来,或许不至于被罢免。
海因斯法官还指出,犯人中黑人的比例,远高于黑人在美国人口中的比例;而与毒品有关的犯人中黑人的比例,又远高于黑人在犯人中的平均比例。这里面显然存在着深刻的问题。同样,在80年代初,女犯人中与毒品有关的占20%左右,如今这个比例已上升到80%。他认为,这说明“反毒战争”存在着不平等的因素。
至于用什么方法取代“反毒战争”,法官说,时间不允许他展开讨论,但他的观点是:当初“反毒战争”的发动太过仓促,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和充分的讨论;而在毒品问题上,社会上的政治影响太大,以至于人们对毒品形成了惯性思维,看法陷入了固定模式。海因斯法官并没有提出他的应对方法,只是说明,“反毒战争”是一场失败的战争,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我们应该重新讨论这场战争是否应该发动,该怎么进行,或用什么替代。
在我看来,他的观点还是比较温和的,并没有激进地立刻要求毒品合法化,而只是指出现行方法的弊端,呼吁人们重新审视这个问题。有些自由党人提出,只要在毒品的交易、使用过程中没有涉及暴力,就应当是合法的,美国历史上曾经实行过臭名昭著的“禁酒令”,结果酗酒没有减少,黑帮倒因此而兴起。海因斯法官也说,目前世界上流通的毒品大概有数千亿美元之多,这些毒品的消费者中,美国人占了大头。其实,毒品本身并不值这么多钱,是禁毒使得毒品流通的成本大增,才让贩毒成了暴利行业。如果毒品能够合法化,那么毒品将大幅度贬值,美国人的财产也可以少向海外流失很多。
演讲后的提问非常多。有人也提出,毒品可以像酒那样合法化。海因斯法官说,这是一个办法,酒店旁边就是毒品店,只要年龄足够,就可以限量购买,当然其中的细节还需要再讨论。但他本人的意见是由人民、政府、立法机关再协调商量,并不认定毒品合法化就是唯一的解决方案。有人问他,您作为一个法官,认为政府和立法机关对毒品的禁止是否违反宪法。他想了一会儿,老实地说他无法判断。
我身边一直打瞌睡的老兄这时醒了,无比英明地指出一点:80年代时,人们有“执法工业”的说法,那么现在的形势是,有很多警察、法官、监狱人员就是靠抓毒品犯罪吃饭的,如果“反毒战争”不打了,这个行业的股票必然要暴跌,这些人可就失业了。海因斯法官也笑了,说,毋庸置疑,执法人员和毒贩虽然互相对立,但其实都靠对方养活着,执法人员靠抓毒贩来领工资,毒贩靠执法人员的禁止来冒险牟取暴利。也有人说,其实如果毒品合法化了的话,这些失业人员可以被配置到教育部门去,向公众,尤其是孩子们,宣传毒品对身体的伤害和如何正确使用毒品。这样的使用效果,比发动“反毒战争”,将几百万人投入监狱要好得多。
在去年的选举中,我曾经收到过一封信,来自于竞选蒙哥马利郡司法公职的一个民主党人。这是一个韩裔,大概是看到我的名字像是亚裔,所以发信来寻求支持。他的主张里最主要的一条就是要严厉打击毒贩,提高对毒贩的刑求标准。他这还是典型的民主党思路,要靠政府和社会来解决问题。在我看来,人的欲望都是洪水猛兽,靠堵是堵不住的,必须要导。人们往往被洪水吓坏了,本能地就想靠禁欲来解决问题,结果欲望压制不住,反倒派生出其他问题。禁酒令就是个典型的例子。道德对情欲的压抑,也造成了类似的效果。有了这么多前车之鉴,看来人们还是没有总结出教训来。
这个人在选举中最后输给了共和党的候选人,但这和他的主张有多少关系,我就不知道了。
退休法官反对“反毒战争”(2)
今晚,布什在电视演讲里也提到了毒品问题,他提出一个6亿美元的计划,来帮助额外的30万美国人戒毒。这句话说完后,掌声一片。我注意到听众里似乎是民主党坐在左边,共和党坐在右边。布什不论讲些什么,只要一个意思讲出来了,共和党员们马上就掌声雷动,很多人热烈鼓掌还不过瘾,还要起立致敬。民主党的人则坐在那里无动于衷,面无表情。如果光看后来的记录稿,布什的讲话真是1分钟要被掌声打断两次,盛况空前,不过看了现场录像才知道,那不过是共和党自己在给总统捧场。但在这个毒品问题上,我看到很多民主党人也鼓掌了,可见在毒品问题上,两党的立场还是很接近的。
当然,我不反对戒毒计划。很多人在清醒时,痛哭流涕地要戒毒,可毒瘾一发,又哪怕卖身也要吸毒了。这种人,在清醒时表示了要戒毒的愿望,只是由于毒瘾已深而无法靠自己的意志做到,社会自然应该施予援手。这和希望毒品合法化并不冲突,就像市场上减肥产品、健身秘方层出不穷,可我们还是不能禁止那些高脂肪食品一样。在荷兰,吸毒(限量)、嫖娼都是合法的,因为荷兰人相信任何成年人的自愿行为都应当是合法的,不过在道德观念根深蒂固的美国,人们还是习惯先用道德眼光来审判问题。
反毒战争(1)
这次自由论坛是反对“反毒战争”的系列讲座的第二部分,主讲者也来自新泽西州,叫艾德·弗尔钦(Ed Forchion),自称“新州草民”(NJ Weedman),自创了一个“大麻合法党”。我一看见传单上他的形象就喜欢上了他,觉得这肯定是个非常叛逆的家伙。
艾德出生在一个基督徒的家庭,却从小就对基督教反感。他认为基督教是白人强加在黑人身上的宗教,黑人应当信黑人自己的宗教。后来他信了一种牙买加黑人在30年代发明出来的宗教Rastafarian。
16岁时,艾德抽上了他生平的第一支大麻烟,他发现大麻对他所患有的气喘病有很好的疗效,于是,他不再服用医生开出的“化学”药品,改用大麻来对付气喘病,效果非常好。从那时起,他就得到了个“weedman(草民,此‘草’又指大麻)”的外号。
随后,他和平常人一样参军、恋爱、结婚、生子。下面是1989年6月他随军驻扎在西德时的全家福。
在军中,他自然不能再使用大麻,由于他的气喘病实在厉害,很快就因病退役了。这家伙把自己的名字改为“爱德华”,重去参军。这次,他偷偷地继续使用大麻,结果一直服役到1990年正式退役,气喘病也没有发。
退役后,他买了辆卡车,在美国两岸之间跑运输。1992年在亚利桑拿州,他遇到了一群致力于使大麻合法化的人,艾德也积极参与了他们的活动。他成立了“大麻合法党”,参加过几次竞选,曾经得到过两千多票。
1997年11月,他由于被发现藏有大麻,被新泽西警方逮捕。艾德拒绝了州方的认罪求情协议(plea deal,和政府方达成的为了避负较重的处罚而承认轻罪的协议),决定要上庭抗争。他引用马丁·路德·金博士的一段话说:“要反抗不公正的法律,必须是公开的、充满爱心的,而且愿意接受任何惩罚。我认为,一个人去故意违反那些他的良心告诉他是不公正的法律,并且愿意为此入狱,以激起人们的良心感知到不公正的存在,这样的人正是在表达对法律最高的敬意。”
在法庭上,他被判入狱10年,但在17个月后,他被释放出狱,处于强化监督管制(Intensive Supervision Program ,简写为ISP)之下。强化监督管制是比假释更严厉的处置,警方随时可以搜查他的身体和住处是否藏有大麻,并不许探望他自己的孩子,不许继续从事政治活动。艾德感到自己的合法权利被极大地侵犯了,从此,他改称自己为“宪法第一修正案活动者(1St Amendment Activist)”,认为自己有权说他任何想说的东西,政府对自己的迫害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
由于艾德仍然四处公开宣称大麻应当合法,在2002年,新泽西警方再度逮捕了他。法庭判决艾德不再适合强化监督管制,必须继续服完他10年的刑期。这件事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人们质疑这是对言论自由的侵犯。新泽西最大的报纸《明星记事报》(《The Star Ledger》)报道了此案,这是登在该报上的听证会时的照片:
2003年1月,联邦法官埃尔纳斯(Irenas)推翻了新泽西法庭的判决,下令把艾德释放,重新置回强化监督管制。艾德继续从事他对“大麻合法化”和“捍卫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活动。
以上是艾德的传奇半生。今天他演讲的题目是“种族歧视的反毒战争”。他指出:
1. 毒品使用者中有13%是黑人,可在被因逮捕而遭毒品危害的人群中有35%是黑人,在认罪的人中有55%是黑人,而在最终入狱的人中,则有高达74%的是黑人。
2. 黑人因毒品而被判入狱的比例是白人的13倍之多。
3. 毒品使用和贩卖在少数民族和非少数民族中的比例是一样的,可少数民族被阻截、检查、逮捕、判决、入狱的比例高于白人。
4. 在面对同一罪名是,有色人种通常会比白人判得重。
因此,艾德宣称反毒战争是一场种族战争,有色人种应该起来反对。他曾经数次去华盛顿抗议,一方面以他的亲身经历说明政府对公民人权的侵犯,一方面宣传“反毒战争”是一场不公正的政府运动。
同时,他给我们放了他和别人合作所拍摄的三部反对“反毒战争”的电视广告片。在这些广告里,艾德站在美国国旗前说:
在这世界上最伟大的旗帜之一前,我要告诉你,这个旗帜所代表的“自由”,正处于危险之中。正如20年代的禁酒运动一样,“反毒战争”正在毁掉我们的自由社会,甚至连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证的言论自由、宗教自由,都被削弱了。政府会因为你公开宣称“大麻合法”而带走你的孩子——这就发生在我的身上!现在,是该结束“反毒战争”的时候了,因为它实际上是一场“反个人自由战争”,而它正在美国进行着!
您听到过我们的政府说大麻很危险、容易上瘾、没有医疗价值吗?——我听到过。但我也知道一些科学上的事实:大麻从未致死过人、帮助过很多人、并且被用作药物已有上千年之久,甚至医生们也已经公开质疑关于大麻危险的说法,许多医生推荐使用大麻来治疗某些疾病。您相信谁呢:您的医生,还是您的政客?
您怀疑过“无毒美国”的现实性吗?很多人意识到,不可能同时存在“无毒美国(drug free America)”和“自由美国(free America)”。我选择自由。美国对自由世界的领导,正由于“反毒战争”而遭到怀疑。我们怎么可能领导着自由世界,而被关押在监狱里的公民却是世界上最多的?您觉得这是美国吗?让我们使自由重归美国,结束“反毒战争”!
反毒战争(2)
艾德筹集到资金,想在电视里播放这些广告,却被电视公司Comcast拒绝。艾德因此把Comcast告上了法庭,结果被驳回。艾德决定还要继续把官司打下去。
费城也是艾德常来的一个地方。由于美国法律规定,在宗教仪式中使用大麻是合法的,艾德便和一个白人帕特每月的第三个星期六来一次费城的自由钟,在那里进行“宗教仪式”,并公开吸食大麻。自由钟是美国独立的象征,不过我至今也不知道艾德他们在那里进行的是何种“宗教仪式”,是“爱国教”,还是他所信奉的Rastafarian教?
第一次去时,艾德为防万一,还特地请了个记者一起去摄像。果然,他们还没吸多久,就有两个警察过来,询问他们在干什么。可能是由于有记者在摄像吧,警察未敢造次,只是分别询问了两人,然后给两人发了传票,却没有写明出庭日期。于是艾德他们从此就放心大胆地每月去自由钟吸毒一次了。费城警方对他们两人现在也是见惯不怪,由他们去了。
后来,他们看记者拍摄的录像,艾德忽然发现原来自己被警察搜身了,而帕特却没有。说到这里时,坐在台下的帕特笑着对大家说:“我那时使用了我的‘白人力量(white power)’!”
艾德对此自然十分愤慨,以种族歧视的名义把警察告上了法庭,但好像没有什么结果。
这次大概是自由论坛最吸引人的一次了。艾德一直讲到晚上10点钟,仍然滔滔不绝,听众也都意犹未尽。但由于时间已到,才不得不停了下来。随后,我们按惯例转战到酒吧里去继续聊天。我是第一个到酒吧的,然后恰克也来了,他兴奋地说:“这是迄今为止最好的一个演讲者!”
大家都到了之后,我问了艾德一个问题:“我常在电影里看到一些关于监狱的故事,都是些虐待啊、黑幕啊,以你的体验,那些都是真的吗?”
他说:“以我的亲身体验,那些都是夸大。——但是,我所在的监狱都是关押毒品犯的,那些刑事、暴力的罪犯,都不关在那里,所以我只能说,以我在的那个监狱来看,电影里的那些情节都是夸张。”
聊到快12点,我便回去了。后来上了他的网站 http://www.njweedman.com/ 去看了一下,很不错。
报税日的参选签名活动(1)
每年的4月15日是美国的所谓“报税日”,去年的税表必须赶在这天之前填好寄给税务局;实在填不完的,也要在此之前申请延期。所以,每年的这一天,邮局里都会挤满了寄税表的人。一方面,拖拉精神是普天之下各国之人所共有的,美国人也不例外,很多人总是吃喝玩乐优先,税表能拖则拖,实在拖不下去了才填;另一方面,填税表也确实是件非常麻烦的事,美国关于税的法规多如牛毛,一不小心填错了,要是自己吃亏也就罢了,要是政府吃了亏——你就等着瞧吧,美国税务局在江湖上声名卓著,岂是浪得虚名之辈?
我们蒙郡自由党觉得这天是一个开展参选签名(ballot access petition)的好机会。所谓参选签名,是由于法律规定,在上次选举中的得票不满一定数目的,就必须在下次的大选里征集到足够的签名,才能让自己候选人的名字出现在选票上,具体到宾州,是要求两万个有投票权的公民的签名。自由党是小党,自然每次大选都逃不过这一劫。更糟的是,签名征集到后,“敌人”(主要是共和党,他们有人有钱,又斗志昂扬,抱有“损人不利己”的精神)一定会来挑刺,企图把一些签名说成是无效的,而那时再去重新征集签名已经来不及了,所以我们必须征集到3万个签名,才能保证打退敌人的猖狂进犯。
这是一件费钱费力的事情。据估计,每个签名大约要花费3美元。美国确实有这种公司,专门征集签名,如果我们把这件事“外包”给他们,至少要9万美元。宾州自由党显然花不起这个钱。美国自由党总部倒有专门用来进行参选签名的经费,但只能用来支持落后地区,宾州是自由党比较茁壮的一个州,就不用指望从全国自由党总部拿到1分钱了。为此,我们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四处征集签名去。
我一直到昨天晚上才决定参加这个活动,随即给蒙郡自由党主席吉姆打了电话,叫他把签名表的电脑文件发给我,我明天自己打印出来。他告诉我说,这个我没法打印,必须到他那里取。那时已是晚上10点多,我只好冒雨开车到他家里去,拿了三张签名表。原来那是州政府发出来的正式文件,从总统候选人到参议员,各个职位都有,自由党也找到21个积极分子,把他们的名字填了进去。这些人并不是真的要竞选这些职位,只是走个形式,使我们的参选签名活动可以开展。当然,相关的填表、交费这些麻烦还是少不了的,所以,当初为了动员大家出来“捐”个名字,也都费了不少劲。
我本来打算去我家旁边的普王市邮局,吉姆又给我推荐了一个大的邮局。这两个邮局都是处在蒙哥马利、切斯特、特拉华三郡的交界处,因此吉姆给了我三张表,因为一张表上的签名都必须是来自同一个郡的。每张表上可以有116个签名。然后我又问了他些问题:
“必须是美国公民才可以签名吗?”
“是的。”
“一个人如果已经签了其他党的,还可以签我们的吗?”
“我认为可以。”吉姆想了一会儿又笑着说:“我看不出不可以的理由。”
我心里打了个疑问。不过今天的经历证明我完全过虑了,因为这些特殊情况根本就没有发生。
中午时, 我从公司出发,12点半不到的时候到了普王市邮局。毕竟自去年选举日以来,半年没有干这种“沿街乞讨”的事了,内心又开始惴惴。给自己打了半天气,才鼓起勇气来,拿着签名表进了邮局。
果然,邮局里排着长长的队,我便在过道里站着,看到有个人寄完税表,走出来了,便迎上去说:“您可以为我们的参选签名吗?”那个人奇怪地看着我,说:“这是干什么的?”我正要解释,已经走来一个邮局的工作人员,对我说:“你不可以在这里进行这些活动,这里是邮局的财产,你必须到外面,离开邮局一段距离才可以进行这些活动。”我问她:“那我需要离多远?”她说:“你先到外面去,我马上来给你解释。”就把我赶了出来。那个刚才被我拦住的人已经乘机走了。
糟糕的是,这个邮局有两个出口(我只骚扰出来的人,因为进去的人都在赶时间,不会有心情理我的)。我权衡了一下,认为某个出口的客流量会更大,便守到了那个门口。很快又有人出来,是个职业妇女的打扮,大概也是乘着午饭的时间出来寄表,我和她一说,她很爽快地便签了。
旗开得胜,我心里放松了很多。看着邮局的玻璃门,我想:有人出来时,我为他们拉门,再要求他们签名,他们拒绝的可能性一定就会小些了;另外,有人进来时,我也为他们拉门,他们一定就会对我留下好印象。这个策略不错,可是我又觉得不好意思,好像也太“乞讨”了。然后我想到了去年选举日在老人中心时,那个民主党的助选员就是为人开门的,当时确实觉得她热情过分,好像必有所求,不过同时也觉得她很周到体贴。最后我决定要讲政治,不讲脸皮,还是为别人开门吧。
不过这个善意还没有来得及开花结果,便告夭折了。我刚开了第一个门,正在给人家解释呢,那个邮局的工作人员又钻了出来:“这里仍然是邮局的财产,你在这里会堵住路。你必须到停车场上去。”我又问:“你到底要我离这个建筑多远呢?”她说:“在停车场的白线之外。”自然,我刚拉到的那个“顾客”也乘机溜走了。
报税日的参选签名活动(2)
我没有办法,只好再退到停车场。好处是这样离另一个出口倒近了,我可以往来于两个出口之间,来回奔袭。坏处是这里车来车往,风又特别大,我需要一边腾挪于车辆之间,一边防止来之不易的胜利果实被风吹走了。
总的来说,大概有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人愿意签名。当然,爽快程度不等。有的人几乎不听我解释,大笔一挥就签了。有的人要打听清楚我到底在干什么,这时候我就要告诉他:我们只是希望征集到足够多的签名,这样宾夕法尼亚人在大选时就可以多一个选择,您在这里签名,并不等于您就必须同意我们的主张,或者必须到时候为我们投票。有人就会继续追问:你们是谁?我报上自由党的名头后(其实这个词很醒目地印在表上,不过大部分人没空细看而已),有人就明白了,有人还会继续问:你们的主张是什么?然后我再解释:我们主张政府越小越好,税收应当被服务费所取代;我们认为目前的报税制度荒谬透顶,我们交了很多税,政府却连收税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弄不好,还要我们每年4月像傻子一样自己填税表,那些税扔到水里还能打个水漂呢……这番说辞自然能得到很多人的共鸣。
不过一般来说,以上的每一步也都会引起某些人的拒绝。比如,有人一听到签名,就说:“我从不参与政治。”有人则在听到自由党的名字后立即娥眉倒竖(也许是巧合,这样的反应全来自白人中年妇女),如同被毒蛇咬了一口似地往后一缩,立即严词拒绝,客气一些则说:“对不起,我的立场不容许签这个名。”还有人则是在听到我的解释后,摇摇头而去,大概觉得这个主意太不现实了吧。
其实,参选签名的要点,不在于签名者同意自由党的主张,而在于签名者乐见选票上有尽可能多的选择。正如一位年轻的男士在签名时说的:“这就是民主的意义所在。”类似的,下午还曾有另一位男士在签名时说:“我是共和党人,但我支持你们出现在选票上。”
另外两个比较鼓舞人心的场景是:一位中年男士在听说我是自由党后,很高兴地说:“太好了,我正打算今年投票给自由党呢。”他说,他对民主党和共和党都不满意。我当然非常欢喜,赠送了他一份自由党的宣传材料。他签完后,和我热烈地握手道别,说以后再见。那感觉跟地下党和组织接上了头似的,觉得全世界都不在话下了。
还有就是有一位老人,柱着拐杖踯躅走出邮局,我向他从最开始一直解释到最后,他还跟我争论上了,说用服务费代替税是不可能的,会使整个政府的收支完全失衡。我说这就是为了要约束政府的权力,不让它乱花钱。这样的争论最后自然谁也说服不了谁,双方互说一声谢谢而别,我再去拉别人。那个人很爽快地签了名,签完后,我一转身,却发现那个老人又站到了我的身后,说:“我想了一下,我还是应该给你签这个名。”
总的来说,这里的人都很客气,不签的人大多说没有时间,还经常附上句“谢谢”。最有礼貌的是一位带着小孩的年轻母亲,她文静地低头走过来,我向她解释了我们的活动后,她摇头拒绝了,然后说:“但我非常感谢你愿意给我这样的机会。”她说话很慢,每个单词的多个音节都清清楚楚地发出来。
只有一次,三个年轻人走出来时,我刚迎上去开了个口,一个人就干脆利落地说:“No!”然后就和他的伙伴们窃笑起来,大概是觉得很酷吧。我也只好耸耸肩,自嘲地笑笑。
我自己的原则是:进去的人不拦,只拦出来的人,而且如果出来的人在打手机,我也不会去拦。美国人比较担心隐私问题,有几个人在签名的时候都问:“我把地址留在这里,不会收到任何东西吧?”这个问题我是有把握的,告诉他们,这个表是要交给州政府的,我们绝不会给您寄任何宣传材料(我没有告诉他们的是:本党穷得叮当响,人又少,就是想要给您寄东西也有心无钱)。
还有一次,一位女士在看了表后,发现需要留地址,就直捷了当地说:“我不签,我不信任你们这些人。”说实话,这是今天唯一让我吃了一惊的话,因为大家一向都说本人面相憨厚、神情纯朴。我有点喊冤似地说:“您不相信我?”她一边钻进车,一边说:“我从不会把自己的信息给政治组织!”
快到1点半的时候,我回家吃午饭,到4点时,又回到普王市邮局。
到了5点5分,我觉得这边的事情差不多结束了,就开车去了昨天吉姆推荐的那个大邮局。那是在切斯特郡,不过只有10分钟的车程。到那里一看,果然不愧是大邮局,排场就不一样:进出路口各有一辆亮灯的警车,站着一个警察,一个邮局的工作人员,在那里为过往车辆收税表,免去了他们进邮局的麻烦。当然,前提是你的邮票必须已经贴好。不然的话,还是得进邮局。他们平时开到晚上9点半,今天是特殊日子,足足开到午夜12点。我进去瞻仰了一下,果然队伍比普王市邮局长了很多。
这个邮局倒只有一个出口,可是门口的走道有两个方向,因此我只好又选了一个站岗。这里的人平均说来,稍微比普王市的人不礼貌一些,可能是地方一大,人就粗鲁的通病吧。比如,有位白人中年妇女在听说自由党的名头后娥眉倒竖道:“没门!”还有一位男士,看见我走近就大声说:“别来烦我,我已经够烦的了!”——也不知道他今年又被美国税务局榨出了多少油水。
报税日的参选签名活动(3)
当然,大部分人仍然是非常礼貌的。比较有意思的是一位亚裔老人(顺便说句政治不正确的话,今天所有的亚裔,大概近10个人吧,只有一个像是美国出生的亚裔女孩签了,其他年纪大一点、明显带有故国气质的人统统不肯签。倒不是因为她们可能没有公民身份,而是我一提出,他们就拒绝了),我向他解释完为什么自由党要选择今天来进行活动时,他激动地说:“用服务费来取代税,那是行不通的!——难道富人和穷人要收一样的服务费吗?”我说:“我们不是为富人谋利益的,我们只是认为,平均来说,我们付了太多的税,被政府滥用了。”他仍然很激动,说:“这是不对的!一个百万富翁,和一个穷人,不应该交一样的服务费!”我只好放弃和他的争论,说:“您说得对。不过我们不是要求您同意自由党,而只是想在11月投票时宾州可以多一个选择。”他说:“让你们上选票?休想!我不签!”激动地走了。
还有一位白人老人,在我解释后,对我说:“你们这些人想干什么?你知道美国宪法是严格限制政党活动的吗?”我说我知道,心想,若不是美国法律限制,我还搞这个参选签名干什么。他继续说:“你们想把美国弄得像欧洲那些国家一样吗?弄上几十个小党,整天吵架你们才开心是不是?”我说不是,我们只是想出现在选票上,我们自己也知道打不破两大党的天下的。他摇着头进了自己的车。过了一会儿,他又摇下了车窗,叫我过去。我还以为他回心转意了,高兴地过去,他说:“你有共产党的签名表吗?你要有我就签。”我说:“很不幸我没有。我不知道原来您是支持共产党的。”他说:“那你明年带共产党的表来,我一定签。——你们就是一定要弄出85个小党来互相拆台,让整个政府瘫痪!”我这才明白他是在挤兑我。
好的情况当然也有。一位女士在知道了我是自由党人后,立即说:“这个名我得签。我的儿子和女儿都是登记的自由党人。”还有一位男士,在签完名后,又问我:“如果你非要在民主党和共和党之间选一个,你选哪个?”我回答说:“就我个人来说,我会选择民主党。但我知道也有很多的自由党人会选共和党,不过总的来说,我们对民主党和共和党都不同意,这也是我为什么今天会在这里的原因。”他笑着说:“是的。我对这两个党也都不满意。”我连忙说:“那么请您投票给自由党!”他说:“我会的!”
到了7点钟的时候,我一共征集到60个签名,算算也差不多了,天气渐冷,肚子渐饿,便回去了。在路上我自己默算了一下,我大概总共花了3个小时来征集签名,平均每小时征集到20个,每一个花3分钟。这3分钟里,大概有1分半是在等待,有半分钟是搭茬被拒,有1分钟是解释和签名的时间。效率还算不错。不过,如果一个签名要花3分钟的话,那么3万个签名就需要9万分钟,也就是1500小时。就算整个宾州能号召出150个义工,每个义工也需平均花上10个小时。任重而道远啊。
比较遗憾的是,有十几个人已经答应要签了,结果发现他们不住在蒙、切、特三郡,只好放弃。另外,我想,如果自由党再有钱些,做个“反税”的标语牌,我再来邀请别人签名,一定就容易多了。
比较好玩的是,居然在邮局遇到一个熟人,是公司里的中国人。好在她上次到我家来参加派对,看到过我竖在家里的自由党大牌子,因此还没有太惊讶,不过还是向她解释了一会儿我到底在干什么。可惜她有绿卡却是非公民,因此没法帮我签。由此想来,其他义工的工作应该比我容易,因为光是他们周围,大概就可以征集到几十个签名吧。
蘸谈美国政治(1)
在感性地讲了一些关于我参加自由党的活动后,下面我要开始介绍我为克里助选的事情了。在此之前,我想先提供一些背景知识,大体地谈谈我所理解的美国政治。
首先要强调的是,美国是个极其复杂的国家。她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虽然没有中国多,但种族构成要比中国复杂得多:有所谓的社会主流WASP(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盎格鲁—撒克逊裔白人新教徒),有欧洲其他各国来的移民,有祖上被贩来当奴隶的黑人,有从墨西哥和中南美洲持续涌入的西班牙裔,还有亚裔。这些来自世界各地,文化传统非常不同的人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不同的原因来到美国,对社会、国家、政治的看法自然会千差百异,甚至针锋相对。我常想,有空得再去查查美国历史书,看看是不是除了南北战争之外,他们还漏记了几次内战。
对于这么复杂的一个国家,任何企图在一篇文章里来谈这个国家的人,大概都应该被流放到阿拉斯加去。所以我必须首先声明,本文挂一漏万,只是最最粗浅的一些个人感受,是比“浅谈”还要浅的“蘸谈”。其次,既然是个人感受,必然会带上我的很多思想烙印,为了防止被我的观点误导,读者看完本文后,应该再去看几篇极权主义者对美国的描述,可能才会有比较全面的结论。
美国号称“种族熔炉”,因此多元化可以说是美国最大的特点。任何一个读过王小波杂文的人,一定都会被他开口便引的那句罗素名言“参差多姿,乃是幸福的本源”叨扰得不堪其烦。如此想来,当年他在匹兹堡度过的时光,一定很是幸福。我初到美国时,有两件事印象很深,充分说明了什么是“多元化”。
一是没有“美国普通话”。刚到美国的中国人一般都会为口语烦恼,因为自己不说标准的美国英语,就像在中国不会说普通话,在英国不会说BBC腔,感觉低人一等。但很快我就发现,压根就没有“标准美语”这一说,这个词大概只存在于中国某些书的封面之上。就算是电视台的新闻播报员吧,比如纽约的电视台,那也是白人说所谓的“纽约英语”,黑人说黑人英语,而如果是南方的嘉宾,他们就说带南方口音的英语,大家各说各的,井水不犯河水。每个人都理直气壮地带着自己的口音。所以,我现在坦然地说我的中国英语,周旋于众多的美国英语、印度英语、欧洲英语乃至英国英语之中。
另一件事,是我做助教时,第一次带习题课,心中很是忐忑,就去问一个美国朋友,习题课应该怎么带。她说了一下该注意的问题,最后说:“最重要的是,做你自己(Be yourself)。”这个说法当时让我新鲜了很久。我本来总觉得,习题课这种东西,系里应该有个惯例或者规定,一二三四五,就清清楚楚地把怎么上课都讲明白了。没想到其实怎么带一门课,完全是带课老师自己的事。我至今很感谢她告诉我的这句“做你自己”,常引为自己跳出陈规、我行我素的依据。
多元化的源头是对个体的尊重。随之而来的,必然就是“宽容”,因为如果人们不宽容不同意见,多元化就不可能实现,必然就还是“万马齐喑”、思想定于一尊。在美国,纳粹党和三K党都是合法的,60年代时,纳粹党一度被禁,美国人权组织认为他们的权利也应当受到保护,任命了一位律师替他们辩护。这个律师是犹太人。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大法官们以5 : 4判纳粹党也有信仰和言论自由。同样,当年为三K党辩护的律师是个黑人,这大概是“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也要维护你说话的权利”的最好例子。在宗教上,美国极为自由,充满了各种千奇百怪的教派,都充分享有各自的信仰自由。一夫多妻的摩门教、直呼上帝之名的耶和华见证人、信奉教主的大卫教派,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如同农贸市场般热闹。他们只要不触犯法律,就可以自由地传教。大卫教派是由于私藏火器,并且拒绝联邦人员调查,才被围攻的。那次围攻由于借用了军队资源,还被人权组织找了很长时间的麻烦。
然而,与在政治和宗教上的宽容相反,美国对个人生活却是不那么宽容的。比如,在美国的50个州中,49个州禁止嫖妓,只有赌城拉斯维加斯所在的内华达州允许嫖妓。再比如最近弄得沸沸扬扬的“同性恋婚姻”事件,竟然闹到布什扬言要修改宪法来禁止,真让人对美国的保守程度要刮目相看。这些在很多欧洲国家都不是问题,甚至同在北美的加拿大人都对此不以为然。
这充分说明了美国社会的右派本色。从历史上看,构成美国主流社会的中西欧早期移民,来到美国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在旧大陆所受的宗教迫害;二是对新大陆的经济机会的向往。他们虽以新教徒为主,但教派也是五花八门,况且他们对自己所受过的宗教迫害还心有余悸,因此在新大陆提倡信仰自由,以及由此带来的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但同时,由于他们都是虔诚的教徒,所以在道德上要求甚严,对个人生活很是自律。欧洲宫廷里的那种浮华的生活作风,和这些贫下中农是格格不入的。
在经济上,新大陆当时尚未开发充分,个人只要努力,获得成功的机会是很大的,这就是至今仍在流传的“美国梦”。所以,他们反对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认为经济应当是自由竞争,由个人对财富的渴望来推动,而不是由国家来规划。
蘸谈美国政治(2)
这就构成了美国右派的主要立场:个人道德保守、经济自由。他们主张低税收、小政府,强调个人奋斗。由于他们是社会的既得利益者,因此比较维护现有的社会秩序,本能的防范新兴思想。
本来,美国简直就是右派的天堂了,可惜除了这些主流社会,美国还有其他各种三教九流的人。比如,被贩卖来当奴隶的黑人,他们在被解放后,政治上是自由了,经济上却“一穷二白”。“美国梦”仍然存在,可是他们这些奴隶的后代怎么和奴隶主的后代竞争呢?他们祖先的劳动被别人无偿地占有,在竞争中天然处于不利的位置。白人老爷们的后代必须为此做出补偿,虽然不能重新卖身给黑人为奴,但美国开始推行“肯定性法案”、“反歧视法”等,要求学校、公司录取的人员和人口中的民族成分相合,使得少数民族在同等条件下其实可以被优先录取。同时,政府又提高税收,为生活无着落者提供福利。
风起云涌的60年代,无疑是世界上所有右派的噩梦,对美国人来说,尤其如此。除了少数民族争取人权的斗争以外,美国还上演了“女权运动”、“反战运动”,当然,还有“性解放”。这都和右派观念完全相反。在经济上,罗斯福新政更是早从20世纪30年代起就开始了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大政府主义已经在美国占有一席之地。左派势力在美国这个世界右派的大本营蓬勃发展起来了。它的主力是少数民族、穷人、年轻人、知识分子。左派的主要立场就是:个人生活要自由,经济要国家干预,补偿弱势群体。
美国的两党政治就是左、右派对峙的反映。共和党代表右派,是所谓“主流社会”的代言人,他们认为:国家提高税收来给穷人发福利,是一种对工作阶层的剥削,伤害了人们工作的积极性,最终会鼓励大家都不工作,坐在家中等救济。国家过多地干预经济,会造成经济的僵化,使经济彻底失去活力。同时,他们的观念保守,对国家有很高的认同感和荣誉感,把反战人士看作是国家的叛徒(美奸),对性解放深恶痛绝,对传统的家庭价值非常看重。共和党的成员,大多是中产阶级和富人,他们代表着这个社会的既得利益者。共和党所代表的价值观,是美国的主流,因此又被称作“保守派”。
民主党的观念和他们几乎完全相反(当然,在信仰自由等基本人权方面,全美国都是一致的)。他们深受从欧洲大陆传来的左翼思潮的影响,认为国家应该干预经济,用计划来调节经济,以免经济盲目发展。同时,他们强调平等,认为国家应当负起照顾弱势群体的责任,不能使贫富过度分化。在个人事务上,他们认为只要不伤害别人,个人有权利处理自己的一切事务,不需要社会或者国家的指导——我不信上帝,或者同性恋,又干卿底事?这些观点在传统的美国人看来简直是离经叛道,因此被称为“liberal”,即“思想开通者”,也称“自由派”或新自由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