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丽奋力向芦苇游去,我则把船停下来等她。一会儿龙丽隐没在芦苇之中,我只能听到她哗哗地划水声,然后声音就渐渐远去,我掏出一只烟点燃安静地抽着。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我了解龙丽,很少有事儿能让她痛苦,她自私而且没心没肺惯了,但她一旦真的痛苦起来她就会用极端的方式来表达。
“我一无所有,我只会喝酒,谁会来骗我的钱?”过了很久,芦苇中才传来龙丽的声音。
我抽着烟,悠闲地把社会上流行的那个手机骗局告诉她,然后我说:“是啊,我也觉得他不该找你,不该这么做,但是现在的年轻人做事就是这么直接,也不太愿意思考,我猜想他同时和许多女人交往,在他的生意经中一定有这么一句话:苍蝇也是肉,所以他谁也不放过。”说到这儿我不禁笑了起来,我在为自己慎密的分析和这次成功的行动策划而感到自豪。我心想,妈的,小王八蛋,我差点以为你要新建一个城市呢,你不过就是个骗子罢了。
我和龙丽在那个布满芦苇的湖畔住了一个星期。我们每天都在喝酒,推杯换盏直到酩酊大醉。龙丽总是抱怨酒不好,我就开着车到处去找酒。那个偏僻的地方确实不容易买到好酒,我们只好将就着找来一些地方酒凑合着喝。每天开着车颠簸在路上,龙丽就睡在车的后座。我从后视镜中看着她,常常不自觉地想:我是在干什么?我原来不是让她戒酒的吗?怎么现在竟和她一起狂饮起来。
龙丽非常沉默,每天除了喝酒之外就是昏睡。我知道她这一回是受了沉重的打击,她也许开始用脑子考虑未来怎么办——就是说她又回到原先的那种充满忧虑和内疚的生活当中。其实,这也是我要考虑的。当我不顾一切,把龙丽从她的新任情人那里争夺回来之后,我该怎么办?老的问题又摆面前,这真象一个轮回,跑了一圈我们又跑回到丁力刚刚离开时的道路。我能采取什么办法?戒酒,这是老生常谈,能不能达到目的只有天知道。如果不戒,我总不能陪着她狂喝下去吧?要是这样,生活可太具有讽刺意味了。
龙丽的手机被我控制起来,刘星象疯了一样给她打电话,可每回都是我接,我和刘星在电话里用天底下最难听的脏话互相对骂,说实话,我还很少见到正常社会里的成年人花费这么长时间只进行谩骂而不干别的。后来我们俩干脆互相威胁,我说我要把他的玉照放在互联网上,让人民一饱眼福。他则说我敲诈外加绑架,他要去报警。
我当然不怕他报警,他是嫖娼,他还敢报?况且我比他有钱,在商场上混了那么多年,方方面面关系都还有一点,他扳不倒我。龙丽的手机最后没了电,在没电之前,刘星还声嘶力竭地喊:你等着——
龙丽在整个过程中,一直保持沉默,就好像根本不认识这两个吵架的男人。每天上午清醒之后,她一个人都去湖里游泳,一个小时后上岸和我去找酒,并且准时在我的车里睡回笼覚,这回这个飞去来器恐怕再也飞不动了,我想。
第十天的时候刘星终于又打来电话,这小子还挺有本事,他竟然打到我的手机上,他在电话里毅然绝然向我下了最后通谍,他说:“姓赵的,我决定用一种最简单的方式解决我们之间的事情。”
“是啊,横刀夺爱的这口气你咽不下去吧?”我得意地说。
“我决定和你决斗,在决斗中我会非常痛快地杀了你。”刘星说。
“好啊。”我说,“我们天天对骂,简直象泼妇。这个方法最好,一了百了,你打算用什么武器。”
“先是飞刀,后用手枪。”刘星咬牙切齿地说。
“就这么定了。”我痛快地说。
然后,我们又约了地点和时间,彼此毫不含糊地发了誓,不去就不得好死。吓唬谁呀?我想,我可不是“吓大”毕业的,你个毛头小伙子能有多大脓水?这叫匹夫之怒,顶多以头呛地尔。这事一完,就省得他再纠缠,正好。
我开始认真准备起来,匕首好弄,随便就可以买到。枪也不难,离这个风景区不远处有个很大的旧货市场,那里头什么东西都有卖的,不过全是假冒伪劣。武器准备好之后,我开始训练,我把当年练飞镖的劲儿拿出来练飞刀,但这明显是两个武器,我的飞刀扔得乱七八糟,吓得小旅馆的店主每天见了我直陪笑脸。买到手枪却没买到子弹,不过我不着急,本来是为了示威,我从没准备去拿它向人射击,尽管是面对一个恨我入骨的情敌。
这天清晨,我依然陪龙丽去游泳,我把船划进湖里,她照例跳进水中,游入芦苇。阳光照着我,我在船上摆弄着那只老式的五四手枪,时间过得真快,明天就是决斗的日子,该我收拾那个小王八蛋了,一切终将结束。
“怎么样?你希望谁赢?”我抚摩着手枪,向芦苇中问道。
“你说呢?”过了好半天芦苇中才传来龙丽的声音。
“你准希望他赢。”我说。
“一开始我这么想,后来我想你们干脆同归于尽算了。”龙丽在水中说。
我苦苦一笑,操,这真是天天见着新人笑,回回忘了旧人哭。我这个老情人真这么没情意?我拿起枪在阳光中做瞄准状,仿佛对面不是湖水而是刘星。
“我知道捉奸这件事做得有点缺德,但还不是为了你好。”我说。
龙丽慢慢从芦苇之中游出来,她靠近船边,然后湿漉漉地爬上船,上船之后,她一边绞着头发一边说,“是啊,所以说,让他干掉你这个伪君子也未尝不可。”
“怎么,你临场观战吗?”我伸出手摸了摸龙丽瘦瘦的脊背说。
“不,我呆在水里,在水里喝酒。”龙丽说。
决斗那天,我独自驱车前往,我真的没有把这件事当回事。这个时代已经没有谁再那么较真。我担保这件事准会有一个人撤退,而且撤退的人绝不会是我。我手里有一张出类拔萃的玉照,这是一件最厉害的武器。我早已替刘星算计好,如果他在决斗中毛发不损的顺势失败,他正好可以下台阶走人,走之前我将会向他提供他的玉照完全版以及一笔钱。他不就是为了钱吗?和偷手机的有什么不同?
可是走到半路的时候,我忽然有些馋酒。于是我在国道边的一个小饭馆旁停下来,在上午十一点的时候开始喝酒。一边喝我还一边想,咦,我怎么有点象龙丽一样?没喝多少,我就开始飘起来,我在酒中想到了很多,想到我的前半生,想到人生的挫折,想到我经历的那些爱情——疯狂、痴迷、纯洁的爱情,还有我喜欢的酒类,后来我甚至还想到会不会这一去正好有一个出其不意的句号在等待着我。在众多思绪之中,我确实睡着了。那真是一场浑浑噩噩的睡梦,被惊醒时,是我的手机在响。
“谁?”我吐了一口酒气问。
“你到底有没有种?”是刘星的声音。
“我没种儿——”我迟疑地说。
“你不来啦?”刘星有些惊喜地问。
“我没种儿,可我来呀。”我嘿嘿笑起来,一拍桌子说,“你等着。”看来,小王八蛋还是比我先害怕了,这就好!
我开车赶到决斗地点,正好是傍晚。这个地点是那一片我常来的断墙处,不过,那里的景象已经完全变了。断墙早已不复存在,而是有一个深深的异常惊人的大坑。很多人在那里忙碌,但看着他们并不象民工。夕阳正好,如血如诗一般照射下来。瘦瘦的刘星站在碎砖与篙草之间,他的脸色明显有些紧张,他的那付眼镜偶尔还闪着一点光。我慢慢地从篙草中走过去,身上还背了两个布袋,左边是匕首,右边是手枪。我一步一步走到他的面前,眼中还带着我刚刚模仿好的杀气。因为我一直在努力想着
武侠小说里的情形。
“你现在跑还来得及。”我双手背后,两脚不丁不八地站着,声音非常低沉地说。
“不——”刘星咽了一口吐沫艰难地说。
“你会死的。”我严肃地劝道。
刘星显得更加害怕,他想了想,又深吸了一口气说,“不——”
我点着头嘿嘿嘿狞笑着,随后把装着匕首的布袋拉到身前。这时周围工作的人看出了不对,他们好奇地渐渐围了上来。
“亮家伙吧——”我说。
“不,你先来——”刘星坚决地说。
妈的,小王八蛋敢说让我先。那,那我还客气什么,“这可是你说的啊——”我说着。从布袋中掏出一把匕首,匕首在晚霞中一闪,众人惊的啊的一声叫,说时迟,那时快,我拿起匕首一下子扔了过去,还没等众人的第二声尖叫到来,那把匕首就从刘星的左耳畔一闪而过,掉落在荒草之中。“怎么样,该你了。”我如同大侠一般喝道。“不,我不,我待会儿”刘星简直已经快软了。“那好,我就不客气了。”我说。又迅速地拿出第二把,随手潇洒地一挥,第二把匕首同样飞快地闪过刘星的右耳,众人更是大声惊叫起来。
刘星被吓得早已闭了眼睛,他根本不看我。我抽出第三把匕首的时候,我自己的得意已经到了顶点,对方已经完了,这时正好提条件。“这样小王八蛋,为了保住你的性命。我有一个建议,我给你照片,再给你一笔钱,你然后滚蛋如何?”我问道。“不,不行。”刘星很快说道。
我一愣,他吓成这样怎么这么快就拒绝了,这是怎么回事?我想着低头看看匕首,这些匕首没一把是真的,我开始隐隐为自己的善良担心。一会儿这小王八蛋要是掏出一把真的就够我喝一壶的。我慢慢举起第三把匕首,怎么办,怎么办?我想,一会儿那把真匕首向我飞过来怎么办?这时心明眼亮的众人已经看出情形有点变化,就悄悄在一旁窃笑。我终于一闭眼把第三把匕首扔了出去。众人更是大声尖叫起来,因为有点紧张也因为我的飞刀练得还不是那么百发百中,所以飞刀直奔众人而去,众人尖叫中四散奔逃,待匕首落地后却爆发起一阵狂笑。
十秒钟之后刘星睁开眼,他上下看看自己,发现自己没事,就兴奋地问,“怎么,该我了吗?”
“该你了。”我脸色苍白地点点头,两条腿开始发软。
“好,让你看看我的武器,伪君子。”刘星咬牙切齿地说。
完了,完了,这回我彻底栽了。我身上的汗一下子冒出来。我在想一会儿他拿出匕首来我是不是干脆撒腿就跑,有关爱情的事儿,只好以后再说。
我紧紧盯着刘星,无论如何我得坚持到最后一秒再逃跑。这时,只见刘星古怪地伸出两只手,伸到空中,它们轻轻地一拍。这时,在众人的四周,忽然有无数的白色的孔明灯一下子升起来。孔明灯慢慢向上飞着,每只灯面上都绘有一个美丽的凤凰图案,它们在夕阳中逐渐成为金黄色,渐渐地布满天空。
“喔——”众人轻轻感叹道,全都仰起头。孔明灯越来越多,天空呈现出无比的绚烂。这时我忽然听到脚步声,我忽地一回头,发现龙丽慢慢地从篙草中深一脚浅一脚地向这边走来。她的脸上平静如水,全身淋浴在即时退去的晚霞之中,我从来没见过她这样的美丽,或者说感动。
静默之中,龙丽走到刘星的面前,她伸出了双手,刘星也伸出了双手,两个人紧紧握住。我忽然明白了,这恐怕就是我从未愚见过的那件事:召唤。被一种超越世俗力量的情感或者迷信所召唤。
“可是,我,我还有手枪呢——”我软弱无力地挣扎着说到。
刘星转过脸,他的脸上也非常平静,他伸出手指着后面说,“可是,我有一个花园。我在这里挖出了一个花园。很多年前有一个公主住在这儿,她是明凤酒的发明人,她就死在这个花里,这里有大量的凤凰图案可以作证。”
刘星说着又转过头,微笑着冲着龙丽说:“姐,我终于找到你最喜欢的酒了,你这辈子都会有最喜欢的酒喝。”龙丽听到这儿,终于忍不住,一下子和刘星拥抱在一起,两个人还是那样静默无声。
这段时间似乎很长,我站在一旁张着嘴傻逼一样看着。我忽然知道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我曾经爱过的人终于找到了她最后的归宿。那个小男生,无论她有多么放荡,多么无所顾忌,从不曾试图改造她,而是帮她找到了她最感幸福的东西,就算是纵容或者堕落吧,但是她喜欢,这是他妈的一个天大的理由。
也许拥抱累了,他们慢慢转过头一起看着我。空中的孔明灯在向晚霞远去,这是多么锋利而自由的武器啊,众人的眼光也随着他们望向我,我忽然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小丑,特别无地自容。
“姓赵的,有种的你就杀了我们两个。”龙丽安静地说道。
“如果你不行,你就滚,别让我们两个见到你这个恶心的伪君子。”刘星也恶狠狠地说。
看着他们,看着众人,前世的花园还有今世的孔明灯,我的心里忽然特别难过,操,我算干嘛的?我真是唯唯诺诺的伪君子吗?他们选择了我们所不齿的东西,但他们却倍感幸福。而我选择过什么?我只是别人的意志下苟延残喘地过了半辈子,还乐此不疲。想到这儿,我终于做出了这辈子的第一次自我选择,我毅然决然地转过身,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我拎着那把没有子弹的手枪,向着远方的蒿草狼狈走去,众人的狂笑随即想起,而更多的金黄的孔明灯从我的背后飞过来,飘向天空,飘向即将退去的血红的夕阳。
召唤,这是我一辈子没有见到过的超越世俗的召唤,我一定记住。
后来的发现确实印证了刘星所说的一切,一个青春早逝的公主由于战乱被匆匆埋在了她自己的花园里。我在电视中看到了刘星摹画的公主图像,就好像看见龙丽坐在我面前一样,我为自己的龌龊感到悲哀,但在悲哀中又渐渐麻木,最后回到原态。刘星在我世俗的怀疑中完成了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所有的人似乎就是为了那一个手机,他们拿到手机之后撒腿就跑,而刘星确实给了我们一个城市——不是新的,但却完全值得怀念。
不知为什么,在那次决斗之后,刘星和龙丽就彻底消失了,也许是他们可以击败我,却无法击败现实。龙丽特别狠,她把点点暂时留给了于童,并且通知了丁力,让他把女儿带去多伦多。很久以后,龙丽曾经来过一个电话,在电话里她的声音异常嘶哑,她说,她现在很好。因为酒仙的称号,她火了,发了,她现在已经挣到很多的钱,她会还我钱的。她还特别强调她每天都能喝到最喜欢的明风酒,这让她十分幸福。
几年之后,龙丽死于肝癌,而刘星也不知所终,这个最后的接力者悄无声息地绝尘而去。世事如烟,他们就这样消失在普通的人群当中。很可笑的是,当年龙丽创立的那个乐队竟然还在,我由于无所事事也加入其中。为了使乐队更正规化,我们还找了一个小女孩做主音歌手,在讨论主音歌手的艺名时,我庄重地建议应该叫小凤。这个艺名很快就受到了广泛的赞同,每天晚上当我们去酒吧演出的时候,观众一听到小凤的名字马上掌声四起,看到这一情景,我真是百感交集。实际上,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名字,甚至有点庸俗,但我的内心却深深知道它的含义:它是为了纪念我那位曾经的水性杨花的情人,她在我们世俗所蔑视的堕落中得到了自由与爱情,并且成为凤凰,飞向远方……
我们的汤匙
我们的汤匙(1)
晓航
缆车静悄悄的向上升起。
周围层峦叠嶂,无尽的青翠一览无余。这条空中索道很长,缆车要在它上面走几十分钟。半个小时前,一个旅游团刚刚兴高采烈的到达,一大群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在一个举着小旗的导游的指引下蜂拥的挤入缆车。
那个导游是个皮肤黝黑的姑娘,她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在进入缆车前,我还向她不自主的笑笑,她恐怕一时以为我是她的团员,因此就还给我一个灿烂的微笑。
但是,我是一个人来的,我也不知为什么会从遥远的北方来到这雾起云动、清水涟涟的南方。我被众人挤到缆车的边缘,由于人多,我像一张招贴画一样贴在缆车巨大的玻璃窗上。
缆车静悄悄的向上爬升。
我看见云了,它们穿过我的头顶然后穿过我的脚下。群山一片又一片展现在我的面前,它们所表达出的无限的青翠,让我想起了碗,那是一只大大的薄边青瓷花碗,里面还放着一只美丽的汤匙。
这种奇怪的感觉真是不可思议,在我这次毫无目的的旅行中,它总是从不同的时刻不同的景物中向我袭来,它好像是藏在某个空间深处的手,拽着一条细细的看不见的长线,那一头拴在我的某种念头上,而我的思绪则是它无可奈何的木偶,只要一有空闲就开始无声无息的舞蹈。那种感觉到底意味着什么?
我渐渐地有些担心。车厢内语声喧哗,人们因为看到无尽的群山显得特别兴奋。云慢慢散开,绿色的波涛尽展大地。“雨恨云愁,江南依旧称佳丽,”这莫名的一句话莫名其妙地跳到我的面前。不对,这是什么意思?一定有什么不对。我凝住眉头想。但我不可能知道答案,比如高山无言,我怎么可能猜透它们到底在想什么呢?
就在这时,缆车忽然顿了一下,接着骤然间向下飞速的坠落下去。一瞬之后,所有的人就全无所知。
我醒来时,是在一个湿漉漉的清晨。我费力而艰难地爬出人群,周围是浓浓的雾气。我疲惫地靠在一棵树旁,直到第一丝阳光穿透浓雾,我才发现自己站在一条深深的山谷里。
真惨,除了我,似乎无一生还。缆车已经被摔得分离四散,但奇怪的是,人们的身体却完好无损,他们就好像睡着了一样。我看看自己,身上没有受到任何创伤,只是湿漉漉的,好像是让露水浸泡了一夜。那个肤色黝黑的姑娘就躺在我面前,她已经把那双大大的眼睛闭上,双手放在身体的一侧,就好像在她情人的身边睡着了一样。我走过去,蹲下身来,仔细研究她的表情,她是那么安静自然,呼吸十分均匀。于是我确切的知道,我又经历了件不可思议的事,他们真的没有离去,他们只是实实在在的睡着了而已。
我站起来,拿出电话,山谷中的信号依然很好。我拔通电话,向警方报警。
“喂,公安局吧?我是一名游客,我现在向你们报警,这里有大约三十个人睡着了。”我疲惫地说。
“你是谁?”对方没有反应过来。
“我是一个游客,乘上了一架缆车……”我说。
“是吗?是吗?是不是205号缆车上的,我们找你们好几天了。”对方明白过来了,马上问。
“是。”我说。
“你现在在哪儿?”对方急切地问。
我放下电话,向四周望了望,然后冲着电话说,“具体位置我不清楚,但我好像是在一条山谷里。”
“是什么样的山谷,你能具体讲一下吗?”对方又问。
什么样的山谷?我又望了一下周围,世界上的山谷也许都是一样的吧,有树,有植物,有石头,还有水。因为疑惑,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了一个我颇为关心的问题,我说,“请问,我们摔下来了的地方有多高?”
“很高,一百多米吧。”对方说。
奇怪的事情,让我不由自主的回想起了二十年前的一件事。我心里暗自琢磨着,虽然那件事很荒谬,但由于年少的原因,我很快就把它忘掉了。谁想到它竟然依然在隐秘处注视着我,二十年后又重新出现在我面前。
它又要发生吗?它是真的吗?我暗暗扪心自问。
半个月的假期结束时,我刚好养好身体。出院的第二天,我去公司向老板销了假,开始上班。与往常一样,由于我是单身汉,我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工作上,常常是早来晚走,披星戴月。但是这一回班却上得并不踏实。我就像一个考生一样在忐忑不安地等待着考试结果,但我不知道这个结果是什么,何时会来,会以什么样的形式而来,所以特别紧张。我开始不由自主地仔细观察身边的人,不管是同事还是陌生人我都会直勾勾地看着,生怕错过什么。有一次,我们老板把我拉进屋里,提醒我说,“晓川,你是不是最近特想搞女人呀?”
“啊,你听谁说的?”我特别惊讶。
“你瞧你那眼光全是绿的,见了女人恨不得用眼睛把人家给吃了。”老板说。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为了减少误会,我给自己弄了一付茶色的平光镜戴上,这总可以过滤过滤吧。可老板看了,觉得平光镜的效果更加不好,他说我整个人看起来更像一条隐藏在暗处的鳄鱼。
有一天加班到很晚,老板十分嘉许,他特准明天让我倒休半天。工作完毕之后,老板很热情地张罗吃饭,吃完饭还给我找了个姑娘。老板的意思我懂,他是想让我用商业的办法解决,然后少去祸害女同事。
我不是圣人,于是欣然答应,便带着女孩回家。到了门前,我打开门,拉亮灯,忽然看到
客厅桌上的花瓶里放了一大把鲜艳的百合,我一愣,整个客厅好像认真收拾过一样,我马上去各个屋看了一遍,显然都被人打扫过了,单身汉的凌乱荡然无存。我回到客厅,当机立断掏出钱让那个女孩走,那个女孩大获全胜一般一扭头就走了。
百合,我最喜欢的花,我久久地凝望着它,并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有人一定来过,还把这里认认真真打扫过,可他为什么不等一等我呢?我下意识地又把各屋转了一遍,然后走到阳台上向窗外眺望,那是生生不息的夜色,无数的灯光在闪烁着,我和我妻子当年就愿意互相依偎着没有目的的向外了望。我又回到客厅,等了很久,两次在沙发上睡着又醒来,时针已经指向凌晨两点,这时,我才慢慢反应过来,估计不是外人,可能是我雇的那个搞家政服务的大姐,她平时手脚麻利,特别节俭,今天恐怕是她节外生枝买下的百合。
第二天,我起得很晚,想想昨天晚上的事,才觉得自己恐怕是胡思乱想所致。十一点钟洗漱完毕,我拿着包去上班。天气有些热,我一边在路上走,一边还在回忆昨晚的那些百合。走过地下通道时,一帮子民工在发小广告,我特别不喜欢这种促销形式,连忙往一边躲。这时,有一个人在背后拍了我一下,我回过头来,连那个人的面目都没有看清楚,那个人抢过我的包撒腿就跑。
“站住,抢劫!”我大喊一声,撒腿就追。
前面那小子跑得可真快,三步两步就已经跑到地下通道的出口,我大呼小叫追过去,那小子已经上了一大半台阶。等我彻底爬上台阶,那小子早已连个人影也没有了。我气喘吁吁地站在那里,一种失败感油然而升。当年我上学时的短跑成绩相当不错,可现在真是时过境迁了。
人们从地下通道走上来,他们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十分冷漠地穿过我的身边。有的还嗔怪地瞥我一下,认为我挡了他们的道儿。这时,一个穿着白色长裙的女人走了上来,她的脖子上挂着一串华贵的水晶项链,当她撩起她波浪型淡红色的长发时,我的心怦地一跳,情不自禁地高叫了一声,“林岚——”
那个女人看了我一眼,判断以后,礼貌地笑笑说,“你认错人了吧——”
怎么可能认错,朝夕相处了六年,怎么可能认错?我跳过去,一把抓住她说,“林岚,林岚——”
那个女人没有退缩,她镇静地看一下我的双手,然后客气地对我说,“你再看看,我是那个你要找的人吗?”
我愣了一下,仔仔细细看了她五秒钟,然后断定,没错,她就是林岚,连她的眉毛中间那颗淡淡的痦子都没变。可是,她的穿着确实和原来有天壤之别。原来的林岚是个教师,打扮很朴素,而现在的她,颇让人感觉得有些冷傲和雍容华贵,从外表根本看不出她是干什么的。
但是一个人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打扮,这没什么奇怪的,我对自己说。
“你是林岚吗?”我冷静一下试探着问。
她又看了我一眼,说,“请放开我的手好吗?我不习惯这样和陌生人说话。”
我心有不甘地放开手,真的,我还不习惯林岚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呢,虽然她的嗓音还是那么具有磁性。
“我叫于静,不叫林岚。”她说。
“你今年多大,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我又问。
“我们有必要说这些吗?”于静说,然后绕开我往前走去。
“你在哪儿工作?”我连忙跟过去,又接着问。
“有必要告诉你吗?”于静侧过头,依然不温不火地说。
我跟在她旁边,于静以陌生人的态度把我噎得一愣一愣的。可林岚怎么会把我当作陌生人呢?我怎么也无法把这熟悉的面容和动作与现在陌生的情景联系起来。
“要不,小姐,咱俩认识认识吧——”我黔驴技穷地请求道。
于静停下脚步,她转过头,嘴角挑起一丝微笑,有些冷漠地对我说,“你不怕认识我会让你倒霉吗?”
“我当然不怕。”我说。
于静奇怪地看我一眼,又瞟了瞟不远处,一个藏在树丛后面等着逮违章的交通警察正望向这边。我马上说,“别看了,他只抓交通,不管治安。”
于静只好独自走开,我厚颜无耻地在她后面不远处跟着,她走进路边一个四星级饭店,我也跟进去。刚一进门,就看到她朝着电梯快步走去,不好,要跑,我立马撒腿追过去,还好,临时有一拔人插在我和她之间要上电梯。于是我和她一同站在电梯里。
那拔人刚喝过酒,一身难闻的酒气。于静不看我,她在人群的那头,靠着电梯,侧对着我,她的手臂显得细腻而光滑,身材绝佳。我再一次仔仔细细打量她,没错,她就是林岚,天底下没有两片叶子是完全一样的。如果有,那就是那片叶子自己。就在我浮想联翩之际,电梯在某一层停了,于静趁我不注意,拔开人群,飞快地钻出去,她在电梯外扭过头对我皮笑肉不笑地说了一句,“今天算你运气好!”还没等我醒过味来,电梯门已经稳稳合上了。
电梯在另一层停下,在众人嘲讽的眼神中我落寞地走下电梯,我知道这一次我肯定再也找不到她,关键是她下电梯时干嘛对我说那么一句难听的话呢?我觉得这实在不够友好。
但无论如何,那天我还是干了一件令人忍俊不禁的事。我丢掉于静之后,就下到大堂一直等。我枯坐在大厅的沙发上,专心致志地盯着电梯口。等我迷迷登登醒来时,看看表,又已经是夜里两点。大堂的前台里也有一个靓妹十分困倦地站在那里。我们两个还互相无可奈何地笑着点点头。再次醒来时,阳光已经彻底照进来了,一个穿黑西装的小伙子彬彬有礼地站在我面前,他温和地向我笑着,我看看他胸前的牌子是大堂经理。
小伙子礼貌地问我是否需要帮忙。我说我要找一个叫于静的人,他问清楚后,就去前台查,两分钟之后,他告诉我查无此人,并且善解人意地说,其实我们酒店有许多后门。
我“噢”了一声,一种忍不住的失望忽然铺天盖地涌过来,虽然我早有心理准备,但是我还是觉得被它一下子击溃了。我的眼睛很迅速的潮湿一下,又强行忍住。小伙子很诧异地看着我红红的眼圈,然后伸出手说,“来,起来吧,先生。”
我借助小伙子的手站了起来,由于坐得太久了,刚一站起来时,我觉得脑袋“嗡”的一声,一股天晕地眩的感觉像是一记左勾拳猛的打了过来。
出了酒店,我一个人两手空空在大街上晃悠。过去这一天干了些什么?我回想着,包被抢走,证件、手机全都丢失,兜里只剩三五百块钱,公司找不着我,恐怕都快急疯了。主要是碰上了林岚,可那真是林岚吗?我会不会认错?我仔仔细细想着见面的前前后后,要是在晚上光线不好时,碰上一陌生女人,说不定会因为兴奋看走了眼;可是大白天的,看那么熟悉的她却断然没有错误的理由。我心里叹息连连,真是世事难料,原来那么熟悉的妻子忽然一下子变成陌生人,就好像我动脉里的血一下子成为大海里的一滴水一样,这让我觉得真有天壤之别的难过。
一切静悄悄的,似乎什么都特别安详。
下了
出租车,我是一步一步走过来的,这个地方我再熟悉不过。来之前,我在家好好洗了一个澡,然后去楼下的美发店理了发,接着上街买了一大把玫瑰,是鲜艳欲滴的红色,总共一百朵,让我整整抱满一怀。
我心情抑郁地抬起头,果然看到了那座熟悉而凝重的大理石门矗立在那儿,上面写着几个大字:万山公墓。
由于是上午,公墓中的人很少,进门之后,我抱着玫瑰,徒步穿过低矮而挺拔的松柏,又穿过窄长的草坪,慢慢来到一个墓碑之前。
墓碑不高,也就是一米左右,它也是由大理石砌成的。这里躺着我生命里最宝贵的一个女人,我的妻子林岚。她在碑上的照片里像生前一样看着我,好像我仍然和她在一起一样。
我把玫瑰放在她的照片面前。风吹过来,我看着她,她无言地看着面前的鲜花,我在墓碑前蹲下身,伸出手指放在墓碑上,慢慢沿着拓出来的字轻轻划着。安息吧,碑上这三个简单却痛切的字是我写的。我的手指一笔一划地重复着,认认真真把它们写完,我的表情似乎没有变化,但实际上,当我的手指触到那冰凉的大理石时,我的内心备感伤痛。
我走出公墓时,已浑然忘掉时间。但在我步行的某个时刻,在我某次抬起右脚还没有放下的时刻,确实听到了“叮”的一声响,那是一只汤匙碰到一只碗时的声音。我立刻停下来,仔细回味这种声音,它太意味深长了,简直令人百感交集。它清清楚楚的告诉我:林岚回来了,她马上就要回到我的身边。
这就是我那种不可思议的能力。我不能摔跟头,就是说不能从高处往低处飞速地与物体碰撞。当这种碰撞足够剧烈时,我有可能使我某个亲近的人复活。这种能力,并不是每次碰撞后都有,它的到来连我都不知道,它能使谁复活我也不清楚。
二十年前,我年少时的一个朋友得以重生。
这一回,据我的观察,是轮到了我的妻子林岚。
中午,我去找了冯关,他是我的发小,现任人民警察,当了个小官。他刚刚从现场回来,吃了午饭,正准备小憩一会儿,看见我来,就陪我到外面转转。我把事情向他一五一十地和盘托出,他双手插兜,低头看着路,默默无语。
“怎么样?你相信吗?”我实在忍不住问。
冯关咧开嘴笑笑,他踢了脚下的一个石子说,“这让我怎么说呢,你说我能相信吗?”
“为什么不相信?”我反问。
“你瞧,我这个工作啊,就是讲证据,”冯关慢条斯理地说,“你说的这些全都云山雾罩,一点也不合逻辑,更甭提证据了。”
我连连摇头说,“我觉得你干这个工作,让你变得疑心病特重,你现在连我都不相信了。”
“不是不相信你,”冯关拍拍我的肩膀说,“跟那些人打交道多了,我确实是凡事留个心眼,可我怎么能怀疑你呢?咱俩是从小光着屁股长大的,我还不知道你是什么鸟变的。正是因为这一点,我才觉得此事蹊跷。”冯关说着挠挠头。
我点点头,心里似乎轻松了一下。其实我现在的心情有些复杂,挺想找个人倾诉倾诉,可是总得让人首先相信我吧,但我自己都觉得这事让人相信怪难的。
“你还记得咱们中学时物理老师说的那句话吗?”冯关这时问。
“哪句?”我说。
“他说,你们千万别掉以轻心,这个世界有时和你们日常理解的根本不一样。”冯关说。
我想起来了,老师确实说过,这话现在想想颇觉得意味深长。冯关大概是在安慰我吧,也许从某个角度上看,我说的东西说不定确有其事呢。沉思间,冯关摘下帽子,放在手里,转过头对我说,“晓川,实际上,我想说的是,我觉得你根本没有从三年前的那场车祸中缓过劲来。其实,斯人已去,我们留下的人应该好好活下去,有时想多了,反而徒增烦恼,你说呢?”
我听了这话一愣,眼眶又迅速一湿,但马上忍住,并暗骂自己没出息。看来冯关还是不相信我,他恐怕觉得我是思虑过度所至。
我沉默一会儿,问冯关,“二十年前,有一件类似的事你还还记得吗?”
“记得,你今天一提我就想起来你向我提过。”冯关想想说。
二十年前,我们年少时一个共同的朋友忽然得了怪病,昏迷不醒,我父母带着我去医院看他,出来时,我一不小心,从四楼沿着楼梯摔到三楼,我的父母急忙奔过去看看我有没有事,可我好好的,父母问了半天才放心,可没走两步,我又从父母手中摔下楼梯,直到楼底。就在这时,四楼的病房里,那个朋友的母亲尖叫一声,我们的朋友就此醒了。
“你做何评论?”我问。
冯关无言地戴上帽子,双手插兜,那身兰色的警服在阳光下熠熠闪光,他像一个真正的警察那样思考着这件事,过了一会儿他说,“恕我直言,那根本就是巧合,或者说你记错了。”我无奈地叹了口气,冯关就是这样,任何虚无缥缈的事在他的逻辑里恐怕永远找不到答案。
独自盘桓两天,忧伤渐渐隐藏起来。我又去置办了新手机,该挂失的挂失,然后就去上班。公司的同事们见到我就像看到丑鸟回巢一样,一个个非常高兴。老板甚至跑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回来就好,还以为你出嫁了呢。
坐到办公桌前,桌面上有一层不易察觉的灰,我找了一块抹布一边擦一边想,其实一个人是很容易消失的,也是很容易被人忘记的,不论什么原因,只要它离开一个月,他就可以彻底从人们的记忆中划掉。所以,我回来受到公司同事的欢迎还是很幸运的,这种消失的时间既不长也不短,足以引起人们的惊奇而且还不至于被老板开除。
一上班,时间就过得特别快,忙忙碌碌一上午,午休时,我一边吃饭一边办了一件事,我把电脑主页的背景换成了林岚的照片。这三年,我一直不敢动她的像册,可现在她既然回来了,那么她就有理由再次出现在我的生活里。
下午我去跟客户谈业务,谈完我假公济私又办了一件私事。我去了一家报社,到广告部,要求登寻人启事。一个大姐非常耐心地接待了我,我拿出林岚的照片,她仔细看看,和我一起商量词儿该怎么写。我问她,这种启示找到的成功率高吗?
大姐笑笑,斟酌地说,有成功的例子,不过,这种事不能单靠一种方法,你还得去别的地方找找。我想想也是,大部分来的人恐怕都是抱着尽人事知天命的意思。大姐又问,她走之前穿的什么。我大略描述了一下林岚的打扮,米色的长裙,卷曲的长发,还有一串好看的项链。
大姐听了,然后又问,“那,她什么地方有毛病?”
“没毛病呀。”我说。
“没毛病她出走干什么呀?”大姐问。
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大姐看着我,一会儿忽然明白过来,她关切地说,“小伙子,你是失恋吧?”
“就算是吧——”我不得不承认。
大姐哧哧笑了起来,身上的肉直颤,她边笑边说,“小伙子,我还没见过你这样登寻人启事的。”我被她笑得有点不好意思,这时大姐善解人意地说,“要不咱再写上一句动人的?反正是失恋了嘛。”
“行啊——”我马上说。
“写什么呢?”大姐又问。
我想想就说,“写这一句吧,让生命已经停止的人如秋叶般静美,让生命正在前进的人如春花般灿烂。”
大姐听了一愣,估计她没想到这词儿还那么酸,那么正式。她拿起笔把这句话认认真真的写下。其实这句话我和林岚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我们俩当时都深为感动,并互相嘱咐要牢记在心。
我把寻人启事登了一个月,每天傍晚买上一张报纸看看,那则启事登在广告版的一个夹缝中,不怎么引人注目,像一个孤独的人坐在角落里。我每天都在期待意外的电话,可每回一接,都是意料中人。有一次,冯关还打来电话,也没什么事,瞎聊了半天,正当我们说话时,半截又一个电话进来,等冯关挂了机,我一查是个陌生的号码,赶紧打过去,对方却说我打错了,过一会儿再打,对方却永远占线。
这天的午餐会十分隆重,公司的同仁都西装革履打扮得十分精神,去了隔壁黄金大厦的旋转餐厅。由于这是一次行业内的很重要的聚会,各公司都非常重视,因此一进餐厅,立刻觉得人满为患,人才济济。平时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圈里人全都来了,电视台报社的人也来了。我由于特别饿,因此和几个朋友一阵寒喧之后,就拿了一个大盘子去夹食物,弄了满满一盘,又给自己倒了一大扎啤酒,然后找一个角落慢慢吃。吃到一半,看到电视台的一个著名小妞,扭着她那著名的屁股在采访几个老板,后面还煞有介事跟了一个摄影。我来了兴趣,端着盘子跟过去,想听个究竟。几个老板在镜头前侃侃而谈,颇有大人物的风采,我正伸着头想往里再挤一下,或许能抢下镜头,忽然在人声嘈咂中,听到“叮”的一声响,那声音特别清脆,从其它声音中穿出来,直至我的心底。我立刻回过身来,眼光在人群中扫过去,足足一分钟之后,我才看到一张长桌旁坐了两个女人。
我十分诧异地走过去,面对我的那个女孩子十分年轻,她的脸上有两个酒窝,鼻子有些俏皮地向上翘着,走到长桌前,侧头一看,于静就坐在她对面。我不由自主的坐了下来,面对着于静。刚才的那种声音分明是汤匙碰在汤碗上的响声,这种声音我非常熟悉,它让我想起遥远的生活——那种充满汤的香气的小资产阶级生活。
“我们又见面了。”我对于静说。
于静瞟了我一眼,微微地点点头。
“我们总不会是同行吧?”我看看四周不相信地又说。
于静转过头,根本不爱理人,什么也没说,只是把一勺沙拉送进口中。我看看她盘中色彩缤纷的沙拉暗暗想,林岚原来确实爱吃这些古怪的蔬菜拼盘。
“我们为什么不会是同行?”这时,旁边那个年轻的女孩笑嘻嘻地问,她一笑起来特别好看。
“第一,这个行当里男人居多,”我侧过头对着小女孩说,“第二,这个行当里的女人没你们俩这么漂亮的,她们由于高智商全长得呲牙咧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