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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晓航 当前章节:15012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6:47

余心乐自己有别的地方住,但也经常来找我,她的包里总带着自己的洗漱用品。不用说,我们的关系稀里糊涂就有了个质的飞跃,快得与中了别人的阴谋没什么区别。我不知道余心乐还有没有别的男人,这其实和我无关。但我发现,这个女孩很要强,她把东西分得很清,从不乱用我的东西,乱花我的钱,她坚持给我志强的房租以及生活费,我推托了N次,但她一定让我收下。

不过我也发现了她的一些有意思的怪癖。比如她几乎每次都会抱着那盆天天天兰来来往往。晚上与我完事之后,她总会对着卧室中那盆植物发呆很长时间。那盆天天天兰我看不出什么特别,它只是不时开出那种清澈的小兰花,一朵一朵如同美丽的水晶珠链;不开花时它就像一个安静的小姑娘,一片葱郁的绿色。另外,余心乐似乎还很爱看电视,尤其是体育节目,一到足球联赛的时候,她就几乎守着电视,每场比赛几乎都看,特别是这个城市的球队比赛时,这对一个明显热爱穿衣打扮混迹于舞场的女孩是很不寻常的。

如果生活就这么进行下去,我想我也能随遇而安,因为我本不是一个特别较真的人。多了一个陌生的房客,也多了一个性伴侣,天平的两端各放等量的砝码还算平衡。但是生活中永远有意想不到的事情,而对未来缺乏前瞻性恐怕也是我这个人常常在生活中措手不及的原因。

我有一个习惯,就是晚上一定得起来喝一杯水。那天夜里我迷迷登登起来,去

客厅喝水,摸了半天摸不着杯子,于是只好晕晕乎乎打开了灯。这时我发现桌上晾好的那杯水已经被人喝了。我咕哝一句,去厨房重新倒,但是路过另一个卧室的时候我看见门开了,借着客厅的灯光扫了一眼,屋里没人。喝完水,我关了灯回到自己的主卧,一摸旁边也没人。我终于在浓重的睡意中感到些微诧异。这时,从窗户外传来清晰的马达发动的声音,因为我住在二楼,那声音听得特别清楚,似乎就在窗下。

这件事也许是一个孤立事件,也许不是。但是我的预感不好,我止不住地把这件事以及后来发生的事情联在一起想。一个星期后,我决定和余心乐谈谈。那天晚上,我借故把志强支走,让他去另一个朋友处借住,然后专心等余心乐。白天约她时,她说她今天晚上要去会一个久未谋面的朋友,也许得晚一点。那盆天天天兰她放在了家里,这一阵天天天兰没有开花,它只是在长自己葱郁的叶子,说实话,我已经慢慢喜欢上了这一株小小的植物,我似乎觉得它颇有灵性,早晚能够说话一般。

大约十一点左右,余心乐才回来。她浑身是逼人的香气,依然打扮得很

性感,骄傲的双峰呼之欲出,估计又去跳舞了。余心乐去浴室

卸妆洗漱,我在客厅里盘算怎么谈?是直奔主题还是曲线救国?DVD里在放一个科幻片,大概讲的是人和钢铁蝎子大战,我看得挺来劲。余心乐洗完也凑过来,那个片子很吸引人,看着看着两个人都投入进去,一会儿又看续集,续集播完之后,我发现夜已经深了,余心乐站起身去沏茶。一会儿,她转回来递给我一杯,我深深喝了一口香茶,一股新茶的芬芳扑面而来。

“乐乐,在我这儿还过得舒服吧?”我这时问。

“当然,你是个好人,也没什么脾气。”余心乐笑起来。

我嘿嘿笑了两声,然后下决心实话实说就问她,“乐乐,如果你把我当朋友,你就告诉我,你们俩有时夜里出去干什么?”

“没有啊,我从来就是上床倒头就睡,一直到天亮。”余心乐惊讶地说。

“上个星期四夜里或者说星期五清晨,你们干什么去了?”我又问。

“没干什么啊,”余心乐说,“睡觉来着。”她做了个睡觉的姿势。

“瞎说。”我笑笑说,“那天晚上你们不在的时候我恰好醒了,当时我清晰地听到马达声。第二天,小区里说丢了车,而你和志强几天没照面。”

余心乐一下子没说话,沉默了一会儿,她也喝了一口茶,然后问:“你怀疑我?”

“有点——”我说。

余心乐听了这话,身子一动,她看了我一眼似乎欲言又止,然后伸出手抱起桌子上的天天天兰,站起身对我说,“我困了,明天再说吧。”

余心乐回了卧室,我沉思着去冰箱里拿了几瓶啤酒,开始看科幻片第三集,人和蝎子越打越激烈,可我却看得不如前两集过瘾,心里不断想事儿,不知过了多久,应该是很长时间,反正夜已经到了最深处,卧室的门吱呀一声推开了,余心乐走出来,然后坐到我身边,一下子按了遥控器的暂停。

“怎么?”我转回过问她,在

客厅里落地灯幽暗的灯光之中我看到她蓬乱的头发。

“睡不着。”她说。

“我的话刺激你了?”我问。

“是的,我觉得你是一个好人,我要对你说真话,想知道我的过去吗?”她问。

“愿闻其详。”我说。

“我原来是干歌厅领班的,就是那种歌厅,有小姐的,荤的素的都可以来的。”余心乐说着坐到我身边,我点点头,颇为惊讶地哦一声。

“我们家很穷,这一切全怪我父亲。他做生意,可做得一塌糊涂,他从不把钱往回拿,还把家里的钱往外拿。他还乱搞女人,我母亲知道了就出去追他,天南海北的他走到哪儿,我母亲就追到哪儿,我们那儿的人都挺倔的,我母亲就这样。但是因此我母亲就忽略了我和弟弟,她走的时间一般很长。有时,走得匆忙还忘了给我们留钱。我们就靠翻家里的零钱生活,或者卖东西。那一阵最穷的时候,来了例假我连买卫生巾的钱都没有,只好找一块旧布凑合着用,有时弄得裤子都湿透了。后来,我就想办法出去找活儿干。刚开始,在我们那儿的一个歌厅收银,每天看那些花枝招展的小姐进进出出。渐渐地,我发觉她们真有钱,花起来大手大脚的。有一次,一个客人来唱歌,结账时他和我聊了几句。后来他天天来,天天找我搭讪。他是我们老板的朋友,我们老板知道他什么意思,跟他说我不做那一行。可他说没事,聊聊就行,就十分钟,五百块钱。我们老板和我说了,我终于动了心。那一回真的就十分钟,不咸不淡的一问一答,我就挣了五百块钱,当时那是我这一辈子见过的最多的钱。”余心乐说到这喝了一口茶,我连忙给她满上。

“反正后来就这么干上了,因为我觉得钱真是好东西。也许是因为长相或者个性吧,反正我越干越好,成了我们那里的头牌。可考虑到那儿是家,还是不方便,我就来到了这个城市,干了几年,生意不错,慢慢就当了领班,俗话讲叫‘妈咪’。”余心乐又说。

“可是我干领班有个毛病,因为这个毛病我干得不如别人好。那就是我不甘心,我一直都在寻找爱情。你别笑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我从小太缺少这个了。反正每回碰到一个人,我觉得合适的,我就辞职不干了,专心跟着他。可是往往好景不长,过一阵儿两个人分手,我又重操旧业。就这样来来回回,反反复复,我心都伤透了。后来,在绝望之中我偶然碰上冯关,当时我并没动心,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觉得他远远比那些男人好,我就又辞职了,本以为我这是我最后一次折腾,但是没想到还是不如意。”余心乐说到这儿深深叹了一口气。

听到这儿,我深深震惊了。在深夜中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深深的哀伤和凄凉。我真的无法把眼前这个

性感迷人的女孩与那种她刚刚诉说的坎坷贫穷的身世结合起来。

“你怎么那么傻?你干那一行,你怎么还相信爱情?”我难以置信地问。

余心乐沉默了很久,她不断地喝茶,喝茶,喝茶,然后抬起双手捂住脸,又过了很长时间,我看见泪水慢慢地从她的指缝中渗出,一会儿,她在自己的手掌中哽咽地说:“我知道那是一种病,可我控制不住——”

我呆呆地坐在那里,心里异常难过,她怎么能那么傻?在无数的风花雪月中依然坚信爱情,那就如同坚信生活对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一样虚幻可笑。沉默很久,余心乐放下手掌抬起头,我把面巾纸递给她,她慢慢地擦着眼睛。

“碰上冯关,我下决心不再干老本行,可我找不着工作,怎么也找不着。我只好白天呆着,晚上出去跳舞散心,没事儿的时候就天天吃,越吃越胖,原来我身材还行,可现在人家都说我特丰满。”余心乐说到这,慢慢恢复了平静,还表现出一般女孩的懊恼。

“为冯关这么个凉薄的有钱人你值吗?”我问。

“他其实对我不错,他给我钱,给了无数次。可我不要,我不图他钱。他就是怯懦些,怕他老婆,因为他全靠他老婆养着。”余心乐替冯关辩解着。我一边听一边摇头,我真没想到,在余心乐这么现实的外表下,有着这么不现实的想法,其实冯关是唯恐抛弃你不及呢。

“后来,我弟弟来了。我们家里人以为我在城市里活得不错呢,就让他来投奔我。我父亲还一直管我要钱,继续做他的亏本生意。开始我还瞒着我弟弟假装每天出去上班,后来他也看出不对,我就不装了。我们就这样天天坐吃山空,钱越花越少。所以我们就开始想办法,后来慢慢打起了旧车的主意,旧车在外地特别好卖。我们看中一辆旧车,就慢慢下手,志强对车很熟,他在家里时帮人修过一阵车。把车弄到手之后,我们就开到外地卖了,弄点钱回来,这样,我们就能在这个城市再坚持一阵儿。”余心乐说。

“疯了,你们疯了。”我看着身边的余心乐摇摇头说,“你们有一千种方法挣钱,可你们却用了最不可取的一千零一种,这还不如你从一个男人口袋里拿钱呢。”

“不,很多外地女孩都那么拿钱,但我不。”余心乐坚定地说,“干什么都可以挣钱,但我绝不会用爱情挣钱。”余心乐说到这儿,眼睛望向深深的黑夜。

在大风肆虐的日子里这个城市偶然获得了一个好天气。虽然这种天气依然会被来自空气清新之地的人们指责,但对于这个城市已经十分难得,它——就好像沙漠中惊鸿一瞥的一汪水,虽不十分清澈,却已经接近人们的奢望。

我决定利用这个好天气去一趟郊外,不是像市民一样,趁着风和日丽出游,而是为了去找冯关,据说冯关正在那里干一件特别不靠谱的事儿。一个半小时后,在一个很大的公园里我找到了冯关。这个公园很美,尤其是在这种难得的天气下。公园里有大片大片的草地和树林,不远处还有一片连绵的水域。我信步游走,于树林中草地间流连忘返。就在濒临水边的山石掩映之中,我看到一个巨大的广告牌,上面颇为艺术也颇为孤零零地写了几个大写:家、庭院与自然。

我看到了冯关,他正和一帮奇形怪状的艺术家在一起,人们在广告牌的不远处的草地上野餐嬉笑。冯关很快从人群中站了起来,慢慢向山石旁的我走来,他的长发和墨镜使他这个寄生虫与艺术家毫无二致。

“怎么找到这儿了?”冯关摘下墨镜有些奇怪地问。

“听说,你在搞什么

行为艺术?”我望着不远的艺术家们问。

“是。”冯关说,“我用买来的家具在自然中搭建一个园林,中间配以假山绿植,喷泉什么的,这个园林还没搭完,搭完之后我们会把它办成一个收票的展览,估计它会和当年那种用红伞覆盖湖面的行为艺术一样成功。”

“你们有钱人真是闲来无事,构思奇特啊。”我略带讽刺地说。

“那你让我去干什么?”冯关无奈地说,“我的IT老婆挣了钱后天天买房子,我就天天

装修,买家具,花钱都花烦了,后来一帮子艺术家朋友建议我不如干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我于是就干了,反正不过是把家具从室内放到室外呗。”

听了冯关的话,我又把眼光望向远处,心里慢慢涌出一股反感,靠,这也叫有意义?多少人没有工作,没有饭吃,多少人黯然神伤,他们知道吗?他们关心过吗?

“来这儿我是想和你说一件事。”我转入正题。

“什么事儿?”冯关问。

“我觉得事态严重,而且正向着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我说,然后就把余心乐姐弟俩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详细地告诉了冯关,冯关越听越吃惊,最后不禁瞪大了眼睛。

“目前小区里正追查丢车的事呢。”我说。

冯关在惊愕中沉默了好一阵儿才说,“她的生活怎么会这样?我知道她弟弟来了,我给过她钱,可她不要——”

“我觉得这不是钱的事儿。”我说,并且认真地看了冯关一眼,然后接着说:“余心乐这个人是比较少见的,她得了一种我们这个社会,她那个行业都不应该得的病,她会在生命中的每个阶段,在幻想中爱上一个人,没有任何理由。而且一个幻想接着一个幻想,很少有机会醒来,现在,她依然说,她爱你。”

冯关的脸色一下阴暗下来,我猜他阴暗的原因就是他早就知道余心乐有这种无法治愈的病症,她和他都一直无法摆脱。他把余心乐推给我就是想让我成为套中人,而他自己脱身而出,谁想余心乐对他念念不忘。

“可我有什么办法?我治不了这种病,”冯关愣了半晌才无助地说,“我的IT老婆同样有病,同样坚贞不屈,而且更古怪,我真惨。”

“惨是你自找的,想沾腥又没有勇气负责。我现在可不想帮你了,我觉得再帮下去我就是缺德。”我说。

“你不能撒手啊,你一撒手准有人完蛋。”冯关一听我想撤立刻哀求起来。

“不想完蛋就让别人试试吧,天底下没工作的人多了,我力不从心。”我说。

“不不不,我觉得你特别合适,人善良,还挺负责,不愧为MBA。”冯关说。

我瞟一眼冯关,心想,妈的,这是回国后第二次有人夸我是MBA呢,可听了怎么那么不是滋味?

“记住吧,天下永远没有大小通吃的赌局。”我说。

“谁说不是呢,唉,我就是一个懦夫,还忍不住嘴馋。”冯关说到这儿深深叹了一口气。

那天的讨论真是无聊,为了余心乐我去找冯关,可和他讨论来讨论去毫无结果,他即没有办法又一味退缩,我算是彻底知道这个寄生虫彻头彻尾的软弱了,这比我前几次感受到的还要深刻。最后,冯关又拿出了他的杀手锏,他提出再给我加钱,让我加把劲儿。这一回,我断然拒绝了,盗亦有道,我告诉他替人泡妞也是有原则的,这个社会并不是钱和权力能解决一切的。

与冯关见完面,我决定和余心乐好好谈谈,这场生活中的《等待戈多》该散场了。余心乐接连几天没照面,我打电话约她,她爽快地应了并且说她会找个清静地方。晚上我如约而至,约会地点在一个繁华市区的角落,那是一个水吧,推门而进一股幽暗的氛围扑面而来,一眼望去,觉得这是个特殊消费人群光顾的地方。

余心乐比我晚了二十分钟,她进门时,依然带来一股香气。她走到我面前冲我深深一笑,嘴咧得大大的,她依然那么

性感迷人,可我在一瞬间却真的为她难过起来,这是怎么了?每个现代人都不会犯的古典错误,她竟然一错再错,她就好像把一生都押在一个幻想上,而不论对面玩牌的人是谁。余心乐坐下,然后给了我一个小小的惊讶,她点了七、八种茶,都是各色的水果茶,鲜花茶,那些茶都非常漂亮,像极了艺术品,我很惊奇地一一浅尝辄止,那种繁复交替的香气轮番而来,使我根本辨不出到底有多少种味道。

“到底是什么味道呢?”余心乐在幽暗的吊灯下问我,她持续的笑容有点意味深长。

“说不清,”我笑笑,“但总不会是生活的味道吧?”

“找我什么事儿?”她问。

“有关冯关的事儿。”我直截了当地说。

“我想到了,怎么说?”余心乐说。

“根据我这些日子对这个人以及你们之间事情的了解和判断,我想说,你放弃吧。一个彻底的办法就是你离开这个城市,去别的城市找一份工作,重新开始,冯关这个寄生虫不值得你这样。”我说。

“不,要走,我就和冯关一起走。”余心乐坚定地说。

“他不会跟你一起走。”我摇摇头,“残酷地但是真实地说,你和他的IT老婆没有办法比,他的老婆给了他一切,冯关这个人就像是一株没有根的插瓶植物,他所有生存的养分就来自他身下的水——他的IT老婆就是那种水。”我说。

“你真聪明,不愧是MBA,你越来越接近正题了。”余心乐听到这里居然还笑了起来,“你提到水,提到植物,其实正是因为这些不起眼的因素,我才敢说,我完全可以比过他的IT老婆,他一定会和我一起离开。”

“你怎么会有这种毫无由来的坚定信念呢?”我十分不解。

“因为他爱喝水!”余心乐勿庸置疑地说,“你也许没有注意,这些年来这个城市的水一直在变少,变酸,而他恰恰是很奇怪的一个人,那就是,如果想他让生存下去,他就必须活在一个拥有丰沛雨水,拥有真正清泉的城市!”

我一下子愣了,这是一个理由吗?或者说这是一个可靠而真实的理由吗?但是我一时无法反驳,因为这种命题实在是不容易被证实或证伪,它太具有主观色彩,不过这时我想起了另一个问题。

“你怎么知道这个城市的水变得不好了?”我问。

“我当然知道,是天天天兰告诉我的。”她说。

“什么?”我没听明白。

“是的,是天天天兰。”余心乐喝了一口茶说,“植物是有情感的,有知觉的。天天天兰是我到达这个城市之后唯一忠诚的朋友,它这些年受苦了,这里的水和风沙常使它哀伤。它告诉了我许多事情,这些事情这个城市的绝大多数人不知道。但是有一小部分人是知道的,他们肯定知道。”

在余心乐坚定的声音中,我充分体验到惊愕的力量,这种震惊如同一面大鼓,它的振动把我一下子从现实中推向虚幻,我就像

动画片中的一个精灵,在一个筋斗之后,就迫不得已飘在青云之上……

在两次并不成功的谈话之后,在我明了我无法劝动任何一方之后,就决定把生活继续下去。这是我的惯用方法,如果处理不好,就不管好赖先维持着,以后等机会。这好比下围棋,下不好的地方先放下,等到以后再下不迟。

三个人的混居一如既往。白天,我照旧带着志强出去找工作,晚上回家放松休息,自己做饭吃。余心乐并没有完全在我这里安营扎寨,她会时不时光顾,有时也会几天不照面。要是她找到别的男人就好了,我常常想,这样也许她就会迈进另一种生活,或者另一种幻想,有些人就会获得解脱的机会。

与几年前相比,这个城市确实发展了,每天出去找工作时,这个城市的道路常常让我茫然不知所措。因为工作难找,我渐渐地越开越远,有时甚至到达了这个城市的边缘。而当我处在城市边缘时,那些正处于隆隆建设中的公路网与大片大片的旷野,往往也让我真实地感受到这个城市不断向前迈进的步伐。

但是令人绝望的事情还是接二连三地发生着,最令我难以忍受的依然是这个城市的风沙。有一次,在清晨,当我刚刚开上一条

高速公路时,沙尘暴又不期而至。整个天空和大地在瞬间被漫天的黄沙吞噬了,高速公路上的车先是渐渐慢下来,然后统统停止在路面上。没有人能看得清前面十米的路,人们被黄沙一一隔绝了,每辆汽车如同孤独的碉堡陷落在自然的围攻之中。在这种极为沮丧的时刻,我深深感到自己是一只渺小而无助的

甲壳虫,一股想彻底逃离这个城市的想法油然而升。还好,人类拥有一个巨大的优点就是遗忘与自我平衡,当两天之后沙过天晴,尘埃中透出蓝色之时,人们(包括我)就又忘掉一切曾经的惩罚,开始他们攫取于自然的吃喝玩乐了。这也许就是这个城市的平衡点,一边是黄沙漫天,一边是遗忘下的灯红酒绿,看看谁比谁更狠?谁比谁更不在乎?

一天晚上,我和志强回来之后,草草吃了两包方便面,就准备休息。白天空跑一天,体力几乎已经透支,我面见了好几个公司的总经理,吐沫四溅地推销自己,心口说得直疼,可对方就是无动于衷。吃完东西,洗漱完毕,正准备上床之际,电话忽然响了,一接是余心乐,她在电话中气息有些颤抖地说,“程宇,你能来一趟吗?我出事了。”

我二话没说迅速赶到出事地点,那是一个停车场(奇怪,这些日子我总在停车场无端出没),我逡巡了好长时间才发现了余心乐,她坐在靠近停车场边缘的一辆汽车旁边。

“怎么了?”我蹲下身问黑暗中的余心乐。

“扶我一下。”余心乐说。

我伸出手去拉她,没想到她“哎哟”惨叫一声,然后慢慢扶着腰站起来,我搀着她一步一步挪向我的车。借着昏暗的灯光,我似乎看到她的左脸有一片淤青,嘴角也在流着血。

“你究竟怎么了?”我又问。

“让人家打了一顿。我在舞会上碰到一个男人,他约我出来去他的汽车里,去了之后,我发现他的汽车很棒,于是看中了他的汽车,这是我头一次看中

新车……”余心乐说。

我沉默不语,慢慢把她扶到我的车前,打开车门,让她坐在副座上。摞亮车内灯,我看见余心乐木木地半躺在车座上,眼神无助地盯着茫茫黑夜,她的脸上果然被打得不成样子。

“你们原来不是只喜欢旧车吗?”我问她。

余心乐没有说话。

“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我到现在还是想象不出,你用什么办法能从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身边把一辆新车偷走,蒙汗药还是美人计?”我问道。

余心乐还是不说话。

“别再干这些傻事儿了?”我痛心疾首地说,“不管你为了什么,如果你想在这个城市呆下去,你就别再干这些傻事。你还不如再去干歌厅领班,这活儿没什么可丢人的,也是凭力气吃饭,如果你想离开,那最好不过,到另外一个城市,换一份工作,重新开始生活……”

余心乐依然不说话,可是过了足够长的时间足够长的沉默之后,她的眼泪渐渐涌上来,然后我看到一颗晶莹剔透的泪珠顺着她青紫的脸颊缓缓流下,我的心中有一种沉重的哀伤瞬时喷涌而出,我想,但愿她接受这一次教训,那个男人的拳头就是现实给予她的又一次正面攻击。

那天晚上,把余心乐接回去之后,她执意单独睡在了

客厅。我其实也没睡塌实,辗转反侧之中似乎也听到她在折腾:走动,开电视,喝水什么的。第二天早上起来,桌上摆着早点,油饼和豆浆,志强不在,余心乐说让他出去办件小事。借着清晨的阳光,我看到余心乐的左颊依旧赫然淤青。

“还疼吗?”我问。

“没事儿,干我们这行的挨打挨惯了,有时候领班们为抢客人甚至动菜刀。”余心乐轻描淡写地说。

我默默听着,心想这事儿我倒听说过,她那一行为了争客人打架,能往死里打。一个好的妈咪可以几百万几百万地挣,她们绝大部分的钱都来自于那些有钱有权的豪客,所以为客人拼命很正常。

“程宇,这一段我非常感谢你,你虽然是冯关派来的,可是人不错。”余心乐说,我大概告诉过她我和冯关的交易,她很聪明一点就透。

“别客气,我只不过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罢了,况且也没办得特别妥当。”我以MBA的商业式口吻说。

“昨晚我想了一宿,我觉得你说得对,我想离开这个城市。”余心乐说。

“哦——,想通啦?”我有点惊讶,但是转念一想,这也许没什么,人总会到达某个状态的临界点,然后转换到另一个状态,也许昨天晚上就是那么一个点。

“不过,我有一个请求,你能不能帮我一把?”余心乐问。

“什么?”我问。

“你帮我找一个女孩。”她说。

“什么样的女孩?”我问。

“这个女孩我总在一些体育节目中看见。她是许多体育比赛的忠实观众,总是安静地坐在看台上。电视台的摄像机似乎每每有意地扫过她,每当这种时刻,我就发现其实她和我长得很像,只是她的那颗痦子长在右边。”余心乐说。

我认真看了一眼余心乐左嘴角那颗淡淡的痦子,奇怪地问她,“你为什么要找她?”

“因为我敢肯定她是这个城市中另一个相信植物情感的人。”她说。

“相信又能怎么样?”我越发觉得匪夷所思。

余心乐顿了顿喝了一口豆浆,然后说:“你可能不知道,我因为了解植物,所以一直把天天天兰的感受,包括它的痛苦与哀伤转告给冯关。天天天兰的看法是,这个城市没有希望,它将遭到更大的风沙侵袭,它的水将继续变酸变少。而我告诉过你,冯关是无法在水源稀少的城市里生活下去的,他就是一株特别需要水来呵护的植物。可冯关将信将疑,举棋不定,他每回都看着天天天兰,看着我长时间地发呆。不过,冯关有一个特点,他这人一辈子在女人的照耀下生活。因此,他特别相信女人,特别愿意听女人的话,所以,我如果能找到那个女孩,让她亲口告诉冯关植物们的感受,那么他一定会和我离开这个城市。”

我认真地听着,这一回惊讶反倒没了,余心乐还是余心乐,她并没有想通,她依然想用自己的方法达到自己的目的。看来,她每回抱着天天天兰出去都是去见冯关了。这个寄生虫也真够操蛋的,他一边让我泡余心乐,一边自己又不断投降,真可惜我的力气都白费了,不过想想,这也是合逻辑的,这个寄生虫的确生活在女人的光环下,只要见到女人一切理智什么的都抛之九霄云外,双腿马上不自觉地发软,他倒有点像感情动物。

“为这么一个寄生虫,你这么费劲值吗?”我再次提出这个问题。

“当然值,这没有什么可置疑的。”余心乐说。

有病,这就是病态,一个永远不愿意清醒的人,我心想,但是我也知道光这么感叹不管用,于是过了一会儿,我以MBA的职业精神建议道,“其实要到达你的目标并不难,我有一个比较好的解决办法。你不必真正寻找到那个女孩,你只要随便找一个或几个女孩骗骗冯关就完了,反正他愿意相信女人。”

“不,我绝不骗他,我要让他知道真相。他和我一样都是热爱真相的人。”余心乐说。

“我想,你可能过高估计他了,他这个人只相信活着就行,好死不如赖活着,如同我一样。”我说。

“不会,每当我们一起面对天天天兰时,我就感到我们彼此了解,心心相印。”余心乐说。

我暗暗地叹了口气,内心非常地不以为然,沉默了一会儿,我问她,“你肯定那个女孩存在吗?”

“存在,她就在这个城市,我在许多次体育节目中都看到过她。”余心乐坚定地说。

没什么可说的。当回复平静之后,我发现我自己完全被余心乐的执着或者说盲目所感动了。从余心乐的行动中,我获得了一个意外的感受,那就是我现在必须开始认真考虑,如何尊重有信仰的人。不错,我一直认为她是一种病态,或者说一种幻想,但现在我倾向于认为她一定拥有某种信仰。可是我说不清她到底信仰什么?爱情?植物的情感?或者某些期待中的遥远的温暖?也许是这些事情混杂在一处,兼而有之。但我真的觉得她比我强。或者说在某方面比我幸福。相比之下,我或者说我们这个社会的最大弊病就在于我们毫无敬畏感,我们什么也不相信!

自从我的前妻离开之后,我就成为一个纯粹的理性经济人。我立志放弃情感,下决心排除一切能打动我的事情,而只把经济利益当作指引我前进的指南。但是,这一回我发现我错了。我身边的这个曾经从事非主流职业的女孩让我深深感动,她那种宗教般的执着让我感到作为一个无神论者的可耻。

你真的不再相信什么了吗?这句话我曾经很多次地问过自己。而这一次当我再向自己发问时,我发现我的回答是,我愿意相信余心乐所相信的。

我决定彻底站在余心乐这一边,开始帮助她。这太不职业了,完全违反了MBA的商业道德,但却符合我作为人的情感。在这种时刻我还是挺嫉妒冯关的,其实什么人都可以替代他,可偏偏是这么个不负责任的永远吃软饭的王八蛋被赋予了爱情的外衣,得到女人如此值得艳羡的关照,操,这个人为什么不能是我呢?

我于是踏上了漫漫的寻找之途。我首先让余心乐回顾她到底在什么时间,什么节目里,见过那个女孩,发现一些初步线索。余心乐想来想去,也弄不清具体时间,她只能回忆起是在某年的一场足球比赛里第一次看到她,当时她安静地坐在人群之中。这信息太少了,让我怎么找?可我还是咬着牙,开始挖掘过去的一些老关系,透过朋友的朋友,找到电视台调看了一批又一批的录像。结果可想而知,当然什么也没有,我看到的许多录像都是剪辑过的,偶尔看到的球迷全是一拔又一拔或激清潮湃或气急败坏的男人,何尝会有一个文静的女孩?

我不得不和余心乐再次详细地讨论了这个她一直关注的女孩,还好,在无休止的讨论中她又给我提供了一些其他信息。比如,她记得这个女孩所观看的比赛都和这个城市有关,因为这个女孩总是出现在城市电视台的镜头里,这说明这个女孩一定居住在这个城市。另外,余心乐还想起,有一次在比赛开始前,她看见这个女孩穿着艳丽的衣服在场地里来回走动。我听了这件事,灵机一动,我想也许她是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呢。于是,我洗了一大沓余心乐的标准照又去找电视台的朋友,让他们按图索骥,试着找找人。那帮朋友还真帮忙,他们拿着照片到处问谁认识这个女孩。可结果依然令人頹丧,没人认识这个女孩,倒是有一些中年妇女颇感兴趣,她们极力打听这个标致女孩的来历,并且探问能否把她介绍给她们认识的某些单身的小伙子。

大海捞针的办法看来真不可取,这得找到何年何月?简直一点希望也没有。我又和余心乐陆陆续续谈了很多次,得到的信息越多我就越茫然。绝望之中我终于又生一计,我想,算了,要不给它来把暗渡陈仓吧,用自己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也许一击即中。

其实我的想法没什么新鲜的,原来向余心乐提过,那就是雇人来顶替。我的这个做法前提是基于余心乐提供给我的一个既定假设:冯关愿意相信女人的话。如果是这样,我完全可以雇一个女孩来向他阐述真理,而且不仅是一个,十个八个我也雇得了,很可能效果还更好。因为现在这个社会,对于真理的欢呼完全可以和被雇佣者的人数成正比,我是MBA我清楚。但是本着毕其功于一役的目的,我觉得第一个出手的女孩应该是易于受到冯关信任的女孩,她如果出手如风,事情就大约成功了一半,然后再由别的女孩蜂拥而上,群起而攻之,不怕他冯关不被我雇佣的“植物”主义所打例。

可找什么人呢?什么人合适呢?我想来想去,忽然想到家具店里那个令我印象深刻的女孩小凡。小凡清纯可爱,受过高等教育,又与冯关相熟。她应该是一个攻打冯关这个寄生虫的天然人选。于是我果断地去了,去之前根据我的习惯,我拟定了一个小小的计划,我琢磨我到家具店绝不能直奔主题,那样小姑娘肯定会义无反顾地拒绝我的冒昧,我得迂回前进,然后徐徐图之。

果然,事实证明我的方法还不错。在那个仿古家具店,我假装看上了一件很贵,很漂亮,物非所值的条案。我连续去了三天,每天都围着条案踱步,煞有介事地沉思,一看就象一个想花钱买货,又一无所知的棒槌。

“啊,真是美极了——”这是这三天中我常常说的,一句特别抒情的话。

小凡她们开始没当回事儿,她们见过的有钱主顾太多了。可架不住我每天那么执着而深情的注视,她被我吸引了,因而渐渐凑了过来——每个生意中人都对“斩凯子”有种天然的热爱,他们要是放过这种机会会浑身不自在,文一点的词儿说这是“博傻现象”。

于是,我趁势开始和小凡套近乎,从条案谈到屏风,从屏风谈到雕花工艺,后来就慢慢谈到了人生,看着小凡不知不觉地进了我的圈套,我就忽然问起了冯关。

“冯先生还来吗?”我问。

“当然常来,他是我们的大主顾。”小凡不经意地说。

“你能帮我一个忙吗?帮完了我给你一万。”我悄悄说。

小凡听到一万这个词儿,先是眼睛一亮,然后眼光黯淡下来警惕地问,“什么忙?”

我一五一十地告诉她,我建议她买一盆叫做天天天兰的花,放在店里最新最贵的家具上,等冯先生再来的时候,可以在闲谈中告诉他,植物是有情感的。

“什么?植物是有情感的吗?”小凡不相信地问。

“当然,植物是有情感的。”我坚定地说。

“不可能吧?”小凡摇着头。

“真的。国外做过很多试验,比如当一株植物的叶子受到火焰灼烤时,它反应出来的信号就比平时强烈很多。我们可以解释为这是植物自身的痛若,也可以解释为这是它对同伴的警告。”我最近确实没事儿时翻了翻杂志,杂志上有一些这方面的报导。

小凡瞪着她清澈的眼睛,十分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她眨着眼睛想了半天,又问我,“这件事会伤害冯先生吗?”

“不会。”我认真地说,“你仅仅说出了一个事实,不会伤害别人。”

“好吧,我考虑考虑。”小凡郑重地说。

从店里出来时,除了完成任务的轻松,我明确地感到,作为一个男人,我开始对小凡想入非非了。想想也真的有趣,在这个无聊待业,替人泡妞的日子,我竟然也发现了一双对我有着潜在意义的清纯的眼睛,剩下的问题就是,她属于我吗?

很快,小凡就给我来了电话,她的回答让我的心中感受颇为复杂,即颓丧又欣喜,说不出哪方面多一些。

她首先说,“程先生,这件事我谢谢你的好意,但这件事我不能干。”

“为什么?”我问。

“我问过许多人,他们都说,从未听说过植物拥有情感。”小凡说。

“没听说过,不等于它们没有,不等于事实不存在。”我说。

“可是,程先生我不需要说教,你能给我一个严格的证明吗?”小凡问我,我一时语塞。是,她问的有道理,其实我也不过是略略读了几篇文献,对于如此艰深的课题我毫无研究,我只是被余心乐的执着所打动。但是很明显,一个人的执着或激情不可能作为一个命题或一个主义的明证,这太不严谨了。

小凡听我回答不上来,于是接着说,“所以,我不能把毫无把握的事情当作事实说出来,那等于在骗冯先生。”

“那你总是一股脑地把家具卖给冯先生就不是在蒙他吗?”我这时忽然戏谑地问。

“那不一样,那是在做生意,两相情愿,价格也是老板定的。另外我们赚多少钱,冯先生也不在乎,他有的是钱。”小凡在电话那头颇有些冤枉地叫了起来。

我听到这儿,有一种先是沮丧而后又在清纯中的感动,真好,这个女孩是真的纯洁,要知道那一万块钱对她可是大数目,她的工资可没多少。于是我笑咪咪地又说,“喂,小凡你看我怎么样?”

“你什么意思?”小凡不解地问。

“我是说我能约你出来吗,我们随便谈谈?”我直截了当地问。

小凡一下子明白过来,她马上说:“不行,不行,我有男朋友了,你太老啦——”

我拿着电话哈哈大笑起来,小凡的慌张让我确定,我在红尘俗世中终于幸运地发现了一块珍洁的美玉,这是这一阵唯一让我高兴的事情。

利用小凡的计划就这样轻易告吹,看来,因为人们的信念问题,这件事就几乎成了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们的生活再次平静下来,寻找或者等待一个不知名的人,真的是一件难事。怪不得在古代历史中,常常有一些薄命红颜花一辈子在做这件事。看来我们没有必要在到达目标之前一直处于紧张状态,我们应该耐下心,在持续而乏味的生活中等待希望。

如同以往,我们继续分别出去找工作,晚上再回来团聚。志强渐渐适应了环境,他现在已经可以离开我,独自骑着自行车,在这个随时可能被大风袭击的城市里转悠了。晚上,我不是和余心乐去外面跳跳舞,就是去水吧坐坐,要不就大家一起看电视。我们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什么也不会发生,小心翼翼地避免着那个话题——那件我们十分想解决又看来必须听天由命的事情。

平静是在一天清晨打破的,那天早上,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电话忽然响了。我最恨别人清晨打电话,因此磨蹭了很长时间,才不耐烦地慢吞吞地起来走到电话前,一接,一个声音愣愣地传来,那个人说,“程哥,我迷路了。”

“你谁呀?”我闭着眼睛非常腻味地问。

“我是志强啊。”对方说。

我依然闭着眼睛,又在迷登当中问他,“你怎么了?”

“我迷路了。”他说。“好,我知道了。”我说完毫不客气地撂下电话,然后又回到床上昏睡起来。也不知睡了多长时间,我渐渐清醒过来。躺在床上,看着刚刚泛起的晨曦,我似乎想起了什么,于是忍着慵懒起床,把电话回拨过去。

小灵通信息真差,我打了十几次,才真正接通志强。在时断时续的通话中,我确认志强确实迷了路,并且费劲巴拉地大致搞清了他的方位,然后又几乎花了小半天时间,才好不容易找到了志强描述的那个地方。此时天已经接受中午,在一个正在修建的环路路口,我终于看到一辆红色的车停在尘土飞扬之中。我慢慢开过去,路上的各种大坑使我的车颠簸异常,在那辆红车的旁边停下时,我真是有些郁闷,而志强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竟然开着窗户在驾驶座上安然地睡了。我不客气地把他捶醒,他在我坚定的拍打之中慌慌张张睁开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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