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醒过神来以后感觉特没面子,好几天没来上学,到处散风要纠集老街的弟兄来报仇雪恨,几天后我意外地跟他狭路相逢,我还没从霍元甲的幻想中恢复过来呢,所以一点也没害怕,先发制人把他叫住:你怎么回事儿,逃了好几天课,老师正在找你呢。他被我弄得有点晕,气势立刻就下来了,喏喏地说,这两天我家里有事儿,明天就去上学。于是这件事儿不了了之,下学期班长改选的时候,他投了我的票,老师问他,你们不是有仇吗,怎么还投他的票?他说,公私分明嘛,我觉得他应该当班长。
我们为此成了朋友,在江湖上他罩着我,在学校里,我掩护他,所谓官匪勾结是也。他小学没毕业就退了学,给人打小工、倒买倒卖什么的。他认识我的父母,每次卖东西给他们都打折,去年回老家,听说他现在给人送煤气,给我家的煤气每罐便宜两块钱。
老街和新街都还在,只是都已经残破不堪,离他们不远处新起来一条大马路,路灯明亮,高楼林立,只是在马路上狂飙的少年,意气风发得和二十年前的我们一样。
看看你那民风纯朴的摇滚样
如果一个小男孩爱上一个大乳房的女人,肯定不是出于性或者灵魂,而是因为他妈妈的奶被他弟弟霸占了,如果非要给这种爱加上一个标题,我们叫他《月亮代表我的奶》(西班牙电影《the tits & the moon》)。我们的成长总会碰见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它们一般都欲望简单,目的明确,看起来有一点变态,在这部充满西班牙式想象力的电影里一切都变得轻松、纯朴,让人忍俊不禁。西班牙小镇的天空很蓝,像我故乡一样。
我的老家在南方,很小,不通火车,没有摇滚乐,电影院已经倒闭,偶尔会有外地的歌舞团来表演艳舞,广告语一般会有这样的字眼:著名南国霹雳摇滚红星、青春美艳摇滚舞星。在当地,南国、摇滚和艳舞一样都属于比较暧昧的词汇,我回家的时候,亲戚朋友问我干什么,我说做唱片,他们就认为我是加工盗版盘的;我说做音乐,他们就问为什么在春节晚会没看见我;我说搞摇滚,他们就认为我在外地当流氓,因为我的群众基础比较好,他们一般都不太相信,很诧异的样子:看看你那民风纯朴的摇滚样。
我老家把流氓不叫流氓,也不叫古惑仔,而叫罗汉。这个词很中性,来源于如来佛的贴身警卫十八罗汉,隐约包含了小胡闹、疯疯癫癫、一点点畏惧、和群众的亲和性等多重意思。他完全没有黑帮电影里的那种残酷和英雄主义,反倒有一点游戏的味道,是成长过程中的有点变态的小爱好。就像《月亮代表我的奶》里的小主人公一样,我13岁的时候最大的理想是当罗汉,衬衣敞着怀,骑单车双手离把,看见女孩要吹口哨,说话经常问候某人的老母。罗汉是青春饭,一般从12,3岁开始起步,20多岁就会退休,转行做良民或者黑社会,如果没有被枪毙,或者坐牢的话。
不过很惭愧,我当时离罗汉的要求很遥远,几乎从来没有被正式接纳过,最大的原因是公众对我有偏见,因为我在当地以学习成绩优秀而闻名,搁在古代就属于小秀才级别的。双手会写梅花篆字(操作方式:双手握笔管,写一个篆字,因为哆嗦,墨有点洒,若梅花状,俗称梅花篆字);两手打算盘(当打击乐、键盘、吉他或者武器使,反正从来没用它算过数)。品行更是没得说,砸别人窗户从来没被逮着过。
好学生在做坏事以前已经被原谅了,比如我不交作业、迟到、逃学,一般都没人会追究,因为我是班长,这种行为一点不像罗汉,倒象是干部搞腐败;如果和小罗汉打成一片,老师会夸你帮助后进同学;骚扰女同学会遭到更惨痛的回报,她们不但不会大声尖叫,反而会很羞涩地提出进一步要求:晚上去我家做作业吧。
我对罗汉事业的最大贡献是帮同仁们约女孩子,一约一个准,其实约出来也没什么事,因为那会儿没有KTV和迪厅,也就一起爬爬山、在野外游荡,女生在前面走,男生后面跟着,前后差距大约20米,一副很无辜的样子。
我一般这样约女孩子,很帅地晃过去,背朝着她,双手撑在桌上,头微微仰起:“嗨,放学以后请你听我唱歌。”
“你以为你是谁,万一&T.M.D乐队吗?”
“你可以拒绝我,但是你不能拒绝艺术。”
“把你的爪子拿开。”
这个第一个拒绝我的女孩子是我的初恋。
高中的时候我考进了当地的重点,那里是一班毫无趣味的家伙,他们从来不在后面讨论女孩子,而是说一个名叫马拉多拿的外国人。这也意味着罗汉梦想的终结,我一直以为今生不再会有出轨的机会了,直到18岁的时候碰见摇滚乐。
其实回忆童年是一件奢侈的事,他适合在
别墅后院的草坪上进行,夕阳不太刺眼,手里有一杯酒,远处的游泳池游弋着几个头脑简单的
性感尤物,透着那么民风纯朴,和摇滚无关。
而此刻,外面雪花纷飞,屋里阴冷,Tom waits的歌声像锯子一样拉着我的头皮:I gotta crazy!……big in Japan , big in Japan……
小明小亮和小红
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发小,上小学的时候,他们一直占据了我们文学作品的男配角、反一号和女一号的位置,“今天早上,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我和小明小亮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上学去……”在路上,我们会遇见一些意外状况,一般是捡到小面额的货币,或者老奶奶不敢过马路,老爷子负重上坡等等,这时候,我们进行了思想斗争,小明说,应该把钱交给警察叔叔,帮助老爷爷老奶奶。小亮的意见相反,认为白捡的钱不要白不要,老爷爷老奶奶生活可以自理不用我们操心。我一般选择骑墙。经过激烈的争论和引经据典,我们克服了私欲,选择了公义,我和小亮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并下定决心一定要向小明同学好好学习。这时候,我们仿佛看见雷锋叔叔在天边冲着我们微笑(老婆,出来看上帝啊)。如果安排了小红出场,角色会稍有调换,小红坚持真理,小明小亮拖革命的后腿,我还是骑墙。广告里怎么说来着:中国人,骑墙。说的就是我。
随着年级越升越高,小明小亮和小红还干了更多神奇的事,小明冒雨送我回家,我生病请假他帮我补习功课,荣誉来的时候他主动让贤,在外面冒充雷锋做好事;小亮不爱值日我总是默默帮助他,他的成绩不好原来是家庭负担太重,他欺负同学、和老师作对、甚至发展到偷东西,最终被我们成功地教育成回头浪子;小红出现的几率比较小,老写女同学会让人耻笑,但是她一旦出现往往起到一锤定音、黑夜里的灯塔的作用,她基本上就是刘胡兰、张海迪。
当然,现实生活和文学作品往往没有什么关系,小明、小亮、小红和大家一样打嗝放屁、优点不多、缺点不少,往人堆里一放就是一普通群众,不同的是,他们曾经和我在某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相濡以沫、肝胆相照。
在飞扬灿烂的童年,我们的头等大事只有两件:玩和吃。当时的朋友基本是建立在吃喝玩乐基础上的,小明是我们的孩子王,精力过剩,为人大方,总分给我们零食吃,他心灵手巧,做的玩具最精致,熟练掌握各种赌的技巧,赌德很佳;而小亮是我们的跟屁虫,为人有点小气,经常自己偷偷吃零食,他的玩具是他爸花钱买的,虽然很牛比,但很少拿出来给我们玩,赌的时候输不起,经常玩猫腻耍赖皮,是小群体里的反面典型;小红是那个偷偷给我零食吃的女孩,她经常带来一些精致的点心,包括当时最顶级的大白兔奶糖、桃酥。
在轻狂的少年时代,我一直想成为一个很酷的坏人,当时的主题是混江湖,所以亲密好友大都是道上的,小明是我们的老大,天生的领袖风范,只要他振臂一呼,我们就会紧密团结在他周围,他块头比较大,讲义气,敢扛事儿,他交游广阔,高年级的风云人物都和他称兄道弟,在我们被欺负的时候,他会去斡旋谈判,替我们拔戧,他打得一手好
台球,会跳霹雳舞,被许多姑娘暗恋;小亮在我们下地偷东西的时候担任把风的角色,被农民发现的时候,他跑得最快,被老师逼供他第一个招,他到处狐假虎威招惹是非,他好色轻友,经常为了姑娘耽误事儿;小红是我的红颜知己,她欣赏我的一切,我们经常换书看,在书页里会发现一些奇怪的纸条,写着莫名其妙的诗,我给她弹吉他唱歌,生生把她唱哭了,有那么一阵儿,我们差点搞上对象。
上大学以后,我成长为一个文艺青年,在学校里叱咤风云,搞文学、唱合唱、组乐队、演话剧,参加了好几个社团组织,成绩最好的是在《北洋人报》社,官至执行主编,而且影响到了后来好几届的文青,毕业多年后,我回学校参加同学的婚礼,居然被几个后辈识破身份,好有成就感啊。
在我看来,以前的朋友更多的像玩伴,而从大学开始的朋友才上升到精神的层面,他们对我的人生观、价值观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小明曾经因为看到我的文章,万分激动,大半夜跑到宿舍来找我,只为认识我。我们每个礼拜有两天在报社的小屋里彻夜长聊,半箱啤酒、一包恒大,话题是关于文学、音乐和爱情。我们的最爱是米兰昆德拉、王朔、罗大佑、达明一派。小明和隔壁系的系花有过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我曾经撮合过他们,在毕业之前他们劳燕分飞,令人扼腕。刚毕业的时候,我们合住在教师宿舍,两个人的一个月生活费加一起只有300元,天天用电炉子白水煮面吃,地道的阳春白雪面。
小亮是那个不学无术的学生会领导,他总是和报社的人过不去,想方设法给我们小鞋穿,在公开场合道貌岸然、满嘴官腔,根本就是一个官僚,他有一个外号叫“傻比”。小亮还是那个油头粉面到处骗姑娘的混子,他始终乱弃,伤害了我的心目中的女神,为此我找碴和他干过架。小亮还是那个倒霉蛋,因为卷入当年最大的
英语四级作弊案而没有拿到毕业证,费尽心力帮助女朋友出了国,两个月后被女友一脚踹了,从一年级开始他就准备考托出国,结果,一考就是十年,每次大家看见他都很惊讶:哟,又回国探亲了。
小红是我的老乡,在刚刚离家的日子,我们把对方当着心灵的依靠,她帮我介绍过对象,我传授过她恋爱技巧,在她失恋的时候,我们在湖边长谈了一夜,我的脚被严重冻伤。小红还是万众仰慕的才女,她才华横溢,文风宛若张爱玲,精明干练,总能给我们的文学事业拉到企业赞助。小红还是那个善解人意的学姐,她在各个方面关心我、关注我,传授给我很多生活的经验和技巧。
……
说起来有点惭愧,高中之前的朋友我基本失去了联系,名字几乎记不清了,大学的朋友、工作后的同事联系也很少,在我看来能够一直保持来往的朋友必须具备两个因素,第一不能离得太远,第二有共同的生活。而我的命运跨度太大,地域和工作、生活的进程都完全出乎预料,所以我的老婆经常说我是个薄情寡义的人。其实我很羡慕一些熟人,他们能经常去参加各种同学聚会,最夸张的一个还有幼儿园的校友会。而我是一个和自己赛跑的人,跑得如此努力,把应该和不应该丢掉的全部甩在了身后,以至于忘记了自己的目的。
今年校花特别多
校花是舶来品,以前似乎只有欧美的电影里才有,而且一般来说校花就是学校啦啦队的队长,而去年曾经爆出假冒“北大校花”参加选美的新闻,昭示着来自民间的呼声:中国人也是爱校花的。
我属于被书本毒害的一代,打小就知道心灵美最美,而外表美的大都是红颜祸水,从电影里就能看出来,长得好看的不是女特务,就是女流氓。如果那时候让我选校花,她必定膀阔腰圆、脸色红润、热爱劳动、臂上带三条杠。回想起来,当时最好看的姑娘是从上海转学来的,独生子女,皮肤白皙得吓人(据猜测是因为贫血),穿着时髦,歌喉优美,一直担任文艺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班会上,我曾经给她提过意见,说她有娇骄二气,她当场就哭了,实在是娇得可以。这种麻烦的女孩子,打死我都不会选她做校花。
上小学我品学兼优,在学校颇为得宠,和小朋友过家家的时候,还有个姑娘死活抢着要扮我媳妇。当时我觉得被女孩子喜欢很丢脸,所以一直没答理她。几年以后,她出落得浓眉大眼、亭亭玉立,颇具校花风范。而我情窦初开,蓦然回首,发现曾经有一个泡校花的机会摆在我面前,而我没有珍惜……最终我们也没能重续旧缘,我想也许是伤她自尊太深。
初中的校花比我高一年级,当时正在流行一部电视剧《陈真》,里面有一个日本女间谍是我们共同的梦中情人,而校花留的发型和她一样,马尾巴扎在侧边的那种。一下课,我们就簇拥在走廊里,看她袅袅娜娜地走过,然后冲她的背影吹口哨,如果她回头,大家立刻全体别过头去,做无辜状。她的男朋友英俊威猛,是校园里的黑道老三,而且会弹吉他唱歌,是一线校园歌手。我最开始练吉它就以他为假想敌,我幻想有朝一日,在歌曲比赛中和他单挑,将之斩于马下,夺得美人归。我的同桌也是个美女,属于替补级的校花,隔壁班的大哥喜欢上了她,因为我品学兼优,并且一直努力向流氓队伍靠拢,隔壁大哥觉得我是很大的一个威胁,于是放出话来,要集合队伍灭了我。我和弟兄们惶惶不可终日,上下学都不敢放单,怕被人各个击破,过了一段时间,发现事态并没有任何进展,据合理猜测,要么是我善良的同桌用伟大的情操感化了隔壁大哥,要么就是隔壁大哥移情别恋了。那是一段灿烂的黑色青春,每个人都习惯用拳头来解决问题,大师怎么说来着,如果一个人在十五岁的时候不是无政府主义者,那他就没有青春。流氓就是无政府主义者的初级阶段。
韩国青春片《色即是空》讲述了一个衰哥和校花的故事,这也是今年最好看的青春电影,夹杂了性、欺骗、苦涩、闹剧,和我们的真实青春如出一辙。我上的是工科大学,民风淳朴,姑娘稀缺,别说校花,但凡是个姑娘就会抢得头破血流。当时社会上刚刚开始流行选美,有若干个系如法炮制轰轰烈烈地开展了选美活动,土木系选的是“土木小姐”,果然又土又木,人文系(只有一个马列主义专业)选出了“人文小姐”,当然很马列,材料系选出的是“材料小姐”,完全不是那个材料。Sorry,我有泄私愤之嫌,因为我追求材料小姐未遂。
大一那年,我偶然在一节选修课上认识了她,她身材高挑,凤眼如丝,气质非凡,我当时色胆包天,给她递了一个纸条,后来我们成为了选修课的搭档,就是互相帮忙记笔记抄作业那种,还有幸一起散过几次步,我天真地以为爱情已经降临了,突然从某一天开始,她再也没来上过选修课。我两次去宿舍找她,都未遂,不久以后才知道,她已经当选“材料小姐”。这令我有点自惭形秽,敬而远之。保罗西蒙的那首著名的《斯卡堡集市》被我改了词:“你是否要去材料系宿舍,欧芹、鼠尾草、迷迭香和麝香草,请告诉新当选的材料小姐,她曾经是我暗恋的人。”军训的时候,材料系和我们分在一个营,我总在茫茫人群中寻找她飒爽英姿的身影,那一刻所有的疲劳和折磨都会烟消云散,而代之以青春的迷惘和甜蜜。
毕业几年后,我们有一次在邮局偶遇,一开始我没有认出她来,后来在她的邮包上看见了她的名字,才隐约觉得有点像。她形容惨淡、服饰老旧,比实际年龄足足大十岁,我和她攀谈了几句。她说第一眼就认出了我,她已经结了婚,老公是个普通的
公务员,单位分的房子。这件事让我感慨了很久,如果她一开始就跟了我,我绝对不会让她这么憔悴,另一种可能是,如果我跟了她,我现在也许是一个普通的公务员,住着单位分的房子,把老婆整得像个欧巴桑。
青春的故事大都这样有头没尾,回想起来,真是人生际遇往往不如人意,小时候被校花追,长大一点追校花,再大一点暗恋校花,最后连暗恋的勇气都没有了。这也许就是成长的代价吧。
七零一代的鸡零狗碎 PART2
我被生生地逼成了艺术家
我认识一个有钱人,他说,下辈子什么人都可以做,就是不能做穷人。我曾以此为座右铭。念叨了几年,似乎有点尴尬,为了聊以自慰,在没钱的时候我会搞搞理想,后来一直没钱,我就一直搞搞理想,最后,我就被生生地逼成了艺术家。
其实我不是生来如此的,俗话说,三岁看小,七岁看老,七岁那年,我曾经挣了一大笔钱(未遂),所以照理说我应该是个商业天才。小学一年级,我爸为了鼓励我,设立了一项奖学金,就是每拿一个百分就给五分钱。学期末,我拿了作业本和试卷结算,数着数着,我爸就绷不住了,开始流汗、笑容勉强,半中道就逃掉了。转天,我去找他要钱,他突然翻脸,说,前两天给你买的那身衣服花了多少多少,还买吃的、买玩具、买书,你天天吃喝拉撒,你算算花了我多少钱。我很羞愧,我本不知道我一直欠我爸很多钱。但凡那时候理论水平高一点,我只要祭出四个字就能点了他的死穴:以德治国,你的行为符合以德治国吗?!
我上大学是在九零年,当时正是全民经商刚起步,我报的志愿全部是外贸、经济、管理类的,最后我如愿以偿地进了一所大学学管理,我系的风气大抵是:万般皆下品,唯有挣钱高。刚入学没两天,我就给系主席一个下马威,一天傍晚,刚上任的系主席来我们宿舍,慰问了几句,然后问我们有谁想晚上去看录像,大家都不出声,我正好晚上闲得慌,有学生会组织看录像何乐不为呢,就说,我去我去。主席把票给了我,我不客气地收了。过了一会儿,主席一直站在原地,脸色有点不好看,憋了半天,说了一句:同学,你有零钱吗?我说,你要换零钱吗,我没有啊。这时候旁边的哥儿们冲我使眼色,我突然明白过来,原来主席是来卖录像票的。那是我有史以来碰见最尴尬的事儿,我怀疑因此断送了我在学生会的政治前途。
但是,我很快就在轰轰烈烈的市场经济大潮中学会了游泳,一年级我卖过舞会的票,李志伟吉他音乐会我们宿舍是大学区票务总代理。很多年以后,我已经混迹娱乐圈,有次同学聚会,互相介绍自己的工作,我说公司最挣钱的业务就是带歌手参加商业演出。有个哥儿们立刻反应过来,说,哦,商业演出啊,不就是咱们在一年级搞的那个吗,没想到你这业务一直没扔下。真他妈没天理。
二年级,我们的业务做成了跨省的规模,从河北白沟囤了一批书包卖给新生,三年级,我们不再从事直接的体力劳动,转做比较高级的家教代理。基本上体现了将管理学课程学以致用的精神。邓公南巡以后,商品经济热潮突然暴涨,当时的顺口溜是:十亿人民九亿商,还有一亿要开张。作为掌握先进的经济理论的专业人士,我很鄙夷当时还在包场电影、搞旅游、开舞会的同学,档次上不去,挣了钱都丢人。我可以骄傲地告诉大家,我已经从务实走向了务虚,从现货走向了期货。
不知道从哪里起的头,我们系突然开始倒腾钢材和汽车,当时大发还是主流产品,夏利是高档货,一出去都牛比烘烘的,“兄弟,要钢材要夏利找我,给你抽成。”
“上个月,好几车皮钢材砸手里了,你想要的话,给你一个八折。”
“要夏利、大发,我有路子,我跟他们老总秘书的外甥铁磁,哦,什么,你就是那个外甥?”
后来就卖乱了,至少把半个学校都卷了进来,谁都号称手里有货,而且一嘴的专业术语,特能唬人,搞得市场一片繁荣的样子,但临了谁也没卖出一根钢条、一个轱辘去。
我决定另辟蹊径,向无辜的老区人民下手,我给我爸、我姐发了英雄帖,让他们在当地给我联系业务,并郑重地叮嘱他们要当作一件事业来做,我们家的未来就指着这个了。
没多久,我爸就有了反馈,说把县城里的铁匠铺都联系了一圈,估计要个百十斤的铁没问题。当时就把我给气坏了,感觉受到了极大的侮辱,我义正词严地告诉他,不论斤卖,我们论车皮卖。
后来,有一次老乡聚会,我搂着一个漂亮的女老乡翩翩起舞,意乱情迷,正考虑是否要有实质性行动的时候,女老乡突然抬头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同学,钢材要吗,夏利要吗?
我反省了一下自己的商品经济生涯,其实我从商业活动中的获利微乎其微,搞商业演出的时候连自己的票钱都没挣回来;乱贴广告被罚过款;卖的书包根本就是假冒伪劣,要是被告到校卫队肯定吃不了兜着走;做家教中介推荐的净是老乡和同学,不仅不给中介费还要请他们吃饭……而当时最稳定的收入其实是稿费,因为我姐在一家报社,老给我假公济私。于是我对自己的商业才华有了一些怀疑,对自己的艺术才华有了更多的肯定。
晚上,熄灯,大家开始卧谈会,在探讨了经济形势、业务状况和未来走向以后,有位兄弟长叹了一声:“如果可以挑选一种死法,我希望是被钱砸死的,”并强调了一句,“我说的是美元。”而我的理想却突然发生了质的升华:“与其被美元砸死,还不如做个艺术家被饿死。”
在未来的岁月里,我的同学们继续倒腾车皮、走私汽车、石油换食品、食品换核潜艇、跨国结婚、拆分微软、重建世贸大厦……
而我默默地做了三张伟大的唱片,最后一张《拉链门事件》终于可以公开发行,著名乐评人说我是中国最早的电子音乐艺术家,既然是艺术家,所以当然还是没钱,还只能拿理想说事儿。
老天有眼,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想还是被钱砸死算了。
文艺青年的花样年华
作为娱乐世家,我们一家都深爱着文艺,我爸热爱样板戏,我妈最爱黄梅戏和越剧,我姐爱听流行歌,只有我是个例外,我小时候对文艺基本上没兴趣,偶尔听听相声和评书。上小学的时候,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只要学习成绩好就什么都优秀,所以我虽然骨瘦如柴、体弱多病,却兼任了班长、体育委员、文艺委员、数学课代表等多项职务,而且屡屡被迫代表我班我年级参加学校歌咏比赛、联欢会,仗着我的家学渊源,在六个班干部里我走调走得最近,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天生丽质难自弃,金子在哪里都是闪光的。
一来二去,我像所有的孩子一样爱上了流行歌曲,当时买一盘原版磁带是很奢侈的,我们一般用空白磁带翻录,听过了抹掉再录,一直到磁粉掉得差不多为止,谁家有一个双卡录音机那就牛大发了,串一盘带子能收五毛钱,生意还很不错。后来,我以学英语的名义让家里买了一台三用机,从此走向音乐新时代。除了磁带,另一个重要的传播手段是手抄歌本,我姐是这方面的专家,她的歌本不仅资讯新,而且制作精美、排版讲究,有大量从报纸杂志上剪的明星图片做插图,所以后来我姐从事媒体工作。我通过抄歌本学会了读谱子,后来为了和我姐竞争,我尝试着把听过的歌扒下来,很多年以后,我成了一个音乐人。
我姐在一个稍微大一点的城市上学,咨讯比较发达,每次回家都给我灌输很多港台的先进文化,我的第一盒卡带是她给我的生日礼物,正版的,歌手是杨庆煌,制作人是谭健常,第二盒是杨俊荣(没错,就是很多年以后周杰伦签约公司阿尔发的老板)。我姐为了显示她的优越感,经常给我传播一些骇人听闻的内幕消息,比如一个奇丑无比的老男人赵传打败了人见人爱的小虎队,张雨生其实是男的,潘美辰才是女的,齐秦曾经是个少年犯等等。
直到她后来教我学会用短波收听敌台,我才知道她的消息来源。我家乡在南方,离
福建很近,所以能听到杂音很大的台湾音乐节目。我最早的流行音乐教育就来自那里,我爸经常吓唬我,说没准哪天就被派出所当特务给抓走了。为了隐秘起见,我用耳机听,是那种一个耳朵的
半导体耳机,我在外面还加一个冬天用的护耳套,搞得像一个真正的谍报人员。
上大学的时候,我加入了学校的一个报社,开始以文艺青年自居,文艺青年的所有缺点我都学会了,比如,不修边幅、恃才放旷、藐视权威、不和普通群众为伍等等,我和几个进步青年结成了小团伙,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喝酒抽烟,畅谈文学和爱情,俨然是魏晋名士。我的强项是写小美文和针砭时弊的小杂文,当时给我影响最大的是米兰昆德拉和王朔,我在给别人总结我的文学生涯的时候经常说,王朔是我的形式,米兰昆德拉是我的内涵,翻译成正式的说法就是可读性和思想性并重。所以,一方面我得到了同行的尊重,另一方面又赢得了很好的票房。我的文章在报纸上刊出后,立刻名声大噪,走在路上,经常被女青年指指点点。二年级我就成为执行主编,在报社成立五周年的时候,我编了一期报纸,成为后来报社的标准教材。
可惜好景不长,我们的主编比我还不修边幅、恃才放旷、藐视领导,对学生会诸多领导完全不放在眼里,搞得他们特别没面子,结果被主席摆了一道,报社撤销原来的编制,并入秘书处,指派秘书长做主编,纳入了校会强有力的监控下。我一气之下,带领所有骨干人员退出了报社。
我的文艺生涯从此转移到了北洋艺术团,我在合唱团唱男低声部,同时担任艺术团的秘书长、团刊《北洋潮》的主编、话剧队队长。我们的指挥姓任,他热情洋溢,指挥的风格基本上可以用张牙舞爪来形容,每次演出他都占去了很多戏份,因此他成为当时学校的三大名人之一。另外两个名人,一个是外教胖玛丽,她因为身材极胖成为校园里的一道风景,一个是公共澡堂的播音员,每到澡堂快打烊的时候,校园里就会回荡着他苍老磁性、有板有眼的嗓音:各房间洗澡人员请注意了,还有十分钟就要停水停电了,请大家抓紧时间,尤其是来得晚的和洗得慢的,更要抓紧时间。很多年后,同学聚会,大家居然异口同声一字不漏地把这段话背了出来。
我们的合唱团在高校里赫赫有名,号称梦之队。有一次参加市里的大学生合唱比赛,隔壁一个学校自我感觉很牛比,还特地从电影厂借了全套的红军军装,准备靠一首《大渡桥横铁索寒》问鼎冠军。比赛之前,我们合唱团上台试音,大家走了一个“1,3,5,1”的和声,立刻,全场寂静,都听傻了,因为在大家的观念里,合唱只是群众歌曲大齐唱,根本不知道合唱是这样的。该校领队一看形势不对,赶紧给学生打气:“同学们,没什么了不起,只要我们发挥正常,一定可以保三争二的。”
我在合唱团里是个异类,因为我喜欢摇滚乐,而且积极推动合唱的现代化进程,我认为要让年轻人接受合唱,必须创作和演唱新的作品,我曾经把罗大佑的《水上花》改编成四声部的合唱,那份谱子交到指挥手里就再无后文了。我对合唱事业的兴趣仅此而已,作为一个文艺青年,我的理想永远在别处。
毕业以后我在一家软件公司工作,我的领导是“红十字”乐队和“虹”乐队的前贝斯手,他经常向我提起和赵传、齐秦在一起的日子。在我听来仿佛就像传奇。前贝斯手在离开公司的时候,把一台老爷级的合成器和一台音源留给了我,我准备过两年当文物卖掉,它们很有可能参与了《纪念日》的录制哦。不过有一点令我很泄气,我在唱片的工作人员中根本没有发现他的名字,嗨,也许署的是艺名呢。
再后来,我去一家唱片公司工作,成为职业文艺青年。我的老板是最早把齐秦、赵传引入大陆的人;公司的音乐总监就是台湾著名的制作人谭健常,我给他做了两年助理;后来因为一张唱片在台湾发行的事儿,我们还和阿尔发公司的杨俊荣合作了一次。
回头一看,人生的因缘际会真是神奇,似乎我现在所作的一切,在童年的时候都已经留下了伏笔。一个文艺青年的花样年华莫过如此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帮要混
,否则人生就是不健全的,对中国人来说尤其重要,我认识几个人在国外混了几年,生活条件挺好的,最终还是“拒绝了海外著名研究机构的高薪聘请”海归了,说到底,还是寂寞难耐啊,中国人没有自己的帮可混,就像手机没有短信功能、上网不是宽带、欧洲杯期间有线坏了。
在古早古早的武侠时代,人们加入帮派是为了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有大哥罩着你,如果加入的是黑道,在交保护费的时候就可以打五五折,如果加入的是白道,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交保护费,当然你还要交武术培训费、医疗保险、机场建设费等等,好在白道比较讲信用,你可以“学不会再学,学会为止,毕业后包分配,工作单位是著名镖局和保安公司,月薪不低于二两银子……”
到了文革,这一帮派传统被发扬至极限,山头林立,有时候一家人就分属好几个派别。我的二叔为人极其老实,有一点木讷,所有帮派都不愿吸纳他,于是他一努力自己拉了个山头,号称“卷巨浪造反队”,然后以“替你打柴”等诱惑把两个小弟弟强行收了进来,为了博出位,他还策划了一次全国大串联,没想到在最后关头被两个弟弟出卖,没等走出村口就被我奶奶拿获,就地饿了好几顿,从此绝了做大哥的念头。
说来惭愧,等到我混江湖的时候,已经完全没有胸怀世界的志向了,连在学校争个武林盟主的想法都没有过,当时我们一共六个人,号称六人帮,基本没做过什么撑场面的事儿,顶到头也就是别人斗殴的时候,我们在旁边摇旗呐喊,下地偷过老乡的庄稼,骚扰女同学未遂……唯一算得上人物的是老三,他是个狠角色,常年带着冷兵器和火器,参加过正式斗殴,多年以后承包了一个煤矿,是我们之中最先富起来的。我排行老五,因为学习好,主要担任让人抄作业、考试协助作弊的技术工种,代表了我帮的先进发展方向,作为回报,每次下地偷黄瓜,他们只让我在田埂上望风。多年以后,我看《阳光灿烂的日子》,刹那间有一点恍惚,眼前闪现的是六个少年在田埂上拼命逃窜的景象,跑得如此鲜衣怒马、意气飞扬。
上大学以后就不时兴这种江湖组织了,都改叫社团了,比如,书法促进社、追捕UFO办公室、腿毛研究会等等,我是文艺青年,所以一直混迹于学校的文艺圈,一开始是在学校的报社,我们当时有三个人号称三驾马车,每周在报社举行一次座谈会,半箱啤酒、两包恒大,话题关于音乐、文学和爱情,我们的最爱是米兰昆德拉、王朔、罗大佑、达明一派……至今我都认为那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阶段,它让我学会了一种姿态:我们永远在逃脱这平庸的生活。后来我加入了学校的艺术团,在那里我发现了一种新的生活——音乐,几年后,我义无反顾地把音乐当作了我的事业。娱乐圈我熟啊,从爷爷那辈就在娱乐圈混,我出生在一个大剧院,跟当地娱乐界名流一直厮混了十几年,我后背有块胎记,镜头拉远了看,赫然就是四个大字:我们熟悉娱乐界。
娱乐圈的切口我都懂:有个哥儿们攒了一个穴(搞了一个演出),你们的艺人来不来?
谁接的地,不是水穴吧?(谁承办的,不会不靠谱吧?)哪能呢,梦导的活儿。
有储吗?(有出场费吗?)均储,每人一个半。(出场费平均,每人一万五。)储太低了,除非让我们艺人攒底(压轴)。
不行,你们的腕儿不够high。(你们的名气不够大。)靠,现场还是还音?(真唱还是对口型?)……
其实做音乐和混娱乐圈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道行比较浅的人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以为只要把音乐做好就可以了,到最后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根据我多年的娱乐经验,在娱乐圈混最重要必须具备几个条件:有一口好牙,口一定要正,那首歌怎么唱来着,“爱喷才会赢”嘛;一个好肺,这样可以长期转战在各个娱乐场所;一张厚脸皮,面对媒体什么谎话都敢说;一颗娱乐的心,娱人娱己,千万别当真,一认真就受伤;一副好肾,如果你准备走偶像路线的话……只有这样,你才能成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除了低级趣味什么都不懂的人。
当然,混娱乐圈只是我的工作而已,除此以外,我还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圈子。所谓的圈子是一些无形的群体,并没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规范,它的组成来自共同的兴趣和目标,经过长时间的磨合与博弈,最终达到价值认同,形成相对固定的人群和独特的话语环境。
在网络时代,这种圈子的形成更加简单而有效,最好的方式就是混坛子,在我混迹的两个圈子中有一帮是愤青,他们是一些另类音乐人、边缘青年,我们共同的兴趣是摇滚乐、文艺电影、另类文学;另一帮是小资,我们主要探讨生命的质量、精神生活和一切闲门儿。说句动情的话,我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精神家园。
赵传有一首老歌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帮要混》,歌不太好听,不过歌词写得非常牛,作者是著名的李格弟(其实她是一位姐姐),歌中唱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帮要混为了那么一点点神圣的荒谬气氛哥儿们就让我唱着 所有我会唱的歌不知道还能不能 抚慰你们一处处剧烈的疼因此,在我看来,理想中的圈子,就是在悲情的岁月,一帮互相舔嗜伤口的人。
我为偷窥狂
我的老家很偏远,偏远的缺点是物质匮乏、文明程度太低,优点是你可以做很多文明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在小镇旁边的山上,绿树如荫、芳草萋萋,特别适合年轻男女谈恋爱,到忘情处可以就地犯错误,因为当时还没有KTV,上旅馆还要查结婚证。现在想起来,当地民风还真是前卫。
小时候我们受主流教育,因此沾染了一些低级趣味,比如,看到一对年轻男女在路上很亲密地走,我们就会一拥而上,跟在后面念童谣,大意是控诉社会腐朽堕落的,能跟出一里地去。有过分的还去山上看妖精打架,但是很遗憾,他们并不是带着性爱启蒙的学习态度,而是恶作剧式的,隔着老远就起哄、扔石头,看别人仓皇逃窜有一种变态的满足感。我参加过几次组织活动,直到有一次被一个彪形大汉撵得满山跑为止。
当时的偷窥限于设备和经验,基本上什么也看不见。主要目的其实是为了匡扶正义、伸张道义、挽社会伦理于既倒。
在那里我一直长到17岁,某伟人说过,没有爱的教育是失败的教育。说的就是我,我甚至连高中那堂最重要的生理卫生课都错过了,只是为了参加一次狗屁数学竞赛,我付出的代价是晚熟好几年。当后来我的同学们在后山上犯错误的时候,我只能在一个遥远的地方上大学。
我上的是工科大学,工科的缺点是女生匮乏、爱情的普及率极低,优点是我们能够利用工程学的智慧解决部分生理需求。比如用高科技望远镜头偷看对面的女生。
当时我们楼和女生楼紧挨着,有足够的便利条件,因此朝北的每个宿舍都配备一个望远镜,我的一个哥儿们就是这么看上了一个女朋友,操作过程是这样的,在夏天的某个中午,他辗转反侧不能午睡,于是走到窗前,拿起望远镜举目远眺,一个美女进入了她的视线,他也同时进了那个美女的视线,因为美女手中也拿着一个相同型号的望远镜。刹那间,电光火石、斗转星移、日月无光,两颗年轻寂寞的心一窥钟情,虽然他们来自五湖四海,但却因为共同的志趣走到了一起。
当他们的恋情曝光以后,当地文具店的望远镜销量暴涨了数十个百分点。在我寂寞的大学时光充满了这种诱惑,它们无所不在,但和你无关。因为我住的宿舍朝西,视野里是一个煤厂,很多年以后,我依然坚信一个事实:煤厂无美女。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情色毫无例外地很忧伤,目的卑微,手段拙劣,情节简单,画面粗糙,演员业余。
在美国最著名的肥皂剧《六人行(friends)》里有一个经常用的情节,每当不知道如何接下一句台词的时候,有一个人就会看着窗外:“哦,看那个丑陋的裸男在干什么什么了。”奇了怪了,演了上百集了,这位老兄就没穿过衣服。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人们已经从“偷窥狂”时代前进到了“被偷窥狂”时代,真是先进啊。
现在我才刚刚进入小康水平,我住在南三环外的高尚小区的高层住宅,视野开阔、空气比城里好,在搬进去之前,我首先配了一副高倍望远镜,俄罗斯产的,然后盼着对面的空地赶紧盖楼,结果出乎意料地,那里整成了一个体育公园。至今在闲暇之际,我就在阳台上看月亮,偷窥嫦娥洗澡。中国人终于难得地领先了一步,至少外国的月亮里是没有美女的。
我们都爱586
说起来挺寒碜的,在上大学之前,我都不知道计算机和计算器的区别,只在电视上看见过,它神秘高远,算四则运算不用打草稿。有一年我姐放暑假回家,说系里布置了要大家回家学打字。我爸自告奋勇,说单位有一台打字机,赶明儿就带她去单位学。转天,我姐嘟着脸回来了,原来不是那种带键盘的四通打字机,而是老式打字机,打印杆上焊着大铅字,远看像一个纺织机,听动静也像。
我家乡的科技水平大抵如此,和大中城市比基本落后五年左右。在大学上的第一堂计算机课,老师对我们说,想必大家在中学的时候都接触过计算机,Basic语言也掌握了一些,所以我就不从头讲了,大家请翻到第三章。我的脑袋立刻就大了,看看四周的同学,一个个颌首微笑、成竹在胸的样子,令我无比地自卑,我的脸皮薄,不好意思让全班因为我一个人再学习一遍。
上机的时候是两个人一组,和我搭档的是我们班的二姐。我怕露怯,让二姐先来,二姐到底是从东北的大城市来的,见过世面,也不推托,姿势优美地敲下一行字:2+2=,回车。屏幕上显示:bad command or file name。我们对视一眼,心里说,糟了,演砸了。再试一次:3+3=,回车。屏幕上显示:bad command or file name。我说:“是不是太简单了,试试除法。”二姐低头在键盘上找了一会儿:“除号在哪里啊?”我举手把老师叫了过来:“老师,给我们换一台电脑,这台是坏的。”
通过这件事让我知道,没用过计算机的并不止我一个,粗略地估计,怎么也有三分之一,只有几个天津和北京的同学玩得比较在行,三年级的时候就能跟着老师做项目了,而我的进步极为缓慢。二年级我们学的语言是fortran77,是用作工程计算的,据说是所有语言里最难的一种,果不其然,一个学期我只调通了一个程序,代码不超过10行,本来我准备做一个大程序的,连编带写好几天,但是死活调不过,我就把最有可能出错的部分删掉,再调,再删,一直把几百行的代码删到10行,终于成功了。后来学过C语言和数据库技术,直到毕业也不知道它们能干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