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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执浩 当前章节:15270 字 更新时间:2026-6-23 15:12

“哈哈,她呀,她临时客串一下我……”,朱鹃歪着脑袋望着我傻笑,轮到我不明白这话的意思了,朱鹃笑道,“那人是我呗。”“不会吧?”我狐疑道,“她的嗓音很粗啊,怎么是你?”“是我,”于是,朱鹃捏着喉咙学着那天的腔调,说道,“这么多年没见了,我哪里敢轻易见你啊,总得考虑考虑吧。”

原来是这样。以前她虽然也调皮,但没有现在这么油滑。我的目光很快就被摆放在桌子上的几张相框很吸引过去了,我拿起靠床沿边的那个小镜框,问道,“你儿子?”

朱鹃点点头,“当然。我儿子。”

“好小子,长得真俊,”我赞美道,同时细心地察看他的五官相貌,暗自比较这张小脸蛋上有哪个部位与我有近似之处,我端详了半天,却没有看出什么名堂来。过了一会儿,朱鹃端着一杯温热的牛奶走了进来,“还在看啊,”她笑道,“你小孩多大了?”

我摇摇头。

她好像有些惊讶,“你不是一和我分手,就与那个叫杨芬的女孩结婚了吗?怎么到现在也没有要小孩?”

我再次摇了摇头,端起牛奶咕噜咕噜地喝。

“那么,是谁的问题?照说不应该是你的呀,”朱鹃递给我一张餐巾纸,让我擦擦沾在嘴角边的奶沫,“当然啦,离开我后你也许不行不中用了呢,这也说不定的。”说到这里,她嘿嘿笑了起来。我注意到,她笑的时候有点神经质,表情和哭差不多。果然,很快就有眼泪流了出来,顺着她白皙的脸颊直往下淌。“我参加过你们的婚礼。那天,你不该穿白西服的,你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戏子。那么慎重的场合,你应该穿黑色或者其他深色的服装。要是我,就会让你穿休闲装……”

“你去参加我们的婚礼了?怎么可能……?”我惊愕地望着朱鹃,她正揉着手心里的几个擦过鼻涕眼泪的纸团,像做面团似地在桌子上搓揉着,我叹了口气,说道,“我怎么没有见到你呢?”

“你?你只顾挽着你的新娘子四处给客人敬酒去了,喝得醉眼惺忪的,怎么可能注意到我啊?再说,我也不是故意去闹场的,我不会在那样的场合丢人现眼的,”朱鹃说道。

唉,我又一次长叹口气,靠在床垫上闭目沉思着,我几乎都忘了婚礼的现场,只记得一帮人闹哄哄的,大都是杨芬和小潘的老乡、同学,以及杨芬的同事、我们系和小潘教研室的一些人。我想象着朱鹃混迹于这群陌生人中的落魄样子,自己爱的男人娶了别的女人……我不禁鼻腔发酸。“你一个人生活,还要带儿子,是挺难的。”

“朱筝住在他外婆家,有我父母照看,不用我操多少心的。”她摇摇头。

“那他父亲呢?”我很小心地问道。

“死了。出车祸死了。”

她回答得斩钉截铁,天衣无缝。

“对不起。”

“没有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的,一个人该死的时候就得死。死亡,在我看来,有时候是责任,义务,也应该属于爱的一部分吧。”

后半夜,我被一股奇怪的气味弄醒了,我闻到了一股非常非常特别的气味,它撞击着我的鼻腔,像一把细软的发丝,捣鼓着我鼻孔,直到我醒来,坐在黑暗中嗅着,果然有股怪味。好像是腐肉的味道,飘散在黑色的空气中,在呼吸之间聚散,使我鼻翼周围的空气板结成了块状物。这两天樊城起风了,气温骤降。朱鹃临走前把我房间的门窗都关得严严实实的。我猜测,这气味一定是从房间里的某个物体那里散发出来的。除了尸体腐烂,还有什么能够发出腐肉的气味呢?念及于此,不禁毛骨悚然。我感到自己现在已经置身于某部恐怖影片里了,越是想摆脱恐怖,越是难以自拔。我捂着怦怦直跳的心脏,起身去找开关,我记得台灯就在靠床沿的桌子上,朱鹃关灯的时候我还特意留意过了,可现在我却怎么也摸不着了。我掀开被子,赤脚下床找鞋,我记得是脱在床沿左边的,怎么跑到了右边呢?我趿拉着拖鞋扶住墙壁朝门口摸索过去,终于触到了开关。

灯一亮,先前闻到的那种气味似乎被冲淡了许多,不再那样强烈,但使劲嗅,仍然能隐约可闻。我不敢太用力折腾,就半弯着腰身四处察看着。最后,目光停留在了通往阳台的那扇门背后的几只花盆里。一共三只大小不一的陶盆,分别栽种着几棵植物,我只认得那株根茎粗大的是榕树,它约莫有半米来高,虬枝茂密,铜钱大小的叶片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我走过去,蹲下来,居然看见了几只小蚂蚁,然后是一群,它们列着队在盆土表层爬行,显得忙乱又有序。我继续观察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去外面找杀虫剂。当我拧开房门,看见隔壁房间有灯光泄露出来,难道她还没有睡么?

我轻手轻脚地走进卫生间撒了泡尿,出来后四处寻找杀虫剂,当我来到客厅时,目光还是无可挽回地落在了那只琴箱上。在半明半暗之间,那只藏青色的琴箱噩梦一般把我引了过去。我壮起胆量伸手触抚着它外表光滑的油漆,正准备揭开琴盖,一个声音在我身后问道:

“半夜三更,鬼鬼祟祟的,干吗呢你?”

是朱鹃。

她站在我隔壁卧室的门口,房内的灯光将她的身影投射在客厅地板上,她叼着一支烟,看上去像个幽灵。

“不干吗,”我说,“哦,找杀虫剂,我房里有虫子,蚂蚁什么的……”

“是吗,”朱鹃离开她倚靠的门框,朝洗手间那边走去,很快拿来一瓶“敌杀死”,“这个管用,虫子在哪儿?我帮你杀。”

朱鹃照着树茎乱喷了一通,房间里弥漫着浓重刺鼻的药味,替代了腐肉的气息。

“有个问题,朱鹃,”我犹豫着,问道,“那天,你怎么就能够一口咬定我得了阑尾炎呢?凭什么那样肯定?”“因为我也得过呀。阑尾炎的症状很明显的,找准疼痛的部位使劲按,有反弹的痛感。那天我就是这样诊断出你的病情的。如果不信,你可以去看看我的小腹,也有块疤痕。”她也得过阑尾炎?难怪呢。

朱鹃蹲在树下,“是在这里发现小虫子的吧?”

我靠近些,突然,那种腐肉气味又扑鼻而来了,我连忙用手捂住鼻子,说道,“就是这味道,昨晚我闻到的气味,像腐肉……”

“腐肉?哈,你鼻子还蛮灵嘛,”朱鹃突然拔下右手那截无名指,拿在手里,当作一根棍状物,在土里面刨了起来,边刨边问道,“想知道你身上少的东西到哪儿去了么?”

我连退几步,惊恐地问道,“我身上少什么了?什么也不少!”

“是嘛,”朱鹃回头看见我一副狼狈样,就暂时停止了挖掘,她将那节指头插在土堆里,站起身来,从我面前侧身而过,出去了。两分钟后,她重新回到了房间里,坐在唯一的一把靠背椅上,望着我,说道,“我知道你有疑惑,你大概是在想,我并不是左撇子,怎么砍伤了自己的右手吧?”

我点点头。她怎么会想到我藏在脑海里的疑惑呢?

“告诉你,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事后,我曾经尝试过右手持刀,砍切右手指头,结果发现基本上没有这样的可能性。”朱鹃说到这里,用残缺的右手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香烟,点烟的时候,我看见那只半截指头突兀地直立在另外几根完全的指头之间,如同一棵被雷电击断的树枝,触目惊心。

“那天,你为什么要跑呢?知道吗,你狼狈逃窜的样子就像是个杀人犯,好像是你砍断了我的手指,我可以这样想吧?”朱鹃的样子就像是在指证我就是那个凶手,“如果你不跑,也许那截断指还来得及续上的,可是你跑了,我也就没有续上它的必要了。”顿了顿,她问道,“现在,你愿意把我那截指头拿去洗干净么?”

听她的口气,我真像是那个砍断她手指的人了。

“它并不难看呀,进口货,很贵的哟。如果平时我不告诉别人,没有人看出来那是截断指。现代医学真是发达啊,一个人觉得自己哪个器官没长好,就可以去找医生换一个。难道你没有听说韩国的那些美少女都是假的么?据说韩国女人百分之八十都有整容的历史,甚至有人把自己的五官全换过了。我经常这样想,她们把换下那些鼻子、下巴等等东西都扔到哪儿去了?因为我做不到那么潇洒,我是个敝帚自珍的女人——这是我上任丈夫对我的评价——我连自己的半截指头都舍不得丢……”

我被朱鹃的絮叨搅得头皮发麻,赶紧打断她的话,问道,“你把它怎么处理了?”

朱鹃努努嘴巴。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终点是那盆榕树。难道她把它埋在那株榕树下面了么?

“过去看看。用那截指头朝土里挖,挖到盆底,就真相大白了。”

朱鹃冲着我诡异地笑了笑,出了房间。她走后,我来到盆景旁蹲下,从土堆里拔出那截硅胶手指,哆嗦着端详了一会儿,随后就挖了起来。

很快,我就挖出了一团褐色的腐状物和几根比竹筷还要纤细的骨头。

朱鹃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背后,说道,“腐烂的、正在发臭的是你的阑尾,碎骨是我那截腐烂过后的指头。我把我们俩合葬在了一起。哈哈……”

经过几天调养,我的伤口愈合得差不多了。朱鹃陪我去医院拆线,拆完线,我坚持开车在樊城溜达了一圈。路过新华路书店时,朱鹃让我停一下,我问干吗,她说要去她父母家取个东西,我想到朱筝就放在他们家,于是提议道,“能把你儿子朱筝接回家去住上几天么?”“没有必要,”朱鹃一口回绝了我的请求,很快消逝在了书店旁的一个巷道里。

我很想见一见朱筝,这是我此行的主要目的,如果他就是我的儿子,那么写信人就一定是朱鹃了。但问题果真会这么简单吗?趁朱鹃现在不在车里,我从西服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仔细端详起来,它是我偷偷从朱鹃放在抽屉内的那本影集里面抽出来的,是朱筝四五岁左右时照的一张彩照,背景是汉江上游的一个杂乱的码头,船只,行人和桥梁,男孩愣头愣脑地站在趸船上,眉头紧锁,表情凝重。我私下认为这张照片上的男孩与我有几处神似的地方,譬如他蹙着的眉头,呈弧形下撇着的唇线,还有单眼皮。这几处,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比照、核查过许多次。当然,最值得怀疑的还是这孩子的年龄,以及朱鹃说的那句话:“他的父亲在他出生前就死了。”——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因为恨我,朱鹃在心目中早已把我当成了一个死人。

拆线后伤口一带凝结了一块硬肉,摸上去感觉像里面长了个肉瘤。回到家,朱鹃死活要我把伤口再给她独自仔细“欣赏欣赏”,作为回报,她也愿意把自己的伤疤给我看。我刚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心情愉快地坐在餐桌前等候开饭。朱鹃端着一只热气腾腾的汤碗,放在桌子上,说道,“我要看。”这是她进门后第三次提出这个要求了,第一次是刚进屋时,第二次是在那天我准备脱衣服洗澡前。

我有些烦了,我拿起筷子看了她一眼,又放下,说道,“你自己不是有嘛,干吗要看我的呢?”

“我们交换着看,同一种病带来不同的伤口,你不觉得这很有趣吗?”朱鹃解下围裙,走到我跟前。

我哭笑不得,用手捂住下腹,嗫嚅道,“算了吧,有什么好看的,要不,等完全愈合了再看?”

“不嘛,现在就要看。”

朱鹃今天穿了套灰白色的休闲运动服,可能是昨晚睡眠充足吧,她的脸色比前几天更滋润一些,我注意到她还描过眉,涂了酱紫色的口红。当她站在我面前用娇嗔的口吻请求我解开睡衣带子时,脸上的表情非常妩媚。

我在犹豫,最后作出了妥协。

“只准看,不准摸。”我像个孩子似地讨价还价,慢慢解开衣带,将睡裤褪到肚脐下方部位,“看吧,还没有完全愈合好呢。不要把纱布弄脏了。”

“好呐,”朱鹃快活地去洗了洗手,跑回来跪在我面前,将我的裤带拉开,她嫌我的手放在那里碍事,就自己动手将我裤子又往下扯了一寸左右。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明显急促了起来,一丝热气吹拂在我的肚皮上,使我的身体变得麻酥酥的。她沉默地看了约莫一分钟左右,终于还是忍不住动手触抚了一下,“里面是硬的。我刚做完手术也是这样,不过过段日子硬块就消逝了。”

我有些紧张,浑身的肌肉都似乎凝聚成了伤口下的硬块。我草草提起裤子,坐在桌边用筷子敲打碗沿,喊道,“饿了呢!”

“你不想看我的了?”朱鹃问。

“不想看了,想吃饭。”我说。

“看了再吃也无妨,”朱鹃说着,便开始宽衣解带了,她穿得比我多,脱起来有点麻烦。只见她动作麻利地拉开上衣拉链,露出一件黑色的紧身无袖短衫,她胸部比我以前见到的还要丰满,腰肢凸凹有致,腹部因为收气而更显扁平。她褪下了松紧带裤子,左手将贴身短衫向上撩起,右手将裤子斜退到胯骨以下,直到露出一条红色的底裤来。朱鹃就这样无所顾忌地将自己的部分身体暴露在了我的眼前。

“看见了吗?你用手摸一下,对,摸到那个伤疤了吗?对,对,我自己就经常摸这里的,如果要变天了,它就会提前骚痒,告诉你要下雨了。真的,比天气预报还准……”

我抚摸那块疤痕的时候,朱鹃一直闭着眼睛,喃喃自语,一副舒泰之极的表情,可我心里却感觉别扭得要命。我并没有将整只手都放在她肚皮上面,只是谨慎地用食指和中指在那条闪亮的疤痕上来回拂动了几下。尽管她一再催促我用力,可我怎么也用不上力气,急得额头上直冒汗。

“好了,已经摸好了,我知道了,”我收回手指,示意她把衣服穿好,“别着凉了。”我转身去洗手,准备吃饭。

“这就好了?”朱鹃似乎仍不满足,“你应该再看看的,过来,来,来,对了,像刚才那样蹲下,把手放在我肚脐下面,对,就这儿,看见了吗?对,你摸摸,摸到什么了?是不是还有另外一条疤?你可以使劲的,不疼……”

的确还有一条自上而下的疤痕,比先前的那快疤要长很多。刚才我摸的时候是微闭着眼睛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右下腹,所以没有看见这道口子。此刻,我睁开眼睛,被映入眼帘的这道伤疤吓了一跳,“这里又是怎么回事啊?!”

“哈,瞧你吓的,刀子又没有划你身上,这么紧张干吗?”朱鹃低头抚摸着我的后脑勺,神情温柔得像个母亲,“剖腹产留下的,当年我生朱筝可吃了不少苦。”

“朱筝是剖腹产?为什么不顺产呢?”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女人嘛总是希望自己漂亮一点,身材好一点,所以啊,我就选择了剖腹产。”

“有这样的必要吗?”我起身朝盥洗间走去,感觉抚摸过朱鹃疤痕的指头隐隐作痛。

饭后我回床上躺下,越想越觉得自己应该尽快离开这里,可是,我总得见朱筝一面才是吧。我掏出那孩子的照片,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可我始终睡不沉稳,总感觉床边坐了个人,那人像尊雕塑一动不动,坐在距离床沿大约一米外的凳子上面,连呼吸也没有。我疑惑地直起身子去摸台灯开关,黑影凑过来,用手掌压住我的手背,轻声说道,“别开灯。”

我摸到了一截断指。手像触了电,倏地抽了回来。“你干吗朱鹃?”我的声音明显颤抖着。

“看看你,睡不着。你来了后,我几天都睡不好。”朱鹃在黑暗中叹了口气,问道,“你在哪儿找到这张照片的?”

“抽屉里,”我回答,“不过是想了解了解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

“我不是给你讲过了嘛,你离开后不久,我就随便找了个男人嫁了,婚后才三个多月他出车祸死了,后来我就生了朱筝。他三岁时,我又认识了一个男人,就再次出嫁,不到两年我们就离婚了,因为我知道了他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他也发现我在外面有其他男人。过程其实很简单,但伤害却很深……”

十年的光阴被她这样轻描淡写过去了,我静静听着,虽然希望她能够讲细致些,可转念又意识到自己这样太自私,等于是要求她已经愈合完好的伤口再重新撕开。算了吧,我在心里喟叹了一声,慢慢把手伸过去,握住朱鹃的手。

我总是被朱鹃的一些举动整得啼笑皆非,她喜怒无常的性格常常将我置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我急需摆脱这种被动的局面,却如身陷沼泽,越挣扎越沉沦。我想到过一个简便可行的办法,即,偷偷去朱鹃父母家把朱筝引出来,和他交上朋友,将他骗到医院去做个亲子鉴定。这的确是个好办法,但眼下实施这个办法的可能性几乎等于零,原因是,我被朱鹃盯死了。自从我住进来后,她就极少上班了,如果公司有事情,就通过电话来解决。从早到晚,她都形影不离地跟在我身边,除了上厕所、睡觉我们不在一起外(有时睡觉也在一起),其他时间都被她占据了。她借口说我不能总在家里吃闲饭,扯住我陪她去街上买菜,回来后又嚷着让我帮她择菜做饭,到了下午,她又要我和她一起锻炼身体。我叫苦不迭,一再声明自己目前只是个病人,应该卧床休息,但她不准许,宁肯让我站在一边看她锻炼,也不准我离开她的视野。终于,这天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冲她发了顿脾气,我说道,“既然这样,请允许我搬到宾馆里去住,行不?”

“不行!”朱鹃斩钉截铁地说道,毫无商量的余地。

有一天起床后我发现放在包里的车钥匙不见了,让我感到后怕的是,拿我钥匙的人如果偷看了藏在包里的那些信件,我此行的目的也就一目了然了。我惴惴不安地四处寻找车钥匙,从衣服口袋找到床空下面,四处找遍了,也没有结果。最后,我只有硬着头皮去问朱鹃, “我要你的钥匙做什么用?”她反问道。“那就奇怪了,我明明是放在包里的。唉,丢了就丢了,反正我一时也走不了。”我装着无所谓的样子,一边嘀咕,一边察言观色,见朱鹃没有作出什么明显的反应,就故意用刺激她的口吻说道,“我包里还有那么重要的东西,都没有丢,偏偏丢了钥匙,奇怪啊。”

“少在我面前卖关子,不说就不说,谁稀罕!”朱鹃抬起头来,对我说道,“但是我得告诉你,现在你进房间去把自己的东西收拾一下,不要丢三拉四的,免得自己弄丢了却冤枉好人。我准备把朱筝接回家住一段时间。”

“好啊,早该这样了!”我几乎要欢呼雀跃了。

朱鹃瞪了我一眼,说道,“你这么激动干吗?又不是你儿子,神经病!”

我意识到自己刚才有点失态,急忙呵呵一笑,掩饰着兴奋的表情,语无伦次地说道,“不是,这孩子可爱……照片上的,他很可爱嘛。”

朱鹃说道,“他不可爱,我已经提醒过你了,他很古怪的。”

我问朱筝他究竟怎么个古怪法,朱鹃冷冷地说道,你到时候就会知道的。

朱鹃出门后,我就筹划着为他们做一顿丰盛的晚餐。五点半钟,我开始做菜。六点一刻,门铃响了,朱鹃拎着大包小袋出现在门口。我接过她手里的袋子,伸长脖子往楼梯下面看去,并不见朱筝的影子。“别看了,他没有来,”朱鹃不耐烦地推了推我,说道,“你看我给他买了这么多东西,这小子居然不肯回家。气死我了!”

“他为什么不愿意回家?”

“他就是这么一个怪家伙,我说过的,他很古怪。”朱鹃看了看桌子上的饭菜,好像不信任似的,问道,“你做的?”

我说当然呐。我给杯子里斟满了酒,等朱鹃一坐稳,就说道,“感谢你这些天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来,咱们干一杯!”

醉意是突如其来的。好在我有心理准备,趁还能走路,我摇摇晃晃地摸索到沙发边躺下来,听见朱鹃在餐桌旁一个劲地傻笑。我挣扎着想爬起来问她一些问题,结果浑身无力,脑子里面空荡荡的。大概是在凌晨时分,我隐约听见了一阵琴声。尽管我已经好久不去碰触琴弦了,但对琴声依然保持着天然的敏感。睁开眼睛,看见朱鹃盘腿坐在走道上,她把琴横搁在面前,歪斜着脑袋,用那截硅胶指头随意扇扫着琴弦,声音不大,但在静寂的夜晚显得格外嘈杂。我想看看她究竟想搞什么名堂,就装着仍然在熟睡的样子,细眯着眼睛不时看她一眼。过了一会儿,她停止了拨弄,双手抱膝,下巴搁在膝头,怔怔地望着筝弦。

她在发呆。

我起身去冰箱里找了块冰含在嘴里,咝咝地吸了几口凉气,问她怎么不睡觉。

朱鹃说,“想听你弹一曲。”

我说,“我都好些年不碰那东西了,看见那个盒子都怕。”

“不可能,”朱鹃说,“你不是音乐老师吗?”

“我没告诉你么,我早就不在学校上班了,出来单干好些年了呢。”我回答。

“是吗?!”朱鹃显得很惊讶,她眨了眨眼睛,说道,“怎么不早告诉我?”

“我开了家广告公司,搞些策划什么的,”我仔细留意着她脸上的表情,只见她把那截假指头戴好,五指张开,并拢,正反端详了好几遍,说道,“尽管如此,你今晚还是要弹一曲的。你要清楚,这台琴躺在这只琴箱里面等了你若干年。”

“等我?不,不,我不弹……”

“真不弹?你可要想清楚后果。”她的话里带有威胁的意思,接着她站了起来。

我不想和她再次发生不必要的摩擦,就想了想,说道,“既然你坚持要看我洋相,那我索性就不要脸一次吧。”我清了清嗓子,“我清唱一曲,怎么样?”

“好啊,”朱鹃拍手笑道,“还没听你唱过歌呢。”

我用筷子敲打着碗沿,唱道:“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遄行,遄行,长途越渡关津。历苦辛,历苦辛,历历苦辛宜自珍,宜自珍……”

唱完一叠,我感到鼻腔酸涩,声带凝咽,连忙摆摆手,说道,“只能唱到这儿了,唱不下去了。”然而,朱鹃还沉浸在这激越舒缓、缠绵悱恻的曲调中,她似乎没有听见我的话,我不得不再次说道,“算了,算了,到此为止吧。”

朱鹃突然凶巴巴地走到我面前,冲我吼道,“不行!岂有此理!”她的样子很是吓人。

从这天晚上开始,我们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表面上看,一切仍然照旧,朱鹃照旧忙家务、锻炼身体,给公司打电话处理事务,我呢,照旧在床上静养,有时也进厨房帮她干点杂活,但家里的气氛明显比前些天和缓了许多,我甚至暗自感觉到了某种久违了的家庭生活的温馨气息。这种气息近似于我和杨芬婚后的那段日子,唯一的区别是,我和朱鹃没有肉体关系。有时,她也会爬上我的床搂住我睡上一觉,但我们没有更深入的接触。古人说,一个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在我看来,眼前的这个朱鹃和从前的那个恋人其实是两个不同的人,我已经不可能再爱上这个女人了,尽管她有时也令我怦然心动,但这样的时刻总是倏忽即逝的,难以唤起我精疲力竭的爱恋之心。我觉得我们这种平静温馨的生活等于是将晚年提前到了现在。从现在就开始安度我们的晚年?这样的想法的确有些滑稽可笑。

伤口已经彻底愈合,除了不能干重活和跑步外,我和常人没有什么明显区别,幸亏朱鹃也没有这样要求我。有天,趁她去公司了,我把房间认真打扫整理了一遍。看得出来,朱鹃很少收拾屋子,家里的东西都是杂乱无章地摆放着的,完全没有什么整体规划,这可能与她独身生活有关。在帮朱鹃收拾房子时我发现靠南面的那间卧室是上了锁的,怎么也拧不开。记得她曾给我说过,这间卧室是朱筝住的,她为什么要把孩子的房门锁着呢?应该敞开透气才是呀。我躺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儿,目光落在客厅矮柜上,怎么看都觉得那里缺了点什么,后来才想到是少了那台古筝,难道也被朱鹃搬进去了?为什么他要把古筝搬进朱筝的卧室里呢?我再次走到那间房门前,使劲拧着门把手,看见露出了一点缝隙,就从口袋里摸出身份证,照着那个缝隙慢慢插进去,用膝盖抵着门,划动了几下,门居然被打开了。

我被房里的景象惊呆了。

这间房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盒子,方方正正,大大小小,高高矮矮,全部是盒子,有铁盒,铝合金盒,木盒,塑料盒,更多的是些硬皮纸盒。它们沿墙堆砌着,足足有一米多高。我试着随便打开一只纸盒,里面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连一粒灰尘也没有看见。随着打开的数量越多,我的疑虑也随之增加起来。我希望能从中找出一丝线索来,然而没有。我很快就陷入到了由无数只盒子组成的包围圈中,我把它们挪来挪去,却始终处于它们的环绕中。房间被我搞得乱七八糟了,要是朱鹃这时候突然回来了,我该怎么向她解释呢?我擦去额头上的汗水,看见窗外的天色已经黯淡,为了不让朱鹃发觉我进过这间屋子,决定先把弄乱的东西还原,然后重新锁好房门,走了出来。

两个人在一起可以玩出很多种游戏,至于朱鹃和我,我们的游戏则单调无趣,究其原因不外乎是,一个在躲,另一个在找。而躲和找不过是大千世界林林种种游戏中最为初级的两个动作而已。这两个原本属于孩子的游戏动作,在这些天里却被我们俩玩得乐此不疲。我躲避朱鹃,目的是为了找出朱筝;而朱鹃找我,目的是阻止我接近朱筝。这天我正胡思乱想着,朱鹃推门而入,用右手的三根指头捏住一个明晃晃的东西,冲着我喊叫道,“找到了,找到了!”

我问找到了什么。

“钥匙呀,你的车钥匙!收好吧,不要再丢了。”朱鹃看了看我,退了出去。

我一宿未眠,折腾到天将亮时才眯眯盹盹地入睡。醒来见枕头边放了一张纸条,上面写道:醒来后去公司找我,我们一起去接朱筝。公司在光明路78号。

在停车场我打开车门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我在不经意间看见副驾座上平放着一只白色的信封,和那些收到的信件一模一样!根本不用拆阅,我就知道里面的内容是什么。我趴在方向盘上思索了半天,最后认定只有朱鹃才能干出这样的事情来,一定是她首先偷走了我的钥匙,再将这封信放进车内的。不然的话,这件事情就没有办法解释了。

我几乎没有费多少力气就找到了朱鹃的公司,然后冲了进去,她正在运算什么数据,电子计算器发出“嘀嘀”的按键声。朱鹃缓缓抬起头来,露出妩媚的笑容,说道,“我等你半天了,你真是个懒虫。”

我没给她好脸色看,“啪”的一声将那封尚未拆开的信放在她桌子上,望着她的眼睛,厉声问道:“是你干的吧?!”

朱鹃脸上的笑容收敛起来,用迷惘的眼神看着我,问道,“什么呀?你说清楚点,我干什么了?”

我呵呵冷笑了几声,说道,“你别抵赖,这事只有你才干得出来。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朱鹃没吭声。她把脸侧向一边,不再看我。我越发生气,“唰”地拉开包链,从里面掏出那叠信来,摔在桌面上。“你看啊,自己做的事情自己也不敢正视么?啊,啊,你究竟要我怎么样?你想干吗?!”

“看就看!”朱鹃拿起插在文具盒里的剪刀,剪掉那封信的封口,从中抽出一张纸来,只见她正反看了看,笑道,“你自己看吧。”

我疑惑地接过那张纸,惊讶地发现上面居然一个字也没有!

“一张空白纸就把你吓成了这样,看来,你果真是做贼心虚啊!”朱鹃嘲笑道。

我像个傻瓜似地拿着那张白纸翻来覆去地看着,随后我扔下白纸,抓起那只信封,只见邮戳上的寄信人地址为:李市。日期显示为:11月5日,距离今天正好一个礼拜。

信封掉落在地上。朱鹃弯腰捡起来,看了看,说道,“李市。是从李市寄来的,我什么时候去过李市呀?”她查着台历,找到11月5日,想了想,说道,“这天,我们在一起,一整天都没有下楼呢。显然你冤枉了我。”

我呆若木鸡地站在那里,脑海里一片空白。“李市,李市,李市……”,我在心里默念着,马莉莉不正是李市人吗?我计划要去的下一站不正是李市吗?既然寄信人不是朱鹃,那么那个神秘的人物难道真的是马莉莉?还有,那个人怎么知道我在樊城,又是通过什么方式把这封信放进我车里的呢……疑团接二连三地往外冒,像我额头的汗水,涔涔直淌。我脸色煞白,像中暑了一般。

“原来,你来樊城的目的是这样,”她叹了口气,把那些信封拢到一起,转过来端详着我,说道,“你们男人啊,这就是报应!”

“报应”一词钻进了我耳朵里,它让我想起了杨芬,当年杨芬在得知自己再也无法生育时,曾经将自己必须担当的命运称之为“报应”,而现在轮到我了,被朱鹃嘲笑,叱责,也许还有更严厉地诅咒吧。果然,在沉默了几分钟后,朱鹃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张望你真该死!要是我早知道你是为寻找那个莫须有的儿子来樊城的,我根本就不会理睬你的,要你阑尾穿孔,让你客死他乡,这才是你应该得到的下场。哈,你还骗我,没有别的女人了,鬼晓得你究竟有过多少次艳遇,懵懂的学生妹、寂寞的少妇、技艺高操的杂技演员、可怜的钟点女工、妓女、荡妇……你都和她们上过床吧?你向来是来者不拒吧?啊,我看你现在是踏上了一条不归路,和你有过关系的任何女人都存在给你生儿子的可能性,但是,我老实告诉你:朱筝不是你的儿子,他才不会有你这样衣冠禽兽的父亲呢,他的父亲早就死了……”

我耳朵里嗡嗡作响,只见朱鹃的嘴唇飞快地上下翕动着,她越说越兴奋,脸颊居然因为诅咒我而泛起了可爱的红晕。然后,她平静了下来,并在平静中给我倒了杯茶水。

“说吧,眼下你有什么打算?”她关切地问道。

我一口一口地呷完茶杯里的水,起身说道,“咱们去接朱筝吧。”

我们开车在樊城兜圈子。起初,我并没有意识到我们是在兜圈子,直到夜幕悄然降临而我们依然没有接到朱筝时,我才产生了怀疑。我一直尾随在朱鹃的车身后面,先后路过了那家新华书店,以及育才小学,我原以为朱鹃会在这两处地方停车的,可是她不仅没有停,相反还加快了车速。后来我们又路过了更多的学校大门和更多的游乐场、录像馆和网吧,朱鹃都没有停车的意思。中途,我好几次想超过她,在前面拦住她的车,但没能得逞。从下午三点半离开“健力”公司,到将近六点钟回到朱鹃的住处,其间两个多小时,我被朱鹃带着在樊城的巷道里绕来绕去,渐渐的,我察觉出了她的用意。我拿定主意一路跟下去,直到朱鹃回心转意为止。

我依稀记得离开武汉时还是闷热的气候,到达樊城时这里也不过有些凉意,但此刻映入眼帘的景象却带着初冬的清冷和风寒。街边的梧桐树叶已经凋零得差不多了,路边的行人穿上了厚重的毛衣和皮质的外套,这说明我的确已经出来了很长时间。我想梳理一遍在樊城所经历过的事情,但脑子里面印象深刻的只剩下了那场手术。阑尾割掉了,添了道疤痕。还有什么会让我今后忆念起这趟行程时难以忘怀的呢?该离开了,早该离开了,我对自己说道,这次离开后此生我不会再来樊城,无论如何,这也算是一种圆满的结局吧。朱鹃以前恨过我,今后还要继续恨下去,一个人来到世上,只要他被爱过,他就有被恨的可能,如果生活中真有所谓的公平和公正,那么,这就是了。

朱鹃停好车,站在车棚外边等我。她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她今天穿得可真漂亮,里面是一件黑色的高领羊毛衫,咖啡色的筒裙,肉色的羊毛裤袜,红色的高帮靴子,外面是一件灰白色的短大衣外套,这么多种类的颜色搭配在她的身上,不仅不让人感觉杂乱,非但给人一种奇妙的和谐之感,看上去既随意洒脱,又精致得体。我熄灭了车灯,锁好门出来,跟随朱鹃上楼。过道里的感应灯大概坏了,我们漆黑的脚步声沉重地由下及上,止息在三楼的那扇铁门前。朱鹃掏出钥匙打开房门,我进去后想伸手开灯,“不要开灯,”她低声喝止道。

我们分别坐在沙发的两个转角处,在黑暗中,我知道朱鹃在打量我。

我侧脸看着窗玻璃外面的那株高大的杨树,透过稀薄的天光,可以看见圆形的叶片在风中颤抖,几天前我就注意到它们全都变成了黄褐色,但现在它们是黑色的,比夜色还黑,因此整个天空都成了映衬它们的背景。

我在等待朱鹃说话。朱鹃也同样在等待我开口。黑暗中,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打破了难耐的沉默。这是我的肚皮发出的抗议之声,“饿了,”我说,“今天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吃一点东西呢。”

“那你怎么不早说呢?”朱鹃进了厨房,过了一会儿,从厨房里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油炸荷包蛋的声音。我突然一跃而起,快步窜了出去,娴熟地打开西端那间神秘的卧室门,毫不犹豫地走到墙角那只盒子边。由于三层外盒已经开过了,因此我用力将第四层盒子从盒套里拉了出来。这是一只塑料盒子,用胶带封了口,我撕开胶带,露出了第五只盒子……就在这时,我听见门口传来“啪嗒”一声响,房间的吸顶灯亮了,我扭过头来,用手臂挡住强烈的光亮,看见朱鹃抱着双臂倚门而立,她冷笑道:

“再开三只盒子,你就能见到朱筝了。”

我的怀疑终于得到了证实。这满屋的盒子都只是最后那只骨灰盒的附属品,而朱筝就藏身在这堆白色的粉尘中,有一张骨灰脸。

“他怎么死的?”我嗫嚅道。

“你是个明白人,应该可以猜想到的,你想,一个喜欢盒子又喜欢把自己藏匿起来的小孩,他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朱鹃一根接一根抽烟,每支烟抽几口就摁灭在烟缸里,很快,满满一盒烟就空了,只见她将最后那根抽了半截的烟塞进烟盒,关上盒盖,说道,“他最终把自己关进了那只琴盒里面……”

我大吃一惊,问道,“琴盒?”

朱鹃点点头,“过完七岁的生日,正好是暑假。我接朱筝回家住,白天我去公司上班,晚上才回来。有天上午十点来钟,我母亲买了菜来给朱筝做午饭,看见客厅里面乱七八糟的,古筝也被翻出来扔在一遍,琴盒丢在墙边,到处都是盒子,而朱筝不在房间里。她做完饭,就打电话问我朱筝去哪儿了,我说在家啊,她说不在。我让她在房间里到处找找。大约到了十二点半左右,我接到母亲的电话,她在那头哽咽道:朱筝找到了,可……他已经没气了……”

“他死在了琴盒里么?”

朱鹃点点头,喝完酒,说道,“这次他总算是找了个理想的藏身之所。”

我的心紧缩起来,好像有只手在使劲挤压着我的胆,流出的汁液蔓延到了浑身每个器官。

第二部分

我丝毫不担心自己能否顺利到达李市,真正让我担心的是,到了李市后我该如何面对马莉莉。她不愿意见我怎么办?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她也许同样不是写信人,或者她不承认自己干过这件事,我又该怎样去澄清事情的真相呢?昨天晚上我在心里一遍遍评估即将开始的这趟旅程,联想到朱鹃对我的那些劝解,我几乎就要放弃这个计划了。

朱鹃认为我这是在竹篮打水。她说,没有一个女人会轻易承认自己为你这种的男人生养了儿子的,这个写信的人的动机也仅仅是想惩罚你一下,让你为曾经做过的那些事而寝食难安。“你以为人家真情愿把儿子拱手送给你?笑话!”说到这里,她几乎有些咬牙切齿了。

我承认朱鹃的话有些道理,但道理归道理,既然我已经寝食不安了,那么我就得查个水落石出来。现在我已经回不去了,反正回去了也是难过,不如继续前行吧。

我打算下午奔袭三百七十六公里,到达四羊县城,在那里过夜。我喜欢独自驾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驶,不开空调,不听音乐,摇下两边的窗户,任凭风声嗖嗖地呼啸而过,吹得耳朵都跟着颤抖。我顺着路标指示牌慢慢滑下高速公路,来到了323国道。虽说这是条柏油路,但路面很窄,只能容纳两辆相向而行的车。我减慢车速,找了个树荫较浓的地方停了下来,拿出那张图纸。我计算了一下,按照目前的这种路况来跑,四小时还是要的吧。

我决定给杨芬打个电话。掏出手机,看见里面正好有一条她发来的信息:“去李市了吧。祝你好运!”

杨芬怎么知道我要去李市呢?我觉得非常怪异,如果说她知道我去樊城找朱鹃尚在意料之中的话,那么,接下来我要去李市应该不会在她的意料之内啊。难道她偷看过我写在字条上面的那三个人的姓名么?退一万步说,即使她看见了她们的姓名,她也不清楚马莉莉是李市人啊?我有些糊涂了。再看这条信息的时间,是11月2日发出的,也就是在收到那封空白信的第二天。难道这一切都是杨芬所为?!我被这个念头吓呆了,但随即便否定了这样的想法,因为她没有这样做的理由,何况她也做不到这么周密。

我还是拨通了杨芬的手机。“喂,你们还好吧?”我说“我们”,也把“花生”包括在内了,说实话,离家这么多天,我还真有些想那条杂毛狗呢。

“嗯。还好,才上完一堂公开课呢。”杨芬好像在喝水,“收到我的信息了没?”

“你怎么知道我要去李市?”我直截了当地问道。

“我能掐会算。”

“怎么?”

“你就别胡思乱想了,我都是乱猜的。因为从地图上看,过了樊城就是李市了。哎,你真打算去李市啊?”

“嗯。那边还有笔生意要谈。”

“那你去吧,路上注意安全。”

“好的。你回去后帮我摸摸‘花生’的肚皮,它喜欢我挠痒。”

“嗯。对了,差点忘了告诉你,我给它找了个男朋友……”

“啊?!”

“等你云游归来,它都可能当上妈妈了。”

我挂了电话,将与杨芬的对话逐字逐句梳理了一遍,再次确认她发给我的那条信息只不过是个巧合罢了。但“花生”要当妈妈了的消息还是让我很高兴的,它已经两岁多了,按照狗龄来推算,它现在相对于一个二十六七岁的女性,是到了当妈妈的最佳年龄呢。想到这里,我笑起来了,重新启动了车。

我终于在天黑之前顺利地到达了四羊,在城郊加油站给车加满了油后,找了家宾馆住了下来。我打电话给客房服务部,让他们送份盒饭来房间,随便问了一下明天的天气状况,服务员回答说是个晴天。

现在,我才有心情把最新收到的那封信拿出来研究,在拆开信封前,我先检查了一遍邮戳,这封信是11月7日从一个叫“烟灯”的地方发出来,此前我从来没听说过这样一个地名,它也许是一座县城,也许是一座集镇。我趴在地图上,以武汉为中心,找遍了周围的大小地名,眼睛看花了,也没有看见这么一个地方。我闭上眼睛在记忆里搜索这些年来与我有过那种关系的女人,在她们居住的城市附近重新搜索了一遍。没有,不必在这上面浪费时间了。我收好地图,继续研究那封信,会不会又是一封空白信呢?此刻,我最希望看见的是一封内容全新的信,那样我就有可能发现新的线索。我慢慢撕开封口,一张熟悉的复写纸飘落出来,信的内容和前面那七封完全一致!我失望地扫了一眼,终于还是以莫大的耐心将信从头至尾地读了一遍,然后折叠好放入信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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