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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 第三十二章(3)

作者:明毅 当前章节:2290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8:30

“我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在《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建住房\[2002\]66号)中开宗明义地规定:房屋,一般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工作、生活、学习、娱乐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

“还有,只要我们不是文盲,查过词典的人都会知道《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版)第356页也明确解释,房屋是房子的总称,房子是指有墙、顶、门、窗、供人居住或做其他用途的建筑物。

“再就是在被告向法院提交的证据7《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也表明:签订合同的第三人双方也认为‘架空层车位’与商品房是根本不同的两个概念,‘商品房’的外延不能包含‘架空层车位’。既然如此,那我们看看国家主管部门对商品房是如何定义的,我上面曾经引用的建设部颁发‘建住房\[2002\]66号法规’对商品房的定义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请注意,这里指的是‘房屋’。因此,合同双方才有必要在合同将‘商品房’与‘架空层停车位’予以明示区别。”

李慧放下“代理词”抬眼瞅了一下对面的被告们,只见聂副处长目光恍惚,陶律师低头寻找文件。她心里冷笑了一下,继续说:“一、从设计目的上分析,架空层不属于房屋,而是房屋的公共设施,众所周知,架空层的结构是架空承重之间的开放式的空间,其建筑理念来源于湘西的‘吊脚楼’、闽南以及东南亚一带‘骑楼’等传统建筑。因为南方气候温热多雨潮湿,架空层的主要功能是为了解决南方住宅底层的通风、透气、防水、防潮防虫、通道、避难和扩展视野、美化景观等需要而设计的,其直接服务对象就是架空层上方的所有住户,客观上不允许为某个人单独服务,更不允许为某个人单独所有。为了充分利用架空层的地表面积,以及解决因开发商为了牟利而违反城市住宅小区必须按照比例配备停车位的规定造成业主停车难问题,所以才进一步拓展了架空层停车等附属功能;但不能买椟还珠,废除甚至损害其主要设计功能。应该说,架空层的设计目的,其实与传统意义上的门、窗、楼梯、电梯、道路一样,都是为了增加住宅的舒适度、方便度而建造的。二、从结构上分析,长乐花园的架空层不具备房屋使用功能,它不能分户独立,不允许变更设计的要求进行围墙封闭,更不允许居住、储物……”

她突然想起赵明曾经教她在法庭陈述或辩论的时候,除了口齿必须清晰之外,还要运用音量、语调、轻重音、节奏和停顿等语言技巧,让自己的讲话吸引并打动在场的所有人。于是,她稍微停顿了一下,有意识地看了看法官席和被告席,看到法官和人民陪审员都在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还看到被告席上的聂副处长和陶律师他们正在瞋目而视。她感觉到自己的陈述已经产生作用了,干脆脱开“代理词”文本,其实对自己所要陈述的内容已经倒背如流、成竹在胸。

她昂起头轻轻地清了一下嗓子,用清脆而有力的声音,继续说:“三、从规范性文件分析,长乐花园架空层不属于房屋,首先属于公共部位,兼有公用设施设备的功能,架空层的主要结构是下部与上面楼层公用的基础,四周只有与上面楼层公用的大柱而没有墙、门、窗,上部用的是上一层楼房的地板,显然不是房屋,《金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金海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比例配备公共停车库,住宅建筑架空层作为停车库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同时在《规定》附则中明确规定公共停车库(场)属于居住小区公共服务设施。在第三人作为建设单位没有给长乐花园小区建设其他任何公共停车位的情况下,而且又在《购房合同》上没有规定架空层停车位属于开发商的情况下,长乐花园全体业主当然可以认为本小区架空层停车位属于公用部位。

“四、从交易对价角度分析,长乐花园架空层应当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业主们在购房价格上已经包括了土地转让金和架空层的建筑成本等建设成本,同时也承担了包括架空层在内的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第三人作为建设单位没有将出卖物及时、完整、诚实地交付给买受人,反而将已经出卖给长乐花园小区全体业主的标的物,再次出卖,本属非法;被告作为行政机关,不但没有制止、处罚其非法行为,反而进一步为其登记、确权、发证,确实令人惊叹!

“我们来认定一下主要事实:一、被告向法庭提交的书证。二、《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审查意见表》复印件证明。三、被告认可该车位的登记属于产权转移登记程序(见复审二意见栏)。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被告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七条,《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X省城市房屋产权登记条例》十七、十八条,《建设部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事时限及必收要件》等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人申请转移登记的,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包括新建商品房的转移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应当提交房屋产权证明书,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才能核准登记。然而我们有惊人的发现,被告所提供的证据,除一份被被告收回并保管的已经作废的权属证书,又交给了第三人南建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涉案交易时让该第三人作为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再交给被告审查。被告竟然以此确认卖方第三人南建房地产有限公司对涉案的架空层车位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并予以核准登记,给买方第三人确权、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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