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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 第十三章(2)

作者:明毅 当前章节:2248 字 更新时间:2026-6-22 18:30

萨丽娜伸了伸舌头。

“我不明白,恶人掠夺穷人的财产,穷人要讨回财产还要付出什么诉讼费。穷人没有能力支付诉讼费,难道政府和法院见死不救,让恶人得逞?”刘成也说。

“听说不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魏德全说。

“对,我们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石小影说。

“业主或是业主委员会不在法律援助范围,因为法律援助对象是十分贫困的人群。”杨峰说。

“那怎么办?”萨丽娜说。

“这只能请我们的法官律师想办法喽,看看他们能不能为我们走走后门儿啰。”汪名榛说。

“省司法厅规定注册律师不能接受无偿案件,我可以跟律师所说这是金海市从未有过的案例,争取以最低标准收费。可是,法院那边诉讼费能不能减免,那就要靠杨峰、余诚信你们想办法了。”李慧表态。

“我们可以找中院院长谈谈,不过,减免诉讼费条件还是比较严格的,所以不敢保证能不能如愿以偿!”杨峰说。

“我也去找找人。”余诚信也随之表态。

“赵主任,我提个建议可以吗?”埋头记录的业主委员会秘书林微放下笔说。

赵明笑着说:“当然可以。你说。”

林微是搬进长乐花园后结婚的新娘子,还带着一点腼腆,说:“我想不管法院同不同意减免诉讼费,我们都得筹集一笔钱准备着,我建议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号召广大业主捐款打官司维权。”

“这倒是一个好主意,我赞同!”萨丽娜举手说。

大家异口同声表示赞同,并建议马上在小区内发动一场捐款活动。

杨峰对身旁赵明说:“赵主任,这的确是一个好办法,一方面可以解决诉讼费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以用这个办法测验一下民意。”

赵明沉思片刻,说:“我也赞同林微的建议。如果大多数委员代表表示赞同,就请杨峰辛苦一下,尽快草拟《为维权捐款倡议书》。既然大家都决心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这是好的开头,不但一开始就让长乐花园踏上正确的依法维权之路,而且还将对建立法治社会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我们既然确定了走打官司这条路,希望在座的每一位委员、专委和代表,一定群策群力,打好它,打赢它。当然,在如今法治环境中,我们不能以胜败论英雄,李慧自告奋勇担纲本案律师,我和大家都非常感动,我先在这里向她表示敬意和感谢!”

“哎呀,赵主任您千万别这么说,其实这既是大家的事,同时也是跟我本人的利益有关的事,出来当本案律师义不容辞。如果不是政府有规定,本不应该收取律师费的,这一点,我都有点不好意思呐!我在此表态,一定尽全力。”李慧说。

“发动业主捐款我没意见,不过千万不要硬性规定捐多少,大家量力而行嘛!接下来我想就先打哪个官司谈谈看法。我认为应该先打六百万元物业管理基本金官司。依金海市规定在总体验收之前,开发商就该将总投资额百分之二交到市房管局专设户头,作为小区维修专用。六百万元现金摆在我们眼前,为什么不去拿?这个官司我们绝对赢。六百万元拿回来可以做许多事,还愁付不起诉讼费和律师费?我们应该先打物业管理基本金官司。”汪名榛说。

“我认为还是先起诉架空层。如果我们不马上起诉,开发商更会紧锣密鼓地促销,卖得越多,我们越被动。至于物业管理基本金,铁板钉钉是属于业主的,开发商迟早要归还给业主的嘛。”严宏说。

“我们应该先打架空层的行政官司,告房地产交易中心没有依法行政。打行政官司诉讼成本低,可能相对容易一些。”杨峰说。

赵明渐渐明白打官司原来需要钱,而且甚至需要很多很多的钱。前人所言“衙门八字开,没钱莫进来”还是有点道理的。现在法院不也是在你申请立案的时候,就要按案件的标的总金额的3%收取诉讼费吗?还有律师代理费呐。如果能打行政官司当然好,起码可以省好几万。到底什么条件下才能打行政官司,这要律师和法官们去研究决定。他此时只是考虑架空层与物业管理基本金两个官司孰先孰后问题。架空层权属问题是长乐花园业主与开发商矛盾的焦点,也是业主维权破题儿第一遭,而且可以选择行政官司这一条捷径,似乎相对容易一点。于是,他说:“按照《金海市物业管理若干办法》,业主委员会成立之日,房地产管理局就应该将开发商所交的物业管理基本金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南建开发商为什么只象征性地交了10万元物业维修基金,大头六百万可以至今不交?似乎政府部门行政有问题——不作为。能不能告房地产管理局?好像可以告。”他喝了一口水,接着说:“架空层产权在有争议的情况下,房地产交易中心居然无视广大业主申诉,我行我素坚持给开发商办理产权证,有行政乱为之嫌,当然也在可告之列。我讲不出法律层面上的道理,只是直觉认为首选状告房地产交易中心行政乱为也许相对容易一些,只要首战告捷,对以后的官司将起到良好和深远的影响。”

“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架空层肯定权属全体业主,先搁在那里跑不掉的,我认为先打物业管理基本金官司,六百万拿回来我们可以做许多事嘛。业主委员会有了政绩,还愁业主们不拥护支持我们?再说,即使南建开发商没有现金支付,现在还有好几间店面没有卖,我们可以向法院提出以店面折抵六百万。如果拖延了时间,搞不好开发商抢先销售店面,我们就是赢了官司,也拿不回钱来。你们听我的绝对不会错——先打物业管理基本金官司。”汪名榛大声地坚持自己提出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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