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下雨天的电击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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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要写的这个人姓杨,但是到底叫什么名字,我却不知道,只知道他是我同姓的姐的丈夫的兄弟,与我们家的关系也不怎样的密切。再说他死的那年我也不怎么懂“礼”。不是我死,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最多,他的死给我及许多亲眼见过他死的人留下惊心的一幕罢了。
我没有见过他死的样,但是从他人那得知,被电打死的却和上吊死的差不多,看了连饭都吃不下。
大约也正是由于这样,以上的两种缘故,对于这个姓杨的我便只得努力地去记忆那个时候所能够得知的关于他的传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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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的长江流域是多雨的,那一年的夏季,从完整的意义上来说,也没有到夏季,百年难见的暴雨便预先地给长江流域报了喜。那一年,我在上初中。我们学校外面的郪江,因为连日的暴雨,河水竟然淹到学校的伙食团了。洪水浩浩荡荡的,一片浑浊,像那样的景象,至今也十分难忘。
我们学校有一位业余的摄影爱好者,那一年,因为百年难遇,他的摄影作品便也的确百年难遇了。洪水漫过了通天门大桥,在街上住的同学无法通过,也更无法回家。他的摄影作品,我曾经看过。因为他在学校开了个相馆,展览了出来。的确是壮观的,现在回忆起来也觉得那人所拍摄的照片不比上学期我在一次教职迎新书画摄影作品展上所看见的《九曲黄河第一弯》差。
然而,也正是在这一年,在我们村上,居然有人被电给打死了的,而且死得那样地痛快,连死后的面容也让人看了觉得难耐,甚而至于想呕吐。
本来在以前我就听过长辈说起过雷打死人的事件,但是他们都没有亲眼见过,即使在他们的生活周围有那么多不孝顺的忤逆子。
在农村,或者仅在我们那个偏僻的地方,如果一个人被雷电打死了,那么在更多的时候无辜的人所得到的却是接踵而来的诽谤,什么不孝顺啦,什么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啦,总之一句话,怎么死都行,就是不能含冤地被雷电打死。
天老爷是不会放过作恶多端的人的。这,我相信直到现在,在我们那儿也还是被年长的人所认同的。躲在哪儿都不行,好事没有做多少,坏事到了尽头,该是天打雷劈的时候了。
因为那人的死法的特殊,在村上,可以说像他那样死去的人的先例在年长的人那儿是没有记忆的。又因此,如果说那一年的洪水真的让村上的人大开眼见的话,那么那人的死法却更让村上人为之茅塞顿开——怎么,雷还真打得死人。
死法的离奇,固然,即使是可悲的事也会让活着的人觉得新奇,尤其是在那样的一种传统观念下,莫须有的猜测及诬陷便不可能不传了开去,让许多的稍有正义感的人们去探讨那天的神奇。
“姓杨的不知是上辈子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总不会是好事。”
那时,大约对于他姓杨的死村上的同情的声音也不怎么多,叹惜也不过是由于他姓杨的死去他的家里更为节据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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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那个镇上,以前,大约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甚至更晚,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其大致是这样的。
镇上有一株上了可能有两百年的黄果树,在一年的夏季,在一个雷雨交加的晚上,居然神奇地燃烧了。
镇上的人只听见一声雷响,而距离那树不远的住户也只敢透过窗户或者墙缝看着那树的最后燃尽——仅剩下粗大的树干——早已不象样了。
第二天,而奇便奇在第二天人们的发现。
在树的里面居然有一条用他们的话来说,怕是成了精的蛇——蛇的死状,看了,让人害怕,面目全非。
这是一个故事,而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因为直到现在那黄果树都还有生命力,只不过是在死亡之后的重生。树是一样的葱绿,只是过去的粗大的树身已经被人们砍去,而今的,能够让现在人见到的只是新生。
那蛇是无辜的。
但当时的人们,以及知道这事的许多人都以为它是应该的,那是报应,是蛇前生造的孽。
好了,这个故事已经写完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有许多的人不知道在过去真的有这么一回事。
雷击用之于人的身上,滋味如何,我想许多的人是不知道的吧。惟有去想象,任凭怎么想,那滋味也不是我们活着的人所能够体验得到的。
我曾在某些专门报道奇闻的报刊上见过许多奇闻,很怪,真是新奇。有人因为有了缘,一声雷响,居然把几十年的顽症“治”好了。
好事不一定都有,且我也不相信某些真正的奇闻。虽然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但是离奇离了谱,谁也不敢担保闻者不起怀疑。
然而,那姓杨的死法,我的确开了眼见。那是真实的,即便他的死被村上的人附会上了离奇的报应,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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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别人那儿得知,那姓杨的死的时候已五十有余了。的确是应该有五十几了,他的二哥,也即我的同姓的姐的丈夫那时已经六十,已经提前退了休,让儿媳们去接他的班了。
那时,当然这儿的那时,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国有企业的工人退了休是允许子孙接班的,我同姓的姐的儿子也正是在那样的过渡时期走上父亲的工作岗位的。而后,大概没有过几年,便不准许接班制的存在了,他们算是赶上了末班车。
因为那人死时才五十几岁,而子女大都成了人,且有的已成了家,所以相对比起村上的某些人来说,他家是够幸运的,老天也是够照顾他家的。
出丧的那一天,应该是星期天,不然地话,某些吉祥的征兆便不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其实,在我回到村上便听见村上的人在议论了,虽也没有仔细询问,但听他们讲的也大概可以猜出几分来,一回到家,便真的确证了。
星期天是那人出丧的吉日,道士们通过他们的法宝,反反复复地选吉日,终于选定了星期天。星期天,我得上学,先到街上,后到学校。于是,早饭之后便上学去了,出门不久,便遇上了“有官有财”的吉祥征兆了。
所谓的“有官有财”,也无非是指棺材。我不知道在其它地方有没有这样一种说法,如果遇见抬空棺材的,八成不会交好运;而如果遇上装死人的棺材,离好运便不远了。我们那儿是这样的,所以按照我们那儿的说法,我应该吉祥了。而我,在那时也的确有希望,因为自己遇上了好运,正时刻准备着好运从天而降。前头有几个人,后头是几十个人,全都头戴孝帕。
四个人抬着棺材,不会有喜气,也更打不起喜气。看见人家死人,不便发笑,即使吉祥会马上到来也得忍着,给人家以同情、哀怜。
那时,那时刻,我除了想着好运到来之外,更有一些好奇,虽然自己时不时地看见死人的场面,但是能够亲眼见证一下埋葬的过程却是很少的。
三四个大汉,三四把锄头,两三个石匠,三长两短的石块,一阵子忙乎,几天的忙乎,连日赶出来的埋葬死人的坟地,便预备着四个人抬着的棺材的安放了,也即下葬。
下葬不是随便乱下的,得有吉时,不然子孙都得遭死人的罪。道士手拿罗盘,这看看,那看看,外行都看不明白,但是外行都知道身为阴阳二界的使者——道士,在做什么。吉时到了,四个大汉很平稳地把棺材放了下去,当然还得用一个碗,盛上谷子,放上个鸡蛋,放在棺盖的前面。
然而还没有完,棺材得安放正,也即一定得符合道士们所说的向山,一阵子的移左移右,道士说好了便好了。
哭丧的人是少不了的,两三个哭丧的老婆子,泪眼汪汪,也不知口里在唱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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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亲眼见证过他下葬之后便灰溜溜地上学去了,说是灰溜溜,怕是不敢活蹦乱跳,高兴得手舞足蹈的。一个生在农村的人,如果连农村的某些习俗都不知道,那么他是可怜的。
我在等待吉祥的到来。
然而,最终,直至现在吉祥也没有到来。我现在想,在过去的能够记住的死人的场面,我见多了,我没有为死者感到伤心,更没有掉下一滴眼泪,许是自私了,年少的心灵不便发出来自内心的人性。
他姓杨的,我认识的,而我居然眼睁睁地看着他被安葬没有掉下一滴眼泪,吉祥也不便随着人家的死去和埋葬而降到我的头上,年老了,与许多人一样,我也会死去。
没良心的东西,孝顺不?
报应!
前世造的孽。
凡我所知道的,仅以上所写的而已,亲眼所见的也唯有自己当时能见的好奇了。如果说在“行将就木”的时候,让我说一句公道的话,那么我只得受到良心的谴责了。
啥东西,总会有报应!
如此而已。
五、儿子们给死去的父亲的丧事的大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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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儿要写的是我亲身见证过的“丧事大孝顺”。幼时,上小学时,露天电影还十分盛行,村上的人也喜欢看,即使走上十七八里路,打个火把也愿意。
然而我在这儿要写的“丧事大孝顺”便与这露天电影有关了。我直到现在也弄不明白为什么那儿子们偏要让死去的父亲在别人的欢笑声中享受他们的孝顺。我弄不明白,恐怕村上的许多人也弄不明白。
那家人有钱,手头也宽裕,放几天的露天电影当然不在话下,可问题是人家看电影总不至于哭,而且,电影是那样地诱人,丧事是大可让人家忘去的。
七天的道场是吓人的,不仅道士遭罪,死人也遭罪。死了人,入土为安,可是七天的道场没完,死人还得供奉在家里,整天整夜地享受道士们的锣鼓声。
本来,在我们那儿,一个生产队死了人,要去吊丧的人也大都是同一个生产队的人,其它生产队去人,除非人家与死者家有非常好的关系,否则是不会不请自到的。
然而这一回不同了,全村上下十五个生产队,每个生产队都有人去,而且都是在晚上,打着火把,三五成群地去。去,不是吊丧,也更不是送上点东西,给死者打个躬,叩个头,而是看电影。
我现在记不起了那时所看的电影的名字,但是每晚的每一部电影,我及村上的许多人都是看了的,而且还时不时的发出叫好的欢呼声。
死人呆在家里,在棺材里躺着,如果他泉下有知,或者他阴魂不散,我——我不清楚会发生什么,他会报复,变成恶鬼,找欢呼的人算账。那时,我胆子小,在看电影时总想着鬼魂的出现,怕由于自己的幸灾乐祸而被鬼魂拉去。我不便笑出声来,但是实在忍不住的时候便也会随着众人大笑起来。
屋里的死人,因为睡在棺材里,眼睛也是紧闭的,不会死不瞑目,那时——我这么想。因为这么想,头天晚上的顾虑便在余下的几个晚上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将大笑,让笑声陪伴死去的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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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死去的那人姓唐,因为他是上了年纪才死去的,而我在那时也才十岁,所以他叫什么名字便无从知道了。
本来在列这《农村的死法》的提纲的时候,或者早在去年的8月份,我定下心来要完成这篇《农村的死法》的时候,便想一定得写真人真事。我曾想过去问一下年长的人,那死去的人到底叫什么名字,他们的历史到底如何,然而我终就是没有去问的,因为我知道,时间久了,年长的人也会把死去的人忘掉。
寒假有近四十天的时间,可以说长,也可以说短。长,无非是因为我比我的朋友后开学;短,无非是因为一个寒假很快没了。
我曾经去打听了一下老蒋老师的全名,但很可惜,不善于作社会调查的我没有打听得到。后来,也就是在写序的那个夜晚,我下定决心,《农村的死法》还是得处理一下,死去的人已经死去,而且也过去了好多年,而活着的人都还活着,真实的人和事,于我,我还害怕得罪了活着的而死去的人,因此,在写序的当晚我便定下了一个原则,即:
此文以写实为主,只不过得将真实的人和他们经历的事稍做处理,使其不得贻害活着的人,包括我自己。
好了,原则定了下来,我便少了一份活儿,大可以按照我的记忆及他人的记忆来写了。姓唐的那人死的时候已有七十四五岁了。生前,我不认识他;生后,我也不认识他——死人的魅力怕赶不上电影对那个年代的活人的吸引力,尤其是小孩子,更是闹着非去不可。
屋里的道士们照旧的诵经打鼓,口中念念有词,却不见得旁人听得懂,听得明白。一会这,一会那,好像死人的钱的确比活人的钱更好赚一样。
我照旧地看电影,虽然站在较前头,但是人小,个子矮,大人们站在前面,还得努力地使目光绕过他们的身体,投放在幕布上。
小伙伴们与我一样,但是由于大人们的特殊及我们的特殊,所以吃多了亏便知道了往前挤,挤到幕布前面,或者往树上爬,往凳子上站。
电影十分精彩,人群中时时传出欢呼的笑声,称好的叫声。一部电影结束了,或者电影放到中途必须得换带,这一阵子,即使只有三五分钟,痴迷的电影迷们也会抱怨放电影的怠慢。
“怎么搞的,早不弄好?”
人群的不安,即使是在夜晚也不压于白天里干活的那股劲儿。
“来快点,怎么搞的?”
放电影的也的确有技术,很快便使人群安静了下来,而人群的注意力也很快或者说是马上投入到电影上了。
一个晚上大约得放两部半电影,我记得是。一部电影要放两个小时左右,两部半电影便需要足足五个小时,每天晚上从六点半开始放,一直放到十二点左右。
我现在记不清楚那时的看电影的人是如何的兴奋,如何的高兴。但是那姓唐的孙儿孙女的十分兴奋,十分高兴——他们不仅没有因为爷爷的死去而伤心、流泪,反而因为父母们的对爷爷的孝顺而与他人一样高兴,是人性么?人的本性便是自私的么?祖辈到孙辈也不过间隔了一代,难道祖孙关系就真的跨越了二万五千里了么?我不清楚,即使在那个时候我也认为理所当然,但是到了现在,发觉自己的天性竟那样的坏的时候,未免感到羞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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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晚的十二点,是人群开始散去的时候,也是电影放完预定片子的时候,更是道士们和守夜的人吃午夜饭的时候。沉了迷的人们不想离去,睁着眼睛,死死地盯着白茫茫的幕布,像是在乞求放电影的继续放下去。
人群渐渐地散了开去,放电影的院坝顿时通亮了起来,是人们点着火把让院坝在一天的结束时“回光返照”的,也更像是阴间的鬼魂在空气中游荡,时刻准备着离去的人们的死去,他们好到阎罗王那儿交差。
恋恋不舍的人总喜欢等待奇迹的发生,我也是,与我一道去的小伙伴也是。众人渐去之后,稀疏的“游尸”就只有等待奇迹的人了,包括我,也包括小伙伴。
那时正值秋冬交接之季,虽然算不上好冷,但是十几年前的秋冬交接绝不会比现在的秋冬交接暖和。身上穿著一件与身高极不协调极不搭配的棉衣,而且是大人们的蓝布棉袄。棉袄没有比身高还高,但是穿在身上却使整个人像一件挂得不高的棉袄。因为穿衣较多,所以能够感觉得到冷的便只是手、脚、鼻子、脸和耳朵了。
我及其它的小伙伴因为不想离去,但是又不能再看电影,所以就跑到桌上,与道士们及守夜的人一起吃午夜饭。午夜饭是十分简便,仅比平常的早饭丰盛,吃完午夜饭,即使我及小伙伴们都不想离去,也非回家不可,一阵子小跑,很快便回到了自己的家。
夜似乎应该这样地结束,一天也似乎应该到此为止,该睡觉的时候也应该往被窝里一钻,双眼一闭,马上就睡着了。然而,电影的引诱,死人的可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往往显得更让人兴奋而且害怕。
我不敢入睡,即使自己希望忘去电影的精彩和死人的可怕,但是也不能克服,直到有一个时候,自己在不明不白中,进入梦的境界,夜的归宿。而这,现在想起来,不也正是死的最高境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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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一周的电影,村上的人可高兴惨了。少睡点觉是没有什么的,早上起床晚一点便可以补上了。而我及与我年龄相仿的人却没有大人们那么幸运,晚上的电影一直放到12点过,早上七点左右还得起床吃饭上学,懒腰一伸,就是起不了床,父亲母亲都喊起床啦!不早啦!可是作用不大,逼得没办法时,起床脸都不洗,吃两三口饭,背上书包,一两分钟便跑到了学校,坐在了教室里,等待老师的到来。
固然在那时,由于我还在上学,没有放假,头一两天晚上去看了电影,父母亲也没说什么。因为他们知道,看电影的机会是很少的,即使那时每一年学校都会组织孩子们到镇上的电影院看一次,但是那也是少得可怜的,可是过了两三天,父母便不大准许我去看了。同时,其它与我年龄相仿的伙伴们也遭到了与我一样的禁令。
禁令是有的,便是说什么也不能让你去。可是禁令有用么?当然也不能说无用,胆子小的伙伴们便听了父母亲的话,没有去。
然而胆子大的伙伴还是照样去,父母先去,父母去之后,便从床上爬起来,穿上衣服,找上同伴,照样地去。而那时的我,也照样地被精彩的电影吸引住了,也如同小伙伴,父母亲一去,飞似的去看了。
电影还是照看,而且每一部都是看完了的,只不过在之后的几天,每晚回家一定得赶在父母回家之前罢了。
死去了人,尤其是在电影的陪衬下,很可怜。死的人也不见得怎么让人同情,且为其痛苦,悲伤。看电影的人们像是忘去了死的人,而死了人的那家人也像是没有死人,除了几个道士及十几位头戴孝帕的人,好像死人的气氛也不怎么浓厚。
放电影的院坝一角,自从开始放电影的那天开始,每天都有几个做灵房的人。开始两三天,那几个人都在划篾条,只把灵房的大致结构扎了出来,而其后的几天,五颜六色的纸裱了上去,直到最后一天,灵房的美轮美奂终于呈现在人们的眼前了。
且不说那灵房有多么漂亮,活着的也不一定享受得起。村上的有些人说,比刘文彩的大庄院都还要好看。当然村上也根本没有人去过见过刘文彩的大庄园,但是可以想象要做出那样的特具规模的灵房非花上一大笔钱不可,所以村上的人说,
“唐老太爷这回就真该享福了,活着的时候吃多了苦,死了也该享受一下了。”
我不知道村上的人说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谁也不能把这话理解成一个意思,不同的人,他说这话有或褒或贬或认同或讽刺的意味。
我实在是见识不广,应属于孤陋寡闻的那一类,以至于直到今天,现在的这个时刻,都还没有再一次见过那一次所见到的金碧辉煌的“大庄园”。
在埋葬了唐老大爷的当天晚上,道士们选出了一个吉时,而这吉时便是烧灵房的吉时——灵房只有烧掉,唐老大爷才可能享受得到。的确,唐老大爷也够幸运的,村上有谁能够在死之后都还有那么大的福气。
烧灵房的地点是在一块荒置已久的地里。灵房也够大,那块荒地也的确不够大,居然刚好合适。唐太爷的几个儿子请人搬了许多的火纸到灵房的内外,直到把灵房都淹没了。
第二天早晨,天亮不久,唐老太爷的儿子们便去看父亲去收没有,左看右看,还拿着电筒,终于发觉黑色的灰烬上有猪的也有说是狗的脚印。
谢天谢地,唐老太爷终于还是要了儿子们的孝顺,那脚印便是见证,然而我没有亲眼看见。我曾见有几次在人家烧了灵房的第二天早晨去看黑色的灰烬上是否有脚印。的确,很奇怪,也不知为什么,总有一些让我诧异的事儿出现,每一次去看都有意外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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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在我们那儿有一种说法,这说法便是,即使那个人在世的时候修了很多的正果,来世也不会变作——作为人而存在。
我相信,我们那儿的这一种说法,几次亲身的验证便是证明——我一次也没有见过人的脚印会出现在燃烧后的灵房,火纸的灰烬上。
唐老太爷的来世,大概只有作猪,作狗。他的儿子们去看,据说还说了一句,爸,来世您老还是我们的爸。
的确,按我们那儿的说法,唐老太爷的儿子死后,即使轮回转世也不可能做人。然而我想,即使作了猪狗也像是对他们的绝大的宽恕。
七天的露天电影是余味未绝,村上的人也在那之后的几天继续谈论着电影里头的精彩,一点儿也不觉得那几天的电影放得不是时候。
我也是,
做牛马畜生也不为过。
我想。
六、想死死不成,而最终还是死去了的老夫难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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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有幸,在将来,我希望有一位能够陪伴我到老的伴侣。当然,这仅仅是我的希望,我的相貌是如此的丑陋,以至于天蓬元帅都比我长得帅气;我的德行是如此的浅薄,以至于齐天大圣都没有我胆大,敢有如此的希望。
我见过一些可以称得上的恩爱夫妻,但是亲眼所见的仅仅是表象,而且在他们之中,我也只是凭着感觉在说他们是恩爱夫妻的。没有更为确凿的证据,我仅能够说,他们可能是恩爱的夫妻。
人若到了老年,有老伴陪着,有儿孙儿媳伴着——这,当然算得上幸福,但是有多少人能够享受到这种幸福呢?尤其是在农村,我敢说,即使有《二十四孝图》的那些真实人物来也未必会是个大孝子。
年轻的时候,我们有力气,朝气蓬勃。可是到了老年,做什么事都不太随意了,凡事都希望有人照应。
人若到了老年,失去了老伴,固然是不好的事。可是生老病死仍是自然规律,谁也免不了一死,好像惟有死才会有真的归宿。
在自然界,死的概念是普遍的,在世上呆了太久,生活了太久,相反会觉得无聊。我知道在人类的思维里,只有人才会有意识,有观念。但是,我想要问的是,难道仅仅只有人才是自然界的一员么?以人的标准去衡量自然万物,我不敢说这样的做法不对,但是我敢说,这样的做法也不怎么有理,高明。
人是有感情的,也难怪古时的中国人都希望儿孙满堂,四世同堂。现在,不可能有儿孙满堂的景象出现了。四世同堂倒还可以存在,可是我现在不是写这儿孙满堂、四世同堂的事。儿孙满堂,四世同堂,又有什么用呢?如果儿媳、儿孙都不孝顺,要那么多的子孙又有什么用呢?
中国人历来向往大同社会,以为大同社会便是美好的社会。可惜时至今日,中国人的向往也仅仅是近了,近了。仅仅是向往再和往大同,如此而已。
《礼记•大同》篇中有云: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之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必谓大同。”
当然,在《礼记•大同》篇中的大同,与后世的大同略有差别,然而“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却是历代德行渊博者所提倡的。
在农村是不太讲究礼中的礼的,因为长期以来,礼不下庶人。农村是俗,也即礼的一种变调,习俗罢了。我没有必要用礼的礼来约束定格的农村的俗。然而在现今的农村,俗的转变却实在令人头痛。
我在这儿,这部分所写的是一对老年夫妇,以前我曾亲眼见证过他们的恩爱,比举案齐眉、相敬如宾都还要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些。
好了,在此的引言实在没有作好,反倒带来千把字的废言。恩爱的夫妻在现实中十分少,尤其是近些年来离婚率居高不下,便是恩爱夫妻十分少的真实标志。
我不希望现实中还会有此部分所写的恩爱夫妻,因为他们的恩爱正是他们的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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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号逢场赶集,这是我们那儿的规矩。从我们村到街上,大约有十余里路,而这十余里路,对于村上的大多数来说,还只能走路去,虽说农村的人习惯了步行,身体也不会因为走了十余里路就累垮了,但是对于上了年纪、身体又不好的人来说,十余里路也会使得他们望而却步。
农村的人喜欢逢场赶集,不管是年老的还是年少的,只要有空,闲着没事,到街上转一转,即使不买什么,心里也觉得比呆在家里踏实。
我第一次看见他们,其实也正是在上街的路上,那时,因为我喜欢上街,所以每当父母亲、婆上街时我都会跟着去。独自一人,我是不会上街的,因为还小,因为那些年还有拐卖妇女儿童的,且十分猖狂。
父亲、母亲和婆是认识他们的。毕竟,父母亲和婆在村上生活了许多年,对村上某些人的掌故也比较多。据说那老太爷姓陈,而那老太婆姓常。但是到底姓什么,我却不清楚,不敢肯定。而在这儿,为了方便起见,我便暂且把他们的姓氏定为陈、常了。
我们村上姓陈的人也不多,仅有四五户人家,而且都集中在一起。而姓常的,更为稀少,像是没有。有,则仅仅是从其它地方嫁到我们村上的。
我们村上王姓、彭姓、李姓、蒋姓是大姓,这四大姓氏在村上有绝对多数的优势,而相比起来,其它诸如赵、代、邓、刘、兰、陈则是“物以稀为贵”了。
我因为和婆一道去上街而认识了他们,这无非又与他们接近了关系,因为婆和他们比较熟悉,也谈得来。婆让我叫他们,打个招呼,而我因为害羞,也就没有给他们打招呼。
这是你的孙子,好乖哦。他们问。
嗯,调皮得很。婆说。
哪个的。大的,还是小的。他们又问。
小的,大的。婆说。
婆和他们一直闲聊着,到街上方各自散去,而我一路上话十分地少,他们问一句,我便回答一句,一点也不活泼,用他们的话来说,这孩子胆子太小,还怕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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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从那以后,我常常在不经意——很偶然间地看见他们。当然,由于受了那次的教训——回到家以后,婆批评了我几句,说见到长辈,打个招呼,连起码的尊敬人的礼节都不知道,长大了总会吃亏,人家会说你看不起他。又因此,从那以后,我看见他们,或者说他们中的一个或另一个人,都会很有礼貌很懂规矩地给他或她打个招呼,叫一声陈大爷或常婆婆,如此,仅一声招呼而已。然而以此带来的效益——他们对我看法、评价却大为改观,他们常对我的父母亲说,对我的婆说,你那孙子,太懂事了。
也就是因为我自从与他们认识之后,对他们的了解也慢慢地摆脱了父母亲和婆的述说。先前,就是我和婆在上街路上认识他们的那个时候,回到家,婆简短的话告诉了我,他们的困苦。
陈老俩口也真是的,膝下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可结果儿女多了无用,年纪大了,还得靠自己,靠儿女还不如做梦去。婆说。
然而,可以说,对他们的了解,我确确实实是从婆那儿得知的。年少的时候,多不懂事,长辈的教诲大可以左耳进右耳出,而惟独关于他们的事,我却至今记着。尽管他们已经在八九年前的同一天死去了——一个早上,一个中午。
陈老太爷的眼睛有些问题,这在我第一次认识他们便知道了的。那次逢场,常婆走在他的右手边,用左手拉着他的右手。起初,我有些质疑,因为陈大爷的眼睛分明就没有问题,至少看上去是这样的,而之后我才知道,他的双眼早已在两年前因为悲伤过度而变得模糊了。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的确,对于一个活着的人,他可以失去身体的很多部分。可是如果他失去了眼睛,此后的生命便失去了一半。陈老太爷自从双眼失明之后,许多事,许多活他都不能去做,去打理了。而这些事,这些活又必须得做,谁去做呢?他——除了他陈老太爷,和自己的老伴还会有谁去做呢?
陈老太爷双眼失明之后,如果他的儿女稍有良心也不会不恩赐一点孝顺的德行,可是他的儿女没有良心,推过来,推过去,大哥推给二哥,二哥推给已经嫁出去好多年的姐姐和妹妹,推来推去的就没有一个人愿意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
嫁出去的女,泼出门的水,想收也收不回来,固然这一说法在中国盛行了上千年,但是也正是这一说法,作为女性的又一面便在他们的两个女儿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了。大女儿说,三个儿子做什么的,我又没有沾到陈家的光,凭什么要我承担。小女儿说,做哥哥的做姐姐的都不承担,我为什么要承担,我又得不到好处。
他们的三个儿子及两个女儿都不恩赐孝顺,无疑对他们来说更是雪上加霜了。我大概知道雪上加霜本为佛家用语,但是也不一定,因为我的记忆是如此的糟糕,不是么。然而对于佛的境界我幷不清楚,禅宗是什么?禅宗的三大境界是什么?于此,我也如佛一样不知所云。
我不信什么宗教,然而这不是说我不看宗教方面的书籍,赵朴初先生有本《佛教常识答问》的书,我见过,翻了一下,大概自己的言行离佛的大彻大悟还十分遥远。因此,我想,一些宗教上的,尤其是佛教上的忌讳大可以抛去。我诅咒着他们——陈老大爷常婆的儿女们,因为他们的存在便是他们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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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俩的死,我至今清楚,因为他们的死浓缩了千百年来多子多福的优点——他们死不了,因为儿女们不要他们死,他们的想死的方法太丢他们的脸了,让旁人以为是他们是不孝顺——他们想以喝农药或其它手段结束年迈的生命。
多子不是好事,尤其是近些年来,在偏僻的山村表现得更为突出。然而没有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也不是好事,近些年来出现的老龄化便足以证明年老孤苦。社会是作什么用的,而政府又是作什么用的,社会机制的不够完善,政府职能不太明确,福利事业不大普及,等等,诸如此类的毛病早应该引起重视了。
大的社会,小的政府,这不是老子的“小国寡民”思想,因为老子需要的是无为而治。大的社会是社会成员管理自己,而非政府一把手把社会钳制住。
好了,在此的点点偏题即刻结束了。他们的死,死去,无非是因为他们想死:而他们想死,也无非是因为正常的离开人世离他们太远了。
第一次的“死”,村上的人说是陈老太爷自己告知儿女的。因为,村上的人猜测,陈老太爷相信儿女们会见死不救,他不相信儿女们会“竭尽全力”来挽救老俩口的性命。然而他陈老太爷想错了——在得知父亲陈老太爷及母亲要以喝农药的方式结束性命时,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像是拼了命似的说,怎么死都行,就是不能这样,这样死法太丢人现眼了。儿女们把农药全拿走了,拿去他们自己用了,也大概节省了几块钱。
陈老太爷及常婆见想死都死不成,没办法,还得“苟延残喘”。村上的大多数人以为他们的儿女会对他们孝顺一些,毕竟老俩口都被逼得没法了。
“这下子该好了吧,他们都知道丢人现眼了。”村上的人如是说。婆也说,“老天总算有眼了,他们终于熬到了尽头。”
然而,想死的征兆没有唤醒不想死的人的觉悟,也更不会唤醒他们的觉悟,因为他们的天性便注定了他们的愚昧及忤逆。
老天爷没有长眼睛,因果的循环也不灵验。一年春来夏至,电闪雷鸣总不会少,然而,幸运的事就是不会再一次发生——提前几年,让真正忤逆的人享受一下上天的公平。
《礼记·王制》篇中有言:“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饱,七十非帛不暖,八十非人不暖,九十虽得人不暖矣。”但是礼没有推行到普通的平民百姓身上,即使孝敬老人的事实也在老百姓身上时有表现。然而现今的形势,人们的观念的急剧转变,孝似乎是封建旧制的陪葬品,早已随着社会主义的大旗而被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所取代。
礼仪之邦的中国,的中国人。我不知道有何感想。感想恐怕很多吧,只是力不能及而已。
5
死不成,没有死成,还得糊胡涂涂的活着。总不至于在不明其事实的人那里留下一个以死相狭的话柄。
然而话柄的确遗留了下来,而那不明事实的人也正好是他们的“至亲”,他们的儿女,女媳。
“老不死的东西。想死,怎么不去死,上吊,喝药,跳到河里。”有一次,大概是在一年之后,常婆患了重病,陈老太爷实在没法自理,也无法照顾常婆,无奈之下,只得向儿女们求救。结果,遭来一连串的讽刺和挖苦。
说那话的人是他们的大儿子,而想说那话的人却是三个儿子,因为那话代表他们的心声。私下,他们对别人说。
“也是生怕人家说我们做儿女的不好,落个不好的名声,上次才不要他们去死,这下好了,总算可以安静了。”
陈老太爷是老泪纵横,常婆是一天不如一天。然而命运终就没有把常婆抓去。大概是阎罗王知道要是常婆死了,陈老太爷也不会好过,也会死去。
阎罗王不要,只得活着,相依为命地活着,靠着稍有良心的三个儿子,每年所称的两三百斤粮食活着,靠着破烂的安乐窝活着,靠着几只母鶏,安乐窝前的两张桌子大的菜园地活着。
人穷命贱,人贱命更贱。这是老百姓的说法。
人想死,但死不了,滋味怎么样,我不知道。然而还好,人的寿命也不长,该死的时候到了,也终会不明不白地死去。陈老太爷是先常婆而死去的,常婆是看到老伴去了之后而闭上双眼的。
好了,到此,我的想死死不成但终还是死了也终于算是“死了”。死得无声无息,然而村上的人给了一句公平的话。
“下辈了做牛做马都还不完。”
七、幺婆死后三兄弟的任务
1
我的幺婆已经去世十四年有余了,她坟头的那棵柏树已经成了材,去年寒假已经锯掉用作了房梁。
我现在记不起她的容貌了,她在世的时候,我常去看她,她坐在床上,或躺在床上,大概有十余年了吧。
幺婆死的那年,我还十分小,对她的死充满了好奇心。我没有为她的死而哭过,流过眼泪。这不仅仅因为她仅是我隔房的婆,而且更是因为她死的那年我根本不知道死的概念。
我见过死,也或者亲自去处决过一些弱小生灵。但是死又有什么呢?每当看见大人们宰杀鶏鸭,看见杀猪的宰杀活鲜鲜的肥猪马上想到又有肉吃了。
家禽的死是它们命中注定的。年少的时候,长辈们都这样地教导孩子们说。人喂它们,养它们,不是为了几个钱,不是为了节约几个钱,为了逢年过节的吃,谁愿意去喂去养。
见惯了鶏鸭的死去,见惯了菜刀下的冤魂,杀猪刀下的八戒魂。流血过于鲜红,而且放了些盐的血会长久的不凝固,久而久之,它们的死便成了我脑海里的天命了。
幺婆死得很突然,谁也不知道,早上二妈把饭送去,她还饱餐了一顿。可到了中午,二妈再送饭去,她早已死了。没有人给她送终,在她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后给她送终,因为儿媳都不知道她要去死。
在我们那儿,幺婆是很幸运的,为什么呢?她不仅活了八十余岁,而且在她不能劳作之后,儿女们也十分孝顺,至少当着她的面没有不孝顺的表现。
幺婆的死,我那时贪玩,任凭长辈们怎么劝都要去给她守夜。守夜的确不是一件好事,不能睡觉,得陪着死去的人。我记得那时与我一道给幺婆守夜的小伙伴有四人,都是同姓。起初我们是有精神的,道士的“精彩献艺”也十分有趣。可是午夜饭一吃,之后的精神便被贪睡的双眼占去——不能睡,鶏还没有叫。于是强撑着精神,陪着死去的人。又因此,我及他们(小伙伴)都不再是起先那么有劲儿了。但也不知为什么,道士及长辈开恩,凌晨五点过,他们便让我们去休息一阵,等会儿好吃饭。我们当然高兴,满以为就此可以大睡,可结果想睡睡不着了,大概是高兴过了头,兴许,我不敢肯定。
睡不着觉有睡不着觉的事做,四个人也刚好打扑克。到处乱翻,居然找到了一副扑克。早饭十分简便,也不怎么奢侈,大概是为了表示对死去人的哀思,所以喜庆时的大鱼大肉也没有上桌。
我为什么说幺婆是幸运的呢?其实,幺婆在六十几岁便已不能动弹了,她能够活到八十几岁是已算是上辈子的好事做得太多了。
然而幺婆也是不幸运的,她在世的时候可能就已经知道,但是她也许不知道,她没有劝别人提起过,她更没有机会向别人提起。因为很少有人和她说话,在很多人眼里,她就是脑子有问题。
我常走她那儿去,因为她只能坐在床上,或躺在床上,所以在我的记忆里,她从来没有下过床。我走她那儿去,她给我讲的却是她夜里所见到的鬼怪。每次都是这样,然而我一点也不害怕,一有空便去听她夜里的见闻。